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师会会长辞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0:54:31
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57804

香港持续整个夏天的政治纷争产生了最知名的受害者:香港律师会(Hong Kong Law Society)在事实上迫使了其亲北京的会长辞职。

林新强(Ambrose Lam San-keung)昨日在香港律师会理事会开会讨论他的任期之前宣布辞职。上周香港律师会曾举行特别会员大会,通过对这位会长的不信任动议。

“为了保持香港律师会的团结,我将向理事会递交辞呈,即时生效,”林新强表示。

林新强曾表态支持中央政府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这使他成为香港律师会一些会员的批评对象。白皮书称,香港享有的各项自由是中央授予的特权,不存在自动的权利。香港律师会有8000名会员。


身为林李黎律师事务所(Lam, Lee & Lai)管理合伙人的林新强在公开支持中央的白皮书时,自称代表香港律师会。香港一些人士认为北京方面正在收紧对该市的管控,白皮书加剧了他们的这种担忧。

白皮书称法官是“治港者”,并要求他们“爱国”。

这份文件的批评者认为,它可能淡化香港的司法独立,淡化这个特别行政区相比中国内地所享有的自治。

在香港一家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工作、参加了上周律师会投票的一名律师表示:“如果人们对香港的司法独立和法治信心下降,那将损害香港的商业市场。(全球企业)将失去对香港作为商业中心的信心。”

发起不信任动议的香港律师任建峰(Kevin Yam)表示:“(林新强)做了正确和光荣的事情,听取和尊重律师会多数会员的声音。司法独立、法治:它们是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城市的根本要素。”

林新强表态支持白皮书的举动,促使1800名法律界人士在6月下旬身穿黑衣静默游行,并招致资深法律专家的简短回应。

“如果法官必须(像白皮书所称的那样),与政府站在一起,构成政府的一部分,那将是完全违反法治的”,曾任香港大律师公会(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主席的余若薇(Audrey Eu Yuet-mee)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http://www.ftchinese.com/story/001057804

香港持续整个夏天的政治纷争产生了最知名的受害者:香港律师会(Hong Kong Law Society)在事实上迫使了其亲北京的会长辞职。

林新强(Ambrose Lam San-keung)昨日在香港律师会理事会开会讨论他的任期之前宣布辞职。上周香港律师会曾举行特别会员大会,通过对这位会长的不信任动议。

“为了保持香港律师会的团结,我将向理事会递交辞呈,即时生效,”林新强表示。

林新强曾表态支持中央政府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这使他成为香港律师会一些会员的批评对象。白皮书称,香港享有的各项自由是中央授予的特权,不存在自动的权利。香港律师会有8000名会员。


身为林李黎律师事务所(Lam, Lee & Lai)管理合伙人的林新强在公开支持中央的白皮书时,自称代表香港律师会。香港一些人士认为北京方面正在收紧对该市的管控,白皮书加剧了他们的这种担忧。

白皮书称法官是“治港者”,并要求他们“爱国”。

这份文件的批评者认为,它可能淡化香港的司法独立,淡化这个特别行政区相比中国内地所享有的自治。

在香港一家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工作、参加了上周律师会投票的一名律师表示:“如果人们对香港的司法独立和法治信心下降,那将损害香港的商业市场。(全球企业)将失去对香港作为商业中心的信心。”

发起不信任动议的香港律师任建峰(Kevin Yam)表示:“(林新强)做了正确和光荣的事情,听取和尊重律师会多数会员的声音。司法独立、法治:它们是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城市的根本要素。”

林新强表态支持白皮书的举动,促使1800名法律界人士在6月下旬身穿黑衣静默游行,并招致资深法律专家的简短回应。

“如果法官必须(像白皮书所称的那样),与政府站在一起,构成政府的一部分,那将是完全违反法治的”,曾任香港大律师公会(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主席的余若薇(Audrey Eu Yuet-mee)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
香港不是尊重个人的政治信仰权利吗? 以“可能”为借口,这就是香港的法治精神么?
说白了还是香港律师为自己的私利而已!装什么的高雅啊!
对照看白皮书:

