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医疗纠纷实施大陪审团审理制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0:50:10
我很清楚现在中国公众对医务人员有极大的不信任。尤其涉及到医疗纠纷的时候。让医疗同行来鉴定医疗纠纷的方式让公众非常不认同,以为医生们会相互包庇。而实际上,我见识过很多医疗鉴定里的同行相互之间的倾轧,最终的实际结果是对医生诊疗实施“最完美医疗标准制度”,即,医生的诊疗行为必须完美无瑕,否则判决有错。

我建议,凡是涉及医疗纠纷的司法审判时实施大陪审团制度。怎么做呢?学习《我是歌手》,挑选有足够文化知识和逻辑水平的人,同时拒绝有医师执照的人,来做大陪审团成员。陪审团的候选规模应该足够大。允许,医生、患者双方审定陪审团成员来剔除他们认为不适宜的人选。然后由他们对医疗纠纷做审判。我很清楚现在中国公众对医务人员有极大的不信任。尤其涉及到医疗纠纷的时候。让医疗同行来鉴定医疗纠纷的方式让公众非常不认同,以为医生们会相互包庇。而实际上,我见识过很多医疗鉴定里的同行相互之间的倾轧,最终的实际结果是对医生诊疗实施“最完美医疗标准制度”,即,医生的诊疗行为必须完美无瑕,否则判决有错。

我建议,凡是涉及医疗纠纷的司法审判时实施大陪审团制度。怎么做呢?学习《我是歌手》,挑选有足够文化知识和逻辑水平的人,同时拒绝有医师执照的人,来做大陪审团成员。陪审团的候选规模应该足够大。允许,医生、患者双方审定陪审团成员来剔除他们认为不适宜的人选。然后由他们对医疗纠纷做审判。
楼主啊,你很闲么?
医疗纠纷里,什么样的医生才算有错?其实一个基本原则:不能用完美医疗去要求医生。如果这个错误有超70%以上的医生会犯,那么这个差错其实是可以原谅的。但今天中国的医疗却是要求医疗必须完美,这个世界哪有完美?
中国人太聪明了,啥都约束不了自我谋利。
mmmmmmm 发表于 2015-4-11 19:22
中国人太聪明了,啥都约束不了自我谋利。
这可以理解。但也要相信人的基本良知。
这可以理解。但也要相信人的基本良知。
基本良知,在相对制衡,互有约束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考虑一下。喊口号,只能产生大量两面派。
需要专业判断的还是由学术委员会搞比较好

否则搞一个处处都向着患者的仲裁组织只会把医生都搞成喂糖丸的,反正你没有专业判断能力的仲裁组织也分不清糖丸和药的区别。
mmmmmmm 发表于 2015-4-11 19:26
基本良知,在相对制衡,互有约束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考虑一下。喊口号,只能产生大量两面派。
大陪审团的成员肯定要排除跟患者有亲朋好友关系呀。
AAFox 发表于 2015-4-11 20:00
需要专业判断的还是由学术委员会搞比较好

否则搞一个处处都向着患者的仲裁组织只会把医生都搞成喂糖丸的 ...
我不觉得大陪审团会处处向着患者。
引用11楼 @天使和魔鬼xi 发表的:
  是靠同情还是靠事实说话,疾病是不能包治的,百分之99的感冒不会死人,万一你是那百分之一,难道这是医生的失职?这样天天都可以闹了。

医疗纠纷审判,不应该根据结果,而应该根据过程。医生做到了应该做的事情,那就没有错。哪怕结果不如意。
引用14楼 @佛多曼波萨 发表的:
而实际上,我见识过很多医疗鉴定里的同行相互之间的倾轧,最终的实际结果是对医生诊疗实施“最完美医疗标准制度”,即,医生的诊疗行为必须完美无瑕,否则判决有错。

你敢再扯淡一点么?那你说说看那些在医院工作的人大代表为什么提的议案和你说的都是相反的?

