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首登钓鱼岛人后代:应将钓鱼岛应归还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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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16 07:44 环球时报

  1月14日,日本石垣市举行 “尖阁列岛(中国的钓鱼岛列岛)开拓日” 纪念活动,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还发去致辞,重申日本强硬立场。与此同时,日本文部科学省还坚持把有关钓鱼岛的宣传写进日本中学教科书。实际上,所谓的“尖阁列岛开拓日”源于1895年1月14日,伊藤博文内阁秘密决定把钓鱼岛划入冲绳县管辖。然而,与其说是“开拓日”,不如说是“窃取日”。因为在1895年之前约10年,日本政府通过秘密调查已十分清楚钓鱼岛是中国命名的岛屿,因此只好等到甲午战争胜局已定才秘密窃占,并捏造出1884年古贺登岛开发之谬说。本文拟以历史事实和当事人后代证言为依据,披露内幕真相,以免日本政府的错误宣传继续欺骗日本人民和国际社会。

  “1884年登岛开发”涉嫌造假

  日本外务省宣称,古贺辰四郎从明治17年(1884年)开始在钓鱼岛等岛屿从事渔业活动,并向政府提交了国有地借用书。因此,1896年9月,古贺辰四郎获日本政府批准无偿租借开发钓鱼岛30年。1925年租期届满后,其子古贺善次又有偿租借并于1932年买下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北小岛,成为所谓的“岛主”。2012年野田佳彦内阁购岛,实现政府“国有化”,也是建立在所谓私人岛主——古贺家族战后转让岛屿给栗原国起家族基础之上的。去年以来,日本政府又开始在互联网上通过视频宣传日本人曾在钓鱼岛上生活、开发,建立村庄等情形,以证明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然而,这些照片和图像,都是日本利用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殖民统治台湾时期的殖民开拓行为,根本不能构成日本“先占”钓鱼岛的任何国际法依据。实际上并不存在古贺辰四郎1884年登岛开发并提出开发申请的事实。

  古贺辰四郎(1856-1918)出生于日本福冈县,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后到冲绳那霸地区经商,从事海产品捕捞、采集、加工。实际上,古贺辰四郎首次向内务大臣野村靖提出开发钓鱼岛的申请,是明治28年(1895年)6月,即不平等的《马关条约》签署之后。

  日本下关市立大学教授平冈昭利研究也证明,所谓古贺辰四郎于1884年最早开发钓鱼岛的事实并不存在。平冈教授考证了1978年在钓鱼岛建立的所谓“古贺辰四郎翁显彰碑”和1998年石垣市八岛町绿地公园中的相关碑文,认为其中内容涉嫌造假。其主要根据是:碑文上有关古贺辰四郎明治42年(1909年)接受明治政府“蓝绶褒章”时履历书与事实不符。其中记载了古贺于明治12年(1879年)23岁时到那霸开设总店,1882年又在八重山开分店。然而,据1909年发行的《石垣岛介绍》记载,“古贺分店作为海产品商店于明治29年(1896)5月开业”。另据1930年1月8日《先岛朝日新闻》报道,明治29年(1896年)八重山分店才开业。这与古贺履历记载相互矛盾。日本《冲绳百年》第一卷也指出,古贺是在日清战争(甲午战争)前才发现钓鱼岛。古贺是1895年才把户籍从福冈县迁至冲绳。

  这说明,古贺辰四郎履历书涉嫌人为把在八重山开设分店的真实日期提前14年,把古贺开发钓鱼岛的时间提前12年,制造两个假象。而当时日本政府对此予以容忍,只能说明古贺造假履历符合日本政府为窃占钓鱼岛制造依据的需要。甚至可以认为,当时急于继续对外扩张的日本帝国政府,实际是通过授勋表彰来利用并伙同古贺辰四郎一起造假。

  首先登岛捕猎的日本人——伊泽弥喜太

  伊泽弥喜太(1853-1914)生于日本熊本县,甲午战争前曾到钓鱼岛捕海产品,甲午战争后实际负责殖民开发钓鱼岛,后因事业破产而到台湾,于大正3年(1914年)61岁时在台湾花莲去世。

