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美化冀中星,暴露了谁之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0:18:12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3/07-22/5067965.shtml

     20日下午,一名坐着轮椅的残疾男子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到达大厅B出口外散发传单,此举被民警制止,不料男子突然引爆自制炸弹,造成其本人和一名民警受伤,周边乘客未受伤。目前该男子经抢救暂无生命危险,民警轻微伤无大碍。有目击者称,男子在引爆炸弹前曾提醒周围人躲避。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该男子是山东菏泽人,叫冀中星,1979年生,曾在广东打工生活,因觉得受到不公正对待上访10多年。

  引爆炸弹装置,冀中星似乎并没有引来多少唾骂,相比,对他礼赞的网友不乏其人,“真厚道”、“有良知”、“没冤谁闲的拿炸弹炸自己,骂他的人丧失人性”。如此种种,令人百味杂陈。

  在公共场合引爆炸弹,居然被美化为有良心的人,究竟是评判的标准病了,还是人心病了。冀中星被美化,最主要原因是他引爆炸弹时,出口处旅客很少,该男子还多次提醒过往人员与其保持距离。这与穷凶极恶的厦门陈水总、江西钱明奇大为不同。

  此外,冀中星确实命运凄凉,维权无门。这样一个遭受不公平的小伙子,沦为一个制造爆炸的人,自然容易赢得同情。

  可以同情冀中星,不应美化冀中星。无论有何理由,也不管在爆炸前有没有喊人离开,在公共场合爆炸都涉嫌违法,这种行为都是必须禁止的。提醒周围的人躲远点,造成的恶果会少一点,其罪愆也会少一些,但不等于他就是正义的化身。更何况炸弹威力难以控制,万一威力过大造成人员伤亡,岂不恐怖?不伤及无辜应是人性的基本底线,无论结果如何,其行为本身、主动动机都涉嫌违法。对其廉价同情,本质是鼓励暴力行为。

  当然,在对这类暴力零容忍的同时,必须关注他们的卑微叙事、悲催经历。冀中星并非天生恶人,他年纪轻轻也靠体力吃饭,但遭遇恶治安队员追打致残,这是他不幸的开始,也是炸弹事件的原始导火索。谁该为此负责?那些追打他的治安队员以及管理部门就该安然无恙?( 秦淮川 江苏 职员)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3/07-22/5067965.shtml

     20日下午,一名坐着轮椅的残疾男子在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到达大厅B出口外散发传单,此举被民警制止,不料男子突然引爆自制炸弹,造成其本人和一名民警受伤,周边乘客未受伤。目前该男子经抢救暂无生命危险,民警轻微伤无大碍。有目击者称,男子在引爆炸弹前曾提醒周围人躲避。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该男子是山东菏泽人,叫冀中星,1979年生,曾在广东打工生活,因觉得受到不公正对待上访10多年。

  引爆炸弹装置,冀中星似乎并没有引来多少唾骂,相比,对他礼赞的网友不乏其人,“真厚道”、“有良知”、“没冤谁闲的拿炸弹炸自己,骂他的人丧失人性”。如此种种,令人百味杂陈。

  在公共场合引爆炸弹,居然被美化为有良心的人,究竟是评判的标准病了,还是人心病了。冀中星被美化,最主要原因是他引爆炸弹时,出口处旅客很少,该男子还多次提醒过往人员与其保持距离。这与穷凶极恶的厦门陈水总、江西钱明奇大为不同。

  此外,冀中星确实命运凄凉,维权无门。这样一个遭受不公平的小伙子,沦为一个制造爆炸的人,自然容易赢得同情。

  可以同情冀中星,不应美化冀中星。无论有何理由,也不管在爆炸前有没有喊人离开,在公共场合爆炸都涉嫌违法,这种行为都是必须禁止的。提醒周围的人躲远点,造成的恶果会少一点,其罪愆也会少一些,但不等于他就是正义的化身。更何况炸弹威力难以控制,万一威力过大造成人员伤亡,岂不恐怖?不伤及无辜应是人性的基本底线,无论结果如何,其行为本身、主动动机都涉嫌违法。对其廉价同情,本质是鼓励暴力行为。

  当然,在对这类暴力零容忍的同时,必须关注他们的卑微叙事、悲催经历。冀中星并非天生恶人,他年纪轻轻也靠体力吃饭,但遭遇恶治安队员追打致残,这是他不幸的开始,也是炸弹事件的原始导火索。谁该为此负责?那些追打他的治安队员以及管理部门就该安然无恙?( 秦淮川 江苏 职员)
这事太复杂 不评论   无责任路过!
顾全大局多少钱一斤?十万元么?
李自成 洪秀全之类俱是无良刁恶之人.

