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疑犯被命中4枪仍然刺伤警察的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1:16:16
http://news.163.com/05/0407/14/1GOBI22Q0001122E.html
        今日(4月7日),哈市公安局4名民警在接到有人被强奸的报警后,赶到出事地点,在楼道中与两名犯罪嫌疑人相遇。因楼道狭窄等原因,在抓捕过程中,一名民警身中八刀,一名民警手筋被割断,英勇的民警在受伤的情况下与歹徒奋勇搏斗,最终将两名抢劫杀人嫌犯抓获。
   16时48分,一群众发现两名行迹可疑的中年男子进入哈市南岗区某街一居民楼内,随后听到6楼某室传出女子呼救声和厮打声,遂打电话报警。两分钟后,南岗区公安分局文化派出所民警汪瑞滨接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在南岗区某街一居民楼6楼某室有人被强奸。汪瑞滨、张磊、栾秋、杨威4名民警在两分钟内赶到现场,4名民警均穿警服,汪瑞滨持手枪。
    民警进入楼道后,汪瑞滨将子弹上膛,与张磊两人左右并进上楼。当民警敲击6楼某室房门时,无人应答。这时,民警张磊听到7楼有声音,他示意同伴注意楼上有人。
  当民警走到6楼至7楼缓台处时,突然有两名中年男子持刀向民警们扑来。张磊见状喝道:“把刀放下。”汪瑞滨将手枪对准两名男子,鸣枪示警无效后,向两男子开枪,分别击中两男子,其中一人身中三枪,另一人中一枪。两歹徒在中枪的情况下,仍然负隅顽抗,在狭窄的楼道内,持刀刺中了民警汪瑞滨和杨威,汪瑞滨左肩部、胸部、腋下、臀部被刺8刀。汪瑞滨手枪中的子弹已打完,来不及上膛,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他一手抓住手枪不放,一手死死拽住歹徒。此时,民警张磊扑上来,用手紧紧抓住了歹徒刺向汪瑞滨的尖刀,手被划伤,鲜血直流,最后两人合力将该歹徒抓获。与此同时,民警杨威在与另一名歹徒进行着激烈搏斗,他的右手手筋已被割断,但仍坚持战斗,用身体压住歹徒,栾秋上前与杨威一起将歹徒抓住,并夺下歹徒手中的凶器。栾秋随后拨通110指挥中心及派出所电话请求增援。
  文化派出所石绍发所长接到电话后,带领民警在两分钟内赶到现场,一方面将受伤民警紧急送往省医院进行抢救,另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就地审查。经审,查明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叫刘杨和张波。两人供认,他们刚才骗开6楼某室房门,将女主人杀死。民警迅速打开6楼某室房门,发现53岁的刘女士被杀死在家中。警方随后在现场发现剔骨刀一把、弹簧刀一把、手机两部、手表一块、作案用黑色手套一副、钥匙两串,并在8楼楼道拐角处发现两嫌犯藏匿的在被害人家中所抢的内有古币和财物的密码箱一个。
  据了解,截至记者发稿时,受伤民警均得到及时救治,无生命危险。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
=========================================================
讨论:
      在事件中警察手枪弹匣内一共6发子弹,全部打出去了。命中4发,其中一个疑犯命中3枪,有2发中胸部;另一个疑犯胸部中1发。从命中的情况看,射击的准确性还是很高的。在来不及更换弹匣的情况下疑犯疯狂反击,造成3名警察受伤,直到警察增援到达后才制服疑犯。
  从中可以看出几个问题:
1. 77式手枪的弹丸威力似乎太小,疑犯被命中多枪,包括胸部命中2发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对警察进行攻击。
2. 出现场的4名警察,只有一人携带配枪,77可以装7发,但当时只有6发,估计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其他人新闻上没有提到携带警械。只是身穿警服,看来对情况有些轻视,警惕性不够。
3 .  近年来,恶性刑事案件越来越多。疑犯早已经不再是看到穿警察制服的人就胆怯的那种,使用的凶器杀伤力也越来越大。可是警察好象还停留在以前的“和平年代”,在装备和警械的使用上有些跟不上时代的感觉。.不仅无法有效打击犯罪,反而被疑犯所伤。如果出现场的警察训练更有素,保持高度的警惕,装备更完善些,悲剧是可以避免的。我们希望看到更有效率、更有能力的警察,避免无谓的牺牲和损失。



