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社评:刑拘“秦火火”是迟到的司法正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6:49:20
环球时报社评:刑拘“秦火火”是迟到的司法正义

来源:环球网-环球时报 | 作者:环球时报社评 | 点击:1300 | 时间:2013-08-24 08:36:03

  北京警方日前打掉一家网络推手公司,抓获网名为“秦火火”、“立二拆四”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将他们刑事拘留。据这些人供认,他们组织网络“水军”长期炮制虚假新闻,策划、制造了大量著名的公共舆论事件。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从昨天互联网的反应看,舆论中有不少对此案将进一步带出其他“黑幕”的期待。

  警方初步公布的案情显示,这个犯罪团伙简直就像网络黑社会,恣意妄为,毫无法律和道德底线。而他们造谣滋事能如此猖獗,大鸣大放,也让人看到中国的互联网前一段在某些方面是多么失序,简直就像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滩。

  清除网络造谣犯罪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必须经历的“文明植入”,是互联网从“半荒蛮状态”迈向现代秩序的重要升级。互联网“非法外之地”已经说了很久,但没有落到实处。刑拘“秦火火”等人看来是有些迟到的强大网络法制建设的序幕。


  北京警方的依法行动决非是对网上言论自由的打压。中国舆论场上需要批评,需要不同意见的活跃表达,但我们决不需要造谣中伤、无中生有,我们也决不需要制造网络虚假舆论的“水军”。“秦火火”等人为了扩大其推手公司的影响并从中牟利,用造谣将一些公共部门以及社会名人树为其所操控的舆论事件的靶子,他们的侵权决不能被允许,他们的牟利方式必须受到打击和压制。


  “秦火火”们被抓了,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人们很关心。会不会带出一串黑幕,导致一批网络造谣犯罪嫌疑人落网呢?

  我们希望警方的下一步行动要遵循两个“坚决依法”。

  一是坚决依法调查“秦火火”等人的共谋犯,坚决依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司法部门不应在乎一些人对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犯罪说三道四,因为有更多网民站在支持警方采取行动的一边。目前舆论是分裂的,如果担心这担心那,就什么事情都别做了。事实表明,前些年国家对网络造谣犯罪的处理过软,导致谣言盛行,近乎失控。


  二是要坚决依法区分造谣犯罪和一般性网络情绪宣泄的差别,防止司法追究扩大化,造成冤假错案。目前不少人对网络上的过激批判意见很大,认为这种现象的代表性人物应当随着“秦火火”等人一同被处理。这些声音的出现是前一段网络极端舆论的反弹,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需严格依法办案,是犯罪的就应坚决依法追究,不构成犯罪的就应以其他教育方式对待。这样“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犯罪专项行动”就一定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必须看到,互联网同时给中国社会的进步带来突出的正面推力也伴随了一些乱象。而促成这两股正负力量的因素有些是泾渭分明的,也有些有着复杂的交叉。需要对这些力量和因素依法进行细致的甄别,既要形成对犯罪的坚决打击,也要避免误打误伤。

  中国互联网上有许多扭曲的现象,比如“标题党”、恶意断章取义、人身攻击等等。它们其实是“造谣”这艘网络乱象“旗舰”留下的层层波纹。互联网显然同时需要道德规范的强有力介入,否则再强的法律也将孤掌难鸣。


  然而法律必须是现阶段网络治理的主力军和主阵地。刑拘“秦火火”等人吹响了令人鼓舞的号角,它把网络法制建设和文明建设的方向都展示得清晰无误。北京警方的行动必将激励正气,重挫邪气,我们希望这是互联网彰行法律和道德的转折点。

http://www.szhgh.com/article/news/news/201308/29440.html环球时报社评:刑拘“秦火火”是迟到的司法正义

来源:环球网-环球时报 | 作者:环球时报社评 | 点击:1300 | 时间:2013-08-24 08:36:03

  北京警方日前打掉一家网络推手公司,抓获网名为“秦火火”、“立二拆四”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经营罪将他们刑事拘留。据这些人供认,他们组织网络“水军”长期炮制虚假新闻,策划、制造了大量著名的公共舆论事件。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从昨天互联网的反应看,舆论中有不少对此案将进一步带出其他“黑幕”的期待。

