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参考:中国如何摆脱南海维权困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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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3 14:02 上传

九段线,我们确实至今也没说清我方的具体权益
南海问题仅靠实力也难以解决,牵扯太多,
当你有5个航母舰队经常游弋在南海这些龟孙子国家门口的时候,他们就不恐慌了。
如果你主张共同开发西沙,猴子肯定会很开心的,如果你主张共同开发南沙,那是门都没有。
还是靠实力说话,苏联占了半个波兰,波兰也没敢怎么样
我怎么感觉是兔子挺进南海,而不是什么困局呢?
撒手锏 发表于 2013-11-13 14:04
九段线,我们确实至今也没说清我方的具体权益
权益这种东西随实力增加而改变,说清楚不就给自己权益封顶了嘛。
想谈生意的我们欢迎,想对九段线指手划脚的能滚多远滚多远……
大家都知道这背后是谁,所以忍着吧!哪天干一架狠的,只要不被彻底干趴下,哪怕只打个平手,看看谁还敢嚷嚷!
不是中国说不清而是不想在这个时候说出来而已,中国的原则一向就是不战则已战则必胜,而且只会说出与实力相符合的话语。当中国的海空实力足可以抵御任何大国干预的时候就会很明确的说出中国的要求和主张,因为中国很明白,靠口头上的抗议和声索没有任何用途。
这个时候说的是核心利益,但是真正要做到实处还要等机会的。
南海的9段线是40年代画的,依今天适用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条线已经不能成为合法的国境线。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比岛小的礁和日本那个冲之鸟礁一样,都只能延伸12海里的领海线,不能进一步延伸出专属经济区。因此,中国在南海只有太平岛、中业岛、马欢岛、费信岛、南威岛、景宏岛、宏麻岛、南子岛等几十个岛的基础上划定专属区。

与东面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等国相邻的一面,就应该以中业岛、马欢岛、费信岛等,与九段线以外邻国岛的之间的中线为国境线。与越南那边还因为越南是大陆,越南可以依法根据其海底大陆架的自然延伸来主张其专属经济区,就像中国在东海可以一直主张到冲绳海沟一样。

暗礁、滩、沙等低潮时也淹没于水下的地理构造,根本不是国际法定义的陆地,也就不可以由此主张陆地(领土)主权,而是这片水域在谁的领海线内就是谁的领海,是谁的专属经济区就是谁的专属经济区。

因此,中国、韩国都不认为苏岩礁是两国间的领土争端,而是经济专属区争端的问题。以后双方划定专属经济区时,韩国只能提出在江苏和济州岛之间的中线划分专属经济区,据此,苏岩礁在韩国专属经济区内。中国则只能以江苏是大陆,济州岛是岛,江苏可以以江苏海底大陆架的自然延伸线来划定与济州岛之间的专属区分界线,据此,苏岩礁在中国专属经济区内。

因此,依据国际法,九段线内的不少水域,包括这些水域中的暗礁、沙、滩都不在中国的领海或专属经济区内。


困境?呵呵,小白真多
南海的9段线是40年代画的,依今天适用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条线已经不能成为合法的国境线。   依据 ...
在实力面前,一切国际法都是用来撕毁的废纸,擦屁股用的手纸,九段线虽大,但没有一寸领海多余,一切魑魅魍魉必须滚出去!否则勿谓言之不预也,必让他们尝尝神马叫做人民民主专政铁拳的滋味!兔子只是在磨刀而已,等亮刀子的时候有世界第三军强哭的时候,也有南海诸宵小哭的时候!

五维一体战 发表于 2013-11-13 16:39
南海的9段线是40年代画的,依今天适用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条线已经不能成为合法的国境线。

依据 ...


日本认为的中日中间线就没有考虑中国大陆的大陆架问题

法律是以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国际法是国际强权作为后盾的,小国当然必须遵循,大国,则可以随便从事

只有国内的法律,才有理论上的公平正义可言,国际条约、国际法从来都是弱肉强食森林法则的产物,不必太过拘泥

若非如此,美国占领了日本的塞班岛,日本为何不敢声索?苏联划走了远比北方四岛更大的日本的库页岛,日本也就此认账?
五维一体战 发表于 2013-11-13 16:39
南海的9段线是40年代画的,依今天适用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条线已经不能成为合法的国境线。

依据 ...


