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警酒后将女婴举过头顶重摔在地只关禁闭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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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2013-08-17/135327975083.shtml

2013年08月17日13:53  法制晚报   



  近日,北京摔2岁女童案出现河南林州版。一从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

  目前女婴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仍需进一步观察。

  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除遭到关禁闭15天的警务纪律处罚外,至今没受到任何法律制裁。两天来记者在事发地还原事件细节。

  缘起 人大领导一语冲破“禁令”

  7月中旬,在林州市一次人大常务会议上,人大主任翟建周提到民警酒后抢人孩子、当街摔在地上事件,连称“这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

  向记者讲述当天会议情景的是当地人大一名副主任。据悉,这是该事件第一次在公开场合被人提及和披露。

  随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人大重要领导给几家京城媒体记者发短信称:“该事件骇人听闻,当事民警郭增喜称自己当时只是摸了摸婴儿的脸和手,确定是布娃娃后才举起摔了。”

  那么事发经过究竟如何?民警为何摔婴?事后这名民警是否迅速及时被采取了法律羁押措施呢?为此记者在河南林州市展开了调查。

  探访 醉酒、吵架? 事件出现俩版本

  即便酒后意识不清晰,但一个从警近30年的民警为何会摔婴,仍让人难以理解。为进一步还原事情真相,记者又采访了多名接近此事的官员和围观者,及女婴家的邻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林州市人大领导向记者讲述了其所知的“内部通报”:事发当晚,郭增喜等人酗酒后,邀约几名同行者去歌厅“放松娱乐”,远远看见歌厅附近抱着孩子的李青峰夫妇,几个人借着酒劲打赌猜李青峰怀里抱着的婴儿是硅胶玩具还是真人。

  郭增喜一口咬定是硅胶玩具,遭到同行者取笑,恼羞成怒的郭增喜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正确,遂发生了上述悲剧。

  记者随后到事发现场附近采访女婴家的邻居时,又听到了另一个版本的事件经过:郭增喜之所以会摔女婴,是因为郭增喜等人停车时和女婴的父母李青峰夫妇发生争吵,恼羞成怒的郭增喜争执中“抓过孩子摔了”。

  孩子被摔后 一家人离开再没回来

  8月15日,记者到达林州市,一路打听寻到了位于小西环和向阳街交叉路口西北侧的西券西街,这是一片平房区,靠近路边有一处堵门小院,女婴的奶奶就住在此处。出事前,老人常带着孙女在附近遛弯。

  记者敲了很长时间的门,但没有人应答,路过的邻居说家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了,“孩子被摔后,孩子的奶奶和父母都去了安阳,一直都没回来”。几名邻居告诉记者,附近的邻居都知道李家孩子被摔的事。

  “孩子特好看,眼睛大大的,只要一逗就咧嘴笑。”在附近开食品店的老板说。

  对话 婴儿父亲 没征兆地夺走孩子就摔

  抓过女婴、高举过头,扔向地面,这一切发生在李青峰的面前,速度快得让他来不及有任何反应,直到孩子被摔到地上昏死过去。

  “我当时抱起女儿冲向百米外的医院,我当时被吓蒙了。” 今年28岁的李青峰是河南省安阳林州市人,女儿悦悦(化名)刚满7个月,提及两个月前的这件事,愤慨之余他又感到十分蹊跷:“我不知道他为何摔我女儿,我抱着孩子根本没有惹他啊!”

