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遭性侵女生母亲服毒被救 家属称对警方失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2:26:29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初中女生遭性侵案再起风波。7月14日,受害者焦某的母亲康某服毒自杀,经医院抢救,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焦某的舅舅认为,发生此事,系因康某对泰安市公安局办理案件“丧失希望”。

焦某的舅舅告诉澎湃新闻,10时左右他接到焦某电话,“说她妈妈在写遗书,跟疯了一样”。随后,他接到斑鳩店派出所相关民警电话,说康某情绪很不正常,让他留心。他拨打康某电话,无人接听。

“出事后,她们母女俩就住在我家。”焦某的舅舅说,他慌忙赶回家,发现镇上四、五名工作人员正在大门外,“门里面被扣进不去,敲门也没回应,我翻墙进院,看到她(康某)躺在正屋桌子腿边,抱着我父亲的遗像,旁边还有一个毒药瓶。”焦某在哭泣,他慌忙开车将康某送到斑鸠店卫生院。

“好在抢救及时,经过洗胃,她(康某)已经脱离生命危险。”焦某的舅舅说,此后,担心焦某再出事,他赶回家安抚焦某,发现现场已被清扫干净,“也不知道谁清理的,药瓶和遗书都没找到。”

“农村人家都有农药。”焦某的舅舅说,因救人心切,他并未注意康某喝的是什么农药,喝了多少。

澎湃新闻拨打斑鸠店卫生院的电话,无人接听。泰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也对澎湃新闻表示自己在开会,婉拒了采访。

焦某的代理律师王万琼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后,上述泰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曾致电她,表示医院将全力救治康某,希望她帮忙安抚家属的情绪。

性侵案被媒体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

东平县公安局向泰安市公安局报告的《关于康某(焦某母亲)上访控告焦某被强奸案调查情况》称,根据东平县公安局的调查,焦某在酒店和黄某峰、黄某武等四人发生性关系是自愿行为。黄某武、卢某刚、郑某才三人供述:“发生性关系时,焦某没有任何反抗,且积极配合。”调查报告称,现有证据已证实其中一人卢某刚涉嫌强奸罪,但仍不能认定黄某峰等其余三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该调查报告遭汹涌质疑:“几乎没有疑似被性侵女生的供述”,“家属指称警方修改口供”。

此后,据新华社报道,7月11日泰安市成立以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纪检、检察院参与的案件督查组,已于当日深入东平县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严格全面督查。泰安市表示,一旦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王万琼告诉澎湃新闻,泰安市公安局曾告诉她,目前东平县公安局已经回避,由泰安市下辖的肥城市(注:县级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肥城市警方已对受害者做了询问,但尚未立案,仍然处在审查阶段。”

就在服毒事件发生前,8时57分,受害者焦某曾发微博,“为什么这么多人来对付我?如果我的死可惜换来以往的平静,我可以悄悄的离开。”30分钟后,其再次发微博:“可是我害了妈妈,我看不得妈妈这样下去了……我真的支撑不下去了。”

焦某的舅舅说,上访时,康某就多次表示如果得不到公平处理将服毒自杀,他们多次规劝,没想真会发生。“我们原本想,媒体曝光后,事情会得到解决,但事实不是这样。我的感觉是,她(康某)对泰安市公安对案件的处理失去了希望。”

王万琼律师认为,由肥城市公安局主办案件,回避仍然不够。她发微博说,“由于泰安公安没能让家属看到公平正义的希望,导致康某喝农药欲自杀,鉴于泰安公安本身牵涉此案是否有渎职行为,应当回避调查该案。强烈建议由公安部督办,以免造成更大的人间悲剧。”http://news.163.com/14/0714/15/A14G73EF00011229.html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初中女生遭性侵案再起风波。7月14日,受害者焦某的母亲康某服毒自杀,经医院抢救,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焦某的舅舅认为,发生此事,系因康某对泰安市公安局办理案件“丧失希望”。

焦某的舅舅告诉澎湃新闻,10时左右他接到焦某电话,“说她妈妈在写遗书,跟疯了一样”。随后,他接到斑鳩店派出所相关民警电话,说康某情绪很不正常,让他留心。他拨打康某电话,无人接听。