日本认为的中日中间线就没有考虑中国大陆的大陆架问题

法律是以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国际法是国际强权作为后盾的,小国当然必须遵循,大国,则可以随便从事

只有国内的法律,才有理论上的公平正义可言,国际条约、国际法从来都是弱肉强食森林法则的产物,不必太过拘泥

若非如此,美国占领了日本的塞班岛,日本为何不敢声索?苏联划走了远比北方四岛更大的日本的库页岛,日本也就此认账?
MAZ543M 发表于 2013-11-13 16:51
在实力面前,一切国际法都是用来撕毁的废纸,擦屁股用的手纸,九段线虽大,但没有一寸领海多余,一切魑魅 ...
实力!!
有美国实力强吗?美国如果强行拿走,你打算怎么办??
剑河风雪 发表于 2013-11-13 17:44
日本认为的中日中间线就没有考虑中国大陆的大陆架问题

法律是易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国际法是国际强权 ...
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都是追求公平的,法律是协商出来,只要签字了,就必须遵守的东西。
当然,让中国人守法,除了秦始皇,以后就再也没有了。
Jesse_zzy 发表于 2013-11-13 17:47
实力!!
有美国实力强吗?美国如果强行拿走,你打算怎么办??

西方商业国家一般是要看成本的,如果拿走要付出的成本高于所得,就会停手。和以前封建王朝还是有所区别,那个时候为了一个小利益甚至是国王的愤怒,就可以倾国来争

现在很多时候西方强国都通过相互利益交换和妥协来达到目的,很少会一意孤行了。当然遇见希特勒这种人,还是只有开打了

Jesse_zzy 发表于 2013-11-13 17:49
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都是追求公平的,法律是协商出来,只要签字了,就必须遵守的东西。
当然,让中 ...


法学上,没有超越国家范围的法律存在。

这个应该是翻译上的问题。国际法虽然中文上是“法”,但在法律上,实际上从来没有高于国家主权实体的法律存在。因为法律是某国立法机构立法,然后以国家的强制力量来保证实施的,国际法,是哪个代表全人类的立法机构立法的呢?以谁的强制力来实施呢?

所以国际法实际上只是条约或者协商共识而已,并非真正的“法”。很多国际法庭开庭的前提条件,就是双方都承诺会执行审判结果,不执行也没有办法。例如泰国和柬埔寨之间就古庙之争,国际法庭早已审判了结果,结果泰国国力强盛,一直拒绝真正执行,也不是就说整个泰国人民都不守法了,都道德差了。又例如控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公认的法制大国美国拒不签字,也就不受约束,可以自由乱排乱放,无人能管。

联合国海洋公约也是,大家奉若神明的东西,对美国也没有制约力,因为美国国会从来都没批准过。就算中国和某国按公约协商好了专属经济区,美国渔船一样可以来捕鱼,因为美国不承认这个公约,不认为这个公约代表了美国的利益,所以美国拒绝承认专属经济区的概念,你要让美国人承认这个国际法,对不起,地球上还没这个强制力机构存在,无处申冤。

国际法,根本就不是“法律”,因为既然没有经过代表全球人民的代议机构立的法,当然也没有必然遵守的道理。


Jesse_zzy 发表于 2013-11-13 17:49
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都是追求公平的,法律是协商出来,只要签字了,就必须遵守的东西。
当然,让中 ...


法学上,没有超越国家范围的法律存在。

这个应该是翻译上的问题。国际法虽然中文上是“法”,但在法律上,实际上从来没有高于国家主权实体的法律存在。因为法律是某国立法机构立法,然后以国家的强制力量来保证实施的,国际法,是哪个代表全人类的立法机构立法的呢?以谁的强制力来实施呢?

