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连发老人倒地事件 目击者称扶人者被讹走100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6:35:30
原标题:网友刚问“扶不扶”转眼又有老人倒了

主打

南都讯 记者 吴雪峰 实习生 莫秀娴 近日,南京两起老人倒地事件引发网友关注:10月12日,当地一名网友声称见到老人倒地,围观者都不敢去扶,遂在微博发问———究竟扶不扶?14日,当地另一名网友曝出南京街头又有一老人倒地,结果被骑车路过的女孩扶起。不过,老人坚称是被撞倒的,并向对方索赔,被拽女孩最后给了100元……

老人握女孩摩托车把手图片热传

昨日9时39分,南京网友@傷夏-sare发布微博称,“就在刚路过大桥南路(时),一老头自己摔倒,骑车姑娘下来拉他,他就说是那小姑娘撞的,小姑娘都哭了。”@傷夏-sare还称,“所有目击者都说是老头自己摔的还赖人,太不讲理了!结果小姑娘被拽着给了100块钱,老人才让她走了。”

昨晚,@傷夏-sare向南都记者提供的两张现场图片显示,一名身着白衣的老年男子坐在人力三轮车上,左手拉住身边红衣女子骑的摩托车把手。当时,恰有一辆公交车经过。@傷夏-sare说,她在询问多位目击者后,对方都告诉她,老人自己摔的,骑车经过的女孩扶起老人,反被老人诬赖说被她撞倒。

事发点转盘附近一店铺老板向南都记者证实此事,称到场时已有数十人围观,围观者都说老人系自己摔倒,女孩扶起了他。另有目击者也持相同说法,称老人不仅没感谢,还不许女孩离开,继而向其索赔。“围观人群中有个男的激动地对老头说,你打电话回家给你儿子媳妇让他们评评理,这样做对不对?”

@傷夏-sare介绍说,女孩被老人拽住时急哭了,围观者都说不要给钱,并劝女孩报警,但女孩估计还要上班,等不及警察前来处理,就给了老人100元钱离开了。

截至昨晚发稿,@傷夏-sare的图文微博已被转发1500余次。

担忧情绪在网友间传递

尽管官方尚未证实此事,但微博、贴吧等网络平台都炸开了锅,百度南京吧有多位网友直言“丢人”。

无独有偶,就在事发两天前的12日,南京网友@舒舒舒小贱刚刚通过微博透露,遇到老人躺在地上没人敢扶的窘境,他还贴出四张现场图片求网友支招,“我也不敢,肿么办?”

这条微博同样引发网友热议,截至昨晚,共吸引转发和评论300余次。

@舒舒舒小贱昨晚告诉南都记者,当时围观者也都说老人是自己摔的,“都给他报警了,但还是没人去扶,怕被老头诬陷。”逗留不久后,人群相继散开。“扶起倒地者易,扶起社会良心难。”昨日,@江苏身边事将南京近来这两例老人摔倒案例贴出,并期盼每次“扶不扶”都得到肯定答案,“让每个善举免于刁难。”

而在@新浪江苏发问“敢扶吗”之后,评论中立即有十余名网友称“不敢扶”。对此,@天下第一剑客_支招,“不扶,打120”,@狼歌醉话则认为,“打电话让警察来扶比较安全”。

有意思的是,网友之间的情绪传递,最后又反馈到了爆料网友的身上。昨日下午,一度向网友求助的@舒舒舒小贱在看过@傷夏-sare贴出的案例后,转发表示“幸亏上次我没扶”。

事实上,最知名的“扶不扶”案例即出自南京。2006年,南京彭宇案曾引发舆论哗然,彭宇自称搀扶一名老太,却被对方以撞人为名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后,彭宇一度被判赔偿4万余元。二审期间,双方达成和解。

而在近日两起老人摔倒事件发生后,再度听到“讹人说”,有网友戏言“这下南京老人真的危险了”。

http://news.ifeng.com/a/20141015/42204422_0.shtml原标题:网友刚问“扶不扶”转眼又有老人倒了

主打

南都讯 记者 吴雪峰 实习生 莫秀娴 近日,南京两起老人倒地事件引发网友关注:10月12日,当地一名网友声称见到老人倒地,围观者都不敢去扶,遂在微博发问———究竟扶不扶?14日,当地另一名网友曝出南京街头又有一老人倒地,结果被骑车路过的女孩扶起。不过,老人坚称是被撞倒的,并向对方索赔,被拽女孩最后给了100元……