“出事后,她们母女俩就住在我家。”焦某的舅舅说,他慌忙赶回家,发现镇上四、五名工作人员正在大门外,“门里面被扣进不去,敲门也没回应,我翻墙进院,看到她(康某)躺在正屋桌子腿边,抱着我父亲的遗像,旁边还有一个毒药瓶。”焦某在哭泣,他慌忙开车将康某送到斑鸠店卫生院。

“好在抢救及时,经过洗胃,她(康某)已经脱离生命危险。”焦某的舅舅说,此后,担心焦某再出事,他赶回家安抚焦某,发现现场已被清扫干净,“也不知道谁清理的,药瓶和遗书都没找到。”

“农村人家都有农药。”焦某的舅舅说,因救人心切,他并未注意康某喝的是什么农药,喝了多少。

澎湃新闻拨打斑鸠店卫生院的电话,无人接听。泰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也对澎湃新闻表示自己在开会,婉拒了采访。

焦某的代理律师王万琼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后,上述泰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曾致电她,表示医院将全力救治康某,希望她帮忙安抚家属的情绪。

性侵案被媒体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

东平县公安局向泰安市公安局报告的《关于康某(焦某母亲)上访控告焦某被强奸案调查情况》称,根据东平县公安局的调查,焦某在酒店和黄某峰、黄某武等四人发生性关系是自愿行为。黄某武、卢某刚、郑某才三人供述:“发生性关系时,焦某没有任何反抗,且积极配合。”调查报告称,现有证据已证实其中一人卢某刚涉嫌强奸罪,但仍不能认定黄某峰等其余三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该调查报告遭汹涌质疑:“几乎没有疑似被性侵女生的供述”,“家属指称警方修改口供”。

此后,据新华社报道,7月11日泰安市成立以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纪检、检察院参与的案件督查组,已于当日深入东平县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严格全面督查。泰安市表示,一旦发现案件办理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王万琼告诉澎湃新闻,泰安市公安局曾告诉她,目前东平县公安局已经回避,由泰安市下辖的肥城市(注:县级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肥城市警方已对受害者做了询问,但尚未立案,仍然处在审查阶段。”

就在服毒事件发生前,8时57分,受害者焦某曾发微博,“为什么这么多人来对付我?如果我的死可惜换来以往的平静,我可以悄悄的离开。”30分钟后,其再次发微博:“可是我害了妈妈,我看不得妈妈这样下去了……我真的支撑不下去了。”

焦某的舅舅说,上访时,康某就多次表示如果得不到公平处理将服毒自杀,他们多次规劝,没想真会发生。“我们原本想,媒体曝光后,事情会得到解决,但事实不是这样。我的感觉是,她(康某)对泰安市公安对案件的处理失去了希望。”

王万琼律师认为,由肥城市公安局主办案件,回避仍然不够。她发微博说,“由于泰安公安没能让家属看到公平正义的希望,导致康某喝农药欲自杀,鉴于泰安公安本身牵涉此案是否有渎职行为,应当回避调查该案。强烈建议由公安部督办,以免造成更大的人间悲剧。”http://news.163.com/14/0714/15/A14G73EF00011229.html
这个案子有人想乱来 想进去捡肥皂吧*^o^*
扑朔迷离,原先很同情这姑娘,这几天又听了很多别的说法,网上太乱了,我都不知道该信什么了。
到底是强奸还是诱奸还是与社会青年鬼混。现在众说纷纭一头雾水
具体情况不清楚,但麻烦当地公安理由找的合理一点。

以嫌犯的口供作为非强奸而是自愿不是自己把脸伸出来找打。
就是乱搞,这几个当事人一个没发声。
希望得到公正处理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嘿嘿。。。初中生乱搞的多了去了,说诱奸已经算是给面子了。
真要是强奸,这案子早翻天了。
按道理这事只能相信法律,但是中国的法律。。。所以我也不知道该信谁了
哄骗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触犯刑法吗?
没有一点点活路
wudi8915 发表于 2014-7-15 11:16
哄骗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触犯刑法吗?
要看这“未成年”是多大
LZ你已经被吃狗粮的盯上了,小心咬你
shuazhi7 发表于 2014-7-15 12:04
LZ你已经被吃狗粮的盯上了,小心咬你
哥们,狗粮味道如何啊?


