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火贸易利润率极高 中国民营企业急欲挺进军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5:06:15
  5月27日,国防科工委正式对外颁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据悉后面仍将有系列政策出台,进一步确立军品市场向民间开放的基调。国家军事订货体系开始破题
  12年前,毕业于哈工大的陈江涛开始了资本原始积累的阶段。
  9年前,他开始涉足高风险、高利润的领域——军工生产领域。
  今天,陈江涛的北京旋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面向军工和民用电子行业嵌入式系统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和系统集成服务商。
  现在,像陈江涛这样胆大的民营企业家进军的脚步将会由走变跑。
  5月27日,国防科工委正式对外颁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对民营企业进入国防领域进行“正名”与“鼓励”。根据该《办法》,民营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将获准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
  “这是国防科工委落实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的重要措施,同时也为民营经济进入军工领域扫清了障碍。”全国政协委员、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于宗林说。
  根据记者从多方了解,针对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建设,国家近期仍将有系列政策出台,进一步确立了军品市场向民间开放的基调。其中包括关于推动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正在研究制定的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的若干指导意见等,据了解,其中若干意见已经上报国务院。
  不过,由于军品市场向非公企业敞开,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调整,此上报方案遭到一些反对。尤其是对如此大规模放开所带来的影响的评估方面,上报方案被要求做进一步的修改。根据《经济》了解,整个基调不会变,只会变得温和一些。
  可以肯定的是,民营企业进入国防军工领域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发展机遇。
  一块陌生的蛋糕
  有如此之多的民营企业无所畏惧地开始踏入这块陌生的市场,主要是因为军品生产在中国一直没有彻底开放,利润率非常可观。
  据专家介绍,从全球军品市场来看,军品利润率高达50%。2005年美国国防预算4175亿美元中,有780亿美元用于军事采购,这意味着将有大量机会提供给美国军工企业。象通用动力公司、波音公司,他们的军火销售额较好的占公司总销售额64%、33%,2003年伊拉克战争期间,生产导弹的雷声公司股价上涨了25%,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的股价上涨了29%。这对一般企业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可以说军品采购无论从市场规模,还是从利润来看都是很大的。而且我们国家的军队装备正在处于现代化的过程中,这样的机会是显而易见的。”南京政治学院经济与国防研究所所长杜人淮说。
  对于军品利润,北京旋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明即表示,军品的利润比民品不是高一点,是高很多。
  不过,南京才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申明磊认为,国有企业历来有国家技术改造经费的投入,无须考虑投资成本。如果民营企业没有这笔经费的投入,利润自然可想而知。一些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生产是一个拿来主义,把许多产品的研制经费、人才培养费用、设备、销售等成本转嫁到国有企业身上,感觉利润就很高,这是一个误区,政府应正确引导,民企也要正确对待。
  申明磊所在的南京才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军工科研与制造领域已涉足多年的民营企业,主要从事新型武器装备的研制和制造。
  申明磊指出,研制新型装备,百分之百的风险,即使开始生产了,利润也不多,主要是因为军品的数量比较少,依靠军品想收回投资成本是不可能的。需要把所掌握的技术转化到各个领域去应用,才能产生经济效益。
  据了解,南京才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前做的一些装备的前期都是科研性质的,当时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可能就是做一套两套产品,没有什么太大的规模。“我们现在一个装备做五年、十年都很正常,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时间投入也是很大的,非一般民营企业能涉及的。虽然这些装备有一定的研制经费,从一个公司的整体利益考虑,经济效益不高,社会效益比较明显。”
  有军品生产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告诉《经济》,影响利润的还有一点,就是现在军品的要求都是比较特殊的,比如作战装备、武器的应用等,要求的特殊性比较大。武器装备根据不同的应用、不同的地点就会专门做一些东西,不像民用产品那样通用性比较强,无法产生规模效益,企业成本比较大。
  不过申明磊也承认,“市场一旦放开,大家都是充分竞争,利润很大不见得,但是社会效益会比民品好一点,经济效益要看能否把它推广应用,毕竟在各个市场你的起点比其他企业高。”
  杜人淮指出,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建设将有一个外溢效应,通过相关产业的拉动,可以向民用产业外溢。
  据杜人淮介绍,中国过去采用的是军民分离的体制,采用的是内部循环的体制——在军工系统内部循环,很难把成果向民用领域转移,带动国民经济的效应不是很明显。现在国家要求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的国防工业体制,国防工业一方面可以利用民用工业的最新研究成果、最先进的技术,带动军工的发展,另外军工也可以将其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