  早在明治33年(1900年)11月,宫岛干之助在日本《地学杂志》第143卷发表《黄尾岛》一文中记载:“据移居黄尾屿的伊泽弥喜太称,他从明治24年(1891年)起带领琉球渔民到钓鱼岛、黄尾屿捕获海产品和信天翁。当时航海只有刮舟、传马船(舢板),不能在岛上久居,故只好返回石垣岛。明治26年(1893年)再次登岛,回程遭遇飓风,飘至福州,九死一生才保住性命。其后,明治29年(1896年)古贺辰四郎雇用伊泽带领十几名系满村的渔夫赴该岛……。” 1891年,伊泽弥喜太的登岛“开发”行为,属于个人登上中国无人岛进行偷猎,当然不能构成国际法上的“先占”。

  1971年8月29日冲绳通信社创刊的《群星》第一期,刊登了伊泽弥喜太长女伊泽真伎关于甲午战争后其父与古贺就无人岛开发合作的访谈录。据伊泽真伎(已故)回忆称:甲午战争时其父伊泽弥喜太好像是个军医,其后移居那霸市行医谋生。甲午战争后不久,在八重山的十几艘三井物产渔船遇难,伊泽弥喜太曾作为医生随搜救队船只出海,并来到这一无人岛。但是,当时还不知道这些岛屿是清国的还是日本的,伊泽弥喜太立即返回九州,与政府联系。政府说是日本的。于是伊泽弥喜太和古贺辰四郎等三人商议决定提出开发申请。由于伊泽没有资金,而由古贺出资,所以岛屿的权利在名义上属于古贺,但古贺未在岛上定居开发,开发事业则委托伊泽负责,从未听说这些岛屿是古贺发现的。

  伊泽弥喜太长女认为钓鱼岛应归还中国

  伊泽弥喜太长女伊泽真伎1901年2月生于黄尾屿。她于1972年1月8日口述并请人代笔,用毛笔写下一份《关于尖阁列岛的证言》,其中披露了其父伊泽弥喜太1891年首次登岛开发一事,并明确指出钓鱼岛“应该归还给它的故乡——中国”。笔者现将部分证言的译文公诸于众:“我出生于尖阁列岛(译者注:钓鱼岛列岛)的黄尾岛古贺村。父亲是井泽弥喜太(注:经核实应为伊泽弥喜太,属于同音字记录笔误)。他曾任古贺辰四郎的业务主任,在该岛经营干制鲣鱼工厂,也采集信天翁的羽毛以及贝壳等。现在报纸等报道称古贺辰四郎是第一个发现该岛屿的人,这是弥天大谎,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有明文记录可以证明,我父亲于明治二十四年(1891年)航行至鱼钓岛(即钓鱼岛)、黄尾岛,打捞海产品和采集信天翁的羽毛。……父亲登岛后曾对其进行调查,期间在一个洞穴里发现两具身着中国服装的骸骨。现在看来,在父亲登岛之前可能已有中国人达到此处。父亲和古贺相识是因为古贺当时很有钱,他曾主动向父亲提出:‘你在冲绳经营事业需要资金,我们一起合作怎么样。’因为是古贺出资,所以名义上是古贺经营,但一切事务实际上都是由我父亲全权负责的。古贺也曾说过,他允许我父亲在那里自主随意的经营。

  ……古贺于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向政府提交的开拓申请书上写的是‘明治十七年(1884)发现’,这是他托律师捏造的,绝对不是事实。

  ……在我父亲发现该岛屿的时候就已经有中国人的遗体,而且当时的日本政府也知道中国早已经对该岛屿命过名,后来通过日清战争(译者注:甲午战争)将其与台湾一同抢夺过来,并于明治二十九年(1896年)正式编入日本的版图。

  日中两国之间应建立良好的关系,此时日本提出要将其占为己有的无理主张是错误的。日本战败时曾承诺将台湾以及当时一并抢夺的岛屿归还中国,尖阁列岛(译者注:钓鱼岛)理所当然应该归还给它的故乡——中国。”

