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香港新聞--恐遭袭击 交警轰毙刀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0:02:23
東方日報
28/08/2013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0828/00176_038.html

恐遭袭击 交警轰毙刀手

交通警员去年五月执勤时目击有人被数名刀手追斩,他追捕其中一名刀手时开枪将对方轰毙,死因庭昨就事件展开聆讯。开枪警员供称,在追捕时死者曾持刀挥向 他,之后对方再企图挥刀时,他感到生命受威胁遂开枪,击中死者背部。另有现场目击者指,警员擎枪多次警告一众刀手停手,其中一名刀手逃走时转身向警员举刀 欲斩,随即便听到枪声。
死者郭永基(卅六岁)于去年五月十一日在深水埗青山道近东沙岛街被警员叶领辉轰毙。叶供称,○六年加入警队,案发时驻守西九龙交通部,当晚他驾铁骑 途经上址,见到有三至四名刀手从一辆私家车冲出,追斩行人路上一名男子。叶随即下车边走近边大声警告:「警察,咪郁,否则开枪!」惟众人未有理会,并向一 名倒地男子狂斩,叶遂擎枪指吓。
事前多次大声警告
他表示前后共警告三次,一众刀手才四散,他遂追着奔向私家车的两名刀手,其中与他距离较近的死者一度向他挥刀,他再警告会开枪,此时距他一米的死者欲转身有所动作,他意识到对方或再施袭遂开枪,死者则应声倒地。
死者父亲郭楚钊在庭上质疑:「你向人背后开枪系有问题喎?」叶强调当时开枪合符《警察通例》规定,为免他人误中流弹,故必须瞄准最大躯干的中心点减 低打失的机会,但就没有规例指不能向目标背部开枪。当时他一直瞄准死者最大躯干的中心点,但死者一直移动,他开枪时就刚巧打中死者右背。
遇袭者不认识死者
当晚遇袭的黄光启则供称,被刀手袭击时听到有人大叫「咪郁,唔好再斩」,但未能实时制止,惟当刀手四散后便听到枪声,其中一名刀手倒地。他表示不认识死者,亦不知对方为何施袭。
与黄同行的两名目击证人则分别指,黄被袭期间一名交通警员在相距黄八至十呎地方多次警告刀手,及后警员追捕刀手时,死者转身向着警员并高举右手所持约一呎的长刀欲斩,随即便响起枪声。聆讯今续。

案件编号:CCDI 507/2012



死者郭永基当时中枪倒地被增援警员扣上手铐





黄光启表示不知为何遭人持刀袭击。





警员叶领辉指当日感到死者欲向他挥刀,才向对方开枪。





死者父亲郭楚钊质疑警员在人背后开枪。
東方日報
28/08/2013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0828/00176_038.html

恐遭袭击 交警轰毙刀手

交通警员去年五月执勤时目击有人被数名刀手追斩,他追捕其中一名刀手时开枪将对方轰毙,死因庭昨就事件展开聆讯。开枪警员供称,在追捕时死者曾持刀挥向 他,之后对方再企图挥刀时,他感到生命受威胁遂开枪,击中死者背部。另有现场目击者指,警员擎枪多次警告一众刀手停手,其中一名刀手逃走时转身向警员举刀 欲斩,随即便听到枪声。
死者郭永基(卅六岁)于去年五月十一日在深水埗青山道近东沙岛街被警员叶领辉轰毙。叶供称,○六年加入警队,案发时驻守西九龙交通部,当晚他驾铁骑 途经上址,见到有三至四名刀手从一辆私家车冲出,追斩行人路上一名男子。叶随即下车边走近边大声警告:「警察,咪郁,否则开枪!」惟众人未有理会,并向一 名倒地男子狂斩,叶遂擎枪指吓。
事前多次大声警告
他表示前后共警告三次,一众刀手才四散,他遂追着奔向私家车的两名刀手,其中与他距离较近的死者一度向他挥刀,他再警告会开枪,此时距他一米的死者欲转身有所动作,他意识到对方或再施袭遂开枪,死者则应声倒地。
死者父亲郭楚钊在庭上质疑:「你向人背后开枪系有问题喎?」叶强调当时开枪合符《警察通例》规定,为免他人误中流弹,故必须瞄准最大躯干的中心点减 低打失的机会,但就没有规例指不能向目标背部开枪。当时他一直瞄准死者最大躯干的中心点,但死者一直移动,他开枪时就刚巧打中死者右背。
遇袭者不认识死者
当晚遇袭的黄光启则供称,被刀手袭击时听到有人大叫「咪郁,唔好再斩」,但未能实时制止,惟当刀手四散后便听到枪声,其中一名刀手倒地。他表示不认识死者,亦不知对方为何施袭。
与黄同行的两名目击证人则分别指,黄被袭期间一名交通警员在相距黄八至十呎地方多次警告刀手,及后警员追捕刀手时,死者转身向着警员并高举右手所持约一呎的长刀欲斩,随即便响起枪声。聆讯今续。

