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英国医院被曝焚烧1.5万具流产婴儿尸体发电供热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07:57:38
http://www.mnw.cn/news/top/737313.html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3月24日报道,英国医院被曝焚烧1.5万具流产或堕胎胎儿尸体发电供热,这些尸体被归类为“诊所垃圾”。英国卫生部已经对这种行为发出禁令,即时生效。


  接受调查的两家医院分别是剑桥Addenbrooke医院与伊普斯威奇医院,它们被曝都有自己的“废物转化能源”工厂,将流产胎儿尸体归为“诊所垃圾”焚烧,用于发电和供热。但实际上,英国许多医院都存在将流产胎儿尸体与其他垃圾一同焚烧的行为。

  英国电视四台调查发现,仅过去2年,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下属27所医疗机构至少焚烧了15500具流产或堕胎胎儿尸体。调查显示,遭流产的女性未获得足够的同情心,也未被咨询如何处理流产胎儿的尸体。

  以Addenbrooke医院为例,该医院在“废物转化能源”工厂焚烧过797具13周以内的流产胎儿尸体,而母亲们被告知,这些尸体都已经被“火化”。私人承包商经营的伊普斯威奇医院,在2011年到2013年间焚烧过1101具胎儿尸体。

  英国卫生部已经发出紧急禁令,卫生大臣丹·保尔特(Dan Poulter)称此举令人完全不可接受,强调所有医院与人体器官组织必须停止这种行为。英国医院首席监察员迈克·理查德兹(Mike Richards)则称,如有必要,未来将进行突击检查。

  据悉,英国约1/7的妊娠以流产告终,每年约有4000个胎儿死产。(国际在线 沈姝华)http://www.mnw.cn/news/top/737313.html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3月24日报道,英国医院被曝焚烧1.5万具流产或堕胎胎儿尸体发电供热,这些尸体被归类为“诊所垃圾”。英国卫生部已经对这种行为发出禁令,即时生效。


  接受调查的两家医院分别是剑桥Addenbrooke医院与伊普斯威奇医院,它们被曝都有自己的“废物转化能源”工厂,将流产胎儿尸体归为“诊所垃圾”焚烧,用于发电和供热。但实际上,英国许多医院都存在将流产胎儿尸体与其他垃圾一同焚烧的行为。

  英国电视四台调查发现,仅过去2年,英国国家医疗服务体系下属27所医疗机构至少焚烧了15500具流产或堕胎胎儿尸体。调查显示,遭流产的女性未获得足够的同情心,也未被咨询如何处理流产胎儿的尸体。

  以Addenbrooke医院为例,该医院在“废物转化能源”工厂焚烧过797具13周以内的流产胎儿尸体,而母亲们被告知,这些尸体都已经被“火化”。私人承包商经营的伊普斯威奇医院,在2011年到2013年间焚烧过1101具胎儿尸体。

  英国卫生部已经发出紧急禁令,卫生大臣丹·保尔特(Dan Poulter)称此举令人完全不可接受,强调所有医院与人体器官组织必须停止这种行为。英国医院首席监察员迈克·理查德兹(Mike Richards)则称,如有必要,未来将进行突击检查。