  李青峰说,7月20日晚饭后,李青峰和媳妇抱着孩子出门遛弯,大约晚上9点,俩人走到了位于林州市西环边上的皇冠国际歌厅附近。

  “当时我抱着女儿站着,不知道从哪里来了3名男子,从走路的姿势看,他们好像都喝了酒”,3男子都穿着便装,直奔李青峰夫妇边上的皇冠歌厅。其中一名身高在1米8左右、体格健硕的男子走到李青峰身前,俯身看李青峰怀里的女婴,然后伸手摸了摸女婴的脸和胳膊。

  “我当时也没多想,觉得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兴许是稀罕咱闺女,因此也没有阻止他,谁知接下来的事让我和媳妇惊呆了!”李青峰说,男子突然单手从李青峰的怀里抢走女婴,高举过头,然后将女婴扔在地上。

  已经吓呆的李青峰和媳妇来不及多想,抱起女儿就跑向百米外的医院,大夫说孩子不行了,这里看不了,让赶紧转院。于是夫妻俩淌着眼泪,打车以最快速度将女儿送往安阳市妇幼保健医院(注:林州市属于河南安阳下辖的县级市),接诊大夫直接将婴儿送进了ICU病房。“大夫说我女儿脑子里有淤血,后脑勺肿得有拳头大!”李青峰说。

  事后得知摔孩子的竟是民警

  据一位目击群众介绍,就在李青峰夫妇紧急送孩子就医后,上百名情绪激动的围观群众围住了摔孩子的中年男子,以及几名随行者。据了解,当时出警的派出所民警很快将歌厅的现场监控录像取走。一位当天晚上看过录像的人向记者介绍说,监控中清晰地记录了摔孩子的整个过程。

  几天后,李青峰从当时赶到现场的振林派出所民警口中得知,摔自己女儿的人是一名在林州市公安局任职的民警,名叫郭增喜。

  记者随后了解到,年仅7个月的悦悦在安阳妇幼保健医院经过长时间的紧急抢救后,目前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孩子脑部有3处骨折,留下后遗症的可能性极大。

  目前悦悦已经转入医学观察期,由于负担不起高额的医药费,李青峰夫妇只能将孩子抱回家喂养观察,等待3个月之后的复诊。

  对话 公安局 有人称10多天未见上班

  在林州市公安局,听到郭增喜的名字,所有民警都三缄其口。

  7月16日、17日两天,记者分别到郭增喜任职过的合涧派出所、公路派出所、林州市公安局财务科等部门进行采访,试图了解郭增喜摔婴的原因。

  林州市公安局公开的资料显示,郭增喜1963年出生,今年50岁,系河南省林州市人。

  2003年前后,郭曾经在公路部门下属的公路派出所任所长,约2008年调到林州市公安局合涧派出所担任指导员,后又进入林州公安局资源管理大队负责后勤基建和财务工作。“他不在这里上班,两三个月前调到分局新盖大楼的施工现场工作了。”财务科的民警告诉记者。当听到记者说找了好多天都找不到、是不是郭“出什么事了”时,这名民警一边摇头一边催促记者赶紧离开。

  在公安局施工现场,一听记者要找郭增喜,一名正在清扫现场的大爷立马说:“别找了,你找不到了”。工地上其他工作人员也都熟识郭增喜,“老郭呀,10多天前就没来上班了”。

  据一位曾经在公路部门、不愿透露姓名的人表示,郭增喜工作上不太按常规办事,“喜欢喝酒,酒后爱惹事”。

  同样要求记者不要透露其姓名的民警拍着胸脯说,“听说这个事我很惊讶,不知道他为何会这样,不敢相信,我敢打包票说,出了这个事后,郭本人非常后悔。”

  副局长:涉事民警被关禁闭15天

  在林州市公安局,记者走进一位副局长的办公室,一提到郭增喜3个字,副局长立刻称:“我不知道,你别问我,去问别人!”

  “事发后郭增喜受到处罚了吗?会负刑事责任吗?”记者一连追问。对方说:“这个事情是有,郭也受到处罚了,当时我们接到110报警,振林派出所民警出警了,后来郭本人被关禁闭15天。”

  16日下午,记者在寻找了一天后,找到了林州市公安局政委杨承斌。“您知道郭增喜的事吗?事发后公安局有没有对郭本人进行处罚?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听到记者的问话,杨政委一愣,随后转向站在旁边的一名干部问道:“有郭增喜这么个人吗?我不知道,他摔谁家孩子了?”

