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人认为口供不能定罪的,是思维落伍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3:41:51
要知道,现代的口供与古代的口供是完全不一样的。现代的口供要经得起事实推敲,否则光靠单一的口供是很难在检察院和法院通过的。

李某某这个案子,经过单独审讯,第一个上的是谁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上的是谁,几个人都没有说错,能相互印证,这已经就是有效的证据了,在打人方面,其它几个都说李某某打了人,况且还有视频佐证,李某某光靠一张嘴说他喝醉了就能否定得了?

也就是说,这种事实认定,出差错的概率相当小,小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做为证据。DNA,指纹这些东西,无非就是利用它们出差错的概率小来做为证据,这些都是人类社会认可的东西。

举个事实例子,有个人买彩票,开奖后拿到彩票店给店主看看有没有中奖,店主说没中,丢到垃圾堆了,等那人走后,店主将彩票找回来,那张彩票其实中了500万。后来店主去兑奖了。
那个买彩票的人后来才知道那个彩票店中了大奖,而且号码是他选过的。他报了警。
警察和法院怎么就相信他了呢?因为他能说出那张彩票所有号码的顺序,且又是他家人的生日组成的。如果他是蒙对的,这种概率极小。法院正是根据这个不可能概率事件判定他胜诉,店主最终坐牢14年。要知道,现代的口供与古代的口供是完全不一样的。现代的口供要经得起事实推敲,否则光靠单一的口供是很难在检察院和法院通过的。

李某某这个案子,经过单独审讯,第一个上的是谁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上的是谁,几个人都没有说错,能相互印证,这已经就是有效的证据了,在打人方面,其它几个都说李某某打了人,况且还有视频佐证,李某某光靠一张嘴说他喝醉了就能否定得了?

也就是说,这种事实认定,出差错的概率相当小,小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做为证据。DNA,指纹这些东西,无非就是利用它们出差错的概率小来做为证据,这些都是人类社会认可的东西。

举个事实例子,有个人买彩票,开奖后拿到彩票店给店主看看有没有中奖,店主说没中,丢到垃圾堆了,等那人走后,店主将彩票找回来,那张彩票其实中了500万。后来店主去兑奖了。
那个买彩票的人后来才知道那个彩票店中了大奖,而且号码是他选过的。他报了警。
警察和法院怎么就相信他了呢?因为他能说出那张彩票所有号码的顺序,且又是他家人的生日组成的。如果他是蒙对的,这种概率极小。法院正是根据这个不可能概率事件判定他胜诉,店主最终坐牢14年。
只是不能单靠疑犯口供而已吧。旁人的口供也是看重的


至于说没有李某某的精斑什么的,更是不能用来否定强奸的。因为精斑是证明发生性关系的物证,不是强奸的证据。

强奸的证据就是若干证据能相互印证。

媒体披露的有其中2个人的精斑就就说明了发生了性关系,打人则说明发生性关系是强迫的。

轮奸这种情节,更是只能依靠口供来认定,依靠受害人,嫌疑人的口供,能相互印证则轮奸成立。


至于说没有李某某的精斑什么的,更是不能用来否定强奸的。因为精斑是证明发生性关系的物证,不是强奸的证据。

强奸的证据就是若干证据能相互印证。

媒体披露的有其中2个人的精斑就就说明了发生了性关系,打人则说明发生性关系是强迫的。

轮奸这种情节,更是只能依靠口供来认定,依靠受害人,嫌疑人的口供,能相互印证则轮奸成立。
关键要能相互映证。单一的口供意义不大。
彩票不是不记名不挂失的么? 他能说出那张彩票所有号码的顺序,且又是他家人的生日组成的, 不代表他没遗失啊?
口供不能定罪是指不能仅仅依靠口供来定罪,避免司法机关严刑拷打造成冤假错案。

在受害人、证人和嫌疑者的证据相互印证的情况下,口供是作为审判依据的一部分来考虑。
xutian79 发表于 2013-9-26 23:15
彩票不是不记名不挂失的么? 他能说出那张彩票所有号码的顺序,且又是他家人的生日组成的, 不代表他没遗失啊 ...
事情没这么简单,领奖的人当然说是他捡的,但是经不住警察审讯啊,最后招了。因为领奖的人是那个店主的同学。
应该是只凭嫌疑人的口供不能定罪 这是为了防止屈打成招
口供是刑事诉讼证据形式之一,由于人的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模糊甚至扭曲,且供述者本人趋利避害的本性的存在,故口供到的证明力要比物证书证等弱。根据相关规定只有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不能定罪,但如口供和其他证据,包括证人证言等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样的口供本审判机关采信作为判案证据之一当然可以的。
jsweilvshi 发表于 2013-9-27 08:02
口供是刑事诉讼证据形式之一,由于人的记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模糊甚至扭曲,且供述者本人趋利避害的本性的 ...
对的。夏俊峰案里面夏俊峰自辩说受到城管殴打,但是没有旁证,而且伤捡证明夏没有被殴打痕迹,所以夏俊峰自辩说受殴打就不能成立,法庭判决也不能采信夏的说法。
彩票不只是口供的问题。
起码有去彩票店,买过当期彩票,要求兑奖,被骗等一系列事实。
楼主解释半天,和思想落伍没有半点关系。口供还分现代口供和古代口供?
时光教主 发表于 2013-9-27 08:17
楼主解释半天,和思想落伍没有半点关系。口供还分现代口供和古代口供?
楼主蒙对了一次心里非常高兴,所以你们要理解楼主的心情。
ljie2014 发表于 2013-9-26 22:09
至于说没有李某某的精斑什么的,更是不能用来否定强奸的。因为精斑是证明发生性关系的物证,不是强奸的证据 ...
我觉得强奸没有精斑 就像凶杀说不明凶器一样 缺失了一个重要环节

