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民合法房产遭强拆 开发商嚣张:去打官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1:16:37
http://news.hainan.net/hainan/shixian/qn/sanya/2014/04/04/1825920.shtml


    房产证还在自己手里,但房产却没了。半年多前,三亚市民李伟海就遭遇了这样离奇的事情:因为未能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开发商在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拆了他位于三亚市河东区榕根社区近百平米的铺面。为了讨要一个说法,这多半年他奔波于多个相关部门之间,但没有得到他满意的答复。

    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榕根社区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商海南东朋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强拆李伟海的房屋是因为走合法程序需要耗费较长时间,而项目建设“时间紧,等不起”。建议李伟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法院判我们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包括榕根社区旧城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在内的多个政府部门均持这一意见。

    旧城改造补偿标准起争议

    据李伟海介绍,2006年,他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取得了位于三亚市榕根社区居委会安置楼一层一间96.16平方米的商业铺面,经简单装修后出租给他人经营。2008年,三亚市启动榕根旧城改造项目,由海南东朋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朋祥泰公司”)负责实施。

    李伟海说,从2013年4月份开始,东朋祥泰公司和榕根社区旧城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人员多次找他,就拆迁补偿相关事宜进行协商。他认为,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2005年印发的138号文件《三亚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补充条例中产权调换标准对应表的规定,框架结构房屋的置换比例应为1:1.2,但东朋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只同意按1:1的比例进行置换,这种明显低于政府规定的调换标准让他无法接受,因此一直未同意。

    “在双方就补偿安置相关事宜协商期间,东朋祥泰公司不断采取断水、停电、胁迫等非法方式,企图迫使我同意他们的条件,这已经明显违反了2011年通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李伟海说,他铺面所在的安置楼内的所有住宅住户,均是按照1:1.2的比例进行置换,而他的铺面却只能按照1:1的比例进行置换,这让他感觉十分不公平。

    2013年6月,李伟海和东朋祥泰公司再次就补偿安置事宜进行协商,东朋祥泰公司最终同意按照1:1的比例对房屋进行置换,剩下的0.2比例按改造后新屋的市场价进行货币赔偿。随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由东朋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其铺面进行评估。

    但在尚未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李伟海的房子突然被强拆了。

    合法房产遭开发商强拆

    “当时赶到现场一看,房子没了,脑袋一下子就懵了。”2013年7月6日,李伟海的朋友问他是不是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了补偿协议,因为他的房子已经被拆了。他闻讯马上赶到榕根社区安置楼,结果发现这里已经成了一片废墟。

    随后,李伟海又赶到东朋祥泰公司和榕根社区旧城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了解自己房子被强拆的情况,“关于房子到底是谁拆的的问题,他们都没正面回答。”没办法,李伟海在当天下午又到辖区派出所报了案。

    从自己的房子被强拆之后,李伟海无数次奔波于三亚市多个政府部门之间,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但他说,时至今日,开发商对他的态度仍十分强硬,而政府相关部门则建议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没有和我协商一致,也没有合法手续,突然就把我的房子给拆了,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怎么能够如此轻描淡写地处理呢?”李伟海认为,开发商公然违反法律强拆自己的合法房屋,既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拆迁的规定,同时也触犯了刑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3月20日,拿着自己铺面的房产证,站在安置楼的废墟上,李伟海怎么也想不通,尚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和土地,开发商怎么能够说拆就拆,而且在没有任何说法的情况下就又开始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新的项目?

    开发商:“法院判我们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

    那么,李伟海的铺面为什么被强拆?又是如何被强拆的呢?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东朋祥泰公司和榕根社区旧城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负责人,得到的说法基本相同。

    榕根社区旧城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许万昌说,榕根社区旧城改造项目是三亚市重点项目,李伟海铺面所在的安置楼2006年建成,共6层24户,均有房产证,2008年就被列入改造范围。在进行拆迁补偿时,对住宅部分都是按照1:1.2的比例进行置换,铺面按照1:1的比例进行置换,原因是住宅部分有公摊面积,而铺面没有。