  可以认为,伊泽弥喜太是最早登上钓鱼岛捕捞的日本人,而其长女则证明钓鱼岛是中国的。或许正因如此,日本政府从不提伊泽弥喜太,而对古贺辰四郎大肆表彰。

  然而,古贺获得授权在钓鱼岛开发,实质上是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对钓鱼岛的殖民开拓。伴随1945年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其海外殖民开拓的所有权利都应终结。

▲(作者为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 http://mil.huanqiu.com/paper/2014-01/4759471.html

2014-01-16 07:44 环球时报

  1月14日,日本石垣市举行 “尖阁列岛(中国的钓鱼岛列岛)开拓日” 纪念活动,日本首相安倍晋三还发去致辞,重申日本强硬立场。与此同时,日本文部科学省还坚持把有关钓鱼岛的宣传写进日本中学教科书。实际上,所谓的“尖阁列岛开拓日”源于1895年1月14日,伊藤博文内阁秘密决定把钓鱼岛划入冲绳县管辖。然而,与其说是“开拓日”,不如说是“窃取日”。因为在1895年之前约10年,日本政府通过秘密调查已十分清楚钓鱼岛是中国命名的岛屿,因此只好等到甲午战争胜局已定才秘密窃占,并捏造出1884年古贺登岛开发之谬说。本文拟以历史事实和当事人后代证言为依据,披露内幕真相,以免日本政府的错误宣传继续欺骗日本人民和国际社会。

  “1884年登岛开发”涉嫌造假

  日本外务省宣称,古贺辰四郎从明治17年(1884年)开始在钓鱼岛等岛屿从事渔业活动,并向政府提交了国有地借用书。因此,1896年9月,古贺辰四郎获日本政府批准无偿租借开发钓鱼岛30年。1925年租期届满后,其子古贺善次又有偿租借并于1932年买下钓鱼岛、黄尾屿、南小岛、北小岛,成为所谓的“岛主”。2012年野田佳彦内阁购岛,实现政府“国有化”,也是建立在所谓私人岛主——古贺家族战后转让岛屿给栗原国起家族基础之上的。去年以来,日本政府又开始在互联网上通过视频宣传日本人曾在钓鱼岛上生活、开发,建立村庄等情形,以证明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然而,这些照片和图像,都是日本利用甲午战争窃取钓鱼岛、殖民统治台湾时期的殖民开拓行为,根本不能构成日本“先占”钓鱼岛的任何国际法依据。实际上并不存在古贺辰四郎1884年登岛开发并提出开发申请的事实。

  古贺辰四郎(1856-1918)出生于日本福冈县,1879年日本吞并琉球后到冲绳那霸地区经商,从事海产品捕捞、采集、加工。实际上,古贺辰四郎首次向内务大臣野村靖提出开发钓鱼岛的申请,是明治28年(1895年)6月,即不平等的《马关条约》签署之后。

  日本下关市立大学教授平冈昭利研究也证明,所谓古贺辰四郎于1884年最早开发钓鱼岛的事实并不存在。平冈教授考证了1978年在钓鱼岛建立的所谓“古贺辰四郎翁显彰碑”和1998年石垣市八岛町绿地公园中的相关碑文,认为其中内容涉嫌造假。其主要根据是:碑文上有关古贺辰四郎明治42年(1909年)接受明治政府“蓝绶褒章”时履历书与事实不符。其中记载了古贺于明治12年(1879年)23岁时到那霸开设总店,1882年又在八重山开分店。然而,据1909年发行的《石垣岛介绍》记载,“古贺分店作为海产品商店于明治29年(1896)5月开业”。另据1930年1月8日《先岛朝日新闻》报道,明治29年(1896年)八重山分店才开业。这与古贺履历记载相互矛盾。日本《冲绳百年》第一卷也指出,古贺是在日清战争(甲午战争)前才发现钓鱼岛。古贺是1895年才把户籍从福冈县迁至冲绳。

  这说明,古贺辰四郎履历书涉嫌人为把在八重山开设分店的真实日期提前14年,把古贺开发钓鱼岛的时间提前12年,制造两个假象。而当时日本政府对此予以容忍,只能说明古贺造假履历符合日本政府为窃占钓鱼岛制造依据的需要。甚至可以认为,当时急于继续对外扩张的日本帝国政府,实际是通过授勋表彰来利用并伙同古贺辰四郎一起造假。

