游客坐女红军雕像头顶已人肉,(当地公安开始调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0:45:17


当地公安机关带回询问,环球的微博


  环球时报:【男子坐女红军雕像头顶遭人肉 单位称其已辞职】近日有网友爆料称,陕西省延安市某红军纪念园内,一名男性游客爬上女红军雕像并坐在其头上“撒野”。据悉,95后的李某某为吴起县国际大酒店餐饮部做传菜员,事发前已辞职。公安局找到男子所属单位了解情况,并将其带回询问,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澎湃



http://news.sina.cn/sh/2015-04-2 ... =4007&cid=56264


遇到装逼的冷静党小清新圣母,直接用下面打脸



当地公安机关带回询问,环球的微博


  环球时报:【男子坐女红军雕像头顶遭人肉 单位称其已辞职】近日有网友爆料称,陕西省延安市某红军纪念园内,一名男性游客爬上女红军雕像并坐在其头上“撒野”。据悉,95后的李某某为吴起县国际大酒店餐饮部做传菜员,事发前已辞职。公安局找到男子所属单位了解情况,并将其带回询问,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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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4-28 14:07 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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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装逼的冷静党小清新圣母,直接用下面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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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一句话贴吧
这算一句话贴吧
嗯嗯。。你再看一次,
不错,也算是给人一个交代
好好批评教育下
aixia5212008 发表于 2015-4-28 11:53
好好批评教育下
批评教育有毛用。。。拘丫一星期长长记性
当事人已经道歉了。下次注意
以后都应该这样,警方介入。
这有啥好调查的 损害公物了?
zmxorhhx 发表于 2015-4-28 12:02
批评教育有毛用。。。拘丫一星期长长记性
这种拘留有什么依据?每依据的事情

按照我说,直接判刑5年,然后在监狱里面被爆菊一万次!{:soso_e111:}
头顶人肉,额,我看成凶杀案了
这有啥好调查的 损害公物了?
踩你家祖坟如何?
很好奇,他犯什么罪了?
yes413a 发表于 2015-4-28 12:18
这有啥好调查的 损害公物了?
是的,违反景点规定,损害景点设施。
字体颇有太祖风范。
yes413a 发表于 2015-4-28 12:18
这有啥好调查的 损害公物了?
损害国家信仰,损害社会道德够不够。
给一皮鞭,长长记性算了
看开开 发表于 2015-4-28 12:27
很好奇,他犯什么罪了?
损坏雕像?侮辱革命先烈?损害群众感情?
主要是后2条可大可小,应该是激起当地人民愤了,作死
http://overseas.weibo.com/user/zuzo/3835549570170358,看看
zmxorhhx 发表于 2015-4-28 12:02
批评教育有毛用。。。拘丫一星期长长记性
好吧 伟人头上的这只鸟 也判刑{:soso_e113:}
还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
好吧 伟人头上的这只鸟 也判刑
人和鸟比?这也是醉了。
采日临风 发表于 2015-4-28 12:28
损害国家信仰,损害社会道德够不够。
损害国家信仰,损害社会道德,这种罪名,法律哪一条有?如何界定?
批评教育吧,那2货也是傻逼的可以。
铁猴子 发表于 2015-4-28 12:27
踩你家祖坟如何?
现在有多少人家还有祖坟?文革时期铲除了绝大部分了。
遇到什么事情查查相关法律学习一下,举手之劳
为什么是头顶人肉这么奇怪的表述
frozensaint 发表于 2015-4-28 12:35
人和鸟比?这也是醉了。
当然啦,如果某些人承认自己是畜生, 不是人.. 是可以不判刑的..
他的确不应该这样做,说得白一点,就是一自以为个性的脑残。但底下跟帖的说拘留甚至判刑的,是否有足够的法制观念?如果真要判,请去人大提请修改法律。如果法律中没有其行为要判刑这一条,我只能说,还好中国已经不是40年前了。。
这种人就该好好教育!!!
楼里果然又有与众不同的小清新,冷静党出现.
好吧 伟人头上的这只鸟 也判刑
还真是积极哦…………难道你的思维和行动能力跟鸟一样?(我这有个神经病当街拉翔,拿别人东西吃,没人说他呢,还常常见别人送吃的给他)…………
当然啦,如果某些人承认自己是畜生, 不是人.. 是可以不判刑的..
亮了,,,,,,
当然啦,如果某些人承认自己是畜生, 不是人.. 是可以不判刑的..
也得分事。
不过你走马路上看到一群人形畜牲能受得了?
算了 发表于 2015-4-28 12:41
还真是积极哦…………难道你的思维和行动能力跟鸟一样?(我这有个神经病当街拉翔,拿别人东西吃,没人说 ...

呵呵 如果是家鸽  那就不是一般的鸟儿 是有主滴  革命小将们难道不要追到底??{:soso_e113:}
当然啦,如果某些人承认自己是畜生, 不是人.. 是可以不判刑的..
也得分事。
不过你走马路上看到一群人形畜牲能受得了?
yes413a 发表于 2015-4-28 12:35
损害国家信仰,损害社会道德,这种罪名,法律哪一条有?如何界定?
概念: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本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本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定罪标准: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侮辱他人的行为。二、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三、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四、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

量刑标准: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更何况这是侮辱革命先烈,现在还是共产党执政,别忘了。
呵呵 如果是家鸽  那就不是一般的鸟儿 是有主滴  革命小将们难道不要追到底??
皿主怎么不喷素质,毁坏公共才产(应该实行鞭性,多学学别国怎么治理国家)…………你这菜鸟扣帽子倒是一流………
没有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