  听记者说已经采访到当事人后,杨政委改口说让记者与宣传部门联系,并从三楼的办公室冲出来,连肩上搭着的毛巾都没来得及放下,就推开二楼写有宣传科的门说“好好接待记者”,随后转身就走,记者只好一路小跑着追了上去,在一楼楼口将正要上汽车的杨政委截住。

  “您能告诉我有郭增喜这件事吗?”对于记者的多次询问,杨政委不做任何回答,最后在办公室民警的阻拦下,杨政委钻进汽车驶离了林州市公安局。

  记者只得自行离开公安局,但刚走出大门十多米,电话就响了起来。

  “你好,我是公安局宣传科的,我们政委让我们好好接待你,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在记者一连追问该人为何有记者号码时,电话被挂断了。但此后直至17日凌晨一点,记者电话不断响起,有多人声称要跟记者见面商量一下,要求记者不要发稿。

      

  对话 涉事民警 “ 说起这事很惭愧”

  从昨日中午开始,要求见面讲情的电话险被打爆。一位自称是某报社的记者致电称,受郭增喜委托,“想商量看能否不报道此事,价钱好商量”。遭到记者拒绝后,更多的类似电话莫名其妙地打到记者手机上。

  昨晚8时左右,多次尝试失败后,记者终于拨通了郭增喜本人的电话。郭在电话中表示自己在山西长治,正往林州赶,大约2个小时以后能到林州,希望能够见记者一面。但对于记者提问有关事发原因等问题,郭增喜则不愿提及。

  “我现在有病,到长治来看病。”记者追问他有什么病,郭说患有心脏病和糖尿病,且病情严重,精神压力很大。在记者一再追问下,郭增喜表示:“说起这个事我很惭愧。”

  记者进一步核实消息证实,摔婴事件发生后,郭增喜确实被上级部门按照警务纪律关禁闭15天。除此之外,郭尚没有受到法律意义上的任何处罚,目前仍在林州市公安局正常工作。 文/记者 林红
http://news.sina.com.cn/c/2013-08-17/135327975083.shtml

2013年08月17日13:53  法制晚报   



  近日,北京摔2岁女童案出现河南林州版。一从警近30年的民警,酗酒后突然抢走街上一男子怀里7个月大的女婴,举过头顶后猛摔在地。

  目前女婴虽已脱离生命危险,但仍需进一步观察。

  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除遭到关禁闭15天的警务纪律处罚外,至今没受到任何法律制裁。两天来记者在事发地还原事件细节。

  缘起 人大领导一语冲破“禁令”

  7月中旬,在林州市一次人大常务会议上,人大主任翟建周提到民警酒后抢人孩子、当街摔在地上事件,连称“这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

  向记者讲述当天会议情景的是当地人大一名副主任。据悉,这是该事件第一次在公开场合被人提及和披露。

  随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当地人大重要领导给几家京城媒体记者发短信称:“该事件骇人听闻,当事民警郭增喜称自己当时只是摸了摸婴儿的脸和手,确定是布娃娃后才举起摔了。”

  那么事发经过究竟如何?民警为何摔婴?事后这名民警是否迅速及时被采取了法律羁押措施呢?为此记者在河南林州市展开了调查。

  探访 醉酒、吵架? 事件出现俩版本

  即便酒后意识不清晰,但一个从警近30年的民警为何会摔婴,仍让人难以理解。为进一步还原事情真相,记者又采访了多名接近此事的官员和围观者,及女婴家的邻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林州市人大领导向记者讲述了其所知的“内部通报”:事发当晚,郭增喜等人酗酒后,邀约几名同行者去歌厅“放松娱乐”,远远看见歌厅附近抱着孩子的李青峰夫妇,几个人借着酒劲打赌猜李青峰怀里抱着的婴儿是硅胶玩具还是真人。

