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单车男倒地亡 违停轿车没碰到也担全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36:33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黄彩华 王先生在路上违停,下车发现车头前有一骑车男子倒地,后确定伤重不治身亡。经鉴定,两车未发生碰撞,但法院判王先生负事故全责,赔偿死者26万多元。据法官介绍,交通事故发生不以直接碰撞作为必要和唯一条件,“本案中,王先生路边违停,与死者骑车摔倒致死有直接因果关系。王先生无法证明死者有过错,自身就要负全责。”

违章停靠路边有人摔倒车前

2013年11月21日上午8点左右,王先生驾驶一辆轿车到东莞市厚街镇办事途中,靠右将车停在不准停车的机动车道上,当他下车时却发现,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受伤倒在轿车左侧车头前。

倒地男子是64岁的滕某,来自湖南。事发后,腾某抢救无效去世。

2013年12月,腾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法院状告王先生,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共26万多元。

家属怀疑鉴定科学性

“电动车、轿车虽无碰撞痕迹,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以直接碰撞作为必要和唯一的条件,以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发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来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鉴定,小轿车与电动车并未发生碰撞,暂时无有足够证据证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无法认定事故责任。腾某家属则认为,痕迹鉴定在事后十多天进行,科学性无法保证。

法官称,王先生在机动车道内违规停车,对后方滕某驶来的电动车会产生影响。法院据此认定滕某的摔倒死亡与王先生的驾驶行为有因果关系。法院同时表示,本其事故中,没有证据证明死者滕某有过错,因此王先生应对滕某的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014年6月,法院依法一审判保险公司赔偿26万多元给腾某家属。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日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各方说法]

法官

机动车方“事故责任证明义务”重于非机动车方

主审本案的东莞市第二法院民三庭单晓丽法官称,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因事故责任无法查证,司机王先生无须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中,机动车一方的证明义务重于非机动车一方,王先生没有证据证明死者腾某存在过错,王先生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律师

谁主张就该谁举证

东莞某律师事务所唐律师认为,本案中,交警没有出具具体的事故责任认定。根据民诉法“谁主张谁举证”的相关规定,死者家属也有举证的义务,证明死者摔倒与车主王先生停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广东林德律师所王律师也认为,一个人骑车独自上路总有自行摔倒的可能,不管几率如何,这些可能法院裁判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如果只靠目击者并不全面的证言,加上推定的因果关系,没有其他更直接的证据,我们觉得判车主负全责有些欠妥。”

两位律师都称,以目前的证据,本着同情弱者的原则,他们认为本案判车主承担大部分责任会更加合情合理。

说案

“电动车、轿车虽无碰撞痕迹,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以直接碰撞作为必要和唯一的条件,以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发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来认定。” ——— 法官
http://gd.qq.com/a/20150120/0110 ... 012&ptlang=2052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黄彩华 王先生在路上违停,下车发现车头前有一骑车男子倒地,后确定伤重不治身亡。经鉴定,两车未发生碰撞,但法院判王先生负事故全责,赔偿死者26万多元。据法官介绍,交通事故发生不以直接碰撞作为必要和唯一条件,“本案中,王先生路边违停,与死者骑车摔倒致死有直接因果关系。王先生无法证明死者有过错,自身就要负全责。”

违章停靠路边有人摔倒车前

2013年11月21日上午8点左右,王先生驾驶一辆轿车到东莞市厚街镇办事途中,靠右将车停在不准停车的机动车道上,当他下车时却发现,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受伤倒在轿车左侧车头前。

倒地男子是64岁的滕某,来自湖南。事发后,腾某抢救无效去世。

2013年12月,腾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法院状告王先生,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共26万多元。

家属怀疑鉴定科学性

“电动车、轿车虽无碰撞痕迹,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以直接碰撞作为必要和唯一的条件,以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发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来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鉴定,小轿车与电动车并未发生碰撞,暂时无有足够证据证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无法认定事故责任。腾某家属则认为,痕迹鉴定在事后十多天进行,科学性无法保证。

法官称,王先生在机动车道内违规停车,对后方滕某驶来的电动车会产生影响。法院据此认定滕某的摔倒死亡与王先生的驾驶行为有因果关系。法院同时表示,本其事故中,没有证据证明死者滕某有过错,因此王先生应对滕某的损失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014年6月,法院依法一审判保险公司赔偿26万多元给腾某家属。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日前,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各方说法]

法官

机动车方“事故责任证明义务”重于非机动车方

主审本案的东莞市第二法院民三庭单晓丽法官称,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因事故责任无法查证,司机王先生无须承担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中,机动车一方的证明义务重于非机动车一方,王先生没有证据证明死者腾某存在过错,王先生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律师

