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副局长偷情被打破头续:已被停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1:34:26
原标题:网曝江安县食药监局副局长与情妇被“逮”视频
  6月30日,一网友发帖称宜宾市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某包养情妇,且网上近几日还流传了两段“捉奸”视频,时长分别为1分7秒和2分57秒。目前,江安县委对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某作出停职处理、接受调查的决定。
  网帖称:2014年6月18日晚,余某在江安县江安镇福乐苑小区5单元6-1号其租住的房屋内与其情妇万某发生不正当关系时被当场逮住,余某承认两人之间有不正当关系,且再三要求“用钱私了此事,不要报警,不要将此事曝光出去……”
  据网上发布的一段1分7秒的视频显示,有两名男子将一名中年男子按倒在沙发上,同时视频中传出呵斥辱骂该中年男子的人声。中年男子表示,可以提要求,并愿意出钱解决。另一段2分57秒的视频显示,一名中年男子瘫软在沙发上,眼睛被打肿,周边都是血迹。一名女子坐在男子旁边,低着头不说话。
  视频中传出几名男女训斥、辱骂坐在沙发上男女的声音。其中,一名男子称,早就知道两人关系。据知情人士透露,视频中的女子叫万某,被打男子为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某,而视频中大声说话的男子,是万某的丈夫王某某。据了解,余某与万某各自都有家庭,两人在业务上有一定的联系和来往,从而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
  回应: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6月30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江安县委宣传部、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等相关部门核实调查,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确实叫余某,视频中男子也确为该局副局长。目前,余某已被停职,正接受组织调查。
  江安县一名政府工作人员介绍,6月28日上午10点过,江安县委、县政府获此消息后,立即作出了反应,要求县纪委立即成立专案组,迅速介入调查。当天上午,县纪委立即展开行动,迅速传唤余某,进行调查核实,经过调查取证,初步确定余某与万某存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已立案,江安县即将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处理,详细情况预计今日将进行公布。
  新闻回顾:网传宜宾一副局长不雅视频 当地纪委立案调查
  近日,一则《四川省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包养情妇被逮承认关系曝光》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发布者称这是余某与情妇发生不正当关系被捉现场后所拍摄。今日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宜宾市江安县了解到,目前当地纪委已对此立案调查。
http://news.ynet.com/1183/2014/07/01/343@545360.htm原标题:网曝江安县食药监局副局长与情妇被“逮”视频
  6月30日,一网友发帖称宜宾市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某包养情妇,且网上近几日还流传了两段“捉奸”视频,时长分别为1分7秒和2分57秒。目前,江安县委对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某作出停职处理、接受调查的决定。
  网帖称:2014年6月18日晚,余某在江安县江安镇福乐苑小区5单元6-1号其租住的房屋内与其情妇万某发生不正当关系时被当场逮住,余某承认两人之间有不正当关系,且再三要求“用钱私了此事,不要报警,不要将此事曝光出去……”
  据网上发布的一段1分7秒的视频显示,有两名男子将一名中年男子按倒在沙发上,同时视频中传出呵斥辱骂该中年男子的人声。中年男子表示,可以提要求,并愿意出钱解决。另一段2分57秒的视频显示,一名中年男子瘫软在沙发上,眼睛被打肿,周边都是血迹。一名女子坐在男子旁边,低着头不说话。
  视频中传出几名男女训斥、辱骂坐在沙发上男女的声音。其中,一名男子称,早就知道两人关系。据知情人士透露,视频中的女子叫万某,被打男子为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某,而视频中大声说话的男子,是万某的丈夫王某某。据了解,余某与万某各自都有家庭,两人在业务上有一定的联系和来往,从而发展成不正当男女关系。
