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骗小女孩到家给丈夫强奸并共同杀害小女孩的妇女只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9:20:40


备受公众关注的黑龙江佳木斯孕妇骗小女孩到家给丈夫强奸并杀害案今日上午9时将在黑龙江省高法二审不公开审理。据悉,被害人胡伊萱家属将不前往旁听。该案于2014年6月16日在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白云江被判死刑,其妻谭蓓蓓被判无期徒刑。白云江当庭表示上诉,谭蓓蓓表示不上诉。

被告人谭蓓蓓及白云江系夫妇关系,谭蓓蓓怀孕期间,丈夫白云江听原单位同事提及谭蓓蓓在与其处对象期间曾与多名男子有两性关系,后谭蓓蓓承认确有此事,二人感情出现裂痕。谭蓓蓓出于愧疚心理,产生给白云江往家骗小女孩实施奸淫,寻求心理平衡之念。

2013年7月24日15时20分许,怀有身孕的犯罪嫌疑人谭蓓蓓谎称肚子疼需要帮助,骗取被害人胡依萱的信任,让胡依萱送其回家。在其家中,谭蓓蓓骗胡依萱喝下掺有迷药的酸奶,白云江趁胡依萱昏迷欲实施强奸,后发现胡伊萱正在月经期,放弃强奸想法,实施了猥亵。事后白云江提议杀人灭口,用枕头按住胡伊萱的头部,胡伊萱惊醒挣扎,谭某便上前按住胡伊萱的手脚。将胡伊萱闷死后装进旅行箱,二人用红色轿车拉到小树林毁尸灭迹。

7月26日,黑龙江桦南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胡伊萱7月24日下午离家后一直未归,始终联系不上。警方针对胡伊萱离家后可能经过的路线进行调查,发现胡伊萱失踪当天15时18分陪同一孕妇进入桦南县林业大院小区,一直没有出来。18时许,该孕妇与一男子出来时,携带一个较大的行李箱。经查,二人正是梨树乡长兴村的白云江和妻子谭蓓蓓。7月28日,警方将二人抓获。8月6日,谭蓓蓓产下一男婴。

警方了解到,二人还曾在6月25日将含有安定成分的药片碾碎后放入两盒酸奶中,由谭蓓蓓交给白云江女儿白某某及同学苏某某喝下,意欲奸淫苏某某,但最终放弃了奸淫行为。7月19日,二人还企图麻醉抢劫白云江同学康某某及女友。
151755025.jpg(网友都说这男的像刘烨,我呸,长得像好人,心地如此恶毒。)

可靠.jpg

胡伊萱,女。17岁,7·24桦南女孩送孕妇回家被杀案受害人。多么善良、美丽的护士啊。

出生日期  1996
逝世日期  2013年07月24日
职    业    实习护士
毕业院校   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

17岁的胡伊萱在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上学,2013年3月到桦南县人民医院实习。桦南县孕妇谭某7月24日故意在路边摔倒,将扶起她的被害人胡伊萱以送自己回家为名诱骗至家中,夫妻俩用安眠药迷住小萱后,供丈夫白某奸淫。事后,又将胡伊萱杀害抛尸荒郊。

监控显示
从警方调取的监控录像中看到,当天,伊萱步行到林业大院附近时,前方一名孕妇忽然倒地,伊萱马上上前搀扶,两人交谈后,伊萱扶着孕妇走进林业大院一单元门内便再也没有出来。当天18时许,这名孕妇和一名男子再次出现在监控画面中,两人吃力地拖着一个旅行皮箱,上了一辆红色轿车后离开。

