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反腐:避罪天堂已不在 天涯无路早自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6:11:57
2个月,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88名,其中,10年以上逃犯11名——这是公安部“2014猎狐”专项行动的战果,也是境外反腐的成就。读懂今天中国反腐、抓逃背后深刻的政治意义,就能深切理解从“打虎”到“猎狐”这一系列反腐、追逃行动。
 
  2个月,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88名,其中,10年以上逃犯11名——这是公安部“2014猎狐”专项行动的战果,也是境外反腐的成就。这传递的信息很明确:反腐无国界,境外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避罪天堂”,天涯海角,有逃必追。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类犯罪也逐渐增多。由于我们和欧美许多国家之间没有引渡协议,加之国家之间的律法差异,不少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至境外,以逃脱法律制裁。换一个身份,甚至换“一张脸”,在异国他乡展开另一种人生,逍遥法外,成为许多逃犯的梦想。

  公安部“猎狐”行动,主动出击、创新战法、坚持缉捕与劝返同步开展,不仅取得境外追逃工作新突破,也必然形成巨大的震慑力,无论是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还是其他贪官,都将闻风丧胆、惶恐难安。

  其实,从“打虎”到“猎狐”,中国的系列反腐、境外追逃行动,显然不会是一场过境风暴。有心人应该不难注意到,巡视、举报、追逃之外,伴随众多高级官员相继落马、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伏法的,是诸多致力于“扎紧篱笆”、“将权力关进笼子”、“深化国际警务合作”的政策和举措,这些政策、举措均指向一个目标——反腐、抓逃制度化和常态化。

  比如,改革官员任用制度。今年初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先把任用工作条例》就明确,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等六类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中国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公开征求意见,即将出台。比如,加快与其他国家合作,签订引渡条约,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等等。今年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整合成立国际合作局,即是剑指切断贪官外逃之路。

  境内筑堤、境外织网,如此下大力气的反腐、抓逃,不仅仅是为了抓几个贪官和经济罪犯,肃清官场,整顿吏治,彰明法律,其根本目的是在于打破旧的利益格局羁绊,除却旧有痼疾,建立起有利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型社会治理体系。我们看见,反腐败铁拳落下之时,司法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企央企薪酬制度改革、高考制度改革等等,触动深层利益格局的改革亦在同步推进,改革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反腐、抓逃是中国变革、发展的内在需求,新一届领导集体致力将中国引向“复兴之路”,反腐、抓逃自然不会限于扬扬止沸,而是要有腐必除、有逃必抓、釜底抽薪。

  事实上,一个试图建立起公平市场和法治社会的巨大经济体,它的文明进步必然影响着周边区域甚至世界,这个“利好”就是中国与世界广泛合作的基点。怀有侥幸心理的贪腐者、在逃犯恐怕应该关注这样的一些信息。今年8月中旬,中国监察部作为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工作组2014年的轮值东道主,与印尼、美国等经济体反腐败机构共同倡导,推动成立了反腐败执法合作网。该机构旨在加强以追逃追赃为重点的个案合作、经验分享和能力建设,秘书处设在中国,美国担任联合主席。

  读懂今天中国反腐、抓逃背后深刻的政治意义,就能深切理解从“打虎”到“猎狐”这一系列反腐、追逃行动。在此劝告犯罪嫌疑人,外逃绝不是出路;而对那些隐姓埋名、潜伏于海外的贪腐者、经济犯而言,避罪天堂已不在,天涯无路莫如早自首。http://www.chinadaily.com.cn/micro-reading/dzh/2014-09-21/content_12420351.html2个月,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88名,其中,10年以上逃犯11名——这是公安部“2014猎狐”专项行动的战果,也是境外反腐的成就。读懂今天中国反腐、抓逃背后深刻的政治意义,就能深切理解从“打虎”到“猎狐”这一系列反腐、追逃行动。
 
  2个月,从4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88名,其中,10年以上逃犯11名——这是公安部“2014猎狐”专项行动的战果,也是境外反腐的成就。这传递的信息很明确:反腐无国界,境外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避罪天堂”,天涯海角,有逃必追。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类犯罪也逐渐增多。由于我们和欧美许多国家之间没有引渡协议,加之国家之间的律法差异,不少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至境外,以逃脱法律制裁。换一个身份,甚至换“一张脸”,在异国他乡展开另一种人生,逍遥法外,成为许多逃犯的梦想。

  公安部“猎狐”行动,主动出击、创新战法、坚持缉捕与劝返同步开展,不仅取得境外追逃工作新突破,也必然形成巨大的震慑力,无论是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还是其他贪官,都将闻风丧胆、惶恐难安。

