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洗地吗?香港人为何不敢歧视印度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1:53:12
(本文由观察者网专栏作者德斯蒙独家供稿观察者网)  
继大陆幼童在香港街头小便引发陆港两地巨大争议后,近日,另一则印度人在港铁车厢内殴打香港人后扬长而去的视频又在网上蹿红,大陆网友纷纷调侃港人只会窝里横。类似的区别对待早已不是新闻,皆因包括印度人在内的非华裔在香港有《种族歧视条例》的保护。
上月初,一名在港铁内与本地妇女发生争执的印度裔男童即以违反《种族歧视条例》为由起诉律政司司长及现场处理的警员。此事经过与大陆幼童小便引发的冲突颇为雷同,印裔男童Singh Arjun(现年15岁)于2010年1月6日下午近4时在湾仔港铁站的扶手电梯上,不慎撞向一名陈姓女子,陈紧紧抓住他不让他走,二人分别报警。据男童的律师称,被告警员到场后,Arjun向他投诉陈亦有袭击他,但警员没处理其投诉,反而将他列为疑犯并拘捕他,只将陈妇当作证人,Arjun后被带回湾仔警署,扣留数小时后释放,事后律政司表示不会追究。从报道中能看出警方的处理手法也差不多,都是只扣留了冲突的一方,然而事后印裔男童却可以起诉警察和港府种族歧视;哪怕法庭上播出了当日湾仔港铁站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Arjun与陈争执时,Arjun右手数次挥向陈的头部。
此案目前尚未审理结束,印裔男童也未必会打赢官司,但无论如何,可能会被告上法庭的威胁已经迫使政府、媒体、公众人物在对待南亚族裔时异常小心,生恐被扣上种族歧视的帽子。不仅如此,在福利教育等方面还专门投入更多资源以免被指责忽视少数族裔,香港教育局就曾专门针对母语非中文的学童制定了教育服务计划,包括师资、教材甚至是额外的拨款。
反观大陆人在香港,由于缺少明确的法律保障,不仅普通港人在言行上多有歧视,媒体公开称内地人素质低,就连政府也在政策上区别对待。例如在深圳推出港籍学生班以期解决“双非”儿童入学困难问题,却又称不会为就读者提供资助,仅因父母是大陆人就将拥有合法身份的香港儿童排斥在免费教育之外。
可以想见,如果印度裔族群子女无法享受免费教育,如果印度裔族群被媒体公然评价为素质低,如果印度裔族群被登广告攻击为“蝗虫”,如果印度裔族群在香港大街上遭到谩骂,如果印度裔族群在购物时被人拿“大便”侮辱,施暴者必然会得到法律的严惩。而当对象是大陆人时,香港社会就会熟视无睹,转而讨论内地要为所谓的陆港矛盾负多少责任了。
实际上,一贯自诩高素质的香港社会里埋藏着各种根深蒂固的歧视。即使是对西方白人,日常惯称也是“鬼佬”;南亚裔(包括印度和巴基斯坦)由于在殖民地时期多担任香港低级警察而被蔑称为“阿差”;大陆人则被叫做“北佬”或“大陆仔”。除了自己,能被港人看得起的群体少之又少。当然因为法律的存在,对大陆人以外群体的歧视并不能公开表达。
似此类“有法必依”、“无法乱来”的逻辑一向被不少香港媒体作为香港法治和自由的特色来宣扬,然而究其本质,无非暴露出香港社会道德水平低下的现实。众所周知,道德是高于法律的行为标准,合法仅仅是最低限度的行为准则。守法并不意味道德水准很高,更不意味素质良好,仅仅是对可能遭受的惩罚的畏惧罢了。更何况如果一个社会因为这种畏惧避免对某些群体做出违法行为,却肆无忌惮地将同样的举动加诸在另一些法律尚未保护到的群体上,那恐怕只能称为道德沦丧。正如一位美籍华人对香港的评论:“你们那个地方,可以在报纸上登通栏骂内地人是蝗虫而不被谴责,自然不懂什么叫冒犯”;“一个充满说话不考虑别人感受的傲慢浅薄人群的地方,成为一个文明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2791591.html?touping(本文由观察者网专栏作者德斯蒙独家供稿观察者网)  
继大陆幼童在香港街头小便引发陆港两地巨大争议后,近日,另一则印度人在港铁车厢内殴打香港人后扬长而去的视频又在网上蹿红,大陆网友纷纷调侃港人只会窝里横。类似的区别对待早已不是新闻,皆因包括印度人在内的非华裔在香港有《种族歧视条例》的保护。
上月初,一名在港铁内与本地妇女发生争执的印度裔男童即以违反《种族歧视条例》为由起诉律政司司长及现场处理的警员。此事经过与大陆幼童小便引发的冲突颇为雷同,印裔男童Singh Arjun(现年15岁)于2010年1月6日下午近4时在湾仔港铁站的扶手电梯上,不慎撞向一名陈姓女子,陈紧紧抓住他不让他走,二人分别报警。据男童的律师称,被告警员到场后,Arjun向他投诉陈亦有袭击他,但警员没处理其投诉,反而将他列为疑犯并拘捕他,只将陈妇当作证人,Arjun后被带回湾仔警署,扣留数小时后释放,事后律政司表示不会追究。从报道中能看出警方的处理手法也差不多,都是只扣留了冲突的一方,然而事后印裔男童却可以起诉警察和港府种族歧视;哪怕法庭上播出了当日湾仔港铁站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Arjun与陈争执时,Arjun右手数次挥向陈的头部。
此案目前尚未审理结束,印裔男童也未必会打赢官司,但无论如何,可能会被告上法庭的威胁已经迫使政府、媒体、公众人物在对待南亚族裔时异常小心,生恐被扣上种族歧视的帽子。不仅如此,在福利教育等方面还专门投入更多资源以免被指责忽视少数族裔,香港教育局就曾专门针对母语非中文的学童制定了教育服务计划,包括师资、教材甚至是额外的拨款。
反观大陆人在香港,由于缺少明确的法律保障,不仅普通港人在言行上多有歧视,媒体公开称内地人素质低,就连政府也在政策上区别对待。例如在深圳推出港籍学生班以期解决“双非”儿童入学困难问题,却又称不会为就读者提供资助,仅因父母是大陆人就将拥有合法身份的香港儿童排斥在免费教育之外。
可以想见,如果印度裔族群子女无法享受免费教育,如果印度裔族群被媒体公然评价为素质低,如果印度裔族群被登广告攻击为“蝗虫”,如果印度裔族群在香港大街上遭到谩骂,如果印度裔族群在购物时被人拿“大便”侮辱,施暴者必然会得到法律的严惩。而当对象是大陆人时,香港社会就会熟视无睹,转而讨论内地要为所谓的陆港矛盾负多少责任了。
实际上,一贯自诩高素质的香港社会里埋藏着各种根深蒂固的歧视。即使是对西方白人,日常惯称也是“鬼佬”;南亚裔(包括印度和巴基斯坦)由于在殖民地时期多担任香港低级警察而被蔑称为“阿差”;大陆人则被叫做“北佬”或“大陆仔”。除了自己,能被港人看得起的群体少之又少。当然因为法律的存在,对大陆人以外群体的歧视并不能公开表达。
似此类“有法必依”、“无法乱来”的逻辑一向被不少香港媒体作为香港法治和自由的特色来宣扬,然而究其本质,无非暴露出香港社会道德水平低下的现实。众所周知,道德是高于法律的行为标准,合法仅仅是最低限度的行为准则。守法并不意味道德水准很高,更不意味素质良好,仅仅是对可能遭受的惩罚的畏惧罢了。更何况如果一个社会因为这种畏惧避免对某些群体做出违法行为,却肆无忌惮地将同样的举动加诸在另一些法律尚未保护到的群体上,那恐怕只能称为道德沦丧。正如一位美籍华人对香港的评论:“你们那个地方,可以在报纸上登通栏骂内地人是蝗虫而不被谴责,自然不懂什么叫冒犯”;“一个充满说话不考虑别人感受的傲慢浅薄人群的地方,成为一个文明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2791591.html?touping
据说很多印度阿三在香港混B社会的
原来香港也有两少一宽啊


