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挑拨份子好多,汉人绝得受压迫好好看看宪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8:34:08



大汉族主义被认为是国民党的思想,是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出来的反动思想。毛泽东在《批判大汉族主义》中指出“必须深刻批评我们党内在很多党员和干部中存在着的严重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即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出来的反动思想,即是国民党思想。”李维汉指出“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对内民族平等"的宣言,至今只是一张空头支票。回族已经汉化,回族就是回教徒,因此回族不是一个民族,因此回族所需要的不是民族平等,而是教育,是要用教育来解除回族的宗教迷信,来提髙回族的知识文化。这就是大汉族主义的理论与政策。”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分析了中国民族问题的阶级根源、历史根源和少数民族遭受民族压迫的现状,庄严声明“反对一切对少数民族的压迫,而主张他们的彻底解放”;提出“苏维埃共和国必须特别注意落后民族共和国与自治区域内生产力的发展与文化的提高,必须为国内少数民族设立完全应用民族语言文字的学校、编辑馆与印刷局,允许在一切政府的机关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尽量引进当地民族的工农干部担任国家的管理工作,并且坚决反对一切大汉族主义的倾向。” 指出少数民族人民与汉族人民同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压迫、剥削,有着共同的命运,他们应当联合起来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共求解放;重申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消灭一切民族间的仇视与成见,反对大汉族主义的倾向。“决议案”宣布了关于民族问题的五点政纲,并将其主要精神写入了这次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8年9月,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的报告中详细论述了抗日战争时期的民族工作,其中包括各民族平等,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少数民族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赞助他们发展自己的文化教育,纠正大汉族主义等内容。

全国解放战争期间,中共中央指出应突出抓住少数民族与国民党大汉族主义统治这对主要矛盾,不宜过早地强调开展少数民族内部的阶级斗争。这样才有利于集中力量反对国民党的统治,减少革命发展的阻力。1945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在关于东北时局的具体主张(草案)致中央电中指出:应着重“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大汉族主义,尊重蒙民、回民等少数民族之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给以充分之自治权。”1946年2月15日,西北局则明确提出:“我对蒙古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帮助蒙人反对大汉族主义,团结蒙人内部力量实行自治。因此,对其内部矛盾应力求适当调处,力求自身团结,致力自治事业。”1946年9月13日,西满分局在总结内蒙古工作时提出:在群众中,首先要在“干部中进行蒙汉平等合作的教育,着重教育汉人,肃清大汉族主义的余毒,对蒙人采取尊重谅解真诚合作的态度。蒙人干部着重教育蒙人,加紧民族团结与民族气节之教育,同时要使之了解蒙汉人民利益是一致的,彼此的解放斗争是分不开的。应反对孤立政策,说明大汉族主义是中国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罪恶,不应迁怒汉族人民。”1945年11月19日,东北局在致中央电中提出:“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大汉族主义,尊重蒙民、回民等少数民族之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通过对少数民族生产力、文化、干部的关注,通过一些具体化的民族政策来解决民族问题。邓小平指出只要一抛弃大民族主义,就可以换得少数民族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不能要求少数民族取消狭隘民族主义,而是应当首先老老实实取消大民族主义。两个主义一取消,团结就出现了。任何民族主义、大汉族主义或少数民族中的地方民族主义,都是与共产党的原则,亦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不相容的。共产党人主张国际主义,主张少数民族平等,反对民族压迫,并为此进行不调和的斗争。它在党内和人民中不断地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

表现

歧视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限制和剥夺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践踏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禁止少数民族使用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强迫少数民族改变服饰,实行强迫同化;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压迫和剥削少数民族,直至武装镇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明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防的就是你们


大汉族主义被认为是国民党的思想,是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出来的反动思想。毛泽东在《批判大汉族主义》中指出“必须深刻批评我们党内在很多党员和干部中存在着的严重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即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在民族关系上表现出来的反动思想,即是国民党思想。”李维汉指出“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对内民族平等"的宣言,至今只是一张空头支票。回族已经汉化,回族就是回教徒,因此回族不是一个民族,因此回族所需要的不是民族平等,而是教育,是要用教育来解除回族的宗教迷信,来提髙回族的知识文化。这就是大汉族主义的理论与政策。”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分析了中国民族问题的阶级根源、历史根源和少数民族遭受民族压迫的现状,庄严声明“反对一切对少数民族的压迫,而主张他们的彻底解放”;提出“苏维埃共和国必须特别注意落后民族共和国与自治区域内生产力的发展与文化的提高,必须为国内少数民族设立完全应用民族语言文字的学校、编辑馆与印刷局,允许在一切政府的机关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尽量引进当地民族的工农干部担任国家的管理工作,并且坚决反对一切大汉族主义的倾向。” 指出少数民族人民与汉族人民同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压迫、剥削,有着共同的命运,他们应当联合起来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共求解放;重申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消灭一切民族间的仇视与成见,反对大汉族主义的倾向。“决议案”宣布了关于民族问题的五点政纲,并将其主要精神写入了这次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938年9月,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的报告中详细论述了抗日战争时期的民族工作,其中包括各民族平等,在共同对日原则之下,少数民族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赞助他们发展自己的文化教育,纠正大汉族主义等内容。

全国解放战争期间,中共中央指出应突出抓住少数民族与国民党大汉族主义统治这对主要矛盾,不宜过早地强调开展少数民族内部的阶级斗争。这样才有利于集中力量反对国民党的统治,减少革命发展的阻力。1945年11月19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在关于东北时局的具体主张(草案)致中央电中指出:应着重“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大汉族主义,尊重蒙民、回民等少数民族之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给以充分之自治权。”1946年2月15日,西北局则明确提出:“我对蒙古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帮助蒙人反对大汉族主义,团结蒙人内部力量实行自治。因此,对其内部矛盾应力求适当调处,力求自身团结,致力自治事业。”1946年9月13日,西满分局在总结内蒙古工作时提出:在群众中,首先要在“干部中进行蒙汉平等合作的教育,着重教育汉人,肃清大汉族主义的余毒,对蒙人采取尊重谅解真诚合作的态度。蒙人干部着重教育蒙人,加紧民族团结与民族气节之教育,同时要使之了解蒙汉人民利益是一致的,彼此的解放斗争是分不开的。应反对孤立政策,说明大汉族主义是中国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罪恶,不应迁怒汉族人民。”1945年11月19日,东北局在致中央电中提出:“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大汉族主义,尊重蒙民、回民等少数民族之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通过对少数民族生产力、文化、干部的关注,通过一些具体化的民族政策来解决民族问题。邓小平指出只要一抛弃大民族主义,就可以换得少数民族抛弃狭隘的民族主义。不能要求少数民族取消狭隘民族主义,而是应当首先老老实实取消大民族主义。两个主义一取消,团结就出现了。任何民族主义、大汉族主义或少数民族中的地方民族主义,都是与共产党的原则,亦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则不相容的。共产党人主张国际主义,主张少数民族平等,反对民族压迫,并为此进行不调和的斗争。它在党内和人民中不断地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

表现

歧视汉族以外的各少数民族;限制和剥夺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践踏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禁止少数民族使用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强迫少数民族改变服饰,实行强迫同化;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压迫和剥削少数民族,直至武装镇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明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防的就是你们
你就是来挑事的吧
不说话 ~~~~~~~~~~~~
hu_bird 发表于 2014-7-24 10:32
不说话 ~~~~~~~~~~~~
你已经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