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弹戏说]西游记刑罚考(更新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21:25:09
[乱弹戏说]西游记刑罚考(更新版) <BR><BR><BR>作者:云横居士  <BR>茅十七兄在《一本神经》第四中就天蓬元帅的酒后行为指出“按说猪八戒那次只是酒后失德,没有什么太出格的举动。天庭当时好像也没搞严打,应该是罚罚款或者拘留两天就完了,但出人意料的是,玉帝从严从快的处理了此事,将八戒痛打两千大锤,贬下凡间,托生为猪,很明显把人民内部矛盾当成敌我矛盾来处理。这事就有点值得研究了。”并进而分析道“有网友举出沙僧失手打破琉璃盏被贬下凡之事,认为玉帝对八戒处罚并不太重,对此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琉璃盏是天庭宝物,如果按现代法律量刑,《刑法》第324条第3款规定: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按《西游记》中的计算方式,天上一天就是地上一年,沙僧在凡间要劳动改造一千年左右。而对于八戒的骚扰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两相对比,孰轻孰重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BR>    分析得言之成理,自成体系,但从另外一个角度,天蓬元帅当时的行为应当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的范围。 <BR>   根据其本人描述“见他容貌挟人魂,旧日凡心难得灭,全无上下失尊卑,扯住嫦娥要陪歇,再三再四不依从,东躲西藏心不悦”(《西游记》第19回),加上当时他一定带着钉耙(“相携数载未曾离,伴我几年无日别”——同上回)。这显然构成了对被害人的精神强制。清代徐喈凤《会仙记》“一日丹忱以手戏之,素娥严拒不受狎。”这条被作为《汉语大辞典》“戏”条“调/戏”义项的例句,可以给予我们合理的联想——试想在类似这种情景下如果还有武器在手边,肯定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香港的《简易程序治罪条例》中的问题; <BR>    所以个人觉得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37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根据《刑法》第18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月亮上是玉兔、桂树都能被地球上凡夫看到的地方,姑且可以算作公共场所。 <BR>   以天上一天地下一年的换算方式,元帅应当在凡间服刑1825年以上,而实际上服刑少于孙悟空的500多年刑期(他说过孙大闹天宫时受到其拖累——天庭的军事干部因为平叛不力当时绩效考核均不甚理想)。 <BR>    由此看来似不可谓重——至于打了二千,可能是参照英国殖民地法律中的笞刑(对犯非礼等罪的男性罪犯特别是少年男犯)。关于笞刑,以香港为例,1945年颁布1974年修订的〈体罚条例〉规定适用于男犯特别是少年男犯;1990年全面废止,从此,身体刑作为一种刑罚文化成为香港刑罚的历史。但新加坡好象至今还有。 <BR>    特别是对照小白龙的死刑(“吊在空中,打了三百,不日遭诛”)—— 小白龙违反〈刑法〉第115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更可用来比较其轻重。 <BR>    另外卷帘大将的罪名应当是〈刑法〉第419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为其当时其是在履行职务。” <BR>    当然其实重罪轻判的典型是孙悟空,〈刑法〉第104条 “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BR>   作为参考,也可对应香港1997年以前的“叛逆罪和其他危害女皇及其皇室的犯罪”此外藉革命或破坏來推翻澳大利亚宪法,在澳大利亚属叛国罪行(参阅《1914年澳大利亚刑法》第2部第24AA条);以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改变由宪法确立的政府制度,在德国属于严重叛国罪行( 参阅《1871年德国刑法典》第81条);制造暴动以推翻国家宪法所訂的統治秩序,在日本属内乱罪(参阅《日本刑法》第77条);而在美國,任何人煽动、发动、协助或参与任何针对美国权力当局或法律的叛乱或暴动,即属触犯美国法典內“叛国、煽动叛乱和颠覆活动”章节中的罪行(参阅《美国法典》第18篇第2383条)。无一不是重罪。 <BR>   加上还有其他重大的盗窃和职务侵占以及暴动越狱等行为,却只在五行山下待了500年(实际上从王莽篡汉到唐贞观年间一共有600多年),只有2年左右刑期。就偷笑吧! <BR>    当然,以上是玩笑话而已,其实一开始各罪天庭给出的刑罚都是死刑,由此可见当时的天庭和作者生活其中的明王朝一样,是一个有类似《大诰》等严刑峻法的地方。 <BR>    不过《西游记》中虽然动辄有死刑,但是一般有头有脸有点关系的神仙都能免于死刑,所以泾河龙王被处决,让他觉得特别冤屈。