这个妇女如此奸邪恶毒,自己怀有身孕,竟然利用小女孩的善良,把她骗到家中给丈夫强奸(据他们自己说最后只猥亵而无强奸?),事后杀死并抛尸。

这种女人不判死刑,还有天理吗?这种人不判死刑是佳木斯的耻辱。

这种人渣啊,假装摔倒,诱骗善良的胡护士妹妹扶起一个孕妇,然后骗她送自己回家,这女人真是该给狼狗吃了。不判死刑立即执行真是没天理。

以后还有人敢扶起摔倒的孕妇吗?还有人敢送孕妇回家吗?这个孕妇必须杀

备受公众关注的黑龙江佳木斯孕妇骗小女孩到家给丈夫强奸并杀害案今日上午9时将在黑龙江省高法二审不公开审理。据悉,被害人胡伊萱家属将不前往旁听。该案于2014年6月16日在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白云江被判死刑,其妻谭蓓蓓被判无期徒刑。白云江当庭表示上诉,谭蓓蓓表示不上诉。

被告人谭蓓蓓及白云江系夫妇关系,谭蓓蓓怀孕期间,丈夫白云江听原单位同事提及谭蓓蓓在与其处对象期间曾与多名男子有两性关系,后谭蓓蓓承认确有此事,二人感情出现裂痕。谭蓓蓓出于愧疚心理,产生给白云江往家骗小女孩实施奸淫,寻求心理平衡之念。

2013年7月24日15时20分许,怀有身孕的犯罪嫌疑人谭蓓蓓谎称肚子疼需要帮助,骗取被害人胡依萱的信任,让胡依萱送其回家。在其家中,谭蓓蓓骗胡依萱喝下掺有迷药的酸奶,白云江趁胡依萱昏迷欲实施强奸,后发现胡伊萱正在月经期,放弃强奸想法,实施了猥亵。事后白云江提议杀人灭口,用枕头按住胡伊萱的头部,胡伊萱惊醒挣扎,谭某便上前按住胡伊萱的手脚。将胡伊萱闷死后装进旅行箱,二人用红色轿车拉到小树林毁尸灭迹。

7月26日,黑龙江桦南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胡伊萱7月24日下午离家后一直未归,始终联系不上。警方针对胡伊萱离家后可能经过的路线进行调查,发现胡伊萱失踪当天15时18分陪同一孕妇进入桦南县林业大院小区,一直没有出来。18时许,该孕妇与一男子出来时,携带一个较大的行李箱。经查,二人正是梨树乡长兴村的白云江和妻子谭蓓蓓。7月28日,警方将二人抓获。8月6日,谭蓓蓓产下一男婴。

警方了解到,二人还曾在6月25日将含有安定成分的药片碾碎后放入两盒酸奶中,由谭蓓蓓交给白云江女儿白某某及同学苏某某喝下,意欲奸淫苏某某,但最终放弃了奸淫行为。7月19日,二人还企图麻醉抢劫白云江同学康某某及女友。
151755025.jpg(网友都说这男的像刘烨,我呸,长得像好人,心地如此恶毒。)

可靠.jpg

胡伊萱,女。17岁,7·24桦南女孩送孕妇回家被杀案受害人。多么善良、美丽的护士啊。

出生日期  1996
逝世日期  2013年07月24日
职    业    实习护士
毕业院校   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

17岁的胡伊萱在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上学,2013年3月到桦南县人民医院实习。桦南县孕妇谭某7月24日故意在路边摔倒,将扶起她的被害人胡伊萱以送自己回家为名诱骗至家中,夫妻俩用安眠药迷住小萱后,供丈夫白某奸淫。事后,又将胡伊萱杀害抛尸荒郊。

监控显示
从警方调取的监控录像中看到,当天,伊萱步行到林业大院附近时,前方一名孕妇忽然倒地,伊萱马上上前搀扶,两人交谈后,伊萱扶着孕妇走进林业大院一单元门内便再也没有出来。当天18时许,这名孕妇和一名男子再次出现在监控画面中,两人吃力地拖着一个旅行皮箱,上了一辆红色轿车后离开。

这个妇女如此奸邪恶毒,自己怀有身孕,竟然利用小女孩的善良,把她骗到家中给丈夫强奸(据他们自己说最后只猥亵而无强奸?),事后杀死并抛尸。

这种女人不判死刑,还有天理吗?这种人不判死刑是佳木斯的耻辱。

这种人渣啊,假装摔倒,诱骗善良的胡护士妹妹扶起一个孕妇,然后骗她送自己回家,这女人真是该给狼狗吃了。不判死刑立即执行真是没天理。

以后还有人敢扶起摔倒的孕妇吗?还有人敢送孕妇回家吗?这个孕妇必须杀
中国法律,孕妇免死
tbog 发表于 2014-9-17 20:22
中国法律,孕妇免死
7月28号抓获,8月6号 生下孩子,这个孕妇免死,依据准则是在犯罪过程中怀孕还是 判罚时怀孕?

