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讨论区不允许进行人身攻击的声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47:42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在网络上出现了一种指名道姓对人进行指责的做法,而且这样的做法目前在超大也已经开始出现。我们理解一些网友希望能够坚持正义的心情,也理解他们的做法。然而,超大毕竟是一个守法的军事论坛,并且在全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这与我们长期以来坚持不懈的遵纪守法是分不开的,因为我们不能允许论坛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对于上面提到的做法,我们认为,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一种事件或行为是否违法进行判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并且只能由有权机关来进行。而在我国,这样的机关就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及依据法律或授权而从事某一方面管理工作的机构,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没有这样的权力。我们每个公民都有依法检举违法事实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但是,我们应当依法来行使,一但行使权利不当,就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就会构成侵权,如果出现后果我们还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因此,为了更好的遵守国家法律,为了使超大能更加健康的发展,我们在此声明:一切涉及具体的中国公民个人是否违法的消息,本论坛将一律删除并警告,希望各位网友能予以配合。


<p>
<p>
<p>
<p>
如果大家发现了有可能违法的情况,请向以下网址或电话举报:
<p>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http://jubao.spp.gov.cn/
<p>
二,中纪委监察部:010-62124129
<p>

<p>

<p>三.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P>http://net.china.cn/chinese/ic/408448.htm</P>

<p>

<p>
请各位版主和贵宾进行讨论.
<p>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10 5:50:43编辑过]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在网络上出现了一种指名道姓对人进行指责的做法,而且这样的做法目前在超大也已经开始出现。我们理解一些网友希望能够坚持正义的心情,也理解他们的做法。然而,超大毕竟是一个守法的军事论坛,并且在全国已经有了一定的影响,这与我们长期以来坚持不懈的遵纪守法是分不开的,因为我们不能允许论坛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对于上面提到的做法,我们认为,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对于一种事件或行为是否违法进行判断,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并且只能由有权机关来进行。而在我国,这样的机关就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及依据法律或授权而从事某一方面管理工作的机构,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没有这样的权力。我们每个公民都有依法检举违法事实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但是,我们应当依法来行使,一但行使权利不当,就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就会构成侵权,如果出现后果我们还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因此,为了更好的遵守国家法律,为了使超大能更加健康的发展,我们在此声明:一切涉及具体的中国公民个人是否违法的消息,本论坛将一律删除并警告,希望各位网友能予以配合。


<p>
<p>
<p>
<p>
如果大家发现了有可能违法的情况,请向以下网址或电话举报:
<p>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http://jubao.spp.gov.cn/
<p>
二,中纪委监察部:010-62124129
<p>

<p>

<p>三.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P>http://net.china.cn/chinese/ic/408448.htm</P>

<p>

<p>
请各位版主和贵宾进行讨论.
<p>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10 5:50:43编辑过]
<P>好,支持..</P><P>不过以下的举报途径是否还不够全面.好像还有个网络信息举报的中心什么的.</P><P>如果大家发现了有可能违法的情况,请向以下网址或电话举报: </P>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http://jubao.spp.gov.cn/ <p>
二,中纪委监察部:010-62124129
<P>是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P><P>http://net.china.cn/chinese/ic/408448.htm</P>
虎哥给的东西真是及时!!
老罗冒泡了!哈哈!
<P>支持善意的讨论与意见</P><P>人身攻击的一律严惩</P>
<B>以下是引用<I>中共日本省长</I>在2005-4-7 13:04:00的发言:</B>
老罗冒泡了!哈哈!

<P>是你吗?真的是你吗?</P>
嘿嘿1不是我还有谁敢叫省长啊!
<P>啊!!!老罗!!!</P><P>你就是我心中的太阳</P><P>你就是我前进的方向</P><P>在黑暗中,你就是灯塔</P><P>在迷途中,你就是磁针</P><P>你,虽然身处前沿</P><P>但却从容不迫</P><P>我,崇拜你,</P><P>我敬仰你.</P><P>啊!!.......</P><P>(等有词再说)</P>
<P>不要这样啊,搞个人崇拜是很危险的!</P><P>老虎你不会不知道吧!</P>
我?崇拜谁了?
明知故问啊/老罗啊
老虎崇拜老x的事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懂不?
<B>以下是引用<I>东北一只虎</I>在2005-4-7 13:25:00的发言:</B>

<P>啊!!!老猫!!!</P>
<P>你就是我心中的月亮</P>
<P>你就是我逃跑的方向</P>
<P>在白昼中,你就是天狗</P>
<P>在清醒中,你就是迷药</P>
<P>你,虽然身处后方</P>
<P>但却抖抖索索</P>
<P>我,鄙视你,</P>
<P>我厌恶你.</P>
<P>啊!!.......</P>
<P>(等没词再说)</P>
进来参拜老虎大神和老罗大神,双手合十同意~~~~~~~~~~~~~~~~
<P>斑竹还有和尚啊</P>
<P>不让搞人身攻击,那咱先搞个个人崇拜也不错啊
是吧老罗?</P>[em01]
坚决jjdd老罗..[em05]
<B>以下是引用<I>killyourdog</I>在2005-4-7 16:31:00的发言:</B>
坚决jjdd老罗..[em05]

<P>狗哥这话说的不地道哦~
<P>JJDD就是”坚决打倒“的意思,怎么前面还加个”坚决“呢,挖哈哈哈</P>
<B>以下是引用<I>rogersyan</I>在2005-4-7 14:37:00的发言:</B>
老虎崇拜老x的事情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懂不?


[em14][em14][em14][em14]
  人身攻击的做法类同文革贴小字报大字报,应该坚决禁止。版主、协管可以删除,必要时候转移管理资料备案版面,或者举报。
<B>以下是引用<I>gatotomcat</I>在2005-4-7 14:49:00的发言:</B>
进来参拜老虎大神和老罗大神,双手合十同意~~~~~~~~~~~~~~~~

<P>省长最近好像特烦和尚的说</P>[em01][em01][em01][em01]
<B>以下是引用<I>gatotomcat</I>在2005-4-7 17:28:00的发言:</B>
]

<P>狗哥这话说的不地道哦~

<P>JJDD就是”坚决打倒“的意思,怎么前面还加个”坚决“呢,挖哈哈哈</P>


强调一下嘛.
糟糕,我进水区了[em06][em06]
<P>高高兴兴地留名,顺便水一下~</P><P>PS:严格遵守带头执行!</P>
杂个说改了版还是要支持一哈的撒。
支持
[B]以下是引用[I]nebraska[/I]在2005-4-10 12:31:00的发言:[/B][BR]~
<P>省长最近好像特烦和尚的说</P>[em01][em01][em01][em01]


反正不喜欢!
发洪水了?[em06]
严重支持..
强烈反对人身攻击,此为没有教养的表现
对,就应该这样!!!
看了第一页我觉得我快受不了了,他们说得太肉麻了
同意!
支持一下哈
这种人身攻击过分了就是违法的了,可是侵犯别人的名誉权的哦
文明讨论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