  回应: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6月30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江安县委宣传部、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等相关部门核实调查,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确实叫余某,视频中男子也确为该局副局长。目前,余某已被停职,正接受组织调查。
  江安县一名政府工作人员介绍,6月28日上午10点过,江安县委、县政府获此消息后,立即作出了反应,要求县纪委立即成立专案组,迅速介入调查。当天上午,县纪委立即展开行动,迅速传唤余某,进行调查核实,经过调查取证,初步确定余某与万某存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已立案,江安县即将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处理,详细情况预计今日将进行公布。
  新闻回顾:网传宜宾一副局长不雅视频 当地纪委立案调查
  近日,一则《四川省江安县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余*包养情妇被逮承认关系曝光》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发布者称这是余某与情妇发生不正当关系被捉现场后所拍摄。今日上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宜宾市江安县了解到,目前当地纪委已对此立案调查。
http://news.ynet.com/1183/2014/07/01/343@545360.htm
这种小苍蝇,一个情妇就可以拍死了
打人是不对滴                 
库尔班 发表于 2014-7-1 11:58
这种小苍蝇,一个情妇就可以拍死了
情妇能拍的也不可能是大老虎
打破哪个头?
社会闲散人员 发表于 2014-7-1 12:13
打破哪个头?
上面那个吃饭的大头。
库尔班 发表于 2014-7-1 12:14
上面那个吃饭的大头。
那还好,大不了留个疤
社会闲散人员 发表于 2014-7-1 12:17
那还好,大不了留个疤
这样还是切了下面那个惹祸的小弟算了,大不了不玩了,饭还有的吃嘛
一个副科级,还敢有情妇?你不死谁死!
out慢 发表于 2014-7-1 12:26
一个副科级,还敢有情妇?你不死谁死!
级别不是问题,有不有实权才是关键
不是仙人跳吗?
lijie8257 发表于 2014-7-1 12:30
不是仙人跳吗?
以经暴光了,还怎么跳
这个信息准不准啊,他可是党的好干部啊,这么高级别的干部,人品和道德素养都应该是很高尚的,会不会是GZJY造谣啊,感觉背后隐隐约约有中情局的影子啊……
天上人间洗脚城 发表于 2014-7-1 12:44
这个信息准不准啊,他可是党的好干部啊,这么高级别的干部,人品和道德素养都应该是很高尚的,会不会是GZJY ...
难道又是境外敌对势力,,,,,,,,,,,,,,有可能
[WARNING! WARNING!] http://you.video.sina.com.cn/api/sinawebApi/outplayrefer.php/vid=134853886_1_1_1_aE6wSiJqCTHK+l1lHz2stqkM7KQNt6nknynt71+iIQ5cUwmGYorfO4kK4SrSCMpB+WRL/s.swf
男人就是可怜,为O生为O死为O奔波一辈子
卡士 发表于 2014-7-1 12:29
级别不是问题,有不有实权才是关键
是嘛,一个GP乡下事业单位副科级小当差的,也学人家实权人物玩什么情妇,不是作死吗?要是当个民企白领,早就百人斩上超大发帖介绍经验了,切!
ToughGear 发表于 2014-7-1 14:13
男人就是可怜,为O生为O死为O奔波一辈子
这话,换成女人也行
lijie8257 发表于 2014-7-1 12:30
不是仙人跳吗?
仙人跳不是这么玩滴。。。。
看情况还没开始嘿咻嘛
老婆跟人家上床不是什么光彩事吧,有必要搞得那么高调吗?
翡翠哥哥 发表于 2014-7-1 15:12
老婆跟人家上床不是什么光彩事吧,有必要搞得那么高调吗?
就是要让媒体知道炒作起来,让这个狗官丢乌纱帽~~
翡翠哥哥 发表于 2014-7-1 15:12
老婆跟人家上床不是什么光彩事吧,有必要搞得那么高调吗?
就是要让媒体知道炒作起来,让这个货丢乌纱帽~~
隐身战机 发表于 2014-7-1 15:15
就是要让媒体知道炒作起来,让这个货丢乌纱帽~~
这么做太伤自己了,过不下去就离了呗,咬咬牙把这一页过去算了!
这么做太伤自己了,过不下去就离了呗,咬咬牙把这一页过去算了!
离婚时,过错大小,关系共有财产分配多少。
寂寞拾秋客 发表于 2014-7-1 15:36
离婚时,过错大小,关系共有财产分配多少。
好像现在离婚分财产和过不过错没多大关系的,直接一句性生活不和谐我出去偷吃是因为你不行就完了。
翡翠哥哥 发表于 2014-7-1 17:16
好像现在离婚分财产和过不过错没多大关系的,直接一句性生活不和谐我出去偷吃是因为你不行就完了。
关系非常大,而不是好像,
风之助 发表于 2014-7-1 17:30
关系非常大,而不是好像,
在我的印象里是没有关系。
翡翠哥哥 发表于 2014-7-1 17:16
好像现在离婚分财产和过不过错没多大关系的,直接一句性生活不和谐我出去偷吃是因为你不行就完了。
没那么简单的事
翡翠哥哥 发表于 2014-7-1 17:16
好像现在离婚分财产和过不过错没多大关系的,直接一句性生活不和谐我出去偷吃是因为你不行就完了。

