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遼陽"城管打記者"事件疑雲重重 誰在掩蓋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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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媒體報道,7月15日,在遼寧省遼陽市,一名當地都市報記者在採訪當地一處商業樓盤開發商與居民的糾紛時,被白塔區城管局執法人員打傷住院。隨后,遼陽市白塔區外宣辦向媒體提供的一份情況說明稱,該記者在現場系不慎被腳下東西絆倒,執法人員並未毆打記者和居民。此言論一出,便引發了輿論質疑。

  7月20日,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作出批示后,遼陽市正式成立包括紀檢、監察部門在內的調查組,就“記者被打”一事展開調查。

  7月25日,中國青年報記者致電遼陽市對外宣傳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中。對於調查組的具體組成和調查進展情況,該負責人均未向記者透露。

  據了解,此次發生糾紛的雙方為遼陽市榮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白塔區東文華社區一棟居民樓的居民。事發之前,該處居民曾就由榮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羅馬假日四期”車庫影響房屋採光等問題進行多次舉報,並試圖阻止施工進行。

  白塔區城管局局長曾平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7月15日,白塔區城管局受到區政府委派,到現場將居民與施工方“隔開”,避免雙方沖突加劇。

  據媒體報道,當天到場的城管執法人員有60多人。從現場居民拍攝的視頻中可以看出,城管執法人員先把施工工地圍住,然后有居民被抬出工地。一位在場的居民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說,其中一位住戶在被執法人員抬出放在地上之后出現了不適,隨后入院治療。某都市報記者接到市民熱線后趕到現場的時候,城管執法人員已經將進入施工現場的通道封住。這名記者在居民的幫助下,通過一個小梯子進入工地,並開始對在場的執法人員進行採訪。問了幾個問題沒人回答之后,一位負責人走過來要看記者的証件,記者出示証件之后,就被一群執法人員圍著走到一處角落。目擊的居民表示,確實看不見人群包圍之中的記者究竟有沒有被打,白塔區城管局的執法錄像中也沒有拍下這部分內容。記者再次出現在居民拍攝的錄像中時,已經坐在地上無法站立。

  據白塔區東文華社區居民介紹,“羅馬假日四期”車庫在7月15日晚上就已經基本建設完成。
據了解,這名被打的記者仍在醫院接受治療,經診斷為右胸第六、七根肋骨骨折,胸部軟組織挫傷,腿部也有部分淤青。他在採訪中被搶走的錄音筆和相機已經送還,但相機的儲存卡已經遺失,錄音筆中的部分內容被刪除。調查組至今沒有去找他調查情況。

  據他回憶,“當時,行政執法人員把通道給封了,然后我就通過居民引導的一條道路上了一個小房,看到裡面執法人員的數量很多。按理來說,建設方和居民發生糾紛應該是由公安機關處理,不是城管行政執法的職能。隨后,我就進行了拍攝,拍攝的過程中,行政執法人員對我大聲叫喊,語氣非常惡劣。后來,我就打110報警,說我是記者在採訪,希望得到警方的支援。當時,行政執法方面情緒非常激動。打完**,我就順著梯子下到小房子。我下去之后,行政執法人員就把梯子撤走了,斷開了我和居民之間的聯系。這個視頻上都看得到。然后我就問了幾句話:你們在執行什麼任務?是什麼單位的?沒人回答。這時,有一個自稱負責人的人過來問我‘是干什麼的’,我就說我是記者,他問我要記者証,我就把証件給他看了一下。他拿著我的証件,看了一下,往回走,做要撕的動作。我就舉起相機,為了留下証據,就摁下快門。這個時候,我就覺得有人在背后推了我一下。有執法人員大喊,‘把他相機下了’‘把錄音筆奪過來’之類的內容。然后就有人抓住我的胳膊,搶過去之后,把我用力地推倒,恰好硌在一個大石頭上,我就起不來了。然后,他們就把我架起來了。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還一直在用語言刺激我,什麼‘假記者’啦,什麼‘一個人來採訪就是假的’之類的話。”

  “他們踢我幾腳之后,又把我架起來。整個過程也就5分鐘左右,沒有多復雜。后來我就報警,也給外宣辦打了個**。隨后警察就到了,當時就是胸口疼,也沒有意識到自己有骨折的情況。”

  據媒體報道,事情發生后,白塔區外宣辦向媒體提供了一份由城管局提供的情況說明,稱記者系“自己絆倒”,並稱“記者在說謊”。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小軍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提出了質疑,他說:“在開發商施工方與居民發生沖突的時候,城管沒有維護施工正常進行的職能。開發商和居民之間的沖突有兩個途徑可以解決:如果有人違反《治安處罰條例》,擾亂社會秩序,應該由警察去管﹔如果有土地和產權、通風、採光之類的糾紛,那需要通過訴訟的法律途徑解決,兩者都不屬於城管的職能范圍。”

  楊小軍說,作為城管部門,應該歡迎和接受記者採訪。從法律的角度講,執法部門有義務保護記者的安全。既然是執法活動,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呢?有必要遮遮掩掩,甚至出現讓記者受傷的后果嗎?

