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孕产凶险 媒体报道更应懂基本医学常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2:30:50
“湘潭一产妇剖腹产后大出血不幸离世”的新闻成了这个周三上午整个中国互联网最轰动的话题。新闻本身及其反响这里就不累述了。笔者在这里只简要的说明两个问题。
首先,一看到描述,“孕妇死亡时满口鲜血”,笔者立刻想到了羊水栓塞(最后的诊断也证实了这一点),这个孕产科最凶险的恶魔,人类医学至今未能攻克的疑难病例。
首先,污染物质进入血液,会引发全身大面积急性感染、导致肾衰竭;特别是这些有形物质随血液循环进入在肺从而形成栓塞,肺泡丧失换气功能,引起肺动脉高压。继之心脏负担加重,导致呼吸窘迫、心跳呼吸骤停,甚至心衰竭。
同时,由于羊水中粘液含有破坏凝血因子的物质,造成产妇产后正常的大出血无法凝结,即使输入大量的鲜血也常常无法纠正血流不止,而有形物质对毛细血管的栓塞,又很有可能可能引发不可控制的全身大出血,有时还伴皮肤、胃肠道及尿道出血。以上四者中的任何一个都有极大的可能导向死亡。
引发这个急症的原因一般是子宫收缩过强,导致胎膜破裂,羊水从子宫创口进入血液循环。至今人类医学的产前检查对此仍没有找到查出先兆的办法,也就没能研究出足够的措施来预防。然后胎膜破裂后病人发作很迅速急迫,抢救往往来不及。
羊水栓塞的发作率虽然只有大约两万分之一,但孕妇和胎儿死亡率高达80%,是产科最凶险的并发症,也是至今残存的孕产妇死亡主因。
孕产妇死亡率
很多人都不太能接受,在医学昌盛的今天有孕妇死亡的现实。但其实孕妇分娩的风险,虽然在当代医学帮助下大大降低,即使在发达国家,孕产妇死亡率也有约十万分之十左右,也就是万分之一。
其中在发达国家,孕妇死亡原因近一半是羊水栓塞引发的大出血和急性感染。而在非洲,那些孕产妇死亡率高达10万分之1000也就是百分之一的地方,则主要是难产和不安全堕胎。
图解:孕产妇死亡原因
就中国而言,全国万分之二,大城市不足万分之一的孕产妇死亡比例总体来说已经很低,但落在任何一个家庭仍是天崩地裂般的大悲剧。
图解:中国孕产妇死亡率
至今为止,在地球这颗行星上,人类医学还没有找到产前检查确认羊水栓塞风险的办法,属于不可预知极难抢救的医学难题,做手术之前都会告知这种不可抗力及可能性,并由病人和家属在手术协议书上签字。笔者这里要说,每一个孕妇都很伟大,向母亲致敬。
从目前视频报道和描述的分娩和抢救过程来看,因胎儿个头过大,医生一开始建议剖腹产,家属坚持顺产;后来产妇太痛(子宫收缩过强),被迫转为剖腹产,婴儿生下后,发现羊水已经进入血液循环,产妇陷入危险。
资料图:胎儿
有准备的剖腹产恰恰是减少和避免羊水栓塞的最有效方法。切开子宫瞬间吸引器首先是吸羊水,刀口是安全可控的,因为有止血钳钳夹,可以防止羊水进入静脉血管。
家属对医学不了解,没有及时同意转为剖腹产,这是导致羊水栓塞未能避免的主要原因。而在病情告知后的家属的进一步应对失措,则是孕妇死亡、未能救活的直接原因。
医生根据病情发展,建议切除子宫保大人——这是应对严重羊水栓塞,不得已抢救的关键之一,主要是为了能减少羊水、胎膜与主创口的接触面,并迅速止血,简而言之,要保命必须摘子宫止血(而不是媒体报道的切子宫引发大出血)。
视频截图