法盲  就这视频里的这对夫妇   离婚判决这女的完全净身出户 一分钱也分不到 更别提房产了

检方对这种事向来站在被害人角度的  而且一般还会当庭问奸夫淫妇的交媾细节   哈哈
ss235 发表于 2014-7-2 14:21
法盲  就这视频里的这对夫妇   离婚判决这女的完全净身出户 一分钱也分不到 更别提房产了

检方对这 ...
还有净身出户这种事?我看你是天涯上多了吧。
翡翠哥哥 发表于 2014-7-2 14:24
还有净身出户这种事?我看你是天涯上多了吧。
净身出户是个比喻   

你这种小屁孩连检察院法院都没去过吧   没事多去旁听下审判  别天天想当然的嘴炮
ss235 发表于 2014-7-2 14:26
净身出户是个比喻   

你这种小屁孩连检察院法院都没去过吧   没事多去旁听下审判  别天天想当然的嘴 ...
瞎比喻,完全不妥当。

在这个案子里,男方休想在合理的财产分割之外多拿到一分钱。


翡翠哥哥 发表于 2014-7-2 14:30
瞎比喻,完全不妥当。

在这个案子里,男方休想在合理的财产分割之外多拿到一分钱。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小屁孩  多接触下现实 别想当然的当法盲还来大放厥词  

再有这个损害赔偿是没有上限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过错方家庭财产一分钱都分不到  
翡翠哥哥 发表于 2014-7-2 14:30
瞎比喻,完全不妥当。

在这个案子里,男方休想在合理的财产分割之外多拿到一分钱。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小屁孩  多接触下现实 别想当然的当法盲还来大放厥词  

再有这个损害赔偿是没有上限的  所以一般情况下过错方家庭财产一分钱都分不到  
ss235 发表于 2014-7-2 14:34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二)有配 ...
在这个案子里,男方想要什么赔偿?
翡翠哥哥 发表于 2014-7-2 14:30
瞎比喻,完全不妥当。

在这个案子里,男方休想在合理的财产分割之外多拿到一分钱。
我看女方要赔钱给男方吧
RR060327 发表于 2014-7-2 14:38
我看女方要赔钱给男方吧
这话是对的,但首先男方得掌握财产的情况
卡士 发表于 2014-7-2 14:55
这话是对的,但首先男方得掌握财产的情况
这事摆明了就是小倩倩没谈好。男方知道这事绝对不是一两天了,设了个套让他俩跳进去的。
RR060327 发表于 2014-7-2 15:05
这事摆明了就是小倩倩没谈好。男方知道这事绝对不是一两天了,设了个套让他俩跳进去的。
别闹了,这傻老公的行为不合法,法院只会以感情基础已破裂为理由直接判离婚。至于财产分割,自个慢慢玩去吧。
翡翠哥哥 发表于 2014-7-2 15:15
别闹了,这傻老公的行为不合法,法院只会以感情基础已破裂为理由直接判离婚。至于财产分割,自个慢慢玩去 ...
男方现在就是自个慢慢玩了连情夫都跟着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