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大伙腰板越来越硬;
台湾:中华民国,所以除却内斗就剩腐败;
香港:清朝,民众还生活在奴性中,动不动就给强权和洋大人下跪,除却洋大人外就数自己独尊,周边都是蛮夷小民,不及大清荣耀,例如大陆!

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所以大伙腰板越来越硬;
台湾:中华民国,所以除却内斗就剩腐败;
香港:清朝,民众还生活在奴性中,动不动就给强权和洋大人下跪,除却洋大人外就数自己独尊,周边都是蛮夷小民,不及大清荣耀,例如大陆!
港灿就是怂逼,还特么爱装逼,其实就是个傻逼
金钱万能 发表于 2014-5-6 13:19
港灿就是怂逼,还特么爱装逼,其实就是个傻逼
都这么深刻啊、
说白了就是欺软怕硬嘛
不要扯其他虎皮了
因为阿三官方语言系英文,在大阴帝国的地位比香港佬高,英女王兼职印度皇帝。。。

如果是英国人系主,阿三就是仆,而香港人只系狗。。。。
狗的唯一用处就是吠

不吠还叫狗么?
怂B一个,手都不敢还,还在那里叫个毛的,是男人就跟他们干一仗,就知道跟内地人作对,遇到洋大人连屁都不敢放。
原来,阿三在香港的地位,就象豆奶在内地。老百姓鄙视,但不敢表达,还要政治正确。
因为阿三官方语言系英文,在大阴帝国的地位比香港佬高,英女王兼职印度皇帝。。。

如果是英国人系主,阿 ...
厉害,  明白!
扯这些都没有用,什么法律起诉的,归根到底就是这个的体面地印度人士拳头硬,在只有一个车厢的小社会环境中,执行了一次丛林法则,多简单的道理。
大陆人民送钱去给香港人花,却处处被歧视,被攻击,去那里赚钱、混吃的菲佣、阿三却处处受到保护!更别说是高贵的白种人了,那简直就是爷了!
港英时期阿三在香港做基层巡捕的很多,平时打的就是港灿,百十年来被打习惯了就不敢还手了…
其实那对父母真的可以去起诉当事人及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