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比较好奇一个问题,和法律有点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8:04:59
比如,就警察好了,正在街上执勤,人来人往的闹市,很规范,很尽职,也没发生其他特别的事。
这时,有人对这警察拍照,这时候问题来了。

这人随便拍别人,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这警察不愿给他拍,可以制止他吗?

制止了不听,还是要拍,咋办?

挑衅一样近距离追着拍,一脸的“不服你打我呀”的表情,咋办?

如果不是警察,是其他的不能抓人的工作人员呢?

求教,谢谢。比如,就警察好了,正在街上执勤,人来人往的闹市,很规范,很尽职,也没发生其他特别的事。
这时,有人对这警察拍照,这时候问题来了。

这人随便拍别人,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这警察不愿给他拍,可以制止他吗?

制止了不听,还是要拍,咋办?

挑衅一样近距离追着拍,一脸的“不服你打我呀”的表情,咋办?

如果不是警察,是其他的不能抓人的工作人员呢?

求教,谢谢。
妨碍公务。
拘留15天,罚款。一般人不想这么干吧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你要看是md警察还是土鳖警察
你要看是在北上广还是在拉萨喀什。
没关系啊,人民警察有权盘问。
诶这位小伙子你跳上跳下很激动吗,跟我回所里纪录一下个人信息。什么,不去?你说不去就不去?戴手铐去还是不戴手铐去,你自己选吧。
那我问一下,我拍路人算吗?记得肖像权是商业用途吧。我不用于商业,我就拍,有事吗?
那我问一下,我拍路人算吗?记得肖像权是商业用途吧。我不用于商业,我就拍,有事吗?
被人揍了纯属活该
这得看是土鳖条子还是牛牛条子了
这一条可以够得上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 ...
大哥,大街是公共场所,公共场所你哪来的隐私权?所以偷拍暴露隐私只牵扯到偷拍非公共场所,大街上拍照不可能侵犯隐私的,近距离拍摄警察,警察又不同意的话,应该算轻微干扰或妨碍公务
那我问一下,我拍路人算吗?记得肖像权是商业用途吧。我不用于商业,我就拍,有事吗?
不用于商业用途不算侵犯肖像权
xj2000 发表于 2015-2-7 22:54
你要看是md警察还是土鳖警察
在美国,公共场所拍照(包括视频),对象是任何可直接看见的事物或个人,特别是针对警察等公务人员,不光是合法的,而且是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一个基本人权,就是说全美国通用:
https://www.aclu.org/kyr-photo

翻译几句:
1。如果你有权出现在某个公共场所,你就有权拍摄任何可以看见的景象,包括政府建筑,运输设备,公务人员等等。 这是社会对政府的监督权利
2。在私人土地上,土地所有人有权限制你拍摄的权利,不服从会被指控为“非法侵入”,直至被逮捕
3。没有搜查证,警务人员不得没收相机,检查相片/视频,包括在你被捕的时候
4。警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删除你相机里的内容
5。警察有权命令你停止拍照,如果你的行为干扰了正常执法
6。有权拍照不等于有权违法,侵入他人领地拍照本身就是违法的,不受保护

我能想到的例外,一是上面ACLU的链接里说到的,拍视频是合法,但视频里的声音部分,在一些州的法律规定下,没有当事者允许就录下对话的声音,属于违反“反窃听法”,侵犯隐私。 第二,有些景象虽然是出现在公共场所,但你去拍是违法的,比如偷偷把相机伸到女孩子裙子下面偷拍裙下风光,在很多州(比如我们印第安纳州)是违反“反偷窥法”的。 但也有州的最高法院通过决议,认定偷拍裙下风光为合法,比如德克萨斯。。。
偷偷拍合法,那光明正大伸到你裙子下面拍合法不?{:soso_e100:}
被人揍了纯属活该
请不要抬杠。我拍你,有问题你说。就你会动手么?
kafka8341 发表于 2015-2-11 10:49
偷偷拍合法,那光明正大伸到你裙子下面拍合法不?
呵呵那就是性骚扰甚至性侵了。 德州这个案子是来自2011年一个叫Ronald Thompson的人,在一个水上公园里,没有得到家长的允许,在水下偷拍游泳的小孩子们的照片。 被警察逮捕时想删除但没来得及,被指控非法偷拍。 德州刑事高院的法官做出这项裁决时指出,一个摄影者的相机相当于他/她的笔和油画刷,他的构思创作(指想拍什么)和他的拍下来的作品一样,同样应该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他们认为虽然偷拍的行为不能容忍,但无法证明其具有犯罪动机,而且警察试图在这方面去执法都会导致政府越权。。。

这个裁决不包括在非公共场合的偷拍/偷窥行为,比如洗手间更衣室等等。 使用X光相机等技术也是非法。。。
https://news.vice.com/article/co ... irts-legal-in-texas