老人握女孩摩托车把手图片热传

昨日9时39分,南京网友@傷夏-sare发布微博称,“就在刚路过大桥南路(时),一老头自己摔倒,骑车姑娘下来拉他,他就说是那小姑娘撞的,小姑娘都哭了。”@傷夏-sare还称,“所有目击者都说是老头自己摔的还赖人,太不讲理了!结果小姑娘被拽着给了100块钱,老人才让她走了。”

昨晚,@傷夏-sare向南都记者提供的两张现场图片显示,一名身着白衣的老年男子坐在人力三轮车上,左手拉住身边红衣女子骑的摩托车把手。当时,恰有一辆公交车经过。@傷夏-sare说,她在询问多位目击者后,对方都告诉她,老人自己摔的,骑车经过的女孩扶起老人,反被老人诬赖说被她撞倒。

事发点转盘附近一店铺老板向南都记者证实此事,称到场时已有数十人围观,围观者都说老人系自己摔倒,女孩扶起了他。另有目击者也持相同说法,称老人不仅没感谢,还不许女孩离开,继而向其索赔。“围观人群中有个男的激动地对老头说,你打电话回家给你儿子媳妇让他们评评理,这样做对不对?”

@傷夏-sare介绍说,女孩被老人拽住时急哭了,围观者都说不要给钱,并劝女孩报警,但女孩估计还要上班,等不及警察前来处理,就给了老人100元钱离开了。

截至昨晚发稿,@傷夏-sare的图文微博已被转发1500余次。

担忧情绪在网友间传递

尽管官方尚未证实此事,但微博、贴吧等网络平台都炸开了锅,百度南京吧有多位网友直言“丢人”。

无独有偶,就在事发两天前的12日,南京网友@舒舒舒小贱刚刚通过微博透露,遇到老人躺在地上没人敢扶的窘境,他还贴出四张现场图片求网友支招,“我也不敢,肿么办?”

这条微博同样引发网友热议,截至昨晚,共吸引转发和评论300余次。

@舒舒舒小贱昨晚告诉南都记者,当时围观者也都说老人是自己摔的,“都给他报警了,但还是没人去扶,怕被老头诬陷。”逗留不久后,人群相继散开。“扶起倒地者易,扶起社会良心难。”昨日,@江苏身边事将南京近来这两例老人摔倒案例贴出,并期盼每次“扶不扶”都得到肯定答案,“让每个善举免于刁难。”

而在@新浪江苏发问“敢扶吗”之后,评论中立即有十余名网友称“不敢扶”。对此,@天下第一剑客_支招,“不扶,打120”,@狼歌醉话则认为,“打电话让警察来扶比较安全”。

有意思的是,网友之间的情绪传递,最后又反馈到了爆料网友的身上。昨日下午,一度向网友求助的@舒舒舒小贱在看过@傷夏-sare贴出的案例后,转发表示“幸亏上次我没扶”。

事实上,最知名的“扶不扶”案例即出自南京。2006年,南京彭宇案曾引发舆论哗然,彭宇自称搀扶一名老太,却被对方以撞人为名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后,彭宇一度被判赔偿4万余元。二审期间,双方达成和解。

而在近日两起老人摔倒事件发生后,再度听到“讹人说”,有网友戏言“这下南京老人真的危险了”。

http://news.ifeng.com/a/20141015/42204422_0.shtml
我肯定不扶,或许背干粮的除了是键盘道德底线外也是现实社会道德底线
。。。。不管骑车还是开车,遇见老人我都是退避三舍的。宁愿耽误点时间。
。。。。不管骑车还是开车,遇见老人我都是退避三舍的。宁愿耽误点时间。
看来以后车上必须带二斤切糕了,实在不行就给老人家半斤,肯定乐屁颠了。
当年那个判扶人者赔钱的狗屁官司不就在南京么?看看现在成什么样了,这法官该拉出来每天游街
当年那个判扶人者赔钱的狗屁官司不就在南京么?看看现在成什么样了,这法官该拉出来每天游街
人家够惨的了,先是不允许坐法官,弄去搞后勤了,说是影响太坏,后来搞小三,小三嫌他钱少,东窗事发,又给弄到街道去了!
另外我在那家法院的同学给我说,当时被告确实是第一时间承认撞了人,但笔录弄丢,被告立刻翻供,最后是达成协议的,不允许说出去,另外徐老太家还真看不上被告那点钱,徐家挺有钱的
制度上如何对付碰瓷?