按理,判罚的时候已经不是孕妇了,而且在这起案件中,这个女的明显发挥主要作用。。。
楼主莫激动,法院这么判没错,根据我国刑法,孕妇是不能判死刑(包括死缓)的,最高只能判无期。所以孕妇犯再大的罪也是死不了的,你不服可以向全国人大情愿修改刑法,别继续在这里显法盲了。
ifstar 发表于 2014-9-17 20:31
7月28号抓获,8月6号 生下孩子,这个孕妇免死,依据准则是在犯罪过程中怀孕还是 判罚时怀孕?

按理, ...
好像哺乳期也不会判死刑,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中国的无期徒刑执行的太恶心
fxk 发表于 2014-9-17 20:39
楼主莫激动,法院这么判没错,根据我国刑法,孕妇是不能判死刑(包括死缓)的,最高只能判无期。所以孕妇犯 ...
这种穷凶极恶的女人,不杀不足以谢天地。

这法律制定的年代,孕妇没这么凶恶的啊。如今孕妇帮丈夫骗小女孩回家强奸,孕妇到昆明火车站砍人,这什么情况啊,强烈要求孕妇犯法不能一律免死。

暴力恐怖行为的组织、策划、实施,孕妇如果参与,不能免死。
民愤极大,伤天害理的行为,孕妇不能免死

24号机 发表于 2014-9-17 21:05
这种穷凶极恶的女人,不杀不足以谢天地。

这法律制定的年代,孕妇没这么凶恶的啊。如今孕妇帮丈夫骗小 ...
法律就是法律,刑法规定了孕妇不可以判死刑,那就是不可以。
为什么不判死刑?!
cutter 发表于 2014-9-17 21:07
法律就是法律,刑法规定了孕妇不可以判死刑,那就是不可以。
现在应该修改这一条法律。
现在应该修改这一条法律。
孩子是无辜的……


法律既然规定了不能判处孕妇死刑,就肯定不能判死刑。任何判处孕妇死刑的行为根本就是违法。法律不是面团,你想改就改。

法律既然规定了不能判处孕妇死刑,就肯定不能判死刑。任何判处孕妇死刑的行为根本就是违法。法律不是面团,你想改就改。
为什么不判死刑?!
你说那?这么简单的原因
dersary 发表于 2014-9-17 21:26
法律既然规定了不能判处孕妇死刑,就肯定不能判死刑。任何判处孕妇死刑的行为根本就是违法。法律不是面团, ...
不合理的法律就改,我认为让极少数人把持制定和解释法律的特权就是最大的不民主。
大圣归来 发表于 2014-9-17 21:23
孩子是无辜的……
为什么堕胎不违法,怀孕却不能被判死刑?
大圣归来 发表于 2014-9-17 21:23
孩子是无辜的……
生下来再死刑。。
男女不平等,在生死面前女人也享有特权。
好像哺乳期也不会判死刑,问题不在这里,问题在中国的无期徒刑执行的太恶心
有N多穷凶极恶的惯犯都是判无期混个六七年就出来,再次祸害社会的例子来自: Android客户端
父母杀小孩不是一向在天朝被认为不是杀人罪
24号机 发表于 2014-9-17 21:50
为什么堕胎不违法,怀孕却不能被判死刑?
法律上的“人”,从离开母体,自主呼吸开始算起。

