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问题,我会不会被判死刑?大家讨论一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5:03:33
【1】如果恐怖分子攻击同胞,我抱打不平,把其中一个人杀死了!我会不会判死刑?----即便是不判死刑,误工费,可能受伤,医药费,屡次出席庭审,耽误的时间等等。
国家如何对待我?判我死刑或者几年?有奖励吗?损失有赔偿吗?
【2】如果我抱打不平,把某个恐怖分子打翻在地,我杀红了眼,或者他还有可能站起来继续伤人,于是,我在他倒下的时候,杀死他
------我会不会判死刑?

      大家理性讨论,毕竟法律可是没眼睛的,不能让坏人得逞,也不能让好人受难!我想知道,做好人要付出多大代价?万一我做了英雄被判了死刑,我冤枉不冤枉?【1】如果恐怖分子攻击同胞,我抱打不平,把其中一个人杀死了!我会不会判死刑?----即便是不判死刑,误工费,可能受伤,医药费,屡次出席庭审,耽误的时间等等。
国家如何对待我?判我死刑或者几年?有奖励吗?损失有赔偿吗?
【2】如果我抱打不平,把某个恐怖分子打翻在地,我杀红了眼,或者他还有可能站起来继续伤人,于是,我在他倒下的时候,杀死他
------我会不会判死刑?

      大家理性讨论,毕竟法律可是没眼睛的,不能让坏人得逞,也不能让好人受难!我想知道,做好人要付出多大代价?万一我做了英雄被判了死刑,我冤枉不冤枉?


没听过见义勇为么?
举个栗子,群众帮忙抓到小偷的时候送去派出所之前一般会先打他一顿,你见过有人因此受处罚的么?

没听过见义勇为么?
举个栗子,群众帮忙抓到小偷的时候送去派出所之前一般会先打他一顿,你见过有人因此受处罚的么?
扶起跌到的老人也是做好人做好事。但没有证据证明不是你推倒的,那你就得倒霉。
别说是恐怖分子,就普通犯罪分子,你见义勇为也不会判你死刑!
水声换能器 发表于 2014-3-4 15:38
没听过见义勇为么?
扯其他的没用,我没学过法律,我想知道,法律上,法律文本上,有没有对英雄的条款。见义勇为是政府给你的光荣,但是法律真叛你,或者没有法律保护,真死了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不会。。绝对不会。。这属于见义勇为,正当防卫。乃就素英雄
xurun_mail 发表于 2014-3-4 15:39
别说是恐怖分子,就普通犯罪分子,你见义勇为也不会判你死刑!
那是你夺刀,可是你杀死了恐怖分子呢?
判我死刑?或者判我十年,我一辈子就完蛋了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中国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难、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1、如果你是在“恐怖份子正在攻击民众时”把恐怖份子打死,你是正当防卫,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2、如果你把恐怖份子打得失去行动能力后(或者恐怖份子行凶之前),再一刀捅死,理论上你要负防卫过当的责任,不过真是这种情况,警察叔叔肯定会当没看见~~

1、如果你是在“恐怖份子正在攻击民众时”把恐怖份子打死,你是正当防卫,不需要负任何责任。
2、如果你把恐怖份子打得失去行动能力后(或者恐怖份子行凶之前),再一刀捅死,理论上你要负防卫过当的责任,不过真是这种情况,警察叔叔肯定会当没看见~~
这个还要奖励!
如果真如你所说,恐怖分子袭击无辜老百姓,而你能把恐怖分子打死,
你完全可以不负任何刑事责任,而且有奖励。
刑法上说的明白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毛子的春天 发表于 2014-3-4 15:41
那是你夺刀,可是你杀死了恐怖分子呢?
判我死刑?或者判我十年,我一辈子就完蛋了
属于正当防卫,就算是你把他杀了也可以引用防卫过当原则脱罪,前提是他确实是恐怖分子而且对你有生命威胁
从你这啰嗦劲儿来看。事到临头你不会冲上去。
欢送骆家辉的那篇文章出来之后,跳出来批评的不就是个华东政法的叫兽吗?法官检察官就是他们培养出来的弟子啊。别忘了,贺卫方不也是北大法学院的吗?


我补充一个情况:
作为刀友,自带管制刀具,于恐怖分子持刀行凶时(并非针对我行凶) 与之发生搏斗,并用自带刀具将之砍死,是否算正当防卫?