    许万昌说,在对李伟海的房屋强拆之前,他们已经按照程序进行了评估,并作了断水断电告知、拍照留存等工作。如果李伟海觉得政府在这件事上做错了,可以走司法途径。

    “我们很多部门都和他(李伟海)谈过了,要求他顾全大局配合旧城改造工作。”榕根社区旧城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主任邢福师说,尽管做了很多工作,李伟海最终还是不同意按照1:1的比例置换,所以工作组在讨论并请示了市政府之后,决定对其房屋进行强拆,但具体强拆工作和后续赔偿问题由开发商处理。

    “我们认为,不能因为一户人家影响整个榕根社区旧城改造工作。”东朋祥泰公司副总经理秦荣军也是榕根社区旧城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之一,他对记者说,如果按照正常的拆迁程序拆除李伟海的房屋,整个程序走完估计至少要半年时间,但榕根旧城改造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尤其是很多居民还等着新的安置楼建好后回迁安置,所以考虑到成本和效率,他们也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在强拆之前,他们就做好了和李伟海打官司的准备,现在李伟海可以继续和他们协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如果判我们输了,判我们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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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4 10:34 上传



    房产证还在自己手里,但房产却没了。半年多前,三亚市民李伟海就遭遇了这样离奇的事情:因为未能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开发商在没有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拆了他位于三亚市河东区榕根社区近百平米的铺面。为了讨要一个说法,这多半年他奔波于多个相关部门之间,但没有得到他满意的答复。

    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榕根社区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商海南东朋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强拆李伟海的房屋是因为走合法程序需要耗费较长时间,而项目建设“时间紧,等不起”。建议李伟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法院判我们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包括榕根社区旧城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在内的多个政府部门均持这一意见。

    旧城改造补偿标准起争议

    据李伟海介绍,2006年,他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取得了位于三亚市榕根社区居委会安置楼一层一间96.16平方米的商业铺面,经简单装修后出租给他人经营。2008年,三亚市启动榕根旧城改造项目,由海南东朋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朋祥泰公司”)负责实施。

    李伟海说,从2013年4月份开始,东朋祥泰公司和榕根社区旧城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人员多次找他,就拆迁补偿相关事宜进行协商。他认为,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2005年印发的138号文件《三亚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的补充条例中产权调换标准对应表的规定,框架结构房屋的置换比例应为1:1.2,但东朋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只同意按1:1的比例进行置换,这种明显低于政府规定的调换标准让他无法接受,因此一直未同意。

    “在双方就补偿安置相关事宜协商期间,东朋祥泰公司不断采取断水、停电、胁迫等非法方式,企图迫使我同意他们的条件,这已经明显违反了2011年通过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李伟海说,他铺面所在的安置楼内的所有住宅住户,均是按照1:1.2的比例进行置换,而他的铺面却只能按照1:1的比例进行置换,这让他感觉十分不公平。

    2013年6月,李伟海和东朋祥泰公司再次就补偿安置事宜进行协商,东朋祥泰公司最终同意按照1:1的比例对房屋进行置换,剩下的0.2比例按改造后新屋的市场价进行货币赔偿。随后,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由东朋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评估机构对其铺面进行评估。

    但在尚未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李伟海的房子突然被强拆了。

    合法房产遭开发商强拆

    “当时赶到现场一看,房子没了,脑袋一下子就懵了。”2013年7月6日,李伟海的朋友问他是不是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了补偿协议,因为他的房子已经被拆了。他闻讯马上赶到榕根社区安置楼,结果发现这里已经成了一片废墟。

    随后,李伟海又赶到东朋祥泰公司和榕根社区旧城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了解自己房子被强拆的情况,“关于房子到底是谁拆的的问题,他们都没正面回答。”没办法,李伟海在当天下午又到辖区派出所报了案。

    从自己的房子被强拆之后,李伟海无数次奔波于三亚市多个政府部门之间,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合理的说法,但他说,时至今日,开发商对他的态度仍十分强硬,而政府相关部门则建议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没有和我协商一致,也没有合法手续,突然就把我的房子给拆了,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怎么能够如此轻描淡写地处理呢?”李伟海认为,开发商公然违反法律强拆自己的合法房屋,既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拆迁的规定,同时也触犯了刑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3月20日,拿着自己铺面的房产证,站在安置楼的废墟上,李伟海怎么也想不通,尚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和土地,开发商怎么能够说拆就拆,而且在没有任何说法的情况下就又开始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设新的项目?