驿站裁的又不是你李闯一人,凭什么你就应该揭竿造反?

考试落第说明你娃学习不认真噻,怎么能怨社会和政府呢?砸了先师的牌位不说,还把俺大清拖入了万劫不复,

可恨哪!
卒 发表于 2013-7-22 21:46
李自成 洪秀全之类俱是无良刁恶之人.

驿站裁的又不是你李闯一人,凭什么你就应该揭竿造反?
没有李自成、洪秀全——他们的角色将由其他人来扮演
再大的冤情你也不能危害别人的安全,这种人应该重判
haha2001 发表于 2013-7-22 22:19
再大的冤情你也不能危害别人的安全,这种人应该重判
别在这里卫道士了。他危害别人安全,但是最少没伤别人没残别人。说这话的时候你也不想想,把他打成瘫痪的人被重判了吗??

一群行凶者逍遥法外,你喊着对没有造成任何伤亡的人重判。亏了你不是法官
楼上的话有问题,他的爆炸效果,范围真的他所能完全控制的么?他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和他人的伤害行为混为一体,是理智的言论?
顾全大局多少钱一斤,怎么不让上面的人顾全大局?
这个人必须重判,
我就来看看,学习学习,顺便打个酱油
偏执狂。。。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3-7-22 22:59
别在这里卫道士了。他危害别人安全,但是最少没伤别人没残别人。说这话的时候你也不想想,把他打成瘫痪的 ...
嘴巴放干净点
他没伤别人?那个轻伤民J不是人?如果不是经济或者残疾的原因,你能保证他不制作威力更大的爆炸物?这个人的想法就是不想活了,要把事情搞大,最好拉几个人垫背。
凡事一码归一码
他被侵权?(他最好说清楚他非法营运拉客怎么就和执法人员冲突的事说清楚)和他危害公众安全是两码事
大侠以前确有鹰头像的感觉,怎么现在f15进化成f22了?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3-7-22 22:59
别在这里卫道士了。他危害别人安全,但是最少没伤别人没残别人。说这话的时候你也不想想,把他打成瘫痪的 ...
没伤人?哥们, 那轻伤的民警算啥?你炸的吧?
haha2001 发表于 2013-7-23 11:53
嘴巴放干净点
他没伤别人?那个轻伤民J不是人?如果不是经济或者残疾的原因,你能保证他不制作威力更大 ...
完全赞同您的观点
HYpnus 发表于 2013-7-23 12:23
大侠以前确有鹰头像的感觉,怎么现在f15进化成f22了?
您说的意思,我竟然一下就明白了。

F22
那些美化冀某的,希望你们将来被这类“维权人士”砍、炸的时候也能喊一声:炸得好!!!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3-7-23 12:03
如果真想拉几个垫背,还会劝别人离他远点??想把事情搞大没错,但是想拉几个人垫背,恐怕就是阁下的腹黑 ...
弄点黄色炸药易如反掌?行啊,你反反掌来看看。


这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跑不了的  
但量刑应该不会按重的

这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跑不了的  
但量刑应该不会按重的
这根本就是两回事。
虽然互有因果,但是他的确危及公共安全。这是需要重判的。

话说回来...如果他炸的是相关单位...