  据悉,英国约1/7的妊娠以流产告终,每年约有4000个胎儿死产。(国际在线 沈姝华)
果然民主的灯塔里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啊。
富含水分的肉块也能焚烧发电?
请精英和公知们跟帖吧。
冥猪的发电时合理合法的,不要吐槽
真是一个神奇的国度!
冥猪的发电时合理合法的,不要吐槽
医疗垃圾在中国也必须焚烧处理,里面有大量切除的人体组织和流产胚胎!而且现在也尝试火葬场余热发电,是不是说中国发电靠烧人?
冥煮国家就是不一样!
焚烧垃圾发电听过,这焚烧尸体发电可有点重口啊,不过也难得大阴帝国想得出来。妥妥的环保潮流啊。
15500具流产或堕胎胎儿尸体有多重?能有十吨?胎儿含水可达70%以上,能有几吨油的热卡,两年时间呀,能点亮几只灯泡?真是有点不会开玩笑。
呆瓜在行动 发表于 2014-3-25 21:06
医疗垃圾在中国也必须焚烧处理,里面有大量切除的人体组织和流产胚胎!而且现在也尝试火葬场余热发电,是 ...
我家两年前流产过一对双胞胎,快六个月胎儿已经接近成型,当时真是非常心疼,我们自己从医院里把胎儿取出来带到乡下找了个偏僻地方埋了。
这个问题的重点在于“遭流产的女性未获得足够的同情心,也未被咨询如何处理流产胎儿的尸体。”,如果有人不告知我们直接把胎儿尸体拿去用来商业牟利,我们是绝不会答应的。虽然胎儿还没有法律意义上的人权,但是怀胎几个月最后小生命夭折的艰辛和痛心没经历过的人是无法体会的。
一盏青灯 发表于 2014-3-25 21:44
15500具流产或堕胎胎儿尸体有多重?能有十吨?胎儿含水可达70%以上,能有几吨油的热卡,两年时间呀,能点亮 ...
不要紧,英国早已开发出用尸体发电的技术。
英国环保出奇招 火葬场焚烧尸体发电(图)
据英国《每日电讯报》报道,英国东萨西克斯郡的黑斯廷斯镇政府表示,他们将投资一项新型环保技术,该技术可以将火葬厂焚烧炉中的多余热量,转化为可用新能源。
  整个改装计划将花费80万英镑,其中包括安装发电设备,从长远来看,这一计划将能节省能源开支。
  据称,再生的能源并非直接来源于尸体,而是来自焚烧尸体、过滤烟尘设备的多余热量。
  这家火葬场可是耗能大户,每年都要为2.5万英镑的天然气买单,如果该计划能成功实施,该厂家将成为欧洲火葬场的节能典范。(中国国家地理网 张晓来)
http://news.dili360.com/gclw/nyfz/2009/1208/26307.shtml
这个肥手上戴的金戒指,相当不错啊
我家两年前流产过一对双胞胎,快六个月胎儿已经接近成型,当时真是非常心疼,我们自己从医院里把胎儿取出 ...
你家六个月的胎儿流产?你确定六个月的胎儿可以流产?
呆瓜在行动 发表于 2014-3-25 22:06
你家六个月的胎儿流产?你确定六个月的胎儿可以流产?
说错了,是引产
呆瓜在行动 发表于 2014-3-25 21:06
医疗垃圾在中国也必须焚烧处理,里面有大量切除的人体组织和流产胚胎!而且现在也尝试火葬场余热发电,是 ...
那么你的意思中国烧是暴政,请饭人权,残忍,原罪,冥猪的烧是德政,清洁世界,合理合法,应该支持
呆瓜在行动 发表于 2014-3-25 21:06
医疗垃圾在中国也必须焚烧处理,里面有大量切除的人体组织和流产胚胎!而且现在也尝试火葬场余热发电,是 ...
自己扣屎盆,该吃药了!
其实我觉得现在社会中有些人拿去发电或者肥田,也算是物尽其用了。
尼玛啊我正在吃饭,看你们的评论真恶心
那么你的意思中国烧是暴政,请饭人权,残忍,原罪,冥猪的烧是德政,清洁世界,合理合法,应该支持
我没有任何意思,我只是让大家知道无论是中国,还是英国,在处理医疗废弃物的方式上都一样,都是用火烧。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呆瓜在行动 发表于 2014-3-25 23:02
我没有任何意思,我只是让大家知道无论是中国,还是英国,在处理医疗废弃物的方式上都一样,都是用火烧。 ...
一个发电盈利,一个火葬,哪个人性?
大阴蒂国无愧为这个世界上最自由民主的装逼贩子
这个是智商鉴定贴吧。。烧尸体产生的热量还不够燃料消耗的,总产出都是负的,也有人干?
一个发电盈利,一个火葬,哪个人性?
中国焚烧医疗废弃物的垃圾发电厂发的电绝对不是白送。还有,13月大的胚胎其实也是生命,难道被他们用钳子把搅碎刮出来就有人性,刮出来后自己不带走就是人性?

ifstar 发表于 2014-3-25 23:19
这个是智商鉴定贴吧。。烧尸体产生的热量还不够燃料消耗的,总产出都是负的,也有人干?


13个星期大的只是胚胎组织,刮出来还没有半两重。
ifstar 发表于 2014-3-25 23:19
这个是智商鉴定贴吧。。烧尸体产生的热量还不够燃料消耗的,总产出都是负的,也有人干?