  警方初步公布的案情显示,这个犯罪团伙简直就像网络黑社会,恣意妄为,毫无法律和道德底线。而他们造谣滋事能如此猖獗,大鸣大放,也让人看到中国的互联网前一段在某些方面是多么失序,简直就像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滩。

  清除网络造谣犯罪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必须经历的“文明植入”,是互联网从“半荒蛮状态”迈向现代秩序的重要升级。互联网“非法外之地”已经说了很久,但没有落到实处。刑拘“秦火火”等人看来是有些迟到的强大网络法制建设的序幕。


  北京警方的依法行动决非是对网上言论自由的打压。中国舆论场上需要批评,需要不同意见的活跃表达,但我们决不需要造谣中伤、无中生有,我们也决不需要制造网络虚假舆论的“水军”。“秦火火”等人为了扩大其推手公司的影响并从中牟利,用造谣将一些公共部门以及社会名人树为其所操控的舆论事件的靶子,他们的侵权决不能被允许,他们的牟利方式必须受到打击和压制。


  “秦火火”们被抓了,下一步会发生什么?人们很关心。会不会带出一串黑幕,导致一批网络造谣犯罪嫌疑人落网呢?

  我们希望警方的下一步行动要遵循两个“坚决依法”。

  一是坚决依法调查“秦火火”等人的共谋犯,坚决依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司法部门不应在乎一些人对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犯罪说三道四,因为有更多网民站在支持警方采取行动的一边。目前舆论是分裂的,如果担心这担心那,就什么事情都别做了。事实表明,前些年国家对网络造谣犯罪的处理过软,导致谣言盛行,近乎失控。


  二是要坚决依法区分造谣犯罪和一般性网络情绪宣泄的差别,防止司法追究扩大化,造成冤假错案。目前不少人对网络上的过激批判意见很大,认为这种现象的代表性人物应当随着“秦火火”等人一同被处理。这些声音的出现是前一段网络极端舆论的反弹,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需严格依法办案,是犯罪的就应坚决依法追究,不构成犯罪的就应以其他教育方式对待。这样“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犯罪专项行动”就一定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必须看到,互联网同时给中国社会的进步带来突出的正面推力也伴随了一些乱象。而促成这两股正负力量的因素有些是泾渭分明的,也有些有着复杂的交叉。需要对这些力量和因素依法进行细致的甄别,既要形成对犯罪的坚决打击,也要避免误打误伤。

  中国互联网上有许多扭曲的现象,比如“标题党”、恶意断章取义、人身攻击等等。它们其实是“造谣”这艘网络乱象“旗舰”留下的层层波纹。互联网显然同时需要道德规范的强有力介入,否则再强的法律也将孤掌难鸣。


  然而法律必须是现阶段网络治理的主力军和主阵地。刑拘“秦火火”等人吹响了令人鼓舞的号角,它把网络法制建设和文明建设的方向都展示得清晰无误。北京警方的行动必将激励正气,重挫邪气,我们希望这是互联网彰行法律和道德的转折点。

http://www.szhgh.com/article/news/news/201308/29440.html
我看打击力度还是不够啊。
不刑拘李开复、 薛蛮子、韩寒,
司法正义就谈不上。
2013-8-24 11:07 上传

坚决打击网络谣言。
还拿这个东西来求打脸?
一会被打脸了你还会继续回复不?

Exupery 发表于 2013-8-24 11:08
坚决打击网络谣言。


移花接木的把戏,你不看正文么?!

