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谈李天一案:从未称"轮流发生性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3:17:05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北京警方证实李双江之子李某一案已侦查完结,进入检查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报道还称,2月17日晚,李双江之子李某与另4个男孩一起,在五道口一酒吧内将一醉酒女孩带到湖北大厦一间房,轮流与女孩发生性关系。报道甫一发出,“轮流发生性关系”成为网上热词,网友惊呼“李双江之子李某案发生逆转”。

“是涉嫌强奸罪,非轮流发生性关系。”今日,北京警方表示,警方从未有“轮流发生性关系”一说。此前,警方发布消息称,2013年2月19日,海淀警方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到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海淀警方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李某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

http://ent.people.com.cn/n/2013/0628/c86955-22012004.html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北京警方证实李双江之子李某一案已侦查完结,进入检查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报道还称,2月17日晚,李双江之子李某与另4个男孩一起,在五道口一酒吧内将一醉酒女孩带到湖北大厦一间房,轮流与女孩发生性关系。报道甫一发出,“轮流发生性关系”成为网上热词,网友惊呼“李双江之子李某案发生逆转”。

“是涉嫌强奸罪,非轮流发生性关系。”今日,北京警方表示,警方从未有“轮流发生性关系”一说。此前,警方发布消息称,2013年2月19日,海淀警方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到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海淀警方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李某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

http://ent.people.com.cn/n/2013/0628/c86955-22012004.html
如果有人强奸了李天一 轮不轮流早结案了 并且是从重~
现在的新闻能当天看?呵呵
A10 发表于 2013-6-29 09:44
现在的新闻能当天看?呵呵

?莫非新闻要当地来看?
难道是“分别”发生性关系?
yuppppp 发表于 2013-6-29 10:06
?莫非新闻要当地来看?
现在的新闻都得过几天才能看结论啊……╮(╯_╰)╭
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都是强奸,强调轮不轮流有何意义?
A10 发表于 2013-6-29 22:40
现在的新闻都得过几天才能看结论啊……╮(╯_╰)╭
哦,是这个意思。误解了。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3-6-29 22:48
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都是强奸,强调轮不轮流有何意义?
轮奸比强奸更重~~

强调轮流还是有意义滴~~~
这个问题嘛,我想斯诺登是知道的,为什么不说呢?难道被剩下四个人收买了?
正蓝奇 发表于 2013-6-30 01:35
轮奸比强奸更重~~

强调轮流还是有意义滴~~~
没有意义,共同犯罪中,只要一人实施强奸行为,其他四人都构成轮奸罪

fengxiang 发表于 2013-6-30 10:03
没有意义,共同犯罪中,只要一人实施强奸行为,其他四人都构成轮奸罪
上将,你真会开玩笑啊~~~

没有实施强奸行为的帮助犯,算哪门子轮奸?你啥时候见过一女帮一男强奸另一女定轮奸的?~~

构成轮奸的数人必然是轮流实施了强奸行为,这里的“强奸行为”指较短时间内出于同一强奸故意的性交行为~~

轮奸是强奸罪的加重情节,有帮助犯的强奸,正犯和帮助犯都定强奸罪分个主从就行了,你直接都按轮奸搞加重,明显不合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