没离开母体,不能自主呼吸的胚胎,不算法律意义上的“人”
太毒了吧,这也不杀
goth111 发表于 2014-9-17 22:52
父母杀小孩不是一向在天朝被认为不是杀人罪
谁告诉你的?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杀直系亲属,能得到其它亲属的谅解,一般不会判死刑立即执行,但绝对不可能不按杀人罪来判刑。
现在应该修改这一条法律。
现在改也来不及,修改法律哪有那么简单。而且现在修改了这条也没用,法不溯及既往还知道啊法盲?
男女不平等,在生死面前女人也享有特权。
不是女人有特权。是孕妇有特权。其实刑法还有个规定很好玩,现实中因为概率太小印象中没遇到过极端的。就是刑法规定了自首且有重大立功的,应该减轻处罚。我一直在想,如果有个罪大恶极的,比如杀了几十个人或手段特恶劣的,但是自首了且有重大立功,是不是就只判十年了?
男的判什么罪?什么刑?
goth111 发表于 2014-9-17 22:52
父母杀小孩不是一向在天朝被认为不是杀人罪
这就有点胡扯了。
20多岁的小老头 发表于 2014-9-17 23:47
不是女人有特权。是孕妇有特权。其实刑法还有个规定很好玩,现实中因为概率太小印象中没遇到过极端的。就 ...
我一直在想,如果有个罪大恶极的,比如杀了几十个人或手段特恶劣的,但是自首了且有重大立功,是不是就只判十年了?——没那么便宜,照样可以判死刑。
不是女人有特权。是孕妇有特权。其实刑法还有个规定很好玩,现实中因为概率太小印象中没遇到过极端的。就 ...
早改了,是可以不是应当,现实中这种例子也有
这样的无期应该不允许减刑
24号机 发表于 2014-9-17 08:05
这种穷凶极恶的女人,不杀不足以谢天地。

这法律制定的年代,孕妇没这么凶恶的啊。如今孕妇帮丈夫骗小 ...
得了吧,全世界也没有对哺乳期妇女的死刑。要吃奶的孩子犯什么罪了,凭什么夺走他的“奶瓶”。
xj2000 发表于 2014-9-17 08:44
不合理的法律就改,我认为让极少数人把持制定和解释法律的特权就是最大的不民主。
这明明是合理的法律,别以为只有网络愤青有权“制定和解释法律”。中国的法律是人大起草、通过的,完全合理合法。
24号机 发表于 2014-9-17 08:14
现在应该修改这一条法律。
能说说为什么应该么?原因就是“你认为应该”?
xj2000 发表于 2014-9-17 21:44
不合理的法律就改,我认为让极少数人把持制定和解释法律的特权就是最大的不民主。
依你高见应该怎么办?你觉得这天不合理要改,我觉得很合理不用改,那又该怎么办?法律就是规则,改规则也要有规则
楼主莫激动,法院这么判没错,根据我国刑法,孕妇是不能判死刑(包括死缓)的,最高只能判无期。所以孕妇犯 ...
这个免死金牌可以好好操作一下,以后做事就方便了,关键时刻能顶一顶,

general_j 发表于 2014-9-18 00:42
得了吧,全世界也没有对哺乳期妇女的死刑。要吃奶的孩子犯什么罪了,凭什么夺走他的“奶瓶”。


我记的《家有喜旺》里 ,喜旺他妈就是被死刑了 好像是电椅吧 喜旺当时回到吉米身边时还在喝奶
general_j 发表于 2014-9-18 00:42
得了吧,全世界也没有对哺乳期妇女的死刑。要吃奶的孩子犯什么罪了,凭什么夺走他的“奶瓶”。


我记的《家有喜旺》里 ,喜旺他妈就是被死刑了 好像是电椅吧 喜旺当时回到吉米身边时还在喝奶
法盲和二逼真多…无语
《刑法》第49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有N多穷凶极恶的惯犯都是判无期混个六七年就出来,再次祸害社会的例子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有期、无期从减刑之日起算,其余从原判决之日计算。
cutter 发表于 2014-9-17 22:59
谁告诉你的?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杀直系亲属,能得到其它亲属的谅解,一般不会判死刑立即执行,但绝对 ...
你没看上下文,没看懂小孩是指身么
一般是按照一命抵一命。共犯中的老弱病残往往会被低判些。
确实不合理,应当修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