  首先登岛捕猎的日本人——伊泽弥喜太

  伊泽弥喜太(1853-1914)生于日本熊本县,甲午战争前曾到钓鱼岛捕海产品,甲午战争后实际负责殖民开发钓鱼岛,后因事业破产而到台湾,于大正3年(1914年)61岁时在台湾花莲去世。

  早在明治33年(1900年)11月,宫岛干之助在日本《地学杂志》第143卷发表《黄尾岛》一文中记载:“据移居黄尾屿的伊泽弥喜太称,他从明治24年(1891年)起带领琉球渔民到钓鱼岛、黄尾屿捕获海产品和信天翁。当时航海只有刮舟、传马船(舢板),不能在岛上久居,故只好返回石垣岛。明治26年(1893年)再次登岛,回程遭遇飓风,飘至福州,九死一生才保住性命。其后,明治29年(1896年)古贺辰四郎雇用伊泽带领十几名系满村的渔夫赴该岛……。” 1891年,伊泽弥喜太的登岛“开发”行为,属于个人登上中国无人岛进行偷猎,当然不能构成国际法上的“先占”。

  1971年8月29日冲绳通信社创刊的《群星》第一期,刊登了伊泽弥喜太长女伊泽真伎关于甲午战争后其父与古贺就无人岛开发合作的访谈录。据伊泽真伎(已故)回忆称:甲午战争时其父伊泽弥喜太好像是个军医,其后移居那霸市行医谋生。甲午战争后不久,在八重山的十几艘三井物产渔船遇难,伊泽弥喜太曾作为医生随搜救队船只出海,并来到这一无人岛。但是,当时还不知道这些岛屿是清国的还是日本的,伊泽弥喜太立即返回九州,与政府联系。政府说是日本的。于是伊泽弥喜太和古贺辰四郎等三人商议决定提出开发申请。由于伊泽没有资金,而由古贺出资,所以岛屿的权利在名义上属于古贺,但古贺未在岛上定居开发,开发事业则委托伊泽负责,从未听说这些岛屿是古贺发现的。

  伊泽弥喜太长女认为钓鱼岛应归还中国

  伊泽弥喜太长女伊泽真伎1901年2月生于黄尾屿。她于1972年1月8日口述并请人代笔,用毛笔写下一份《关于尖阁列岛的证言》,其中披露了其父伊泽弥喜太1891年首次登岛开发一事,并明确指出钓鱼岛“应该归还给它的故乡——中国”。笔者现将部分证言的译文公诸于众:“我出生于尖阁列岛(译者注:钓鱼岛列岛)的黄尾岛古贺村。父亲是井泽弥喜太(注:经核实应为伊泽弥喜太,属于同音字记录笔误)。他曾任古贺辰四郎的业务主任,在该岛经营干制鲣鱼工厂,也采集信天翁的羽毛以及贝壳等。现在报纸等报道称古贺辰四郎是第一个发现该岛屿的人,这是弥天大谎,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有明文记录可以证明,我父亲于明治二十四年(1891年)航行至鱼钓岛(即钓鱼岛)、黄尾岛,打捞海产品和采集信天翁的羽毛。……父亲登岛后曾对其进行调查,期间在一个洞穴里发现两具身着中国服装的骸骨。现在看来,在父亲登岛之前可能已有中国人达到此处。父亲和古贺相识是因为古贺当时很有钱,他曾主动向父亲提出:‘你在冲绳经营事业需要资金,我们一起合作怎么样。’因为是古贺出资,所以名义上是古贺经营,但一切事务实际上都是由我父亲全权负责的。古贺也曾说过,他允许我父亲在那里自主随意的经营。

  ……古贺于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向政府提交的开拓申请书上写的是‘明治十七年(1884)发现’,这是他托律师捏造的,绝对不是事实。

  ……在我父亲发现该岛屿的时候就已经有中国人的遗体,而且当时的日本政府也知道中国早已经对该岛屿命过名,后来通过日清战争(译者注:甲午战争)将其与台湾一同抢夺过来,并于明治二十九年(1896年)正式编入日本的版图。