  “军工产业的扩大,必然扩大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劳动力的需求,那么就带动原材料、研发部门的发展,这是一种联动效应。”杜人淮说。
  民企潜入
  事实上,很多民营企业早已在和军方合作。
  “军品生产国家以前是垄断性行业,没有明确正式放开,但是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进入。这些都是自发的,通过一个非常规的渠道来参与的。一般都是企业找到军方承包项目。”国防科工委的一位专家说。
  记者通过采访西安、北京等地从事军品研究、生产的民营企业发现,他们很多人都是早期与军方有一定的联系。
  西安一家“参军”的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告诉《经济》,因为他们是二级资质保密单位,“有些话不好说”。
  “像我们这样纯粹的民营企业很多,也有原先的一些军工厂倒闭了以后,或者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后,通过承包、买断等方式组建公司来做的。”一位从事军品生产的私营企业人士对记者说。
  “现在各家都有各家的门道,各家都有各家的关系网。企业能够做起来,一方面技术肯定不错,另外一方面就是要有这个方面的关系网。”该人士对《经济》说。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市场专员张冬玲告诉《经济》,他们与军方的沟通主要是通过工作人员和军方的工程师接触,一般通过旋极的新产品座谈会来召集这些工程师。“与军方的工程师接触多了就能够了解军方的需要,我们一直保持和他们联系,给他们直接做服务,销售人员及时跟踪,通过研讨会告诉他们,这样就会加大了他们对公司的认识。”
  事实上,从数量对比上可看到,民营企业已经占据了军用产品的“半壁江山”。
  如河南、湖北、江苏三省军品生产的企业分别是79家、70家、200多家,而其中的非军工企业分别是36家、23家、100家。
  浙江省国防工业办公室的陈加福说,截至去年底,浙江参与国防军品研制生产的民用工业企业有55家,有2/3是民营的,有些还直接参与了高端的科研。
  根据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于宗林的介绍,目前民营企业已经为国防提供了大量的高科技产品,涉及到机械、冶金、有色金属、化工、纺织、建材、轻工等领域。目前参与军工领域的民营企业最多的是陕西、四川等地。
  必须当心的制度风险
  “从大的环境来说,对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建设,已经没有太大的障碍。”申明磊说。但是潜在的风险因素依然伴随着这些民营企业。
  在国外,私营企业从事军工生产已经是一个普遍的惯例,但是在我国受计划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有些人至今对于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存有疑虑,担心保密工作没有保证,担心民营企业不稳定,售后没有保障,产品质量靠不住。同时受到部门利益的影响,一些军工企业担心在民营企业进入市场之后,夺了自己的饭碗。
  而更重要的是,在政策、规则等方面无法完全为民营企业“正名”,一段时期内,这些民营企业仍将是潜行。现行的法律法规都是针对传统的军工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工没有制度上的保障。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市场专员张冬玲告诉《经济》,军方涉及保密,等于一个产品他们买断,据了解,目前旋极投入研发的“军用PDA”虽已做到第二代,但还没有接到军方的订单。
  “目前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了军品市场,但是国家对非军工企业担任军品科研任务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有时候,我们投入资金也到不了他那里,他们也拿不到投入。”国防科工委的一位专家说。
  一些承担军品生产的企业免税政策,基本上也是面向军工企业,而且军品的维护费、军品的补贴都是针对中央预算内的军工企业。比如199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字〔94〕001号文件规定,除军工、军队系统企业以外的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只对枪、炮、雷、弹、军用舰艇、飞机、坦克、雷达、电台、舰艇用柴油机、各种炮用瞄准具和瞄准镜等,一律在总装企业对总装成品免征增值税。
  而部分政策已经明显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但是依旧执行,这也让民营企业难以承受。
  接受《经济》采访的国防科工委的一位专家称,政策的“落伍”客观制约着进入军工领域的民营企业的发展。比如1988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私营企业不得从事军工经营业的生产经营。1994年实行的《公司法》第64条规定: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
  该专家同时认为,军标和民标不统一造成了各行业的技术分割,以及产品的技术标准难以统一。“由于军品配套涉及的行业多,而各个行业基本上都有自己的行业标准,致使非公有企业承担军品任务的话,在技术的标准统一上面存在很大的困难。”
  对于参与军工生产的民营企业来说,最关键的是要有“三证”:保密认证、质量认证和军品科研生产许可证。虽然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已经颁布,但是在保密许可证方面,一些企业还是不容易拿到。
  根据了解,在国防科工委专门设有许可证管理办公室,保密资格审查是企业获得武器装备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根据有关规定,目前国家保密局会同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和有关单位共同组成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这个委员会负责全国资格审查保密认证工作,办公室设立在国防科工委,又分为两级,中央直属企业的直接到这个办公室,地方企业的每个省都有一个保密资格审查办公室,设在国防科工委机关办公室,由其审查完了汇总到中央。
  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告诉《经济》,他们现在正在申请军工电子元器件的一个许可证,正在办理的过程中,“前一阵有关单位还刚来调研过!”
