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看了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真心的愤怒啊,有知道情况的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4:30:34
       刚在新闻上看了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的介绍,看完后只感到一个词:愤怒啊。当时的司法部门居然是这么来定案的。给不熟悉的人先大概介绍一下,就是1998年,在内蒙古,一个叫做呼格吉勒图的18岁年轻人发现公厕里有一女子被奸杀,遂马上报案,但警方的调查却认定是该年轻人所为,法院也迅速判处死刑并在40多天后执行。而定罪的关键证据是该年轻人手指甲缝里有残留血迹,经与死者血液比对鉴定后确认一致。刚看到这里时我也没觉得有什么过分的地方,毕竟有关键物证嘛,但接下来新闻里的介绍却让我大跌眼镜:所谓的血液比对并不是比对DNA,而是比对血型,看清楚了是血型!也就是说,如果死者的血型是O型,而你指甲缝里的血迹也是O型,那么你就是这起案件的犯人。我勒个去啊,有这么拿证据的么?更无语的是,现在在复查,一个关键就是搞清楚呼格吉勒图他自己的血型,但问题是,现在根本没人知道他的血型是什么,也就是说,当年在确定证据时,当事的司法部门居然忘了验一下呼格吉勒图这个嫌疑人的血型,导致现在只能靠他父母的血型来推测
        想问一下熟悉公安拿证据的同志,我们国家在当时允许这么拿证据的么?只凭血液的血型就可以定罪,而且还是涉及死刑的重案。而且看新闻里现在复查时记者采访当地公安局等部门的态度,真正的让人感到心寒,法院的发言人支支吾吾,还说保证一定严肃依法按程序办事,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与正义;公安局那边宣传科的人说话更难听,记者说要采访当事办案警察,人直接来一句,都过去那么多年的事了,追那么紧干什么(凭记忆打字,不一定是原话,但意思是对的)。感情错杀了一个18岁的无辜青年可以让时间解决一切
         新闻里还说06还是05年就复查过一次,但也是不了了之,这个案件真正的作案人是个系列惯犯,并没有什么很深的背景,那为什么还那么难查?有了解这起案件的统治能说说有什么难查之处么?
         现在愈发感到最高法收回死刑判决的权利是正确的,就我国这些基层司法工作者的这种能力,说阻碍我国依法治国的最大阻碍就是公检法这些单位都不为过
        之前在轻兵版发过一次了,但那里人气的确有些少,只好再发到畅谈版让大家来畅谈一下了。       刚在新闻上看了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的介绍,看完后只感到一个词:愤怒啊。当时的司法部门居然是这么来定案的。给不熟悉的人先大概介绍一下,就是1998年,在内蒙古,一个叫做呼格吉勒图的18岁年轻人发现公厕里有一女子被奸杀,遂马上报案,但警方的调查却认定是该年轻人所为,法院也迅速判处死刑并在40多天后执行。而定罪的关键证据是该年轻人手指甲缝里有残留血迹,经与死者血液比对鉴定后确认一致。刚看到这里时我也没觉得有什么过分的地方,毕竟有关键物证嘛,但接下来新闻里的介绍却让我大跌眼镜:所谓的血液比对并不是比对DNA,而是比对血型,看清楚了是血型!也就是说,如果死者的血型是O型,而你指甲缝里的血迹也是O型,那么你就是这起案件的犯人。我勒个去啊,有这么拿证据的么?更无语的是,现在在复查,一个关键就是搞清楚呼格吉勒图他自己的血型,但问题是,现在根本没人知道他的血型是什么,也就是说,当年在确定证据时,当事的司法部门居然忘了验一下呼格吉勒图这个嫌疑人的血型,导致现在只能靠他父母的血型来推测
        想问一下熟悉公安拿证据的同志,我们国家在当时允许这么拿证据的么?只凭血液的血型就可以定罪,而且还是涉及死刑的重案。而且看新闻里现在复查时记者采访当地公安局等部门的态度,真正的让人感到心寒,法院的发言人支支吾吾,还说保证一定严肃依法按程序办事,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与正义;公安局那边宣传科的人说话更难听,记者说要采访当事办案警察,人直接来一句,都过去那么多年的事了,追那么紧干什么(凭记忆打字,不一定是原话,但意思是对的)。感情错杀了一个18岁的无辜青年可以让时间解决一切
         新闻里还说06还是05年就复查过一次,但也是不了了之,这个案件真正的作案人是个系列惯犯,并没有什么很深的背景,那为什么还那么难查?有了解这起案件的统治能说说有什么难查之处么?
