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森警方为防止记者拍摄设立禁飞区 被指违反媒体自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00:56
据美联社11月3日报道,在黑人青年布朗被弗格森警察枪杀后,美国政府允许警察在当地上空37平方英里的空域设置安全禁飞区,禁飞区的有效时间是8月中的12天。然而根据音频记录,当地有关部门私下里认为,这个禁飞区是用来禁止媒体直升机拍摄街头的暴动抗议的。

8月12日,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在弗格森上空设立了禁飞区,禁止除了商业航班和警用直升机以外的航空器通行。面对美联社获取的圣路易斯郡警察通讯录音,联邦航空管理局一名管理人员表示:“他们的确想要禁止媒体飞行器采访。而且他们明显完全不在意这个空域中发生其他什么事。”

联邦航空管理局堪萨斯城中心的管理人员表示,当地警方“不在意全天里多次飞过禁飞区的商业航班,他们就是想禁止媒体飞行器。”

联邦航空管理局的相关规定中,没有任何一条允许设立专门针对媒体的禁飞区。管理人员表示:“我们的规定里并没有说‘临时禁飞区’,你明白的,‘除了媒体外谁都可以飞’这种情况。”但是他随后努力措辞,写出禁止媒体直升机飞行却不阻碍其他飞行器的辞令来。

这一对话与圣路易斯郡警察部门的声明相冲突,他们宣称,在警察射杀18岁黑人青年布朗后爆发了游行示威,设立禁飞区仅仅是出于安全考虑。他们设立禁飞区并不是为了阻止媒体报道暴动游行和警察的反应。当地警方称,设立禁飞区的考虑是因为发现该区域内有人向警察直升机开枪。但是当地警方承认他们的直升机并未受损,而且也无法给出直升机被枪击事件的详细报告。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对警方直升机被枪击事件的描述是未经证实的“谣言”。

美联社称,他们是依据《美国信息自由法案》获取警方通话录音的。这些录音让人注意到非常严重的问题,因为警方可能试图压制媒体采访自由,这样外界就无法获得游行示威和警方行动的航拍视频资料。这是警方在联邦官员(指联邦航空管理局,观察者网译注)默许协助下,违反美国宪法规定的新闻报道权。



如果新闻媒体可以进行航拍,就能为大众提供未经修饰的视频资料,让人们全景式了解近年来最严重的美国国内暴力事件。

专精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美国民权同盟法务专员李·罗兰(Lee Rowland)表示:“任何针对媒体报道弗格森事件的禁飞区,都是异乎寻常地糟糕的,而且严重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媒体权利。”

联邦航空管理局局长迈克尔·许尔塔在周日(11月2日)发布的声明中称,他的部门始终专注于安全,“联邦航空管理局现在不会、将来也绝不会专门禁止媒体采访国家大事,此次媒体采访弗格森事件也不会被禁止。”

许尔塔同时表示,依据联邦航空管理局所知道的情况,在禁飞区生效期间,“没有媒体飞行器违反了禁飞区的限制。”

美联社称,在录音中一名联邦航空管理局的管理人员强烈要求修改禁飞区的条款,允许商业航班从弗格森空域进出。这一修改几乎就促成了弗格森当局所想要的结果,一名联邦航空管理局的官员表示:“长时间少限制的禁飞区为的就是把媒体赶走。反正他们搞不清区别的。”

一名堪萨斯城联邦航空管理局管理人员当时询问了圣路易斯郡警察,能否减少限制以求不影响周边商业航班。随后对于禁飞区的命令更改为:“限制进入圣路易斯郡的飞行器。这依然能把人挡在外面……人们在获得通行许可前无法进入弗格森,即使减少限制,人们还是无法进入该区域。”

警方的回应是:“好吧,我对无论什么修改都没意见。”

KMOV-电视台新闻主管布莱恩·苏文诺(Brian Thouvenot)对美联社表示,他们是第一个试图挑战禁飞区的媒体,但是随后得到建议,他们可以飞到3000英尺以上的高度,这样一来他们的直升机和摄像机就是在禁飞区以外飞行,对于这个拍摄距离,苏文诺表示“不太理想”。

在弗格森枪击事件爆发后,当地警察表现强硬,屡次逮捕媒体人员,并向媒体人员发射催泪弹。美国总统奥巴马曾表示:“这里是美国,当新闻媒体在工作的时候,警察不能欺负并逮捕他们。当地政府和警察有责任保持透明和开放。”

在联邦航空管理局抱怨后,当地警方允许将禁飞区高度降至3000英尺。据联邦航空管理局的记录,这一禁飞区在8月22日依然有效。

美联社掌握的通讯录音披露,一名称枪击布朗的警察为威尔森的警察队长试图延长禁飞区的有效时间,因为他认为布朗的葬礼让人们情绪更强。“我们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们在监控事态的发展,昨晚我们又打了很多发催泪瓦斯弹,并且鸣枪示警。后半夜算是安静了一些,但是我们也不知道这样下去会爆发出什么来。”

美联社掌握的通讯录音并未包含最初设立禁飞区讨论的通话。但是已有的录音证明,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在已经知道警方意图限制媒体采访情况下,同意设立了禁飞区。