所以国际法实际上只是条约或者协商共识而已,并非真正的“法”。很多国际法庭开庭的前提条件,就是双方都承诺会执行审判结果,不执行也没有办法。例如泰国和柬埔寨之间就古庙之争,国际法庭早已审判了结果,结果泰国国力强盛,一直拒绝真正执行,也不是就说整个泰国人民都不守法了,都道德差了。又例如控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公认的法制大国美国拒不签字,也就不受约束,可以自由乱排乱放,无人能管。

联合国海洋公约也是,大家奉若神明的东西,对美国也没有制约力,因为美国国会从来都没批准过。就算中国和某国按公约协商好了专属经济区,美国渔船一样可以来捕鱼,因为美国不承认这个公约,不认为这个公约代表了美国的利益,所以美国拒绝承认专属经济区的概念,你要让美国人承认这个国际法,对不起,地球上还没这个强制力机构存在,无处申冤。

国际法,根本就不是“法律”,因为既然没有经过代表全球人民的代议机构立的法,当然也没有必然遵守的道理。

边界是历史形成的,《海洋法公约》是后来出现的,TG从没说过以《海洋法公约》界定其历史权利。
俺说句可能被拍砖的话:真有能耐的基本不在媒体面前显摆,不是默默无闻地奉献就是闷声成为幕后智囊团成员。

为何专家变砖家了?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
WATUKING 发表于 2013-11-13 14:52
当你有5个航母舰队经常游弋在南海这些龟孙子国家门口的时候,他们就不恐慌了。
其实我觉得现在我们舰队对付南海各国也是有绝对优势的,问题不完全在这
MAZ543M 发表于 2013-11-13 16:51
在实力面前,一切国际法都是用来撕毁的废纸,擦屁股用的手纸,九段线虽大,但没有一寸领海多余,一切魑魅 ...
鼎力支持!
Jesse_zzy 发表于 2013-11-13 17:47
实力!!
有美国实力强吗?美国如果强行拿走,你打算怎么办??
难道美国现在没有在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吗?只是被“拿”的国家没有一个敢吱声的而已。包括英、法、德等国,你以为他们被拿走的东西还少吗,但谁敢说不?
撒手锏 发表于 2013-11-13 14:04
九段线,我们确实至今也没说清我方的具体权益
如果你按这南华报业观点声明的话,无论是观点内容还是声明的时机,都是不利的。这样的声明不但丝毫解决不了问题,更会鼓励一些国家进一步嚣张,并认为是中国担心美国的行为,反而让其更进一步靠拢美国,并且公开的联合西方各大企业开始进入九段线进行勘探与开采油气,而目前那些被占据的岛屿也并不会因此让步声明而回归中国。。。
套句老话说,这就是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馊主意~
muxingyu123 发表于 2013-11-13 19:00
难道美国现在没有在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吗?只是被“拿”的国家没有一个敢吱声的而已。包括英、法、德等 ...
就是被人家窃听了,也就是简单的要个解释而已,所以以后还是别扯那些什么法啊的,那都是为保护弱者而制定的,对于强者没用。就像MD当年就是说伊拉克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就是要打你,结果结束这么多年也是狗屁没找到,但是人家依然还敢站在道德的制高点
370HSSV__0773H 发表于 2013-11-13 18:50
其实我觉得现在我们舰队对付南海各国也是有绝对优势的,问题不完全在这
因为你的舰队比人家干爹的舰队要差得远,所以龟孙子国们心里就不踏实。等你能和老美舰队抗衡了,丫就踏实了。
为什么先叫我们明确,先叫那些国家把占了的岛还回来,我们自然会明确。
剑河风雪 发表于 2013-11-13 17:55
法学上,没有超越国家范围的法律存在。

这个应该是翻译上的问题。国际法虽然中文上是“法”,但在法 ...
瞎扯,中国加入WTO就必须按照WTO的协定开放自己的市场,还能只享受权利不享受义务不成?

堂堂大国国民,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是自己的就不是自己的,何必搞的和日本鬼子一个德行
dvdavid 发表于 2013-11-13 16:51
困境?呵呵,小白真多
明白人啊,南海问题应该是周边小国的困境才是对的
章鱼水手 发表于 2013-11-13 19:41
就是被人家窃听了,也就是简单的要个解释而已,所以以后还是别扯那些什么法啊的,那都是为保护弱者而制定 ...
国际上有“防窃听公约”吗?但是国际上有《海洋法公约》而且中国还签字了

何必搞的和日本鬼子一样偷鸡摸狗
WATUKING 发表于 2013-11-13 19:44
因为你的舰队比人家干爹的舰队要差得远,所以龟孙子国们心里就不踏实。等你能和老美舰队抗衡了,丫就踏实 ...
无语了..........
风舞雪飘零 发表于 2013-11-13 20:03
国际上有“防窃听公约”吗?但是国际上有《海洋法公约》而且中国还签字了

何必搞的和日本鬼子一样偷鸡 ...
虽说有海洋公约,但是释法的内含不一样,这是各国各自的发挥空间,如果包含释法内容,估计就一个签的国家都没有了。而MD恰恰就是因为腰杆子硬,就是不签,但是在道义上却又不否认,就是需要的时候拿来说事,不需要的时候就耍赖,所以我们不是要和本子一样玩小聪明,而是踏踏实实的低头做人,等到腰杆硬了,也就不去承认这类公约或者强迫修改

风舞雪飘零 发表于 2013-11-13 20:02
瞎扯,中国加入WTO就必须按照WTO的协定开放自己的市场,还能只享受权利不享受义务不成?

