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空识别区,我记得当年 TG 是这么说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38:11
  关于防空识别区,我记得当年针对日本的时候,好像说:世界上极少数国家,设立所谓非法的防空识别圈,圈地搞霸权,我们认为是无效的,不得人心的。。。。。。

  现在好像又说:根据国际惯例,为了保护飞行安全,为了。。。俺们设立防空识别区,这是国际间通行的做法,有益于地区和平。别国无权对中国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说三道四。。。。 {:soso_e126:}
。。。。。
关于防空识别区,我记得当年针对日本的时候,好像说:世界上极少数国家,设立所谓非法的防空识别圈,圈地搞霸权,我们认为是无效的,不得人心的。。。。。。

  现在好像又说:根据国际惯例,为了保护飞行安全,为了。。。俺们设立防空识别区,这是国际间通行的做法,有益于地区和平。别国无权对中国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说三道四。。。。 {:soso_e126:}
。。。。。
呃,有吗?连接?
asdgg 发表于 2013-11-29 15:18
呃,有吗?连接?
这还需要链接?记忆中耳朵都听出老茧了,以前。。。
这样理解:别人设立的是非法的,我们设立的是合法的。这就理顺了
大流氓需要时就是合法的,不需要时就是非法的。。。。。。。。。。。。
那是必须的,我们是经过科学研究,深入讨论,做出的英明决策,怎么可能违法
zhangjie2 发表于 2013-11-29 15:21
这样理解:别人设立的是非法的,我们设立的是合法的。这就理顺了
恩恩,我喜欢!
世界上极少数国家,不经我兔同意,设立非法滴防空识别区。。。。

我兔为了地区和平与安全,设立防空识别区。。。

注意,你滴区是非法滴,俺滴区是合法滴。(悟空说,你的葫芦是母滴, 俺滴葫芦是公滴)
很正常,今天土共仍然说:

11区的防空圈识别区“没有国际法依据”
而土共的防空识别圈“符合国际法”(不违反任何国际法)

这就是语言的魅力
看看人民日报 1976-12-16 第6版专栏《苏修超级渔霸的凶相》一文,然后再看看那几搜后来被我国买过来自己用的超大型渔船,你就该知道了。
与时俱进,有所作为吗,这样解释财通吗
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对国家有利。

根据形势,辨证认识事物是很正常的,想法不变的,那才是思想的僵尸。



aeolides01 发表于 2013-11-29 15:31
看看人民日报 1976-12-16 第6版专栏《苏修超级渔霸的凶相》一文,然后再看看那几搜后来被我国买过来自己用 ...
妈也,我现在感觉美帝也不是地球上唯一的“坏淫”啊。它还有个好基友。。。。
楼主想说什么?先不说人家设立在前,我们在后,就光你举的此类情况,美日的表现可比你提的精彩多了。
主要是我们空军这几年变强了,用得着这玩意了,这玩意就合法了。
符合国家利益的事还是要尽量去做,理由到处都是,不劳楼主费心。国际公民做不得。
先不说强盗逻辑的问题,一件事情在30年前和30年后是不是在法律上定性一样都不一定,更不要说经历了1991的世界了。
你有我没有,我当然说你非法了,
你有我有大家都有,那肯定是符合国际法了
把防空识别圈换成其他的啥,例如核蛋蛋{:soso_e113:},是这个理不{:soso_e113:}
屠狗英雄 发表于 2013-11-29 15:31
世界上极少数国家,不经我兔同意,设立非法滴防空识别区。。。。

我兔为了地区和平与安全,设立防空识别 ...
你的哪个葫芦,遇上俺这个葫芦,就不灵了~~~嘿嘿嘿嘿(猴笑中~~)
1.当时我们没设
2.现在我们设了……
看来你还是不懂宣传的原则的……
宣传的原则就是,某一特定时期的东西,不会对其之后产生影响……
你的是非法无效的,我的是有国际法依据的,所以我的是合法有效的。中国人做事,肯定会想到怎么把以前的话说圆了,不信看看如果以后有记者问及,中国发言人肯定不至于跟美国那女发言人一样被问得几乎语塞。
zhangjie2 发表于 2013-11-29 15:21
这样理解:别人设立的是非法的,我们设立的是合法的。这就理顺了
赞同,特别是某日国
实力决定一切,不是谁的嗓门大,谁厉害。。
试过一段时间看,现在不要忙着下定论。。
asdgg 发表于 2013-11-29 15:18
呃,有吗?连接?
貌似凡是牵扯上这个所谓防空区,100%发言人例行照本宣科。
我们是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楼主听的是过去了,而世界是发展的,不能固守某个观点,不知变通。就像计划生育政策,现在不也变了吗?
当年,美帝试射反导系统是不也这么说吗?
等咱们实验时,我们就是防御性措施了
不过这样的前言不搭后语我喜欢
卫星飞太空,人间苦难重
这有什么错?防空识别区就是那帮无赖先发明出来了,是他们先划到我们家门口的。现在我迫于无奈,迫于压力,也只能以牙还牙。我兔也说了,要不大家一起撤销?那帮狗日的不愿意啊。
好比咱们中国持枪是违法的,但是如果有人拿着枪威胁我,那我捡起地上的那把枪就是合法的。
双重标准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的必要条件。
百山lyf 发表于 2013-11-29 15:35
妈也,我现在感觉美帝也不是地球上唯一的“坏淫”啊。它还有个好基友。。。。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论语•宪问》
兔子是美粉
走美帝的路,让美帝无路可走
世界都是鬼的时候,我们不做孤独的英雄,就连小日本这种二战的恶魔摇身一变居然成了维护世界和平的天使,披着上帝外衣的大boss们把人间变成无尽苦楚的地狱,这时我们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在被邪恶统治的世界里,我们被看成丑陋的怪物,然而我们的内心确是一刻普度众人的心,在这18层的地狱里,我们要变得坚强,一关一关打破每层地狱的魔障,让阳光普照,这是自然法则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是整个宇宙规律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于是,soon,今天我们要对付的是日本魔狗把控的地狱关卡。
这不一样的,日本是战败国,他不能有超出自卫以外的战力表现,他的防空范围也仅限他的领空,他凭什么设立防空识别区啊,他连正经法理的空军都没有。

我们就不同了,我们是战胜国,是五常,是有核国家,是大流氓,我们设立防空识别区很正常。
lm9782005 发表于 2013-11-29 15:26
那是必须的,我们是经过科学研究,深入讨论,做出的英明决策,怎么可能违法。
怎么可能违法,国内不是出台了相关的条文吗?条文出台之前是违法的,出来之后就合法了
针对我的都是非法的,我想针对的都是合法的。
队医 发表于 2013-11-29 15:49
先不说强盗逻辑的问题,一件事情在30年前和30年后是不是在法律上定性一样都不一定,更不要说经历了1991的世 ...
这个说法不准确。确切地说,是30年前的法律和30年后的法律不是一回事。
之前五大流氓就差中国没设立,现在设立了,联合国五常全了,正式合法化了来自: iPhone客户端
不知道说什么啊
有钱人偷情就是风流,穷人偷情就是下流!
白起肯定违反了日内瓦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