  郭增喜一口咬定是硅胶玩具,遭到同行者取笑,恼羞成怒的郭增喜为了证明自己的判断正确,遂发生了上述悲剧。

  记者随后到事发现场附近采访女婴家的邻居时,又听到了另一个版本的事件经过:郭增喜之所以会摔女婴,是因为郭增喜等人停车时和女婴的父母李青峰夫妇发生争吵,恼羞成怒的郭增喜争执中“抓过孩子摔了”。

  孩子被摔后 一家人离开再没回来

  8月15日,记者到达林州市,一路打听寻到了位于小西环和向阳街交叉路口西北侧的西券西街,这是一片平房区,靠近路边有一处堵门小院,女婴的奶奶就住在此处。出事前,老人常带着孙女在附近遛弯。

  记者敲了很长时间的门,但没有人应答,路过的邻居说家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了,“孩子被摔后,孩子的奶奶和父母都去了安阳,一直都没回来”。几名邻居告诉记者,附近的邻居都知道李家孩子被摔的事。

  “孩子特好看,眼睛大大的,只要一逗就咧嘴笑。”在附近开食品店的老板说。

  对话 婴儿父亲 没征兆地夺走孩子就摔

  抓过女婴、高举过头,扔向地面,这一切发生在李青峰的面前,速度快得让他来不及有任何反应,直到孩子被摔到地上昏死过去。

  “我当时抱起女儿冲向百米外的医院,我当时被吓蒙了。” 今年28岁的李青峰是河南省安阳林州市人,女儿悦悦(化名)刚满7个月,提及两个月前的这件事,愤慨之余他又感到十分蹊跷:“我不知道他为何摔我女儿,我抱着孩子根本没有惹他啊!”

  李青峰说,7月20日晚饭后,李青峰和媳妇抱着孩子出门遛弯,大约晚上9点,俩人走到了位于林州市西环边上的皇冠国际歌厅附近。

  “当时我抱着女儿站着,不知道从哪里来了3名男子,从走路的姿势看,他们好像都喝了酒”,3男子都穿着便装,直奔李青峰夫妇边上的皇冠歌厅。其中一名身高在1米8左右、体格健硕的男子走到李青峰身前,俯身看李青峰怀里的女婴,然后伸手摸了摸女婴的脸和胳膊。

  “我当时也没多想,觉得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兴许是稀罕咱闺女,因此也没有阻止他,谁知接下来的事让我和媳妇惊呆了!”李青峰说,男子突然单手从李青峰的怀里抢走女婴,高举过头,然后将女婴扔在地上。

  已经吓呆的李青峰和媳妇来不及多想,抱起女儿就跑向百米外的医院,大夫说孩子不行了,这里看不了,让赶紧转院。于是夫妻俩淌着眼泪,打车以最快速度将女儿送往安阳市妇幼保健医院(注:林州市属于河南安阳下辖的县级市),接诊大夫直接将婴儿送进了ICU病房。“大夫说我女儿脑子里有淤血,后脑勺肿得有拳头大!”李青峰说。

  事后得知摔孩子的竟是民警

  据一位目击群众介绍,就在李青峰夫妇紧急送孩子就医后,上百名情绪激动的围观群众围住了摔孩子的中年男子,以及几名随行者。据了解,当时出警的派出所民警很快将歌厅的现场监控录像取走。一位当天晚上看过录像的人向记者介绍说,监控中清晰地记录了摔孩子的整个过程。

  几天后,李青峰从当时赶到现场的振林派出所民警口中得知,摔自己女儿的人是一名在林州市公安局任职的民警,名叫郭增喜。

  记者随后了解到,年仅7个月的悦悦在安阳妇幼保健医院经过长时间的紧急抢救后,目前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孩子脑部有3处骨折,留下后遗症的可能性极大。

