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漫谈食品安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7:59:50


本文转发自我在台湾中国时报的博客:http://newsblog.chinatimes.com/duduong/archive/18266

我在上一篇文章《当警察做什么都合法时,法治还有意义吗? 》里曾提到,美国(除了极富和极贫的以外)一般仍有法治的习惯,和台湾人常自发地走法律捷径颇有不同。不过这个法治的传统虽然是从建国时就写进宪法,但是它真正融入中产社会的日常生活,当然是必须等到中产阶级在19世级末期兴起之后才有可能。其实美国法治传统的普及,和联邦官僚系统的建立相辅相成;从1900年代开始,到詹森总统的Great Society(“大社会”)新法,花了大约三代人的时间。在20世纪的头几年,纽约时报和现在的台湾媒体一様,常常必须报导溲水油、过期蛋、加料奶和其它各式各様的黑心食品。美国消费者的反弹并不能直接遏制不法商人的种种花招,而所谓的“民族性”差异实际上完全是后世无知者本末倒置的猜想;要解决社会不良风气问题,最后还是得靠联邦政府出手。第一个主动开始建立常任的联邦官僚体系,推行有为政府的总统是1901年上任的老罗斯福;在此之前,所有的联邦雇员都是由政客在选举后指派,基本上不是给自己亲朋好友的甜头,就是政治酬庸的手段,当然谈不上清廉和效率。老罗斯福在食品安全上首创了现代的法治标准,在1906年设立了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食品药物管理局)并且通过了《Pure Food and Drug Act of 1907》(《纯净食品药物法案》 )。靠着专职官僚的强力执行,经过几十年之后,食品安全才成为社会的自然习惯和传统。

但是在1970年代,金主对中产阶级开始夺权反撃(参见前文《富豪口袋里的国家》),美国的食品生产链也是他们掠夺的目标之一,40多年下来的结果是农牧业都被集中到大企业手中,其运行也就完全工厂化(参阅“Intensive Factory Farming”,“集约化养殖”)了。与此同时,庞大的联邦官僚体系和其强力执行法规的能力仍然存在,只是法规本身已经被扭曲侵占,不再以保护消费大众为宗旨,而是为大金主手里的企业利润服务。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Mad Cow Disease(疯牛病):原本疯牛病在1990年代于英国爆发之后,美国的FDA要求大财团停止把屠宰牛羊后的骨骼和内脏加入饲料里(这叫做“Rendering”,参见这篇1997年的纽约时报报导:http://www.mad-cow.org/~tom/render_ed.html。为了让饲料业节省蛋白质原料的成本,欧美的牛羊吃同类的尸体吃了几十年,这是疯牛病传染的主要管道),但是财团不愿意,和FDA讨价还价拖了好几年,禁令就是发不出去(最后到2008年禁令才出门,而且只是要求用牛羊组织来喂猪,用死猫死狗和猪的组织来喂牛羊);同时,USDA(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农业部)规定每十只被屠宰的牛必须有一只接受抽様检查。 2003年十二月,USDA检测出第一只美国境内的疯牛,东亜诸国包括台湾在内都因此而禁止进口美国牛肉,可是读者们记得美国国内是怎么反应的吗?财团掌控的大众媒体对整个事件轻描淡写,报导的重点是告诉大家没有必要反应“过度”;而小布希政府的主要政策反应只有一项,就是要求USDA停止抽查。果不其然,这种锯箭疗伤的手段马上有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旦USDA停止检查疯牛病,此后再也没有美国疯牛被USDA检查出来,政府财团皆大欢喜。

其他的例子,俯拾皆是。美国人不爱吃肥肉,所以台湾和大陆都禁用的瘦肉精,在美国是完全合法的,以保护财团的利润;我自己也知道每天吃的猪牛羊鶏肉,饱含着瘦肉精和各式各様的荷尔蒙和抗生素,可是法律都是为金主而订的,消费者又有什么办法?转基因作物在美国不但可以到处卖,连标示的要求都不可能通过国会。我并不是说转基因不好;作为一个学自然科学出身的人,我知道目前所有的转基因作物都是安全的。可是作为一个熟悉社会经济和历史法则的人,我也知道美国对转基因的寛容,不是基于科学的衡量,而是出于对财团利益的考虑。而且到目前为止转基因是安全的,并不代表在无限制的未来,它永远都还会是安全的。到了有问题的那一天,美国的政府机制,必然不会因为科学的要求而踩煞车;财团的利益仍将由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来买单。

所以作为一个住在现代美国的消费者,我对食品安全看的很开。反正人命就是那么短短几十年,而吃却是最基本的人性享受。什么胆固醇、瘦肉精、疯牛病,风険既然不大,就不值得牺牲我心爱的牛排;目前我的原则是适可而止,顶多每天只吃一块20Oz(约600公克)的New York Strip(即丁骨的一边是牛身上最嫩但风味淡的菲力牛排,另一边则是纤维较硬但油多味醇的纽约条)。前两天有人送给我这个影频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i_DaJKsCLo,里面是一个“艺术家”用胶丸摄影机证明速食面在胃里消化较慢,所以必然是“有害健康”的。我的回答是:我真心希望速食面根本就不能消化,如此一来,20分銭就可以买到味道不错的减肥良药,保证比Fenfluramine/phentermine便宜一千倍,而且安全得多了。