同样是由于家属对医学不了解,医生下达病危通知,建议摘子宫保大人,家属特别是媳妇的婆婆反对,说“这以后还怎么生二胎,做不了就转院”。可这时还能转院吗?
根据临床医学博士徐蕴芸的描述,协和医院救回过一例羊水栓塞患者,切除子宫,光输血就输了一万多毫升,是人体血量的两倍多,相当于50多个献血者所献的全部血量。最后救活了孕妇,但胎儿没有保住。
而且这是在协和医院这个中国最顶级的医院,得益于北京这个超级城市的多个血站资源。很多小城市整个血站都没有备有这么多的单一血型血源。
在这个县级妇幼保健院,医生们在家属阻挠关键救治措施的情况下,用尽了一切可行的抢救举措,还请来市里专家进行协商。整个事件过程中,院方积极抢救,进行了多次病情告知与沟通。
视频截图
实际上,当天下午,整个湘潭市医疗系统都在为抢救这位孕妇在努力。从下午1点一直抢救到晚上9点,可谓是尽了全力,尽到了救死扶伤的医者天职。
如果已经确定患者死亡,医护人员撤离也是正常情况,没得说患者已经死了一堆医生护士要留下来围着守尸的。何况是家属情绪激动的情况下,都站在那里乖乖的等着挨打么?
当然,家属遇到这种天崩地裂的悲剧,说什么做什么,甭管对不对,心情可以理解。但一些媒体这么报道,就是严重的不及格。
媒体人其实是一个“奇特的存在”(笔者一媒体同行语),既然声称“负责报道一切”,这就要求报道者是个通才。但实际上,这个世界上通才早已不存在了。
限于时间,往往很多连门都没入的媒体人就开始根据自己极有限的学识、很狭窄的知识结构体系(相对复杂的世间万物来说)开始对世间万物夸夸其谈了。
没有见识并不可耻,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通才。可耻的是在互联网时代,用几分钟就能了解的一些浅显常识都不去了解,就去哗众取宠,用震撼性、爆炸性的新闻标题引发公共话题,制造更大的社会矛盾。
家属可以没有医学知识(当然事先有所了解的话最好),但受过高等教育的记者,在承担“社会公器”这一神圣身份的时候不应没有。事先不知道很正常,可以快速的简单学习一下,请教一下专家。
既然要在互联网上以“社会公器”的身份去传播新闻,为何不本应先用互联网这个工具本身快速了解一下?再请教一下各路专家的多方观点?有了一些基本的常识和了解,再对这个问题发声,这总共花不了几分钟时间。
尤其在医患矛盾突发的今天,自称“社会公器”“道德良心”的媒体记者在报道这些案例时要格外谨慎,不要轻易直接断定这是医生和医院的责任。最起码,要先咨询一下专业医生和医学界学者,不要闹出“羊水栓塞为何没有事先检查出来”的无知笑话。
这些工作不做是一个媒体在技术上的缺失;故意不做,制造话题煽情,达到炒作目的,无端加剧社会不安,则是道德上的无良和无耻。
医患关系走到今天,虽然各方面都有很大关系,但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也是其中推波助澜、无中生有的很重要一环。还记得八毛钱治结肠闭锁、助产士缝肛门、医院“烤婴儿”等等事件吗?
愿逝者安息,愿无谓的纷争不再。愿医者救死扶伤,愿记者肩负正义。愿我们每一个人作为社会中的一份子,都能有职业操守、道德良心。
http://news.ifeng.com/a/20140813/41561102_0.shtml
“湘潭一产妇剖腹产后大出血不幸离世”的新闻成了这个周三上午整个中国互联网最轰动的话题。新闻本身及其反响这里就不累述了。笔者在这里只简要的说明两个问题。
