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出帝王秘诀,专制驭民的法宝。鲍鹏山说商君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36:06


点出帝王的秘籍啊,以弱民除强民,以奸民驭良民!

点出帝王的秘籍啊,以弱民除强民,以奸民驭良民!
看了后对霸王道有体会
尼康小猫 发表于 2015-2-2 10:56
看了后对霸王道有体会
什么体会?
鲍鹏山的东西也值得看?他压根就看不懂商君书,也压根就不懂法家和商君。说白了,鲍鹏山一儒教劣等教徒尔。
鲍鹏山是谁
mulinsen444 发表于 2015-2-2 13:24
鲍鹏山是谁
百家讲坛讲过水浒人物。
我看了他评水浒,里面讲林冲和武松,见解都很锐利。我挺喜欢的。这个等会儿看看
胡说八道
歪曲到了极致!!!
民宗计生之道原来出于此处
1911680027、 发表于 2015-2-2 11:50
鲍鹏山的东西也值得看?他压根就看不懂商君书,也压根就不懂法家和商君。说白了,鲍鹏山一儒教劣等教徒尔。
看了这个视频,我是找了商君书看了。里面除强是有这个话的。以弱民除强民,以奸民驭良民。这就是帝王之道。
shehuizhuyi80 发表于 2015-2-2 11:46
什么体会?
为什么法院会判正当防卫有罪,小偷进家,主人打了还判刑。就是不能让个体有自卫权,你的一切利益实现都要通过体制,离开体制就屁不是。
看了这个视频,我是找了商君书看了。里面除强是有这个话的。以弱民除强民,以奸民驭良民。这就是帝王之道 ...
弱民这个定义,商君书里是有语境有定义的,鲍鹏山以现代语字面意思理解,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另外,他没看懂商君书,商君书并非帝王之术。
1911680027、 发表于 2015-2-2 16:58
弱民这个定义,商君书里是有语境有定义的,鲍鹏山以现代语字面意思理解,这是典型的偷换概念。另外,他没 ...
大秦帝国的作者在书中描写,也是把商君书当做帝王术的。
大秦帝国的作者在书中描写,也是把商君书当做帝王术的。
如果是帝王术,何必讲农垦。
这个人把屁股做歪了,商君书讲的是强国富民之道,不是神马帝王术。
这个人把屁股做歪了,商君书讲的是强国富民之道,不是神马帝王术。
法家一贯的理论是强国,可不是富民。强化君权是主线,到韩非子就总结出法术势。
法家一贯的理论是强国,可不是富民。强化君权是主线,到韩非子就总结出法术势。
不是富民,何必提农垦?
无敌死神江户川 发表于 2015-2-3 08:19
法家一贯的理论是强国,可不是富民。强化君权是主线,到韩非子就总结出法术势。
首先要理解“民”这个概念,所谓“强民”,“弱民”,“奸民”,“良民” 到底指的是什么?
就是人民内部矛盾太多,需要一个裁判居中掌控
为什么法院会判正当防卫有罪,小偷进家,主人打了还判刑。就是不能让个体有自卫权,你的一切利益实现都要 ...
我是学法律的,忍不住说两句。
刑法对正当防卫是有定义的,以制止犯罪行为为准,在这个范围内是允许你自卫的。
用小偷进家为例,你打他两棍子制止其盗窃是可以的。明明他已经失去盗窃的可能了,你还非得把他打死,这是故意杀人。盗窃罪法庭宣判尚且不至死刑,你让个人拥有无限扩大的私刑权,显然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情。
仅有杀人,强奸,抢劫等少数严重暴力犯罪适用无限自卫权。
这也不止中国如此,正当防卫权世界各国都是这样的,都是有限的。没有哪个国家是无条件无限自卫权的。
我是学法律的,忍不住说两句。
刑法对正当防卫是有定义的,以制止犯罪行为为准,在这个范围内是允许你自 ...