    (三)坚持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

    “港人治港”是有界限和标准的,这就是邓小平所强调的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对国家效忠是从政者必须遵循的基本政治伦理。在“一国两制”之下,包括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等在内的治港者,肩负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香港基本法的重任,承担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职责。爱国是对治港者主体的基本政治要求。如果治港者不是以爱国者为主体,或者说治港者主体不能效忠于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就会偏离正确方向,不仅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难以得到切实维护,而且香港的繁荣稳定和广大港人的福祉也将受到威胁和损害。

    爱国者治港也是具有法律依据的。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规定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因此,香港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主席及立法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议员、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都必须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就执行基本法向中央和特别行政区负责。这是体现国家主权的需要,确保治港者主体效忠国家,并使其接受中央政府和香港社会的监督,切实对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香港居民负起责任。
基本法
   第八章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如果法官必须与政府站在一起,构成政府的一部分,那将是完全违反法治的!

说到底还是对分权看法的分歧,大陆决不搞三权分立,而香港基本法却规定香港的政治三权分立!而
此事说明香港只有反公卖国分裂的自由,而爱国爱党是没有自由的,连言论都不可以。
shijian2008 发表于 2014-8-20 12:28
此事说明香港只有反公卖国分裂的自由,而爱国爱党是没有自由的,连言论都不可以。
这就是所谓:“民主原教旨主义”
身为林李黎律师事务所(Lam, Lee & Lai)管理合伙人的林新强在公开支持中央的白皮书时,自称代表香港律师会。
----------------------

这是引发辞职风波的关键。


政治不能干预司法,但是司法亦无权干预司法从业者的个人政治立场。否则法律即沦为政治,亦毫无公正可言。
香港律师们连这点都不明白,还谈屁民主、屁法制?笑话!

香港这个社会,我到是觉得可以彻底放开普选,肯定是混乱不堪的一个孤岛,然后将陆资转移至上海天津,重现百年前津沪之繁华。落得一个萧条的香港,大陆也恰得清静。

政治不能干预司法,但是司法亦无权干预司法从业者的个人政治立场。否则法律即沦为政治,亦毫无公正可言。
香港律师们连这点都不明白,还谈屁民主、屁法制?笑话!

香港这个社会,我到是觉得可以彻底放开普选,肯定是混乱不堪的一个孤岛,然后将陆资转移至上海天津,重现百年前津沪之繁华。落得一个萧条的香港,大陆也恰得清静。
法治要高于法制。
作为懂法治的律师不明白法制是不大可能的。

林新强先生倒霉的原因不是他支持TG的言论,支持或者反对TG是他的言论自由;原因是他把这些言论说成是代表律师会的,而许多律师们认为他没有资格这样表示。
wenci 发表于 2014-8-21 17:49
政治不能干预司法,但是司法亦无权干预司法从业者的个人政治立场。否则法律即沦为政治,亦毫无公正可言。
...
香港律师会曾举行特别会员大会,通过对这位会长的不信任动议。
如果法官必须与政府站在一起,构成政府的一部分,那将是完全违反法治的!

说到底还是对分权看法的分歧, ...
分权和爱国不矛盾
三权哪个可以不爱国?
爱国这个说法太模糊了,很容易被利用误用。
比如刘少奇主席就曾被贬为叛徒工贼,搞开发区引进技术是爬行主义。反对刘少奇调门最高的,就是要完全靠中国人自己的力量如何如何,看起来是最爱国的。但是现在看,刘主席是对的,这些人是错的,耽误了中国的发展。
回到香港这个事。中央要强调的是合适的人选合法的人选,不宜把爱国抬在第一位,只会引起香港人的反感。
爱国这个说法太模糊了,很容易被利用误用。
比如刘少奇主席就曾被贬为叛徒工贼,搞开发区引进技术是爬行主 ...
那是否湾湾不愿意统一我们也不能对湾湾宣传统一了,这同样会引起湾湾反感
民主的胜利。当领导也不能犯了众怒嘛
那是否湾湾不愿意统一我们也不能对湾湾宣传统一了,这同样会引起湾湾反感
香港不是已经统一了吗?
中央为什么不发文件规定北京市市长首先要爱国?