谁主张就该谁举证

东莞某律师事务所唐律师认为,本案中,交警没有出具具体的事故责任认定。根据民诉法“谁主张谁举证”的相关规定,死者家属也有举证的义务,证明死者摔倒与车主王先生停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广东林德律师所王律师也认为,一个人骑车独自上路总有自行摔倒的可能,不管几率如何,这些可能法院裁判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如果只靠目击者并不全面的证言,加上推定的因果关系,没有其他更直接的证据,我们觉得判车主负全责有些欠妥。”

两位律师都称,以目前的证据,本着同情弱者的原则,他们认为本案判车主承担大部分责任会更加合情合理。

说案

“电动车、轿车虽无碰撞痕迹,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不以直接碰撞作为必要和唯一的条件,以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发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来认定。” ——— 法官
http://gd.qq.com/a/20150120/0110 ... 012&ptlang=2052


靠右将车停在不准停车的机动车道上,当他下车时却发现,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受伤倒在轿车左侧车头前。…法官称,王先生在机动车道内违规停车,对后方滕某驶来的电动车会产生影响。‖谁给解释下这个描述,关键是他们还没有碰撞。距离得多远

靠右将车停在不准停车的机动车道上,当他下车时却发现,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受伤倒在轿车左侧车头前。…法官称,王先生在机动车道内违规停车,对后方滕某驶来的电动车会产生影响。‖谁给解释下这个描述,关键是他们还没有碰撞。距离得多远
杏林 发表于 2015-1-20 08:46
以后躲在家里,看到路边的人死了,算不算目光杀死人?
按此法官逻辑,假如你不能证明该死者的死是由其它人导致的,当然要你负责啊
这个事情也发生在我身上过,不过对方只是摔了,没其他的事,交警算我全责
应该能鉴定路面电动车刹车的痕迹
应该能鉴定路面电动车刹车的痕迹
以后躲在家里,看到路边的人死了,算不算目光杀死人?
躲在家里有过错吗?
shuazhi 发表于 2015-1-20 09:02
应该能鉴定路面电动车刹车的痕迹
这个毫无意义啊
有刹车痕迹,因为你违停,你全责
无刹车痕迹,你无法证明他有明显过错,还是你全责
总之,就是不管任何情况,你车停在那,你就是全责了
判得没问题  你违法停车 干扰了其他人的路权  发生事故就得算上你  

举证倒置

我有个同事碰到过 他出门转弯 没观察好 把一个直行的三轮撞了
街角都停满了违章停的车  把路口的观察角度都挡死了  当时他都拍下了  赔偿的时候转出去三四成
判得没问题  你违法停车 干扰了其他人的路权  发生事故就得算上你  

举证倒置

我有个同事碰到过 他出门转弯 没观察好 把一个直行的三轮撞了
街角都停满了违章停的车  把路口的观察角度都挡死了  当时他都拍下了  赔偿的时候转出去三四成
zhepro 发表于 2015-1-20 09:07
判得没问题  你违法停车 干扰了其他人的路权  发生事故就得算上你  

举证倒置
就是这么个道理,可叹很多人还一脸的委屈。单位有个同事转弯时碰人了,停转弯处的那辆车同样担责,交警解释是违停挡了视线。
zhepro 发表于 2015-1-20 09:07
判得没问题  你违法停车 干扰了其他人的路权  发生事故就得算上你  

举证倒置
2013年11月21日上午8点左右,王先生驾驶一辆轿车到东莞市厚街镇办事途中,靠右将车停在不准停车的机动车道上,当他下车时却发现,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受伤倒在轿车左侧车头前。
一,机动车道上
二,下车的时候就发现男子已经倒地受伤了
三,受伤倒地在轿车车头前,要么,轿车跟电动车同向行驶,怎么也干扰不了路权,只有可能追尾,要么,对向行驶,一种可能是轿车逆行,一种是电动车逆行在机动车道上
躲在家里有过错吗?
不知道,一般情况,开车停路边很少会别【不知道算不算方言】到骑车的人,除非司机拽的二五八万似得,不看道路,然后电动车速度过快。以前南京的彭宇案就够恶心人的了。现在……虽然不提倡但是这个司机如果没有碰到电动车,建议赶紧开车走,反正不算交通事故
我觉得法院判得没问题
机动车道上的非机动车,完全无责不合适。
违章停车,保险公司出钱,判决没什么问题吧
流星雪 发表于 2015-1-20 09:14
2013年11月21日上午8点左右,王先生驾驶一辆轿车到东莞市厚街镇办事途中,靠右将车停在不准停车的机动车 ...
情况比较复杂 光凭这些信息难以判断

以我一般的观察来看 首先都是非机动车道被停车占满的 这种情况下 在机动车道发生的事故很多
像我住的小区门口 机动车道都被压缩得只能单向通过

电动车跑起来就跟机动车一样,要上机动车道,出了事要承担责任了就变成非机动车。
不知道具体情况,最好还是有现场图,才好说。
判决基本合理,但非机动车上行车道也应负一定责任。多说一句:很烦在机动车道上大摇大摆骑行的电动车

zhepro 发表于 2015-1-20 09:23
情况比较复杂 光凭这些信息难以判断

以我一般的观察来看 首先都是非机动车道被停车占满的 这种情况下  ...


