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辽宁省海城大悲寺对部分媒体不实报导的声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42:42
http://fo.sina.com.cn/o/2013-08-26/100912554.shtml

 今天,《羊城晚报》的记者在没做详细调查,没了解中国的宗教政策法规,没对佛教教理教义进行了解,就直接发出一篇不负责任的报导,然后有些媒体便以“网曝大悲寺疯狂敛财千万,居士生活如奴隶”为标题进行转载,对大悲寺和佛教界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大悲寺故作出两点郑重声明:

  一、关于“网曝大悲寺疯狂敛财千万”

  中国《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献,但不得强迫或者摊派。” 所以信徒对寺院进行的自愿供养,符合佛教教义,符合国家法律。(海城大悲寺及海城道源寺僧人“持不捉金钱戒”,不接受金钱供养,只接受信众供养的物资。)

  而“敛财”一词,一般指用非正当方式获取钱财,网站文章将大悲寺所接受的佛教信众自愿捐献说为“疯狂敛财”,属于严重违背国家宗教法规,诋毁佛教教理教义。

  二、关于“居士生活如奴隶”

  居士在寺院居住时有完全的人身自由,特别要强调的是,居士是在自愿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修行。寺院僧人及居士修建寺庙等劳动,“日中一食”,挑虫等护生行为,都属于佛教的修行方式,属于佛教徒按照宗教政策进行的正常宗教活动,所以报纸所说的“居士生活如奴隶”,是属于不了解佛教的情况下进行的误解报导,是对寺院以及居士进行的一种污蔑与诽谤。

  另外,僧人及居士在寺院进行佛教修行,必然和世间生活方式有不同的地方,所以希望社会大众不要以完全世间的方式去看待佛教的修行。如果社会大众想要了解此事,可以看一下中国《宗教事务条例》,以及佛教典籍,以免受人误导。

  《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由于以上报导已经造成社会大众对佛教的误解,所以希望各网站尊重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删除这篇不实报导,澄清事实,大悲寺并且对此保留最终诉诸法律的权利。

  接下来,大悲寺会对寺院的修行方式,在佛教经典中的依据等作出详细回应。

  辽宁省海城市大悲寺

  2013年8月22日
http://fo.sina.com.cn/o/2013-08-26/100912554.shtml

 今天,《羊城晚报》的记者在没做详细调查,没了解中国的宗教政策法规,没对佛教教理教义进行了解,就直接发出一篇不负责任的报导,然后有些媒体便以“网曝大悲寺疯狂敛财千万,居士生活如奴隶”为标题进行转载,对大悲寺和佛教界造成极大负面影响。大悲寺故作出两点郑重声明:

  一、关于“网曝大悲寺疯狂敛财千万”

  中国《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的捐献,但不得强迫或者摊派。” 所以信徒对寺院进行的自愿供养,符合佛教教义,符合国家法律。(海城大悲寺及海城道源寺僧人“持不捉金钱戒”,不接受金钱供养,只接受信众供养的物资。)

  而“敛财”一词,一般指用非正当方式获取钱财,网站文章将大悲寺所接受的佛教信众自愿捐献说为“疯狂敛财”,属于严重违背国家宗教法规,诋毁佛教教理教义。

  二、关于“居士生活如奴隶”

  居士在寺院居住时有完全的人身自由,特别要强调的是,居士是在自愿的基础上所进行的修行。寺院僧人及居士修建寺庙等劳动,“日中一食”,挑虫等护生行为,都属于佛教的修行方式,属于佛教徒按照宗教政策进行的正常宗教活动,所以报纸所说的“居士生活如奴隶”,是属于不了解佛教的情况下进行的误解报导,是对寺院以及居士进行的一种污蔑与诽谤。

  另外,僧人及居士在寺院进行佛教修行,必然和世间生活方式有不同的地方,所以希望社会大众不要以完全世间的方式去看待佛教的修行。如果社会大众想要了解此事,可以看一下中国《宗教事务条例》,以及佛教典籍,以免受人误导。

  《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由于以上报导已经造成社会大众对佛教的误解,所以希望各网站尊重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删除这篇不实报导,澄清事实,大悲寺并且对此保留最终诉诸法律的权利。