(观察者网编译自美联社)



http://www.guancha.cn/america/2014_11_03_282407.shtml据美联社11月3日报道,在黑人青年布朗被弗格森警察枪杀后,美国政府允许警察在当地上空37平方英里的空域设置安全禁飞区,禁飞区的有效时间是8月中的12天。然而根据音频记录,当地有关部门私下里认为,这个禁飞区是用来禁止媒体直升机拍摄街头的暴动抗议的。

8月12日,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在弗格森上空设立了禁飞区,禁止除了商业航班和警用直升机以外的航空器通行。面对美联社获取的圣路易斯郡警察通讯录音,联邦航空管理局一名管理人员表示:“他们的确想要禁止媒体飞行器采访。而且他们明显完全不在意这个空域中发生其他什么事。”

联邦航空管理局堪萨斯城中心的管理人员表示,当地警方“不在意全天里多次飞过禁飞区的商业航班,他们就是想禁止媒体飞行器。”

联邦航空管理局的相关规定中,没有任何一条允许设立专门针对媒体的禁飞区。管理人员表示:“我们的规定里并没有说‘临时禁飞区’,你明白的,‘除了媒体外谁都可以飞’这种情况。”但是他随后努力措辞,写出禁止媒体直升机飞行却不阻碍其他飞行器的辞令来。

这一对话与圣路易斯郡警察部门的声明相冲突,他们宣称,在警察射杀18岁黑人青年布朗后爆发了游行示威,设立禁飞区仅仅是出于安全考虑。他们设立禁飞区并不是为了阻止媒体报道暴动游行和警察的反应。当地警方称,设立禁飞区的考虑是因为发现该区域内有人向警察直升机开枪。但是当地警方承认他们的直升机并未受损,而且也无法给出直升机被枪击事件的详细报告。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对警方直升机被枪击事件的描述是未经证实的“谣言”。

美联社称,他们是依据《美国信息自由法案》获取警方通话录音的。这些录音让人注意到非常严重的问题,因为警方可能试图压制媒体采访自由,这样外界就无法获得游行示威和警方行动的航拍视频资料。这是警方在联邦官员(指联邦航空管理局,观察者网译注)默许协助下,违反美国宪法规定的新闻报道权。



如果新闻媒体可以进行航拍,就能为大众提供未经修饰的视频资料,让人们全景式了解近年来最严重的美国国内暴力事件。

专精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美国民权同盟法务专员李·罗兰(Lee Rowland)表示:“任何针对媒体报道弗格森事件的禁飞区,都是异乎寻常地糟糕的,而且严重违反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的媒体权利。”

联邦航空管理局局长迈克尔·许尔塔在周日(11月2日)发布的声明中称,他的部门始终专注于安全,“联邦航空管理局现在不会、将来也绝不会专门禁止媒体采访国家大事,此次媒体采访弗格森事件也不会被禁止。”

许尔塔同时表示,依据联邦航空管理局所知道的情况,在禁飞区生效期间,“没有媒体飞行器违反了禁飞区的限制。”

美联社称,在录音中一名联邦航空管理局的管理人员强烈要求修改禁飞区的条款,允许商业航班从弗格森空域进出。这一修改几乎就促成了弗格森当局所想要的结果,一名联邦航空管理局的官员表示:“长时间少限制的禁飞区为的就是把媒体赶走。反正他们搞不清区别的。”

一名堪萨斯城联邦航空管理局管理人员当时询问了圣路易斯郡警察,能否减少限制以求不影响周边商业航班。随后对于禁飞区的命令更改为:“限制进入圣路易斯郡的飞行器。这依然能把人挡在外面……人们在获得通行许可前无法进入弗格森,即使减少限制,人们还是无法进入该区域。”

警方的回应是:“好吧,我对无论什么修改都没意见。”

KMOV-电视台新闻主管布莱恩·苏文诺(Brian Thouvenot)对美联社表示,他们是第一个试图挑战禁飞区的媒体,但是随后得到建议,他们可以飞到3000英尺以上的高度,这样一来他们的直升机和摄像机就是在禁飞区以外飞行,对于这个拍摄距离,苏文诺表示“不太理想”。

在弗格森枪击事件爆发后,当地警察表现强硬,屡次逮捕媒体人员,并向媒体人员发射催泪弹。美国总统奥巴马曾表示:“这里是美国,当新闻媒体在工作的时候,警察不能欺负并逮捕他们。当地政府和警察有责任保持透明和开放。”

在联邦航空管理局抱怨后,当地警方允许将禁飞区高度降至3000英尺。据联邦航空管理局的记录,这一禁飞区在8月22日依然有效。

美联社掌握的通讯录音披露,一名称枪击布朗的警察为威尔森的警察队长试图延长禁飞区的有效时间,因为他认为布朗的葬礼让人们情绪更强。“我们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我们在监控事态的发展,昨晚我们又打了很多发催泪瓦斯弹,并且鸣枪示警。后半夜算是安静了一些,但是我们也不知道这样下去会爆发出什么来。”

美联社掌握的通讯录音并未包含最初设立禁飞区讨论的通话。但是已有的录音证明,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在已经知道警方意图限制媒体采访情况下,同意设立了禁飞区。

(观察者网编译自美联社)



http://www.guancha.cn/america/2014_11_03_282407.shtml
直接通知宣传部就搞定了嘛,再让报纸宣传警察的克制和为民服务的精神。
GZJY和圣母附体的人会告诉你,米帝的执法是为了维护法制和社会安宁次序.
而,天朝和北极熊的捕快执法则是什么血腥啊,什么不自由啊吧啦吧啦一大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