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粉带狗看病不给钱,被十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50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9:07:39
人民网北京5月29日电

2011年4月15日的京哈高速救狗事件引人关注,时过两年,救狗事件再起波澜。由于救助费迟迟得不到解决,十家动物医院将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0余万。昨天,该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经过双方举证、证人出庭和辩论等环节,最终在法庭建议下同意调解,由于三方就调解内容存在争议,法庭宣布具体协议细节由三方庭下商定。
10家动物医院起诉两被告支付剩余治疗费用
原告之一的北京宠福鑫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宠福鑫)代理出庭。宠福鑫代理人在庭审中起诉称,2011年4月15日,小动物保护志愿者们从京哈高速截获救助了500只狗(以下简称415狗),事后志愿者将受伤的狗分别送往多家动物医院进行救治,其中有数条狗被送往宠福鑫进行救治。之后,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又相继送来需医治的狗50多只,治疗费至今未完全支付。同时另外9原告也因类似原因,其治疗费用未被结清。由于被救助的415狗的所有权归属于协会,同时,腾讯向社会公开承诺对415狗的治疗费负责。据此,宠福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向其支付剩余治疗费用。
在庭审中,宠福鑫代理人出示了10家动物医院的共同证据,其中包括处方笺和三份公证书。公证书针对协会网站和微博内容以及腾讯公司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公证。证据显示415狗事件发生后,协会向社会募集善款,用于救治狗,415狗所有权归其所有,负责415狗的救治治疗费则为腾讯公司。而出示的处方笺则证明原告对415狗进行救治所花费的费用。

争议焦点一:治疗费用的数额是否真实?
被告之一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的代理人在庭审中认为,原告出具的处方笺是原告单方出具,并且原告对其中的数额进行了多次调整,可见医疗费的数额具有随意性。处方笺由原告单方手写,不能证明费用所发生的真实性,以及费用发生与415狗的关联性。而且,415狗事件中,协会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此事,其中乐宠控股的王仁山负责对救治415狗的治疗费用进行审核确认,而后直接支付,而上述处方笺均没有得到王某的出面确认。因此协会对其真实性和与415狗的关联性表示质疑。不过据后来出庭的证人阐述,王某在审核治疗费用一段时间后为了避嫌没有继续参与审核,之后协会也没有专人再对治疗费用进行审核。
而腾讯的代理人也对原告出示的处方笺上的数额存有异议。其认为,处方为原告单方制作,在质证过程中也发现原告在处方中加杂了猫用品的单据,还有许多晚于415狗事件的单据,处方笺中写明了日期,可以看出有些处方笺的日期为2011年的8、9月份,甚至是10月份。这些情况说明原告提供的处方笺具有很高的随意性。而且,没有相对应的病历记录、诊断证明,无法确认相关狗只是否生病,是否需要处方显示的药物、住院等治疗。

争议焦点二:415狗的所有权是否为小动物保护协会所有?
宠福鑫代理人在庭审中出示了公证书,认为在协会的官方网站上,明确显示了协会为415狗的所有人,因此应该对415狗的治疗费用承担责任。
对此,协会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415狗所有权并不属于协会所有。2011年4月15日,小动物保护志愿者在京哈高速拦截500只狗后,经与货主协商,由乐宠控股和上善基金会出资各半,将被拦截的狗全部买下。后上善基金会并未将狗的所有权转移给协会。协会自始至终对上善基金会所解救的半数犬只不拥有所有权。目前协会的饲养基地仅拥有200只狗,皆为乐宠签订协议所收养犬只。协会并非全部415狗的所有人。
协会的代理人认为,对于415狗,协会是被动接受的,协会不是此事的发起人,也不是直接的送医人,事件发生后,是由志愿者直接将415狗送至医院,协会并不认识医院,协会是基于公益性、被动地收容415狗。而且协会在此事的支出远远超出了预支,协会是非营利性组织,平时的运作完全是依赖于社会的捐款,在415狗事件中,该协会对部分犬只的收养可以说是建立在腾讯公司的承诺基础上的。