13个星期大的只是胚胎组织,刮出来还没有半两重。
ifstar 发表于 2014-3-25 23:19
这个是智商鉴定贴吧。。烧尸体产生的热量还不够燃料消耗的,总产出都是负的,也有人干?
我给你补个英文链接,你可以直接去吐槽大英帝国记者的智商。
http://www.telegraph.co.uk/healt ... t-UK-hospitals.html
如果被定义为垃圾后被焚烧也无可厚非,只是在焚烧垃圾而已。
记者脑子里有水。医疗废弃物焚烧是国际惯例。另外,焚烧婴儿尸体的输出功率应该是负的。
冥主国家死人没有人权吗?来自: Android客户端
钓鱼好贴!
13个月大的只是胚胎组织,刮出来还没有半两重。
13个月的胚胎?正常十个月就生了!13个月要不是胎死腹中不知道,但是这13个月都该开始钙化了!要么,怀的是个大象之类的大型动物?
sarsbeside 发表于 2014-3-26 00:53
记者脑子里有水。医疗废弃物焚烧是国际惯例。另外,焚烧婴儿尸体的输出功率应该是负的。
如果死胎是必须被烧掉的话,纯粹焚烧而不对尸体燃烧产生的热量“回收利用”,那焚烧过程中的投入就是纯损失没有收益。
如果“聪明的”把尸体燃烧的余热加以利用,虽然总输出仍然是“负的”,但是可以得到一点“收益”,少付出点“损失”。
如果在征得死胎家属的同意下,对于婴儿进行燃烧,掩埋,或者用于科学实验,制成标本都无可厚非,不知道英国如何,胎儿在我国并不享有法律权利,但是死胎的权力救济主体是孕妇而非医院,医院并无权利对死胎擅自处置。这个事例的关键在于,医院用死胎进行牟利却并没有告知孕妇及其家属,这是违背人伦道德的行为。
转一篇百度文库的文章
死胎的法律性质及其民法保护 
杨立新 
 
人民法院报2005年6月8日 
 
一、死胎被当作医疗废物被医院擅自处理引发的案例  
 
  原告焦某怀孕之后,由于患感冒,在一个无照经营的诊所治疗过。随后其胎儿的胎动逐渐减少,到某医院治疗时,胎儿已经没有胎动,诊断为胎儿死亡。如果进行阴道分娩,可能会对焦某的生命造成威胁,因此,焦某被转到另一医院进行剖腹产手术。2005年3月4日凌晨,她产下一8斤重的死胎。焦某及其夫向警方举报无照经营诊所的问题,需要对死胎进行尸检以作为证据。但焦某等在找到该医院的医生要求领回死胎的时候,医院告知他们,该死胎已经作为医疗废物被处理掉了。其理由是,法律意义上的尸体对应着“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死胎在母体中就已经死亡,没有经历出生的过程,因而不是尸体,应当像胎盘等一样按照医疗废物对待,院方有权自行处置。如果患者需要保存,则应当事先声明并交纳保存费用方可。焦某向法院起诉,请求医院赔偿精神损害等损失4.5万元。   
  这一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死胎的法律属性究竟是什么?应当归属于何方所有?应当怎样进行司法保护?如果认为死胎属于医疗废物,那么医院自行处置就是合法的。如果认为死胎属于物的性质,那么就存在物的支配权的问题。正因为如此,本案具有特别的典型意义。   
  二、由于胎儿没有出生不具有法律人格,因而死胎不是尸体   
  死胎和尸体确有不同。尸体是自然人死后身体的物化形态,因而尸体具有特别的意义,尸体本身具有三种特殊的利益因素,即死者的人格利益因素、亲属的身份利益因素和社会的伦理道德因素。法律保护尸体的法理基础,是法律对自然人死后的身体利益和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   
  相比较而言,孕妇产出的死胎没有经历出生的过程,没有以人的形态存在过,自始就没有享有过法律人格,也没有享有过民事权利。因此,不能认为“死胎就是尸体,就应当完全按照尸体的保护方法一样进行保护”。   
  三、死胎是作为人的先期形态即胎儿的生命力丧失的表现形式,同样具有尸体所具有的特殊因素   
  但是,如果就此认为死胎不是尸体,因而就不予法律保护,也是完全不对的。死胎与尸体具有相同的性质,即死胎也具有物的属性,但不是一般物,而是特殊物,对于死胎的法律保护,是向人出生前的延伸保护,即人的先期人格利益,保护的是人的先期形态的身体利益。因此,死胎不是医疗废物!它具有人类尊严和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攻略考试大纲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试卷四