  目前悦悦已经转入医学观察期,由于负担不起高额的医药费,李青峰夫妇只能将孩子抱回家喂养观察,等待3个月之后的复诊。

  对话 公安局 有人称10多天未见上班

  在林州市公安局,听到郭增喜的名字,所有民警都三缄其口。

  7月16日、17日两天,记者分别到郭增喜任职过的合涧派出所、公路派出所、林州市公安局财务科等部门进行采访,试图了解郭增喜摔婴的原因。

  林州市公安局公开的资料显示,郭增喜1963年出生,今年50岁,系河南省林州市人。

  2003年前后,郭曾经在公路部门下属的公路派出所任所长,约2008年调到林州市公安局合涧派出所担任指导员,后又进入林州公安局资源管理大队负责后勤基建和财务工作。“他不在这里上班,两三个月前调到分局新盖大楼的施工现场工作了。”财务科的民警告诉记者。当听到记者说找了好多天都找不到、是不是郭“出什么事了”时,这名民警一边摇头一边催促记者赶紧离开。

  在公安局施工现场,一听记者要找郭增喜,一名正在清扫现场的大爷立马说:“别找了,你找不到了”。工地上其他工作人员也都熟识郭增喜,“老郭呀,10多天前就没来上班了”。

  据一位曾经在公路部门、不愿透露姓名的人表示,郭增喜工作上不太按常规办事,“喜欢喝酒,酒后爱惹事”。

  同样要求记者不要透露其姓名的民警拍着胸脯说,“听说这个事我很惊讶,不知道他为何会这样,不敢相信,我敢打包票说,出了这个事后,郭本人非常后悔。”

  副局长:涉事民警被关禁闭15天

  在林州市公安局,记者走进一位副局长的办公室,一提到郭增喜3个字,副局长立刻称:“我不知道,你别问我,去问别人!”

  “事发后郭增喜受到处罚了吗?会负刑事责任吗?”记者一连追问。对方说:“这个事情是有,郭也受到处罚了,当时我们接到110报警,振林派出所民警出警了,后来郭本人被关禁闭15天。”

  16日下午,记者在寻找了一天后,找到了林州市公安局政委杨承斌。“您知道郭增喜的事吗?事发后公安局有没有对郭本人进行处罚?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听到记者的问话,杨政委一愣,随后转向站在旁边的一名干部问道:“有郭增喜这么个人吗?我不知道,他摔谁家孩子了?”

  听记者说已经采访到当事人后,杨政委改口说让记者与宣传部门联系,并从三楼的办公室冲出来,连肩上搭着的毛巾都没来得及放下,就推开二楼写有宣传科的门说“好好接待记者”,随后转身就走,记者只好一路小跑着追了上去,在一楼楼口将正要上汽车的杨政委截住。

  “您能告诉我有郭增喜这件事吗?”对于记者的多次询问,杨政委不做任何回答,最后在办公室民警的阻拦下,杨政委钻进汽车驶离了林州市公安局。

  记者只得自行离开公安局,但刚走出大门十多米,电话就响了起来。

  “你好,我是公安局宣传科的,我们政委让我们好好接待你,你现在在什么地方?”在记者一连追问该人为何有记者号码时,电话被挂断了。但此后直至17日凌晨一点,记者电话不断响起,有多人声称要跟记者见面商量一下,要求记者不要发稿。

      

  对话 涉事民警 “ 说起这事很惭愧”

  从昨日中午开始,要求见面讲情的电话险被打爆。一位自称是某报社的记者致电称,受郭增喜委托,“想商量看能否不报道此事,价钱好商量”。遭到记者拒绝后,更多的类似电话莫名其妙地打到记者手机上。

  昨晚8时左右,多次尝试失败后,记者终于拨通了郭增喜本人的电话。郭在电话中表示自己在山西长治,正往林州赶,大约2个小时以后能到林州,希望能够见记者一面。但对于记者提问有关事发原因等问题,郭增喜则不愿提及。

  “我现在有病,到长治来看病。”记者追问他有什么病,郭说患有心脏病和糖尿病,且病情严重,精神压力很大。在记者一再追问下,郭增喜表示:“说起这个事我很惭愧。”

  记者进一步核实消息证实,摔婴事件发生后,郭增喜确实被上级部门按照警务纪律关禁闭15天。除此之外,郭尚没有受到法律意义上的任何处罚,目前仍在林州市公安局正常工作。 文/记者 林红
唉!!!这个。。。
郭增喜按照警务纪律关禁闭15天,处罚太重了,应该是罚酒三杯,下不为例。
,提及两个月前的这件事                 ,愤慨之余他又感到十分蹊跷:“我不知道他为何摔我女儿,我抱着孩子根本没有惹他啊!”