    很多碰瓷是说不清道不白的,没有证据。也有一部分是证据确凿的,特别是有监控,有行车记录仪的。碰瓷又很难处罚,处罚力度也没有威慑力,失手几次对于碰瓷者也没有损失,多干几次收益总会多的。
    既往处罚不力,因此在制度上不如进行未来处罚。对于可确凿认定的碰瓷分子,其终生交通事故全责。不论何种性质,不论对方什么责任。只要是记录在案的碰瓷者一律全责,撞死拉倒。对方中奖了。这样,只要一次碰瓷被揭露,其碰瓷职业生涯就终止了,并且终生要小心交通。
把手机视频开起,扶一下,喊旁边商铺的人作证,也不怕
人家够惨的了,先是不允许坐法官,弄去搞后勤了,说是影响太坏,后来搞小三,小三嫌他钱少,东窗事发,又 ...
关键是判的理由很扯好伐,什么如果不是你撞的,干嘛送人家去医院,送去医院了又干嘛给人垫医药费,法官完全是站在恶意的角度去评判被告的人性
制度上如何对付碰瓷?

    很多碰瓷是说不清道不白的,没有证据。也有一部分是证据确凿的,特别是有监控 ...
其实只要在主要路段设几个屏幕,没事就放放碰瓷者的照片就行了,我们这边的小区基本在门口都搞了块大屏幕,貌似是属于街道的,也可以在上面放,这么搞保证没人来了
南京,南京,让我说什么好呢……

出点正能量的例子吧!!!
不是老人变坏了,是坏人变老了
关键是判的理由很扯好伐,什么如果不是你撞的,干嘛送人家去医院,送去医院了又干嘛给人垫医药费,法官完 ...
我同学说庭记是他的前辈,可以肯定没有以这个理由判的,证据链对那小子很不利,徐老太儿子好像是体制内的,上面给了他压力,大事化小,小事化鸟,最后双方退让,外加一些报纸炒作,就成了鹏宇案,至于判的理由那段话,可以说是断章取义
supernovaer 发表于 2014-10-15 16:41
其实只要在主要路段设几个屏幕,没事就放放碰瓷者的照片就行了,我们这边的小区基本在门口都搞了块大屏幕 ...
这个方面是管表面,影响了几个碰瓷丛业者的职业区域,人家换个地方照样骗。我说的是震慑,是永久性在全中国失去交规法的保护。这种人从业之前就要盘算盘算了,如果年纪还轻。那可是几十年的寿命中被碰瓷的命啊。
100元……我能说业界良心么……
别说这个事情了,有次我到行政服务大厅办事,有个妇女在嚷嚷:你别跟我说我不合规矩,不能办。你再不给我办,我告述你我心血管不好,一会儿高血压上来了就躺你们大厅里。吓得工作人员闻风丧胆给办了
我打小就听大人说,老人摔倒不能扶,可以拿个椅子或者什么可以让老人自己扶起来的东西给老人

我第一次听大人这样说到现在至少有25年以上

我在想应该不是现在才有这种情况,只是以前没互联网,信息传递没那么广。
看见南都讯就不看内容了,但是想问大家怎么搞清楚当时情况细节?就凭南都一张嘴?再说南都家里一定有时间机器,怎么荒唐事都被它碰到了呢!


谁能保证南都不是在放屁?这货玩碰瓷可比马路上用身体讹钱的专业多了

谁能保证南都不是在放屁?这货玩碰瓷可比马路上用身体讹钱的专业多了
ITJY 发表于 2014-10-15 15:59
人家够惨的了,先是不允许坐法官,弄去搞后勤了,说是影响太坏,后来搞小三,小三嫌他钱少,东窗事发,又 ...
建议去看看该人当初如此判的理由。然后想想由此开始的恶果。不都是他的责任,但他开的头,也算是“里程碑”式的。
不懂音乐舞着 发表于 2014-10-15 20:34
建议去看看该人当初如此判的理由。然后想想由此开始的恶果。不都是他的责任,但他开的头,也算是“里程碑 ...
可以正确的说,是双方妥协的成果,彭宇因为在派出所承认自己撞了人,但不知道是不是徐老太,被撞人的儿子是体制内的,本来按照民事,双方慢慢扯皮吧,你没证据说我有罪,我没证据证明自己美撞人,但媒体介入了,很快就把彭宇炒作成了见义勇为的好青年,并把矛头指向了徐老太,上头要求赶紧解决,把影响降到最低,但判谁赢都不好,按照各种条件推断,基本可以肯定是彭宇撞了人,但没有人证,物证,而这个法官把刑事里的推断用在了民事里,用了昏招。
jcy1979 发表于 2014-10-15 19:08
我打小就听大人说,老人摔倒不能扶,可以拿个椅子或者什么可以让老人自己扶起来的东西给老人

