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共赏,已完结)此去经年(作者 朱口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13:16


                                                                             《此去经年》

  引

      我从来不相信,世上有所谓的因缘宿命,直到我遇见了她。

      在这个开端平庸、而后充满宿命论与超验体会的故事里,她的出现,为我埋下了一个巨大的伏笔。

      与她告别后,我无知无觉地顺着一条看不见的轨迹,一路南行;在路的后半程,我用父辈遗下的钥匙,破解了每一个谜题。 最后,我漂泊到越南的西贡,在那里我幡然醒悟:世上原没有无根之草,所有的缘起,都有它的意义。

       好吧,现在就让我将一切重头说起。 而你需要做的,只是泡一杯茶,然后把下面的叙述权当是一篇小说,渐入佳境地读下去。

       在你的生命中,每一个遇到的人,你至少会遇见他两次。 —— 题记



      我今生第一次遇见她时,她姓唐。 那时夏至已至,亚热带城市的周末夜晚,连海风都又湿又热;那样的夜晚与崇高无关,你心里所想的只是,嘿,猎艳去吧,有个美妞正在某地等你。

      我们的唐师,这个故事里第一位出现的女角,此时正站在吧台之后,闭着双眼享用音乐。

      她脸上流露出婴儿般的无辜,似乎身边围绕的一切污浊,都与她毫无关系。 她身穿一件纯白色背心,露出更白的肩头与长颈,让我忍不住想要咬上一口;青蛇般的细腰往下,突然是一条黑色热裤,短得令人发指。

      我还注意到,她胸间挂着个美军士兵识别牌,因此,在谜一般矛盾的气质中,又多加了一份不羁。

      我走上前去搭讪道,嗨,美女,我好像见在哪里过你。

      拜托,对白不要那么例牌好吗?她皱眉道,嘴角却是笑意。然后她又补充道,而且,美女都是面善的啦。

      我想,这倒是实话,在我的人生经验里,幸福的美女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猪扒各有不同。

      我坐上吧台前的高脚凳,继续道,有没有谁告诉过你,你跟黄圣依有些神似? 没有,今天还没有,美女手撑着额头轻叹一口气,作出很疲于应付的样子;一秒后,她忽然又灿烂地笑,嗲声道,周星驰,今晚来一打生力吧? 看来你也是星爷的拥趸,好,先来半打。

      对了,让自我介绍一下,小生姓李。 小女子姓唐,唐师,老师的师。做完介绍后,唐小姐伸出她的柔荑,越过吧台,停放在我的面前,说,来,李公子,握握手,好朋友;初次见面,多多指教哟。

      今晚,我一定会好好指教你,我心中暗道。

                                                                             《此去经年》

  引

      我从来不相信,世上有所谓的因缘宿命,直到我遇见了她。

      在这个开端平庸、而后充满宿命论与超验体会的故事里,她的出现,为我埋下了一个巨大的伏笔。

      与她告别后,我无知无觉地顺着一条看不见的轨迹,一路南行;在路的后半程,我用父辈遗下的钥匙,破解了每一个谜题。 最后,我漂泊到越南的西贡,在那里我幡然醒悟:世上原没有无根之草,所有的缘起,都有它的意义。

       好吧,现在就让我将一切重头说起。 而你需要做的,只是泡一杯茶,然后把下面的叙述权当是一篇小说,渐入佳境地读下去。

       在你的生命中,每一个遇到的人,你至少会遇见他两次。 —— 题记



      我今生第一次遇见她时,她姓唐。 那时夏至已至,亚热带城市的周末夜晚,连海风都又湿又热;那样的夜晚与崇高无关,你心里所想的只是,嘿,猎艳去吧,有个美妞正在某地等你。

      我们的唐师,这个故事里第一位出现的女角,此时正站在吧台之后,闭着双眼享用音乐。

      她脸上流露出婴儿般的无辜,似乎身边围绕的一切污浊,都与她毫无关系。 她身穿一件纯白色背心,露出更白的肩头与长颈,让我忍不住想要咬上一口;青蛇般的细腰往下,突然是一条黑色热裤,短得令人发指。

      我还注意到,她胸间挂着个美军士兵识别牌,因此,在谜一般矛盾的气质中,又多加了一份不羁。

      我走上前去搭讪道,嗨,美女,我好像见在哪里过你。

      拜托,对白不要那么例牌好吗?她皱眉道,嘴角却是笑意。然后她又补充道,而且,美女都是面善的啦。

      我想,这倒是实话,在我的人生经验里,幸福的美女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猪扒各有不同。

      我坐上吧台前的高脚凳,继续道,有没有谁告诉过你,你跟黄圣依有些神似? 没有,今天还没有,美女手撑着额头轻叹一口气,作出很疲于应付的样子;一秒后,她忽然又灿烂地笑,嗲声道,周星驰,今晚来一打生力吧? 看来你也是星爷的拥趸,好,先来半打。

      对了,让自我介绍一下,小生姓李。 小女子姓唐,唐师,老师的师。做完介绍后,唐小姐伸出她的柔荑,越过吧台,停放在我的面前,说,来,李公子,握握手,好朋友;初次见面,多多指教哟。

      今晚,我一定会好好指教你,我心中暗道。


凌晨三点,我搀扶着唐师,高一脚低一脚地走到停泊在路边的车旁。我的座驾是一部宝蓝色的运动版福克斯,如今在路灯下闪着瓦蓝色的光。

我绅士般打开副驾驶室的车门,弯腰做了个请上车的姿势。被酒精刺激了兴奋中枢的人,通常都会这样过度表演。

唐师明显喝多了 —— 为了卖出尽可能多的啤酒,她喝得比我更加豪爽。她大笑,然后把手递给我亲了一下,醉猫一样钻进车里。

我绕过车头弯腰进了汽车,醉眼惺忪,试了好几次才把钥匙插进打火孔。刚要发动汽车,却听见唐师惊奇地嚷,怎么椅子也穿衣服?

唐师说的衣服,是我套在前排两张椅子上,充当椅套的阿仙奴球衣。我看着她大惊小怪的开心样子,不禁回想起我的空姐女友伊莎贝,第一次坐上这部福克斯时,脸上满是生怕掉价的神情。

我自己也知道,这辆车子跑起来还过得去,但是用来接送伊莎贝的话,就显得太寒酸了;所以那次以后,我每次接送她,都是偷开三婶的凌志 IS300。

不过,我不无得意地想,现在这部福克斯,可比IS300还要值钱两倍。

这是因为,此时车尾箱里静静地躺着一个耐克旅行袋;当然,这个旅行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里面静静地躺着100扎红色纸片。这些新崭崭的纸片,是我昨天下午,刚从公司的对公账户内取出来的。

这100万人民币,是我潜逃所用的经费。



昱日,当我睁开惺忪的睡眼,看看腕上的手表 —— 昨晚上床时仓促得手表都没有除下 —— 此时已经是周六的中午十一点。

唐师仍然在床的另一边酣睡,白色的被单下,露出半个更白的肩膊。我撑起身子,伸了个懒腰,感到大有些宿醉的意思。脑壳里有几个尖锐的硬物,刺得生痛;尤其是当我手抵着太阳穴,左右晃动头颅,妄图把酒摇醒的时候,痛感更加明显。

这种感觉肯定说不上愉快。总之,相比大醉而言,我实在更喜欢微醺;只是,如果不是喝下两打生力,花掉该花的钱,又怎么让靠卖酒拿提成的唐师,乖乖地用身体来投桃报李?