看楼上几位,吃狗粮又想咬我了

看楼上几位,吃狗粮又想咬我了
想自杀就自杀吧。。。不值得同情。如果连自己的命都觉得无所谓,那说明公平正义都没有意义,如果像以此来如何这般,那就有点恶心了。说实话,在这个时候,还是很佩服唐那个偏执狂的,至少人家在抗争。而不是抹脖子上吊。。
按银枪小霸王案处理,事后女方说啥就是啥得了。
哥们,狗粮味道如何啊?
狗肉味我知道,狗粮味问你自己
iamshuke 发表于 2014-7-15 12:18
按银枪小霸王案处理,事后女方说啥就是啥得了。
这样看女方是主动说还是被动说了
这帖子里面昧良心说畜生话的东西还真多,祝这女孩遭遇的事情都发生在你们家人的身上
想为党国洗地可以,但是也不能说丧良心话,这样会让人民对党国更加失望
巴勒孟干 发表于 2014-7-15 10:41
按道理这事只能相信法律,但是中国的法律。。。所以我也不知道该信谁了
事实都不清楚,如何适用法律。法律规定疑罪从无,警方不能凭女生自己一面之词就认定人家的的罪行。

这个事情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事实到目前为止不清楚,缺乏有力的旁证。
早点处理得了,几个小混混而已。上个网满屏幕都是这破事儿,烦死人了。
没人吐槽澎湃新闻嘛。。。。这尼玛和彭博社什么关系。。。。
光明游侠 发表于 2014-7-15 12:51
想为党国洗地可以,但是也不能说丧良心话,这样会让人民对党国更加失望
难道CD是个很特别的地方吗
此事前后几个帖子一看
回帖的人中,睁眼说瞎话的人好多啊
哄骗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触犯刑法吗?
属于通奸,现在流行这词。
警方是不是有意掩盖一些事情,要查清楚
狗肉味我知道,狗粮味问你自己
你不是说你赶过来了吗?吃同类很有爱?
cxfree 发表于 2014-7-15 09:47
具体情况不清楚,但麻烦当地公安理由找的合理一点。

以嫌犯的口供作为非强奸而是自愿不是自己把脸伸出来 ...
这几个初中女孩子自己不自重的可能性偏大,因为到现在也没有看到地痞强行掳走女生,或者语言行动胁迫女生的证据。

但问题关键在于,涉及的女生年龄如果未满14岁,那就是强奸。
fengxiao761 发表于 2014-7-16 10:05
这几个初中女孩子自己不自重的可能性偏大,因为到现在也没有看到地痞强行掳走女生,或者语言行动胁迫女生 ...
警方刑拘了几个
腊月吃腊肉 发表于 2014-7-16 10:11
警方刑拘了几个
关注度这么高,迟早大家会知道真相。
fengxiao761 发表于 2014-7-16 10:05
这几个初中女孩子自己不自重的可能性偏大,因为到现在也没有看到地痞强行掳走女生,或者语言行动胁迫女生 ...
自己不自重的可能性偏大?这与定性没有关系 ,就是强奸妓女也是强奸
腊月吃腊肉 发表于 2014-7-16 10:17
自己不自重的可能性偏大?这与定性没有关系 ,就是强奸妓女也是强奸
这点我赞同。

但对于已满14岁的女性,强奸是要有证据的,现在问题焦点就在这里。
fengxiao761 发表于 2014-7-16 10:05
这几个初中女孩子自己不自重的可能性偏大,因为到现在也没有看到地痞强行掳走女生,或者语言行动胁迫女生 ...
确实很可能,现在很多小孩对这根本不在乎。

但是,作为代表政府表态,一定要慎重,仅拿嫌疑人证词作为依据简直是猪队友了。
光明游侠 发表于 2014-7-15 12:49
这帖子里面昧良心说畜生话的东西还真多,祝这女孩遭遇的事情都发生在你们家人的身上
说这种话的一般是无脑的傻逼
肥城市公安局主办案件,回避仍然不够。
你不是说你赶过来了吗?吃同类很有爱?
网上叫唤的再凶,也咬不上我一根毛,另外你可以把狗当同类,但不能这么说别人,大多数人只把狗当食材
微博最近更新了吗?
LZ的标题已经替法院审判过了,还来谈什么正义...

如果说公检法不大靠得住,难道媒体比公检法更靠得住?!
这个事情看不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