而且,这只是德州的案例,我们州2010年出了一个在鞋尖上安针孔摄像头偷拍裙下风光的,当时法律没有专门规定这种方式的偷拍。 他被判有罪后(attempted child exploitation 性侵儿童未遂罪,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这么翻译),我们州专门增补了法律,把鞋子偷拍给补进去了。。。
双筒 发表于 2015-2-11 23:32
在美国,公共场所拍照(包括视频),对象是任何可直接看见的事物或个人,特别是针对警察等公务人员,不光 ...
话是这么说,但是MD警察可以以正在办案等一系列理由要求你删除。
xj2000 发表于 2015-2-11 20:39
话是这么说,但是MD警察可以以正在办案等一系列理由要求你删除。
如果ACLU那个网页说的都是正确的,那要求你删除是不可能的(除非那警察不想干了),要求你停止也得有正当理由,比如你妨碍交通了等等。。。
警察会认为你有什么不良企图,把你带回去聊聊天的来自: iPhone客户端
不用于商业用途不算侵犯肖像权
用于商业用途也不违法。南方某些电视台,晚上6点~11点都是普世类新闻节目,主题大概是政府所有部门都是坏的,穿制服的(城管,警察,保安)打人,社会问题突出(小区有疯子,物价太高,空气太差。。。),妓者天天在搞慈善,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妓者处处有真情。
而这类节目又到处是广告,主播的桌子侧面,电脑显示器的背面,屏幕的下面滚动,右下角的水印,都tm是广告,节目名字和主播开场白都是XX冠名赞助。你说全算不算商业节目?
恰好某期节目是妓者处处有真爱之关爱老人。主题,1,是赞妓者关爱老人,2,是黑政府公共设备没有老人专用,比如天桥没有老人专用电梯,斑马线的绿灯时间才60秒太短,老人过斑马线起码要3分钟,(顺便说说下期节目是黑政府连人行天桥也搞电梯,应该有不可告人的回扣,机动车道的红灯居然要等3分钟,交管部门都是脑残)。3,国人没素质见到老奶奶过马路也不扶。恰好偷拍到你正赶着上班过马路,本来没啥。但妓者要黑国人啊,节目播出,某年轻人过马路不帮助困难老人,还快步走开。
你说应该告妓者诽谤,还是告妓者为制造看点增加他商业节目收视率侵犯你的肖像权呢?
警察被拍摄,当然不爽.........
不爽还不爽,却是没奈何.
特区警察胆子小,可不敢动手抢照相机/手机....


军模两可 发表于 2015-2-8 15:00
那我问一下,我拍路人算吗?记得肖像权是商业用途吧。我不用于商业,我就拍,有事吗?
肖像制作专有权:是否侵害肖像制作专有权,取决于制作人在制作时是否取得了肖像权人的许可,未经许可进行制作的——即使是以私藏为目的,不会侵害肖像权人直接的利益,那么,同样构成侵害制作肖像的专有权。以摄影人来说,你只要拿着照相机对准了自然人进行肖像摄影,如果肖像权人不同意而强行拍照,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jiafeidemao 发表于 2015-2-12 13:27
肖像制作专有权:是否侵害肖像制作专有权,取决于制作人在制作时是否取得了肖像权人的许可,未经许可进行 ...
扯,按你这个说法,所有的影像艺术基本都侵犯别人的肖像权
特别勤力 发表于 2015-2-12 11:51
用于商业用途也不违法。南方某些电视台,晚上6点~11点都是普世类新闻节目,主题大概是政府所有部门都是 ...
你这完全是瞎扯淡
肖像制作专有权:是否侵害肖像制作专有权,取决于制作人在制作时是否取得了肖像权人的许可,未经许可进行 ...
抱歉才看到。那我问一下,现在吃饭,饭店有监控。这个算不算侵犯呢?有的饭店贴纸条,写的您处在监控区域,算是提示吧。有的地方什么也不写,这算不算呢?
军模两可 发表于 2015-2-15 00:34
抱歉才看到。那我问一下,现在吃饭,饭店有监控。这个算不算侵犯呢?有的饭店贴纸条,写的您处在监控区域 ...
理论上是侵犯隐私,但实际上无法打官司,因为中国根本就没有监控方面的法律。
军模两可 发表于 2015-2-15 00:34
抱歉才看到。那我问一下,现在吃饭,饭店有监控。这个算不算侵犯呢?有的饭店贴纸条,写的您处在监控区域 ...
这绝对不算侵犯私隐.因为任何成年人都不会预期在公众场所保留私隐.
jiafeidemao 发表于 2015-2-12 13:27
肖像制作专有权:是否侵害肖像制作专有权,取决于制作人在制作时是否取得了肖像权人的许可,未经许可进行 ...
恐怕不是如此..........
肖像权与新闻/艺术作品之间的区别,应该视乎照片主题与个人私隐的比例.
譬如说........
在开放道路拍摄交通意外,就新闻报导而言,伤者的面目/表面伤势就不算私隐.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5-2-15 19:24
恐怕不是如此..........
肖像权与新闻/艺术作品之间的区别,应该视乎照片主题与个人私隐的比例.
譬如说. ...
反正我是没在新闻报导中见过伤者的面目,当然除非有高级领导前去看望伤者的新闻除外(其实这样的新闻主要是拍领导,而不是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