争议焦点三:两被告与动物医院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2011年4月15日志愿者在京哈高速救狗后,腾讯公司副总裁孙忠怀当年4月16日就发微博称“腾讯公司将负责这一车狗狗的后续治疗和领养的经费。”与此同时,网民和媒体也对当时腾讯在某些场合对415狗作出的承诺进行了描述和报道。
对此,腾讯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原告公证书中的网页打印件内容是对当时腾讯相关公益活动的介绍和报道,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能单独成为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依据,更不能成为认定腾讯与动物医院服务合同成立的依据。其报道的腾讯公司工作人员表述内容不能准确反映当时的情况,仅凭这些网民、媒体的描述报道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腾讯代理人认为,腾讯公司在前期已向协会支付了50万元的救治款,而对目前狗的数量、救助费、今后的费用等都不清楚。而且腾讯捐助行为的对象是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仅是在捐助与受助的具体对象之间进行协商,与本案所涉及的动物医院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同时也没有包揽全部救助费用的意思表示。作为捐助方,腾讯认为其已经履行了相应的捐助义务,在媒体上的报道并不能构成是对公众的承诺,不能构成认定事实的依据,与动物医院没有合同关系。
协会也表示其并未与动物医院签订服务合同。协会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犬只解救后,协会因不具有完善的动物医疗体系,对伤病严重需就医治疗的犬只不具备收养条件,因此病伤犬只就由志愿者分别送至各动物医院治疗。协会在415狗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只是沟通协调、监督指导、宣传号召的作用,并非是动物治疗服务合同相对方。
而宠福鑫代理人则认为两被告说法并不成立。她认为,腾讯在当年所作的承诺已明确表示是对415狗的治疗费用负责,已构成了合同关系,腾讯当年也因为此举而赢得了广大网友的赞誉,提升了声誉。而当年也是协会将415狗送来医院救治并且也支付了部分的治疗费用。如今两被告拒绝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否认合同关系实为不诚信,存在赖账的嫌疑。
此外,两被告还就10家动物医院的资质存在质疑,对救治狗的数量也表示异议。三方对案件的争议较多。

三方调解尚未达成共识
昨日下午6时许,在经过了近5个小时的交锋后三方都各持己见,因无法当庭协商调解方案,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未能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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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5日的京哈高速救狗事件引人关注,时过两年,救狗事件再起波澜。由于救助费迟迟得不到解决,十家动物医院将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0余万。昨天,该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经过双方举证、证人出庭和辩论等环节,最终在法庭建议下同意调解,由于三方就调解内容存在争议,法庭宣布具体协议细节由三方庭下商定。
10家动物医院起诉两被告支付剩余治疗费用
原告之一的北京宠福鑫动物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宠福鑫)代理出庭。宠福鑫代理人在庭审中起诉称,2011年4月15日,小动物保护志愿者们从京哈高速截获救助了500只狗(以下简称415狗),事后志愿者将受伤的狗分别送往多家动物医院进行救治,其中有数条狗被送往宠福鑫进行救治。之后,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又相继送来需医治的狗50多只,治疗费至今未完全支付。同时另外9原告也因类似原因,其治疗费用未被结清。由于被救助的415狗的所有权归属于协会,同时,腾讯向社会公开承诺对415狗的治疗费负责。据此,宠福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向其支付剩余治疗费用。
在庭审中,宠福鑫代理人出示了10家动物医院的共同证据,其中包括处方笺和三份公证书。公证书针对协会网站和微博内容以及腾讯公司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公证。证据显示415狗事件发生后,协会向社会募集善款,用于救治狗,415狗所有权归其所有,负责415狗的救治治疗费则为腾讯公司。而出示的处方笺则证明原告对415狗进行救治所花费的费用。

争议焦点一:治疗费用的数额是否真实?
被告之一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的代理人在庭审中认为,原告出具的处方笺是原告单方出具,并且原告对其中的数额进行了多次调整,可见医疗费的数额具有随意性。处方笺由原告单方手写,不能证明费用所发生的真实性,以及费用发生与415狗的关联性。而且,415狗事件中,协会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此事,其中乐宠控股的王仁山负责对救治415狗的治疗费用进行审核确认,而后直接支付,而上述处方笺均没有得到王某的出面确认。因此协会对其真实性和与415狗的关联性表示质疑。不过据后来出庭的证人阐述,王某在审核治疗费用一段时间后为了避嫌没有继续参与审核,之后协会也没有专人再对治疗费用进行审核。
而腾讯的代理人也对原告出示的处方笺上的数额存有异议。其认为,处方为原告单方制作,在质证过程中也发现原告在处方中加杂了猫用品的单据,还有许多晚于415狗事件的单据,处方笺中写明了日期,可以看出有些处方笺的日期为2011年的8、9月份,甚至是10月份。这些情况说明原告提供的处方笺具有很高的随意性。而且,没有相对应的病历记录、诊断证明,无法确认相关狗只是否生病,是否需要处方显示的药物、住院等治疗。

