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沙群岛主权问题:文章对北京太宽容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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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沙群岛主权问题:文章对北京太宽容
阳名辉  范遵 2014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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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刊登于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关系研究院电子刊物《RSIS评论》的《南中国海紧张局势升温:谁拥有西沙群岛主权?》一文中,作者山姆·贝特曼(Sam Bateman)对中国决定把国有钻油台移至接近越南的海域,因此引起中越间纠纷的事件提出了看法。他写道:“钻油台离西沙群岛海域一个中国声称拥有主权的小岛约14海里;离中国占有的面积约500公顷的永兴岛(Woody Island)约80海里”。这说法有一些错误与疏漏,而且全是偏袒中国的。

最靠近钻油台的岛礁,是17海里之遥的特里顿岛(Triton Island,中国称中建岛)。是的,14与17海里之间的差距看来可能不大,但前者意味着钻油台位于特里顿岛领海外两海里,虽然实际距离是五海里。永兴岛离钻油台103海里而不是80海里,其面积一般被报道为只有约200公顷,这同谷歌地图(Google Maps)是一致的。另外,作者没有提到的,是越南对西沙群岛也有主权声索。

忽视越南的主权声索

贝特曼表示,“就算减少赋予中国声称拥有主权的岛礁的重要性,经过谈判的海域划界大概也会把钻油台列入中国专属经济区内”。仔细的分析显示结果刚好相反。首先,越南与中国都声称拥有西沙群岛主权。因此,假设谈判或仲裁的基础是这些岛屿与其专属经济区自然属于中国是不正确的。

即使是在越南放弃对西沙群岛主权声索这不太可能的情况下,仲裁庭大概也会把钻油台位置附近的海域判给越南。这是因为钻油台同越南沿岸的距离(120海里),只是稍比同永兴岛的距离远一点(103海里)。从以往国际上对海域划界的谈判与仲裁来看,赋予远比西沙群岛大的岛屿的重要性,比陆地沿岸少三分之一或更多。

在2000年的北部湾(Gulf of Tonkin)边界划定协议,越南的白龙尾岛(Bach Long Vy)对裁决具四分之一影响力。在尼加拉瓜与哥伦比亚的主权争议中,裁定属于哥伦比亚的群岛的四分之一海域划给了尼加拉瓜。

在上述例子中,涉及岛屿的面积介于约永兴岛般的面积到比它大上13倍。特里顿岛更接近钻油地区,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第121条的规定却不太可能享有专属经济区,因此不具影响力。

贝特曼也说,“越南声称同中国的海岸线比较,钻油台更靠近其海岸线,也在其海岸线200海里内,因此位于其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里……但单是地理邻近性这个考量,并不是声索主权的明确基础”。这是对越南主权声索基础混淆与具误导性的说法。贝特曼把主权(sovereignty)和主权权利(sovereign rights)的概念混为一谈是造成混淆的原因。

主权纠纷

主权纠纷的确存在,但涉及的是西沙群岛而不是钻油地区。越南对西沙群岛的主权声索从不是建立在地理邻近性的考量上,因此,贝特曼说世界上有许多例子显示,一些国家拥有另一些国家专属经济区内的岛礁的说法完全是离题的。至于他说在两个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的界限也可能更接近其中一个,这观点事实上是有利于越南而不是中国。就算西沙群岛属于中国,正如我们之前所说,从以往国际上对专属经济区划界的谈判与仲裁来看,陆地(这里指越南)一般是更重要的考量。

贝特曼对越南的主权声索抱轻视态度,但他的论点却是无力的。是的,北越在主权问题上保持沉默,但从国际法来看,这不等同于认可。在他1958年的外交照会中,北越总理范文同避免提及西沙或南沙群岛。但南越却一直坚持与捍卫其主权声索。

贝特曼也说美国直接或间接地承认中国对一些或所有岛屿的主权,但却没有提出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事实上,美国直到1979年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国大陆的主权。他提出的唯一“证据”,是若北越占据永兴岛,美国越战期间的行动就可能不一样。但他却没有进一步解释为什么,也把占领和主权混淆了。

