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天一被叛有罪,温良如何评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7:07:10


已如叙利亚局势一样,基本大势已去。这个问题我就提前问了。

已如叙利亚局势一样,基本大势已去。这个问题我就提前问了。
黄尔梅强调,收买被拐卖的妇 女、儿童,对被拐妇女、儿童及其家 庭造成严重伤害,必须充分认识此类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加大惩处力 度,并加强法制宣传,扭转盲目、片 面同情买主的陈旧落后观念。对妇 女、儿童实施严重家庭暴力的行为, 要依法加大司法干预力度,保护好妇 女、儿童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
我要是什么事情说错了,我就认。当然谁都有言论自由。


法律适用于任何人
貌似这几天某些人纠结的不是天一被怎么样 而是天一做了那就叫违法犯罪 蛮子犯法就不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吧?
所以楼主问的这个问题真的很没意思 倒像是实在没得说了从旮旯里抠出这么个话题来

法律适用于任何人
貌似这几天某些人纠结的不是天一被怎么样 而是天一做了那就叫违法犯罪 蛮子犯法就不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吧?
所以楼主问的这个问题真的很没意思 倒像是实在没得说了从旮旯里抠出这么个话题来
他会说,这是舆论审批,未审先判,比窦娥还冤


除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外,还有一个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违法犯罪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除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外,还有一个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违法犯罪就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一切都要靠证据说话,在美国鉴识界有一句话:只有法医证据是不会撒谎的。刑事犯罪的审理是需要严谨专业的态度和对法律的绝对尊重,你不能对证据进行无罪合理的解释,就会进去。同样,如果证据不足就会被释放,哪怕就是你干的,辛普森把他杀妻的过程都写成书了,能拿他怎么样?法律赋予人的公平正义也只是相对的,但依靠物证已经是现阶段最好的选择,连测谎的结果都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不能因为舆论的倾向而左右审理结果,对罪犯从轻或从重判决,是法制社会最基本的要求。
辛普森案是典型的枉法裁定,是英美法系弊端的集中体现。证据的合法性与证明力从来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正如杨某某自称处女,实则不影响关键证言的效力。如果是在英美,很有可能就会被所谓的讼师,推翻全部证言,进而导致荒谬的结论。所谓程序正义不能实现结果正义,要他何用?
至于温良,很难理解他为什么总是揪住受害人身份不放。揪住受害人身份不放,是兰大讼师片面迎合梦鸽子,所展开的吸金大法,是极不专业的做法。梦鸽子自己犯二,须怨不得任何人。
天一案件国外也在报导

Chinese ‘princeling’ denies participating in alleged gang rape

BEIJING — The Associated Press
Published Thursday, Aug. 29 2013, 9:20 AM EDT

The teenage son of a well-known Chinese military singer has pleaded not guilty to an alleged gang rape, in a case that has focused attention on what the public often sees as spoiled behaviour among the children of the country’s elite.

The state-run Beijing News reported Thursday that Li Tianyi, 17, told a court in Beijing that he was drunk and passed out during the February attack, that he never beat or had sex with the victim and that he could remember little of the night in question.


http://www.theglobeandmail.com/n ... pe/article14018972/
加拿大环球邮报
楼主必须明白;天一是咎由自取,但是杨也不是她所自称的那样无辜。
这二人都是生意上的纠纷而已,不要把这二个人放在对立面去分辨是非善恶。
这件破事已经越来越像嫖资纠纷了。。。。
你们别瞎操心了,老梦都说了,儿子淡定且文明 ,她感到十分欣慰。兰和也说了,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接下去看律师的了
退微薄保智商 发表于 2013-8-30 08:52
这件破事已经越来越像嫖资纠纷了。。。。
因为政府不会碰干涉言论自由的红线,那只会给公知和敌对送弹药,TG不傻。
maoxuangen 发表于 2013-8-30 08:36
楼主必须明白;天一是咎由自取,但是杨也不是她所自称的那样无辜。
这二人都是生意上的纠纷而已,不要把 ...
怎么不是无辜?违背了她的意愿就是无辜。无论她是妓女还是良家。
一个小偷正准备去偷东西,路上被人抢劫了,对他来讲就是无辜,就是受害者,他有权去报警,有权去告。
这个案件没什么太多的关注,只要媒体可以报道,结果就可以预测了。谁都会犯错误,名人子女也不是神仙。但我有点钻牛角尖,为什么明知要输还要去无味的行动?梦老师下一步估计会告到中,央正法委,温良兄一定继续坚持自己找到了证据。俺想不通,为什么会这样。
天一周围人的反应比案件本身更让人思考。
找人等我 发表于 2013-8-30 09:38
这个案件没什么太多的关注,只要媒体可以报道,结果就可以预测了。谁都会犯错误,名人子女也不是神仙。但我 ...
笑话, 追求司法公正,追求证据确凿,在你嘴里怎么成了“无谓的行动”?