当初,兔子没有规定港区所有公职人员必须是有港区永久居住权的天朝籍居民,这是一个错误啊。
赶紧,赶紧,全国元老院赶紧修改吧
再补充一句
且没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

当初,兔子没有规定港区所有公职人员必须是有港区永久居住权的天朝籍居民,这是一个错误啊。
赶紧,赶紧,全国元老院赶紧修改吧
再补充一句
且没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
彭总关弟神 发表于 2014-8-20 12:05
如果法官必须与政府站在一起,构成政府的一部分,那将是完全违反法治的!

说到底还是对分权看法的分歧, ...
爱国和"法官必须与政府站在一起"是两回子事,不要混淆。
爱国和"法官必须与政府站在一起"是两回子事,不要混淆。
爱国没有固定标准,每个人可以有自己的解读。
如果人们对香港的司法独立和法治信心下降,那将损害香港的商业市场。(全球企业)将失去对香港作为商业中心的信心。”
------------------------------------------------------------------------------------------------------
中南海一句话,全球企业都得跑完。真还以为香港是个什么高大上的地方,自以为是。

法治也是国家谋利的,为他国谋利的法治在正常国家我还没见过~!
如果人们对香港的司法独立和法治信心下降,那将损害香港的商业市场。(全球企业)将失去对香港作为商业中心 ...

法治就是做到天子犯法與民同罪,是古人都知的道理,為特定人和事謀利還要談以法治國是笑話。
eellii 发表于 2014-8-22 08:54
法治就是做到天子犯法與民同罪,是古人都知的道理,為特定人和事謀利還要談以法治國是笑話。
你就是香港嘴炮派的典型代表,嘴上满口“公理”却不知道内部构建,法治是一个国家强大的基石这没错,但任何法律条款都是国家的根本利益服务的。每个国家的利益需求不同造成每个国家的法律条款都不一样,在美国甚至每个州的法律都不尽相同。

还古人呢,古人要是知道谁卖国求荣第二天就把你人头挂城墙上!香港要追求绝对公平那就把免税政策取消,免得成天趴到内地身上象条寄生虫式的吸血。
你就是香港嘴炮派的典型代表,嘴上满口“公理”却不知道内部构建,法治是一个国家强大的基石这没错,但任 ...
國家最大的根本利益是建立法治社會,要做到只能盡量在條文上寫得公平公正公義,否則如何服眾?

當然法律不是永遠不變,不同環境有不同看法,例如美國很多反種族歧視法律給予有色人種一些優待,現時有白人認為反而是對他們歧視,有呼聲要取消(和大陸漢人和少民關係一樣),這些改變要求就是民意的角力。
此事说明香港只有反公卖国分裂的自由,而爱国爱党是没有自由的,连言论都不可以。
====================================================
正解。香港是被白皮洗脑洗得很透的地方。
eellii 发表于 2014-8-22 13:21
國家最大的根本利益是建立法治社會,要做到只能盡量在條文上寫得公平公正公義,否則如何服眾?

當然法 ...
同罪不同罚,屌用
roach1234 发表于 2014-8-20 12:37
这就是所谓:“民主原教旨主义”
扯两句闲的:
韩二,近十本小说,近百篇博文,其中只有三篇对TG示以妥协之资,还远远算不上赞美。其余无不尽尖酸刻薄之能事。

然而,TG容下了他近百篇的刻薄,泛民却容不下他三篇的妥协。
國家最大的根本利益是建立法治社會,要做到只能盡量在條文上寫得公平公正公義,否則如何服眾?

當然法 ...
这个id终于出现了,我等着你来打工要饭的那一天。
扯两句闲的:
韩二,近十本小说,近百篇博文,其中只有三篇对TG示以妥协之资,还远远算不上赞美。其余无 ...
tg是真的准备死人的,香港……都不舍的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