  
附:77式手枪的基本资料
  77式7.62毫米手枪于1978年设计定型,1981年生产定型,主要装备团以上指挥员和公安部门。
  该枪采用自由枪机式自动方式;击针平移式击发机构;保险机构有安全保险、到位保险功能;并设有单手装填机构。
口径:7.62毫米
全长:149毫米
瞄准基线长:127毫米
全重:0.55千克
初速:318米/秒
射速:30发/分
射程:50米
枪弹:64式手枪弹
弹匣容量:7发http://news.163.com/05/0407/14/1GOBI22Q0001122E.html
        今日(4月7日),哈市公安局4名民警在接到有人被强奸的报警后,赶到出事地点,在楼道中与两名犯罪嫌疑人相遇。因楼道狭窄等原因,在抓捕过程中,一名民警身中八刀,一名民警手筋被割断,英勇的民警在受伤的情况下与歹徒奋勇搏斗,最终将两名抢劫杀人嫌犯抓获。
   16时48分,一群众发现两名行迹可疑的中年男子进入哈市南岗区某街一居民楼内,随后听到6楼某室传出女子呼救声和厮打声,遂打电话报警。两分钟后,南岗区公安分局文化派出所民警汪瑞滨接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在南岗区某街一居民楼6楼某室有人被强奸。汪瑞滨、张磊、栾秋、杨威4名民警在两分钟内赶到现场,4名民警均穿警服,汪瑞滨持手枪。
    民警进入楼道后,汪瑞滨将子弹上膛,与张磊两人左右并进上楼。当民警敲击6楼某室房门时,无人应答。这时,民警张磊听到7楼有声音,他示意同伴注意楼上有人。
  当民警走到6楼至7楼缓台处时,突然有两名中年男子持刀向民警们扑来。张磊见状喝道:“把刀放下。”汪瑞滨将手枪对准两名男子,鸣枪示警无效后,向两男子开枪,分别击中两男子,其中一人身中三枪,另一人中一枪。两歹徒在中枪的情况下,仍然负隅顽抗,在狭窄的楼道内,持刀刺中了民警汪瑞滨和杨威,汪瑞滨左肩部、胸部、腋下、臀部被刺8刀。汪瑞滨手枪中的子弹已打完,来不及上膛,在身受重伤的情况下,他一手抓住手枪不放,一手死死拽住歹徒。此时,民警张磊扑上来,用手紧紧抓住了歹徒刺向汪瑞滨的尖刀,手被划伤,鲜血直流,最后两人合力将该歹徒抓获。与此同时,民警杨威在与另一名歹徒进行着激烈搏斗,他的右手手筋已被割断,但仍坚持战斗,用身体压住歹徒,栾秋上前与杨威一起将歹徒抓住,并夺下歹徒手中的凶器。栾秋随后拨通110指挥中心及派出所电话请求增援。
  文化派出所石绍发所长接到电话后,带领民警在两分钟内赶到现场,一方面将受伤民警紧急送往省医院进行抢救,另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就地审查。经审,查明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叫刘杨和张波。两人供认,他们刚才骗开6楼某室房门,将女主人杀死。民警迅速打开6楼某室房门,发现53岁的刘女士被杀死在家中。警方随后在现场发现剔骨刀一把、弹簧刀一把、手机两部、手表一块、作案用黑色手套一副、钥匙两串,并在8楼楼道拐角处发现两嫌犯藏匿的在被害人家中所抢的内有古币和财物的密码箱一个。
  据了解,截至记者发稿时,受伤民警均得到及时救治,无生命危险。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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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在事件中警察手枪弹匣内一共6发子弹,全部打出去了。命中4发,其中一个疑犯命中3枪,有2发中胸部;另一个疑犯胸部中1发。从命中的情况看,射击的准确性还是很高的。在来不及更换弹匣的情况下疑犯疯狂反击,造成3名警察受伤,直到警察增援到达后才制服疑犯。
  从中可以看出几个问题:
1. 77式手枪的弹丸威力似乎太小,疑犯被命中多枪,包括胸部命中2发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对警察进行攻击。
2. 出现场的4名警察,只有一人携带配枪,77可以装7发,但当时只有6发,估计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其他人新闻上没有提到携带警械。只是身穿警服,看来对情况有些轻视,警惕性不够。
3 .  近年来,恶性刑事案件越来越多。疑犯早已经不再是看到穿警察制服的人就胆怯的那种,使用的凶器杀伤力也越来越大。可是警察好象还停留在以前的“和平年代”,在装备和警械的使用上有些跟不上时代的感觉。.不仅无法有效打击犯罪,反而被疑犯所伤。如果出现场的警察训练更有素,保持高度的警惕,装备更完善些,悲剧是可以避免的。我们希望看到更有效率、更有能力的警察,避免无谓的牺牲和损失。