  对于保密认证,他们从去年就开始申请了,但现在国家准备调整以前的政策,对民营企业增加一些其他的要求,这些制度到现在还没有出台,“主管单位也不好用老的办法对我们进行验收,所以我们省在民营企业保密认证这块等于暂停了。”
  成都润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小冬表示,要先定规则,再玩游戏,才是能保证军品市场秩序。
  破题国家军事订货体系
  “恐龙是庞然大物,但生命力却没有老鼠强,民营企业有时确实像老鼠。”南京才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恽才华比喻说。这位在大学当过老师,上个世纪90年代就下海的老总,对民营企业进入军工领域信心十足。
  根据专家介绍,现在军品出口上,国家还是鼓励的,只要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即可。比如生产防暴装甲车的一家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在国际市场上拿到了20台订单,宁波大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防弹衣已远销中东地区。市场空间非常广阔。
  而且更让民营企业备受鼓舞的是,国家已经开始积极创造政策条件。据了解,目前高层正在不断探讨如何进一步打破壁垒,如何改变订货体系等。
  南京才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申明磊告诉《经济》,目前军方主要从产品和项目的研制来支持,在前期的科研过程中给民营企业投一定的科研经费,研制过程中,军方也会派军代表和主要使用者来到单位,和他们进行充分的交流,包括质量、使用方法。
  “下一步应该建立国家军事订货体系,要培育总承包商、分承包商、系统部件的承包商。”国防科工委的一位专家对记者说道。
  事实上,国家军事订货体系在国外已经是一种成熟的模式。
  据杜人淮的介绍,美国国防供给和需求都是由国防部来管理的,其主要以私有制的军工企业为主,有些兵器也是由国防部或者各个军种自己来承担的,在特点上是法规程序比较健全。
  “政府和军工企业之间是一个供求关系,企业按照政府的订货来生产,因为军工企业有一些特殊性,不同于一般的产品,但这些基本上靠法律、合同来约束,在生产环节设置一些市场准入管制,比如保密制度、许可证制度等。”杜人淮说。
  一般来说,美国国防部制定了一系列企业参与军品的管理的条件,管制的内容主要是确定一些基本的条件,符合条件后由军方认定就可以订货了。分包商主要由总承包商来管理,这样,由军方和总承包商签订订货合同,出现问题直接找总承包商,总承包商相当于军方的一个长期投资伙伴,自己在这方面的确实管理自然比较严格。
  在美国,总承包商也是私营企业,诸如洛克希德—马丁公司、波音公司等。
  据介绍,目前美国的国防订货已经不分行业,经营范围很广,比如通用动力公司主要经营坦克重型装备,但是也从事多元化生产,比如航空产品等。
  “多元化的生产的一个好处就是便于竞争,军方可以在任何一个厂家订货,不像我们如果分工太细,等于军方被某个厂家锁定,只能在某个厂家订货,不能在这个厂家以外寻求第二个军品来源。”杜人淮说。
  虽然说在美国的军事工业体系的转轨过程中,也出现过争议,比如军品承包商能够从军品的垄断生产中获取丰厚利润,也抵制过军事工业转轨,但是通过改革传统国防采购方式、调整和优化军事工业结构、政府积极引导等方式,美国国防业很快得以转轨。
  同时,由于在采购中坚持采用国家军事订货体系,所以美国的军方往往“从容不迫”。
  美国军方采购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中间产品采购,主要是科研项目;还有一部分是最终产品采购,为最终的军用产品。国防科研这块目前逐渐增多,包括装备的预先研究等,当产品定型以后就进入生产的阶段,即最终产品的采购。
  为了给企业更大的积极性,美国的军内研究所一般承担的是风险大、赢利小的武器弹药研究,这也就是将高利润的项目提供给私营企业,激发其积极性。事实上,在我国的军工科研院所也在一直引进专业技术人员,但是因为没有与企业的利益挂钩,基本上还是一种指令性的任务,始终无法调动积极性。
  而即使在研究阶段,美国大部分武器的预先研究也都是由私营企业来承担的。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就保留大量的科研项目,还有一部分基础研究、论证研究放在美国高校,主要由总承包商来承担。为了防止技术风险,一般由多个私营企业同时来承担同一型号武器的研究,通过竞争,由军方最终从他们手里选择一种比较好的产品。
   事实上,如果能够健全国家关于军品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健全民营企业的信用制度,让有能力、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都能介入军品的生产,再建立国家军事订货体系,就能够维持其有效运转。
  “层层分解,不要计划,依靠订货合同,国家直接采购,这是方向。”国防科工委的专家说,“不能像现在这样封闭起来,现在航空的采购就给航空集团,很少在社会上采购,为什么现在的专业化生产协助不好?就是因为封闭。国外都是有一定的社会采购比例,比如30%到40%,我们为什么不能?” 
