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公司高管众生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09:15:02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5-05-16 14:59:07


  股权分置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
  
  本报记者 汪恭彬 上海报道
  
  “股权分置改革巨额利益的调整,折射出上市公司高管们的众生相。”
  
  周明华一如既往地忙碌着。对于最近热炒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之事,他显得很淡漠。
  “没冲动,不想做,也没有考虑这事。”5月13日上午,周明华对本报记者说。周是华海药业(600521.SH)总经理,第一大股东,持6821.69万股,占总股本29.15%。
  华海药业为周明华和董事长陈保华一手所创,今年一季度每股收益是0.17元,业绩上乘。5月12日,华海药业的收盘价是15.24元,一季度的每股净资产是3.25元。二者差距较大,但周仍是摇摇头,“我们不缺钱,也不想控制权旁落”。
  与周的态度相反,一个拥有数家上市公司的江苏民营老板则坚定地认为,股权分置改革肯定是好事,并一直“蠢蠢欲动”。
  国企高管的态度则捉摸不定。
  广州控股(600098.SH)相关人士说:“要看看试点企业的市场反应,我们正在研究,不排除申请试点的可能性。”而某中央国资上市公司董事长则小心翼翼地说:“高管没有决定权,我们积极性也不大。”
  
  民企老板积极的理由
  周明华自有他的理由。事实上,这家自然人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后已多次上演高派现的好戏。今年4月21日,华海药业再次高派现,按每10股派3元,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据此,周明华和陈保华(两人持股均等)各自分红1600万元(含税)。不难理解周所说的,并不缺乏资金的理由了。
  而据记者从另外一个渠道获得的消息表明,早前曾有战略投资者希望能够以市价收购周明华和陈保华持有的法人股份,最终被婉拒。
  上海隆瑞投资执行董事尹中余根据他最近走访的经验说:“好的民营企业一点积极性都没有,如果不送不配,倒还可以。”
  对于第一批试点的两间民企,尹中余说,紫江企业(600210.SH)的每股收益在逐年下降,而三一重工(600031.SH)今年的业绩也开始下滑,都算不上绩优股。
  荣正咨询合伙人顾亮最近拜访了数家上市公司,他发现了一些迹象,一些绩优的民企大多希望再缓一缓,或暂不考虑;而积极响应的公司,大多是资质较差,套现的目的很明显。
  记者在采访多位投行人士和民企老总之后,大致有这样的结论。除了华海药业此类的绩优股之外,其他民企则态度积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前景不明朗的民企,感觉股价虚高。这种企业最感兴趣,也宁愿付出高对价;
  有某ST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总经理表示,原本打算转让股份,现在则希望尽快流通,至于代价,在能接受的范围内都可以。
  2.大股东资金链紧张,持股比例较高,在补偿幅度不是很大的情况下,仍愿意支付对价;
  一些拥有多家上市公司或战线较长的民营企业大多希望如此。
  3.刚刚实施完MBO的企业的高管处境尴尬,一方面想套现,但惟恐证监会不批复;一方面又不想支付对价,毕竟钱是自己的。
  
  国企高管观望
  民企上市公司比较单纯,由大股东决策即可。但国企就相当复杂,国企高管层面并不是最终决策层。很大一部分是受到当地政府及各级国资的影响。
  由于国企的股权分置改革与否并不实质上影响高管个人利益,因而目前来看,这些高管主观推动的意愿相当弱小。
  “绝大部分国有企业是观望,自身都没有决定权,清华同方和金牛能源是政府批准的。”尹中余说。
  国元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杨林说:“在近期接触的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的企业都相当谨慎,长期来说,肯定会逐渐有一个市场化的过程。”
  记者采访的多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得到的答复几乎千篇一律———“等等再说,暂时没有考虑”之类。
  不过,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亦有愿意而且急于吃螃蟹者。除了已是首批试点的清华同方(600100.SH)之外,早前曾有传闻称,广州控股、辽宁成大(000623.SZ)等国有控股公司已上报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市场人士认为,在国企之中,有动力推动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配合庄家出货。
  该人士表示,在广州控股股东之中,华宝信托及其关联基金公司是第一大流通股股东。而有关广州控股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有传言说是出自华宝之手。
  另外的情况则有:管理层试图收购上市公司的,会推动股权分置改革。一般而言,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股价会有一定幅度下降,降低了收购成本。
  国有大股东资金链紧张或公司资质较差,也有可能尽早套现。
  记者获悉,由上海华谊集团控股52.51%的氯碱化工(600618.SH),近日就有其高层表态,希望参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该股去年每股收益是4.6分,今年一季度每股亏损9厘。5月11日,该公司董事长周波辞职。
  亦有极少比例的上市公司会出于完善公司治理的角度,而推动此事。
  “目前我接触的某上市公司,就希望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由高管或高管的关联人控制企业,以摆脱政府的控制。”尹中余说,“政府的委托代理成本太高”。
  