1,哪里扯淡?
2,医院工作的人大代表的什么议案跟我相反?
3,你要是不信我所述,那就实施我所述的大陪审团制度呀。这总不会向着医生吧?
不现实,因为D领导一切,D反对!害怕引起 蝴蝶效应!
D插手了,大陪审团制度就歪了,人是你定了,谁信?
不现实,因为D领导一切,D反对!害怕引起 蝴蝶效应!
D插手了,大陪审团制度就歪了,人是你定了,谁信?
哦,要谁定,行业定,人民选举,我怎么想起来了个台北的笑话。。。台湾各级公务员选举制。。。那才是大民主时代。。。既然有纠纷走法律程序。。。连这都没有解决,还搞后面那一套。。舍本而求末,你以为这个形式会让两方心服口服么。。。
引用20楼 @佛多曼波萨 发表的:

假定xx有错,自证xx无错——哪个举证责任倒置不是这样?你意思所有的举证责任倒置都不公平咯?还有,别装小白兔了,压根不是“医生”自证,而是“医院”证明。一般患者和医院的举证能力对比,让医院承担举证责任,有什么不合理的?好比说你开着一辆奔驰车,跑着跑着突然在路上断成两截了,奔驰让你(已然半身不遂)去证明这辆车的结构、材质存在缺陷导致跑着会解体,这很合理?

医疗官司里搞举证倒置就是不合理!

你用奔驰车出故障来佐证就是错的。因为一辆合格车在正常驾驶下不可能自我断成两截。但,人却可以突然猝死。这能一样吗?毕竟人没有合格与否一说。
一贯的技术性诱导,明明是你亲眼见过医疗鉴定活动中,很多同行间相互包庇,你就可以说成见过同行相互倾扎。

医疗鉴定当然只能有高水平得专业医生来做,只能建立确保他们公证裁决的制度。
医疗纠纷里,什么样的医生才算有错?其实一个基本原则:不能用完美医疗去要求医生。如果这个错误有超70%以 ...
    我们的你的说法不对,当然谁都不可能完美,医生也是人,也可能犯错,但是犯错就一定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这个世界上每个人不都应该这样吗?医生压力大,哪行哪业压力不大,司机犯错,可能就出车祸了,领导犯错,老百姓可能就会饿死!难道一句不能追求完美就可以豁免他们的责任!
     医疗事故对医生来说可能只是自己完美简历上的一个小小污点,但对患者家庭来说,确是一辈子无休止的痛苦!
      目前医疗纠纷诉讼明显是对患者不利的,诉讼程序极其复杂,周期极其漫长,取证极其困难。所以我希望这方面的法律能更完善一些,更好保护患者利益!
问题在于,谁有中立性,谁有公正性 其次专业性。
中国上点规模的团体或协会多在D领导下的,普通人没办法信其中立!


又在tree new bee了,医疗鉴定中的相互包庇可是一抓一大把。
最好解决医患纠纷的方式是医疗一旦出现问题,无论意外或事故,医院全额赔偿,之后医院内部自查自纠,再对责任医务人员追偿。将医患矛盾化解为医院与医生这样专业内的矛盾,才能解决问题。
像你这样在医院与患者间做文章,双方信息不对称,无论怎么限定法律框架都不可能解决问题

又在tree new bee了,医疗鉴定中的相互包庇可是一抓一大把。
最好解决医患纠纷的方式是医疗一旦出现问题,无论意外或事故,医院全额赔偿,之后医院内部自查自纠,再对责任医务人员追偿。将医患矛盾化解为医院与医生这样专业内的矛盾,才能解决问题。
像你这样在医院与患者间做文章,双方信息不对称,无论怎么限定法律框架都不可能解决问题
空山凝烨
就一般医患纠纷的新闻的网友评论来看,我觉得这种制度对医生不利


网友发言是不能作数的。因为只有特别想发言的人才会发言。而且没有知识水准考察,没有逻辑思维能力验证,这样的人群的确不足以成为陪审团成员。
山人五四 发表于 2015-4-12 07:39
一贯的技术性诱导,明明是你亲眼见过医疗鉴定活动中,很多同行间相互包庇,你就可以说成见过同行相互倾扎。 ...
你说的相互包庇论那些暂且不论。你如何让公众相信高水平专业的水平和良心会不包庇?哪怕他们真的不包庇,但大家能相信吗?

apoclord1 发表于 2015-4-12 08:42
又在tree new bee了,医疗鉴定中的相互包庇可是一抓一大把。
最好解决医患纠纷的方式是医疗一旦出现问题, ...