以强奸行为为例,在犯罪分子实施强奸行为的过程中,受害者与第三人如何判断强奸与猥亵的界限?是否只有在既遂后,才能拥有真正的无限防卫权?
sipoeris 发表于 2015-2-3 09:09
我是学法律的,忍不住说两句。
刑法对正当防卫是有定义的,以制止犯罪行为为准,在这个范围内是允许你自 ...
我也是学法律的,可是我国很多案例(包括强奸和入室抢劫),把刑法明确规定可以实行无限防卫权的统统否定了无限防卫权的存在。这类案例,多去了。这就有个刑法适用的指导原则问题。就是国家其实还是否定公民从政府层面以外获得实现自己利益的渠道的。
1911680027、 发表于 2015-2-3 07:27
如果是帝王术,何必讲农垦。
农垦是国家强大之道,就是对帝王富裕的基础。关键是农垦之后的税率如何。法家是禁止社会上有体制外的力量的,人人都要成为国家机器的螺丝钉的,法家更加把民作为生产机器来使用。这到韩非子的五蠹里面说的更加清楚。
再说广义上的帝王术包括两重意思:一是驭下,二是治民。如何治民也是帝王术的。
1911680027、 发表于 2015-2-3 08:21
不是富民,何必提农垦?
农垦可不意味着富民啊,奖励农垦税负轻才算,税重可不算。
尼康小猫 发表于 2015-2-3 10:30
农垦是国家强大之道,就是对帝王富裕的基础。关键是农垦之后的税率如何。法家是禁止社会上有体制外的力量 ...
农垦是国家强大之道,难道不也是富民的根基?民众有吃的,这是生活之本。
说韩非是法家之大成是谬论,韩非之法号称集法术势于一身,但这也恰恰松动了法的本质。
非要把帝王统治和帝王统治下的为民谋福利的做法分割开来是别有用心,如果非要这样论述的话,到目前为止,所有的统治制度都是为个别人谋利。民主也是为个别人谋利的,否则凭什么要有政党?政党相对于民众还是少数中的少数。所谓的,民主以投票行使权利,帝王统治下民众也可以以革命推翻帝王统治。而且,民主制度下执政党为个别团体谋利,对抗反对派,并不为最广大的民众考虑,而是分化民众。帝王统治为保其执政地位让民众不造反,千方百计讨好民众,明清时代民众的正常赋税是很低的。孰优孰劣呢?
我也是学法律的,可是我国很多案例(包括强奸和入室抢劫),把刑法明确规定可以实行无限防卫权的统统否定 ...
嗯。都是行内人士就好说话了。
说到底,从法理角度,我支持社会正义的执行者,是且只是公权力。
我们不能鼓励以暴制暴,更加不能鼓励孤胆英雄。
诛心一点说,这种人对社会秩序性的危害,比犯罪分子还更大。
以强奸行为为例,在犯罪分子实施强奸行为的过程中,受害者与第三人如何判断强奸与猥亵的界限?是否只有在 ...
当然不是。如果你有理由确认对方有强奸企图并且行为进行中,那么就适用正当防卫。
现实案例很多是只确认了前一点就动手了……那当然不适用。
无敌死神江户川 发表于 2015-2-3 08:19
法家一贯的理论是强国,可不是富民。强化君权是主线,到韩非子就总结出法术势。
强国和富民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那些富而不强的小国是中美俄这样的强国互相博弈的结果,把国强民富对立起来是宣传战的一种策略,真以为有几千年文明史的中国人看不穿这点小伎俩
强国和富民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那些富而不强的小国是中美俄这样的强国互相博弈的结果,把国强民富对 ...
沙俄发来贺电
日帝泪流满面
看看再说
看了才知道说的好不好
浮岛 发表于 2015-2-3 11:58
强国和富民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那些富而不强的小国是中美俄这样的强国互相博弈的结果,把国强民富对 ...