  配文一:
  中国的军工体制改革
  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经济发展体制,这是世界各国的经验。事实证明,美国通过总结冷战等经验和教训,提出建立军民一体化思路,较好地兼顾了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目前已经形成相当完善的军民一体化体系。
  早在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全国最高国务会议上表述类似的观点,“国防工业在生产上也要注意军民两用,注意学会军用和民用的两套生产技术,要有两套设备,平时为民用生产,一旦有事,就可以把民用生产转为军用生产。”
  但是上世纪60年代的“备战”,中国把大批军工企业挪进山区,给后来的军工企业转制留下了众多的麻烦,因为保密问题导致与国民经济发展严重脱节。
  1982年1月,邓小平同志正式提出“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方针,这个方针也就是后来概括的军民结合方针。
  1998年,国防科技工业的管理体制实现了重大变革,新的国防科工委和总装备部成立,随后五大军工总公司改组为十个军工集团。而此时的改革是在供需两条线上进行,总装备部是需求方,军队是装备的需求部门,企业、研究院所是供给部门,国防科工委的职责是怎么样解决供需之间的矛盾,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据了解,当时国防科工委成立之初,就提出要建立“小核心、大协助”的国防科研生产新体系,要建立寓军于民的新体制。“小核心”就要求把军工的总装、设计开发、检测装备、关键核心配套件,由核心企业来做。“大协助”就是一般的配件面向全国放开,通过资格证来核准,同时要把国防工业建立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
  1999年国防科工委出台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对申请许可证的单位企业的性质没有做任何限制,没有具体说非公有制企业,也没有说是大型直属企业。
  2004年6月,国防科工委、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国防科技工业产业政策纲要》中指出:“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重点支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核心能力,普通加工制造能力原则上向全社会开放,形成有利于适度竞争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虽然没有谈到非公有制经济,但是这显然已经面向全国了。
  更为重要的是,在“十一五”规划和到2020年远景规划提出来建立军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鼓励符合资质的多种所有制企业通过参加投标、参股、收购、或者兼并现有军工单位等方式,进入军品生产领域。对于武器装备总成,关键部位分系统,在行业内部实施跨行业的重组或者兼并,在保持国有股优势的前提下,引入各类国有或者非国有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事实上,在国防科工委建立和完善四个机制(竞争、评价、监督、激励)总体框架里面,已经提出来要打破现有军工行业界限,鼓励非军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分系统、零部件的竞争,甚至提出允许三资企业武器装备分系统零部件的竞争,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
  据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的专家说,“以前五大总公司、十大集团都是军工企业,现在就是要打破,按照任务来,谁承担任务谁就是国防军工企业!”
  2005年2月24日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在第6条中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允许非公有制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
  配文二:
  信息供求平台:军品市场的第二桶金
  事实上,目前军品市场信息极不对称,军队的信息只对军工企业发布,不向外面发布。许多民营企业无法获得军品市场的信息渠道,无法参与军品的科研生产。可以说现在的军品需求部门与研制生产部门,处于双向不透明的状态。
  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那些进入军工行业的民营企业。
  为了给民营企业与部队提供一个信息桥梁,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开始组建。目前,负责人是全国政协委员、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于宗林。
  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的前身是“全国军工技术转民用联络组”、“中国人民和平利用军工技术促进会”。1989年改名为“国防科工委、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军转民联络组”、“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1991年申报民政部批准注册登记。它是目前我国惟一从事促进军工技术和平利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推动和协调全国军转民工作的全国性非营利的社会团体。
  于宗林告诉《经济》,他们就是要建立军民资源动态信息库,准确了解企业的核心状况、未来发展,引入军工的风险性等动态信息,以便掌握民用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动态,建立军民互动的信息发布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定期向军工企业发布民营企业的发展,定期提供民用技术的项目指南。
  据《经济》了解,为便于军转民国际国内的合作交流,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编印了《中国军转民合作项目》、《中国军转民部分产品目录》、《中国军转民国际合作项目指南》及《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出口产品目录》等资料、画册。
  同时,他们还将承担起武器装备资格认证,保密资格认证等培训工作——包括许可证怎么申请,保密怎么审查、质量体系怎么认证等。
  “我们的700多家会员单位,可以说他们最迫切需求的就是对口的军品信息,我们就是这样一个平台!”于宗林说。
  事实上,这个信息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军品市场的第二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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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年前,毕业于哈工大的陈江涛开始了资本原始积累的阶段。
