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摔倒老太”接受多家媒体采访 每次均下跪喊冤(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7:09:56


原标题:摔倒太婆每次接受采访都下跪喊冤

@华西都市报:11月22日晚,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经调查取证后,依法对“摔倒太婆”蒋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太婆儿子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昨日,多家媒体赴达州采访,面对采访,太婆蒋某讲到最后都向记者下跪,希望媒体帮他们挽回声誉。

事件回放

6月15日

据达州9岁男孩小华(化名)讲述,他和另外两个小朋友在楼下玩耍,看见一太婆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太婆起身后却说是三个小朋友打闹将她撞到。

经检查,太婆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护理等费用2万余元,双方就医疗费用由谁支付未达成一致。

11月16日

太婆的家人背着她找到了江先生家。“扬言不赔医药费老人就不走。”江先生说,太婆就这样在他家住了两天。

11月19日

双方到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南外镇司法所建议,医疗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其中1万元分为四部分,三名孩子家长各承担四分之一(共计7500元),剩余的由太婆一方自行承担。

11月21日

江先生向达川区南外派出所报警,7位现场目击证人出来作证,并一一签字按了手印。

11月22日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查明:伤者蒋某系自己摔倒,非三个小孩推到,蒋某、龚某某(蒋某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给予蒋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已满70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龚某某行政拘留10日,处罚款500元。

11月23日

太婆家人表示对处罚结果不服,将申请行政复议。

“扶起摔倒太婆,3小孩被指肇事”一事经华西都市报率先报道后,引起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截至昨日,国内众多媒体到达州采访报道,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说法》、《面对面》对此事进行了采访。同时,之前表示愿意帮助太婆一家搜集证据的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福恩,昨日也首度现身。

律师首度现身

听完讲述后起身离开

昨日上午,之前主动联系太婆家人,表示愿意帮助其搜集证据的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福恩,来到太婆家中。在太婆及家人的讲述中,王律师没发表任何看法,也没说一句话。“我还有事就先走了啊!”在听完太婆及家人的讲述后,王律师起身离开,并表示自己还有事。

昨日下午,本报记者致电王律师,但其电话接通后立即转入“正忙”状态。昨晚,记者再次致电,依然如此。随后,记者发去短信,也未得到回复。

面对央视媒体

太婆称:被娃娃撞倒

昨日上午,在王律师刚离开太婆家后,中央电视台《面对面》栏目组以及另外两家媒体来到太婆家中进行采访。记者了解到,在采访前,《面对面》栏目组已采访了当事小孩一方、现场目击者、公安机关和正在拘留所接受处罚的太婆儿子龚某某。

当事小孩小华(化名)说,自己感到很委屈,明明是太婆让自己去帮忙扶的,结果却被太婆说是被他们打闹撞倒的。

太婆在接受采访时,仍坚持是小孩打闹将自己撞倒。“他们三个小娃儿从侧面跑过来,一起把我撞倒的,我在倒下的时候顺势就把那个小娃儿的手抓住了。”太婆说,他们找的证人说是我自己倒下的,全都是在诬陷我。太婆还表示,自己受伤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太婆的家人表示,现在他们的声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希望能还自己一个清白。至于什么时候正式提出行政复议或走诉讼程序,还要等家人商量后再决定。

记者从《面对面》记者处了解到,现在正在拘留所接受处罚的太婆儿子龚某某表示,不服处罚结果,出来后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声誉。

老人多次下跪

希望挽回声誉

昨日,太婆及家人除了接受央视《面对面》的采访外,还接受了中国青年报、搜狐网等媒体的采访,在接受采访中,太婆每接受一个媒体采访,讲到最后都向记者下跪,希望媒体能帮助他们挽回声誉。

最近两日,小孩一方除了接受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说法》和《面对面》的采访外,其他媒体的采访他们一律谢绝了。很多媒体希望通过本报采访到当事双方,而小孩家长江先生表示,现在每天要求采访的媒体太多了,他都快招架不住了,他只希望孩子的生活能尽快恢复平静和正常。

一种观点

受撞击倒地时抓住孩子手腕可能性小?

此事引发全国网友热议,据了解,事发当日,太婆紧紧抓住其中一个小朋友的手腕。太婆也反复讲述:“我在倒下的时候顺势就把那个小娃儿的手抓住了。”昨日,一位自称是骨科医生的网友,从医学的角度对太婆受到撞击的几种可能做了分析——


一般地讲,老太如果受到撞击,会有三种可能受力方向,即:正面,背面,侧方位三种。

从侧面撞击,别说老太,换个年轻敏捷小伙,想在突然撞击倒地时“一把抓住”对方处于低垂部位之手腕,绝不可能做到。如果从背面撞击,更不可能。从正面撞,会有两种可能,即小孩迎面撞击老太及背面撞击老太。

如果正面相向撞击,老太倒地过程中,出于本能条件反射保护性反应,会手抓等高物(即小孩胸、头、臂等),不会抓住9岁小孩手腕,太低,抓不住,也来不及,会出现双方共同倒地等(小孩轻,易移位)。或者老太根本来不及抓持,以双手作保护,托地倒下,这抓不住孩子。

