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证明病原体__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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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证明病原体
http://xys.ss156.net/xys/netters/Fang-Zhouzi/xinhua/pathogen3.txt
                     ·方舟子·

  前面我们提到,美国普渡大学植物病理学退休教授唐·休伯博士声称在转基
因作物中发现了一种全新的微生物,它不仅引起了大豆、玉米成批死亡,还能导
致牲畜大批流产和人类疾病。他唯一的证据是用电子显微镜拍下的照片,模模糊
糊的一团东西,据称就是这种不明病原体。但他拒绝交出病原体供鉴定,所以没
法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东西,甚至连是否是生物都很成问题。很可能,那不过是无
生命的杂质、晶体。

  有一批科学家联名呼吁休伯博士交出“不明病原体”,到现在联名者已近
500名。休伯未予理睬。假如有一天,休伯突然把病原体样本交了出来。再假如
这个样本经过基因序列鉴定,发现是某种新型微生物。那么就能证明它就是一种
病原体吗?不能,因为有可能这是一种无害的微生物。那么怎么证明一种微生物
是某种疾病的病原体呢?

  最早思考这个问题的是德国人雅各布·亨勒。亨勒培养了一个伟大的学生、
细菌学的创始人之一罗伯特·科赫。科赫发现了一系列重大传染病的病原体,包
括炭疽病、结核病、霍乱,特别是1882年结核杆菌的发现,让他在1905年获得诺
贝尔医学奖。在这些发现过程中,他进一步扩展了其老师的思考,正式提出鉴定
病原体的原则,后来就被称为科赫法则。

  要认定某种微生物是某种疾病的病原体,当然首先必须在所有患有该疾病的
病人身上发现该微生物。但是每个人身上都带有许多种微生物,又怎么知道发现
的这种微生物就是和疾病有关的呢?科赫提出,可以和健康人做对比,这种微生
物是健康人身上所没有的,只有病人身上才有。

  如果一种微生物是病人身上有的而健康人身上没有的,那么就说明这种微生
物与该疾病有关。但是相关性并不等于因果性。比如说,有这种可能,这种微生
物是疾病的产物,是因为先有了疾病,然后才感染了该微生物,而不是由该微生
物导致疾病。所以为了证明该微生物是病原体,科赫进一步提出了更严格的三条
要求:二、要能够把该微生物分离出来,在培养基中进行培养;三、把培养所得
的微生物接种到健康的实验对象身上,会导致相同的疾病;四、从患病的实验对
象身上能够重新分离到该微生物,而且其特征与原来的微生物完全相同。

  如果能够同时符合这四条要求,就足以证明某种微生物是某种疾病的病原体。
但是科赫很快自己就发现,有的疾病的病原体并不能同时满足这些要求。例如有
些人身上带有霍乱弧菌,但是并不发病。事实上,后来发现这种情形相当普遍,
人们被某些病原体感染,并不一定会发病,而是表现得很健康。例如有的人被乙
肝病毒感染后,并没有得乙肝,只是变成了乙肝病毒的携带者。所以科赫法则的
第一条的后面部分并非普遍适用的。

  连带着,第三条也成问题了。当时化学家彼登科夫认为霍乱是由于土壤中的
某种毒素引起的,不相信霍乱弧菌是病原体,从科赫那里要来霍乱弧菌,在1892
年10月7日当众喝下,结果并没有得霍乱。不过他的学生重复该实验时,有的得
了轻度霍乱。而且,对后果严重的疾病,是不能在人身上做试验的,只能用动物
做试验。但是某种疾病有可能是人类特有的,未必能找到合适的实验动物。所以
第三条有时是难以满足的。

  有的微生物难以或无法在培养基中培养,所以科赫法则的第二条有时也不能
得到满足。总之,科赫法则是证明病原体的充分条件,但是并非必要条件,有的
病原体并不能完全符合其要求,但是也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来证明。例如,疫苗就
是病原体的最好证明:根据某种微生物制作的疫苗能够预防某种传染病,就充分
证明了该微生物就是该传染病的病原体。

  科赫法则并不完美,后来的微生物学家据此做了很多修改、补充、变通。但
不管怎样,鉴定病原体是有严格的标准的,不能随意就说什么“不明病原体”,
那不仅会闹笑话,而且会引起社会恐慌,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2014.1.8.

(《新华每日电讯》2014.1.10.)



  怎样证明病原体
http://xys.ss156.net/xys/netters/Fang-Zhouzi/xinhua/pathogen3.txt
                     ·方舟子·

  前面我们提到,美国普渡大学植物病理学退休教授唐·休伯博士声称在转基
因作物中发现了一种全新的微生物,它不仅引起了大豆、玉米成批死亡,还能导
致牲畜大批流产和人类疾病。他唯一的证据是用电子显微镜拍下的照片,模模糊
糊的一团东西,据称就是这种不明病原体。但他拒绝交出病原体供鉴定,所以没
法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东西,甚至连是否是生物都很成问题。很可能,那不过是无
生命的杂质、晶体。

  有一批科学家联名呼吁休伯博士交出“不明病原体”,到现在联名者已近
500名。休伯未予理睬。假如有一天,休伯突然把病原体样本交了出来。再假如
这个样本经过基因序列鉴定,发现是某种新型微生物。那么就能证明它就是一种
病原体吗?不能,因为有可能这是一种无害的微生物。那么怎么证明一种微生物
是某种疾病的病原体呢?