  李青峰说    ,7月20日晚饭后,        李青峰和媳妇抱着孩子出门遛弯,大约晚上9点,俩人走到了位于林州市西环边上的皇冠国际歌厅附近。
该负法律责任的还是必须要负的。
喝酒算理由那好办了,北京那个也喝酒了, 照着判吧。
后又进入林州公安局资源管理大队负责后勤基建和财务工作
================================
我大概猜到为什么会有人包庇他,这个位置掌握着领导的小秘密啊。
不过这事被人大的人捅出来,说明局领导平时不把人大的人放眼里。
记者好样的。。。就应该把这种老鼠屎报导出来 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最好从重加重 让他一辈子翻不了身
哪个敢保护包庇他的 一并拖出来 严厉打击
这事就算没记者也完不了。我要是孩子父母,要么达到我满意的结果,要么我跟那孙子拼了
怀疑是假新闻,警察这么弱智?
警察的名声就算被这些人败坏的。出了事、犯了法企图遮掩、内部处理只会让人民群众对警察越来越丧失信心,对这个政府越来越寒心
他不是在执行公务吧  刑法故意伤害罪有这条法律吧
不崩不足以平民愤
妲己与纣王打赌,说自己能看清孕妇腹中胎儿 的性别,于是纣王命人找来十多个快临盆的孕妇让妲己一 一辨别,而后剖开每个孕妇的肚子验证,导致这十多个孕 妇与胎儿死亡。
很惭愧,I am a linzhou'er。但对于这件事表示不清楚,也是今天在新闻上看见的。很愤怒,也很惭愧,
好像对警察有纪律要求的吧,不许进娱乐场所消费。
昨晚在餐馆吃饭,旁边几个便衣来吃饭,整个过程就是讨论谁喝酒厉害的问题,一句别的话题都没有,除了点菜。

专家:警察重摔女婴仅关禁闭15天亵渎法律权威
http://news.sina.com.cn/c/2013-08-18/015927977346.shtml
2013年08月18日01:59  京华时报   



  京华时报讯 (记者 张剑)昨天下午,有媒体报道称,河南省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疑酒后将一名女婴举过头顶,重重摔在地上致其重伤。郭增喜已承认此事件系他所为,曾关15天禁闭。目前,当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涉案民警郭增喜已被警方控制。

  抢过婴儿狠摔地下

  据媒体报道,7月20日晚,林州市民李青峰和妻子带着7个月大的女儿外出遛弯。晚上9点多,夫妇二人走到了林州市西环边上的皇冠国际歌厅附近。突然,3名男子出现在夫妇二人面前,从走路的样子看,像是喝了酒。其中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随后上前俯瞰李青峰怀里的女婴,还伸手抚摸孩子的脸和胳膊。李青峰以为该男子是友好地接触孩子,并没有加以阻止。但随后该男子的行为让李青峰夫妇大吃一惊,这名男子突然抢过孩子,举过了头顶并使劲摔在地上。李青峰夫妇惊魂未定,等回过神以后,发现7个月大的女儿已经昏死过去,夫妇二人赶忙将孩子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林州成立联合调查组

  受伤的女婴被立刻转入医院的ICU病房,其颅内有淤血,后脑出现了严重的肿胀。李青峰称,事发后曾有上百群众将摔孩子的男子围住,李青峰随后得知,摔孩子的人是林州市公安局民警郭增喜。经过救治,李青峰的女儿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有很大可能会留下后遗症。郭增喜已承认此事系他所为。