按照你的意思,干脆不要辩护律师算了。

按照你的意思,辩护律师应该在法庭上说,被告人罪该万死,希望法官为民除害!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30 09:44
笑话, 追求司法公正,追求证据确凿,在你嘴里怎么成了“无谓的行动”?

按照你的意思,干脆不要辩护 ...
辩护律师在无罪辩护(完全否认指控)和啥也不干之间就没别的事情可做?
scut_m 发表于 2013-8-30 09:57
辩护律师在无罪辩护(完全否认指控)和啥也不干之间就没别的事情可做?
律师无论采用何种策略进行辩护,都是法律允许的。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30 09:59
律师无论采用何种策略进行辩护,都是法律允许的。
受害人无论是否承认自己从事什么职业,都是法律允许的。
马背上的共和国 发表于 2013-8-30 10:02
受害人无论是否承认自己从事什么职业,都是法律允许的。
法律当然允许撒谎,不过,是否作为有效证据,那是另外一回事。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30 09:44
笑话, 追求司法公正,追求证据确凿,在你嘴里怎么成了“无谓的行动”?

按照你的意思,干脆不要辩护 ...


笑话。梦鸽及其律师有追求司法公正了吗?纠结受害人的的职业,用道德正义来混淆视听,这叫司法公正?
梦鸽及其律师如果认为司法不公正可以在开庭时与公安部门对质,而不要在开庭前通过媒体用道德正义来混淆视听。

法院还没判决,就越级向上级机关投诉,这叫司法公正?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30 09:44
笑话, 追求司法公正,追求证据确凿,在你嘴里怎么成了“无谓的行动”?

按照你的意思,干脆不要辩护 ...


笑话。梦鸽及其律师有追求司法公正了吗?纠结受害人的的职业,用道德正义来混淆视听,这叫司法公正?
梦鸽及其律师如果认为司法不公正可以在开庭时与公安部门对质,而不要在开庭前通过媒体用道德正义来混淆视听。

法院还没判决,就越级向上级机关投诉,这叫司法公正?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30 09:59
律师无论采用何种策略进行辩护,都是法律允许的。

呵呵,就本案看来,我只能认为他是明知事不可为而为之了。反正拿钱才是最要紧的事情,至于能不能为被告争取利益关我屁事。
马背上的共和国 发表于 2013-8-30 10:06
笑话。梦鸽及其律师有追求司法公正了吗?纠结受害人的的职业,用道德正义来混淆视听,这叫司法公正?
...

废话,如果不这样纠正视听,李某某就会和药家鑫一个结果!

经过拨乱反正,现在大部分人,其实已经认可了杨女是个出台的陪酒女。

虽然强奸出台的陪酒女也算强奸,但性质就不会那么严重了。

辛普森案是典型的枉法裁定,是英美法系弊端的集中体现。证据的合法性与证明力从来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
辛普森案之所以会是这样,李昌钰来讲座时也说过:当时死者腿上有一个人血掌印,有三根手指的指纹,这么重要的东西办案时竟然没人提取掌纹和血液样本,从反面证明了物证的重要性。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30 10:11
废话,如果不这样纠正视听,李某某就会和药家鑫一个结果!

经过拨乱反正,现在大部分人,其实已经认 ...
那你说强奸普通妇女与强奸陪酒女分别是判多少年?法律有明文规定了吗?
我看是你废话太多。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30 10:11
废话,如果不这样纠正视听,李某某就会和药家鑫一个结果!

经过拨乱反正,现在大部分人,其实已经认 ...


想轻判就要抓住犯罪事实,在事实的基础上作轻判辩护。
想要无罪就要与公诉人对质。

媒体有可能影响判决,但不是决定性的。
李家的身份及影响力也可以影响判决啊,李家占的便宜还少吗?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30 10:11
废话,如果不这样纠正视听,李某某就会和药家鑫一个结果!

经过拨乱反正,现在大部分人,其实已经认 ...


想轻判就要抓住犯罪事实,在事实的基础上作轻判辩护。
想要无罪就要与公诉人对质。

媒体有可能影响判决,但不是决定性的。
李家的身份及影响力也可以影响判决啊,李家占的便宜还少吗?
马背上的共和国 发表于 2013-8-30 10:14
那你说强奸普通妇女与强奸陪酒女分别是判多少年?法律有明文规定了吗?
我看是你废话太多。
对舆论进行拨乱反正,才能让法院在判决时,较少受到舆论的绑架。
桃潭人家 发表于 2013-8-30 06:32
辛普森案是典型的枉法裁定,是英美法系弊端的集中体现。证据的合法性与证明力从来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
这个要赞同,证据是证明嫌疑人犯罪的最直接证据!没有物证,任何推理和人证,都无法扮成铁案!
这个案件说实话早已经脱离了案件本身。变成了娱乐案件。各种关于未成年隐私。被害人隐私被人公开放出来。早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可是没有人出来制止。
找人等我 发表于 2013-8-30 09:38
这个案件没什么太多的关注,只要媒体可以报道,结果就可以预测了。谁都会犯错误,名人子女也不是神仙。但我 ...
中央政法委不管判决,市法院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到中级法院,这种案件一般中级法院就是终审判决。