  9年前,他开始涉足高风险、高利润的领域——军工生产领域。
  今天,陈江涛的北京旋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经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面向军工和民用电子行业嵌入式系统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和系统集成服务商。
  现在,像陈江涛这样胆大的民营企业家进军的脚步将会由走变跑。
  5月27日,国防科工委正式对外颁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对民营企业进入国防领域进行“正名”与“鼓励”。根据该《办法》,民营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将获准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
  “这是国防科工委落实国务院‘非公经济36条’的重要措施,同时也为民营经济进入军工领域扫清了障碍。”全国政协委员、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于宗林说。
  根据记者从多方了解,针对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建设,国家近期仍将有系列政策出台,进一步确立了军品市场向民间开放的基调。其中包括关于推动军工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指导意见、正在研究制定的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军品科研生产的若干指导意见等,据了解,其中若干意见已经上报国务院。
  不过,由于军品市场向非公企业敞开,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调整,此上报方案遭到一些反对。尤其是对如此大规模放开所带来的影响的评估方面,上报方案被要求做进一步的修改。根据《经济》了解,整个基调不会变,只会变得温和一些。
  可以肯定的是,民营企业进入国防军工领域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发展机遇。
  一块陌生的蛋糕
  有如此之多的民营企业无所畏惧地开始踏入这块陌生的市场,主要是因为军品生产在中国一直没有彻底开放,利润率非常可观。
  据专家介绍,从全球军品市场来看,军品利润率高达50%。2005年美国国防预算4175亿美元中,有780亿美元用于军事采购,这意味着将有大量机会提供给美国军工企业。象通用动力公司、波音公司,他们的军火销售额较好的占公司总销售额64%、33%,2003年伊拉克战争期间,生产导弹的雷声公司股价上涨了25%,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的股价上涨了29%。这对一般企业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可以说军品采购无论从市场规模,还是从利润来看都是很大的。而且我们国家的军队装备正在处于现代化的过程中,这样的机会是显而易见的。”南京政治学院经济与国防研究所所长杜人淮说。
  对于军品利润,北京旋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明即表示,军品的利润比民品不是高一点,是高很多。
  不过,南京才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申明磊认为,国有企业历来有国家技术改造经费的投入,无须考虑投资成本。如果民营企业没有这笔经费的投入,利润自然可想而知。一些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生产是一个拿来主义,把许多产品的研制经费、人才培养费用、设备、销售等成本转嫁到国有企业身上,感觉利润就很高,这是一个误区,政府应正确引导,民企也要正确对待。
  申明磊所在的南京才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军工科研与制造领域已涉足多年的民营企业,主要从事新型武器装备的研制和制造。
  申明磊指出,研制新型装备,百分之百的风险,即使开始生产了,利润也不多,主要是因为军品的数量比较少,依靠军品想收回投资成本是不可能的。需要把所掌握的技术转化到各个领域去应用,才能产生经济效益。
  据了解,南京才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前做的一些装备的前期都是科研性质的,当时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可能就是做一套两套产品,没有什么太大的规模。“我们现在一个装备做五年、十年都很正常,人力、物力、财力、精力、时间投入也是很大的,非一般民营企业能涉及的。虽然这些装备有一定的研制经费,从一个公司的整体利益考虑,经济效益不高,社会效益比较明显。”
  有军品生产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告诉《经济》,影响利润的还有一点,就是现在军品的要求都是比较特殊的,比如作战装备、武器的应用等,要求的特殊性比较大。武器装备根据不同的应用、不同的地点就会专门做一些东西,不像民用产品那样通用性比较强,无法产生规模效益,企业成本比较大。
  不过申明磊也承认,“市场一旦放开,大家都是充分竞争,利润很大不见得,但是社会效益会比民品好一点,经济效益要看能否把它推广应用,毕竟在各个市场你的起点比其他企业高。”
  杜人淮指出,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建设将有一个外溢效应,通过相关产业的拉动,可以向民用产业外溢。
  据杜人淮介绍,中国过去采用的是军民分离的体制,采用的是内部循环的体制——在军工系统内部循环,很难把成果向民用领域转移,带动国民经济的效应不是很明显。现在国家要求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的国防工业体制,国防工业一方面可以利用民用工业的最新研究成果、最先进的技术,带动军工的发展,另外军工也可以将其技术向民用领域转移。
  “军工产业的扩大,必然扩大劳动力的就业,增加劳动力的需求,那么就带动原材料、研发部门的发展,这是一种联动效应。”杜人淮说。
  民企潜入
  事实上,很多民营企业早已在和军方合作。
  “军品生产国家以前是垄断性行业,没有明确正式放开,但是已经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进入。这些都是自发的,通过一个非常规的渠道来参与的。一般都是企业找到军方承包项目。”国防科工委的一位专家说。
  记者通过采访西安、北京等地从事军品研究、生产的民营企业发现,他们很多人都是早期与军方有一定的联系。
  西安一家“参军”的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告诉《经济》,因为他们是二级资质保密单位,“有些话不好说”。