    开发商:“法院判我们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

    那么,李伟海的铺面为什么被强拆?又是如何被强拆的呢?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东朋祥泰公司和榕根社区旧城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负责人,得到的说法基本相同。

    榕根社区旧城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许万昌说,榕根社区旧城改造项目是三亚市重点项目,李伟海铺面所在的安置楼2006年建成,共6层24户,均有房产证,2008年就被列入改造范围。在进行拆迁补偿时,对住宅部分都是按照1:1.2的比例进行置换,铺面按照1:1的比例进行置换,原因是住宅部分有公摊面积,而铺面没有。

    许万昌说,在对李伟海的房屋强拆之前,他们已经按照程序进行了评估,并作了断水断电告知、拍照留存等工作。如果李伟海觉得政府在这件事上做错了,可以走司法途径。

    “我们很多部门都和他(李伟海)谈过了,要求他顾全大局配合旧城改造工作。”榕根社区旧城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主任邢福师说,尽管做了很多工作,李伟海最终还是不同意按照1:1的比例置换,所以工作组在讨论并请示了市政府之后,决定对其房屋进行强拆,但具体强拆工作和后续赔偿问题由开发商处理。

    “我们认为,不能因为一户人家影响整个榕根社区旧城改造工作。”东朋祥泰公司副总经理秦荣军也是榕根社区旧城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之一,他对记者说,如果按照正常的拆迁程序拆除李伟海的房屋,整个程序走完估计至少要半年时间,但榕根旧城改造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尤其是很多居民还等着新的安置楼建好后回迁安置,所以考虑到成本和效率,他们也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在强拆之前,他们就做好了和李伟海打官司的准备,现在李伟海可以继续和他们协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如果判我们输了,判我们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

这个不单是民事赔偿,应是刑事罪了吧。政府不管那肯定是收了好处。
我们认为,不能因为一户人家影响整个榕根社区旧城改造工作。”东朋祥泰公司副总经理秦荣军也是榕根社区旧城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之一,他对记者说,如果按照正常的拆迁程序拆除李伟海的房屋,整个程序走完估计至少要半年时间,但榕根旧城改造项目时间紧、任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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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理由就可以随便违法 ?这些官老爷真是不知道怎样说他们。
行啊,打官司诉求百平米商铺原地重建,建完再谈拆迁的事情
英国百年前是“羊吃人”,百年后中国是“房吃人”,资本,一个德行。
说了半天 官司你倒是打啊
马勒逼得,有时候想:日本鬼子要是打进来了,与我等P民鸟事!国家找房地产商们!
zhepro 发表于 2014-4-4 17:00
说了半天 官司你倒是打啊
明明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处理,却让受害人走民事诉讼,这是什么道理?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4-4-4 17:14
明明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处理,却让受害人走民事诉讼,这是什么道理?
这个文章哪里写公安两个字了 没搜到

美国真好,不禁枪
官商勾结 P民算个P
老大打苍蝇乎?
在海南三亚别说开发商 就是海军都怕白帽子
akula12345 发表于 2014-4-4 17:14
明明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处理,却让受害人走民事诉讼,这是什么道理?
这算啥 在三亚挨宰 在海边发生冲突 工商 公安根本就不受理
secondday_02 发表于 2014-4-4 17:06
马勒逼得,有时候想:日本鬼子要是打进来了,与我等P民鸟事!国家找房地产商们!
有觉悟,曾经有个老大爷骂交警;“孙子,当年人家日本人都没管过咱爷们走道,你算个什么东西。”
zhepro 发表于 2014-4-4 17:18
这个文章哪里写公安两个字了 没搜到
少将,乃的节操碎了!!
依法治国,法呢?
都啥拆迁小组了,属于政府行政问题,该公安屁事!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4-4-3 21:57
我们认为,不能因为一户人家影响整个榕根社区旧城改造工作。”东朋祥泰公司副总经理秦荣军也是榕根社区旧城 ...
话说到“法院如果判我们输了,判我们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这个份子上,也就无可厚非了...剩下是法院的事了。

就好比谁要是不在乎法院怎么办,那杀个人也就杀了...
这个文章哪里写公安两个字了 没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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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依法处理还会有这新闻麽?
这个可以学香港立法 只要80%的同意了 剩下的就可以强拆了
移动版无图版 发表于 2014-4-4 17:29
美国真好,不禁枪
你一个P民拿出一把枪,马上就被奸商的众多保镖打成马蜂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