本文转发自我在台湾中国时报的博客:http://newsblog.chinatimes.com/duduong/archive/18266

我在上一篇文章《当警察做什么都合法时,法治还有意义吗? 》里曾提到,美国(除了极富和极贫的以外)一般仍有法治的习惯,和台湾人常自发地走法律捷径颇有不同。不过这个法治的传统虽然是从建国时就写进宪法,但是它真正融入中产社会的日常生活,当然是必须等到中产阶级在19世级末期兴起之后才有可能。其实美国法治传统的普及,和联邦官僚系统的建立相辅相成;从1900年代开始,到詹森总统的Great Society(“大社会”)新法,花了大约三代人的时间。在20世纪的头几年,纽约时报和现在的台湾媒体一様,常常必须报导溲水油、过期蛋、加料奶和其它各式各様的黑心食品。美国消费者的反弹并不能直接遏制不法商人的种种花招,而所谓的“民族性”差异实际上完全是后世无知者本末倒置的猜想;要解决社会不良风气问题,最后还是得靠联邦政府出手。第一个主动开始建立常任的联邦官僚体系,推行有为政府的总统是1901年上任的老罗斯福;在此之前,所有的联邦雇员都是由政客在选举后指派,基本上不是给自己亲朋好友的甜头,就是政治酬庸的手段,当然谈不上清廉和效率。老罗斯福在食品安全上首创了现代的法治标准,在1906年设立了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食品药物管理局)并且通过了《Pure Food and Drug Act of 1907》(《纯净食品药物法案》 )。靠着专职官僚的强力执行,经过几十年之后,食品安全才成为社会的自然习惯和传统。

但是在1970年代,金主对中产阶级开始夺权反撃(参见前文《富豪口袋里的国家》),美国的食品生产链也是他们掠夺的目标之一,40多年下来的结果是农牧业都被集中到大企业手中,其运行也就完全工厂化(参阅“Intensive Factory Farming”,“集约化养殖”)了。与此同时,庞大的联邦官僚体系和其强力执行法规的能力仍然存在,只是法规本身已经被扭曲侵占,不再以保护消费大众为宗旨,而是为大金主手里的企业利润服务。一个很明显的例子是Mad Cow Disease(疯牛病):原本疯牛病在1990年代于英国爆发之后,美国的FDA要求大财团停止把屠宰牛羊后的骨骼和内脏加入饲料里(这叫做“Rendering”,参见这篇1997年的纽约时报报导:http://www.mad-cow.org/~tom/render_ed.html。为了让饲料业节省蛋白质原料的成本,欧美的牛羊吃同类的尸体吃了几十年,这是疯牛病传染的主要管道),但是财团不愿意,和FDA讨价还价拖了好几年,禁令就是发不出去(最后到2008年禁令才出门,而且只是要求用牛羊组织来喂猪,用死猫死狗和猪的组织来喂牛羊);同时,USDA(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农业部)规定每十只被屠宰的牛必须有一只接受抽様检查。 2003年十二月,USDA检测出第一只美国境内的疯牛,东亜诸国包括台湾在内都因此而禁止进口美国牛肉,可是读者们记得美国国内是怎么反应的吗?财团掌控的大众媒体对整个事件轻描淡写,报导的重点是告诉大家没有必要反应“过度”;而小布希政府的主要政策反应只有一项,就是要求USDA停止抽查。果不其然,这种锯箭疗伤的手段马上有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旦USDA停止检查疯牛病,此后再也没有美国疯牛被USDA检查出来,政府财团皆大欢喜。

其他的例子,俯拾皆是。美国人不爱吃肥肉,所以台湾和大陆都禁用的瘦肉精,在美国是完全合法的,以保护财团的利润;我自己也知道每天吃的猪牛羊鶏肉,饱含着瘦肉精和各式各様的荷尔蒙和抗生素,可是法律都是为金主而订的,消费者又有什么办法?转基因作物在美国不但可以到处卖,连标示的要求都不可能通过国会。我并不是说转基因不好;作为一个学自然科学出身的人,我知道目前所有的转基因作物都是安全的。可是作为一个熟悉社会经济和历史法则的人,我也知道美国对转基因的寛容,不是基于科学的衡量,而是出于对财团利益的考虑。而且到目前为止转基因是安全的,并不代表在无限制的未来,它永远都还会是安全的。到了有问题的那一天,美国的政府机制,必然不会因为科学的要求而踩煞车;财团的利益仍将由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来买单。

所以作为一个住在现代美国的消费者,我对食品安全看的很开。反正人命就是那么短短几十年,而吃却是最基本的人性享受。什么胆固醇、瘦肉精、疯牛病,风険既然不大,就不值得牺牲我心爱的牛排;目前我的原则是适可而止,顶多每天只吃一块20Oz(约600公克)的New York Strip(即丁骨的一边是牛身上最嫩但风味淡的菲力牛排,另一边则是纤维较硬但油多味醇的纽约条)。前两天有人送给我这个影频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i_DaJKsCLo,里面是一个“艺术家”用胶丸摄影机证明速食面在胃里消化较慢,所以必然是“有害健康”的。我的回答是:我真心希望速食面根本就不能消化,如此一来,20分銭就可以买到味道不错的减肥良药,保证比Fenfluramine/phentermine便宜一千倍,而且安全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