这样的话,医院都会倒闭,医生都辞职不干了,或是拒绝给所有病人看病,倒霉的是病人自己——无医可看。呵呵。
apoclord1 发表于 2015-4-12 08:42
又在tree new bee了,医疗鉴定中的相互包庇可是一抓一大把。
最好解决医患纠纷的方式是医疗一旦出现问题, ...


这样的话,医院都会倒闭,医生都辞职不干了,或是拒绝给所有病人看病,倒霉的是病人自己——无医可看。呵呵。
彭阿姨夸我强 发表于 2015-4-12 07:53
我们的你的说法不对,当然谁都不可能完美,医生也是人,也可能犯错,但是犯错就一定要为自己的错误承 ...
今天的中国法律实践实际上是偏袒患者方的。实际上诉讼从来都程序复杂,又不只是医疗官司如此。中国法律实践已经非常偏袒患者方了。还要如何保护患者利益?只要打官司就认定医生有罪?------当然,现在实际上已经如此了。

不用完美医疗标准来衡量,这是世界通行的医疗行为对错判断。如果超70%的医生在同样的情况下会犯错,这说明这种错误具有相当的不可抗拒性。能不犯错是患者运气好。

你用车祸等等来说事,其实你没明白我讲的情况。比如夜晚高速路上,你驾驶车辆不超速行驶,前方突然抛出一个人来,你刹车及转向不及,撞死了对方。你认为司机应该判决有错吗?高速路本来是全封闭,行人不应该出现。而且夜晚视野非常有限,行人出来的非常突然,你如何能保证自己不撞上去?

医疗里有很多意想不到。其复杂程度远超过驾驶车辆。完美医疗是一种理想。用这样的标准去衡量,其实没有那个医生不是有错的。
apoclord1 发表于 2015-4-12 08:42
又在tree new bee了,医疗鉴定中的相互包庇可是一抓一大把。
最好解决医患纠纷的方式是医疗一旦出现问题, ...
所以说你不但专业水平低劣,而且脑子还有问题。你以为这对病人有利?
apoclord1 发表于 2015-4-12 08:42
又在tree new bee了,医疗鉴定中的相互包庇可是一抓一大把。
最好解决医患纠纷的方式是医疗一旦出现问题, ...
医患双方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凭什么所有责任都无脑推到医院方头上,难道只要是汽车坏了就全是制造商的错,只要是衣服破了就是销售商的错,消费者只需要享受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乙方换你干你干不
apoclord1 发表于 2015-4-12 08:42
又在tree new bee了,医疗鉴定中的相互包庇可是一抓一大把。
最好解决医患纠纷的方式是医疗一旦出现问题, ...
所以说你不但专业水平低劣,而且脑子还有问题。你以为这对病人有利?


那以后高风险的医疗还能做吗?比如心脏外科手术。全世界心脏外科手术后死亡率大多在1%左右。这样的全额赔偿医院还开打下去?医生还敢做?哪怕医生敢做,那赔偿成本不转嫁给其他治疗好的患者,那谁还看得起病?

白血病就更不得了。中国大陆的白血病5年生存期大约在30%到50%,日本韩国在20%到30%,你白血病医生得赔偿的坐牢吧。那以后还有人看白血病吗?