  
附:77式手枪的基本资料
  77式7.62毫米手枪于1978年设计定型,1981年生产定型,主要装备团以上指挥员和公安部门。
  该枪采用自由枪机式自动方式;击针平移式击发机构;保险机构有安全保险、到位保险功能;并设有单手装填机构。
口径:7.62毫米
全长:149毫米
瞄准基线长:127毫米
全重:0.55千克
初速:318米/秒
射速:30发/分
射程:50米
枪弹:64式手枪弹
弹匣容量:7发
  有几个原因:
  一、64、77威力比较小,枪口动能只有200焦耳,杀伤力不够。
  二、从警用弹道创伤学原理上讲,射击胸部不但容易致死,而且制止效果不好。嫌疑人血气胸失能所需要时间比较长,有足够的时间对警察造成威胁。比较好的射击部位是:肩头(让他抬不起手)、小腿(站立不稳,子弹万一穿透,容易飞向地面)、大腿(比小腿容易击中),紧急情况下,射击头部效果也比较好。没有进行系统创伤弹道学培训,是公安部的错。
  三、在事件中警察手枪弹匣内一共6发子弹,全部打出去了。命中4发,其中一个疑犯命中3枪,有2发中胸部;另一个疑犯胸部中1发。从命中的情况看,射击的准确性还是很高的。该警察在仓促情况下,表现出来的射击素质很高。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11 21:01:26编辑过]
其实还是54管用啊!
威力比那两把"玩具强多了"
我认为在92F列装警察之前,不应该匆忙换下54.
个人认为64,77,84,的威力都不行啊.
不过64,77,84,可以尝试用平头缩铅或切头露铅的达姆弹来提高止动性.
得~~~原本是强奸罪这回变杀人了~~这两小子完完了[em05]
77小砸炮,对付穿棉袄的已经吃力了。[em05]
77本来就很垃圾啊,居然还大量装备。真该淘汰了。
透露一点:现在我国某高级武警部队仍然装备77,执行保卫任务。对他们而言,一枪命中要害就可以让对方迅速停止反抗。可是,万一没有命中要害呢。。。。。。
[B]以下是引用[I]PRSOV[/I]在2005-4-12 19:58:00的发言:[/B][BR]77本来就很垃圾啊,居然还大量装备。真该淘汰了。
透露一点:现在我国某高级武警部队仍然装备77,执行保卫任务。对他们而言,一枪命中要害就可以让对方迅速停止反抗。可是,万一没有命中要害呢。。。。。。