我揉揉太阳穴,然后坐起身来,环顾四周。依稀记起,昨晚在车上问唐师要去哪个酒店,她却掏出一串钥匙伸到我面前,神秘兮兮地说,去我家,嘻嘻。

此时,我瞄了一眼床头柜,上面放着唐师的坤包。我摇摇唐师,她咕哝了句别吵我嘛,随后又归于沉寂。于是,我打开她的坤包,翻看里面的东西。手机、口红、梳子、身份证……

继续翻动一会,终于找到了我想要的银行卡,有好几张,其中有一张工商银行的牡丹卡,正是我所需要的无折卡。

接着,我把所有东西悉数放回包里,并拉好拉链。
  




做完这一切后,我捡起床榻下的衣裤,从容地套在身上,随后开始仔细地巡视唐师的闺房。

这里大概有30平米,呈长方形,收拾得颇为整洁。房间里并没有巨大的毛绒公仔,或者其他常见的女性化摆设。房门开在长方形的短边上,门旁摆放着电视机、DVD机,跟对面的睡床相呼应;而长方形的长边上则立着一个书架。

这样简洁有力的摆设,与她的性别、身份格格不入,不由让我心生疑窦。

我慢慢走到书架前,检阅着书架上站着的碟片跟书。

架子上大多是些碟片,类型很杂,周星驰、好莱坞大片、韩国剧集,等等;吸引我注意的,是书架最上面的的一列小说,我从左向右数过去,王小波、刘震云、韩少功,等等。

我感到很疑惑,因为这些都不是女人,尤其是唐师这样的风尘女子会读的书;我猜测,这都是某个男人留下来的;这个男人,可能是仓促搬走的前任房客,更大的可能则是她前任男友。这个人跟我倒挺对胃口的,能相识的话,说不定会挺谈得来。

当时的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半年后,我真的遇见了这个男人。




      我取下一本韩少功的马桥词典,书页上的灰尘证实了我的猜测。

      吹去尘埃,打开书本,左手拇指跟食指捻起半页纸;正是此时,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不期而至: 镜头急遽地拉远,画面中的我向隅而立,站在一个长方形房间的边缘;周围的一切场景都历历在目,似乎我之前就到过这个房间,就这样站在书架下,灰尘在窗帘缝隙的一条阳光中飞舞,而我正准备翻过一页书。

      此时的我,已经预见到下一页是什么内容,而且一秒钟后,当我真的翻到下一页,跳出来几个熟悉的字眼,跟我脑海中的记忆不谋而合,分毫不爽。

      这种体验如此熟悉,却又仿如隔世。自从我成年以后,就很少有这种先验的奇妙感觉发生。

      正当我沉浸于这种久违的体验,并感到心满意足时,背后传来了悉悉索索的响声,将我从神游中拉回现实。

      刹那间,我做出一个鬼差神使的决定,用很快的速度,把手机上的SIM卡拆下,夹在书里,然后才把书塞回书架。

      反正在我的计划中,逃亡路上,是绝对不会再用这张SIM卡。 转过身去,床上的唐师正在醒来,看起来她对我刚才的所作所为毫不知情。



      唐师坐起身子,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此时,床单从她肩头滑落,跳出一对生动的宝贝。 正如我仓促中没有取下手表,唐师昨晚也没有拿下她的金属牌;此时,金属牌镶嵌在黑色橡胶套里,橡胶套镶嵌在她胸前的沟壑中,金属的银,橡胶的黑,皮肤的白,相映成趣。

      醒啦?我问,一边走到床前,捏住金属牌,俯身仔细观察。这是个形状跟四百米跑道一样的椭圆型牌子,上面用铭文刻着: TOM MC JONES 688-045-6XX(这两个数字模糊不清) A POS M B PREF 初恋男友送的?我作出一副饶有兴致的样子。

       嗯,算是吧。 唐师一把揽住我,柔声问,你饿吗?我请你出去吃午饭。

       我打趣道,对我那么好,莫非你已经爱上我了? 少来。不过我倒是觉得,你很有亲切感,好像我以前就见过你。

       拜托,对白不要那么例牌好吗? 唐师笑了起来,我心想,还亲切感,我再怎么亲切,也没有画着毛爷爷头像的纸片亲切吧?



      说起纸片,我倒是想起来了,还没有给唐师小费呢。我轻轻地推开仍然揽着我的唐师,把金属牌塞进牛仔裤前兜,从后兜里掏出荷包,抽出一叠红纸,装作担心她觉得被侮辱的样子,把它们塞到了枕头下面。 其实我心里有数,担保她能够看出这叠红纸的厚实。

      我说,买条短裙吧,你的腿那么美,我想看看你穿裙子的样子。

      唐师眼里并没有我预想中的光芒,她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句。

      装吧,我心中冷笑,口中却道,嗯,对了,还有一件事情要请你帮忙的。

      嗯?

      我想跟你借张银行卡,最好是工商银行的,最重要的是里面没有多少余额。

      你要来做什么呢?

      我含混其辞,却又一脸诚恳地解释,是这样子的,我在工商银行上班,这个月的业务量不够,需要拿这些卡的账户,来增加业绩。



      可能是对做业绩的辛苦深有同感吧,唐师没有怀疑我狗屁不通的理由,反而一口答应了我的请求。

      她说,嗯,我刚好有一张,我找找哦。

      唐师摸索出坤包里的银行卡,显然她没有发现我曾经动过这个包。她把卡递给我,说,送给你吧,里面只剩几块钱啦,密码是860405。

      没有余额的最好,反正有的话我也得把钱先取光。(我在取光这两个字上面,加重了语气)不过你要记住,千万别去挂失咯,不然我的业务就泡汤啦。

      知道了,长气!唐师笑着点头。

      大事已成,我把银行卡收好,准备找个借口走人。

      此时唐师伸展她的长腿,下了床,轻移莲步,赤身裸体地走向我,然后紧紧勒住我的脖子,把一颗小小的头颅,靠在我并不坚实的胸膛上。

      鼻腔里满是她柔柔的发香,让人充满愉悦的联想。我想,这女人是个妖精。

      唐师柔声道,我请你吃午饭,地点你选,赏脸吗?

      如果我此时拒绝了这个要求,让她起了疑心,从而把刚到手的银行卡挂失,那我的精心策划就全部泡汤啦。

      想到这里,我答道,这是我的荣幸。

      等唐师穿好衣服,我揽着她的细腰出了门。海市下午的阳光,颇有些刺眼,蒸发了我脑内残存的酒意。




      我把车子开到粤海酒店的停车场里,两个人步行到地下购物广场的负二层,在一家号称澳式的茶餐厅,享用我们的午餐。我点了一个猪扒包,唐师则要了一份中式套餐。

      这家店的上菜速度奇慢,等待的时间里,我因为心怀鬼胎,懒懒地没有交谈的欲望,眼神失焦地望着对面唐师的胸口。

      唐师可能误会了我的眼光,以为我对她心口的那个金属牌,抱有极大的兴趣。她用左边手掌在我面前摇了几下,然后自顾自地讲起了她的故事,这个故事,与她佩戴的金属牌关系紧密。

      如果当时我知道,这个不靠谱的故事,竟然与我日后逃亡路上遭遇的一桩凶杀案,有着先验的联系 —— 那我一定会花更多的耐心来倾听。
  



      我取下一本韩少功的马桥词典,书页上的灰尘证实了我的猜测。

      吹去尘埃,打开书本,左手拇指跟食指捻起半页纸;正是此时,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不期而至: 镜头急遽地拉远,画面中的我向隅而立,站在一个长方形房间的边缘;周围的一切场景都历历在目,似乎我之前就到过这个房间,就这样站在书架下,灰尘在窗帘缝隙的一条阳光中飞舞,而我正准备翻过一页书。