首先,一看到描述,“孕妇死亡时满口鲜血”,笔者立刻想到了羊水栓塞(最后的诊断也证实了这一点),这个孕产科最凶险的恶魔,人类医学至今未能攻克的疑难病例。
首先,污染物质进入血液,会引发全身大面积急性感染、导致肾衰竭;特别是这些有形物质随血液循环进入在肺从而形成栓塞,肺泡丧失换气功能,引起肺动脉高压。继之心脏负担加重,导致呼吸窘迫、心跳呼吸骤停,甚至心衰竭。
同时,由于羊水中粘液含有破坏凝血因子的物质,造成产妇产后正常的大出血无法凝结,即使输入大量的鲜血也常常无法纠正血流不止,而有形物质对毛细血管的栓塞,又很有可能可能引发不可控制的全身大出血,有时还伴皮肤、胃肠道及尿道出血。以上四者中的任何一个都有极大的可能导向死亡。
引发这个急症的原因一般是子宫收缩过强,导致胎膜破裂,羊水从子宫创口进入血液循环。至今人类医学的产前检查对此仍没有找到查出先兆的办法,也就没能研究出足够的措施来预防。然后胎膜破裂后病人发作很迅速急迫,抢救往往来不及。
羊水栓塞的发作率虽然只有大约两万分之一,但孕妇和胎儿死亡率高达80%,是产科最凶险的并发症,也是至今残存的孕产妇死亡主因。
孕产妇死亡率 很多人都不太能接受,在医学昌盛的今天有孕妇死亡的现实。但其实孕妇分娩的风险,虽然在当代医学帮助下大大降低,即使在发达国家,孕产妇死亡率也有约十万分之十左右,也就是万分之一。
其中在发达国家,孕妇死亡原因近一半是羊水栓塞引发的大出血和急性感染。而在非洲,那些孕产妇死亡率高达10万分之1000也就是百分之一的地方,则主要是难产和不安全堕胎。
图解:孕产妇死亡原因 就中国而言,全国万分之二,大城市不足万分之一的孕产妇死亡比例总体来说已经很低,但落在任何一个家庭仍是天崩地裂般的大悲剧。
图解:中国孕产妇死亡率 至今为止,在地球这颗行星上,人类医学还没有找到产前检查确认羊水栓塞风险的办法,属于不可预知极难抢救的医学难题,做手术之前都会告知这种不可抗力及可能性,并由病人和家属在手术协议书上签字。笔者这里要说,每一个孕妇都很伟大,向母亲致敬。
从目前视频报道和描述的分娩和抢救过程来看,因胎儿个头过大,医生一开始建议剖腹产,家属坚持顺产;后来产妇太痛(子宫收缩过强),被迫转为剖腹产,婴儿生下后,发现羊水已经进入血液循环,产妇陷入危险。
资料图:胎儿 有准备的剖腹产恰恰是减少和避免羊水栓塞的最有效方法。切开子宫瞬间吸引器首先是吸羊水,刀口是安全可控的,因为有止血钳钳夹,可以防止羊水进入静脉血管。
家属对医学不了解,没有及时同意转为剖腹产,这是导致羊水栓塞未能避免的主要原因。而在病情告知后的家属的进一步应对失措,则是孕妇死亡、未能救活的直接原因。
医生根据病情发展,建议切除子宫保大人——这是应对严重羊水栓塞,不得已抢救的关键之一,主要是为了能减少羊水、胎膜与主创口的接触面,并迅速止血,简而言之,要保命必须摘子宫止血(而不是媒体报道的切子宫引发大出血)。
视频截图 同样是由于家属对医学不了解,医生下达病危通知,建议摘子宫保大人,家属特别是媳妇的婆婆反对,说“这以后还怎么生二胎,做不了就转院”。可这时还能转院吗?
根据临床医学博士徐蕴芸的描述,协和医院救回过一例羊水栓塞患者,切除子宫,光输血就输了一万多毫升,是人体血量的两倍多,相当于50多个献血者所献的全部血量。最后救活了孕妇,但胎儿没有保住。
而且这是在协和医院这个中国最顶级的医院,得益于北京这个超级城市的多个血站资源。很多小城市整个血站都没有备有这么多的单一血型血源。