         现在愈发感到最高法收回死刑判决的权利是正确的,就我国这些基层司法工作者的这种能力,说阻碍我国依法治国的最大阻碍就是公检法这些单位都不为过
        之前在轻兵版发过一次了,但那里人气的确有些少,只好再发到畅谈版让大家来畅谈一下了。
破案压力大,以前的冤案很多的,而且办案的人都高升了,要复查更是阻力重重
判案子的时候被害人的因素也放在那里呢。还不容易找到嫌疑人,被害人一哭二闹的。那个法院不判死刑。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抓到个人判了,案子就结了,侦查工作就不必再重新开始了。前两年的李天一案和药家鑫案,要求判死刑的人,有几个真正了解过案件。
法治社会是有缺陷的,在法治社会下聪明人就是占便宜。接受法治社会就得接受法治的缺陷。在建设法治社会的时候,老百姓真的考虑过去接受其中的缺陷了吗。
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技术要求越来越专业的今天,我档还实行干部跨行调,农牧的管教育,教育的管卫生,卫生的管石油,石油的管政法...退伍转业的随便去哪个部门....这种乱插的做法想想都明白会有啥结果.
要改变的是判案过程而不是判案处罚规定。这个案例更加强烈的印证了程序的重要性,而不是恶性案件最高处以死刑这个处罚。过程不正确不代表流程不正确,这当中包含太多执行时的偏差。
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技术要求越来越专业的今天,我档还实行干部跨行调,农牧的管教育,教育的管卫生,卫生的 ...
一个单位从毕业干到退休,同事几乎都是同学校友,不出窝案才怪
嘿,80-90年代冤案多了去,特别是边远地区,当时公安机关很多人专业素质很糟糕
嘿,80-90年代冤案多了去,特别是边远地区,当时公安机关很多人专业素质很糟糕
判案子的时候被害人的因素也放在那里呢。还不容易找到嫌疑人,被害人一哭二闹的。那个法院不判死刑。对于公 ...
要加薪为什么不能死
人类社会的进程本就是这么黑暗,楼主不要太生气,身体要紧!!不过现在能翻出来已经不错了~~
hellooks 发表于 2014-11-5 19:54
破案压力大,以前的冤案很多的,而且办案的人都高升了,要复查更是阻力重重

说白了就是为了高升制造冤案陷害人 草菅人命
破案压力大,以前的冤案很多的,而且办案的人都高升了,要复查更是阻力重重
这些货色都成了关员!
songdewen 发表于 2014-11-5 20:17
要加薪为什么不能死
正常情况下,如果没有人炒作,药家鑫未必判死刑。无期都不大可能。
这是披露出来的,没披露的还不知有多少那。
嘿,80-90年代冤案多了去,特别是边远地区,当时公安机关很多人专业素质很糟糕
算得上人渣么?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11-5 19:55
判案子的时候被害人的因素也放在那里呢。还不容易找到嫌疑人,被害人一哭二闹的。那个法院不判死刑。对于公 ...
