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期连发多起警察击毙事件 引发舆论担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5:02:58
http://news.sohu.com/20140602/n400320616.shtml

为了公共安全,警察的开枪权也应该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应当明确两点,不能因为当前反恐任务重,就乱开枪;也不能因为瞻前顾后,该开枪也不开枪。平衡两者的关系,需要警察技能和心理都过关,更需要监管更到位。

  5月30日,贵州三穗县发生警察掏枪打死农民事件。农民乐德宏与妻子发生口角,妻子躲藏,乐德宏酒后拿菜刀四处寻找妻子,路人报警。乐的儿子与其他人将乐带回出租屋,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五六名巡警冲进出租屋,在一楼与二楼之间连开三枪将乐德宏打死。

  目前,贵州省黔东南州检察院、公安局等多部门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案件在舆论场中迅速发酵。舆论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乐德宏被击毙前对公共安全有无构成严重威胁?警察有无必要开枪击毙?

  最近连续发生多起警察击毙事件,带给公众极大的心理冲击。5月15日,云南镇雄警察当街开枪击毙一名开车上访农民,当地警方迅速通令表彰“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5月30日,云南罗平县民警击毙一个农民,称系手枪走火所致。同一天,四川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民警击毙一名挥刀乱舞的中年男子。几起事件相隔不远,均引发舆论热议和担忧。

  对待开枪事件,首先应去情绪化。有的当事人在街上挥刀追砍群众,处置民警在追堵过程中被砍伤,包抄过来的民警若不当机立断,后果不堪设想。该出手时就出手,不出手既是对自身安全不负责任,也是对公共安全不负责。特别在反恐形势严峻的特殊背景中,民警碰到穷凶极恶的暴徒,确应开枪。还应当看到,一些基层民警承受着各种沉重的压力,如果该开枪不开枪,会陷入舆论裹挟,被质疑无视公共安全。

  不过,不该开枪就不能开枪,甚至不该配枪也不能配枪,这也是必须强调的原则和必须遵守的制度规定。我国《刑法》、《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都规定了严格的许可管理制度,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持有枪支,民警也不例外。即便有的民警有权持有枪支,如何使用枪支也有明确界定—按照规定,在犯罪嫌疑人放水、决水、爆炸、劫持公共交通工具、驾驶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抢夺枪支弹药、剧毒等危害物品,以及凶杀、劫持人质等紧急情形下,民警方可开枪。

  即便有权开枪,有没有必要立即击毙对方,也需要厘清。比如,首先须履行“亮明身份、鸣枪示警”等一系列警告程序—有些特殊情况确可例外,前不久北京等地规定,根据公安部指令,面对正在实施暴力活动的恐怖分子,警察无需履行警告程序,可直接开枪。当然这些是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警告程序不可省略,因为有的犯罪嫌疑人不是暴恐分子,也未对公共安全造成迫在眉睫的重大威胁,民警不可一上来就开枪毙之。

  枪交到令人放心的警察手里,公众的安全才有保障。何谓令人放心,显然较为抽象,但不等于没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前不久上海巡警配枪上岗引发热议—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配枪?相关部门负责人称,配枪民警都是出勤率比较高、家里负担较轻、性格比较稳重的。此前,上海市公安局专门组建了一支由专职、兼职的心理教官和华东师范大学专业心理咨询师共同组成的“五人工作小组”,上海所有配枪执勤民警要在市局统一的心理测试平台上,完成三套专业的心理测试表。只有通过专业训练,提高持枪警察的素质,才能最大限度避免“走火”;只有确保警察心理健康,才能减少乱开枪现象。

  为了公共安全,警察的开枪权也应该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应当明确两点,不能因为当前反恐任务重,就乱开枪;也不能因为瞻前顾后,该开枪也不开枪。平衡两者的关系,需要警察技能和心理都过关,更需要监管更到位。如果警察涉嫌乱开枪,检察机关还没调查,警方就匆匆下令嘉奖,难免让人怀疑有猫腻。在配枪开枪的问题上,公众和警察其实不难形成共识,那就是严格规范管理、高度专业训练、确保公共安全第一。“安全”开枪,才有安全。本报特约评论员http://news.sohu.com/20140602/n400320616.shtml