  日中两国之间应建立良好的关系,此时日本提出要将其占为己有的无理主张是错误的。日本战败时曾承诺将台湾以及当时一并抢夺的岛屿归还中国,尖阁列岛(译者注:钓鱼岛)理所当然应该归还给它的故乡——中国。”

  可以认为,伊泽弥喜太是最早登上钓鱼岛捕捞的日本人,而其长女则证明钓鱼岛是中国的。或许正因如此,日本政府从不提伊泽弥喜太,而对古贺辰四郎大肆表彰。

  然而,古贺获得授权在钓鱼岛开发,实质上是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时期对钓鱼岛的殖民开拓。伴随1945年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其海外殖民开拓的所有权利都应终结。

▲(作者为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院长)



1971年《群星》刊登伊泽弥喜太(二排右四,旁为二女儿)等人合影,照片估计摄于1905年前后




井(伊)泽真伎证言原件部分影印件
证据再充分,不如拳头硬更有效。
个人观点,中国目前无法证明钓鱼岛是自古以来,而日本只能证明钓鱼岛是私人岛屿。至于岛上有国人遗体,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因为十有八九是海盗。

最终的解决方法应该是不管钓鱼岛最终管辖权如何,钓鱼岛本身不能有领海和经济专属区属性(非主权岛屿),周边海域需要利益共享。
楼上keeperx有问题啊。
如果岛上有中国人遗体,不管是什么,最起码你日本人不能说是你首先发现这个岛的,那么以后那些日本人的做法都没有依据
居然还提出不能有领海什么的。。。,这脑袋怎么想的,目前的局势不仅仅是中日之间争钓鱼岛,而是双方对亚洲主导权争夺的前哨战。
钓鱼岛毫无疑问是中国的!
keeperX 发表于 2014-1-17 00:41
个人观点,中国目前无法证明钓鱼岛是自古以来,而日本只能证明钓鱼岛是私人岛屿。至于岛上有国人遗体,不能 ...
个人观点得看什么时候发表,这种情况下,说破天,你的个人观点也只是反动观点。所以,圆润的出去吧
小本子历来服强不服理
东君 发表于 2014-1-17 09:33
楼上keeperx有问题啊。
如果岛上有中国人遗体,不管是什么,最起码你日本人不能说是你首先发现这个岛的, ...
仅从逻辑上讲“如果岛上有中国人遗体,不管是什么,最起码你日本人不能说是你首先发现这个岛的”就是不对的,1.可能还有其它遗体没有发现;2.最先发现的人没有在岛上留下遗体(--笑)

另外国际认可的是官方主权行使行为和实际控制,不是以发现为依据的。中国对钓鱼岛的声索理由比较牵强,这也是我们拒绝提交国际法庭解决的根本理由。主导权争夺有很多方式,为钓鱼岛动武是最差的一种方式。

眼光放远点,对日问题不象南海问题,合理和平解决,建立并领导东亚经济圈才是正道。
keeperX 发表于 2014-1-17 00:41
个人观点,中国目前无法证明钓鱼岛是自古以来,而日本只能证明钓鱼岛是私人岛屿。至于岛上有国人遗体,不能 ...
中国海盗也是中国人啊。
keeperX 发表于 2014-1-18 05:04
仅从逻辑上讲“如果岛上有中国人遗体,不管是什么,最起码你日本人不能说是你首先发现这个岛的”就是不对 ...
当然是按照现在已有证据来判断。 否则这个世界什么都不要判断了,连日本四岛都不能判断是属于日本人的啊,因为可能中国人最先去的呢。
很明显,现在在钓鱼岛问题上,日本人根本就不想和我们谈。我们只是要求日方承认有争议。如果这都做不到,双方怎么谈。

我觉得安培就是在利用钓鱼岛问题保持与中国的敌对状态。这有可能是为了他自己的政治利益,煽动日本国内的民族主义来拉选票,也有可能是为了借此来美国下水来对抗中国不断增加的影响力,甚至有可能是安培想借用中国的势力来摆脱美国对日本的控制,实现日本国家正常化,总之,不太可能只是为了钓鱼岛这么一块破岛。而从我们的应对来看,我觉得我们似乎非常配合的在演这场戏。所以我认为目前钓鱼岛局势的发展是符合,至少是不违反我们的利益的。