  “像我们这样纯粹的民营企业很多,也有原先的一些军工厂倒闭了以后,或者进行股份制改造以后,通过承包、买断等方式组建公司来做的。”一位从事军品生产的私营企业人士对记者说。
  “现在各家都有各家的门道,各家都有各家的关系网。企业能够做起来,一方面技术肯定不错,另外一方面就是要有这个方面的关系网。”该人士对《经济》说。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市场专员张冬玲告诉《经济》,他们与军方的沟通主要是通过工作人员和军方的工程师接触,一般通过旋极的新产品座谈会来召集这些工程师。“与军方的工程师接触多了就能够了解军方的需要,我们一直保持和他们联系,给他们直接做服务,销售人员及时跟踪,通过研讨会告诉他们,这样就会加大了他们对公司的认识。”
  事实上,从数量对比上可看到,民营企业已经占据了军用产品的“半壁江山”。
  如河南、湖北、江苏三省军品生产的企业分别是79家、70家、200多家,而其中的非军工企业分别是36家、23家、100家。
  浙江省国防工业办公室的陈加福说,截至去年底,浙江参与国防军品研制生产的民用工业企业有55家,有2/3是民营的,有些还直接参与了高端的科研。
  根据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于宗林的介绍,目前民营企业已经为国防提供了大量的高科技产品,涉及到机械、冶金、有色金属、化工、纺织、建材、轻工等领域。目前参与军工领域的民营企业最多的是陕西、四川等地。
  必须当心的制度风险
  “从大的环境来说,对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建设,已经没有太大的障碍。”申明磊说。但是潜在的风险因素依然伴随着这些民营企业。
  在国外,私营企业从事军工生产已经是一个普遍的惯例,但是在我国受计划经济传统观念的影响,有些人至今对于民营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存有疑虑,担心保密工作没有保证,担心民营企业不稳定,售后没有保障,产品质量靠不住。同时受到部门利益的影响,一些军工企业担心在民营企业进入市场之后,夺了自己的饭碗。
  而更重要的是,在政策、规则等方面无法完全为民营企业“正名”,一段时期内,这些民营企业仍将是潜行。现行的法律法规都是针对传统的军工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工没有制度上的保障。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市场专员张冬玲告诉《经济》,军方涉及保密,等于一个产品他们买断,据了解,目前旋极投入研发的“军用PDA”虽已做到第二代,但还没有接到军方的订单。
  “目前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了军品市场,但是国家对非军工企业担任军品科研任务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有时候,我们投入资金也到不了他那里,他们也拿不到投入。”国防科工委的一位专家说。
  一些承担军品生产的企业免税政策,基本上也是面向军工企业,而且军品的维护费、军品的补贴都是针对中央预算内的军工企业。比如199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字〔94〕001号文件规定,除军工、军队系统企业以外的一般工业企业生产的军品,只对枪、炮、雷、弹、军用舰艇、飞机、坦克、雷达、电台、舰艇用柴油机、各种炮用瞄准具和瞄准镜等,一律在总装企业对总装成品免征增值税。
  而部分政策已经明显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但是依旧执行,这也让民营企业难以承受。
  接受《经济》采访的国防科工委的一位专家称,政策的“落伍”客观制约着进入军工领域的民营企业的发展。比如1988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私营企业不得从事军工经营业的生产经营。1994年实行的《公司法》第64条规定: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
  该专家同时认为,军标和民标不统一造成了各行业的技术分割,以及产品的技术标准难以统一。“由于军品配套涉及的行业多,而各个行业基本上都有自己的行业标准,致使非公有企业承担军品任务的话,在技术的标准统一上面存在很大的困难。”
  对于参与军工生产的民营企业来说,最关键的是要有“三证”:保密认证、质量认证和军品科研生产许可证。虽然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已经颁布,但是在保密许可证方面,一些企业还是不容易拿到。
  根据了解,在国防科工委专门设有许可证管理办公室,保密资格审查是企业获得武器装备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根据有关规定,目前国家保密局会同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和有关单位共同组成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这个委员会负责全国资格审查保密认证工作,办公室设立在国防科工委,又分为两级,中央直属企业的直接到这个办公室,地方企业的每个省都有一个保密资格审查办公室,设在国防科工委机关办公室,由其审查完了汇总到中央。
  一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告诉《经济》,他们现在正在申请军工电子元器件的一个许可证,正在办理的过程中,“前一阵有关单位还刚来调研过!”
  对于保密认证,他们从去年就开始申请了,但现在国家准备调整以前的政策,对民营企业增加一些其他的要求,这些制度到现在还没有出台,“主管单位也不好用老的办法对我们进行验收,所以我们省在民营企业保密认证这块等于暂停了。”
  成都润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小冬表示,要先定规则,再玩游戏,才是能保证军品市场秩序。
  破题国家军事订货体系
  “恐龙是庞然大物,但生命力却没有老鼠强,民营企业有时确实像老鼠。”南京才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恽才华比喻说。这位在大学当过老师,上个世纪90年代就下海的老总,对民营企业进入军工领域信心十足。
  根据专家介绍,现在军品出口上,国家还是鼓励的,只要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即可。比如生产防暴装甲车的一家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在国际市场上拿到了20台订单,宁波大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防弹衣已远销中东地区。市场空间非常广阔。
  而且更让民营企业备受鼓舞的是,国家已经开始积极创造政策条件。据了解,目前高层正在不断探讨如何进一步打破壁垒,如何改变订货体系等。
  南京才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申明磊告诉《经济》,目前军方主要从产品和项目的研制来支持,在前期的科研过程中给民营企业投一定的科研经费,研制过程中,军方也会派军代表和主要使用者来到单位,和他们进行充分的交流,包括质量、使用方法。