为了公共安全,警察的开枪权也应该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应当明确两点,不能因为当前反恐任务重,就乱开枪;也不能因为瞻前顾后,该开枪也不开枪。平衡两者的关系,需要警察技能和心理都过关,更需要监管更到位。

  5月30日,贵州三穗县发生警察掏枪打死农民事件。农民乐德宏与妻子发生口角,妻子躲藏,乐德宏酒后拿菜刀四处寻找妻子,路人报警。乐的儿子与其他人将乐带回出租屋,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五六名巡警冲进出租屋,在一楼与二楼之间连开三枪将乐德宏打死。

  目前,贵州省黔东南州检察院、公安局等多部门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案件在舆论场中迅速发酵。舆论质疑主要集中在两点:乐德宏被击毙前对公共安全有无构成严重威胁?警察有无必要开枪击毙?

  最近连续发生多起警察击毙事件,带给公众极大的心理冲击。5月15日,云南镇雄警察当街开枪击毙一名开车上访农民,当地警方迅速通令表彰“果断依法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的民警”。5月30日,云南罗平县民警击毙一个农民,称系手枪走火所致。同一天,四川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民警击毙一名挥刀乱舞的中年男子。几起事件相隔不远,均引发舆论热议和担忧。

  对待开枪事件,首先应去情绪化。有的当事人在街上挥刀追砍群众,处置民警在追堵过程中被砍伤,包抄过来的民警若不当机立断,后果不堪设想。该出手时就出手,不出手既是对自身安全不负责任,也是对公共安全不负责。特别在反恐形势严峻的特殊背景中,民警碰到穷凶极恶的暴徒,确应开枪。还应当看到,一些基层民警承受着各种沉重的压力,如果该开枪不开枪,会陷入舆论裹挟,被质疑无视公共安全。

  不过,不该开枪就不能开枪,甚至不该配枪也不能配枪,这也是必须强调的原则和必须遵守的制度规定。我国《刑法》、《枪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品都规定了严格的许可管理制度,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持有枪支,民警也不例外。即便有的民警有权持有枪支,如何使用枪支也有明确界定—按照规定,在犯罪嫌疑人放水、决水、爆炸、劫持公共交通工具、驾驶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抢夺枪支弹药、剧毒等危害物品,以及凶杀、劫持人质等紧急情形下,民警方可开枪。

  即便有权开枪,有没有必要立即击毙对方,也需要厘清。比如,首先须履行“亮明身份、鸣枪示警”等一系列警告程序—有些特殊情况确可例外,前不久北京等地规定,根据公安部指令,面对正在实施暴力活动的恐怖分子,警察无需履行警告程序,可直接开枪。当然这些是特殊情况,一般情况下警告程序不可省略,因为有的犯罪嫌疑人不是暴恐分子,也未对公共安全造成迫在眉睫的重大威胁,民警不可一上来就开枪毙之。

  枪交到令人放心的警察手里,公众的安全才有保障。何谓令人放心,显然较为抽象,但不等于没有具体的考核指标。前不久上海巡警配枪上岗引发热议—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配枪?相关部门负责人称,配枪民警都是出勤率比较高、家里负担较轻、性格比较稳重的。此前,上海市公安局专门组建了一支由专职、兼职的心理教官和华东师范大学专业心理咨询师共同组成的“五人工作小组”,上海所有配枪执勤民警要在市局统一的心理测试平台上,完成三套专业的心理测试表。只有通过专业训练,提高持枪警察的素质,才能最大限度避免“走火”;只有确保警察心理健康,才能减少乱开枪现象。