  對於該事件正在進行的調查,楊小軍表示,白塔區政府作為當事部門,應該回避,由更高層級、更加客觀、中立部門展開調查。“事件調查要有公信力必須要公正,而獨立又是公正的前提。”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說:“我國現在還沒有保障記者人身安全的規章制度,所以隻能靠記者採取自我保護措施。目前,我國在媒體監督法制建設還比較滯后,很多記者冒著生命危險,在監督對象的諷刺和鄙夷下進行採訪。”(辛明)
http://gx.people.com.cn/BIG5/n/2013/0728/c229247-19172101-2.html據媒體報道,7月15日,在遼寧省遼陽市,一名當地都市報記者在採訪當地一處商業樓盤開發商與居民的糾紛時,被白塔區城管局執法人員打傷住院。隨后,遼陽市白塔區外宣辦向媒體提供的一份情況說明稱,該記者在現場系不慎被腳下東西絆倒,執法人員並未毆打記者和居民。此言論一出,便引發了輿論質疑。

  7月20日,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作出批示后,遼陽市正式成立包括紀檢、監察部門在內的調查組,就“記者被打”一事展開調查。

  7月25日,中國青年報記者致電遼陽市對外宣傳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中。對於調查組的具體組成和調查進展情況,該負責人均未向記者透露。

  據了解,此次發生糾紛的雙方為遼陽市榮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白塔區東文華社區一棟居民樓的居民。事發之前,該處居民曾就由榮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羅馬假日四期”車庫影響房屋採光等問題進行多次舉報,並試圖阻止施工進行。

  白塔區城管局局長曾平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7月15日,白塔區城管局受到區政府委派,到現場將居民與施工方“隔開”,避免雙方沖突加劇。

  據媒體報道,當天到場的城管執法人員有60多人。從現場居民拍攝的視頻中可以看出,城管執法人員先把施工工地圍住,然后有居民被抬出工地。一位在場的居民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說,其中一位住戶在被執法人員抬出放在地上之后出現了不適,隨后入院治療。某都市報記者接到市民熱線后趕到現場的時候,城管執法人員已經將進入施工現場的通道封住。這名記者在居民的幫助下,通過一個小梯子進入工地,並開始對在場的執法人員進行採訪。問了幾個問題沒人回答之后,一位負責人走過來要看記者的証件,記者出示証件之后,就被一群執法人員圍著走到一處角落。目擊的居民表示,確實看不見人群包圍之中的記者究竟有沒有被打,白塔區城管局的執法錄像中也沒有拍下這部分內容。記者再次出現在居民拍攝的錄像中時,已經坐在地上無法站立。

  據白塔區東文華社區居民介紹,“羅馬假日四期”車庫在7月15日晚上就已經基本建設完成。
據了解,這名被打的記者仍在醫院接受治療,經診斷為右胸第六、七根肋骨骨折,胸部軟組織挫傷,腿部也有部分淤青。他在採訪中被搶走的錄音筆和相機已經送還,但相機的儲存卡已經遺失,錄音筆中的部分內容被刪除。調查組至今沒有去找他調查情況。

  據他回憶,“當時,行政執法人員把通道給封了,然后我就通過居民引導的一條道路上了一個小房,看到裡面執法人員的數量很多。按理來說,建設方和居民發生糾紛應該是由公安機關處理,不是城管行政執法的職能。隨后,我就進行了拍攝,拍攝的過程中,行政執法人員對我大聲叫喊,語氣非常惡劣。后來,我就打110報警,說我是記者在採訪,希望得到警方的支援。當時,行政執法方面情緒非常激動。打完**,我就順著梯子下到小房子。我下去之后,行政執法人員就把梯子撤走了,斷開了我和居民之間的聯系。這個視頻上都看得到。然后我就問了幾句話:你們在執行什麼任務?是什麼單位的?沒人回答。這時,有一個自稱負責人的人過來問我‘是干什麼的’,我就說我是記者,他問我要記者証,我就把証件給他看了一下。他拿著我的証件,看了一下,往回走,做要撕的動作。我就舉起相機,為了留下証據,就摁下快門。這個時候,我就覺得有人在背后推了我一下。有執法人員大喊,‘把他相機下了’‘把錄音筆奪過來’之類的內容。然后就有人抓住我的胳膊,搶過去之后,把我用力地推倒,恰好硌在一個大石頭上,我就起不來了。然后,他們就把我架起來了。在這個過程中,他們還一直在用語言刺激我,什麼‘假記者’啦,什麼‘一個人來採訪就是假的’之類的話。”

  “他們踢我幾腳之后,又把我架起來。整個過程也就5分鐘左右,沒有多復雜。后來我就報警,也給外宣辦打了個**。隨后警察就到了,當時就是胸口疼,也沒有意識到自己有骨折的情況。”

  據媒體報道,事情發生后,白塔區外宣辦向媒體提供了一份由城管局提供的情況說明,稱記者系“自己絆倒”,並稱“記者在說謊”。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小軍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提出了質疑,他說:“在開發商施工方與居民發生沖突的時候,城管沒有維護施工正常進行的職能。開發商和居民之間的沖突有兩個途徑可以解決:如果有人違反《治安處罰條例》,擾亂社會秩序,應該由警察去管﹔如果有土地和產權、通風、採光之類的糾紛,那需要通過訴訟的法律途徑解決,兩者都不屬於城管的職能范圍。”

  楊小軍說,作為城管部門,應該歡迎和接受記者採訪。從法律的角度講,執法部門有義務保護記者的安全。既然是執法活動,有什麼見不得人的呢?有必要遮遮掩掩,甚至出現讓記者受傷的后果嗎?

  對於該事件正在進行的調查,楊小軍表示,白塔區政府作為當事部門,應該回避,由更高層級、更加客觀、中立部門展開調查。“事件調查要有公信力必須要公正,而獨立又是公正的前提。”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說:“我國現在還沒有保障記者人身安全的規章制度,所以隻能靠記者採取自我保護措施。目前,我國在媒體監督法制建設還比較滯后,很多記者冒著生命危險,在監督對象的諷刺和鄙夷下進行採訪。”(辛明)
http://gx.people.com.cn/BIG5/n/2013/0728/c229247-191721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