争议焦点二:415狗的所有权是否为小动物保护协会所有?
宠福鑫代理人在庭审中出示了公证书,认为在协会的官方网站上,明确显示了协会为415狗的所有人,因此应该对415狗的治疗费用承担责任。
对此,协会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415狗所有权并不属于协会所有。2011年4月15日,小动物保护志愿者在京哈高速拦截500只狗后,经与货主协商,由乐宠控股和上善基金会出资各半,将被拦截的狗全部买下。后上善基金会并未将狗的所有权转移给协会。协会自始至终对上善基金会所解救的半数犬只不拥有所有权。目前协会的饲养基地仅拥有200只狗,皆为乐宠签订协议所收养犬只。协会并非全部415狗的所有人。
协会的代理人认为,对于415狗,协会是被动接受的,协会不是此事的发起人,也不是直接的送医人,事件发生后,是由志愿者直接将415狗送至医院,协会并不认识医院,协会是基于公益性、被动地收容415狗。而且协会在此事的支出远远超出了预支,协会是非营利性组织,平时的运作完全是依赖于社会的捐款,在415狗事件中,该协会对部分犬只的收养可以说是建立在腾讯公司的承诺基础上的。

争议焦点三:两被告与动物医院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2011年4月15日志愿者在京哈高速救狗后,腾讯公司副总裁孙忠怀当年4月16日就发微博称“腾讯公司将负责这一车狗狗的后续治疗和领养的经费。”与此同时,网民和媒体也对当时腾讯在某些场合对415狗作出的承诺进行了描述和报道。
对此,腾讯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原告公证书中的网页打印件内容是对当时腾讯相关公益活动的介绍和报道,属于间接证据,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能单独成为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依据,更不能成为认定腾讯与动物医院服务合同成立的依据。其报道的腾讯公司工作人员表述内容不能准确反映当时的情况,仅凭这些网民、媒体的描述报道不能认定案件事实。
腾讯代理人认为,腾讯公司在前期已向协会支付了50万元的救治款,而对目前狗的数量、救助费、今后的费用等都不清楚。而且腾讯捐助行为的对象是中国小动物保护协会,仅是在捐助与受助的具体对象之间进行协商,与本案所涉及的动物医院之间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同时也没有包揽全部救助费用的意思表示。作为捐助方,腾讯认为其已经履行了相应的捐助义务,在媒体上的报道并不能构成是对公众的承诺,不能构成认定事实的依据,与动物医院没有合同关系。
协会也表示其并未与动物医院签订服务合同。协会代理人在庭审中表示犬只解救后,协会因不具有完善的动物医疗体系,对伤病严重需就医治疗的犬只不具备收养条件,因此病伤犬只就由志愿者分别送至各动物医院治疗。协会在415狗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只是沟通协调、监督指导、宣传号召的作用,并非是动物治疗服务合同相对方。
而宠福鑫代理人则认为两被告说法并不成立。她认为,腾讯在当年所作的承诺已明确表示是对415狗的治疗费用负责,已构成了合同关系,腾讯当年也因为此举而赢得了广大网友的赞誉,提升了声誉。而当年也是协会将415狗送来医院救治并且也支付了部分的治疗费用。如今两被告拒绝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否认合同关系实为不诚信,存在赖账的嫌疑。
此外,两被告还就10家动物医院的资质存在质疑,对救治狗的数量也表示异议。三方对案件的争议较多。

三方调解尚未达成共识
昨日下午6时许,在经过了近5个小时的交锋后三方都各持己见,因无法当庭协商调解方案,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未能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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唧唧歪歪,一锅煮,省得推来推去
“爱心人士”高速拦车救狗,出了名,应该付账。
唧唧歪歪,一锅煮,省得推来推去
洋狗不好吃


告啊告,告到他们破产当内裤,看以后谁还敢上演高速救狗闹剧。

发现没,一旦涉及到货真价实的金钱利益,这些平日里把狗当儿子女儿的狗粉们,就开始互相推诿责任,都不认识这些狗了。事实证明,钞票与狗,对这些狗粉来说,到底谁才真的更亲捏?
志愿者失踪了。马哥还是认账吧,下次别和卫道士搅和了。
志愿者爽了一把后就不管了啊
可以卖狗还债嘛
管撸不管擦。
cxvdfeggg1 发表于 2013-6-1 01:22
告啊告,告到他们破产当内裤,看以后谁还敢上演高速救狗闹剧。

发现没 ...
别扒狗粉的内裤啊
同样是动物,为啥只救狗不救鸡鸭鱼?
号称对猫狗有爱心的人,谈钱伤感情!
咋感觉狗咬狗一嘴毛的味道
现在流行转载改标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