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可不可以奖励提供恐怖袭击线索的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8:50:39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般死亡都会赔偿最少三,四十万,恐怖袭击还会造成其它的财产损失和极大的社会影响,不如对提供恐怖袭击的人奖励,防患于未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般死亡都会赔偿最少三,四十万,恐怖袭击还会造成其它的财产损失和极大的社会影响,不如对提供恐怖袭击的人奖励,防患于未然
一直有的啊
奖励应该一直有的吧,但是光这样也不能根绝啊,必须得想其他办法
查户口,加强制教育,限制学生宗教行为
没有故事的人 发表于 2014-5-22 15:31
一直有的啊
暴力恐怖活动是反人类的犯罪行径,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是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同暴力恐怖犯罪作斗争是各族群众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为鼓励各族群众检举揭发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一、凡知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各族群众,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予以奖励,并对检举揭发人予以保护和保密。
二、对提供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在公安机关破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三、对知情不举、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参与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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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2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是有,你提醒,我上网查的,太少了,加到30万,比较好
曾经的追求 发表于 2014-5-22 15:37
奖励应该一直有的吧,但是光这样也不能根绝啊,必须得想其他办法
sha查了一下,5-10万,太少了,30万比较好
中年宅男 发表于 2014-5-22 15:47
暴力恐怖活动是反人类的犯罪行径,暴力恐怖犯罪分子是各族人民共同的敌人,同暴力恐怖犯罪作斗争是各族群 ...
30万,我觉得还是少,“对提供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在公安机关破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我觉得100万,最后是有机会的话人人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