贝特曼说中国声称其渔民向来都在南中国海海域活动。这虽然不是他文章的重点,这样说却对中国太宽容。他没有提及的是较具争议性的事实,即中国利用传统捕鱼权来声称拥有探油权。在利比亚—突尼西亚的争议中,国际法院已裁决这两者是不相关的。

总而言之,贝特曼的文章有太多错误、遗漏、没有根据的论点及失衡的意见,不能支持他具争议性的论点,即中国可能有权利把钻油台移至目前的位置,或越南应该单方面放弃对西沙群岛的主权声索。

海洋石油981号钻油台造成的对立事件,是专属经济区主权声索重叠的例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节规定了争执各方应该如何处理。常设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于2007年为圭亚那(Guyana)与苏里南(Suriname)的争执进行仲裁时,便诠释与引用了这一节。

贝特曼可以呼吁中国接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解纠纷的程序,为和平与合作做出更正面的贡献。

作者阳名辉是居住在英国的信息科技顾问,范遵是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副教授,两人都是海事问题评论员。原载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关系研究院电子刊物《RSIS评论》。叶琦保译。转帖联合早报  http://www.zaobao.com/forum/views/world/story20140602-350058

西沙群岛主权问题:文章对北京太宽容
阳名辉  范遵 2014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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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近刊登于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关系研究院电子刊物《RSIS评论》的《南中国海紧张局势升温:谁拥有西沙群岛主权?》一文中,作者山姆·贝特曼(Sam Bateman)对中国决定把国有钻油台移至接近越南的海域,因此引起中越间纠纷的事件提出了看法。他写道:“钻油台离西沙群岛海域一个中国声称拥有主权的小岛约14海里;离中国占有的面积约500公顷的永兴岛(Woody Island)约80海里”。这说法有一些错误与疏漏,而且全是偏袒中国的。

最靠近钻油台的岛礁,是17海里之遥的特里顿岛(Triton Island,中国称中建岛)。是的,14与17海里之间的差距看来可能不大,但前者意味着钻油台位于特里顿岛领海外两海里,虽然实际距离是五海里。永兴岛离钻油台103海里而不是80海里,其面积一般被报道为只有约200公顷,这同谷歌地图(Google Maps)是一致的。另外,作者没有提到的,是越南对西沙群岛也有主权声索。

忽视越南的主权声索

贝特曼表示,“就算减少赋予中国声称拥有主权的岛礁的重要性,经过谈判的海域划界大概也会把钻油台列入中国专属经济区内”。仔细的分析显示结果刚好相反。首先,越南与中国都声称拥有西沙群岛主权。因此,假设谈判或仲裁的基础是这些岛屿与其专属经济区自然属于中国是不正确的。

即使是在越南放弃对西沙群岛主权声索这不太可能的情况下,仲裁庭大概也会把钻油台位置附近的海域判给越南。这是因为钻油台同越南沿岸的距离(120海里),只是稍比同永兴岛的距离远一点(103海里)。从以往国际上对海域划界的谈判与仲裁来看,赋予远比西沙群岛大的岛屿的重要性,比陆地沿岸少三分之一或更多。

在2000年的北部湾(Gulf of Tonkin)边界划定协议,越南的白龙尾岛(Bach Long Vy)对裁决具四分之一影响力。在尼加拉瓜与哥伦比亚的主权争议中,裁定属于哥伦比亚的群岛的四分之一海域划给了尼加拉瓜。

在上述例子中,涉及岛屿的面积介于约永兴岛般的面积到比它大上13倍。特里顿岛更接近钻油地区,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第121条的规定却不太可能享有专属经济区,因此不具影响力。

贝特曼也说,“越南声称同中国的海岸线比较,钻油台更靠近其海岸线,也在其海岸线200海里内,因此位于其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里……但单是地理邻近性这个考量,并不是声索主权的明确基础”。这是对越南主权声索基础混淆与具误导性的说法。贝特曼把主权(sovereignty)和主权权利(sovereign rights)的概念混为一谈是造成混淆的原因。

主权纠纷

主权纠纷的确存在,但涉及的是西沙群岛而不是钻油地区。越南对西沙群岛的主权声索从不是建立在地理邻近性的考量上,因此,贝特曼说世界上有许多例子显示,一些国家拥有另一些国家专属经济区内的岛礁的说法完全是离题的。至于他说在两个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的界限也可能更接近其中一个,这观点事实上是有利于越南而不是中国。就算西沙群岛属于中国,正如我们之前所说,从以往国际上对专属经济区划界的谈判与仲裁来看,陆地(这里指越南)一般是更重要的考量。