你要先了解法律的正规途径,再预测别人的行为,否则只能自己把自己脑补成神经质。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30 10:18
对舆论进行拨乱反正,才能让法院在判决时,较少受到舆论的绑架。
那只会对以后的案例带来坏作用,这根本不叫司法公正。
李家为了救儿子,用什么手段都情有可原,外人说成是司法公正就是笑话。

马背上的共和国 发表于 2013-8-30 10:22
那只会对以后的案例带来坏作用,这根本不叫司法公正。
李家为了救儿子,用什么手段都情有可原,外人说成 ...
你认为是笑话,那就是笑话吧。

药家鑫案开了坏头,现在必须遏制住。
书痴 发表于 2013-8-30 10:19
这个案件说实话早已经脱离了案件本身。变成了娱乐案件。各种关于未成年隐私。被害人隐私被人公开放出来。早 ...
侵犯隐私应该是自诉案件,除了自己起诉外,法律机关无权过问。

当然如果当事人的律师把警方和检方明令保密的东西擅自公布,相关机关会用相关规定来惩戒这些律师。
马背上的共和国 发表于 2013-8-30 10:17
想轻判就要抓住犯罪事实,在事实的基础上作轻判辩护。
想要无罪就要与公诉人对质。
你指的李家的“便宜”是什么呢?是李家拥有的权势财富吗?这和李家公子强奸案有啥关系呢?是不是李家公子要为家庭的背景承担法律责任呢?
其实吧,李家坚持的观点是,杨某就是个暗娼,勾引孩子们违法。

几个未成年(也有成年人),喝多酒又被暗娼勾引,干了傻事。李家希望尽量减轻处罚而已。

但是,似乎聘请的律师是个大忽悠,不专业。现在来看,形势对李家的确不妙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30 10:11
废话,如果不这样纠正视听,李某某就会和药家鑫一个结果!

经过拨乱反正,现在大部分人,其实已经认 ...
温良兄啊,你说的对,大多数人也知道杨女就是陪酒女,但大多数人仍坚持认为:强奸陪酒女,社会影响一样恶劣!

scut_m 发表于 2013-8-30 10:08
呵呵,就本案看来,我只能认为他是明知事不可为而为之了。反正拿钱才是最要紧的事情,至于能不能为被告 ...


律师可不就是收钱办事,李昌钰还证明过辛普森无罪,难不成他人品也有问题?一切证据说话,不靠舆论和所谓的推理,在美国,研究微证据的手段五花八门,警局都有专门保管生物证据的冷藏室,有些一藏就是数十年。从血迹分析,笔迹鉴定,法医人类学,纤维和有机微粒分析到卫星遥感定位,植物生态学,气象色谱分析,鉴识科学都在法庭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而且起决定作用的往往都是慈眉善目又聪明绝顶的相关专业博士科学家们,不是神经兮兮似柯南的推理专家,记得有一个女法医人类学家,长得叫一个漂亮,一天到晚摆弄完整或残缺的骷髅。还有一个微粒分析博士,永远留着似大笨狗一样卖萌的胡子,却是全美最好的油漆微粒专家,在绿河杀手案中提供关键证据。
scut_m 发表于 2013-8-30 10:08
呵呵,就本案看来,我只能认为他是明知事不可为而为之了。反正拿钱才是最要紧的事情,至于能不能为被告 ...


律师可不就是收钱办事,李昌钰还证明过辛普森无罪,难不成他人品也有问题?一切证据说话,不靠舆论和所谓的推理,在美国,研究微证据的手段五花八门,警局都有专门保管生物证据的冷藏室,有些一藏就是数十年。从血迹分析,笔迹鉴定,法医人类学,纤维和有机微粒分析到卫星遥感定位,植物生态学,气象色谱分析,鉴识科学都在法庭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而且起决定作用的往往都是慈眉善目又聪明绝顶的相关专业博士科学家们,不是神经兮兮似柯南的推理专家,记得有一个女法医人类学家,长得叫一个漂亮,一天到晚摆弄完整或残缺的骷髅。还有一个微粒分析博士,永远留着似大笨狗一样卖萌的胡子,却是全美最好的油漆微粒专家,在绿河杀手案中提供关键证据。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3-8-30 10:18
对舆论进行拨乱反正,才能让法院在判决时,较少受到舆论的绑架。
严重赞同你这句话  有些人已经法院未判先决了   
无论最后结果是什么  是李天一的律师回天乏术还是检方的证据无力钉死李天一  这么多天的控辩双方的努力都是在向法律致敬  一些人的表现虽高喊着法制  却干着法治以外的事情  哎  不说了  真是个讽刺
马背上的共和国 发表于 2013-8-30 09:35
怎么不是无辜?违背了她的意愿就是无辜。无论她是妓女还是良家。
一个小偷正准备去偷东西,路上被人抢劫 ...
他说的无辜不是指强奸本身,应该是指杨的职业导致的证言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