至于将来钓鱼岛的归属和经济海域的划分,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急着做任何让步。今后几十年,国际形势,尤其是东亚的形势会发生很多变化,我们完全可以等到对我们最有利的时间点在处理这个问题。
keeperX 发表于 2014-1-17 00:41
个人观点,中国目前无法证明钓鱼岛是自古以来,而日本只能证明钓鱼岛是私人岛屿。至于岛上有国人遗体,不能 ...
你是哪里来的,还言之凿凿?
keeperX 发表于 2014-1-17 00:41
个人观点,中国目前无法证明钓鱼岛是自古以来,而日本只能证明钓鱼岛是私人岛屿。至于岛上有国人遗体,不能 ...
一切近现代的私人岛屿都是先有主权,然后政府授权私人管理的,这一点非常重要。日本就靠伪造钓鱼岛开发史说事。
有良知的日本人!
东君 发表于 2014-1-17 09:33
楼上keeperx有问题啊。
如果岛上有中国人遗体,不管是什么,最起码你日本人不能说是你首先发现这个岛的, ...
4L是鬼子 你和它说什么理  
keeperX 发表于 2014-1-17 00:41
个人观点,中国目前无法证明钓鱼岛是自古以来,而日本只能证明钓鱼岛是私人岛屿。至于岛上有国人遗体,不能 ...
竟然还有这种二货
keeperX 发表于 2014-1-18 05:04
仅从逻辑上讲“如果岛上有中国人遗体,不管是什么,最起码你日本人不能说是你首先发现这个岛的”就是不对 ...
国际认可的是“官方主权行使行为和实际控制”,这一条国际法怎么看怎么像那些个曾经是19世纪搞殖民的列强国家为维护自己当时夺取的利益而制定的。现在的国际法并不完全公平,在一些地方暗中倾向了那些国家。对于这样的国际法,我们凭什么要老老实实受到它的约束?
退一步说,中国是第一个将钓鱼岛纳入自己版图的,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主权行使行为?
这个很重要,至少日本方面的所谓先发现先开发的证据就完全站不住脚了。
嘴炮就像炮弹,媒体就像大炮。中国现在光有证据而缺乏国际话语权,就是有弹无炮,发挥不了威力。
在中国实力继续提升的过程中,应该会逐步获得更多的国际媒体(特别是英语媒体)控制权,届时这些炮弹才能真正出膛伤敌。
合格的中宣部应该私下加速这一过程,当然这事儿让标哥去干就过于高调了。
4楼出现个卖国贼

keeperX 发表于 2014-1-17 00:41
个人观点,中国目前无法证明钓鱼岛是自古以来,而日本只能证明钓鱼岛是私人岛屿。至于岛上有国人遗体,不能 ...

看了你的过往发言 我把我的发言编辑掉吧 我不想跟你这种人讨论。
keeperX 发表于 2014-1-17 00:41
个人观点,中国目前无法证明钓鱼岛是自古以来,而日本只能证明钓鱼岛是私人岛屿。至于岛上有国人遗体,不能 ...

看了你的过往发言 我把我的发言编辑掉吧 我不想跟你这种人讨论。
keeperX 发表于 2014-1-17 00:41
个人观点,中国目前无法证明钓鱼岛是自古以来,而日本只能证明钓鱼岛是私人岛屿。至于岛上有国人遗体,不能 ...
既然首登岛日本人发现中国遗体,就说明我们先占有。日本既然没有主权,哪里能证明私人所有?至于你想象力丰富,断定尸体是海盗而不是渔民,要不要顺便想象下,洞穴里还有财宝,两个海盗分赃不均相互致死。
能这样从倭国利益出发考虑问题,我还真心佩服
写进教科书这事  也算是自民党2014的行动之一
keeperX 发表于 2014-1-17 00:41
个人观点,中国目前无法证明钓鱼岛是自古以来,而日本只能证明钓鱼岛是私人岛屿。至于岛上有国人遗体,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因为十有八九是海盗。