  其他途径
  一个被期许已久的方案,为何不能打动高管们的敏感神经?这是值得疑问的。
  资深专家王连洲也表示怀疑,在现今的框架下,将呈现二元格局,好的上市公司(撇除政府因素)将消极对待股权分置改革;而积极申报试点的则多是业绩较差或有其他目的的公司。
  “毕竟是试点,我们从中可以发现教训,解决问题,对方案必须进行细化和不断完善。”王连洲指出,“比如会要求在某个时间内全部解决股权分置,或者加上再融资等条款的限制。”
  如果依照目前的分散决策,一些绩优股公司可能担心支付对价后由于稀释股权导致的分红收入降低,会超过未来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的溢价收入。
  天一证券收购兼并部总经理尹军平表示,在某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可能还会出现先隐性MBO,然后推动股权分置改革的个别情况。
  对于这种观点,王连洲说,既然允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那就并不能保证高管和国家利益会高度保持一致。
  “在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可能更多关心的还是个人利益。不要把高管人员估计得那么高。他们很可能借这个机会,将股份转让给自己,然后给予高比例补偿。”王连洲说,“高管利益肯定会考虑一部分。否则MBO就不会出现那么多问题。”
  试点通知要求,非流通股股东必须承诺其持有的股份自获得流通权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东还需要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12个月内不得超过5%,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这一规定的出台,被尹中余认为是,“即使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解决前后也没有太明显的任何区别”。
  以清华同方为例,尹中余说,除了大股东持股比例从50.4%下降到34.17%和非流通股股东送礼给流通股股东之外,清华同方的公司治理、股票定价等问题都没有任何改变。
  “而且34.17%已经是清华控股的底线,已不再可能抛售。”尹说。
  不过,荣正咨询的合伙人顾亮则表示,清华同方可能会有别的设想,比如它早年就曾激励推崇的股票期权,很可能会借助股权分置改革的机会,开启全国上市公司的先河。
  而上述那位江苏上市公司老板也表示,如果股权分置问题解决了,以前给高管2%的非流通股,现在只要给1%,激励的效果还要好。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5-05-16 14:59:07


  股权分置改革:开弓没有回头箭
  
  本报记者 汪恭彬 上海报道
  
  “股权分置改革巨额利益的调整,折射出上市公司高管们的众生相。”
  
  周明华一如既往地忙碌着。对于最近热炒的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之事,他显得很淡漠。
  “没冲动,不想做,也没有考虑这事。”5月13日上午,周明华对本报记者说。周是华海药业(600521.SH)总经理,第一大股东,持6821.69万股,占总股本29.15%。
  华海药业为周明华和董事长陈保华一手所创,今年一季度每股收益是0.17元,业绩上乘。5月12日,华海药业的收盘价是15.24元,一季度的每股净资产是3.25元。二者差距较大,但周仍是摇摇头,“我们不缺钱,也不想控制权旁落”。
  与周的态度相反,一个拥有数家上市公司的江苏民营老板则坚定地认为,股权分置改革肯定是好事,并一直“蠢蠢欲动”。
  国企高管的态度则捉摸不定。
  广州控股(600098.SH)相关人士说:“要看看试点企业的市场反应,我们正在研究,不排除申请试点的可能性。”而某中央国资上市公司董事长则小心翼翼地说:“高管没有决定权,我们积极性也不大。”
  
  民企老板积极的理由
  周明华自有他的理由。事实上,这家自然人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后已多次上演高派现的好戏。今年4月21日,华海药业再次高派现,按每10股派3元,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
  据此,周明华和陈保华(两人持股均等)各自分红1600万元(含税)。不难理解周所说的,并不缺乏资金的理由了。
  而据记者从另外一个渠道获得的消息表明,早前曾有战略投资者希望能够以市价收购周明华和陈保华持有的法人股份,最终被婉拒。
  上海隆瑞投资执行董事尹中余根据他最近走访的经验说:“好的民营企业一点积极性都没有,如果不送不配,倒还可以。”
  对于第一批试点的两间民企,尹中余说,紫江企业(600210.SH)的每股收益在逐年下降,而三一重工(600031.SH)今年的业绩也开始下滑,都算不上绩优股。
  荣正咨询合伙人顾亮最近拜访了数家上市公司,他发现了一些迹象,一些绩优的民企大多希望再缓一缓,或暂不考虑;而积极响应的公司,大多是资质较差,套现的目的很明显。
  记者在采访多位投行人士和民企老总之后,大致有这样的结论。除了华海药业此类的绩优股之外,其他民企则态度积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前景不明朗的民企,感觉股价虚高。这种企业最感兴趣,也宁愿付出高对价;
  有某ST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总经理表示,原本打算转让股份,现在则希望尽快流通,至于代价,在能接受的范围内都可以。
  2.大股东资金链紧张,持股比例较高,在补偿幅度不是很大的情况下,仍愿意支付对价;
  一些拥有多家上市公司或战线较长的民营企业大多希望如此。
  3.刚刚实施完MBO的企业的高管处境尴尬,一方面想套现,但惟恐证监会不批复;一方面又不想支付对价,毕竟钱是自己的。
  