荒谬观点 不哭不闹会造就更多冤死鬼
前几年在电视里看过这个案件,但是记得当时电视里没提他为自己辩解过
正常情况下,如果没有人炒作,药家鑫未必判死刑。无期都不大可能。
故意杀人,不死没天理
星火必然燎原 发表于 2014-11-5 20:22
荒谬观点 不哭不闹会造就更多冤死鬼
现实生活更荒谬,前两天新闻还报道,一个案子判了死缓,被害人家属直接自杀,最后改判死刑。
记得以前老师给我们讲过类似的案件,按他的说法罪不至死,但是上级为了完成指标判了死刑(他说那时候严打各省都按人口数量分配死刑指标,地方都会严判已完成指标,甚至想办法超额完成指标)
这就是典型的行政干预司法:当地DW和ZF觉得这案子影响恶劣,所以必须迅速破案,于是···就”破案“了
songdewen 发表于 2014-11-5 20:25
故意杀人,不死没天理
在法院是讲天理还是讲法律?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11-5 20:25
现实生活更荒谬,前两天新闻还报道,一个案子判了死缓,被害人家属直接自杀,最后改判死刑。
荒谬愚昧 的观点
tzb73052 发表于 2014-11-5 20:27
这就是典型的行政干预司法:当地DW和ZF觉得这案子影响恶劣,所以必须迅速破案,于是···就”破案“了
不干预法院也得判,不然检察院重新侦破,社会舆论继续追究。
星火必然燎原 发表于 2014-11-5 20:28
荒谬愚昧 的观点
连法院都没去过,岂不是更荒谬。
噬无者 发表于 2014-11-5 20:05
嘿,80-90年代冤案多了去,特别是边远地区,当时公安机关很多人专业素质很糟糕
那年代的冤假错案比文革时好不了多少,但是因为被冤的都是无名小民,所以没人关注,文革中冤了些文人,被文人们一把鼻涕一把泪集体嚎冤了几十年至今未休
在法院是讲天理还是讲法律?
依法当然是该判死
songdewen 发表于 2014-11-5 20:32
依法当然是该判死
中国刑法只有两个罪名是觉得改判死刑,但是不包括故意杀人。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11-5 20:28
不干预法院也得判,不然检察院重新侦破,社会舆论继续追究。
说白了还是功利思想,想要政绩,注重影响,却忽视了司法公正
楼上一群跳啊!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11-5 20:29
连法院都没去过,岂不是更荒谬。
荒不荒谬与去不去法院无关
怒!!!!!!!!!!
中国刑法只有两个罪名是觉得改判死刑,但是不包括故意杀人。
觉得?刑法竟然用觉得?你能严肃点吗?
记得以前老师给我们讲过类似的案件,按他的说法罪不至死,但是上级为了完成指标判了死刑(他说那时候严打各 ...
严打时强奸就是死刑,斗殴就是无期,但你知道当时为什么要严打吗?而且是全国范围
被封号的苦逼 发表于 2014-11-5 20:43
觉得?刑法竟然用觉得?你能严肃点吗?
打错字了,刑法只有两个罪名是必须判决死刑的。


发错位置了,应该删除掉

发错位置了,应该删除掉
严打时强奸就是死刑,斗殴就是无期,但你知道当时为什么要严打吗?而且是全国范围
对不起我没说清楚,我老师说的那个不是 强奸,而是别的案子,我的意思是本不应 该判死刑的判了死刑
打错字了,刑法只有两个罪名是必须判决死刑的。
必须判?也就是还有可以判死刑的意思,这是根据犯罪影响量刑的结果,药就是犯罪影响恶劣才被判死,他杀人的方式实在无法轻判。
对不起我没说清楚,我老师说的那个不是 强奸,而是别的案子,我的意思是本不应 该判死刑的判了死刑
严打就是这样,流氓罪你知道吧?大街上掀一下小姑娘裙子就是无期,你说什么样的罪不会判死?
被封号的苦逼 发表于 2014-11-5 20:51
必须判?也就是还有可以判死刑的意思,这是根据犯罪影响量刑的结果,药就是犯罪影响恶劣才被判死,他杀人 ...
药家鑫的社会危害性是炒作的结果,实际上比他手段恶劣的多了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