Exupery 发表于 2013-8-24 11:08
坚决打击网络谣言。


移花接木的把戏,你不看正文么?!
当往事遇上风 发表于 2013-8-24 11:30
还拿这个东西来求打脸?
一会被打脸了你还会继续回复不?
跪求打脸。。。。。。

Exupery 发表于 2013-8-24 11:34
跪求打脸。。。。。。



栾川溃坝发生在24号,中青报31号做的报道。http://news.sina.com.cn/c/2010-07-31/051520795982.shtml

造谣的男子27-28号之间散布的在别处二次溃坝的谣言,被刑拘冤枉了?http://news.sohu.com/20100728/n273817194.shtml

==========================
简单整理整个事件经过:

1:7月24日的确发生溃坝,导致大桥垮塌,无可否认。

2:7月27日,洪水已退,县城秩序正在恢复。

3: 7月27日上午,突然传出,再次发生溃坝的谣言,导致发生恐慌。

4:7月28日,政府组织辟谣,恢复社会秩序。

5: 7月29日,散步溃坝谣言的某人被拘留。

超大网友提供...来,该你了.你继续.
Exupery 发表于 2013-8-24 11:34
跪求打脸。。。。。。



栾川溃坝发生在24号,中青报31号做的报道。http://news.sina.com.cn/c/2010-07-31/051520795982.shtml

造谣的男子27-28号之间散布的在别处二次溃坝的谣言,被刑拘冤枉了?http://news.sohu.com/20100728/n2738171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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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整理整个事件经过:

1:7月24日的确发生溃坝,导致大桥垮塌,无可否认。

2:7月27日,洪水已退,县城秩序正在恢复。

3: 7月27日上午,突然传出,再次发生溃坝的谣言,导致发生恐慌。

4:7月28日,政府组织辟谣,恢复社会秩序。

5: 7月29日,散步溃坝谣言的某人被拘留。

超大网友提供...来,该你了.你继续.

Exupery 发表于 2013-8-24 11:34
跪求打脸。。。。。。


......重复了,编辑一下.
Exupery 发表于 2013-8-24 11:34
跪求打脸。。。。。。


......重复了,编辑一下.
当往事遇上风 发表于 2013-8-24 11:42
被打够了吗?继续回复啊,不是跪求的吗?
对不起,我也刚核实了,确如你所说。
刚开始转时,其实也在新浪搜索新闻标题核实过,但没仔细看新闻内容。
Exupery 发表于 2013-8-24 11:47
对不起,我也刚核实了,确如你所说。
刚开始转时,其实也在新浪搜索新闻标题核实过,但没仔细看新闻内容 ...
得注意啊,别哪天被拘留了都不知道。
打击不能嘴上说。法治才是根本!!!
Exupery 发表于 2013-8-24 11:47
对不起,我也刚核实了,确如你所说。
刚开始转时,其实也在新浪搜索新闻标题核实过,但没仔细看新闻内容 ...
俺回复语气也不好,抱歉哈.
是实在太气愤了,这几天老有人拿着几张图说事,给他回复了,就见不到他踪影了.

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移花接木造谣生事的手段很高明的.认清他们的本质就行了.
黄帝one 发表于 2013-8-24 11:49
得注意啊,别哪天被拘留了都不知道。
真要认真追究,政府发言人就成了高风险职业。
Exupery 发表于 2013-8-24 11:54
真要认真追究,政府发言人就成了高风险职业。
就算是政府发言人,也必须要实事求是,而不是含糊其辞,颠倒黑白。否则政府何来信用,公知何以有机会做大?
什么都去怪公知,什么美分,是不对的,关键是内因,政府自己的事没做好。
如今政府的信用就好比在商鞅去秦国之前。
政府现在差的是徙木立信的人。
坚决打击网络谣言。
这是执着还是偏执?
娇点访谈 发表于 2013-8-24 11:02
不刑拘李开复、 薛蛮子、韩寒,
司法正义就谈不上。
韩寒就算了,李开复、薛蛮子这两个外国人、汉奸应该按照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