在这个县级妇幼保健院,医生们在家属阻挠关键救治措施的情况下,用尽了一切可行的抢救举措,还请来市里专家进行协商。整个事件过程中,院方积极抢救,进行了多次病情告知与沟通。
视频截图 实际上,当天下午,整个湘潭市医疗系统都在为抢救这位孕妇在努力。从下午1点一直抢救到晚上9点,可谓是尽了全力,尽到了救死扶伤的医者天职。
如果已经确定患者死亡,医护人员撤离也是正常情况,没得说患者已经死了一堆医生护士要留下来围着守尸的。何况是家属情绪激动的情况下,都站在那里乖乖的等着挨打么?
当然,家属遇到这种天崩地裂的悲剧,说什么做什么,甭管对不对,心情可以理解。但一些媒体这么报道,就是严重的不及格。
媒体人其实是一个“奇特的存在”(笔者一媒体同行语),既然声称“负责报道一切”,这就要求报道者是个通才。但实际上,这个世界上通才早已不存在了。
限于时间,往往很多连门都没入的媒体人就开始根据自己极有限的学识、很狭窄的知识结构体系(相对复杂的世间万物来说)开始对世间万物夸夸其谈了。
没有见识并不可耻,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通才。可耻的是在互联网时代,用几分钟就能了解的一些浅显常识都不去了解,就去哗众取宠,用震撼性、爆炸性的新闻标题引发公共话题,制造更大的社会矛盾。
家属可以没有医学知识(当然事先有所了解的话最好),但受过高等教育的记者,在承担“社会公器”这一神圣身份的时候不应没有。事先不知道很正常,可以快速的简单学习一下,请教一下专家。
既然要在互联网上以“社会公器”的身份去传播新闻,为何不本应先用互联网这个工具本身快速了解一下?再请教一下各路专家的多方观点?有了一些基本的常识和了解,再对这个问题发声,这总共花不了几分钟时间。
尤其在医患矛盾突发的今天,自称“社会公器”“道德良心”的媒体记者在报道这些案例时要格外谨慎,不要轻易直接断定这是医生和医院的责任。最起码,要先咨询一下专业医生和医学界学者,不要闹出“羊水栓塞为何没有事先检查出来”的无知笑话。
这些工作不做是一个媒体在技术上的缺失;故意不做,制造话题煽情,达到炒作目的,无端加剧社会不安,则是道德上的无良和无耻。
医患关系走到今天,虽然各方面都有很大关系,但一些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也是其中推波助澜、无中生有的很重要一环。还记得八毛钱治结肠闭锁、助产士缝肛门、医院“烤婴儿”等等事件吗?
愿逝者安息,愿无谓的纷争不再。愿医者救死扶伤,愿记者肩负正义。愿我们每一个人作为社会中的一份子,都能有职业操守、道德良心。
http://news.ifeng.com/a/20140813/41561102_0.shtml
之前看到这个报道的标题的时候就猜有可能是羊水栓塞,果然,这个真的是运气问题了,天涯八卦隔段时间就来一个孕妇家属的网上控诉,多半都是这个病症。
真怀疑这些记者是否知道“节操”二字是什么!
无良妓者!
都辞退让他们回家吃屎算了!
妓女还花钱办事,部分记者只能呵呵……
无良记者太多,好多人挂记者证就为谋财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要留意这事最先报导妓者。“立二拆四”等也曾炒紅郭美美。
lightsun7 发表于 2014-8-14 07:49
要留意这事最先报导妓者。“立二拆四”等也曾炒紅郭美美。
你们是在说这事情就是羊水栓塞,医院没责任,完全是家属和记者在闹吧?