不知道口供什么的怎么描述的  所有人包括受该人都说李某某没有射么?
怎么都是李某某什么的,李*天*一就不能发?
zhepro 发表于 2013-9-27 08:55
我觉得强奸没有精斑 就像凶杀说不明凶器一样 缺失了一个重要环节

不知道口供什么的怎么描述的  所有 ...
中国刑法上关于“强奸”行为构成“既遂”的标准,好像是“插入”而非“射精”……所以,有没有验出精斑,不决定其是否存在强奸行为……
碧波小鲨鱼 发表于 2013-9-27 09:24
中国刑法上关于“强奸”行为构成“既遂”的标准,好像是“插入”而非“射精”……所以,有没有验出精斑, ...
但是如果所有口供都说李某也射了 但是就是哪里都找不到他的精斑 别人的都找到了

这种情况下 是不是会动摇口供的有效性呢?

zhepro 发表于 2013-9-27 10:02
但是如果所有口供都说李某也射了 但是就是哪里都找不到他的精斑 别人的都找到了

这种情况下 是不是会 ...


首先,本案口供似乎没有这种情况的描述;其次,本案不止他一个的没找到吧?所以,本案不适用此种假设……

再说,其他存在此种情况的案件中,为什么找不到也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吧:比如,都在TT里然后被扔掉找不到了;射到嘴里事后又没有及时取证;轮到他时小裤裤已经彻底掉一边所以都射在皮肤上事后没有及时取证……

所以,只要我国刑法关于强奸既遂的标准是“插入”而非“射精”,那么是否找到精斑就不构成是否存在强奸事实的必要条件。这样,不管找不找得到,只要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对于强奸行为的认定就完成。
zhepro 发表于 2013-9-27 10:02
但是如果所有口供都说李某也射了 但是就是哪里都找不到他的精斑 别人的都找到了

这种情况下 是不是会 ...


首先,本案口供似乎没有这种情况的描述;其次,本案不止他一个的没找到吧?所以,本案不适用此种假设……

再说,其他存在此种情况的案件中,为什么找不到也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吧:比如,都在TT里然后被扔掉找不到了;射到嘴里事后又没有及时取证;轮到他时小裤裤已经彻底掉一边所以都射在皮肤上事后没有及时取证……

所以,只要我国刑法关于强奸既遂的标准是“插入”而非“射精”,那么是否找到精斑就不构成是否存在强奸事实的必要条件。这样,不管找不找得到,只要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对于强奸行为的认定就完成。
碧波小鲨鱼 发表于 2013-9-27 10:19
首先,本案口供似乎没有这种情况的描述;其次,本案不止他一个的没找到吧?所以,本案不适用此种假设… ...
首先.....
前一阵子本谈坛子有个包料的 如此说

不知道现在庭审中是否提及了

zhepro 发表于 2013-9-27 11:30
首先.....
前一阵子本谈坛子有个包料的 如此说


解析李某某案的四大焦点和三大质疑
http://news.sina.com.cn/c/2013-09-27/102028315771.shtml


PS:这个案例提醒所有喜欢出去“玩”的CDers……出来泡千万要小心方式方法,别一不注意精虫上脑,把本来几百上千的交易,变成十几万+有期徒刑的罪过……{:soso_e113:}


zhepro 发表于 2013-9-27 11:30
首先.....
前一阵子本谈坛子有个包料的 如此说


解析李某某案的四大焦点和三大质疑
http://news.sina.com.cn/c/2013-09-27/102028315771.shtml


PS:这个案例提醒所有喜欢出去“玩”的CDers……出来泡千万要小心方式方法,别一不注意精虫上脑,把本来几百上千的交易,变成十几万+有期徒刑的罪过……{:soso_e113:}

zhepro 发表于 2013-9-27 08:55
我觉得强奸没有精斑 就像凶杀说不明凶器一样 缺失了一个重要环节

不知道口供什么的怎么描述的  所有 ...
人家不射精干了一定时间,这也是强奸。
还有戴套,干到一半抽出来,中途停止等等,都算强奸。
还有无精症的人,也不会射精。

所以,用精斑做为证据有相当的不可靠性。
ljie2014 发表于 2013-9-27 13:03
人家不射精干了一定时间,这也是强奸。
还有戴套,干到一半抽出来,中途停止等等,都算强奸。
还有无精 ...
精斑肯定是证据链条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你说的这些条件  其实都可以和其它证据相印证的去确认或者排除

我院认为,虽然侦查机关从被害人内裤上提取到的精斑中没有检测到李某某的精斑,但综合其他被告人供述及当庭指证,被害人陈述以及事后证人李某从李某某口中听到的事实描述等证据,明确且稳定地证明李某某第一个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与其本人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相互印证,足以认定。李某某关于其”进入房间不久后就睡着了,没有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辩解,与在案证据不符,我院不予采信。

不知道除了口供之外 还有什么证明李某强奸了?

新闻里面说 杨某报案的时候说了5个人都射了而且没带套
第二次又说确认李某和另一人内射 其它三人不清楚

这难道是谣言? 如果不是谣言 我觉得杨某口供的整体可信度极低
5个人都供认,杨某某躲到夹缝角落不愿脱衣服,如果5个人有攻守同盟,不可能说出这样对自己不利的证词。如果是自然说出,5个人都说的一样,这种概率非常小,这种巧合几乎不可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