  其实,从“打虎”到“猎狐”,中国的系列反腐、境外追逃行动,显然不会是一场过境风暴。有心人应该不难注意到,巡视、举报、追逃之外,伴随众多高级官员相继落马、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伏法的,是诸多致力于“扎紧篱笆”、“将权力关进笼子”、“深化国际警务合作”的政策和举措,这些政策、举措均指向一个目标——反腐、抓逃制度化和常态化。

  比如,改革官员任用制度。今年初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先把任用工作条例》就明确,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等六类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中国不动产登记条例》正公开征求意见,即将出台。比如,加快与其他国家合作,签订引渡条约,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广泛建立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等等。今年3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整合成立国际合作局,即是剑指切断贪官外逃之路。

  境内筑堤、境外织网,如此下大力气的反腐、抓逃,不仅仅是为了抓几个贪官和经济罪犯,肃清官场,整顿吏治,彰明法律,其根本目的是在于打破旧的利益格局羁绊,除却旧有痼疾,建立起有利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型社会治理体系。我们看见,反腐败铁拳落下之时,司法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企央企薪酬制度改革、高考制度改革等等,触动深层利益格局的改革亦在同步推进,改革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反腐、抓逃是中国变革、发展的内在需求,新一届领导集体致力将中国引向“复兴之路”,反腐、抓逃自然不会限于扬扬止沸,而是要有腐必除、有逃必抓、釜底抽薪。

  事实上,一个试图建立起公平市场和法治社会的巨大经济体,它的文明进步必然影响着周边区域甚至世界,这个“利好”就是中国与世界广泛合作的基点。怀有侥幸心理的贪腐者、在逃犯恐怕应该关注这样的一些信息。今年8月中旬,中国监察部作为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工作组2014年的轮值东道主,与印尼、美国等经济体反腐败机构共同倡导,推动成立了反腐败执法合作网。该机构旨在加强以追逃追赃为重点的个案合作、经验分享和能力建设,秘书处设在中国,美国担任联合主席。