感情,具有人格利益因素以及近亲属的身份利益因素。认为死胎是医疗废物,就是对人类尊严的亵渎,对人的感情的亵渎,对死胎中包含的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亵渎。   
  产妇的胎盘被认作医疗废物是可以的,因为胎盘与尸体以及死胎的性质不同。胎盘是分娩时产出的人体组成部分,脱离人体之后,就不再是人体的组成部分,不再是人格的载体,变为物的属性。但是如果将胎盘也当作医疗废物擅自处置,从伦理道德上观察,没有大的问题,但是却存在是否侵害所有权人的权利问题。因此,也不能轻易地处置,否则也面临涉及侵权的起诉。   
  四、对死胎享有的权利不是完全所有权,有必要进行法律限制   
  死胎的本质属性是物,因此,对于死胎应当确定所有权人。首先,死胎的所有权不能归属于死去的胎儿,因为它没有出生过,也不存在享有权利的问题。其次,死胎也不能由医院享有所有权,而正是由于医院认为死胎是医疗废物,他们才享有所有权,有权进行处置,这种认识没有任何法律根据,而且也不符合社会伦理观念,社会心理也不能接受这样的意见。最后,应当确定的是,死胎的所有权归属于产出死胎的产妇。   
  确定死胎的所有权归属于产出死胎的产妇,基于以下理由:第一,死胎是产妇的身体组成部分,脱离了她的身体,就变成了独立的物。这种物的所有权,由产妇原始取得。第二,产妇与胎儿具有特殊的身份关系,如果胎儿出生,产妇就是出生的婴儿的母亲。死胎产出,尽管它没有法律人格,但是它曾经有可能与产妇形成母子的身份关系。因此,死胎的所有权归属于死胎的产妇,是有身份权的基础的。第三,按照社会伦理观念,即使是胎儿,怀孕的孕妇也是他的母亲,认为死胎的产妇是死胎的母亲,并且其母亲作为死胎的所有权人,也有坚实的社会基础。   
  分娩死胎的产妇对死胎所享有的所有权并不是完全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更多的是对死胎的身份关系的承继和对死胎感情的保留,并且不能用以收益、抛弃、长期占有死胎而不处置等为其内容。这种所有权的内容是:第一,对死胎享有管理和殡葬的权利;第二,对死胎享有部分处分权,但仅限于不违背善良风俗的死胎捐献与合法利用;第三,对于捐献死胎给予补偿的收取权;第四,当死胎受到侵害时,享有防止侵害、损害除去的请求权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五、对于死胎可以采用物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的保护方法进行保护   
  死胎既然具有物的属性,同时又具有人格利益、身份利益和伦理道德因素,因此,其基本保护方法为物权保护方法,同时兼采人格权保护方法。   
  依据物权的保护方法,对于侵害死胎的,死胎的所有权人可以基于物权请求权请求司法保护,也可以基于侵权请求权请求司法保护。物权受到侵害,死胎的所有权人可以依据物权请求权,请求除去侵害、消除侵害后果以及请求损害赔偿。如果依据侵权请求权进行保护,受害人应当证明侵权责任构成,即应当具备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 ... 4ENH8WLtm_I2PeXVRR7


标题改成<某国医院被曝焚烧1.5万具流产或堕胎胎儿尸体发电供>
估计能钓不少鱼
呆瓜在行动 发表于 2014-3-25 21:06
医疗垃圾在中国也必须焚烧处理,里面有大量切除的人体组织和流产胚胎!而且现在也尝试火葬场余热发电,是 ...
不要比烂。
这个话题牵扯到伦理,和克隆人一样。人类的下限还能突破到哪里,拭目以待。
ifstar 发表于 2014-3-25 23:19
这个是智商鉴定贴吧。。烧尸体产生的热量还不够燃料消耗的,总产出都是负的,也有人干?
估计英国佬的第一步是晒成人干,再磨成人干纳米粉,最后超超临界燃烧,这样就有利润了
医疗废弃物必须要焚烧处理的
医疗垃圾需要烧掉,热能又转换成电能,有什么不妥么?
医疗垃圾需要烧掉,热能又转换成电能,有什么不妥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