      此时的我,已经预见到下一页是什么内容,而且一秒钟后,当我真的翻到下一页,跳出来几个熟悉的字眼,跟我脑海中的记忆不谋而合,分毫不爽。

      这种体验如此熟悉,却又仿如隔世。自从我成年以后,就很少有这种先验的奇妙感觉发生。

      正当我沉浸于这种久违的体验,并感到心满意足时,背后传来了悉悉索索的响声,将我从神游中拉回现实。

      刹那间,我做出一个鬼差神使的决定,用很快的速度,把手机上的SIM卡拆下,夹在书里,然后才把书塞回书架。

      反正在我的计划中,逃亡路上,是绝对不会再用这张SIM卡。 转过身去,床上的唐师正在醒来,看起来她对我刚才的所作所为毫不知情。



      唐师坐起身子,伸了个长长的懒腰,此时,床单从她肩头滑落,跳出一对生动的宝贝。 正如我仓促中没有取下手表,唐师昨晚也没有拿下她的金属牌;此时,金属牌镶嵌在黑色橡胶套里,橡胶套镶嵌在她胸前的沟壑中,金属的银,橡胶的黑,皮肤的白,相映成趣。

      醒啦?我问,一边走到床前,捏住金属牌,俯身仔细观察。这是个形状跟四百米跑道一样的椭圆型牌子,上面用铭文刻着: TOM MC JONES 688-045-6XX(这两个数字模糊不清) A POS M B PREF 初恋男友送的?我作出一副饶有兴致的样子。

       嗯,算是吧。 唐师一把揽住我,柔声问,你饿吗?我请你出去吃午饭。

       我打趣道,对我那么好,莫非你已经爱上我了? 少来。不过我倒是觉得,你很有亲切感,好像我以前就见过你。

       拜托,对白不要那么例牌好吗? 唐师笑了起来,我心想,还亲切感,我再怎么亲切,也没有画着毛爷爷头像的纸片亲切吧?



      说起纸片,我倒是想起来了,还没有给唐师小费呢。我轻轻地推开仍然揽着我的唐师,把金属牌塞进牛仔裤前兜,从后兜里掏出荷包,抽出一叠红纸,装作担心她觉得被侮辱的样子,把它们塞到了枕头下面。 其实我心里有数,担保她能够看出这叠红纸的厚实。

      我说,买条短裙吧,你的腿那么美,我想看看你穿裙子的样子。

      唐师眼里并没有我预想中的光芒,她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句。

      装吧,我心中冷笑,口中却道,嗯,对了,还有一件事情要请你帮忙的。

      嗯?

      我想跟你借张银行卡,最好是工商银行的,最重要的是里面没有多少余额。

      你要来做什么呢?

      我含混其辞,却又一脸诚恳地解释,是这样子的,我在工商银行上班,这个月的业务量不够,需要拿这些卡的账户,来增加业绩。



      可能是对做业绩的辛苦深有同感吧,唐师没有怀疑我狗屁不通的理由,反而一口答应了我的请求。

      她说,嗯,我刚好有一张,我找找哦。

      唐师摸索出坤包里的银行卡,显然她没有发现我曾经动过这个包。她把卡递给我,说,送给你吧,里面只剩几块钱啦,密码是860405。

      没有余额的最好,反正有的话我也得把钱先取光。(我在取光这两个字上面,加重了语气)不过你要记住,千万别去挂失咯,不然我的业务就泡汤啦。

      知道了,长气!唐师笑着点头。

      大事已成,我把银行卡收好,准备找个借口走人。

      此时唐师伸展她的长腿,下了床,轻移莲步,赤身裸体地走向我,然后紧紧勒住我的脖子,把一颗小小的头颅,靠在我并不坚实的胸膛上。

      鼻腔里满是她柔柔的发香,让人充满愉悦的联想。我想,这女人是个妖精。

      唐师柔声道,我请你吃午饭,地点你选,赏脸吗?

      如果我此时拒绝了这个要求,让她起了疑心,从而把刚到手的银行卡挂失,那我的精心策划就全部泡汤啦。

      想到这里,我答道,这是我的荣幸。

      等唐师穿好衣服,我揽着她的细腰出了门。海市下午的阳光,颇有些刺眼,蒸发了我脑内残存的酒意。




      我把车子开到粤海酒店的停车场里,两个人步行到地下购物广场的负二层,在一家号称澳式的茶餐厅,享用我们的午餐。我点了一个猪扒包,唐师则要了一份中式套餐。

      这家店的上菜速度奇慢,等待的时间里,我因为心怀鬼胎,懒懒地没有交谈的欲望,眼神失焦地望着对面唐师的胸口。

      唐师可能误会了我的眼光,以为我对她心口的那个金属牌,抱有极大的兴趣。她用左边手掌在我面前摇了几下,然后自顾自地讲起了她的故事,这个故事,与她佩戴的金属牌关系紧密。

      如果当时我知道,这个不靠谱的故事,竟然与我日后逃亡路上遭遇的一桩凶杀案,有着先验的联系 —— 那我一定会花更多的耐心来倾听。
  


以下,就是唐师所讲述的,关于痴男怨女惨死在私奔路上的离奇故事:

从我的口音你应该听出来了,我是广西人。我老家在大新雷平镇,那是一个边陲小镇,很靠近越南。

我的父母都是镇上中心小学的老师,而我也就在中心小学读书。

在我三年级的下学期,镇上来了个风尘仆仆的异乡客。他很瘦,穿着发黄的白衬衫,背一个黑乎乎的旅行袋,头戴一顶鸭舌帽,脖子上还戴着一块金属牌。

他的行为比外表更怪异,他说,要来此地找一个人,一个女人。镇上的人有的说他是骗子,有的说他是通缉杀人犯,更有人直接说他是疯子。

在镇上瞎跑了半个月后,他显然没有找到想要的女人,大家都以为他会就此离去;出乎我们意料的是,他竟然从瘸脚老王的手里,盘下了我们学校门口的小卖店,看起来,竟然像要在镇上扎根了。

更让镇上人意料不到的是,几个月后,这个怪人竟然和我们小学的刘老师,这个镇上公认最美,却也最不检点的女人 —— 私奔了。
  


十一

这个外乡怪人,特别喜欢小女孩。我每次去他的小店买杂货时,他总是会送我一些零食,比如话梅糖、泡泡糖什么的。

每次他要送我零食的时候,都会玩个小游戏,他说,小小唐,来握握手,好朋友。当他松开我的手时,我手里就多了一颗糖。小孩子总是喜欢糖的,我甚至觉得他比我爸还疼我。

他让我叫他宋叔叔。

在宋叔叔私奔的前一天,我去店里买肥皂,他仍然跟我玩握握手好朋友的游戏,只是这次,他塞给我的,不是话梅糖,而是这个牌子。

他说,小小唐,宋叔叔快要走了,这个留给你做纪念。这句话有点怪,但是我当时只是一个小孩,所以并没有想太多。

那个夏天异常地闷热,第二天早上7点多,当我被热汗捂醒时,发现爸爸妈妈都不在家里了;然后我听到教师宿舍楼下的操场上,传来嘈杂的人声。

原来,镇上的人发现,一夜之间校门口开店的怪人不见了;但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学校里的刘老师,也跟着一起人间蒸发了。


  


十二

镇上的人,回忆起刘老师放学后,总喜欢在小店里与这怪人聊天,恍然大悟,原来这对狗男女早勾搭好,现在是私奔去了。

刘老师的丈夫是县长的外甥,同在学校里当体育老师。体育老师暴跳如雷,发动许多镇民寻找,一个星期后,终于在通往越南的一座山上,发现了宋叔叔跟刘老师的踪迹。

确切的说,是发现了宋叔叔跟刘老师的尸体。

我们老家那边,春夏多暴雨。他们两人的尸体,被泥石流掩埋在一个山洞里。镇民们发现了洞口露出半截的鸭舌帽,十几个人回镇上去了铁镐,掘了半天才挖通,然后看见了洞内相拥而卧的两具尸体。

那次去了的人说,其实,他们两人私奔的准备工作,做的还是挺足的。据说,被发现时,宋叔叔手上攒着一支手电筒,从他们的旅行袋里还发现了充足的干粮和水。

而且这个被掩埋的洞,内部空间并不小;也就是说,他们就算被泥石流掩埋了,本来可以活到获救的一天的。

那他们是怎么死的呢?