没脑子就别发言。你要是医生,趁早改行。你脑子不行,就这脑子做医生不害死病人?
apoclord1 发表于 2015-4-12 08:42
又在tree new bee了,医疗鉴定中的相互包庇可是一抓一大把。
最好解决医患纠纷的方式是医疗一旦出现问题, ...
如果你是医生。估计所在单位和你的水平是非常差的,因为你根本看不到医疗的风险、不可控性。这些都见识不到的原因只有一个:水平太差,只能看那些简单疾病。而且不仅仅如此,自己不懂还喜欢装懂,所以觉得高水平医生在医疗鉴定里包庇。

中国医患矛盾的相当部分就是你这样的低劣水平医生导致的!
梦想去飞翔 发表于 2015-4-12 18:21
网友发言是不能作数的。因为只有特别想发言的人才会发言。而且没有知识水准考察,没有逻辑思维能力验 ...
陪审团的组成才是最大的难题,你没看光这个区区几个跟帖的就一上来就把互相包庇的大帽子扣医疗技术人员脑袋上了,和这种预设立场者谈解决医患纠纷本身不可能,哪怕你搞几个机器人去当陪审团他们都会说AI都是医生操控的,他们眼里只有把他们七大姑八大姨塞满的陪审团才是公平合理的
楼主,大陪审团的意思是大吗?好好百度下好吗?或者Google下Grand Jury
在美国 陪审团的人选,多会引起大争议,更何况一切社会资源由一D控制的中国,不现实。
这样的话,医院都会倒闭,医生都辞职不干了,或是拒绝给所有病人看病,倒霉的是病人自己——无医可看。 ...
你把社会问题看得太简单了,有利益就有人上,法规严了就等着饿死?
所以说你不但专业水平低劣,而且脑子还有问题。你以为这对病人有利?
对患者有没有利另说,看你跳这么高就知道对医院没利
医患双方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凭什么所有责任都无脑推到医院方头上,难道只要是汽车坏了就全是制造商的 ...
你去4s修车把车修坏了,你不找4s找谁?
所以说你不但专业水平低劣,而且脑子还有问题。你以为这对病人有利?



在你长篇大论前先把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的名词解释说给我听下
如果你是医生。估计所在单位和你的水平是非常差的,因为你根本看不到医疗的风险、不可控性。这些都见识不 ...
连什么是医疗事故和医疗意外都不知道的人跟我说水平。。。呵呵!!

apoclord1 发表于 2015-4-12 19:57
你去4s修车把车修坏了,你不找4s找谁?


你自己违章驾驶把车撞到难以修复的地步,4S店尝试维修之后告诉你车辆损毁严重无法维修,难道也是4S店的错

当然还有第二种情况,因为损毁严重4S店费力修好了,然后开出来账单,车主“感觉”账单高了,4S店表示车主可以找专业机构鉴定,车主立马打呼“修车都是互相包庇的混蛋”,然后带人把4S店砸了
apoclord1 发表于 2015-4-12 19:57
你去4s修车把车修坏了,你不找4s找谁?


你自己违章驾驶把车撞到难以修复的地步,4S店尝试维修之后告诉你车辆损毁严重无法维修,难道也是4S店的错

当然还有第二种情况,因为损毁严重4S店费力修好了,然后开出来账单,车主“感觉”账单高了,4S店表示车主可以找专业机构鉴定,车主立马打呼“修车都是互相包庇的混蛋”,然后带人把4S店砸了
你自己违章驾驶把车撞到难以修复的地步,4S店尝试维修之后告诉你车辆损毁严重无法维修,难道也是4S店的 ...
4S把车修报废了,还会找你要钱吗?
为何不是治疗过程用陪审团?社区内抓阄决定谁是陪审员,谁要有个大病什么的,陪审团投票怎么治疗。够民主的。
SSJ100 发表于 2015-4-12 20:50
4S把车修报废了,还会找你要钱吗?
还有拆检费呢,当然有保险的车这笔钱一般都是保险公司付
还有拆检费呢,当然有保险的车这笔钱一般都是保险公司付
拆检费才多少,把病人医死了,医院让你交的钱可不是小数目
医死了是医疗事故鉴定报告给出的结果还是你的预设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