从背面撞击老太正面,被抓住手腕这不必讨论。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罗轩摄影报道

rdn_52951b3e83178.jpg (23.41 KB, 下载次数: 5)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3-11-27 09:19 上传



原标题:摔倒太婆每次接受采访都下跪喊冤

@华西都市报:11月22日晚,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经调查取证后,依法对“摔倒太婆”蒋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太婆儿子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昨日,多家媒体赴达州采访,面对采访,太婆蒋某讲到最后都向记者下跪,希望媒体帮他们挽回声誉。

事件回放

6月15日

据达州9岁男孩小华(化名)讲述,他和另外两个小朋友在楼下玩耍,看见一太婆摔倒便上前去扶,不料太婆起身后却说是三个小朋友打闹将她撞到。

经检查,太婆大腿根部粉碎性骨折。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护理等费用2万余元,双方就医疗费用由谁支付未达成一致。

11月16日

太婆的家人背着她找到了江先生家。“扬言不赔医药费老人就不走。”江先生说,太婆就这样在他家住了两天。

11月19日

双方到南外镇司法所进行调解。南外镇司法所建议,医疗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其中1万元分为四部分,三名孩子家长各承担四分之一(共计7500元),剩余的由太婆一方自行承担。

11月21日

江先生向达川区南外派出所报警,7位现场目击证人出来作证,并一一签字按了手印。

11月22日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查明:伤者蒋某系自己摔倒,非三个小孩推到,蒋某、龚某某(蒋某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给予蒋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蒋某已满70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龚某某行政拘留10日,处罚款500元。

11月23日

太婆家人表示对处罚结果不服,将申请行政复议。

“扶起摔倒太婆,3小孩被指肇事”一事经华西都市报率先报道后,引起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截至昨日,国内众多媒体到达州采访报道,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说法》、《面对面》对此事进行了采访。同时,之前表示愿意帮助太婆一家搜集证据的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福恩,昨日也首度现身。

律师首度现身

听完讲述后起身离开

昨日上午,之前主动联系太婆家人,表示愿意帮助其搜集证据的四川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福恩,来到太婆家中。在太婆及家人的讲述中,王律师没发表任何看法,也没说一句话。“我还有事就先走了啊!”在听完太婆及家人的讲述后,王律师起身离开,并表示自己还有事。

昨日下午,本报记者致电王律师,但其电话接通后立即转入“正忙”状态。昨晚,记者再次致电,依然如此。随后,记者发去短信,也未得到回复。

面对央视媒体

太婆称:被娃娃撞倒

昨日上午,在王律师刚离开太婆家后,中央电视台《面对面》栏目组以及另外两家媒体来到太婆家中进行采访。记者了解到,在采访前,《面对面》栏目组已采访了当事小孩一方、现场目击者、公安机关和正在拘留所接受处罚的太婆儿子龚某某。

当事小孩小华(化名)说,自己感到很委屈,明明是太婆让自己去帮忙扶的,结果却被太婆说是被他们打闹撞倒的。

太婆在接受采访时,仍坚持是小孩打闹将自己撞倒。“他们三个小娃儿从侧面跑过来,一起把我撞倒的,我在倒下的时候顺势就把那个小娃儿的手抓住了。”太婆说,他们找的证人说是我自己倒下的,全都是在诬陷我。太婆还表示,自己受伤就是最有力的证据。

太婆的家人表示,现在他们的声誉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希望能还自己一个清白。至于什么时候正式提出行政复议或走诉讼程序,还要等家人商量后再决定。

记者从《面对面》记者处了解到,现在正在拘留所接受处罚的太婆儿子龚某某表示,不服处罚结果,出来后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声誉。

老人多次下跪

希望挽回声誉

昨日,太婆及家人除了接受央视《面对面》的采访外,还接受了中国青年报、搜狐网等媒体的采访,在接受采访中,太婆每接受一个媒体采访,讲到最后都向记者下跪,希望媒体能帮助他们挽回声誉。

最近两日,小孩一方除了接受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说法》和《面对面》的采访外,其他媒体的采访他们一律谢绝了。很多媒体希望通过本报采访到当事双方,而小孩家长江先生表示,现在每天要求采访的媒体太多了,他都快招架不住了,他只希望孩子的生活能尽快恢复平静和正常。

一种观点

受撞击倒地时抓住孩子手腕可能性小?

此事引发全国网友热议,据了解,事发当日,太婆紧紧抓住其中一个小朋友的手腕。太婆也反复讲述:“我在倒下的时候顺势就把那个小娃儿的手抓住了。”昨日,一位自称是骨科医生的网友,从医学的角度对太婆受到撞击的几种可能做了分析——


一般地讲,老太如果受到撞击,会有三种可能受力方向,即:正面,背面,侧方位三种。

从侧面撞击,别说老太,换个年轻敏捷小伙,想在突然撞击倒地时“一把抓住”对方处于低垂部位之手腕,绝不可能做到。如果从背面撞击,更不可能。从正面撞,会有两种可能,即小孩迎面撞击老太及背面撞击老太。