强国和富民按照现在流行的话说就是做蛋糕和分蛋糕的。这个可不是什么统一和不可分割的。
1911680027、 发表于 2015-2-3 10:53
农垦是国家强大之道,难道不也是富民的根基?民众有吃的,这是生活之本。
说韩非是法家之大成是谬论,韩 ...
中国先秦法家的法和西方的法治的法可不是一回事。你这里说的“法”分明就是西方法制体系中法的概念,和法家是两回事。
再说,韩非集先秦法家之大成可是学界普遍认同的,不是哪个学者个人的观点。
sipoeris 发表于 2015-2-3 11:10
嗯。都是行内人士就好说话了。
说到底,从法理角度,我支持社会正义的执行者,是且只是公权力。
我们不 ...
关于公权力的行使,还是中西对于法源的理解区别。西方法学派普遍认为有比制定法更高位阶法律体系(如自然法),自然法学派就是这样。所以“天赋人权”就是这个观念产生的。中国现在是认为制定法是最高的,人权也是法律赋予的。所以,正义只能有法律的制定者公权力来行使。
PS:其实我国古代儒家对法律的理解适用更像西方。古代讲办案要讲天理、国法、人情。这其中的天理就类似西方所说的自然法。
中国先秦法家的法和西方的法治的法可不是一回事。你这里说的“法”分明就是西方法制体系中法的概念,和法 ...
第一,为何我先秦的法治非要跟西方法治一样才能体现正统性?人治法和法治法的区别实在牵强和可笑。商鞅之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商鞅之前,礼不下庶民,刑不上大夫。所谓西方法治与商鞅法治到底差别在哪里?
第二,我知道韩非的法之大成是之前“学者”的共识,但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我看了韩非和商君书之后完全不这么认为。
第三,现今对于法家的论述,一派是以儒学观点论述,比如鲍鹏山,儒法对立,自然不可能公平客观。另一派以现代西方法治观点论述,这一派很有意思,有一种“明明两者没有区别却非要搞出点区别”的即视感。
作法自毙,是褒义词还是贬义词?我觉得是褒义词。作法的人难道可以规避法律吗?
关于公权力的行使,还是中西对于法源的理解区别。西方法学派普遍认为有比制定法更高位阶法律体系(如自然 ...
天下一法,还是区别对待。
关于公权力的行使,还是中西对于法源的理解区别。西方法学派普遍认为有比制定法更高位阶法律体系(如自然 ...
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和政治观里,当然没有自然法的存身空间。法律是维护阶级统治的工具嘛。

不过,说实话,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被洗脑的厉害了。看到书里西方哲学界和法学界一本正经的谈论,人的天赋权利和内心道德的时候,总有种,这帮SB,的感觉……
我手里有枪,你手里没有,我就比你有权利。我手里有钱,你手里没有,我就比你有道德。多简单的事……非得想太多。
无敌死神江户川 发表于 2015-2-3 16:03
强国和富民按照现在流行的话说就是做蛋糕和分蛋糕的。这个可不是什么统一和不可分割的。
这你就说错了,国家也是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组织之一,是做蛋糕不可缺少的一环。
sh60 发表于 2015-2-3 08:26
首先要理解“民”这个概念,所谓“强民”,“弱民”,“奸民”,“良民” 到底指的是什么?
我觉得古文语境下,很多时候“民”不能简单按自然人口去理解,缺乏政治影响力、能干扰政权执行的力量,没有必要被提及,自动忽视。从这个认识去看,讨论的对象就很清楚了,是那些有实力的地方豪强。
1911680027、 发表于 2015-2-3 16:19
第一,为何我先秦的法治非要跟西方法治一样才能体现正统性?人治法和法治法的区别实在牵强和可笑。商鞅之 ...
西方法治核心是权力制衡,法家的法治是以法为工具加强君主专制的。也就是如何让君主的权力行使更为有效。西方就算是黑暗的中世纪教权和政权也是制衡的。
第二,韩非之后还有哪个著名法家人物,出了哪部著作啊?汉家以霸王道杂之,儒表法里,可是也没有出法家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