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发改委公布12家被罚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名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21:10:08


新华网消息 国家发改委9月18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布对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实施反垄断处罚。国家发改委此前的通告显示,对这12家日本零部件和轴承企业合计罚款12.354亿元。
  据了解,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根据今天公布的名单,12家企业具体包括:株式会社电装、爱三工业株式会社、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三叶株式会社、矢崎总业株式会社、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株式会社不二越、日本精工株式会社、NTN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捷太格特。
  其中,株式会社不二越、日立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因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国家发改委决定对这两企业免除行政处罚。
发改委:NTN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罚1.1916亿元
发改委:株式会社捷太格特因价格垄断被罚1.0936亿元
发改委:株式会社不二越涉价格垄断 免除行政处罚
发改委: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罚3456万元
发改委: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2.90亿元
发改委:矢崎总业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罚2.4108亿元
发改委:三叶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罚4072万元
发改委:日本精工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罚1.74亿元
发改委:株式会社电装因价格垄断被罚1.5亿元
发改委:三菱电机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罚4488万
发改委:爱三工业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罚2976万

来自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4-09/18/c_127001423.htm

新华网消息 国家发改委9月18日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布对12家日本汽车零部件企业实施反垄断处罚。国家发改委此前的通告显示,对这12家日本零部件和轴承企业合计罚款12.354亿元。
  据了解,这是中国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高金额罚单。
  根据今天公布的名单,12家企业具体包括:株式会社电装、爱三工业株式会社、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三叶株式会社、矢崎总业株式会社、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株式会社不二越、日本精工株式会社、NTN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捷太格特。
  其中,株式会社不二越、日立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因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国家发改委决定对这两企业免除行政处罚。
发改委:NTN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罚1.1916亿元
发改委:株式会社捷太格特因价格垄断被罚1.0936亿元
发改委:株式会社不二越涉价格垄断 免除行政处罚
发改委: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罚3456万元
发改委: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2.90亿元
发改委:矢崎总业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罚2.4108亿元
发改委:三叶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罚4072万元
发改委:日本精工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罚1.74亿元
发改委:株式会社电装因价格垄断被罚1.5亿元
发改委:三菱电机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罚4488万
发改委:爱三工业株式会社因价格垄断被罚2976万

来自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4-09/18/c_127001423.htm
发改委这日子选的真好  


喜闻乐见.....^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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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吗?一阵风过后照样如此,豪车们的利润都将罚款转架给消费者
话说这消息不是前一阵子就走了么???
有意思吗?一阵风过后照样如此,豪车们的利润都将罚款转架给消费者
不会的吧,本来就有价格监控,罚款之后再提价,那不是让发改委再罚么...
有意思吗?一阵风过后照样如此,豪车们的利润都将罚款转架给消费者
不会的吧,本来就有价格监控,罚款之后再提价,那不是让发改委再罚么...
车企降价敷衍发改委 以罚代管难治垄断
http://auto.sina.com.cn  2014年09月18日 09:58  经济参考报  陈伟 字号:大 中 小
  据报道,早在今年7月,捷豹路虎、奔驰、奥迪等进口汽车企业,陆续宣布将对旗下部分整车产品和配件进行不同程度地降价。然而,记者在暗访后发现,整车价格并没有任何变化,一方面是4S店称赔钱卖车,仅靠售后维修赚钱;另一方面消费者维修保养贵,投诉无门。

  不少网民指出,反垄断调查“亮剑”以来,进口车企所承诺的降价并未兑现,一些豪车甚至逆势加价,这说明仅仅罚款不足以让进口车企放弃垄断暴利,也说明之前的反垄断调查未能切中要害。归根结底,汽车进口制度才是进口汽车在国内售价畸高的关键,鉴于此,“运行”快十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当废则废。

  “虚晃一枪”被指敷衍发改委

  网民“张国栋”认为,原本以为随着反垄断“利剑高悬”,那些涉嫌垄断和价格虚高的豪车品牌,在做出一些实质性的回应后,应该进一步“规范”起来,可谁料不过是“虚晃一枪”。

  还有网民指出,很多人说,重罚之下,必有良序。而今看来,这个想法确实太过幼稚。反垄断调查“三年磨一剑”,消费者天真地以为此番动静之下,市场价格自当乖巧起来。遗憾的是,想法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网民“李云”说,行驶在高利润轨道上的捷豹路虎、奔驰、奥迪不会轻易“减速”,因为垄断暴利的惯性强大,还因为特许的营销模式成为价格“加速器”。反垄断“亮剑”,车企可以用“带水分的降价”来敷衍,更能够“绕道走”,避其锋芒。

  “对于这种无视消费者,无视法律法规的企业,不论多么大,多么有影响力,政府要敢于出手。”网民“小道士不爱说话”说。

  反垄断不能“以罚代管”

  有网民称,在反垄断过程中,除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外,更要发现法律法规上的不足、制度政策上的缺陷,并及时完善,才能织牢“法网”,更好地维护市场的公平正义。

  网民“邓海建”认为,虚假降价是悖逆契约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而这一课,也让消费者再次体悟一个基本道理:反垄断只是事后责罚,并不能真正吓唬住暴利之心,良好的市场秩序,才是价格公平的根本。

  还有网民认为,罚单模式固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彰显反垄断执法部门的决心,但离形成制度化与法治化的反垄断格局还有不小距离。只有在此基础上,迅速加快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从汽车销售到维修和定价的整个行业链条有关的法律法规,打通消费者的维权通道,汽车反垄断才能真正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汽车进口制度当修则修

  网民“邓海建”指出,进口汽车售价较高,除运费、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税费问题,最关键的还是汽车进口制度,使厂家把握了定价大权。企业逐利的结果,就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价格垄断上风生水起。

  网民“李云”说,解铃还需系铃人。“运行”快十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差不多可以“报废”,更何况它是先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施行前的产物,难免对垄断及反垄断认识不足,或许在一段时期内利大于弊,可现如今已是弊大于利,成为价格畸高的“发动机”。

  有网民建议,不妨将步子迈得更大一些,借鉴欧美日发达汽车市场的治理经验,以革故鼎新的姿态重构汽车市场秩序。譬如,欧盟采用开放汽车销售形式,将销售和维修完全分开,并允许经销商多品牌授权经营;美国从1917年起就一直为争取经销商与整车厂商之间的平等关系而努力;日本则是通过允许平行进口汽车打破垄断,促进市场竞争。
laoyilulu 发表于 2014-9-18 21:57
有意思吗?一阵风过后照样如此,豪车们的利润都将罚款转架给消费者
豪车的利润,跟我木有5毛钱的关系
叛徒豁免制真喜感
电装
喜闻乐见。。
LS一帮幸灾乐祸滴,都是坏淫
犯错被抓了就该罚,居然还有受害者抱怨警察不该管的。
有开头就行,慢慢罚吧,反正鬼子也跑不掉。
才罚这一点点啊?
奶粉已经涨回到反垄断之前的价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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