体育老师在宋叔叔的日记里,找到了答案。这个答案非常诡异,以至于让人高马大的体育老师,读起来都害怕得打颤。





雨霖铃
      柳永(宋)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
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
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十三

      日记上记载着,私奔的二人跑到洞里躲避暴雨,没料到被突如其来的泥石流掩埋了洞口。放弃了徒劳无功的挖掘后,他们依靠着旅行袋里的粮食和水,希望被救,又害怕被救,心里非常矛盾。但是总之,最初的两天并不难熬。

      到了第三天,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刘老师由于淋雨导致感冒低烧,在这天则演变成吓人的高烧,然后在那天半夜,她一口气接不上来,就这么香消玉殒了。

      日记上写着,“我”怀着巨大的哀痛,在山洞的最底端挖了个坑,将娴(刘老师的名字)埋葬在其中。

      而后三天的日记,字迹变得越来越潦草。
  

十四

      4月26日

      我醒来时,感到身边胸口压着一个硬物,打开电筒一看,原来是娴枕在我的胸膛上。我非常开心,才知道原来娴昨晚的病故,不过是一场噩梦而已。

      当我轻拍娴的脸颊,想把她叫醒,好告诉她我所作的这个噩梦时,却怎么也叫不醒她。我把手指伸到她鼻孔前,凉飕飕的,没有呼吸的动静。然后我搬动她的脑袋,脖子非常僵硬
原来,娴还是死了。

      我起身来看,那个土坑依然在洞的最深处。娴变得很重,我抱不起来,只好拉着她的脚,把她拖动到土坑里,再次掩埋。

      我心里非常害怕,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4月27日

      今天发生的事情跟昨天一样。这简直太可怕了。

      我醒来时,娴仍然那枕在我胸膛,睡在的臂弯里。只是她的后脑勺跟肩胛的皮都磨破了,露出白色的骨头。还有,跟昨天相比,她脸上多了些尸斑。太可怕了。

      我知道那是昨晚我拖动她时擦破的。

      太可怕了。我想是我的精神出了问题。我第三次把娴放进坑里,盖上土,然后在上面跳了很久,把土踩实。这样的话,娴就爬不出来了吧?

      我要疯了,希望明天不要再出现这种可怕的事情,不然我就要疯了。
4月28日

      一定是娴在下面太寂寞,所以要我下去陪她。

      哈哈哈哈

      呜呜呜呜呜呜

      哈哈哈

      娴,我来了。
十五

      终于,等了足有二十分钟的菜端上来了,此时唐师也停下了讲述,望着我。

      我拿起手中的刀叉,敷衍地问,讲完啦?

      讲完咯。喂,你就不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吗?

      呃,让我想想,是不是宋叔叔有严重的梦游症,每次睡觉时,都会把刘老师的尸体挖出来?最后宋叔叔实在受不了这种惊吓,就自杀了?

      唐师一脸的惊讶,咦,你怎么知道?

      我聪明嘛,嘿嘿。说完之后,我开始埋头对付桌子上的猪扒包。

      其实这个故事我颇为耳熟,有可能是唐师从某本地摊杂志上改编而来。不过,客观地说,与其它服务性场合听来的知音体故事比较,这算是颇有创意的一个。
  


十六

      我的经验是,风月场所里打滚的女人们,往往会编造些似真似假的故事,来说明她们献身于服务性行业,不是因为懒惰或虚荣,而是基于一些值得同情的原因。

      故事内容比如父母患病,弟弟读书,未婚夫残疾,等等,总之,讲故事乃是服务的余兴节目,目的在于一些博取同情分,好让你下次重新点她的牌,成为回头客。

      当然了,作为听众的的我们,所说的也是真真假假,比如,我跟唐师说我姓李,其实那只是我继父的姓,身份证上,我还是随我那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亲生父亲,姓宋。

      但是,风月场所,逢场作戏,谁又真的在乎这些呢?

      在我听过的众多故事中,唐师的这一个,多少显得有些与众不同,甚者让我感到疑惑:

      这到底是故事还是真事?作为故事它没有明确的主旨,而且显然缺乏搏同情的功用;但是如果把它当作真事来看,它又太故事化了。

      但是唐师并没有让我疑惑太久,半个小时后,她便为我解答了这个问题。
  


十七

      吃完午饭,我把唐师送回出租屋楼下。如你所知,酒吧里的女郎,当然都是晚上才开始上班的。

      我为唐师打开车门,她下车面对着我,握住我的双手欲言又止。我不禁觉得有些诡异,她不过是跟我共度一夜春宵的卖酒女郎,此时竟深情得好像我前世的情侣。

      我们就这样一句话都不说,站在午后的阳光下。

      三分钟后,卖酒女郎唐师,竟然文绉绉地念了一句古诗,她说: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我不禁好笑,然后她命令我转过身去。

      我闻言照做,背后的唐师说,不准偷看喔……好了,现在转过来。

      搞什么?

      唐师双手放在背后,脸上带着顽童般的笑容,说,我们来玩一个游戏。来,握握手,好朋友
我已经猜到了,果然,打开手掌后,里面卧着这个金属牌子。
  


十八

      我问,这个牌子对你而言那么重要,你就这样送给我了吗?

      嗯,因为你给我的感觉,很像家里人。

      唐师歪着头想了想,又说,就像我过世的父亲。

      我心里呸了一句,这是骂我长得早衰,还是咒我英年早逝?

      转念一想,现在她把这个铁牌送给我,那她前面讲的故事就解释得通了,这其实是她整个她拉回头客系统的一个环节。我想她一定是买了不少这样的铁片,给每个潜在的熟客送上一个。

      果然,当我与唐师告别,钻上车子并启动后,她跑过来趴在窗框上,跟我说,下个周末还要来找我喔。

      你那么漂亮,又会讲故事,想我不找你都难啦。

      然后,唐师把她小小的头颅伸进车里,我们吻别。

      有些吻是为了记取,有些吻是为了忘记。

      开动汽车后,我想,如果不是明天就要开始逃亡生涯,终此一生不再回到珠三角的话,下个周末,我真的会回来再光顾她。毕竟,她是个长腿蜂腰的美女,我喜欢的类型;更何况,她编的故事不落窠臼,颇有诚意。


  

十九

      我驾驶着坐骑,轻车熟路地上了高速公路,京珠再转深汕,在鹤洲出口下高速。

      在宝安翻身大道旁停好车,我从椅背的兜里掏出一个黑胶袋,里面是四张不同银行的借记卡,而且都是无折卡。加上刚刚拿到的工商银行牡丹卡,一共有五张。接下来,我准备跑五个银行,把100万均匀地存在每张卡里。

      这个过程让我想起了《刺激1995》,电影里的安迪同样拜访了许多银行。不同的是,安迪取钱,我存钱;安迪刚逃狱成功,重获自由,而我则为了逃避牢狱之灾,刚要踏上流窜之路。

      为什么我要如此大费周章呢?如果你置身处地,把自己当成是一个未来的逃窜犯,会很容易想通:用自己的账户,首先很可能被冻结;就算没有冻结的话,每次取钱时,不啻于随时通报警察叔叔自己流窜到何处。

      而且,你总不会天真到打算背着一旅行袋钞票,浪迹天涯吧?
  