案件编号:CCDI 507/2012

a.jpg (82.57 KB, 下载次数: 0)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3-8-28 16:05 上传



死者郭永基当时中枪倒地被增援警员扣上手铐



b.jpg (70.53 KB, 下载次数: 0)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3-8-28 16:05 上传



黄光启表示不知为何遭人持刀袭击。



c.jpg (59.76 KB, 下载次数: 0)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3-8-28 16:05 上传



警员叶领辉指当日感到死者欲向他挥刀,才向对方开枪。



d.jpg (81.67 KB, 下载次数: 0)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3-8-28 16:05 上传



死者父亲郭楚钊质疑警员在人背后开枪。
转贴者按:

咪郁=不要动

你向人背后开枪系有问题喎?=你开枪射击别人后背的确是有问题呀?

咪郁唔好再斩=不要动不要继续斩
这在大陆,妥妥的被抄啊

死者背部中枪,某些人还不立马打了鸡血??

真希望某些人是被砍的
这在大陆,妥妥的被抄啊

死者背部中枪,某些人还不立马打了鸡血??

被打死的流氓和耍无赖的家属哪里都有,但是能顶住压力秉公报案不屈从舆论不出卖下属的领导可不是哪里都有
  还好,香港是法制地区,警察的人权有保障。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8-28 16:26
这在大陆,妥妥的被抄啊

死者背部中枪,某些人还不立马打了鸡血??
某些人被砍了
那JCSS就更该骂了,治安这么差,JC都是米虫神马的
总之
在某些人心目中
当JC兔就是一种罪,做什么都是错都是罪
大陆,法制。呵呵。乐观点,100年吧
呵呵,感觉到楼上怨念很深,深,深啊
看法官如何判吧,总体还是比较乐观。
黑社会寻仇。死者老爸一看也是出来混的。

ghos 发表于 2013-8-28 18:53
看法官如何判吧,总体还是比较乐观。


这里说的不是刑事审判法庭,是"死因裁判庭".就是以法律角度界定死亡原因.
通常是死亡事件不符合刑事起诉条件,因应律政司或利害关系人要求而开庭,作出死因裁决.但无权限对任何人判刑.
死因裁判法庭的裁判结果大致是:
1,死于自然
2,工业/职业疾病
3,倚赖药物/非倚赖性滥用药物
4,出生时欠缺照顾
5,自杀
6,企图堕胎/自我引发的人工流产
7,意外
8,自我疏忽
9,合法杀人 (自卫杀人)
10,死于不幸
11,非法杀人
12,胎儿死亡
13,死因不明

ghos 发表于 2013-8-28 18:53
看法官如何判吧,总体还是比较乐观。


这里说的不是刑事审判法庭,是"死因裁判庭".就是以法律角度界定死亡原因.
通常是死亡事件不符合刑事起诉条件,因应律政司或利害关系人要求而开庭,作出死因裁决.但无权限对任何人判刑.
死因裁判法庭的裁判结果大致是:
1,死于自然
2,工业/职业疾病
3,倚赖药物/非倚赖性滥用药物
4,出生时欠缺照顾
5,自杀
6,企图堕胎/自我引发的人工流产
7,意外
8,自我疏忽
9,合法杀人 (自卫杀人)
10,死于不幸
11,非法杀人
12,胎儿死亡
13,死因不明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8-28 16:26
这在大陆,妥妥的被抄啊

