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广州“落地签”是一种懒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3:41:12
原标题:广州“落地签”是一种懒政

这种方便自己而不便于民众的搞法,不是现代政府治理之道

广州发布通告,“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相应人员来穗三天内须到街道或社区申报。这一通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被称为广州“落地签”,也被形容为“闭关锁穗”。

“闭关锁穗”,显然不确切。广州并不拒绝外来人员,无关可闭,也不准备把城市锁起,只是要求“来者报名”。问题是一个人到了某座城市,是否需要向城市当局通报姓名。

人分常住与暂住,有本地户籍和无本地户籍,这是中国的现实。以前,本地户籍即是常住,无本地户籍即是暂住,在一个城市可能暂住一辈子。前几年总算有了改变,无本地户籍也可以常住了。户籍区分城乡的功能也正在逐步消除之中,但户籍区分本地与外地的功能还没有弱化。

广州要求外来人员去登记,就是以户籍为基础而推行的一种分别政策。这一政策再次确认了户籍的功能,强化了户籍意识,精神上与户籍改革背道而驰。户籍改革是要实行身份证管理,使居民身份证成为国民身份的确认,并按照这一确认予国民以均等的权利。

国民一律平等,迁徙应当自由,那么在一国之内,到这里,到那里,都应是自便,不受什么限制。要求外来人员登记,似乎也不好说是限制,但仍然算是一个麻烦,政府不应该给人添麻烦。

有一个理由,可以使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显得必要,那就是摸清情况,以便服务。然而,首先是服务是实有其指,还是虚应的套语;其次,就算要为了服务而摸清情况,是该麻烦外来人员“走一趟”,还是该让外来人员无缝接入,而非采取强硬登记的方式。

目前来说,外来人员并不会因为登记就享受到什么可感的服务,登记就只是去方便市政当局,这种方便自己而不便于民众的搞法,不是现代政府治理之道,而且很明显是一种懒政。其实,地方政府是否要无所遗漏地了解到每个人的来去动态,是否了解到这一点才能够提供好服务、维持好治安,大有疑问。就算是地方政府需要一个不漏地了解所有流动人员的信息,也不是非让其登记不可,技术上办法很多。


走向现代治理,不是说一说“服务性政府”就了事,需要意识的现代化、能力的现代化。对国民身份认同和国民权利平等保持敏感,而非任由户籍基础破坏国民身份认同,强化国民权利差别,这是意识上的现代化要求。适应国民自由流动和迁徙,而不对其作强制登记报告的命令,又能够提供好公共服务,这是能力的现代化要求。

广州的外来人员登记之规定,说是并无制度上的新设,一切缘自“上位法”。确实,外来人员三天内必须登记,这是在广东省一系列规定中都有明文的。但这些“上位法”是何时制定,是否符合户籍改革的进展,是否适应“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是否需要废或改,本身都是问题。广州将这些“上位法”径直拿来,既是使之落地,也是对其进行强调和重申。现在人们还只是质疑这些规定有没有实际的操作性,但就算它执行起来没有难度,用“外来人员法”管理国民,就已经与现代国家治理相背离了。

□时事评论员刘洪波http://news.ifeng.com/a/20141130/42605199_0.shtml原标题:广州“落地签”是一种懒政

这种方便自己而不便于民众的搞法,不是现代政府治理之道

广州发布通告,“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相应人员来穗三天内须到街道或社区申报。这一通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被称为广州“落地签”,也被形容为“闭关锁穗”。

“闭关锁穗”,显然不确切。广州并不拒绝外来人员,无关可闭,也不准备把城市锁起,只是要求“来者报名”。问题是一个人到了某座城市,是否需要向城市当局通报姓名。

人分常住与暂住,有本地户籍和无本地户籍,这是中国的现实。以前,本地户籍即是常住,无本地户籍即是暂住,在一个城市可能暂住一辈子。前几年总算有了改变,无本地户籍也可以常住了。户籍区分城乡的功能也正在逐步消除之中,但户籍区分本地与外地的功能还没有弱化。

广州要求外来人员去登记,就是以户籍为基础而推行的一种分别政策。这一政策再次确认了户籍的功能,强化了户籍意识,精神上与户籍改革背道而驰。户籍改革是要实行身份证管理,使居民身份证成为国民身份的确认,并按照这一确认予国民以均等的权利。

国民一律平等,迁徙应当自由,那么在一国之内,到这里,到那里,都应是自便,不受什么限制。要求外来人员登记,似乎也不好说是限制,但仍然算是一个麻烦,政府不应该给人添麻烦。

有一个理由,可以使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显得必要,那就是摸清情况,以便服务。然而,首先是服务是实有其指,还是虚应的套语;其次,就算要为了服务而摸清情况,是该麻烦外来人员“走一趟”,还是该让外来人员无缝接入,而非采取强硬登记的方式。

目前来说,外来人员并不会因为登记就享受到什么可感的服务,登记就只是去方便市政当局,这种方便自己而不便于民众的搞法,不是现代政府治理之道,而且很明显是一种懒政。其实,地方政府是否要无所遗漏地了解到每个人的来去动态,是否了解到这一点才能够提供好服务、维持好治安,大有疑问。就算是地方政府需要一个不漏地了解所有流动人员的信息,也不是非让其登记不可,技术上办法很多。


走向现代治理,不是说一说“服务性政府”就了事,需要意识的现代化、能力的现代化。对国民身份认同和国民权利平等保持敏感,而非任由户籍基础破坏国民身份认同,强化国民权利差别,这是意识上的现代化要求。适应国民自由流动和迁徙,而不对其作强制登记报告的命令,又能够提供好公共服务,这是能力的现代化要求。

广州的外来人员登记之规定,说是并无制度上的新设,一切缘自“上位法”。确实,外来人员三天内必须登记,这是在广东省一系列规定中都有明文的。但这些“上位法”是何时制定,是否符合户籍改革的进展,是否适应“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是否需要废或改,本身都是问题。广州将这些“上位法”径直拿来,既是使之落地,也是对其进行强调和重申。现在人们还只是质疑这些规定有没有实际的操作性,但就算它执行起来没有难度,用“外来人员法”管理国民,就已经与现代国家治理相背离了。

□时事评论员刘洪波http://news.ifeng.com/a/20141130/42605199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