   廿十

      把100万存入银行不容易,把100万从银行取出来,当然更不容易。

      公司印章跟三叔的私章,都放在他办公室的巨大保险柜内,我可没有撬门溜锁的的专业技能,不过这难不倒我,我可以曲线救国。我从三叔家的卧室抽屉里,找到了他的印鉴卡,拿到街上刻私章的地方,花个大价钱,照着印鉴卡把公章私章都刻了出来,最后把印鉴卡放回原处。

      之后,我开支票,盖印章,提前两天跟银行预约好。公司的对公账户往来支票,都是由我所填;三天两头地进账、取备用金,也都由我这个财务总监经手,因此我跟银行的柜台妹妹混得很熟,还一起看过几场电影。

      私刻的印章,跟银行处保留的卡多少有些出入,我故意把它们盖得稍微模糊,但又不至于模糊到引起怀疑。柜台妹妹在对印章时,我约她下星期一起看蜘蛛侠。

      总之最后,我顺利地拿到了这笔钱。东窗事发以后,这个柜台妹妹或许会受到牵连,但我也只好在心里说声对不起了。

      这100万是我逃亡的全部经费,考虑到内陆城市物件低廉,如果我理财高明的话,这笔说多不多、说少又不少的钱,也足够我渡过余生了。
   
廿一

      终于赶在下午五点钟银行下班之前,把所有现金都存入账户,并且更改了所有卡的取款密码。随便吃了份KFC之后,我再次驱车上高速,前往深圳机场。

      我并无乘着喷气飞机开始逃亡的打算,把车开到这里,是为了迷惑追踪者。我把车泊在机场的停车场,看着旁边没人,便从车尾箱里,拿出早准备好的假车牌,把车前车尾的真车牌都换下,藏在车尾箱里。

      作为一个初次逃亡的菜鸟,我理所当然地想,这种狡兔三窟、移花接木的小伎俩,至少能为我的成功潜逃,争取一些时间。
我站在福克斯面前,跟他道别:永别了,我亲爱的座驾;在我的心目中,你就是宝马。

      以前工作烦闷,日子无聊,我总是期望一次纯粹、漫长的出行;现在,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愿望达成了。扔掉所拥有的一切,告别全部过去,让最简单的自己,走在路上。

      而且,这次旅程,我拥有最充足的时间:我的整个下半生。
  


廿二

      办妥这一切后,我走出机场,上了一辆出租车,交代师傅,广州天河区,天河广场。

      接到大单的师傅很兴奋,很健谈,一路不停与我扯淡,我只是随意敷衍着。

      胡思乱想中时间过得飞快,一阵子就到了天河广场。付车资,下车,几分钟后我又拦了一部出租车,这次我径直向着目的地,广州火车站而去。

      其实我对广州这个城市,非常不抱好感,这里有我一些不愉快的回忆。然而,半年之后,当我落魄天涯的中途,坐在大研古城的酒吧里,听到一个小女人在音响里,若无其事地唱:

      又经过了广州火车站,车子开在路、的中央;你习惯性双手握着方、向、盘,掩饰你的、另一半……

      那一刻,回首广州,这个我逃亡生涯的第一站,故事正式开始的地方——我心中的眷恋与绝望,或许比你所想象的,要更多一点。
  
第一章完
    第二章 将进酒

    下了出租车,看看手表,时间已经是星期六夜里的九点,我背起灰色的旅行袋,八个小时前它装着满腹的钞票,现在则是我的换洗衣物,随身细软。
    随便在火车站旁找个旅店,对付了一夜。第二天,在房间里窝到四点后,我不急不徐地走进火车站,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火车票,登上了开往西安的K82列车。
    为什么不坐飞机,而选择火车这种低效率的交通工具?首先,乘飞机必须核对真实身份,而从黄牛党手中购买车票则保险安全得多;更为重要的是,我有越来越严重的恐机症。
    不知道你们乘坐飞机,翱翔在几万米的高空之上的时候上,有没有想过,此刻脚底下除了薄薄的钢板,就是更薄的空气。试想一下,如果你从舷窗往外看,机翼正在徐徐燃烧……
    你也只好束手就擒,坐以待毙。
    伊莎贝对我这种心理毛病,非常地不以为然。她说我太瓷了,因为从概率而言,飞机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她还说,如果飞机真的那么可怖,那我们空乘人员整天挂在半空,其实是一群不要命的亡命之徒咯?
    我没有反驳她,但是心里却暗想,概率是个不靠谱的玩意。我只知道,当事故真实的发生时,对于遇难者而言,那个概率,就是百分之一百。
  

    K82次列车,始发站广州,途径韶关、岳阳、郑州、华山等地,终点站西安;下午5点发车,昱日晚9点半到达终点,全程28小时多一点。
    这一次,我从黄牛党手中买到的,是一张硬座车票。出于类似“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这句伪真理的考虑,逃亡路上的第一段旅途,我选择硬座而非硬卧,选择与更多的人在一起。
    “泯灭于茫茫众生”,这个想法让我觉得很有安全感,像一条沙丁鱼游回鱼群的惬意。
    这个季节大概属于火车运输的淡季,所以车厢内的人并不多,没有我想象中的摩肩擦踵的状况,反而让我有些失望。火车鸣笛后哐切哐切地开动了,我望向窗外慢慢倒退的站台、人、树、电线杆,然后是落寞的、连绵的田野;夜色慢慢黯淡下去,恰如我心中的百无聊赖。
    硬座的滋味比我想象中的,要更难受一些。我揉揉发酸的颈椎,正准备掏出IPOD,此时,坐在我对面的老头子,开始跟我搭讪。

    老头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便让我倦意全无。
  三
    这个怪老头说,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施主,何不请老衲喝两盅?
    我不禁哑然失笑,开始打量这个老头。他上身穿一件本该是白色的衬衫,领口早被汗染黄,下身是一条黑黝黝的西装裤,脚蹬一双颜色同样可疑的白皮鞋。
    如果无视衣着,那么他非常清瘦,头发全白,脸上却没有皱纹,颇有点鹤发童颜、仙风道骨的意思;至于具体年龄,那对我而言简直是达芬奇密码了,我只能说,是在四十岁到七十岁之间。
    我心想,你老衲,我还方丈呢,你是谁派来搞笑的吧?口中却道,老人家,您说什么?
    老衲没有回应我的问题,而是自言自语道,施主,老衲与你有前世的盐份。你我相遇便是盐起,分离便是盐灭。饮两杯浊酒,浮一大白,可参透尘盐,看破前世今生。
    又突然提高音量,唱道:
  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四
    这老衲把“缘份”说成“盐份”,不知道是哪里口音。看起来是个骗吃骗喝的酒疯子,也罢,待本施主去买几瓶啤酒,看他耍什么花样。
    如此想来,我便咨询他,老人家,您想喝什么啤酒。
    这次他倒听见我说话了,响亮地答,青岛!
    好咧,青岛。那您还要下酒菜不?
    下酒菜,好。只是我不能吃素。
    哦,老人家您不能吃素,嗯,不对吧……
    我无语了,原来遇见个酒肉和尚。人说时运低会见鬼,看来不单止智商无下限,时运同样无下限,我竟碰上了这样一个鬼都不待见的济癫。
  
   五
    我走到餐车,买了青岛四瓶,花生、豆干各一份,鸡爪两份。等服务员找钱的时候,我望向窗外,世界就此睡去,田野一片黑暗,难得零星几点灯光。这种光景让人心里难受,仿佛似乎这列火车,已经被整个世界所遗弃。