我第一次听 ...
因为你扶的话容易出事,而人体是有自我意识的,能不能用力,能用到什么程度,自己最清楚,所以给个椅子,老人会依据自己的情况怕起来或者坐上去
ITJY 发表于 2014-10-15 15:59
人家够惨的了,先是不允许坐法官,弄去搞后勤了,说是影响太坏,后来搞小三,小三嫌他钱少,东窗事发,又 ...
笔录弄丢.
-------------------------
编吧,继续,
ITJY 发表于 2014-10-15 17:56
我同学说庭记是他的前辈,可以肯定没有以这个理由判的,证据链对那小子很不利,徐老太儿子好像是体制内的 ...
按照常理不该送医院的推论,枪毙都不冤,还什么笔录丢了,你知道这样的事情概率多大吗?丢哪里了,让狗吃了?
按照常理不该送医院的推论,枪毙都不冤,还什么笔录丢了,你知道这样的事情概率多大吗?丢哪里了,让狗吃 ...
你没丢过东西?派出所装修,是有可能弄丢东西,管理不善,还有人丢过自己的人事档案呢,事事就是有这么巧的事!
ITJY 发表于 2014-10-15 22:20
你没丢过东西?派出所装修,是有可能弄丢东西,管理不善,还有人丢过自己的人事档案呢,事事就是有这么巧 ...
用那个法官的逻辑推断下,世界上肯定没有这么巧的事,这一定派出所收钱故意弄丢了
ITJY 发表于 2014-10-15 22:20
你没丢过东西?派出所装修,是有可能弄丢东西,管理不善,还有人丢过自己的人事档案呢,事事就是有这么巧 ...
偷换概念:装修,搬家丢东西有可能,管理不善丢了也不能算新鲜,

但刚刚做完的笔录,正要用的时候丢了,刚丢的东西怎么找也找不到了,装修了还是搬家了,到底怎么丢的也不知道了,  ---还是算了,洗洗睡吧
南京,南京,让我说什么好呢……

出点正能量的例子吧!!!
干嘛要改 南京的GDP呀!!新产业  还有比这个更环保节能的??绝对有前途!铁路公路那个不经过南京?大有可为
大叔提示:除了别乱扶老人外,第二就是千万别带别人的小孩出去玩。你花钱花时间带小朋友玩好了,小孩回家也表述不清楚,大人不一定知道你的付出,就是知道了也就是一声谢谢。如果孩子受伤了掉了出车祸了,他家里会和你拼命的
ITJY 发表于 2014-10-15 21:14
可以正确的说,是双方妥协的成果,彭宇因为在派出所承认自己撞了人,但不知道是不是徐老太,被撞人的儿子 ...
第一,下车时,撞了下人,但是没清楚是和谁相撞,这个挤过公交的人都清楚,常有的事情,没确定的。第二,有个人证,未予采信。第三,有张手机拍摄的照片,存疑,作为物证了。
最后判的依据,是所谓的按常理推论判:如果你没撞,你就不会去帮忙等等诸如此类的。
真实情况,说实话,我不清楚,也不关心。但是,要命的是那个判罚的理由,那个推断。正是这个推断,起到了以后一系列事件的里程牌作用。
chaodabbs 发表于 2014-10-15 14:47
看来以后车上必须带二斤切糕了,实在不行就给老人家半斤,肯定乐屁颠了。
你有二斤切糕为啥不去炒房? 你应该带上白帽子 老人家见你立马跪下 大爷 刁民不敢了
我肯定不扶
果然又是南方系的消息。
只能忍一忍,等WG这代老人死掉,社会道德水平会大幅提高的...
简单,按诈骗判几个,宣传宣传,风气就回来了。
以后尽量不管了,坏人在老去,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chaodabbs 发表于 2014-10-15 00:47
看来以后车上必须带二斤切糕了,实在不行就给老人家半斤,肯定乐屁颠了。
看你带着切糕估计溜得比谁都快
ITJY 发表于 2014-10-15 22:20
你没丢过东西?派出所装修,是有可能弄丢东西,管理不善,还有人丢过自己的人事档案呢,事事就是有这么巧 ...
你这是越描越黑,
彭宇并没有承认撞了徐老太, 他的表述仅仅是下车和人有碰撞, 在拥挤的车站这怎么算是承认撞了当事人呢?
其次,当时有个证人,并不是双方的亲属朋友,是独立的第三方,他就作证彭宇并没有撞到当事人, 这么有力的证据怎么就不采信呢?
第三,笔录丢失当时普遍认为是故意不利于彭宇的, 因为徐老太及家人是后来才咬死彭宇撞人并要求赔偿的
第四,那个著名的逻辑推理判罚是赖不掉的
帝都、魔都、脚都,现在可以葩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