  接下来,大悲寺会对寺院的修行方式,在佛教经典中的依据等作出详细回应。

  辽宁省海城市大悲寺

  2013年8月22日
我就问问有没有“燃指供佛”这件事?
2013-8-26 16:06 上传



  文/妙祥法师

  一个真正修行的人是不见他人过的。如果见他人过,他人过就是自己过。说我这心里挺平静的,我没有那样。实际上你不知道,在你发现别人的缺点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是你的缺点了。这个事实、这个道理一般人他看不透。有人说我这心里挺平静,我心里挺好,我今天挺乐呵呵的。但你只是这一时的感觉,或是暂时控制了自己的想法,感觉到好,但你发现别人有缺点的时候——你已经发现别人的缺点,实际上你那个起心动念已经就是烦恼的概念了。

  你看人在欢喜的时候,看别人总觉得都很好;如果心里有了烦恼的时候,看到别人处处都别扭。当一个人生起情感时,发现别人也充满了情。这个情充满了什么呢?好和坏的情。烦恼呢?也充满了好和坏的问题。说自己好,他人坏,这都是烦恼,好、坏都是烦恼。只不过差别就在于自己愿意领受或不愿意领受的问题。有的人认为自己现在心里很平静,看到别人好像在烦恼,这是我们一般人常见的、常犯的一种毛病。

  但你不知道,人的眼睛所见都是虚妄的,看的并不全面。我们的眼睛只能看到前方,看不到后方,它不能做透视法,所以眼睛的功德是八百功德,它不能做到圆满的功德。所以说我们想真正知道自己的时候,你必须前后都得有镜子,才能看到后边。

  看见他人有过,这是什么原因呢?就是因为我们现在生出一双眼睛来。你生出一双眼睛就生出了一双分别心来,眼睛就是你的分别心,眼耳鼻舌身意都是你的分别心。

  什么是你的分别心?只要是你眼睛看到问题、发现问题,那都是你的分别心。佛菩萨有没有眼睛,眼耳鼻舌身意?他没有。《心经》讲得很明白,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界,乃至无意识界;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这才是对的。所以说我们发现别人的东西,是用什么在发现别人的东西?是在用烦恼发现别人的东西。你发现别人的东西,本身就带了有色的眼镜,你是用有色的眼镜才发现别人的东西。

  我们想真正地了解自己,而且了解什么是烦恼,你首先得放下你的眼耳鼻舌身意。说我这不成瞎子了吗?你真正成“瞎子”就好了,关键就怕你不瞎,怕你耳朵不聋,怕你不是哑巴。如果是“瞎子、聋子”,你这些东西全都放下的时候,它就不会起烦恼,也不会发现别人的烦恼。因为啥呢?三千世界都是你,如果你心不起烦恼,天下太平。

  比如说有修持的人,我们如果到哪个有修持人的身边,本来起心动念的,挺烦恼,过了一会儿烦恼就没了。如果一个有修持、有定力的人,你不管多大的烦恼,到他那里,都能把你烦恼融化掉。我们就是没有融化好,就起了烦恼。所以起烦恼并不在外面,完全在于自己。所以第一条:永远不见他人过,永远理解别人。

  你说,这个事实就这样,我的眼睛它就在起作用,我就能看出一些问题,他就是不如法……你应该知道,那是无始劫来,你那个眼睛的毛病——眼病。佛在《楞严经》中不讲了吗,那个灯光为什么有个圈?究竟是那个灯有个圈,还是你眼睛有个圈?最后发现是眼病的关系,眼睛医好了,那个圈就没了,是不是?什么原因?那个圈并不是灯出来的圈,是我们眼睛带来的圈。

  什么叫眼睛带来的圈?就是我们心里有个烦恼的种子在那搁着,它必然要发现别人毛病。

  因为我们思想的变化才发现别人毛病,什么思想?比如说我们现在出家,我们修道了,我们持戒了,我们看人不持戒的,我们就烦。“你怎么不持戒呢?你怎么不好好修行呢?”我们就看出人的毛病了。如果我们没有出家的时候,就发现不了这些毛病,还认为挺好。但这个没发现,它也是不正确的,这个发现反而是顺着善法走。这些东西都是逐步的,一步一步地认识。但总的来说,烦恼起来不在外边,在内心。发现别人错误的时候,你应该勇敢地承认是自己的错误,而且先检查自己,先忏悔自己,这样才能解决问题。

  过去我们说的修忍辱,什么叫忍?叫忍无所忍。没有能忍和所忍,没有外境,能忍的“我”和所忍的“他”都不存在,这叫能忍,这叫忍。所以你只有这样地认识问题,才能真正的发现问题。张口绝对不说他人过失,不管什么时候心里都不要有这种念头。有这种念头,烦恼肯定起来。你越是没有这种念头,越没有烦恼。