    走回到位置上,本来正襟危坐的老衲,此时两眼放光,好像看见羊群的饿狼,蓄势待发,随时会向我这只肥羊扑来。
    我还没坐稳,他已从我手中夺过两玻璃瓶青岛;并未见到手里有任何工具,却扑扑两下打开了瓶盖。看来这老衲还是个武僧。如果他不是这样疯颠,我这下子可能会疑心,他其实是警察局派来抓我的追兵。
    老衲递给我一瓶青岛,我与他碰了下瓶颈,就此仰头吹起喇叭。
    待我饮了一半,放下玻璃瓶时,老衲那瓶,赫然已经见底,他伸手拿过另外一瓶,又是扑的一声打开了。我不禁咋舌——这可不是酒吧里320ml装的生力,而是640ml的大瓶青岛。
    在我的惊讶中,老衲一仰头,咕嘟、咕嘟、咕嘟,喝光了第二瓶啤酒。
    看来,四瓶青岛,是远远不够打发这个超大容量的济癫了,于是我识趣地起身去餐车,想买一整箱青岛。服务员怕我喝太多醉酒闹事,我跟他磨了半天嘴皮子,终于买回来半箱。
   六
  我慢慢地饮酒,欣赏对面的老衲疯饮啤酒,狂啃鸡脚。对这样一个怪人的来历,我开始有点感兴趣,于是,趁他徒手开啤酒的空暇,我问道,老人家,您老家是哪里的?
  昆明。不过,老衲乃云游僧,四海为家。
  此时老衲似乎解了点酒渴,反而话痨发作了;他放下手中的酒瓶,开始与我对话。他接着说,老衲与施主,颇有些盐分。
  哦?愿闻其详。
  其实,老衲颇懂些相命的神通,不过,只可相与我有盐之人。
  我心想,这个说法倒方便,反正算不准了,就说我跟你没缘,拉倒。
  老衲继续说,施主,我与令尊颇有些因缘,故老衲可为施主算一下前世今生。
  我暗笑,得了吧,神棍,还跟我令尊令堂的,我那解放军老爸一直下落不明,每年清明我连扫墓都省了。
  我懒得揭穿他,遂打哈哈道,老人家,老神仙,我出差在外,身上可没带多少钱,万一不够您的劳务费……
  突然,老衲眼中突然大放精光。有一股莫名的威慑感,从这个衣着褴褛的老头身上,发射出来,让我不敢正视其双眼,不禁全身肃然。
  
   他慢吞吞的说,老衲相命从不收费,况且就算收费,也毋需100万之多。
    
  七
  我倒吸一口冷气,举起手中的青岛,灌一大口,试图掩饰内心的不安;然后我作好笑状,哈哈一笑道,老人家,什么100万?干脆,您就帮我算下,我几时才能赚到第一个100万吧。
  老衲把双手放在膝盖上,恢复了饮酒前正襟危坐的样子,他徐徐道,施主,生死由命,富贵在天,不可强求。
  幸好,他并未抓住100万不放,我心想,或许只是他漫天胡诌,或许只是我做贼心虚。于是,心中稍微安定了一些,顺坡下驴地转移话题。
  我说,毛主席教导我们,人定胜天,与天斗其乐无穷,他可不吃宿命论这一套,还不是一样坐了天下?
  老衲正色道,没错,但是,他坐天下是天命,他不信命这个想法,也同样是天注定的。
  我无语,这也太强词夺理了吧?却不知该怎么反驳,大脑皮层被在酒作用下变得迟钝了,我想我是有点醉了。
  过了一会,我才说,老人家,对于您的宿命论,我不敢苟同。
  老衲振振有词道,钝机众生,往往不能参透因缘宿命。老衲今天在此处犯戒,泄露天机,其实是受二十多年前的故人所托,希望施主尽早参透尘缘。
  
  八
  说完这一番玄而又玄的话,老衲把手中的青岛,高举在额头上方,表情虔诚,似乎在做某种仪式。他如大德高僧讲经般,庄严道:
  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寂静涅磐、有漏皆苦。
  老衲的这句话,就仿佛一句开山劈石的咒语;他的话音甫一落下,我的神智立刻土崩瓦解,砰一声把头栽在桌上,沉沉睡去。
  在火车规律的晃动中,我做个浑浑噩噩的梦,有一个模糊的人影,像是伊莎贝,又像是唐师,对我笑得很甜。
  人影伸出手来,与我柔声道,握握手,好朋友。
  我用全力攒紧那只手,喃喃道,你不要走,不要走。但是,那人影从从容容地,把手掌抽出;这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就像你反反复复,却握不住如砂粒般易逝的爱情,只能绝望地、眼睁睁地,看着它从指隙溜走。
  九
  可怕的是,这时候画面逐渐清晰,原来那个人影的真身,竟是酒疯子老衲。
  于是,我猛然吓醒。
  睁开眼睛时,对面座位已经空无一人,就好象那个怪老头从来没有登上这列车。如果不是满地的啤酒瓶,我可能会以为,刚才所有的一切,也只是南柯一梦而已。
  火车仍在哐切哐切作响,冷静地继续前进。窗外一片大亮,我颇有些不知今朝何时的迷惑。
  我用手背拭去额头的冷汗,看了看手表,已经是下午三点。时光并未倒流,此时是2007年6月17日,星期天;同时,也是我逃犯的职业生涯,正式开始的第二天。
  此时,我方察觉到,右手掌心里有一团事物,待摊开手掌一看,却是一个纸团。
  
  十
  我坐在车窗下,对着午后的阳光,小心把纸团舒展开。这是一张很古董的竖行信纸,古装片里常见的那种;上面用隶书写着些字,细一看,却是一厥宋词: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
  书难托。莫,莫,莫!
  不知道这故弄玄虚的老头,此番又耍的什么把戏。我把信纸再次揉成一团,扔在桌上一堆鸡爪骨头中间。
  这次莫名其妙的荒诞遭遇,留给我满腹的疑惑。虽然明知这个疯颠老头,不会是来抓捕我的朝廷鹰犬;但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在西安前一站的渭南下了火车。然后,我又在火车站附近,随便找个旅馆对付一夜。
  昱日,我乘客车来到了西安,六朝古都,我职业逃犯生涯中的第二站。


 第三章 钗头凤 下厥



      西安,我爱西安。

      最初的爱,是爱屋及乌的爱,是抽象的爱。

      我人生中看的第一本黄色小说,贾平凹的《废都》,书中所写的西京,便是西安。当时我是一个纯情少年,书里面对唐宛儿、柳月、阿灿之流的露骨描写,直接影响了我长大后的择偶观。

      贾老师首创的□□□□□□□□□(此处作者删去三千字),极大地丰富了我的艺术想象力,直接培养了我善于思考的性格。

      后来,我的女友伊莎贝(很快将变成前女友伊莎贝),是西安人。她心血来潮时,会教我讲几句西安话,诸如:没麻哒,不招识,毕失咧。这种现在的方言,唐宋时期的官话,不仅不难听,还很有趣。

      去年国庆,我陪伊莎贝回了一次西安,并小住了一个星期;她带我逛遍了西安,光是城墙就走了好几圈。

      有了亲身的游历之后,我便具体而微地,爱上了这座城池。
  



      如今,我背着孤独的行囊,一个人站在城楼上,旁边没有了女友的软语,脚下似乎响起粼粼的唐宋车马声。

      故地重游,物是人非,此刻我不禁有些感概。

      兴趣索然地走下城楼后,我入住了一家鼓楼广场附近的酒店。一个冷水澡,洗去了旅途所有的尘埃与劳累。我换上一身干净衣服,此时已经是下午四点。走出酒店,首要目标,当然是去祭五脏庙,于是我径直走上了回民街。

      我顺着盘满青石的路面,一直走到鼎鼎大名的红红炒米门前。探头一看,虽然还没到饭点,里面已是人头济济。不过,我并不是要去吃酸菜炒饭;因为我虽是一个正宗的南蛮子,却南人北相地喜欢面食,不喜米饭。