  国企高管观望
  民企上市公司比较单纯,由大股东决策即可。但国企就相当复杂,国企高管层面并不是最终决策层。很大一部分是受到当地政府及各级国资的影响。
  由于国企的股权分置改革与否并不实质上影响高管个人利益,因而目前来看,这些高管主观推动的意愿相当弱小。
  “绝大部分国有企业是观望,自身都没有决定权,清华同方和金牛能源是政府批准的。”尹中余说。
  国元证券投行部副总经理杨林说:“在近期接触的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的企业都相当谨慎,长期来说,肯定会逐渐有一个市场化的过程。”
  记者采访的多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得到的答复几乎千篇一律———“等等再说,暂时没有考虑”之类。
  不过,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亦有愿意而且急于吃螃蟹者。除了已是首批试点的清华同方(600100.SH)之外,早前曾有传闻称,广州控股、辽宁成大(000623.SZ)等国有控股公司已上报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
  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市场人士认为,在国企之中,有动力推动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配合庄家出货。
  该人士表示,在广州控股股东之中,华宝信托及其关联基金公司是第一大流通股股东。而有关广州控股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有传言说是出自华宝之手。
  另外的情况则有:管理层试图收购上市公司的,会推动股权分置改革。一般而言,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股价会有一定幅度下降,降低了收购成本。
  国有大股东资金链紧张或公司资质较差,也有可能尽早套现。
  记者获悉,由上海华谊集团控股52.51%的氯碱化工(600618.SH),近日就有其高层表态,希望参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该股去年每股收益是4.6分,今年一季度每股亏损9厘。5月11日,该公司董事长周波辞职。
  亦有极少比例的上市公司会出于完善公司治理的角度,而推动此事。
  “目前我接触的某上市公司,就希望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由高管或高管的关联人控制企业,以摆脱政府的控制。”尹中余说,“政府的委托代理成本太高”。
  
  其他途径
  一个被期许已久的方案,为何不能打动高管们的敏感神经?这是值得疑问的。
  资深专家王连洲也表示怀疑,在现今的框架下,将呈现二元格局,好的上市公司(撇除政府因素)将消极对待股权分置改革;而积极申报试点的则多是业绩较差或有其他目的的公司。
  “毕竟是试点,我们从中可以发现教训,解决问题,对方案必须进行细化和不断完善。”王连洲指出,“比如会要求在某个时间内全部解决股权分置,或者加上再融资等条款的限制。”
  如果依照目前的分散决策,一些绩优股公司可能担心支付对价后由于稀释股权导致的分红收入降低,会超过未来股权分置改革之后的溢价收入。
  天一证券收购兼并部总经理尹军平表示,在某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可能还会出现先隐性MBO,然后推动股权分置改革的个别情况。
  对于这种观点,王连洲说,既然允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那就并不能保证高管和国家利益会高度保持一致。
  “在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可能更多关心的还是个人利益。不要把高管人员估计得那么高。他们很可能借这个机会,将股份转让给自己,然后给予高比例补偿。”王连洲说,“高管利益肯定会考虑一部分。否则MBO就不会出现那么多问题。”
  试点通知要求,非流通股股东必须承诺其持有的股份自获得流通权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东还需要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份12个月内不得超过5%,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这一规定的出台,被尹中余认为是,“即使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解决前后也没有太明显的任何区别”。
  以清华同方为例,尹中余说,除了大股东持股比例从50.4%下降到34.17%和非流通股股东送礼给流通股股东之外,清华同方的公司治理、股票定价等问题都没有任何改变。
  “而且34.17%已经是清华控股的底线,已不再可能抛售。”尹说。
  不过,荣正咨询的合伙人顾亮则表示,清华同方可能会有别的设想,比如它早年就曾激励推崇的股票期权,很可能会借助股权分置改革的机会,开启全国上市公司的先河。
  而上述那位江苏上市公司老板也表示,如果股权分置问题解决了,以前给高管2%的非流通股,现在只要给1%,激励的效果还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