我看这种担心就不必要了,我是真的见那些特警用77打25米的鸡蛋,确实准,没得说。但是这小东西我看只能给精英们使用了,一般警察用确实是难为他们了,动能小,口径小,扳机行程长,容易走火,弹夹容量小。。。。毛病多,不适合拿来做警用武器,六四都好过它了(虽然六四也不理想)。六四七七都出现过打头不死的现象,也就是要结束他的战斗力,打头不一定是当时最好的选择。如果警察的素质高的话,如果选择击毙,肯定是打颈椎。如果想留活口,打小腿比较好,但是非常容易跳弹。。。打大腿搞不好打到动脉上,当时可以反抗一下,最后也活不了,什么目的都没有达到。委员说的确实有道理,这两个警察那么近打得到已经很不错了。如果慌了,说不定弹夹空了都打不到。。
手枪的特点决定了它不可能有太大的枪口能量,所以还是应该在弹头上多做文章好一些。
感觉威力还不如三棱刺
如果其他3个警察携带了电警棍,恐怕在当时的情况之下会发挥比较好的作用。也许对警察来说有一定的危险,毕竟距离太近,但是制止疑犯的攻击行为方面绝对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很难想象他们什么警械都没有带就去现场!
[B]以下是引用[I]圣龙骑士[/I]在2005-4-11 23:43:00的发言:[/B][BR]其实还是54管用啊!
威力比那两把"玩具强多了"
我认为在92F列装警察之前,不应该匆忙换下54.
个人认为64,77,84,的威力都不行啊.
不过64,77,84,可以尝试用平头缩铅或切头露铅的达姆弹来提高止动性.

54威力大吗?典型的穿透力过剩而停止作用不佳的代表,直接穿透身体的杀伤力之低跟倭寇的三八大盖有得一比。[em05]
[B]以下是引用[I]新侨联委员[/I]在2005-4-11 20:50:00的发言:[/B][BR]  有几个原因:
  一、64、77威力比较小,枪口动能只有200焦耳,杀伤力不够。
  二、从警用弹道创伤学原理上讲,射击胸部不但容易致死,而且制止效果不好。嫌疑人血气胸失能所需要时间比较长,有足够的时间对警察造成威胁。比较好的射击部位是:肩头(让他抬不起手)、小腿(站立不稳,子弹万一穿透,容易飞向地面)、大腿(比小腿容易击中),紧急情况下,射击头部效果也比较好。没有进行系统创伤弹道学培训,是公安部的错。
  三、在事件中警察手枪弹匣内一共6发子弹,全部打出去了。命中4发,其中一个疑犯命中3枪,有2发中胸部;另一个疑犯胸部中1发。从命中的情况看,射击的准确性还是很高的。该警察在仓促情况下,表现出来的射击素质很高。

同意委员同志的分析,这位警察不简单啊。但在危急情况下,能打中疑犯就很不容易了,对方不是站着不动的靶子,仓促之中瞄准时间非常短,不能一味地要求准确的击中目标某个部位。
此外,6颗子弹的容量也确实太小了点。
其实主要是现在武器装备管的太严所以一般警察都不带枪
有的地方是装备太差
象偶门中队10个人才1把64外加橡胶警棍一根
上街巡逻的时候心里没底哦
  现在警用枪械管理,基本上是已经“一抓就死”,枪械上锁,可以减少很多事故,但是警察的处突能力也下降了。
[B]以下是引用[I]saga90117[/I]在2005-4-12 0:20:00的发言:[/B][BR]得~~~原本是强奸罪这回变杀人了~~这两小子完完了[em05]

不是杀人,是暴力袭警
强奸和袭警,罪都不轻啊
死者53岁,哪个色情狂要QIANGJIAN她?最后--死者已死!!不是杀人是什么?
只能说是悍匪!!!!!
悍匪!!
如果是我,我会把子弹头用小刀划上十字,划破铜皮,效果应该会好很多。不过可能会被说成破坏武器,受处分。
77是文革期间研发的东东,质量确实不行。我们国家还是应该研制专门的警用枪械。
  77在奥地利特警比赛时候,抢救人质科目中,因为枪机故障,漏了两个目标,导致这个科目我特警失败。
中国警察的现状是:警械装备严重落后,民警素质普遍低下。
我这么说决没有诋毁党和政府的意思,这是不能否认的事实
呵呵,距离太近,穿射是常事,身中三枪还顽抗是正常的。用54和64还是77都是这种结果,除非用霰弹枪。。。至于咱们的警械装备落后情况咱就没啥好说拉,最好人人一支81,对吧。。。。。白宝山97年在新疆用81,没活的,都是一枪毙命。。。。。
人美国每辆巡逻车配把霰弹枪
咱上海巡警连枪都没有
遇到突发时间可真麻烦
在这种情况下相对还是手枪的反应比较迅速一点,两个民警是不可能拿着霰弹或者步枪去执行这样的任务的。不过刚才那种情况如果有非致命武器会更好一点,比如喷雾器啦,电棍拉,可以迅速使他丧失战斗力。
那个上海警察倒是有的
只能说那T太强
我们训练时77只压5发弹所以除去鸣枪的1发应该说命中率是100%,,77确实烂,,故障率n高,,上次我们10秒速射我手里那把居然卡壳2次,,还好我们已开始配发92
[B]以下是引用[I]欧阳辰[/I]在2005-4-13 23:20:00的发言:[/B][BR]]
不是杀人,是暴力袭警
强奸和袭警,罪都不轻啊