      我转身走进街对面的烧烤店,这里的格局颇像童年时老家县城,卖早餐的粮食所。我要了二十串牛肚,五串牛筋,五串羊肉,就着芝麻酱,开始大快朵颐。

      西安的烧烤,大都是吃完后按照竹签或铁签来算帐的;这里的消费,比之珠三角地区,要便宜得多,羊肉串五毛,牛筋三毛,牛肚两毛或两毛五。

      刚想要点几瓶啤酒,此时心里闪过一丝阴影,老衲的身影在我眼前浮现。

     算了,老板,要两瓶冰峰吧。

  



     酒足饭饱后,我捧着沉甸甸的肚子,开始在踏着街面的石砖,在回民街上信马由缰地乱逛。

    上次来时是秋天,街上许多有卖火晶柿子饼的;此地所说的柿子饼,可不是广东那种晒成饼状的柿子干,而是(我猜是)用掺了柿子肉的面粉煎成,热乎乎,软绵绵,吃起来味道美地很。

    可能因为季节的关系吧,街上寻不到火晶柿子饼的踪迹。不过想想算了,反正我现在肚子撑得难受,纯粹是嘴馋而已。

    我继续在回民街瞎逛,看街上的人卖牛皮做的皮影,看卖农民画的跟卖老绣件的,满嘴英语,把老外诳得一愣一愣的。表情最耐看的,则是古玩店里的老板,他们往往神秘兮兮地掏出报纸包裹的铜器,故意压低了声音,说这是秦始皇陵附近的的农民,挖地时发现的古物,诸如此类,牛皮哄哄的。其实,这些东西都是近年新鲜制造,出自于河南的巧手匠人。

    走着走着,就到了街的拐弯处,这里有一个牌坊,牌坊的左手边,二楼是一个中医诊所。我走上木楼梯,请大夫帮我做一个推拿;这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医推拿,而不是珠三角的所谓按摩。

    大夫穿着白大褂,力道适中,点穴到位,一番揉捏下来,旅途的疲惫,全部被推走,拿掉,身体仿佛轻盈了十斤。





     带着这种身体的愉悦,我走回酒店。推拿后那种懒懒的惬意,让我衣服鞋子都懒得脱,直接往后摔在客房的大床上。

     闭目养神一会之后,我睁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

     意识在一点点向上飘,心却一寸寸往下沉。

     夜深人静的时候,人的情绪会跟白天时大相径庭。此时我独自一人,卸下了所有的伪装,再也无法像白天那样装作若无其事,用种种琐事来分散注意力了。

     在我的心里,来来回回都盘旋着一句话:我是个逃犯。

     这意味着,我要么像没有脚的飞鸟一样,四处游荡,要么心安理得地呆在监狱里;显然,现在的我,没有选择后者的勇气。

     这样子思来想去,胃里慢慢有了一种焦虑感;这种感觉,就像你刚吃饱饭时,用力挺胸收腹,紧憋着肚子的不适感。最初是对现实状况的焦虑,后来,转化为对焦虑本身的焦虑……

     这样子躺了不知多久,我才昏昏沉沉地睡去。





     一夜无梦。

     第二天早上,窗帘缝隙闯入一缕阳光,将我从酣睡中唤醒。我打个哈欠,揉揉惺忪的睡眼,摸出枕头后面的手表一看,不得了!九点半!

     我从床上鲤鱼打挺弹起身来冲到浴室,漱口、胡乱抹了把脸;又冲出来从旅行袋里翻出一件棕色衬衣穿在身上整理领口打上领带,左手拿着手机一边推开门往外走一边把手表戴在腕上。

     门外是铺着地毯的走廊,踏上去地毯的这一刻,我万分迷惘,我这是在哪里呢?

     苦苦思索一分钟后,我恍然大悟,原来我是在出差呀,不用去公司打卡啦;一分钟后,我再次恍然大悟,原来,我也不是在出差,原来,我卷了公司一笔巨款,此间正在潜逃途中。

     此时,我走回到房间,拉开窗帘,坐在床沿;我一边挠头,一边在阳光中思索一个问题:作为一个敬业的逃犯,又应该有怎样的作息时间?



 第三章 钗头凤 下厥



      西安,我爱西安。

      最初的爱,是爱屋及乌的爱,是抽象的爱。

      我人生中看的第一本黄色小说,贾平凹的《废都》,书中所写的西京,便是西安。当时我是一个纯情少年,书里面对唐宛儿、柳月、阿灿之流的露骨描写,直接影响了我长大后的择偶观。

      贾老师首创的□□□□□□□□□(此处作者删去三千字),极大地丰富了我的艺术想象力,直接培养了我善于思考的性格。

      后来,我的女友伊莎贝(很快将变成前女友伊莎贝),是西安人。她心血来潮时,会教我讲几句西安话,诸如:没麻哒,不招识,毕失咧。这种现在的方言,唐宋时期的官话,不仅不难听,还很有趣。

      去年国庆,我陪伊莎贝回了一次西安,并小住了一个星期;她带我逛遍了西安,光是城墙就走了好几圈。

      有了亲身的游历之后,我便具体而微地,爱上了这座城池。
  



      如今,我背着孤独的行囊,一个人站在城楼上,旁边没有了女友的软语,脚下似乎响起粼粼的唐宋车马声。

      故地重游,物是人非,此刻我不禁有些感概。

      兴趣索然地走下城楼后,我入住了一家鼓楼广场附近的酒店。一个冷水澡,洗去了旅途所有的尘埃与劳累。我换上一身干净衣服,此时已经是下午四点。走出酒店,首要目标,当然是去祭五脏庙,于是我径直走上了回民街。

      我顺着盘满青石的路面,一直走到鼎鼎大名的红红炒米门前。探头一看,虽然还没到饭点,里面已是人头济济。不过,我并不是要去吃酸菜炒饭;因为我虽是一个正宗的南蛮子,却南人北相地喜欢面食,不喜米饭。

      我转身走进街对面的烧烤店,这里的格局颇像童年时老家县城,卖早餐的粮食所。我要了二十串牛肚,五串牛筋,五串羊肉,就着芝麻酱,开始大快朵颐。

      西安的烧烤,大都是吃完后按照竹签或铁签来算帐的;这里的消费,比之珠三角地区,要便宜得多,羊肉串五毛,牛筋三毛,牛肚两毛或两毛五。

      刚想要点几瓶啤酒,此时心里闪过一丝阴影,老衲的身影在我眼前浮现。

     算了,老板,要两瓶冰峰吧。

  



     酒足饭饱后,我捧着沉甸甸的肚子,开始在踏着街面的石砖,在回民街上信马由缰地乱逛。

    上次来时是秋天,街上许多有卖火晶柿子饼的;此地所说的柿子饼,可不是广东那种晒成饼状的柿子干,而是(我猜是)用掺了柿子肉的面粉煎成,热乎乎,软绵绵,吃起来味道美地很。

    可能因为季节的关系吧,街上寻不到火晶柿子饼的踪迹。不过想想算了,反正我现在肚子撑得难受,纯粹是嘴馋而已。

    我继续在回民街瞎逛,看街上的人卖牛皮做的皮影,看卖农民画的跟卖老绣件的,满嘴英语,把老外诳得一愣一愣的。表情最耐看的,则是古玩店里的老板,他们往往神秘兮兮地掏出报纸包裹的铜器,故意压低了声音,说这是秦始皇陵附近的的农民,挖地时发现的古物,诸如此类,牛皮哄哄的。其实,这些东西都是近年新鲜制造,出自于河南的巧手匠人。

    走着走着,就到了街的拐弯处,这里有一个牌坊,牌坊的左手边,二楼是一个中医诊所。我走上木楼梯,请大夫帮我做一个推拿;这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医推拿,而不是珠三角的所谓按摩。

    大夫穿着白大褂,力道适中,点穴到位,一番揉捏下来,旅途的疲惫,全部被推走,拿掉,身体仿佛轻盈了十斤。





     带着这种身体的愉悦,我走回酒店。推拿后那种懒懒的惬意,让我衣服鞋子都懒得脱,直接往后摔在客房的大床上。

     闭目养神一会之后,我睁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

     意识在一点点向上飘,心却一寸寸往下沉。

     夜深人静的时候,人的情绪会跟白天时大相径庭。此时我独自一人,卸下了所有的伪装,再也无法像白天那样装作若无其事,用种种琐事来分散注意力了。

     在我的心里,来来回回都盘旋着一句话:我是个逃犯。

     这意味着,我要么像没有脚的飞鸟一样,四处游荡,要么心安理得地呆在监狱里;显然,现在的我,没有选择后者的勇气。

     这样子思来想去,胃里慢慢有了一种焦虑感;这种感觉,就像你刚吃饱饭时,用力挺胸收腹,紧憋着肚子的不适感。最初是对现实状况的焦虑,后来,转化为对焦虑本身的焦虑……

     这样子躺了不知多久,我才昏昏沉沉地睡去。





     一夜无梦。

     第二天早上,窗帘缝隙闯入一缕阳光,将我从酣睡中唤醒。我打个哈欠,揉揉惺忪的睡眼,摸出枕头后面的手表一看,不得了!九点半!