要讲理,就从头讲起。医院应该在产科大门口挂上卫生局监督、认可的公示牌,写上分娩手术的国家标准水平——顺产比例、死亡率、产钳、吸盘的成功率、剖腹产成功率、麻醉失败率.....本院每年多少例分娩,顺产多少,剖腹产多少,成功率分别多少、死亡多少,原因列出。

假如一个医院产科的接产死亡率超过国家标准,就要按程度给它信用降级、风险警示、强制培训、整顿、甚至撤销。像这起事件之后,湘潭县医院产科前的牌子就该添上一笔:某月某日,羊水栓塞死亡一例,本院接产死亡率也要更新。

你们说,这样做合理吗?如果连医院的手术水平都根本不知情,家属签手术同意书是不是属于不公平协议?

像上海华山医院的水平,那是没得说,签就签,它治不好,别的医院基本也没戏,像这种垃圾县市级医院,签这个同意书,就是死了白死的意思,你们同意吗?

它有什么声誉、信用和口碑做担保?有什么样的记录做担保?

像这个湘潭县医院,假如它的接产死亡率是万分之五,羊水栓塞万分之二,分别是国家标准的两倍,那么家属早该把这个情况考虑在内,选择更好的医院,不是吗?

你们在这里大言不惭,请问,你们拿得出湘潭县医院的产科水平记录吗?它达到了死亡率万分之二,羊水栓塞万分之一的国家标准了吗?

达到了,我认为可以减轻它的责任,达不到,就该处罚它。
其实这个事件的核心是,婆家为了生二胎,不惜搞死产妇。

其逻辑是,如果摘了子宫人救活,就不能再生了。

如果搞死了产妇,可以再娶一个。(顺便还能敲医院一笔)

如果万幸保住子宫保住人,那就啥事没有。反正受苦的是别人。

夫妻间的利益冲突,已经不是第一次显露了。这个时候应该是产妇的父母做为代理人。
你们是在说这事情就是羊水栓塞,医院没责任,完全是家属和记者在闹吧?

要讲理,就从头讲起。医院应该 ...
该院的羊水栓塞发生率就算是百分之十,如果产妇确实死于该病医院也没有任何责任。不然您给科普一下羊水栓塞的预防和治疗办法,看看该院哪里存在错误?
雪国列车 发表于 2014-8-14 08:28
你们是在说这事情就是羊水栓塞,医院没责任,完全是家属和记者在闹吧?

要讲理,就从头讲起。医院应该 ...
正好卫生部在规定各医院的死亡率挨骂中。

大医院的死亡率未必低于小医院,因为大医院可能收治了更多的危重病人。

不相信小医院,就去大医院好了。目前就医的自由性还是非常大的。

你们是在说这事情就是羊水栓塞,医院没责任,完全是家属和记者在闹吧?

要讲理,就从头讲起。医院应该 ...
麻烦找出需要做到阁下要求的依据和规定……您就是那位觉得自己被医院黑了钱的那个?
这是一家很不好的医院,10年前院长因为违规调入医生还被判刑。

上任一年半调进19人 湘潭一保健院长只认“好处”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17日05:07  东方新报       
  湖南《东方新报》驻湘潭特派记者唐志军 通讯员陈培根报道 没得到“好处费”,就不帮忙。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彭国均利用手中的职权,违规帮人调动工作,并以此为名大肆收受红包。前日,湘潭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对其作出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没收财产3万元的判决。
  2001年8月,彭国均当上了湘潭县妇幼保健所(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前身)的所长。彭刚一上任,很快便有人上门来找他调换工作。他稍稍“运作”,便将原湘潭县二医院的王某调到了妇幼保健部门,为此他得到了王某送来的2000元“好处费”。紧接着,要求调入保健院的马某又先后4次给他送来了1.1万元的“好处费”。彭国均将“调入保健院需经院委会集体研究”的规定取消,改由自己说了算,然后在进人、用人等方面大肆违规操作。检查人员发现,至今年5月事发前,彭国均在担任湘潭县妇幼保健院院长的一年半时间里,竟先后违规调进了19人,收受红包总额6.2万元。
你对羊水栓塞有什么防治办法吗?如果没有请出门左转不送。
雪国列车 发表于 2014-8-14 08:28
你们是在说这事情就是羊水栓塞,医院没责任,完全是家属和记者在闹吧?

要讲理,就从头讲起。医院应该 ...
你这建议简直就是犯浑!

这个产科疑难病症发病率是万分之几,一个产科大夫恐怕一辈子都不会遇到一位这样的产妇。小诊所一年接生10个顺产婴儿,都母子平安,它的水平就高于大型三甲产院或综合医院?
雪国列车 发表于 2014-8-14 08:53
那你得拿全程监控来证明,该医院应对符合规范,抢救及时。你凭什么说该院没有漏洞?如果该院公示其羊水栓 ...
手术室监控和教学系统 很好的卖点  市场前景好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4-8-14 08:40
正好卫生部在规定各医院的死亡率挨骂中。

大医院的死亡率未必低于小医院,因为大医院可能收治了更多的 ...
这事情好办呀,著名的大医院,经常收到其他医院转过来的危重疑难病人,那就分开来说清楚呀。

例如,上海华山医院,本院接诊多少,情况....;接受转院来多少,情况......