  为了公共安全,警察的开枪权也应该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应当明确两点,不能因为当前反恐任务重,就乱开枪;也不能因为瞻前顾后,该开枪也不开枪。平衡两者的关系,需要警察技能和心理都过关,更需要监管更到位。如果警察涉嫌乱开枪,检察机关还没调查,警方就匆匆下令嘉奖,难免让人怀疑有猫腻。在配枪开枪的问题上,公众和警察其实不难形成共识,那就是严格规范管理、高度专业训练、确保公共安全第一。“安全”开枪,才有安全。本报特约评论员
呵呵!看看这不就来了!说一千道一万媒体和部分“群众”的意思还是说警察就应该赤手空拳大战各种歹徒何恐怖分子就对了!反正死的不是他们
支持严格训练后的警察配枪
关键是详细的用枪规定和监管,配枪是警察工作需要,合法用枪是对警察的基本要求。

中国的一个严重问题,是很多事情只看结果,不看行为。比如泸州那位开房警察,如果枪没有“暂时性失控”,只是被查到带枪去开房,那么他有没有事?如果有警察带枪去喝酒,没有出事但被查到了,会怎么样?某警察在不该用枪的时候把枪掏出来,有没有处罚?

据说香港警察如果下班后不把枪交回,是按非法持枪处理的,算重罪,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认为这点完全应该这样做,制定极为详细的持枪用枪规定并严格执行,对于违反规定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一样重处。只有这样,才能把警察配枪的负面作用减到最小,才能最好的维护治安。当然这样也还可能出现某些乱来的警察,但那就属于必须承担的代价了。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4-6-2 09:57
呵呵!看看这不就来了!说一千道一万媒体和部分“群众”的意思还是说警察就应该赤手空拳大战各种歹徒何恐怖 ...
我还是希望能够严格训练警察之后,像考驾照一样考过,才能配枪,平时也要每周训练,就我自己身边就有警察使用不当,打死人的!
嘿嘿,反正我配不配枪、开不开枪他们说了不算。工作生活是自己的,废话就是P话。
中年宅男 发表于 2014-6-2 10:16
我还是希望能够严格训练警察之后,像考驾照一样考过,才能配枪,平时也要每周训练,就我自己身边就有警察 ...
现在警察对枪械陌生责任不在民警而在各级官僚,为省事少担责任任凭枪械在枪库扔着,而不组织民警进行必要的训练,本地我记忆中已经十多年没组织过打靶培训,这种状况指望民警生来就能玩转枪显然不现实!但是媒体、舆论又把矛头指向警察使用枪支不是个好兆头!也许他们的出发点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们高估了我们的官僚领导们处理质疑的手段,官僚们不会因此增加民警的训练而是再一次把枪锁进柜里了事!出现紧急状况民警只能用小警棍去对付大砍刀了!
呵呵!看看这不就来了!说一千道一万媒体和部分“群众”的意思还是说警察就应该赤手空拳大战各种歹徒何恐怖 ...
多希望这样人被人刀架着脖子的时候,警察用橡皮子弹来救他
搞得开枪没有法律可依一样,不要这么蠢可以吗
现在警察对枪械陌生责任不在民警而在各级官僚,为省事少担责任任凭枪械在枪库扔着,而不组织民警进行必要 ...
已经开始了,md我们这的拍脑袋的ld出招了。枪弹分离,呵呵一个人拿枪一个人拿弹,好吧!不出事啊。md这就是拿警察和老百姓开玩笑啊!
该不该开枪还是得看当时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现阶段一些媒体的报道也有失偏颇,引发民众的误解。
当然,警察佩枪的前提是一定要经过必要的训练,不会用枪和不敢用枪还有滥用枪都是需要克服的。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4-6-2 10:31
多希望这样人被人刀架着脖子的时候,警察用橡皮子弹来救他
非也,是用橡皮警棍去解救它,然后解救失败,然后嘛。。。。。。呵呵呵
已经开始了,md我们这的拍脑袋的ld出招了。枪弹分离,呵呵一个人拿枪一个人拿弹,好吧!不出事啊。md这就 ...
我们一开始发下来枪也是这样

后来才要求枪弹结合。不过,我看有些巡控车还是枪弹分离的。92的弹匣插槽是空的。
有异议也是正常的,不要搞两个极端就行,按规范,法律规定来。
某网部分人的言论,我还没去网易、优酷、搜狐这些大粪坑查看,估计里面的质疑党、冷静党还会更多!