死者背部中枪,某些人还不立马打了鸡血??
换做台湾,早开枪了
死因裁决9,合法杀人 (自卫杀人)
應該是刀手作勢斬持槍警員, 感到對方真要開槍了, 欲轉身閃避, 結果擊中背部, 這反應確不錯, 有職業殺手範兒.
香港警方一直强调 他们是专业的
死者父亲郭楚钊在庭上质疑:
=============
这人看上去就一捞偏的。
Hongkong真好木有家属抬尸闹警署.不会去特首办公室上访没有公知网络审判警员.真好
上班族 发表于 2013-8-29 07:58
Hongkong真好木有家属抬尸闹警署.不会去特首办公室上访没有公知网络审判警员.真好
真以为没有?

知道啥叫 调理农务兰花系 么。。。记得用粤语读

逢中必反,逢政府必反的泛文最近已经开始咬上香港警察了

正在闹WG越闹越厉害的香港,警察也不要想例外
cavaral 发表于 2013-8-28 16:31
被打死的流氓和耍无赖的家属哪里都有,但是能顶住压力秉公报案不屈从舆论不出卖下属的领导可不是哪里都有
同意啊,基层敢不敢开枪,关键就在于上级是不是支持
哈哈哈,内地警察同志心理压力很大啊
俺这外行觉得击倒后上铐的程序和动作瞅着真心专业。
@caesar1223
看人家的宝马 马靴 帅气警服 超酷头盔
再看看你的遭遇,差距 差距
@caesar1223
看人家的宝马 马靴 帅气警服 超酷头盔
再看看你的遭遇,差距 差距
我要是有枪,开枪了……现在估计还在看守所呢……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3-8-29 17:32
我要是有枪,开枪了……现在估计还在看守所呢……
倒也未必,天朝JCSS生存法则是:不需要做正确的事,要在适当时间做事.
既然领导第一时间探望......
那就是说,从领导的嗅觉就知道,您选对了时间;那么事情对错就无关重要了.


宝马摩托 马靴 帅气警服 超酷头盔算什么
和某市的 开篷跑车 身材火辣的女警比差远了
达斯维达6 发表于 2013-8-29 16:27
俺这外行觉得击倒后上铐的程序和动作瞅着真心专业。
正确的动作是:命令嫌疑人两小腿屈曲交叉缠迭.
不过,对不醒人事的嫌疑人,就可以免了.
坚持认为,持刀具行凶者,被当场击毙,根本无需考证当时行凶者当时是否正面背面,只看警察是否已经鸣枪告警,我相信,犯罪分子绝不是百分百的都是不怕死的。
轰毙,OMG,交警拿的火箭筒吗?
开枪合理,
zhjb 发表于 2013-8-30 08:25
坚持认为,持刀具行凶者,被当场击毙,根本无需考证当时行凶者当时是否正面背面,只看警察是否已经鸣枪告警 ...
香港有案例, 法官認為向天鳴槍警告不必要, 口頭警告已可, 開槍與否是看有沒有即時對警察或其他人生命威脅.

屠城校尉 发表于 2013-8-29 00:58
死者父亲郭楚钊在庭上质疑:
=============
这人看上去就一捞偏的。
就是,出来混始终要还的
后背中枪不一定是歹徒放弃袭击警察,也可能是警察机动闪避到歹徒身后才开的枪,不过这一切在大陆都不重要,反正怎么做都会被喷,在大陆当警察就是原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