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妹我来了!台湾男子娶两老婆被判合法 3天陪大的4天陪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00:43:30
中新网9月16日电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中一名庄姓男子2000年与钱姓妻子离婚,同年在单身状况下又跟刘姓女子结婚,两人只有公证没有登记;一年后,庄某又跟前妻复合,还去登记结婚,前妻又变回太太发现丈夫在外似乎还有一个女人,一气之下状告两人撤销婚姻关系,但法官认为,两段婚姻都确实存在,也都合法。

大享齐人之福又可以合法,这是台中地方法院的最新判决。法官认为,庄姓男子当年跟太太离婚时,证人印章是盗刻的,离婚本来就无效,也代表婚姻关系存在;但庄某另一段婚姻对象刘小姐并不知道整个过程,也嫁给了庄某,法官认定刘某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婚姻关系也是有效的。

两段婚姻都确实存在,也确实合法,一夫二妻还有法院认证,的确是罕见判例,当事人钱小姐表示,“法条错误,为什么我要承担,她只跟法院说她是善意无过失,就真的是善意无过失吗?”钱某大喊司法不公,竟然法官让他的老公可以合法享受齐人之福,到底怎么回事?

这段关系实在太过错综复杂,当年钱小姐跟老公庄先生在2000年离婚,没多久前夫又娶了另一个刘小姐,两人只去法院公证没登记;一年后,钱某又跟老公复合还登记了,前夫隐瞒重婚,等到钱某发现时,前夫与刘某的孩子都已经生了,只好状告两人撤销婚姻,因重婚罪已过追诉期,庄某获不起诉确定。

法官认为,刘小姐也是不知情的第三者,两人确有公证结婚,性生活属合法行为,也不起诉确定。所以婚姻关系是仍然存在的,也等于两段婚姻都是有效。

目前庄姓男子每周一至周四陪刘某,周五至周日与前妻睡,钱姓女子表示,“我先生要我就是这样子过一辈子,我不知道法律的瑕疵,为什么我要承受这些, 他(先生)钻着法律的漏洞,现在法律又给他当靠山,他依着这个(判决)文,这边(婚姻)有效,那边(婚姻)也有效,那所以就是公家(与人共事一夫)。”

台中地方法院庭长指出,“后婚的配偶,她是善意的且无过失的第三人,所以后婚的配偶权益,也应该受到保障。”

钱小姐很无辜,但其实刘小姐更无辜,这位齐人庄先生4天陪小的,3天陪大的,但女人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哪愿意与人共事一夫?虽然法院如此判定,但她说绝对不会接受,一定会再上诉。

http://news.qq.com/a/20130916/013316.htm

中新网9月16日电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中一名庄姓男子2000年与钱姓妻子离婚,同年在单身状况下又跟刘姓女子结婚,两人只有公证没有登记;一年后,庄某又跟前妻复合,还去登记结婚,前妻又变回太太发现丈夫在外似乎还有一个女人,一气之下状告两人撤销婚姻关系,但法官认为,两段婚姻都确实存在,也都合法。

大享齐人之福又可以合法,这是台中地方法院的最新判决。法官认为,庄姓男子当年跟太太离婚时,证人印章是盗刻的,离婚本来就无效,也代表婚姻关系存在;但庄某另一段婚姻对象刘小姐并不知道整个过程,也嫁给了庄某,法官认定刘某是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所以婚姻关系也是有效的。

两段婚姻都确实存在,也确实合法,一夫二妻还有法院认证,的确是罕见判例,当事人钱小姐表示,“法条错误,为什么我要承担,她只跟法院说她是善意无过失,就真的是善意无过失吗?”钱某大喊司法不公,竟然法官让他的老公可以合法享受齐人之福,到底怎么回事?

这段关系实在太过错综复杂,当年钱小姐跟老公庄先生在2000年离婚,没多久前夫又娶了另一个刘小姐,两人只去法院公证没登记;一年后,钱某又跟老公复合还登记了,前夫隐瞒重婚,等到钱某发现时,前夫与刘某的孩子都已经生了,只好状告两人撤销婚姻,因重婚罪已过追诉期,庄某获不起诉确定。

法官认为,刘小姐也是不知情的第三者,两人确有公证结婚,性生活属合法行为,也不起诉确定。所以婚姻关系是仍然存在的,也等于两段婚姻都是有效。

目前庄姓男子每周一至周四陪刘某,周五至周日与前妻睡,钱姓女子表示,“我先生要我就是这样子过一辈子,我不知道法律的瑕疵,为什么我要承受这些, 他(先生)钻着法律的漏洞,现在法律又给他当靠山,他依着这个(判决)文,这边(婚姻)有效,那边(婚姻)也有效,那所以就是公家(与人共事一夫)。”

台中地方法院庭长指出,“后婚的配偶,她是善意的且无过失的第三人,所以后婚的配偶权益,也应该受到保障。”

钱小姐很无辜,但其实刘小姐更无辜,这位齐人庄先生4天陪小的,3天陪大的,但女人眼里容不下一粒沙,哪愿意与人共事一夫?虽然法院如此判定,但她说绝对不会接受,一定会再上诉。

http://news.qq.com/a/20130916/013316.htm

想开点嘛。要不到老衲这边来?
真是奇葩的法院
哈哈哈,司法独立嘛
我靠,真的是中华文明
台湾率先实现了gc主义,大陆又落后了。
果然是果粉们称赞的中华正统啊!
他是知情的,在台湾这不是重婚吗?
台湾本就是封建欲孽,看台湾电视剧对这一点深有感触!
来解放我等有妻徒刑的大陆淫民吧
没有法律人士来解释一下吗,虽然重婚的刑罚追溯期已过,但是当时处于重婚状态下缔结的婚姻有法律效力吗?
这个判决可以说是最合适了,因为第三者也是受害者啊,判老公有罪入狱的话那不就是全完蛋了。不合法但是合理保障了暂时不出大问题
貌似ww的法律是有些好玩啊。

上次看有个开车撞残无辜路人的,车里俩人,一个经理一个襄理,开始襄理站出来认罪了,法院判了。后来别人又出来指证其实是经理开车撞得,然后法院又判襄理无罪。最后的判决是俩人谁也没撞,都无罪。被撞残的无辜路人的妈妈就奇怪了:当时车里就俩人,肯定不是这个就是那个,到最后判决谁也没撞,难道是车子自己撞得?
yff999 发表于 2013-9-16 22:17
真是奇葩的法院
是啊,俺真不知道这法官怎么绕来绕去绕出这么一个结果!

但是我同时在想,这丫在兔子这里铁定是重婚罪,坐牢不用说,可他被判重婚罪后,其婚姻关系怎么解决?

如果男人犯了重婚罪并被判刑,两个女人都要求离婚或者其中一个要求离婚还好说,如果两个女人都坚持不让呢?求一个案例来看看。

cnnetspy2000 发表于 2013-11-12 21:56
是啊,俺真不知道这法官怎么绕来绕去绕出这么一个结果!

但是我同时在想,这丫在兔子这里铁定是重婚罪 ...
真不知道案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