会有多少人认为他该被重判?
架空一下,如果在美国,当初警察查他时他逃跑,追车时被撞死,或被击毙,是不是就没后来这些事了。
有目击者称,男子在引爆炸弹前曾提醒周围人躲避
贪官算不算危害公共安全?酒驾算不算危害公共安全?危房算不算公共安全?…………太多了
此人在机场制造爆炸案,改怎么判就怎么判!
但是,那些东莞责任官员呢?应该一追到底,不要认为时间长了不好查,这个和和谐没多大关系
整天和谐 都烦透了 查查那些不和谐的事和人才是要紧事
最近 老习到武汉视察 不就是下雨自个打伞 卷了裤腿吗 是个人都会这样 没啥了不起 这些媒体只会捧领导的腿
希望老习不要让人失望
xwxmy 发表于 2013-7-23 16:52
那些美化冀某的,希望你们将来被这类“维权人士”砍、炸的时候也能喊一声:炸得好!!!

我很想知道厦门公交车上的乘客在那天之前有多少声援过杨佳的呢?
主要问题是
你说他诬告 法院判败诉  为什么又给他10w (没看到别的瘫痪的 都给10w)

现在就因为你给了10w 给人的感觉就是你理亏   
主要问题是
你说他诬告 法院判败诉  为什么又给他10w (没看到别的瘫痪的 都给10w)


那是补偿而不是赔偿,善意的行为是不能作为不利于行为方的依据。
炮声 发表于 2013-7-24 13:36
那是补偿而不是赔偿,善意的行为是不能作为不利于行为方的依据。
拍照留念。以供后人观赏。现在调查结果未出,已经有人知道东莞警方的给钱动机了。神人
haha2001 发表于 2013-7-23 11:53
嘴巴放干净点
他没伤别人?那个轻伤民J不是人?如果不是经济或者残疾的原因,你能保证他不制作威力更大 ...
好像他没说脏字儿
这种文章估计是拿了广东方面的大米才发的

改个标题也可

广东的改革开放到目前为止,媒体都不可以发表质疑的文章

都是好话

过十年会清算的.一定会有个和孙同学那样的爆发点

haha2001 发表于 2013-7-22 22:19
再大的冤情你也不能危害别人的安全,这种人应该重判
当年危害孙同学和孙同学同样遭遇的

广东判了几个?
造汽 发表于 2013-7-30 07:30
好像他没说脏字儿
卫道士这个词放的地方不同意思也就不一样了。
kkdidi 发表于 2013-7-30 07:59
当年危害孙同学和孙同学同样遭遇的

广东判了几个?
你跑题了
现在我们讨论的是当个体利益受到伤害时是否可以通过危害公众利益的方式进行诉求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3-7-29 20:33
拍照留念。以供后人观赏。现在调查结果未出,已经有人知道东莞警方的给钱动机了。神人
讲结果?那法院已经二审判翼某人败诉,不是有些人还是做睁眼瞎嘛。
炮声 发表于 2013-8-2 09:56
讲结果?那法院已经二审判翼某人败诉,不是有些人还是做睁眼瞎嘛。
貌似现在调查刚刚开始吧。如果二审判的胜诉了,还用得着上访?用得着弄炸药?法律不能给一个公平的时候,那就自己讨一个公平。不制造这次事件,会有人去管吗??一句话,敢于犯法的人,都是法律在他眼中是个屁的人。
大侠@随风飘 发表于 2013-8-2 22:30
貌似现在调查刚刚开始吧。如果二审判的胜诉了,还用得着上访?用得着弄炸药?法律不能给一个公平的时候, ...
如果二审判的胜诉了,还用得着上访?用得着弄炸药?法律不能给一个公平的时候,那就自己讨一个公平。不制造这次事件,会有人去管吗??

这逻辑强大的令我目瞪口呆

感情法庭判决的结果随我心愿我就服从,不合心意的话我就弄炸药炸机场、炸警察(而且是八杆子打不着的警察)?那不成了法院要听你的才成了?您还是去当皇上算了

这么多满口宪政、民主、法制的主儿,如果都是你这种态度(用鲁迅的话,就是满心“婆理”而满口“公理”),公知精英臭大街,也自然是没什么奇怪的了。
在这个国家, 法律对某些人来说连擦屁股的纸都不如, 你指望得到什么公平.

至少那些"臭大街"的比奴才还是多些人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