我补充一个情况:
作为刀友,自带管制刀具,于恐怖分子持刀行凶时(并非针对我行凶) 与之发生搏斗,并用自带刀具将之砍死,是否算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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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4 15:51 上传

这个大众就放心了
央视有一期节目检察院的讲过,像拿这种凶器砍人的叫“严重暴力犯罪”,即使砍的不是你,你追上去把其打死了叫正当防卫无责任。但这种牵扯到民族政策的事,还是逃跑+报警的好,你懂的
如果我出现在如此场合,我不会去考虑什代价,我不想做英雄,但我很清楚那个时候该做什么。我不是战士我也也不是警察,我只是大市场里一小JS,一个炎黄的P民。
这个必然是故意杀人,正当防卫是有个防卫限度的,如果对方已经丧失抵抗能力了,你再弄死人,这个明显就是故意伤害。到时候做一个尸检报告,是不是故意杀人就一目了然了。
另外不是杀人就要偿命的,故意杀人是定罪,即使不构成正当防卫,也属于减轻处罚的情节,故意杀人判缓刑的案子也不是没有过。
第二个是赤裸裸的故意杀人了,这个叫假想防卫。
不会的,问题是你会不会怕上了电视,遭到恐怖分子同伙的灭门报复呢?
那是你夺刀,可是你杀死了恐怖分子呢?
判我死刑?或者判我十年,我一辈子就完蛋了
建议少上微博,多学点法律常识。恐怖分子事后追杀算不算犯罪都不好说,更不用讲当场了。不是一般的犯罪分子,国家的敌人,杀恐怖分子就是杀敌报国,只要别杀错就行。
参考那次劫机事件。
你这个叫做紧急避险,或者叫做自助,如果是为了自身安全,叫做正当防卫,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种事发到警务区让里面的jc给你普普法
不会的,问题是你会不会怕上了电视,遭到恐怖分子同伙的灭门报复呢?
那就不叫恐怖分子了,那是黑帮~恐怖分子是要跟国家做对的,不会死了个同伙就把战术打乱
我补充一个情况:
作为刀友,自带管制刀具,于恐怖分子持刀行凶时(并非针对我行凶) 与之发生搏斗,并用自带 ...
只要你是终止一个暴力犯罪者的行为,而把他打死打伤,都可以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你用拳脚,菜刀,板凳还是匕首都是一样的
但是我国有法律禁止私藏的管制刀具,你私藏本来是要接受处罚的,但是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你私藏管制刀具但是用于终止犯罪,属于对社会有利行为,对此完全可以免于处罚。
我上学的时候教法律的老师说现在的法律鼓励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如果认定了恐怖分子的话估计不会有死刑,但误工费什么的就不懂了,不知道现在有没有相关的法律
柴旭大王 发表于 2014-3-4 15:47
这个必然是故意杀人,正当防卫是有个防卫限度的,如果对方已经丧失抵抗能力了,你再弄死人,这个明显就是故 ...
这个说法很无聊,啥叫已经丧失抵抗能力了。和目测RCS一样无聊。
像这次恐怖分子在砍人的时候,你冲上去夺下刀,然后把它Kick了,你不仅不用负刑事责任,国家还会奖励你,说不定被你救的人还会谢你一辈子。
刑法里有个行为叫正当防卫!打死正在行凶的恐怖分子算正当防卫!还会被评为见义勇为模范哦!
这个必然是故意杀人,正当防卫是有个防卫限度的,如果对方已经丧失抵抗能力了,你再弄死人,这个明显就是故 ...
第二种,如果发生在三月一号那种场景,百分之百的见义勇为。即使是普通的暴力犯罪,视情节要么正当防卫要么防卫过当,故意杀人?一点边都不沾。杀死正在实施暴力犯罪的犯罪分子怎么样都不可能判故意杀人
你这个问题的关键在定性恐怖分子。如果最后认定对方是恐怖分子的话,你就牛哄哄了,否则,依法处理。
与正在行凶的恐怖分子做斗争,肯定不会被判刑。
属于正当防卫,就算是你把他杀了也可以引用防卫过当原则脱罪,前提是他确实是恐怖分子而且对你有生命威胁
对任何人生命造成威胁就可以,实际上甚至不需要威胁生命,抢劫,强奸与杀人这方面是一视同仁的,也就是说强奸犯也一样可以被见义勇为当场打死。


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就明白了,但你的问题中相关要素不太明确。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就明白了,但你的问题中相关要素不太明确。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楼主在这磨磨唧唧,就不信你真有那个胆,没那个胆又在这瞎嚷嚷啥呢!
gd1944 发表于 2014-3-4 15:46
我补充一个情况:
作为刀友,自带管制刀具,于恐怖分子持刀行凶时(并非针对我行凶) 与之发生搏斗,并用自带 ...
估计你会被没收刀具,拘留15天,然后......立功受奖。就像那次劫机事件那样。当然,很可能拘留什么的没人会执行。
不是正当防卫,应该算是紧急避险,法学概论里学过的。
代号狂风 发表于 2014-3-4 15:45
从你这啰嗦劲儿来看。事到临头你不会冲上去。
呵呵,有同感……
gd1944 发表于 2014-3-4 15:46
我补充一个情况:
作为刀友,自带管制刀具,于恐怖分子持刀行凶时(并非针对我行凶) 与之发生搏斗,并用自带 ...
要杀豆奶去土耳其杀,杀了再去挪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