伤人就是伤人,可以追究拒捕的罪行,但是没有袭警的罪名
呵呵!刑法里没有袭警的罪名啊。这不是在国外,这只是加重情节。不过,这两个小子死定了。77的制止作用不强这是公认的,但是警用武器和军用武器是不一样的,军用目的就是杀人,警用是为了抓人,这中间的度把握是很难的。怎样的枪口动能才能有效的制止犯罪而又不会伤及生命?军用就好的多。警用武器是全世界的难题,97年美国洛杉矶警署著名的警匪枪战,匪徒用AK身着重防弹衣,打死打伤多少警察,mp5对他们就根本没有效果,更别说手枪了,最后还是在枪店征用了一支杀伤力过大的违禁枪支才在匪徒换子弹的时候制止他们。这是全世界都在想解决的一个难题。
[B]以下是引用[I]andersen_w[/I]在2005-4-18 15:02:00的发言:[/B][BR]我们训练时77只压5发弹所以除去鸣枪的1发应该说命中率是100%,,77确实烂,,故障率n高,,上次我们10秒速射我手里那把居然卡壳2次,,还好我们已开始配发92

  哦,什么地方开始更换92了?
警察用9毫米枪才行,美国警察都是用大口径的转轮手枪!
[B]以下是引用[I]新侨联委员[/I]在2005-4-11 20:50:00的发言:[/B][BR]  有几个原因:
  一、64、77威力比较小,枪口动能只有200焦耳,杀伤力不够。
  二、从警用弹道创伤学原理上讲,射击胸部不但容易致死,而且制止效果不好。嫌疑人血气胸失能所需要时间比较长,有足够的时间对警察造成威胁。比较好的射击部位是:肩头(让他抬不起手)、小腿(站立不稳,子弹万一穿透,容易飞向地面)、大腿(比小腿容易击中),紧急情况下,射击头部效果也比较好。没有进行系统创伤弹道学培训,是公安部的错。
  三、在事件中警察手枪弹匣内一共6发子弹,全部打出去了。命中4发,其中一个疑犯命中3枪,有2发中胸部;另一个疑犯胸部中1发。从命中的情况看,射击的准确性还是很高的。该警察在仓促情况下,表现出来的射击素质很高。

命中率比你所说还要高,原文“鸣枪示警无效后,向两男子开枪”。
[B]以下是引用[I]寒剑如雪[/I]在2005-4-18 21:13:00的发言:[/B][BR]呵呵!刑法里没有袭警的罪名啊。这不是在国外,这只是加重情节。不过,这两个小子死定了。77的制止作用不强这是公认的,但是警用武器和军用武器是不一样的,军用目的就是杀人,警用是为了抓人,这中间的度把握是很难的。怎样的枪口动能才能有效的制止犯罪而又不会伤及生命?军用就好的多。警用武器是全世界的难题,97年美国洛杉矶警署著名的警匪枪战,匪徒用AK身着重防弹衣,打死打伤多少警察,mp5对他们就根本没有效果,更别说手枪了,最后还是在枪店征用了一支杀伤力过大的违禁枪支才在匪徒换子弹的时候制止他们。这是全世界都在想解决的一个难题。

想一招鲜是不可能的。
对付有枪的,警察还是呼叫总部支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