争论,规范化也好。敢用枪,敢负责才是正道。
kyha123 发表于 2014-6-2 13:55
争论,规范化也好。敢用枪,敢负责才是正道。
问题是我国绝大部分官僚老爷恰恰是不敢负责人的,要不也不至于会出现警用枪支被锁进柜子十几年不敢用的现状!借助反恐大旗警用枪支的使用刚刚出现好的势头这立马各种论调又来,官老爷们对待这种论调的方法只有最简单的锁起来了事,管你一线大头兵是死是活!死了追个烈士、活了立个二等功了事,多省事!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4-6-2 14:06
问题是我国绝大部分官僚老爷恰恰是不敢负责人的,要不也不至于会出现警用枪支被锁进柜子十几年不敢用的现 ...
说句不好听的,现代的绝大部分官僚老爷都是屁股决定脑袋,只管位子,不管做事的主。
即便有权开枪,有没有必要立即击毙对方,也需要厘清。


这句话是最愚昧的。 枪是致命武器,不是泰瑟/辣椒水什么的。 拿枪故意往人大腿上打,那只能说明当时的情况还没有危害到开枪者的生命(因为不是千钧一发,所以你才有时间有耐心,慢慢瞄准对方的肢体。 打四肢比打躯干更难瞄准),这是典型的故意残害行为。。。
是无节操记者和他们后面的主子们担忧吧,反正我身边没有人觉得担忧
双筒 发表于 2014-6-2 14:22
这句话是最愚昧的。 枪是致命武器,不是泰瑟/辣椒水什么的。 拿枪故意往人大腿上打,那只能说明当时的 ...
枪击中大腿也是有生命危险的!
kyha123 发表于 2014-6-2 14:20
说句不好听的,现代的绝大部分官僚老爷都是屁股决定脑袋,只管位子,不管做事的主。
我国官老爷的传统就是如此,没有勇于任事的责任感。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4-6-2 09:57
呵呵!看看这不就来了!说一千道一万媒体和部分“群众”的意思还是说警察就应该赤手空拳大战各种歹徒何恐怖 ...
不,这篇文章写得还是较公允的,其实就是希望警方能借此机会,建立起一套涵盖从选拔培训到法律条文的健全的用枪体系,毕竟国内警察训练水平普遍不高,有些警察个人素质更是让人担忧也是事实。我国舆论那么挑刺,和警方自己的许多蛋疼行为脱不了干系,什么带枪开房的,玩枪走火的,用枪报私仇的,疑犯放弃抵抗后还射杀疑犯的,开枪杀人还说是击毙匪徒的,有这些光荣事迹媒体要不使劲黑才叫怪事呢。
俗话说得好,一颗老鼠屎搅坏一锅汤,甭管广大警员平时多么的努力,只要其中有一个SB干了上面的一件蛋疼事,一切全部回归原点,更何况这种低素质的老鼠屎不止一颗。
希望这次严打不是一年之后又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能借此机会让整个警方完成一次浴火重生,才是最好的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4-6-2 10:21
现在警察对枪械陌生责任不在民警而在各级官僚,为省事少担责任任凭枪械在枪库扔着,而不组织民警进行必要 ...
平时不在乎警员的训练,出事了又把一切推给基层,当官的嘛,大家都知道,不过想想前几年警察们的老大是谁,想想管电视台的、卖石油的、搞电力的都能当上公安部部级官员,都能进国家反恐维稳小组,一切都见怪不怪了……

woyingzhi 发表于 2014-6-2 11:39
已经开始了,md我们这的拍脑袋的ld出招了。枪弹分离,呵呵一个人拿枪一个人拿弹,好吧!不出事啊。md这就 ...


没事,真出了事,谁拍的脑袋谁顶缸。

这LD转业来的么?
woyingzhi 发表于 2014-6-2 11:39
已经开始了,md我们这的拍脑袋的ld出招了。枪弹分离,呵呵一个人拿枪一个人拿弹,好吧!不出事啊。md这就 ...