贝特曼对越南的主权声索抱轻视态度,但他的论点却是无力的。是的,北越在主权问题上保持沉默,但从国际法来看,这不等同于认可。在他1958年的外交照会中,北越总理范文同避免提及西沙或南沙群岛。但南越却一直坚持与捍卫其主权声索。

贝特曼也说美国直接或间接地承认中国对一些或所有岛屿的主权,但却没有提出任何有说服力的证据。事实上,美国直到1979年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国大陆的主权。他提出的唯一“证据”,是若北越占据永兴岛,美国越战期间的行动就可能不一样。但他却没有进一步解释为什么,也把占领和主权混淆了。

贝特曼说中国声称其渔民向来都在南中国海海域活动。这虽然不是他文章的重点,这样说却对中国太宽容。他没有提及的是较具争议性的事实,即中国利用传统捕鱼权来声称拥有探油权。在利比亚—突尼西亚的争议中,国际法院已裁决这两者是不相关的。

总而言之,贝特曼的文章有太多错误、遗漏、没有根据的论点及失衡的意见,不能支持他具争议性的论点,即中国可能有权利把钻油台移至目前的位置,或越南应该单方面放弃对西沙群岛的主权声索。

海洋石油981号钻油台造成的对立事件,是专属经济区主权声索重叠的例子。《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4节规定了争执各方应该如何处理。常设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于2007年为圭亚那(Guyana)与苏里南(Suriname)的争执进行仲裁时,便诠释与引用了这一节。

贝特曼可以呼吁中国接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解纠纷的程序,为和平与合作做出更正面的贡献。

作者阳名辉是居住在英国的信息科技顾问,范遵是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副教授,两人都是海事问题评论员。原载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关系研究院电子刊物《RSIS评论》。叶琦保译。
”最靠近钻油台的岛礁,是17海里之遥的特里顿岛(Triton Island,中国称中建岛)。“

原来是在这里啊。。我才发现。。
文章好像刚离婚。
海洋法只对缔结之后的新领海划分有效,以前的历史既有领海不适用。
标题没看清以为文章又出啥事了
为什么LZ所发大多数帖子都是举报别人对你的攻击,有那么多人对你进行攻击吗,让我联想到了牛顿第三定律,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为什么楼主会被攻击,那是因为楼主不把自己中国人,天天毫无根据说TB的坏话,你说别人能不恨你嘛!
兔子有三大王牌——一是自古以来,二是《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三是强大的PLA,所以嘴炮不怕,玩楞的更不怕······


正如我们之前所说,从以往国际上对专属经济区划界的谈判与仲裁来看,陆地(这里指越南)一般是更重要的考量。——真特么放屁,看看希腊和土耳其海疆,有本事帮土耳其仲裁一下专属经济区?


北越在主权问题上保持沉默,但从国际法来看,这不等同于认可。——把无知当有趣?二战后要求日本把所侵占的南海岛礁无条件归还中国时,国际法在哪里?
另外,国际法如果真那么好用,没有死绝种的印第安人是不是该兴奋了?
就这种逻辑水平回家扯蛋去吧,还写什么文章来现眼。

正如我们之前所说,从以往国际上对专属经济区划界的谈判与仲裁来看,陆地(这里指越南)一般是更重要的考量。——真特么放屁,看看希腊和土耳其海疆,有本事帮土耳其仲裁一下专属经济区?


北越在主权问题上保持沉默,但从国际法来看,这不等同于认可。——把无知当有趣?二战后要求日本把所侵占的南海岛礁无条件归还中国时,国际法在哪里?
另外,国际法如果真那么好用,没有死绝种的印第安人是不是该兴奋了?
就这种逻辑水平回家扯蛋去吧,还写什么文章来现眼。
海洋法只对缔结之后的新领海划分有效,以前的历史既有领海不适用。
我也是这个观点。