不可能有许多病人不做任何初诊,直接到大医院去吧?你说有几个产妇家有条件啊?她住在无锡,不去无锡妇幼保健院孕检、分娩,直接去上海华山医院?基本没可能。

县级医院医生水平差,是不争的事实。
雪国列车 发表于 2014-8-14 08:28
你们是在说这事情就是羊水栓塞,医院没责任,完全是家属和记者在闹吧?

要讲理,就从头讲起。医院应该 ...
国家标准不是强制性的,不具有追责的意义。

这个要看个案。
并非只有通才才能保证报道正确,只要正反两方面都作客观报道就好,媒体人多半都是在借机发泄私愤
雪国列车 发表于 2014-8-14 09:04
这事情好办呀,著名的大医院,经常收到其他医院转过来的危重疑难病人,那就分开来说清楚呀。

例如,上 ...
我们国家哪条法律规定,超过国家标准就要追责?

卫生部的统计只具有统计意义,不是追责标准。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4-8-14 08:40
正好卫生部在规定各医院的死亡率挨骂中。

大医院的死亡率未必低于小医院,因为大医院可能收治了更多的 ...
你说“不相信小医院,就去大医院好了。目前就医的自由性还是非常大的。”

这也不错,但是农保啥的是有限制的,所以,除非家里条件好,一般家属在转院时会多一分顾虑。

我们不说这个,只说这事情假如是羊水栓塞,到底在哪个时候发生羊水栓塞?是顺产时,切开子宫时,还是什么时候?医院到底有没有责任,发现及时吗?抢救措施到位吗?

家属告医院,医院得拿事实出来呀。是吧?
你们什么都没有,就骂记者,骂医闹,骂家属,敢情你们条件好,都能去高级医院生小孩?就不需要面对县级产科的落后?
其实这个事件的核心是,婆家为了生二胎,不惜搞死产妇。

其逻辑是,如果摘了子宫人救活,就不能再生了。 ...
完全赞成由产妇父母决定,丈夫和其一家没有决定权
孕妇家属完全没把孕妇的死活放在心上。
雪国列车 发表于 2014-8-14 09:09
你说“不相信小医院,就去大医院好了。目前就医的自由性还是非常大的。”

这也不错,但是农保啥的是有 ...
医院发现后立即征求家属意见要切除子宫,可是家属不同意,不在手术单上签字,医院怎么能进行抢救。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4-8-14 09:08
我们国家哪条法律规定,超过国家标准就要追责?

卫生部的统计只具有统计意义,不是追责标准。
这只是我的建议。

但是仔细想想,难道医院公布其基本数据不应该吗?

这些数据是说明该医院技术水平的,这些都不知道,要病人家属签生死状,合理吗?
zhepro 发表于 2014-8-14 09:03
手术室监控和教学系统 很好的卖点  市场前景好
是啊,这样不就可以避免医院背黑锅吗?以后医闹就没市场了,出了事,录像拿出来,专家鉴定会来审查,对不对?

雪国列车 发表于 2014-8-14 09:14
这只是我的建议。

但是仔细想想,难道医院公布其基本数据不应该吗?
在任何国家里面,都不会这样做。这样做的结果是所有小一点的医院都不在接受任何疑难病例的救治。也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手术。
看病确实应首选大医院。

但是生孩子确实很多在小医院。只能说碰运气吧。

至于医生有没有责任,谁又是完人呢。只能说大体不差就到位了。
今天看来适当的治疗手段,也许明天一个研究下来说是有害。
只能说是在当前医学知识下,在该院医生的医学水平下,在该院的医疗设备条件下,医生们有没有进行恰当的治疗。

本例医生建议其剖腹产,被家属被拒绝,说明家属存在侥幸心理。看病,最大的忌讳是不听医生的话。
雪国列车 发表于 2014-8-14 09:15
是啊,这样不就可以避免医院背黑锅吗?以后医闹就没市场了,出了事,录像拿出来,专家鉴定会来审查,对不 ...
这个不用录像也能说清楚。
哎,节操啊节操,什么时候这个东西从记者行业里面逐渐消失了呢?
雪国列车 发表于 2014-8-14 09:15
是啊,这样不就可以避免医院背黑锅吗?以后医闹就没市场了,出了事,录像拿出来,专家鉴定会来审查,对不 ...
只能解决部分 摄像也不能观察到所有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4-8-14 09:13
医院发现后立即征求家属意见要切除子宫,可是家属不同意,不在手术单上签字,医院怎么能进行抢救。
特警同志,请你用你的警察基本素养推理一番,羊水栓塞发生在何时?