没事,真出了事,谁拍的脑袋谁顶缸。

这LD转业来的么?
这句话是最愚昧的。 枪是致命武器,不是泰瑟/辣椒水什么的。 拿枪故意往人大腿上打,那只能说明当时的 ...
你这逻辑,就是说,警察应该乱枪齐发,打成马蜂窝,就可以显得情况紧急,开枪就合法了,是吧。
我不是为什么人洗地,可你这逻辑实在不对。
中国的内政就是“一放就乱,一紧就死”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4-6-2 13:38
某网部分人的言论,我还没去网易、优酷、搜狐这些大粪坑查看,估计里面的质疑党、冷静党还会更多!
铁血粪坑化,超大铁血化,各位版主体制内海外党科普多少年了这种小白言论在超大反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我对某些新人的素质简直绝望
我国无论是媒体监督水平,还是警察用枪水平,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是恰恰因为是这样,让两者同时提高才是合理而正确的做法,指望通过限制一个去发展另一个,是件不现实的事情。别的不说,目前这股佩枪和加强训练的风潮,不就是媒体逼出来的么?不能媒体说好话的时候觉得理所应得,说坏话的时候就要限制别人。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4-6-2 10:31
多希望这样人被人刀架着脖子的时候,警察用橡皮子弹来救他
橡皮子弹也要用枪啊,应该是警察也用大砍刀来救他
tinwlk001 发表于 2014-6-2 16:54
中国的内政就是“一放就乱,一紧就死”
贵州三穗县那个事情是记者乱写胡说八道,明明是已经在拿刀砍警察了
中国的警察。。。。由于中国面积大,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警察也是一样有好有坏。有果断击毙恐怖分子的,也有喝酒后爆人头的。有下班带枪出外睡觉然后枪忘记拿的。
开车上访那个被击毙没问题,但那个到家里把人打死的太扯蛋来自: Android客户端
zyu1129 发表于 2014-6-2 18:00
开车上访那个被击毙没问题,但那个到家里把人打死的太扯蛋
多打听一下再喷,不然挨拍砖就不要怪别人
没事,真出了事,谁拍的脑袋谁顶缸。

这LD转业来的么?
不知道,拍脑袋的领导又不是一个两个。谁知道哪一级的反正命令到一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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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旭瑜律师:空手夺刀是特警的基本技能,为什么还要开枪?百姓花那么多钱就是养一批职业打手或杀手吗?
双筒 发表于 2014-6-2 14:22
这句话是最愚昧的。 枪是致命武器,不是泰瑟/辣椒水什么的。 拿枪故意往人大腿上打,那只能说明当时的 ...
问一下,在美国,如果警察追捕一个人,那人跑得快,实在没法追上,这种情况可以开枪吗?

很明显,逃跑的人并未对警察或其它人造成生命威胁,那么开枪是否合法?如果不可以开枪那就算了,如果可以开枪,该警察枪法准,出于同情故意打了大腿,是不是反而要受到法律制裁?
“半月发生4起警察击毙民众事件”    什么都不说了今天UC上有关新闻的标题。
lulula不死 发表于 2014-6-2 17:42
贵州三穗县那个事情是记者乱写胡说八道,明明是已经在拿刀砍警察了
看看媒体关于这次事件的标题就知道现在媒体都是什么德行!

贵州:警察3枪打死1农民_资讯频道_凤凰网

贵州三穗县发生警察掏枪打死农民事件_中国频道_红网

贵州男子醉酒后追打妻子被警方击毙_中国青年网

贵州:农民酒后追砍妻子被劝回家遭警方闯屋3枪打死|农民|贵州...

贵州黔东南三穗县警察开三枪打死一农民- 传媒- 华夏法制报网

【新闻】贵州:警察3枪打死1农民-新闻评论-
其实每年在执行公务中遭遇暴力抗法而牺牲的民警很多. 如果配备了强制,这些伤亡能下降多少. 不过这个恐怕不是某些媒体人关心的.
个人以为,目前出现的问题的确需要重视,毕竟是刚刚开始配强,很多警察无论在训练水平还是思维习惯上都不适应,出现问题是正常的,目前不是因噎废食的时候,而是,要尽快查明原因,总结经验,完善警察用枪的流程并建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