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议员:若美国要求,将协助拘捕斯诺登!法制啊,呸!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5:55:11
揭露美国情报部门秘密收集民众通讯资料的中央情报局前雇员斯诺登,目前正藏身香港。曾任保安局局长的香港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表示,香港和美国签署了司法互助协议,美方要进行刑事调查,可以向香港的司法部门提出要求。但斯诺登没有正式被捕前,他仍然可以自由离开香港。

揭露美国情报部门秘密收集民众通讯资料的中央情报局前雇员斯诺登目前正藏身香港一家酒店,斯诺登透露之所选择香港,是因为香港有言论自由,而且有能力不受西方国国家支配。

香港到底能不能保障到他的安全,香港保安局并没有对事件作出回应。不过香港保安局前局长叶刘淑仪就指出香港和美国已经签署了三项刑事司法互助协议,只要美国提出,香港需要协助美国进行取证和拘捕等工作,律政司会根据协议处理。建议斯诺要保障自己,最好离开香港。

叶刘淑仪(香港保安局前局长):“我想他(斯诺登)可能不知道,不知道我们和美方签了这么多协议,是双方国家都同意的,他最好离开香港。”

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美国如果要引渡斯诺登,要先向香港律政司提出要求,再由律政司向法庭申请引渡。不过被捕人有权在法院提出抗辩。而引渡的其中一个条件是涉及的法例在两地要相近或相等。


不过斯诺登以旅游签证进入香港,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涂谨申相信,斯诺登的逗留期限一般为180天,港府没有权力限制他出境自由,但可以主动驱逐他出境。

涂谨申(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驱逐(斯诺登)是可以的,据我了解是没有上诉机制的,但如果游客在香港没有犯法,有甚麽理由要驱逐他呢?相信特区政府要很审慎很小心,未必会这么做(驱逐)。”

涂谨申建议斯诺登可以向联合国驻港难民专员公署申请政治难民身份,或者写信给行政长官告之政治犯身份,如果获得批准,特区政府是不会递解政治犯出境或回国的。

h t t p://news.ifeng.com/hongkong/detail_2013_06/10/26308291_0.shtml揭露美国情报部门秘密收集民众通讯资料的中央情报局前雇员斯诺登,目前正藏身香港。曾任保安局局长的香港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表示,香港和美国签署了司法互助协议,美方要进行刑事调查,可以向香港的司法部门提出要求。但斯诺登没有正式被捕前,他仍然可以自由离开香港。

揭露美国情报部门秘密收集民众通讯资料的中央情报局前雇员斯诺登目前正藏身香港一家酒店,斯诺登透露之所选择香港,是因为香港有言论自由,而且有能力不受西方国国家支配。

香港到底能不能保障到他的安全,香港保安局并没有对事件作出回应。不过香港保安局前局长叶刘淑仪就指出香港和美国已经签署了三项刑事司法互助协议,只要美国提出,香港需要协助美国进行取证和拘捕等工作,律政司会根据协议处理。建议斯诺要保障自己,最好离开香港。

叶刘淑仪(香港保安局前局长):“我想他(斯诺登)可能不知道,不知道我们和美方签了这么多协议,是双方国家都同意的,他最好离开香港。”

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指出,美国如果要引渡斯诺登,要先向香港律政司提出要求,再由律政司向法庭申请引渡。不过被捕人有权在法院提出抗辩。而引渡的其中一个条件是涉及的法例在两地要相近或相等。


不过斯诺登以旅游签证进入香港,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涂谨申相信,斯诺登的逗留期限一般为180天,港府没有权力限制他出境自由,但可以主动驱逐他出境。

涂谨申(香港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驱逐(斯诺登)是可以的,据我了解是没有上诉机制的,但如果游客在香港没有犯法,有甚麽理由要驱逐他呢?相信特区政府要很审慎很小心,未必会这么做(驱逐)。”