  最早思考这个问题的是德国人雅各布·亨勒。亨勒培养了一个伟大的学生、
细菌学的创始人之一罗伯特·科赫。科赫发现了一系列重大传染病的病原体,包
括炭疽病、结核病、霍乱,特别是1882年结核杆菌的发现,让他在1905年获得诺
贝尔医学奖。在这些发现过程中,他进一步扩展了其老师的思考,正式提出鉴定
病原体的原则,后来就被称为科赫法则。

  要认定某种微生物是某种疾病的病原体,当然首先必须在所有患有该疾病的
病人身上发现该微生物。但是每个人身上都带有许多种微生物,又怎么知道发现
的这种微生物就是和疾病有关的呢?科赫提出,可以和健康人做对比,这种微生
物是健康人身上所没有的,只有病人身上才有。

  如果一种微生物是病人身上有的而健康人身上没有的,那么就说明这种微生
物与该疾病有关。但是相关性并不等于因果性。比如说,有这种可能,这种微生
物是疾病的产物,是因为先有了疾病,然后才感染了该微生物,而不是由该微生
物导致疾病。所以为了证明该微生物是病原体,科赫进一步提出了更严格的三条
要求:二、要能够把该微生物分离出来,在培养基中进行培养;三、把培养所得
的微生物接种到健康的实验对象身上,会导致相同的疾病;四、从患病的实验对
象身上能够重新分离到该微生物,而且其特征与原来的微生物完全相同。

  如果能够同时符合这四条要求,就足以证明某种微生物是某种疾病的病原体。
但是科赫很快自己就发现,有的疾病的病原体并不能同时满足这些要求。例如有
些人身上带有霍乱弧菌,但是并不发病。事实上,后来发现这种情形相当普遍,
人们被某些病原体感染,并不一定会发病,而是表现得很健康。例如有的人被乙
肝病毒感染后,并没有得乙肝,只是变成了乙肝病毒的携带者。所以科赫法则的
第一条的后面部分并非普遍适用的。

  连带着,第三条也成问题了。当时化学家彼登科夫认为霍乱是由于土壤中的
某种毒素引起的,不相信霍乱弧菌是病原体,从科赫那里要来霍乱弧菌,在1892
年10月7日当众喝下,结果并没有得霍乱。不过他的学生重复该实验时,有的得
了轻度霍乱。而且,对后果严重的疾病,是不能在人身上做试验的,只能用动物
做试验。但是某种疾病有可能是人类特有的,未必能找到合适的实验动物。所以
第三条有时是难以满足的。

  有的微生物难以或无法在培养基中培养,所以科赫法则的第二条有时也不能
得到满足。总之,科赫法则是证明病原体的充分条件,但是并非必要条件,有的
病原体并不能完全符合其要求,但是也可以通过别的方式来证明。例如,疫苗就
是病原体的最好证明:根据某种微生物制作的疫苗能够预防某种传染病,就充分
证明了该微生物就是该传染病的病原体。

  科赫法则并不完美,后来的微生物学家据此做了很多修改、补充、变通。但
不管怎样,鉴定病原体是有严格的标准的,不能随意就说什么“不明病原体”,
那不仅会闹笑话,而且会引起社会恐慌,是极其不负责任的。

2014.1.8.

(《新华每日电讯》2014.1.10.)

前面两段是新鲜货。后面的怎么有点面熟呢。难道是嫁接的。

这个病原体滴判断,不是我的专业。当年睡上铺的兄弟说有两个办法。一个是方舟子说的这种,一个是流病的方法。当然,流病是间接证据,但高水平的流病研究往往能更早更准确的发现问题。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4-1-15 23:26
前面两段是新鲜货。后面的怎么有点面熟呢。难道是嫁接的。

这个病原体滴判断,不是我的专业。当年睡上铺 ...
流病是什么东西?

反转专用词汇吗?
流病是什么东西?

反转专用词汇吗?
根据脑残转粉的思路,外行只能相信专家。你连流病都不知道显然是外行,静候专家旨意即可。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4-1-16 00:09
根据脑残转粉的思路,外行只能相信专家。你连流病都不知道显然是外行,静候专家旨意即可。
百度大神是搜不出流病是什么玩意儿,还是就请你科普一下吧。

不会是流行病的缩写?

爱滋病缩写成爱病、疯牛病缩写成病病,哇塞!果然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念上一遍专用缩写,感觉智商一下上涨好几点。
前面两段是新鲜货。后面的怎么有点面熟呢。难道是嫁接的。

这个病原体滴判断,不是我的专业。当年睡上铺 ...
病原体不一定是生物吧,比如病毒,再比如疯牛病的原体
百度大神是搜不出流病是什么玩意儿,还是就请你科普一下吧。

不会是流行病的缩写?

流行病学。

注意我的口型。

这个‘’学‘’字可千万不能少了。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4-1-16 00:17
流行病学。

注意我的口型。
哦。。。果然不出我所料,原来真的是装X专用词汇。
病原体不一定是生物吧,比如病毒,再比如疯牛病的原体
病原体的种类很多。这是方舟子所说方法的不足之处,即必须找到病原体才能确认病原体的存在。但是这不一定容易。

更严重的是,有的病根本没有病原体。比如空气污染导致咳嗽,到哪去找病原体。

这些都可以用流病的方法解决。

(当然啥都不是万能的。)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4-1-16 00:22
病原体的种类很多。这是方舟子所说方法的不足之处,即必须找到病原体才能确认病原体的存在。但是这不一定 ...
方舟子针对的是唐·休伯博士声称发现的微生物(第一段),而且在第四段一开头就加了“要认定某种微生物是某种疾病的病原体”的限定。

看贴仔细些吧。
我根本没有针对方舟子。

在这个问题上方不过是个外行而已。

要认定云云,前提是还得认定这病有没有病原体。感染在一个疾病中的作用。。。。这就复杂了。

怎么认定呢。又回到流病了。
搞分子生物的人天天研究基因,忘了世界是由人组成的。谦虚一点,尊重同行,尊重其他专业,不要扮演上帝。
快过年了,水军不知拿了多少年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