堂堂大国国民 ...


俄罗斯是不是大国国民?
是自己就是自己的
不是自己的,也是自己的
那么大的版图怎么来的,都是老毛子老祖宗留下的?

美国不是大国国民?怎么从东海岸扩张到西海岸的的?原来新墨西哥州,加州都是他们自己的?法属路易斯安那,就是法国人诚心不想要的?

西方人不是中国人,不学习孔孟君子之风,国家事务上从来都是小人利益居上,在国内当然是有君子之风值得夸赞,不过在国际上当圣人君子,吃的亏还少吗?

所以上次看有个文章说,不要把国家拟人化,认为个人有什么美德,国家就该有。国家实际上就是利益之上的产物,什么仁义礼智信,在国家层面并不完全适用。不管用什么手段,为本国国民谋取最大利益,才是国家的任务,如果仁义礼智信可以获利,就仁义;如果当小人可以获利,就当小人;实在不行,暴打别人,象欧洲殖民者那样抢,不也是个办法?

WTO,对自己有好处的时候,当然遵守;没好处了,还能因为以前承诺过,就被缚住手脚了?还不是该退出就退出,该抛弃就抛弃

斯大林曾经说过“签署条约,就是用来撕毁的”,也许就是国际政治的最好诠释,也许应该改为“签署条约,就是大国用来撕毁的”



风舞雪飘零 发表于 2013-11-13 20:02
瞎扯,中国加入WTO就必须按照WTO的协定开放自己的市场,还能只享受权利不享受义务不成?

堂堂大国国民 ...


俄罗斯是不是大国国民?
是自己就是自己的
不是自己的,也是自己的
那么大的版图怎么来的,都是老毛子老祖宗留下的?

美国不是大国国民?怎么从东海岸扩张到西海岸的的?原来新墨西哥州,加州都是他们自己的?法属路易斯安那,就是法国人诚心不想要的?

西方人不是中国人,不学习孔孟君子之风,国家事务上从来都是小人利益居上,在国内当然是有君子之风值得夸赞,不过在国际上当圣人君子,吃的亏还少吗?

所以上次看有个文章说,不要把国家拟人化,认为个人有什么美德,国家就该有。国家实际上就是利益之上的产物,什么仁义礼智信,在国家层面并不完全适用。不管用什么手段,为本国国民谋取最大利益,才是国家的任务,如果仁义礼智信可以获利,就仁义;如果当小人可以获利,就当小人;实在不行,暴打别人,象欧洲殖民者那样抢,不也是个办法?

WTO,对自己有好处的时候,当然遵守;没好处了,还能因为以前承诺过,就被缚住手脚了?还不是该退出就退出,该抛弃就抛弃

斯大林曾经说过“签署条约,就是用来撕毁的”,也许就是国际政治的最好诠释,也许应该改为“签署条约,就是大国用来撕毁的”


剑河风雪 发表于 2013-11-13 17:55
法学上,没有超越国家范围的法律存在。

这个应该是翻译上的问题。国际法虽然中文上是“法”,但在法 ...
只能说,他又是一个学法学成书呆子的人群里其中一个了!
13楼正解,不过国际上拳头大才是硬道理,老美监听全世界,哦也没人把他怎么样
很简单,实力问题。只要有两个航母战斗群常年在南沙群岛南北两个方向游弋,若干海警船日常执法,狒狒和越猴一定乖乖做小弟的。
Jesse_zzy 发表于 2013-11-13 17:49
无论是国际法还是国内法,都是追求公平的,法律是协商出来,只要签字了,就必须遵守的东西。
当然,让中 ...
就事论事讨论,后面那句过了!
把美帝逼到第二岛链,这些孙子辈的国家立即舔你的鞋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