涂谨申建议斯诺登可以向联合国驻港难民专员公署申请政治难民身份,或者写信给行政长官告之政治犯身份,如果获得批准,特区政府是不会递解政治犯出境或回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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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要求到内地政避,我国有相关法律嘛?
这些议员果真是西方的狗
斯诺登犯了香港什么法? 慿什么美国要求,就拘捕斯诺登?
人权组织这回怎不吭声了?
大陆未表态,可以瞎说话,大陆一表态,立马收声。以为自己是根葱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葉劉淑儀是建制派的說要遣返,涂僅申是泛民的說在HK沒犯法沒必要遣返!
揭露美国情报部门秘密收集民众通讯资料的中央情报局前雇员斯诺登,目前正藏身香港。曾任保安局局长的香港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表示,香港和美国签署了司法互助协议,美方要进行刑事调查,可以向香港的司法部门提出要求。但斯诺登没有正式被捕前,他仍然可以自由离开香港。

爱德华斯诺登现在是香港的烫手山芋了。

按双方的司法互助协议,如果美国宣布逮捕他,香港就要将其逮捕引渡回美国。

但是现在看来,这个年轻人的所做所为具有道德制高点的特征,已经引起了世界的广泛关注,如果单以简单的刑事司法互助协议引渡他,对香港的政治名声将具有摧毁作业。

如果他向香港申请政治避难,香港也会非常难做,视美国为偶像的港府和居民将负担巨大的心理压力,所以叶刘淑仪才劝他尽快离开香港。

该事件牵扯到香港,有是在美国攻击中国网络犯罪的当口,美国政府也相当难做,会小心行事。
楼主瞎在歪曲。

一个罪犯跑到另外一个有引渡条例的国家地区,人家要求逮捕引渡这个合情合法。

况且香港议员还指了条明路:涂谨申建议斯诺登可以向联合国驻港难民专员公署申请政治难民身份,或者写信给行政长官告之政治犯身份,如果获得批准,特区政府是不会递解政治犯出境或回国的。

不行也可以找中央驻香港联络办主任要求前往大陆去政治避难。

叶刘淑仪说的“他最好离开香港”实际上也是中央的意思。


造汽 发表于 2013-6-11 08:49
他可以要求到内地政避,我国有相关法律嘛?
TG 没那个胆量。 中美没有引渡条约
lightsun7 发表于 2013-6-11 09:06
人权组织这回怎不吭声了?
擦屁股纸 视而不见
BEE7 发表于 2013-6-11 09:55
TG 没那个胆量。 中美没有引渡条约
要是这位民主斗士自行来大陆,TG也不会去干涉吧,更不会送到美国去吧
TG 没那个胆量。 中美没有引渡条约
上次美国交回了贪官啊
lvtom 发表于 2013-6-11 11:21
上次美国交回了贪官啊
TB 的东突热那亚???TB的民运人士。。。。????
lvtom 发表于 2013-6-11 11:21
上次美国交回了贪官啊
受政治迫害 和 贪污腐化是两个概念把???
小斯揭露米帝黑暗受迫害,标准政治难民。算罪犯吗?来自: Android客户端
BEE7 发表于 2013-6-11 11:32
TB 的东突热那亚???TB的民运人士。。。。????
你说的那些人绝大多数都是TB愿意放他们走的,虽然这些人中的一些在贡献中国崩溃论中立下了功劳,也不至于再请他们回来。
BEE7 发表于 2013-6-11 11:33
受政治迫害 和 贪污腐化是两个概念把???
人家立马证明某年某月,他贪污了CIA的2卷卫生纸、3只笔、4个本子
lvtom 发表于 2013-6-11 11:42
人家立马证明某年某月,他贪污了CIA的2卷卫生纸、3只笔、4个本子
兄弟不愧 为 灯塔国神教的 传人  
会不会也是个阿桑奇哥?要不他为啥不直接进内地?
会不会也是个阿桑奇哥?要不他为啥不直接进内地?
进内地要签证的
这些议员果真是西方的狗
说得真好啊。
不过了解他们是什么动物前,要先搞清楚这些议员是那路货色?他们这德性也不知道是谁培养出来的?可不要误伤了你们汉家天下了。
nicklee0085 发表于 2013-6-11 11:49
进内地要签证的
签中国证属于比较容易的。没有引渡条约,内地可以不交出去,也不接受他的政避请求。没风险,如果觉得其有用的话。不过就怕他是阿桑奇II,从根子上更加仇视中国政体。
造汽 发表于 2013-6-11 12:03
签中国证属于比较容易的。没有引渡条约,内地可以不交出去,也不接受他的政避请求。没风险,如果觉得其有 ...
可以肯定地说他是所有国家机器的敌人,他的眼里这些国家机器也一样。