如果正面相向撞击,老太倒地过程中,出于本能条件反射保护性反应,会手抓等高物(即小孩胸、头、臂等),不会抓住9岁小孩手腕,太低,抓不住,也来不及,会出现双方共同倒地等(小孩轻,易移位)。或者老太根本来不及抓持,以双手作保护,托地倒下,这抓不住孩子。

从背面撞击老太正面,被抓住手腕这不必讨论。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罗轩摄影报道
凤凰网中国网友:江水杨歌
不要再无理取闹了,都70岁的人了,消停消停吧,过几天清静的日子吧。人在做,天在看,讹诈孩子是混蛋。你现在知道你这张老脸了,当初你何必讹诈呢?不是和你一起还有个老人吗?你摔倒了她跑掉了,警察可以问问那个人,这个老人到底是怎么样摔倒的,一问便知。
推荐 [3307]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04凤凰网广东省深圳市网友:凤凰网友
如果下跪可信要警察干什么?
现如今倚老卖老的老流氓太多了。
推荐 [1991]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04凤凰网北京市海淀区网友:zgsjkbd
从此前老太住到人家的行径看,此人绝非善类。应进一步彻查,如此人确实是讹诈,就应加大处罚力度。以扰乱社会罪,加重罪行。
推荐 [1640]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07凤凰网福建省福州市网友:凤凰网友
一个恶人,竟要陷害一个孩子。天理何在。媒体不能在为了所谓的点击率而助纣为桀了,此时,再釆访与报道这个老太就是帮她,更是害她,害大家,害社会。
推荐 [1177]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58凤凰网山东省菏泽市网友:liuqiaochen
1 原帖:2013-11-27 07:07    凤凰网福建省福州市网友 凤凰网友
一个恶人,竟要陷害一个孩子。天理何在。媒体不能在为了所谓的点击率而助纣为桀了,此时,再釆访与报道这个老太就是帮她,更是害她,害大家,害社会。
看看今天的新闻,80岁老人摔到,总人围观等救护车,为什么?还不是这个死不要脸的给闹的
推荐 [818]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04凤凰网上海市网友:手机用户
戏做多了,自己都相信了。
推荐 [599]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05凤凰网湖北省武汉市网友:手机用户
骨头真贱,随便就跪
推荐 [430]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09凤凰网湖南省湘潭市网友:xtsszyq
谎言说一百遍就变成了真理,现在众多的不良媒体与记者,为了功利,以撕裂社会为乐;媒体为什么不让法律去说话、让事实去说话,过分关注,既浪费新闻资源,又离散人心。
推荐 [427]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55凤凰网四川省成都市网友:王荣军
媒体不要去釆访了,再接二连三去采访,这太姿要死在记者手下。
推荐 [420]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09凤凰网四川省绵阳市网友:w2829l557m
实在无须炒作,媒体没事干找事。学生娃娃既没有骑车,又没有开车,会把老太撞的怎么样?开口20万,人民币真是草纸啊?
推荐 [391]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10凤凰网湖南省网友:开心天威
为什么还有不停的去采访,去渲染呢?监狱里没有罪犯说自己是应该被判刑的,这就够了。同情恶人,就是对好人的残忍。让我们的良知up起来
推荐 [298]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07凤凰网吉林省吉林市网友:鲁吉公
媒体别再搅事了。
推荐 [294]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05凤凰网广西桂林市网友:党大妄为
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内忧外患,考量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
推荐 [232]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42凤凰网天津市网友:qq121277548
1 原帖:2013-11-27 07:04    凤凰网广东省深圳市网友 凤凰网友
如果下跪可信要警察干什么?
现如今倚老卖老的老流氓太多了。
顶,现在说谎的太多了。说谎一次同样可以多次,关键是拿出证据来。
推荐 [210]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07凤凰网广东省网友:梁惟勇
就别装那么多了吧,承认勒索吧
推荐 [164]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43凤凰网江苏省淮安市网友:手机用户
下跪不能代表真像,希望也能有人出来作证,千万不能再错上加错了,否则将遗臭万年
推荐 [151]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14凤凰网广西柳州市网友:凤凰网友
该死的敲诈勒索老人!
推荐 [142]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08凤凰网湖南省网友:开心天威
为什么还有不停的去采访,去渲染呢?监狱里没有罪犯说自己是应该被判刑的,这就够了。同情恶人,就是对好人的残忍。让我们的良知up起来
推荐 [144]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10凤凰网山西省网友:手机用户
即使孩子撞了也不能讹人,这么大岁数了你的德在哪里?
推荐 [143]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3/11/27 07:59凤凰网浙江省杭州市网友:老农民777
1 原帖:2013-11-27 07:14    凤凰网广西柳州市网友 凤凰网友
该死的敲诈勒索老人!
中国的世风日下是从批孔圣人始,出了数不胜数的无肖子孙。
她现在就是硬撑着...
这样的见多了
有本事讹小本子去,那才算英雄!
楼上啊
这个老太估计在危机公关...
大家看到王律师的表现了吗??先走了!!!啊哈哈   老太 !去找兰和律师吧!!
被娃撞倒又怎么样呢。和小孩子计较有意义吗。为什么不能一笑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