最终的解决方法应该是不管钓鱼岛最终管辖权如何,钓鱼岛本...
这么做,国内公知会骂tg卖国,日本右翼也会骂政府卖国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说这话的家伙会不会被鬼子暗杀了?
日本也不是铁板一块,就是日本最法西斯的时候还有中西功尾崎秀实等同志
“期间在一个洞穴里发现两具身着中国服装的骸骨”
是张无忌和赵敏吧?

keeperX 发表于 2014-1-17 00:41
个人观点,中国目前无法证明钓鱼岛是自古以来,而日本只能证明钓鱼岛是私人岛屿。至于岛上有国人遗体,不能 ...
顺风相送。不谢。
che 发表于 2014-1-18 09:14
一切近现代的私人岛屿都是先有主权,然后政府授权私人管理的,这一点非常重要。日本就靠伪造钓鱼岛开发史 ...
那无国籍的土著占领的岛屿怎么算?有国籍的私人在海外的岛屿如何算?历史上私人开发岛屿和政府买卖并不在少数。你提到的“近现代”这个时间点发生了什么事件?约束了什么行为?是以那个成文法或者惯例为时间分割线?

如果私人开发无人岛,则其国籍所属国自动取得主权和目前国际法要求有官方主权行为的要求冲突。或者反过来说那就意味着私人无权开发无主权无人岛(土著人怎么办?),或者说无主权岛没有私人财产权的属性,其开发者的国籍属性不影响其无主权属性。

钓鱼岛日本籍私人开发本身是绝对存在的,存在疑问的是是否有日本政府授权,以证明是否有行使主权的行为,以及是否后来存在日本政府授权,在国际法认可的主权争议期,他国政府是否提出争议。

综上,我还是之前的观点,中国目前无法证明钓鱼岛是自古以来的领土,而日本只能证明钓鱼岛是私人岛屿,其伪造的主权行使行为不被中国认可,因此周边海域需要利益共享。
超大的日本网军真不是一个两个啊。。。
从这种蛮不讲理和自说自话的风格来说,这倭寇中文还说的真挺顺溜的
keeperX 发表于 2014-1-19 02:52
那无国籍的土著占领的岛屿怎么算?有国籍的私人在海外的岛屿如何算?历史上私人开发岛屿和政府买卖并不在 ...
国籍甚至国家这种事情,就是近现代才有的。
那无国籍的土著占领的岛屿怎么算?有国籍的私人在海外的岛屿如何算?历史上私人开发岛屿和政府买卖并不在 ...
历史事实是:日本通过甲午战争窃占钓鱼岛后,才将产权转手给了私人企业。
私人擅自开发外国无人岛是非法行为,日本在东沙,西沙,南沙都玩过,最后被赶走,其政府也自知理亏,没有作出主权声明。
那无国籍的土著占领的岛屿怎么算?有国籍的私人在海外的岛屿如何算?历史上私人开发岛屿和政府买卖并不在 ...
不是国人吧?明朝证据不存在?还是故意回避,亦或根本不知道?
网络就是舆论战场嘛
那无国籍的土著占领的岛屿怎么算?有国籍的私人在海外的岛屿如何算?历史上私人开发岛屿和政府买卖并不在 ...
有开罗宣言和波兹坦公告,你说的完全不成立
che 发表于 2014-1-19 07:32
历史事实是:日本通过甲午战争窃占钓鱼岛后,才将产权转手给了私人企业。
迄今没有任何官方文件,历史文物证明中国“自古以来”曾经对钓鱼岛有任何行使主权的行为,这和南沙诸岛从元朝开始就有官方科考和测量等公认为行使主权的行为有本质区别。

无法证明对钓鱼岛有主权,又谈何窃取?开罗宣言和波兹坦公告说的是归还领土,这也不是归还问题。
keeperX 发表于 2014-1-19 10:21
迄今没有任何官方文件,历史文物证明中国“自古以来”曾经对钓鱼岛有任何行使主权的行为,这和南沙诸岛从 ...
请问:为什么日本人对黄尾屿、赤尾屿长期采用中式称呼?直到21世纪初才在官方文件里改名为日式的“久场岛”、“大正岛”?
趁早,日本和中国谈妥一个排他协议,相互全面开放移民,免签往来等,最终融入我大中华民族才是最好的结果。这个窗口最多十年,搞不好就五年;二十年以后,只有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