TB政府就是对他感兴趣也只是对他所掌握的情报感兴趣,不可能对他的政治倾向感兴趣。他最好的归宿也是阿桑奇的归宿,躲到欧洲的某个南美国家使馆去。
lvchunyou 发表于 2013-6-11 09:34
爱德华斯诺登现在是香港的烫手山芋了。

按双方的司法互助协议,如果美国宣布逮捕他,香港就要将其逮捕引 ...
叶的做法是明智的,这个时候,中国不宜给美国上眼药。
lvchunyou 发表于 2013-6-11 09:34
爱德华斯诺登现在是香港的烫手山芋了。

按双方的司法互助协议,如果美国宣布逮捕他,香港就要将其逮捕引 ...
叶的做法是明智的,这个时候,中国不宜给美国上眼药。
spj218 发表于 2013-6-11 12:20
叶的做法是明智的,这个时候,中国不宜给美国上眼药。
她这种貌似善于的规劝实际上是恐吓了,但如果斯诺顿就赖在香港不走,香港的麻烦很大。
lvchunyou 发表于 2013-6-11 12:28
她这种貌似善于的规劝实际上是恐吓了,但如果斯诺顿就赖在香港不走,香港的麻烦很大。
小小的香港是无法对抗老美的,没有大陆背后支持,在美国面前连根毛都不算。如果香港把此人流下了,老美肯定找中央施压。中国没必要为了这个人给中美添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spj218 发表于 2013-6-11 12:31
小小的香港是无法对抗老美的,没有大陆背后支持,在美国面前连根毛都不算。如果香港把此人流下了,老美肯 ...
美国不会和中央政府谈这个人的问题,因为这个人身上不知道隐藏了多少爆炸性的证据,让中央政府介入此事和接触此人风险太大。

中央政府也不会施压香港特区政府引渡或驱逐此人,因为这正是香港反对派希望出现的局面,操作不好更糟糕。

比较正常的猜测是中国政府会默许美国情报机构和此人在香港接触的,达成一定的和解,此人自主返回美国。当然这是在他没有其它地方可去的情况下。
kuangzhiyun 发表于 2013-6-11 09:45
楼主瞎在歪曲。

一个罪犯跑到另外一个有引渡条例的国家地区,人家要求逮捕引渡这个合情合法。
他是罪犯?你给判的?
lvchunyou 发表于 2013-6-11 12:42
美国不会和中央政府谈这个人的问题,因为这个人身上不知道隐藏了多少爆炸性的证据,让中央政府介入此事和 ...
确实如此,这种事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赶紧把此人赶走,转移到其他地方才是正门。
造汽 发表于 2013-6-11 12:03
签中国证属于比较容易的。没有引渡条约,内地可以不交出去,也不接受他的政避请求。没风险,如果觉得其有 ...
这个是有可能的,这位就三种可能身份
1、理想化的屌丝青年,道德水平可爱,真心看不下隐私被侵犯;
2、TG的深海;
3、靠爆料获取利益
4、MD的间谍
除了第二种可能,其他三种,特别是最后一种TG肯定也是不喜欢的,虽说他来TG基本也套不到什么东西,但是收了他如果又对TG在舆论形象上毫无帮助,那不如就放弃
spj218 发表于 2013-6-11 12:53
确实如此,这种事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赶紧把此人赶走,转移到其他地方才是正门。
如果光想着赶他走却不利用时机拿下他手里的东西,那么我们的国安部门就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lvtom 发表于 2013-6-11 11:21
上次美国交回了贪官啊
引渡犯人回來的是加拿大, 美國回來的是自願歸案.
签中国证属于比较容易的。没有引渡条约,内地可以不交出去,也不接受他的政避请求。没风险,如果觉得其有 ...
一个为CIA工作的人去中国大使馆办签证,你当CIA的监视部门是傻子啊。出来就被隔离了
要来大陆肯定先经香港咯,免签证,机场特务还以为他是去香港公干。
欢迎来大陆。这是个好信号:千金买马骨
没关系,大杀器来了。CIA说他有精神疾病,然后一切OK。
别惹小白兔啊 发表于 2013-6-11 12:45
他是罪犯?你给判的?
犯了疑似5毛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