  “下一步应该建立国家军事订货体系,要培育总承包商、分承包商、系统部件的承包商。”国防科工委的一位专家对记者说道。
  事实上,国家军事订货体系在国外已经是一种成熟的模式。
  据杜人淮的介绍,美国国防供给和需求都是由国防部来管理的,其主要以私有制的军工企业为主,有些兵器也是由国防部或者各个军种自己来承担的,在特点上是法规程序比较健全。
  “政府和军工企业之间是一个供求关系,企业按照政府的订货来生产,因为军工企业有一些特殊性,不同于一般的产品,但这些基本上靠法律、合同来约束,在生产环节设置一些市场准入管制,比如保密制度、许可证制度等。”杜人淮说。
  一般来说,美国国防部制定了一系列企业参与军品的管理的条件,管制的内容主要是确定一些基本的条件,符合条件后由军方认定就可以订货了。分包商主要由总承包商来管理,这样,由军方和总承包商签订订货合同,出现问题直接找总承包商,总承包商相当于军方的一个长期投资伙伴,自己在这方面的确实管理自然比较严格。
  在美国,总承包商也是私营企业,诸如洛克希德—马丁公司、波音公司等。
  据介绍,目前美国的国防订货已经不分行业,经营范围很广,比如通用动力公司主要经营坦克重型装备,但是也从事多元化生产,比如航空产品等。
  “多元化的生产的一个好处就是便于竞争,军方可以在任何一个厂家订货,不像我们如果分工太细,等于军方被某个厂家锁定,只能在某个厂家订货,不能在这个厂家以外寻求第二个军品来源。”杜人淮说。
  虽然说在美国的军事工业体系的转轨过程中,也出现过争议,比如军品承包商能够从军品的垄断生产中获取丰厚利润,也抵制过军事工业转轨,但是通过改革传统国防采购方式、调整和优化军事工业结构、政府积极引导等方式,美国国防业很快得以转轨。
  同时,由于在采购中坚持采用国家军事订货体系,所以美国的军方往往“从容不迫”。
  美国军方采购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中间产品采购,主要是科研项目;还有一部分是最终产品采购,为最终的军用产品。国防科研这块目前逐渐增多,包括装备的预先研究等,当产品定型以后就进入生产的阶段,即最终产品的采购。
  为了给企业更大的积极性,美国的军内研究所一般承担的是风险大、赢利小的武器弹药研究,这也就是将高利润的项目提供给私营企业,激发其积极性。事实上,在我国的军工科研院所也在一直引进专业技术人员,但是因为没有与企业的利益挂钩,基本上还是一种指令性的任务,始终无法调动积极性。
  而即使在研究阶段,美国大部分武器的预先研究也都是由私营企业来承担的。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就保留大量的科研项目,还有一部分基础研究、论证研究放在美国高校,主要由总承包商来承担。为了防止技术风险,一般由多个私营企业同时来承担同一型号武器的研究,通过竞争,由军方最终从他们手里选择一种比较好的产品。
   事实上,如果能够健全国家关于军品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健全民营企业的信用制度,让有能力、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都能介入军品的生产,再建立国家军事订货体系,就能够维持其有效运转。
  “层层分解,不要计划,依靠订货合同,国家直接采购,这是方向。”国防科工委的专家说,“不能像现在这样封闭起来,现在航空的采购就给航空集团,很少在社会上采购,为什么现在的专业化生产协助不好?就是因为封闭。国外都是有一定的社会采购比例,比如30%到40%,我们为什么不能?” 
  配文一:
  中国的军工体制改革
  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经济发展体制,这是世界各国的经验。事实证明,美国通过总结冷战等经验和教训,提出建立军民一体化思路,较好地兼顾了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目前已经形成相当完善的军民一体化体系。
  早在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全国最高国务会议上表述类似的观点,“国防工业在生产上也要注意军民两用,注意学会军用和民用的两套生产技术,要有两套设备,平时为民用生产,一旦有事,就可以把民用生产转为军用生产。”
  但是上世纪60年代的“备战”,中国把大批军工企业挪进山区,给后来的军工企业转制留下了众多的麻烦,因为保密问题导致与国民经济发展严重脱节。
  1982年1月,邓小平同志正式提出“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的方针,这个方针也就是后来概括的军民结合方针。
  1998年,国防科技工业的管理体制实现了重大变革,新的国防科工委和总装备部成立,随后五大军工总公司改组为十个军工集团。而此时的改革是在供需两条线上进行,总装备部是需求方,军队是装备的需求部门,企业、研究院所是供给部门,国防科工委的职责是怎么样解决供需之间的矛盾,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
  据了解,当时国防科工委成立之初,就提出要建立“小核心、大协助”的国防科研生产新体系,要建立寓军于民的新体制。“小核心”就要求把军工的总装、设计开发、检测装备、关键核心配套件,由核心企业来做。“大协助”就是一般的配件面向全国放开,通过资格证来核准,同时要把国防工业建立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上。
  1999年国防科工委出台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暂行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对申请许可证的单位企业的性质没有做任何限制,没有具体说非公有制企业,也没有说是大型直属企业。
  2004年6月,国防科工委、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国防科技工业产业政策纲要》中指出:“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重点支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核心能力,普通加工制造能力原则上向全社会开放,形成有利于适度竞争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能力。”虽然没有谈到非公有制经济,但是这显然已经面向全国了。
  更为重要的是,在“十一五”规划和到2020年远景规划提出来建立军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鼓励符合资质的多种所有制企业通过参加投标、参股、收购、或者兼并现有军工单位等方式,进入军品生产领域。对于武器装备总成,关键部位分系统,在行业内部实施跨行业的重组或者兼并,在保持国有股优势的前提下,引入各类国有或者非国有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
  事实上,在国防科工委建立和完善四个机制(竞争、评价、监督、激励)总体框架里面,已经提出来要打破现有军工行业界限,鼓励非军工企业参与武器装备分系统、零部件的竞争,甚至提出允许三资企业武器装备分系统零部件的竞争,实施投资主体多元化。
  据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的专家说,“以前五大总公司、十大集团都是军工企业,现在就是要打破,按照任务来,谁承担任务谁就是国防军工企业!”