民国政府对南海九段线内的主权是既成事实。

我们可以在事实的基础上去和海洋法公约找交集。

其他免谈。
文章只是在男女问题上跪下了,又没在主权问题上跪下,干嘛拿文章来顶包?
峡谷凡心 发表于 2014-6-3 21:07
正如我们之前所说,从以往国际上对专属经济区划界的谈判与仲裁来看,陆地(这里指越南)一般是更重要的考量 ...
国际法确认,北美印地安土地依旧处于被US昂格鲁殖民流亡政权殖民侵占的状态,尚未完成国际法保障的非殖民化过程。
中国从来没有承认过,北美印地安土地之主权属于过US昂格鲁殖民流亡政权,实际也没有权利去承认。因为,那里是北美原住民的土地,不属于外来的欧裔殖民流亡政权。
马伊琍又中枪了。
这是为第三支箭造势啊,要逼TG吃在嘴里的全吐出来,981要撤,黄岩岛也要撤
虽然大体上看懂了文章意思,但是好绕口。。。我只说简单易懂的,这两个海事问题评论员在放屁!
马来西亚的那个文章还是马伊琍的老公文章??
贝特曼也说,“越南声称同中国的海岸线比较,钻油台更靠近其海岸线,也在其海岸线200海里内,因此位于其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里……但单是地理邻近性这个考量,并不是声索主权的明确基础”。这是对越南主权声索基础混淆与具误导性的说法。贝特曼把主权(sovereignty)和主权权利(sovereign rights)的概念混为一谈是造成混淆的原因。

主权纠纷主权纠纷的确存在,但涉及的是西沙群岛而不是钻油地区。越南对西沙群岛的主权声索从不是建立在地理邻近性的考量上,因此,贝特曼说世界上有许多例子显示,一些国家拥有另一些国家专属经济区内的岛礁的说法完全是离题的。至于他说在两个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的界限也可能更接近其中一个,这观点事实上是有利于越南而不是中国。就算西沙群岛属于中国,正如我们之前所说,从以往国际上对专属经济区划界的谈判与仲裁来看,陆地(这里指越南)一般是更重要的考量。                                                                                       文章太绕没看明白,这俩SB是不是说越南没有主权,主权权利也要归越南
贝特曼也说,“越南声称同中国的海岸线比较,钻油台更靠近其海岸线,也在其海岸线200海里内,因此位于其专 ...
我转的帖子里所有的人都是围绕国际法讨论西沙南沙的,结果对中国都不利,当然只是不利和更不利的区别。

我主张在南海问题上,海洋法公约给中国例外。

因为我们的主权早在海洋法公约出来之前很久就确立了,这是事实。
据我所知,《海洋法公约》从未否定历史权益,中国也从未表示放弃历史权益重新划分海洋法界限,那几个国家是故意说你中国签订《海洋法公约》就是放弃历史权益,也不过是捡起对他们有利的公约内容,本来就是打嘴炮吗,看口水飞就行。
为什么楼主会被攻击,那是因为楼主不把自己中国人,天天毫无根据说TB的坏话,你说别人能不恨你嘛!
不错是可恨!
据我所知,《海洋法公约》从未否定历史权益,中国也从未表示放弃历史权益重新划分海洋法界限,那几个国家是 ...
国内有些人看了海洋法公约,以为自己懂了,就要按照这个来。

261459890 发表于 2014-6-3 22:48
不错是可恨!


我想把你请出我的这个楼。言止于此。请自便。
261459890 发表于 2014-6-3 22:48
不错是可恨!


我想把你请出我的这个楼。言止于此。请自便。


这两个评论员不过是屁股坐好了再来自圆。按它们的说法,中国啥都没有,满意了吧.还故意搞些小动作,用词上把中建岛弄个英文名,内心之阴暗可见。
说那么多,意思就是西沙也不是中国的,南海也不是中国的。离中建岛14海里,也不算。因为越南说是有争议的。要是离海南岛14海里,是不是也不算,越南还说和中国划江而治过呢。越南说有争议就是有争议?越南是这两个评论员的野爸爸吗?哪怕不算gmd的驻军时间,光是中国pla在上面驻军40多年了,越南只是利用中国解放战争时政权交替趁火打劫,当gmd败逃时短暂侵略过西沙一段时间,中国pla在永兴这些上面不光有驻军,还有政府部门,村庄,街道,居民,这都不算实控,南海还有什么算实控,就算硫球也不过如此。这种评论员以为西沙岛屿是日本填那种礁可以比的?这种评论员,还是早点去吃屎。讲实控,别人驻军40多年而且还有街镇居民的,一句有争议,就说不是别人的。讲历史,别人有历史,又说历史不算数。说来说去,不就是干爸爸才算数吗。不符合干爸爸的全都不算数。不就是中国有原罪吗,利益全归于越南,把中国当什么?是中国的就是中国的,有种就来打,恐吓是吓不住中国的,假装吃屎把大脑吃坏了胡言乱语也吓不住中国。