也有可能是隔离的机动车道。电动车跑得快,经常骑上去。
zhepro 发表于 2015-1-20 09:23
情况比较复杂 光凭这些信息难以判断

以我一般的观察来看 首先都是非机动车道被停车占满的 这种情况下  ...


也有可能是隔离的机动车道。电动车跑得快,经常骑上去。
城市交通事故,和电动车有关的所占比例很高,各种穿插,各种逆行,各种闯红灯,各种突然变道,各种超速
信息太少,无从判断。要是单车为了绕过违停的车时正好摔倒了,算谁的。算骑车男技术不好么?
vip51280 发表于 2015-1-20 09:33
也有可能是隔离的机动车道。电动车跑得快,经常骑上去。
是的 这也非常常见
马利奥 发表于 2015-1-20 09:43
信息太少,无从判断。要是单车为了绕过违停的车时正好摔倒了,算谁的。算骑车男技术不好么?
要确切证据表明是绕过违停车辆摔倒的,当然是违停全责,这个没有任何疑问
关键这个案子不是说有证据能够表明死者的倒地和违停车辆有关,而是违停者无法证明死者有过错
我觉得就这点很是滑稽
引申一下,一个骑电动车的人在违停车五百米开外的地方摔倒了,是否也要追违停车全责,因为无法证明电动车有过错啊,而五百米还是可以目视到违停车的
流星雪 发表于 2015-1-20 09:47
要确切证据表明是绕过违停车辆摔倒的,当然是违停全责,这个没有任何疑问
关键这个案子不是说有证据能够 ...
知足吧,现在还有被急刹车吓倒地住院的。这个也说不清了,谁说都有理
zhepro 发表于 2015-1-20 09:07
判得没问题  你违法停车 干扰了其他人的路权  发生事故就得算上你  

举证倒置
王先生驾驶一辆轿车到东莞市厚街镇办事途中,靠右将车停在不准停车的机动车道上,当他下车时却发现,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受伤倒在轿车左侧车头前。
这个怎么也不会是全责啊 电动车都上机动车道了
hcbhcb 发表于 2015-1-20 09:11
就是这么个道理,可叹很多人还一脸的委屈。单位有个同事转弯时碰人了,停转弯处的那辆车同样担责,交警解 ...
如果路边的树遮挡了交通标志,造成超速,是不是也不应该罚款扣分?如果未看到标志,造成交通事故,那是否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
路边画的车位算不算侵犯骑行者路权?交警在路边执勤倒交警旁边算不算交警全责?新闻中的交警部门不发事故认定书,为何要车主自证无责?无剐蹭摔到重伤不治,什么伤会不治身亡?无剐蹭倒地能否造成重伤不治身亡?有没有突发疾病造成摔到摔伤脑部不治身亡?你妹的媒体你知道不?来自: Android客户端
靠右将车停在不准停车的机动车道上,当他下车时却发现,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受伤倒在轿车左侧车头前。… ...
肯定是足够近啊,另外这个和违停不违停关系不大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只能自认倒霉。
只能自认倒霉。
死者的非机动车都上了机动车道了,还没有过错?
我见过汽车按喇叭把老太太吓得摔倒被判赔的,不过这样也没被判全责,双方都有责任,顶多机动车占责任多一点
Susie花开 发表于 2015-1-20 09:51
王先生驾驶一辆轿车到东莞市厚街镇办事途中,靠右将车停在不准停车的机动车道上,当他下车时却发现,一名 ...
看上边~~~~~~~~~~~
肯定是足够近啊,另外这个和违停不违停关系不大吧
足够近……说真的,这个动作有点高难度,真的。假如电动车车速不快,那么倒地不能算汽车的原因,假如比较快,电动车应该是在人行道偏左侧行驶,而且是偏的较左,不然不会到汽车左前方倒地,问题是偏的那么左还会因为汽车停车倒地么?稍微偏下方向的问题吧,特别是汽车停车前一般都减速斜行的,他应该有反应时间,切距离汽车比较远的
有车开上路就已经是有罪的了
流星雪 发表于 2015-1-20 09:14
2013年11月21日上午8点左右,王先生驾驶一辆轿车到东莞市厚街镇办事途中,靠右将车停在不准停车的机动车 ...
你自己发的自己不看,双方同向行驶,应该是轿车违规靠边停车,电动自行车在后面急刹车,倒在轿车左侧车头前,这很难理解吗?
莫须有嘛。
zhepro 发表于 2015-1-20 09:07
判得没问题  你违法停车 干扰了其他人的路权  发生事故就得算上你  

举证倒置
这个好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