  说这样的话,我不纠正他的错误,我不去制止,有的事不就搞坏了?实际上刚开始呀,因为你不能转境,等你心里真不起这种念头的时候,这些现象它就会消失了。这种现象就是因为你提前有个种子搁那里,非表演给你看不可,叫你发现问题。当你发现问题的时候,这是第一步,你觉得还挺清净;第二步呢,发现别人这么多问题,事这么多,这是第二步;第三步你就生气了,你干嘛这样式呢?第四步你就受不了。

  发现别人问题的时候,已经是烦恼的生起。这个应该这么认识,发现别人问题即是烦恼的生起。不管发现别人的长处或短处,都是烦恼。因为我们有了人相、我相、众生相,就已经起了烦恼。因为有了人相就和你产生了对立,是不是?你产生了对立面。你发现了他,就发现了你,因为你发现了别人,我就生起来了,是不是?那我从哪来的,就因为发现了别人才感觉到我的存在,如果没有别人的时候,我就不存在了,是不是?所以说我们现在就犯了一个很大的毛病。

  生气了,你说这人他怎么那样,太影响我了。当你发现别人的时候,不管是好的坏的都是你的烦恼。你看今天好,明天好,后天就不好了。在他身上好,在另一个人身上就不好了,产生了分别。所以说好坏都是对立产生的,只要有一方面能立起来,另一方面必然要生起。

  为什么说发现好坏都不对呢,我们容易上哪个当呢?坏的我们知道,我们不跟他学。但是我们发现别人好的地方,就要进行对比。这个人是真修持,真好,我得跟他学,你看他打坐打得多好,他现在诵咒诵得多响,太好了!这人真精进!当你发现别人好处的时候,同样你看那个人不精进,转过脸,另一个人就不精进了,等会又发现其他人也不精进,最后就剩那么一个精进的人。到最后发现那个精进的还有点毛病,结果谁最好呢,就是自己好。转来转去,转几天就转到自己最对。所以说转个圈就把“我”显露出来了,所以这是一场骗局。

  所以我们在修行中千万别发现别人的存在,不发现别人的存在。我们应该是诸法空相,诸法都能空相,要远离一切相。而且所有人都是自己前生父母,未来诸佛。什么是你的前生父母,未来诸佛呢?都是你的法身,你还有啥烦恼可说的?是不是?这才能把问题解决。如果你不这样,只能随着一般的善法走。你想达到究竟这一块就很难,早晚还得有一个迂回的地方,你不如一下观到底,学最究竟的法,这是最理想的。(妙祥法师开示。时间:二〇〇三年五月初十。地点:海城大悲寺沙弥戒堂。听众:大悲寺内十五位沙弥)


有证据证明居士的奴隶生活是寺庙强迫么?没有的话还是退散好了。
我经常批评TG,可是比起这些个寺庙,TG还是好多了。这些个寺庙,满口慈悲为怀,结果光知道香火,不知道行善。
人妻佣兵米拉韩 发表于 2013-8-26 16:09
有证据证明居士的奴隶生活是寺庙强迫么?没有的话还是退散好了。
我经常批评TG,可是比起这些个寺庙,TG还 ...
佛教是教人行善不是佛教对你行善.....
兔子红眼了 发表于 2013-8-26 16:06
我就问问有没有“燃指供佛”这件事?
从古至今,自古人至今人,如伯夷叔齐、岳飞、文天祥、谭嗣同、陈天华、刘胡兰、董存瑞、邱少云、张志新……等等,哪个不是为了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宁愿放弃生命……

他们很多人的行为,在今天的“聪明人”看来,都是无意义的、愚昧的、可怜的…… 但是,在他们那么做那么选择的时候,他们都应该是被尊重和理解的……

至于谁是谁非……区区30年间,中国社会的价值追求,便已经从“为人民服务”倒向“为人民币服务”……我们又怎么知道今天无比坚信的一切,就一定“永恒”?

所以,又转了一篇《勿见他人过》,个人觉得,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更有利于社会发展和稳定……
兔子红眼了 发表于 2013-8-26 16:06
我就问问有没有“燃指供佛”这件事?
原文我看了,那个作者根本分不清居士和出家人的区别。
人妻佣兵米拉韩 发表于 2013-8-26 16:09
有证据证明居士的奴隶生活是寺庙强迫么?没有的话还是退散好了。
我经常批评TG,可是比起这些个寺庙,TG还 ...
居士是在家持戒修行,不剃度不出家,原则上不是在寺院出家的僧人,寺庙根本无权利强迫居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