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扶起摔倒老人被诬撞人 行车记录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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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s/2014-02-16/051629481213.shtml
本报讯 (记者何珍通讯员马磊王内利)13日21时许,廖某驾车途经邵武市和平镇路段时发现,一名老人骑摩托车摔倒在地,廖某赶忙下车将老人扶起送到卫生院治疗,不料老人诬告说是廖某将其撞倒在地。无奈,廖某报警。   

  民警到达卫生院时,老人仍在跟廖某争执。民警安抚两人情绪后,仔细查看了廖某驾驶的轿车,发现轿车并无刮碰痕迹。

  细心的民警发现,廖某的车上安装了行车记录仪。

  在医生为老人包扎后,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并当场播放事发时的录像。录像中显示,老人并不是被廖某撞倒的。在事实面前,老人向廖某道歉。http://news.sina.com.cn/s/2014-02-16/051629481213.shtml
本报讯 (记者何珍通讯员马磊王内利)13日21时许,廖某驾车途经邵武市和平镇路段时发现,一名老人骑摩托车摔倒在地,廖某赶忙下车将老人扶起送到卫生院治疗,不料老人诬告说是廖某将其撞倒在地。无奈,廖某报警。   

  民警到达卫生院时,老人仍在跟廖某争执。民警安抚两人情绪后,仔细查看了廖某驾驶的轿车,发现轿车并无刮碰痕迹。

  细心的民警发现,廖某的车上安装了行车记录仪。

  在医生为老人包扎后,民警将两人带回派出所,并当场播放事发时的录像。录像中显示,老人并不是被廖某撞倒的。在事实面前,老人向廖某道歉。
  诬告仅仅是道歉了事。这严重违背了法制精神。要是没有行车记录仪呢?
我就纳闷怎么这类事件就不能让国家认真起来?
道歉就完事啦?公安机关干什么吃的!挂上牌子,游街三个月。
pupu 发表于 2014-2-16 12:28
道歉就完事啦?公安机关干什么吃的!挂上牌子,游街三个月。
  有一个公安领导被老人诬陷了,也是一样自认倒霉……
果然是坏人变老了
再这样下去,人心真的会倒了,再也扶不起来了。
别说坏人变老了,应该说当下的人都想钱想疯了——所以不想害人的同学也别随便帮人,至少别随便帮陌生人——捂紧你的钱包
好喝二锅头 发表于 2014-2-16 13:27
别说坏人变老了,应该说当下的人都想钱想疯了——所以不想害人的同学也别随便帮人,至少别随便帮陌生人—— ...
得手了几万几十万, 没得手就像这个一样,道个歉就行。 这样以后没有千万身价的还真没法去扶。
老头这样的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干嘛不提起公诉判刑呢?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的不作为对这类案件的频繁发生和道德水准的下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是能抓起来判几个老头老太太早就消停了。
为了消除社会不良风气,应该针对这种事专门立法,诬赖好人必须付出沉重的代价!
为什么这种事情成常态了?
别说这个了,就是小偷强盗上门,到你家了,按河蟹的法律,各位也没办法。反抗把他们搞伤了,那也得赔钱,甚至坐牢。
D国的法,是保D不保民的。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4-2-16 12:14
我就纳闷怎么这类事件就不能让国家认真起来?
ZF要的就是这个目的,
稍微回顾一下,从十几年前医患纠纷开始,各种名目的举证责任倒置向各行各业蔓延,让无辜者自证清白,让无赖者享尽司法优惠。
公检法一起不作为?这么明显的敲诈勒索居然只需要道歉就没事了?
真是活到老学到老
这种报道应该直接点出地址和姓名。这种犯罪的成本实在太低了
要是没有行车记录仪,警察蜀黍们九成会让车主赔钱息事宁人吧!
火烧冰淇淋 发表于 2014-2-16 21:42
ZF要的就是这个目的,
稍微回顾一下,从十几年前医患纠纷开始,各种名目的举证责任倒置向各行各业蔓延, ...
有关厂家可以发明行人记录仪,人手一个。
火烧冰淇淋 发表于 2014-2-16 21:42
ZF要的就是这个目的,
稍微回顾一下,从十几年前医患纠纷开始,各种名目的举证责任倒置向各行各业蔓延, ...
忽然想到,应该有官员廉洁记录仪,否则就有贪污嫌疑而不能证明其清白。
有关厂家可以发明行人记录仪,人手一个。

有款便携运动摄像机叫Gopro可以佩戴在身上我一直考虑是否买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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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一直想弄个头戴式的行车记录仪,旦淘宝始终找不到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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