这两个评论员不过是屁股坐好了再来自圆。按它们的说法,中国啥都没有,满意了吧.还故意搞些小动作,用词上把中建岛弄个英文名,内心之阴暗可见。
说那么多,意思就是西沙也不是中国的,南海也不是中国的。离中建岛14海里,也不算。因为越南说是有争议的。要是离海南岛14海里,是不是也不算,越南还说和中国划江而治过呢。越南说有争议就是有争议?越南是这两个评论员的野爸爸吗?哪怕不算gmd的驻军时间,光是中国pla在上面驻军40多年了,越南只是利用中国解放战争时政权交替趁火打劫,当gmd败逃时短暂侵略过西沙一段时间,中国pla在永兴这些上面不光有驻军,还有政府部门,村庄,街道,居民,这都不算实控,南海还有什么算实控,就算硫球也不过如此。这种评论员以为西沙岛屿是日本填那种礁可以比的?这种评论员,还是早点去吃屎。讲实控,别人驻军40多年而且还有街镇居民的,一句有争议,就说不是别人的。讲历史,别人有历史,又说历史不算数。说来说去,不就是干爸爸才算数吗。不符合干爸爸的全都不算数。不就是中国有原罪吗,利益全归于越南,把中国当什么?是中国的就是中国的,有种就来打,恐吓是吓不住中国的,假装吃屎把大脑吃坏了胡言乱语也吓不住中国。
越南自古以来是天朝的属国
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休想通过嘴炮得到!
绕文字游戏,连《波茨坦公告》都是厕纸一张
1.国际法、国际海洋法公约只不过废纸一张。
2.中国的领土主权不需要任何人承认。
3.中国的武装力量、综合国力和中国人民的意志决定中国领土的大小。
3.一块领土属于我们,我们说是,他就是。
这两二逼听名字就知道是猴子杂种后裔
峡谷凡心 发表于 2014-6-3 21:07
正如我们之前所说,从以往国际上对专属经济区划界的谈判与仲裁来看,陆地(这里指越南)一般是更重要的考量 ...
希腊这个不是经济区了,是国界划的,领海。

我们九段线也是国界线划的。

这都是海外华人写的吧,这很正常
文章好厉害,怪不得和马伊俐离婚
这个阳明辉是反对有利于中国的主张哦?
该死的香蕉人。
兔子有三大王牌——一是自古以来,二是《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三是强大的PLA,所以嘴炮不怕,玩 ...
这个要学习一下

yudeshen 发表于 2014-6-3 20:47
兔子有三大王牌——一是自古以来,二是《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三是强大的PLA,所以嘴炮不怕,玩 ...


自古以来是最牛的了吧,呵呵。
要是以后打猴子了,会说自古以来这块领土一直是我们的宗属国,我们现在是为原宗属国利益而战斗。{:soso__313005654233430353_3:}
yudeshen 发表于 2014-6-3 20:47
兔子有三大王牌——一是自古以来,二是《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三是强大的PLA,所以嘴炮不怕,玩 ...


自古以来是最牛的了吧,呵呵。
要是以后打猴子了,会说自古以来这块领土一直是我们的宗属国,我们现在是为原宗属国利益而战斗。{:soso__313005654233430353_3:}
这篇文章的背后有新加坡的影子吧
马伊琍对文章太宽容
文章连自己的裤腰带都管不住,还管北京?
张口闭口海洋法,那天兔子要是不开心了,尼玛退出海洋法公约让一群2b自个玩去。
有利就承认,不利当做废纸
今天在《现代舰船》2014.07B上见到了当年南越指挥官的回忆录;
里面赌咒发誓击沉土鳖一艘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