<BR>[乱弹戏说]西游记刑罚考(更新版) <BR><BR><BR>作者:云横居士  <BR>茅十七兄在《一本神经》第四中就天蓬元帅的酒后行为指出“按说猪八戒那次只是酒后失德,没有什么太出格的举动。天庭当时好像也没搞严打,应该是罚罚款或者拘留两天就完了,但出人意料的是,玉帝从严从快的处理了此事,将八戒痛打两千大锤,贬下凡间,托生为猪,很明显把人民内部矛盾当成敌我矛盾来处理。这事就有点值得研究了。”并进而分析道“有网友举出沙僧失手打破琉璃盏被贬下凡之事,认为玉帝对八戒处罚并不太重,对此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琉璃盏是天庭宝物,如果按现代法律量刑,《刑法》第324条第3款规定: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按《西游记》中的计算方式,天上一天就是地上一年,沙僧在凡间要劳动改造一千年左右。而对于八戒的骚扰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猥亵他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两相对比,孰轻孰重不就一目了然了吗?” <BR>    分析得言之成理,自成体系,但从另外一个角度,天蓬元帅当时的行为应当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的范围。 <BR>   根据其本人描述“见他容貌挟人魂,旧日凡心难得灭,全无上下失尊卑,扯住嫦娥要陪歇,再三再四不依从,东躲西藏心不悦”(《西游记》第19回),加上当时他一定带着钉耙(“相携数载未曾离,伴我几年无日别”——同上回)。这显然构成了对被害人的精神强制。清代徐喈凤《会仙记》“一日丹忱以手戏之,素娥严拒不受狎。”这条被作为《汉语大辞典》“戏”条“调/戏”义项的例句,可以给予我们合理的联想——试想在类似这种情景下如果还有武器在手边,肯定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者香港的《简易程序治罪条例》中的问题; <BR>    所以个人觉得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37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且根据《刑法》第18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月亮上是玉兔、桂树都能被地球上凡夫看到的地方,姑且可以算作公共场所。 <BR>   以天上一天地下一年的换算方式,元帅应当在凡间服刑1825年以上,而实际上服刑少于孙悟空的500多年刑期(他说过孙大闹天宫时受到其拖累——天庭的军事干部因为平叛不力当时绩效考核均不甚理想)。 <BR>    由此看来似不可谓重——至于打了二千,可能是参照英国殖民地法律中的笞刑(对犯非礼等罪的男性罪犯特别是少年男犯)。关于笞刑,以香港为例,1945年颁布1974年修订的〈体罚条例〉规定适用于男犯特别是少年男犯;1990年全面废止,从此,身体刑作为一种刑罚文化成为香港刑罚的历史。但新加坡好象至今还有。 <BR>    特别是对照小白龙的死刑(“吊在空中,打了三百,不日遭诛”)—— 小白龙违反〈刑法〉第115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更可用来比较其轻重。 <BR>    另外卷帘大将的罪名应当是〈刑法〉第419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为其当时其是在履行职务。” <BR>    当然其实重罪轻判的典型是孙悟空,〈刑法〉第104条 “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BR>   作为参考,也可对应香港1997年以前的“叛逆罪和其他危害女皇及其皇室的犯罪”此外藉革命或破坏來推翻澳大利亚宪法,在澳大利亚属叛国罪行(参阅《1914年澳大利亚刑法》第2部第24AA条);以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改变由宪法确立的政府制度,在德国属于严重叛国罪行( 参阅《1871年德国刑法典》第81条);制造暴动以推翻国家宪法所訂的統治秩序,在日本属内乱罪(参阅《日本刑法》第77条);而在美國,任何人煽动、发动、协助或参与任何针对美国权力当局或法律的叛乱或暴动,即属触犯美国法典內“叛国、煽动叛乱和颠覆活动”章节中的罪行(参阅《美国法典》第18篇第2383条)。无一不是重罪。 <BR>   加上还有其他重大的盗窃和职务侵占以及暴动越狱等行为,却只在五行山下待了500年(实际上从王莽篡汉到唐贞观年间一共有600多年),只有2年左右刑期。就偷笑吧! <BR>    当然,以上是玩笑话而已,其实一开始各罪天庭给出的刑罚都是死刑,由此可见当时的天庭和作者生活其中的明王朝一样,是一个有类似《大诰》等严刑峻法的地方。 <BR>    不过《西游记》中虽然动辄有死刑,但是一般有头有脸有点关系的神仙都能免于死刑,所以泾河龙王被处决,让他觉得特别冤屈。<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