  2005年2月24日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在第6条中提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允许非公有制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军工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以及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
  配文二:
  信息供求平台:军品市场的第二桶金
  事实上,目前军品市场信息极不对称,军队的信息只对军工企业发布,不向外面发布。许多民营企业无法获得军品市场的信息渠道,无法参与军品的科研生产。可以说现在的军品需求部门与研制生产部门,处于双向不透明的状态。
  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那些进入军工行业的民营企业。
  为了给民营企业与部队提供一个信息桥梁,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开始组建。目前,负责人是全国政协委员、原国防科工委副主任于宗林。
  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的前身是“全国军工技术转民用联络组”、“中国人民和平利用军工技术促进会”。1989年改名为“国防科工委、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军转民联络组”、“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1991年申报民政部批准注册登记。它是目前我国惟一从事促进军工技术和平利用、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推动和协调全国军转民工作的全国性非营利的社会团体。
  于宗林告诉《经济》,他们就是要建立军民资源动态信息库,准确了解企业的核心状况、未来发展,引入军工的风险性等动态信息,以便掌握民用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动态,建立军民互动的信息发布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定期向军工企业发布民营企业的发展,定期提供民用技术的项目指南。
  据《经济》了解,为便于军转民国际国内的合作交流,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协会编印了《中国军转民合作项目》、《中国军转民部分产品目录》、《中国军转民国际合作项目指南》及《中国和平利用军工技术出口产品目录》等资料、画册。
  同时,他们还将承担起武器装备资格认证,保密资格认证等培训工作——包括许可证怎么申请,保密怎么审查、质量体系怎么认证等。
  “我们的700多家会员单位,可以说他们最迫切需求的就是对口的军品信息,我们就是这样一个平台!”于宗林说。
  事实上,这个信息平台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军品市场的第二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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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啊,民营企业涉足军事领域,质量就难以保证了
生产军装之类还行
其他的生产配件吧
民企进军军火市场是迟早的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
比如前文所讲的那家可以对外承接30迈镀金层的连接件的企业,及其规模与能力完全可以承接军品的配套或是参与产品开发,而且其目前对外承接的产品如此之高的通导性,肯定是用于工作环境要求相当苛刻的数据传输系统,不排除军品的可能。再比如北京的超翼公司就是一家民营公司,虽然其主要创办人有的是空军转业人员,但他们的资本来自民间融资,目前正在从事侧板技术的应用研究,而且已经取得了海军的科技立项,暂且不论其技术水平如何成功与否,这种做法本身就很有意义。讲这些,主要是想从另一个角度提示大家,发展军工技术要有一个更大的框架,把社会资源充分有效地整合起来,使军事技术产业化,同时也能够使军事技术转化到更广阔的领域。产生直接的效益。反过来,又有充裕的财力支撑军工产业的发展。二十几年前,曾经提出过“保军结民”的方针,前不久,国际科工委已正式宣布国家允许非国有资本可以参与军品领域,这个决策显然将会改变中国军事工业的格局。如果有相应的配套法规加以推动,势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B]以下是引用[I]有理想的猪[/I]在2005-7-11 16:33:00的发言:[/B][BR]沙发啊,民营企业涉足军事领域,质量就难以保证了

是啊~
[B]以下是引用[I]GreenFALKEN[/I]在2005-7-11 19:10:00的发言:[/B][BR]了
是啊~


未必巴,别以为民营企业都是老土豹子,你去所谓的军工厂看看有时候还真的让你大跌眼镜
又有拿回扣的地方了
[B]以下是引用[I]有理想的猪[/I]在2005-7-11 16:33:00的发言:[/B][BR]沙发啊,民营企业涉足军事领域,质量就难以保证了

没有良好的质量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无论是X营企业都难以保证质量不出问题
有竞争就是好的
不过中国的国情
也造成拿回扣的........
50%?低了吧?军品哪有这么低的利润?

还有一点,国内的军品是全免税的!算上增值税抵扣,光就不用交税这一项,可就吓死人了![em05]
只要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还怕民营企业搞不出好军品.况且老军工质量也不见得好这几年多少起质量事故了.效率还低,一位新产品N年搞不出只会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12 18:55:18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