  目前,女婴暂无生命危险。涉事警察已被警方控制,而他为何摔女婴仍不清楚。林州市委已经组成调查小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记者从河南省林州市政府新闻办获悉,该市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受伤儿童得到了及时救治,已从安阳地区医院出院,即日由公安、卫生部门陪同赴北京做进一步检查。

  >>专家说法

  仅关15天禁闭极不严肃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案件采访了刑法学专家洪道德。据洪道德介绍,此事件中摔婴的民警,其行为应当已经涉嫌犯罪。如果被摔婴儿经法医鉴定,其伤情达到轻伤以上,或已发生伤残,则该民警已涉嫌故意伤害罪。若伤情在轻伤、轻微伤以下,则该民警依然涉嫌寻衅滋事罪。

      

  洪道德认为,林州公安机关对该民警处以的禁闭15天的处分极其不严肃,从已公开的案情来看,不管该民警是酒后行为失控还是与婴儿父母争吵,摔孩子的行为仅用关禁闭这样的内部纪律处分来进行处罚,不仅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也是对公民权利的漠视。虽然该民警已被关禁闭,但不影响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事件中,为了公正进行处理,林州公安机关应当回避,由异地公安机关进行侦办,或由当地检察院直接进行调查。

  据一位警务督察介绍,关禁闭为一项警方内部的纪律处分措施。根据《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第六条规定,督察机构认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反纪律需要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措施的,由督察机构作出决定,报本级公安机关督察长批准后执行。本案中涉案民警的行为肯定已构成严重违反纪律,应对其采取禁闭措施。若司法机关认为其行为已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已作出的关禁闭处分不影响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标题:河南重摔7个月女婴警察被控制)
人民日报四问河南民警摔婴:事发31天才设调查组
http://news.sina.com.cn/c/2013-08-17/232027976925.shtml
2013年08月17日23:20  人民日报   我有话说(35096人参与)
  1、当事人为何只被禁闭15天?2、案件发生在7月18日,距事发已过31天,为何当地今日才“迅速”成立调查组?3、今天,本报多次致电林州宣传部,为何始终既说不清楚事发原因,也不能提供孩子具体伤情?4、调查组成立是为追踪事实,承担责任,还只是舆论应对?

itaskol 发表于 2013-8-17 22:59
记者好样的。。。就应该把这种老鼠屎报导出来 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最好从重加重 让他一辈子翻不了身
哪 ...


一开始案件在当地引起轰动,媒体都知道但是地媒体被下了封口令,没人敢报道。

一个月之后,市人大主任把这件事故意捅出来,媒体认为官方放开了, 才敢报道的,
itaskol 发表于 2013-8-17 22:59
记者好样的。。。就应该把这种老鼠屎报导出来 让他得到应有的惩罚。 最好从重加重 让他一辈子翻不了身
哪 ...


一开始案件在当地引起轰动,媒体都知道但是地媒体被下了封口令,没人敢报道。

一个月之后,市人大主任把这件事故意捅出来,媒体认为官方放开了, 才敢报道的,
当地捂了整整一个月盖子
哎,犯罪的成本太低了,让人觉得犯罪无所谓,不犯白不犯,15天就可以摔死个人,跟摔死条狗的成本差不多可能。。。

这摔的是个人,又不是个物件!喝醉酒我认为不是什么理由,这人是人品人格智商情商统统都有问题。管他干什么的,干出这样没人性的事来了怎么可能算了?这孩子父母也忒老实了点吧?!{:soso_e131:}
总觉得有些领导傻X到没有下限了,有些事情该护短的不护短不该护的瞎护!
顺便请教版主,为何一开始关于此话题的帖子被锁了,是否被指令了。
涉事警察该判刑判项,给他包庇、疏通的领导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就这人品、这智商已经不适合担任领带岗位。
顺便请教版主,为何一开始关于此话题的帖子被锁了,是否被指令了。
行有行规,在警版不允许识警察坏话,批评也不能激烈了,其实就是只准说好不准说坏。