  读懂今天中国反腐、抓逃背后深刻的政治意义,就能深切理解从“打虎”到“猎狐”这一系列反腐、追逃行动。在此劝告犯罪嫌疑人,外逃绝不是出路;而对那些隐姓埋名、潜伏于海外的贪腐者、经济犯而言,避罪天堂已不在,天涯无路莫如早自首。http://www.chinadaily.com.cn/micro-reading/dzh/2014-09-21/content_12420351.html
还不赶快回来向新君请罪?
反腐搞得成效显著!
温哥华和洛杉矶附近的贪官二奶村人气旺着呢,人家才不担心。
屁,贪官都去了美国,你能怎么样?美国佬才不鸟你
光明游侠 发表于 2014-9-21 21:41
屁,贪官都去了美国,你能怎么样?美国佬才不鸟你
呵,呵。听说美国正在跟中国谈,以后要交换了,人家美国人查税,我们抓人。
不一样的爱国者 发表于 2014-9-21 22:02
呵,呵。听说美国正在跟中国谈,以后要交换了,人家美国人查税,我们抓人。
贪官去给美国佬送钱,谁不爱钱啊,一个贪官几十亿的,凭什么送回来给你?要是真谈判的话我觉得挺难,至少要价很高,而且美国人跟朝廷不对付,那就更难了
不一样的爱国者 发表于 2014-9-21 22:02
呵,呵。听说美国正在跟中国谈,以后要交换了,人家美国人查税,我们抓人。
还有贪官都坐飞机去美国了,你怎么抓人?你能派警察去美国抓吗?
光明游侠 发表于 2014-9-21 21:41
屁,贪官都去了美国,你能怎么样?美国佬才不鸟你
可惜呀,真要追查境外贪官除非学习当年CCCP的特务机构的追杀办法……TG没这个胆子
光明游侠 发表于 2014-9-21 22:13
还有贪官都坐飞机去美国了,你怎么抓人?你能派警察去美国抓吗?
央广网北京6月29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美国财政部日前表示,已经与中国政府草签了一份协议。根据协议,中国将向美国政府提供美国公民金融账户信息,而美国则会将中国公民美国账户信息提供给中国政府。协议将带来哪些影响?
  据了解,此次签订的协议并不是中美之间的独家合作,而是美国从2010年就通过并开始在全球推进施行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的一部分。这个法案在我国也被东南沿海的侨民们戏称为《肥咖法案》,一来是英文缩写的谐音,二来这项法案针对的就是那些希望海外逃税的有钱人。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因为一般的说,国与国之间就要签订一个法案,这个叫做双方课税协定,也叫反避税协定。两个国家政府之间一般都有这个协定,中国目前和98个国家有这样的协定,但是多年以来,这个中美之间的这个协定,关于个人,尤其是居民个人帐户之间的钱是否纳过税这方面的合作比较少。
  《肥咖法案》规定,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凡个人或企业银行帐户超过5万美元或25万美元就符合查核的门槛,世界各国的金融机构要与美国国税局合作,将美国公民(包括绿卡持有者)在各国的相关金融资料通告美国国税局。拒绝合作的外国金融机构2014年开始将受到重罚。
  但对客户信息进行通报,只是听起来简单。据普华永道统计,中资金融机构为此增加的成本将高达1亿美元。因此2010年《肥咖法案》刚推出时,也曾被看做是让全球金融机构为美国税务部门免费打工的霸王条款。然而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这种看法太狭隘:
  郭田勇:国家之间的这种人员的流动、资金的往来,它是越来越频繁的,如果说我们从管理上,仍然是局限于以前,不加强运行管理,显然是跟不上时代发展的步伐的,这个法案应当说是使得签署法案的这些国家,就能够对本国居民在其他国家,甚至在全球很大范围内的帐户情况资金运营情况,有这个整体上的了解,应当说是整个全球经济进步。
  虽然加不加入,曾经是中国银行业踌躇再三的问题。但如今看来,中国加入肥咖似乎已成定局。虽然具体的条款需要正式签署协议之后才会公布,但根据美国此前与其他国家的合作情况来看,金融机构不需直接向美国国税局提交美国账户持有人的信息,而是通过金融机构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再由两国税务部门进行信息交换。刘桓表示,这同样将打击希望用绿卡作掩护,逃税的中国人:
  刘桓:因为中国的税收,个税当中别看这里边不是很大,但对于那些高收入人士来说确实很重要,你比如说在中国,如果有工资薪金收入的话,那么只要超过平均8万以上,税是45%,所以这导致了很多人,他为避免中国的高税跑到美国去,因为美国的税收,他如果在中国交了的话,他在美国是不需要纳税的,在中国这个帐户之下的投资,或者他的存款,或者他的汇款,但同时这个人不能够出具在中国纳过税的证明的话,那这笔钱可以认定你偷税了。
  据了解,《肥咖法案》在全球推广的三年多时间里,许多地方已经出现了美国国籍放弃案例的增加。而这一法案的草签之所以会在国内引起关注,还因为一些观点认为,中国公民美国账户信息的提交,将扯下裸官和贪腐的遮羞布,为跨国追讨和取证提供便利。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首先我们在国内要发现腐败分子,然后我们对他进行刑事立案侦查,进一步确认他这个犯罪所得一共有多少,去了什么地方,到了这个时候再到美国去说,这个钱到了你这儿了,我们现在有证据证明,他的配合是建立在我们已经查清楚了,现在发现犯罪就由人家给我们提供,我们在人家给我们提供的名单里面,就能够很快的进入到这个实质操作这个阶段。
  此外,还有观点认为,《肥咖法案》一出,对持有绿卡的中国富人及裸官来说,即使他们侥幸得以暂时避过国内的严办,也将面临据实申报在中国的财产和收入,每年要交纳的税收至少相当于所得的30%。赴美“船票”价格高昂将使贪官自露马脚。但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法案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打击逃税。

http://china.cnr.cn/xwwgf/201406/t20140629_515750035.shtml




好喝二锅头 发表于 2014-9-21 22:37
可惜呀,真要追查境外贪官除非学习当年CCCP的特务机构的追杀办法……TG没这个胆子
为什么没有胆  他们先背叛的
有贵族姓氏,哪都是天堂。没贵族姓氏,自求多福吧。
光明游侠 发表于 2014-9-21 22:13
还有贪官都坐飞机去美国了,你怎么抓人?你能派警察去美国抓吗?
这个~真的能美国早就不安全了
估计钱留下,人抓回来。
作为不作为的区别。
不看广告,看疗效
逃了多少,抓回来了多少
真是日人民报从来没说过假话啊
贪官去给美国佬送钱,谁不爱钱啊,一个贪官几十亿的,凭什么送回来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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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易办,分包给黑社会,捉一个就分佣。
不一样的爱国者 发表于 2014-9-21 22:02
呵,呵。听说美国正在跟中国谈,以后要交换了,人家美国人查税,我们抓人。

这个搞法不错,各取所需。
光明游侠 发表于 2014-9-21 22:13
还有贪官都坐飞机去美国了,你怎么抓人?你能派警察去美国抓吗?
美国佬也有有求于我们的时候,只要双方有需要,总能谈的
贪官去给美国佬送钱,谁不爱钱啊,一个贪官几十亿的,凭什么送回来给你?要是真谈判的话我觉得挺难,至少 ...
我觉得钱不要了,人一定要弄回来。反正钱也回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