假设在顺产时,那么医院应该立刻进入羊水栓塞的抢救程序,哪来后面的剖腹产啊,简直胡扯,羊水栓塞了还打开子宫?

那么就是在剖腹产时发生了!既然是在剖腹产时发生,那么上面这些朋友说家属坚持不做剖腹产,试图证明家属愚昧,还有什么意义?

这事情就是剖腹产给整出来的!你得把楼主呼叫出来,请他解释这是医院技术不好,还是运气不好?

说是胎头过大,到底胎头多大?心跳、血压正常吗?使用吸盘、产钳助产行吗?为什么一定要剖腹产?
既然医院做剖腹产做出羊水栓塞,那医院拿不出证据来洗清自己,就应该要负责任。这不是很简单吗?

现在医院说家属签字的,想推卸责任,家属签字不代表医院的失误导致的事故也要免责呀?

湘潭县妇幼保健院有证据证明自己清白吗?你敢说不是哪个不合格医生动刀失误,羊水吸出不及时,术后伤口处理不正确,观察不仔细?

这事情就要罚到全国震惊,迫使以后县级医院手术室装监控,360度无死角,两套后备电源,实时上传到卫生局数据库。

不装监控的手术室,没有权利要家属签生死状。
医院发现后立即征求家属意见要切除子宫,可是家属不同意,不在手术单上签字,医院怎么能进行抢救。
你确定家属没有签字?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4-8-14 08:28
其实这个事件的核心是,婆家为了生二胎,不惜搞死产妇。

其逻辑是,如果摘了子宫人救活,就不能再生了。 ...
分析的很透彻啊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4-8-14 09:17
看病确实应首选大医院。

但是生孩子确实很多在小医院。只能说碰运气吧。
这个应该反过来
看病有轻重之分,小病在社区或是镇级的小医院完全可以解决,如果医院看了认为解决不了,再转送大医院也完全来得及。
而生孩子本来就是高风险的事情,一切顺利当然好,一旦来个难产大出血什么的就是争分夺秒,发现解决不了的时候可能根本来不及转送大医院,可能在路上就挂了。所以至少也得到县里最好的医院。
雪国列车 发表于 2014-8-14 08:53
那你得拿全程监控来证明,该医院应对符合规范,抢救及时。你凭什么说该院没有漏洞?如果该院公示其羊水栓 ...
很多羊水栓塞最后是在尸检中才发现的

医院手术是有记录的,有些还有录像,干了什么很清楚

家属对破妇产和切除子宫的迟疑有责任

医院产前对危险的告知不到位有责任
止血钳钳夹,可以防止羊水进入静脉血管。家属对医学不了解,没有及时同意转为剖腹产,这是导致羊水栓塞未能避免的主要原因。而在病情告知后的家属的进一步应对失措,则是孕妇死亡、未能救活的直接原因。

请问,该医院为什么在剖腹时发生羊水栓塞?这是问题核心。

说不定实习医生还忘记怎么使用吸引器吸羊水,怎么用止血钳钳夹呢,一些朋友真是太善良,太天真了。

我的朋友,在苏州做视网膜修补,局部麻醉后,他听见医生骂护士,那个什么东西不能再掉到地上了,只有这么多了,赶紧再挤挤看,急得他六神无主,总算后来护士人品爆发,成功地挤出来某种液体给医生。

你说说,这是什么情况?为什么不去查湘潭保健院的产科医生资质?有没有违规?
nwlll 发表于 2014-8-14 09:29
你确定家属没有签字?
家属在是否切除子宫问题上有迟疑,有犹豫,这会耽误抢救时机。
雪国列车 发表于 2014-8-14 08:28
你们是在说这事情就是羊水栓塞,医院没责任,完全是家属和记者在闹吧?

要讲理,就从头讲起。医院应该 ...
羊水阻塞,你还考虑这么多事情,你老婆知道吗?
如果有这本事,请速去美国大使馆请绿卡,不过现在记者节操,果然是要联邦调查局克格勃之类的治疗部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