起大hkc集中营,我等中间党少说为好。




已经出离愤怒了,无话可说
这些日子警方肯定是在对郭警官摔孩子的合法性做内部讨论,如果郭警官是依法摔孩子那关禁闭15天还是算是重了。
zhf0514201 发表于 2013-8-18 10:26
总觉得有些领导傻X到没有下限了,有些事情该护短的不护短不该护的瞎护!
如果是一般基层民警没那么嚣张,嚣张万估计没人包庇,但你看看他管的都是啥事,就知道跟领导啥关系了
fxy1203 发表于 2013-8-17 23:04
这事就算没记者也完不了。我要是孩子父母,要么达到我满意的结果,要么我跟那孙子拼了
满意的结果?????
你有小孩吗?????
当父母的要求不多就是小孩健康,你认为这个小孩可能健康吗?
qsskk114 发表于 2013-8-18 12:01
满意的结果?????
你有小孩吗?????
当父母的要求不多就是小孩健康,你认为这个小孩可能健康吗 ...
已经这样了,没死万幸。要么那白痴警察负责把孩子病治好,要么把警察变成白痴。这结果满意否?
clarkone 发表于 2013-8-18 11:31
这些日子警方肯定是在对郭警官摔孩子的合法性做内部讨论,如果郭警官是依法摔孩子那关禁闭15天还是算是重了 ...
讨论摔孩子的合法性?请问是什么样的合法性?依法摔孩子?是哪国哪家的法?有些人啊,真该下18层地狱的,偏偏活在这个世界上为祸人间,为虎作伥。
www1942ghj 发表于 2013-8-17 23:08
怀疑是假新闻,警察这么弱智?
您还是回去新闻联播里活着吧,那里没有假新闻,其他你听到看到的千万别相信。
fxy1203 发表于 2013-8-18 12:06
已经这样了,没死万幸。要么那白痴警察负责把孩子病治好,要么把警察变成白痴。这结果满意否?
当然不满意,这个孩子肯定有后遗症,并且是脑袋有后遗症。
把那个垃圾警察变白痴有鬼用,孩子毁了。
这种垃圾警察枪毙了都不过,还必须对包庇他30天的领导给予双开的处分。
垃圾警察就算是冲动,包庇他的人就是直接站在人民的对立面,性质比垃圾警察更重。
luandong1937 发表于 2013-8-18 11:12
行有行规,在警版不允许识警察坏话,批评也不能激烈了,其实就是只准说好不准说坏。
大部分警察也是有良知有底线的,我的一个警察朋友听说这事情也说把这个王八蛋枪毙的也不多。像郭增喜这种警察中的败类以及包庇他的败类领导,难道不会被同行唾弃吗?
feihuo-liuxing 发表于 2013-8-18 11:06
涉事警察该判刑判项,给他包庇、疏通的领导也不能就这么算了,就这人品、这智商已经不适合担任领带岗位。
查领导的经济问题,一抓一个准。
sylman 发表于 2013-8-18 12:43
大部分警察也是有良知有底线的,我的一个警察朋友听说这事情也说把这个王八蛋枪毙的也不多。像郭增喜这种 ...
人多了出个败类可以理解,难理解的是还有领导包庇。。。。。。
包庇的这个领导可算是反人类的道德和观念
fafo110 发表于 2013-8-17 23:27
他不是在执行公务吧  刑法故意伤害罪有这条法律吧
即使执行公务,婴儿有能力妨害公务吗,涉嫌故意伤害罪是跑不掉了,仔细分析一下,故意杀人罪的嫌疑也有。
qsskk114 发表于 2013-8-18 12:42
当然不满意,这个孩子肯定有后遗症,并且是脑袋有后遗症。
把那个垃圾警察变白痴有鬼用,孩子毁了。
这 ...
枪毙是恐怕没戏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目测3-10年可能性大。这事也没人敢包庇。朋友同行互相包庇正常,人和畜生不会包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