     我从床上鲤鱼打挺弹起身来冲到浴室,漱口、胡乱抹了把脸;又冲出来从旅行袋里翻出一件棕色衬衣穿在身上整理领口打上领带,左手拿着手机一边推开门往外走一边把手表戴在腕上。

     门外是铺着地毯的走廊,踏上去地毯的这一刻,我万分迷惘,我这是在哪里呢?

     苦苦思索一分钟后,我恍然大悟,原来我是在出差呀,不用去公司打卡啦;一分钟后,我再次恍然大悟,原来,我也不是在出差,原来,我卷了公司一笔巨款,此间正在潜逃途中。

     此时,我走回到房间,拉开窗帘,坐在床沿;我一边挠头,一边在阳光中思索一个问题:作为一个敬业的逃犯,又应该有怎样的作息时间?





     醒来之后就再睡不下去了,我索性收拾好东西,把房间退掉。走出酒店,我打了辆出租车,来到市郊的临潼区。

     到了临潼之后,我首先四处乱转,看哪里有合适的房子出租。最后我相中了一片农民房,这里都是当地农民建来出租的。根据我的经验,这种城乡结合部,龙蛇混杂,流动量大,什么人都有,谁也不会特别注意你,所以是我这种逃犯的藏身的好场所。

     找到了一间两居室的,三楼,带阳台,虽然通风采光都不好,但是还算干净的,遂即定了下来,把押金交给房东老太太,当天入住。

     跟房东拿了钥匙之后,我关上房门,环顾四周,观察这个地方,三个月内,我都将在此闭关修炼。

     我清醒地认识到,逃窜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我充分意识到,要做一个成功的逃窜犯,就必须想方设法,减低被捕的风险系数。

     而在我的计划中,我将用三个月的时间,来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我把行李放在房间里,随便打扫了一下卫生,然后去海星超市,买了些床单、被套、拖鞋等家居用品。然后我又一口气订购了跑步机、哑铃、健身椅,等等,让店员第二天给我送货上门。走出超市,我又去了南大街的新华书店,买回许多小说,准备在锻炼的间隙里读。

     没错,这就是我逃亡计划中,改头换面的方式:地狱式减肥。

     选择减肥而不是整容,是出于两个考虑。首先,去医院做手术会留下记录,而且耗时又久;其次,这是更为重要一点:我对寒光闪闪的手术刀,有着与生俱来的恐惧。

     这一点上,男人往往不如女人。去年,伊莎贝自己去医院割了双眼皮。我通过自己观察发现后,一开始她死不承认,后来又改口说,割双眼皮根本不算手术。

     所以说,作为男人,有时候不得不佩服女人们的勇气。

     第八段缺失,但基本不影响阅读。



     我问,怎么回事呢?你要把猫煮了?

     肉(和谐)弹继续摸猫,头也不抬道,瞧大哥说的,我疼它还来不及呢。我是看今天太阳大,想给猫洗个澡。谁知道桃花怕水怕得要死,一下没捉住它,就跳上浴室窗口,然后跳到你阳台上了。

     又补充说,我住隔壁那栋,四楼的。

     原来是这样,我说。隔壁那栋应该是洗脚城、美容院之类的员工宿舍,进出的都是这样的女人。

     肉(和谐)弹道谢完后便要走,我问,要不要多坐会,喝杯水?

     不了,麻烦大哥了,说完她转身出了门。

     肉(和谐)弹抱着猫走后,我走到浴室,脱掉背心,哀伤地看着自己白晃晃的肥肉。我的罩(和谐)杯肯定不如肉(和谐)弹,但是胸围应该比她还大好几圈吧。

     我想,如果我瘦个20斤的话,或许她就不会走得那么急了吧。

     会吗?不会吗?

     穿上背心,我坐到床垫上,回想作为一个胖子的前尘往事。




     曾经有人跟我说,瘦子跟胖子,有着完全不同的逻辑。我没有办法申辩,因为我从来没有瘦过,我从出生到现在,二十七年中一直作为一个胖子而存在。

     身为一个胖子,经常会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比如说,胖子不能够忧郁。

     有一个神神叨叨的讲师曾说过:人们常认为,心宽体胖,此话反过来也该成立:胖子就应该是整天嘻嘻哈哈,吃嘛嘛香,没心没肺。身为一个胖子,群众最多能接受你严肃;至于伤感、惆怅这些人类的高级情感,绝不是一个胖子能奢望的。

     别忙着说这只是世俗的偏见,扪心自问,你是否能容忍这样一个画面:

     那是一个黄昏,忧伤开满了山岗,你与女友站在半山腰,一株挺拔的橡树下;女友挽着你的手臂,长发飘飘,似乎有些淡淡的心事;而你翻开一本海子诗集,正要为她朗读。此时,一阵微风吹动你们的衣袂,倒影在女友水汪汪的瞳仁里的,赫然是一个死胖子……


十一

     与其他胖子一样,我也曾多次对脂肪发起挑战,比如瑜伽,减肥药,节食什么的,屡战屡败。这些失败的唯一成果,就是证明了这一点:人类的惰性,实在是很坚固的东西。其实这也是理所当然,要不然的话,我就不会胖上二十多年了。

     所以,胖也往往是懒惰、缺乏意志力的表现。

     我想,要克服惰性,以顽强的意志力来完成一次成功的减肥,必须由极大的原因来推动。想忧伤地在夕阳下读诗,想穿上一条牛仔裤,诸如此类的原因,都不够巨大。

现在,我是为了成功地逃亡而减肥,这应该是史上最巨大的瘦身原因。

     我在心里给自己鼓劲,燃烧吧,小宇宙!

     此时又有人拍门,这次终于是送货的来了。我指挥着他们把东西摆好,又纷纷试用了一下,然后出了门。


十二

     作为一个有智慧的逃犯,在开始我的地狱瘦身实验之前,我要先埋下伏笔,找一张PH试纸,待三个月后来验证自己改头换面的目标是否达到。

     我走到街上,找到一家卖腊汁肉夹馍的。这家的肉夹馍卖相不错;老板娘长得也不错,徐娘半老,颇有唐朝遗风,此时正在看着电视,有顾客来也不招呼。

     我心里给她起个外号,叫杨玉环,口上却道,老板娘,您这肉夹馍好吃吗?

     杨玉环仍然看着电视,头也不回地答,我家的馍撩咋咧。

     我说,好吃啊?那我全要了。

     杨玉环回过头来,狐疑地望着我,全要了?

     我从荷包里拿出几张红纸片,说,对,全要了,带回去给我酒店里的同事们吃。

     从杨玉环喜笑颜开的表情,我肯定,她对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而我要的恰恰就是这个效果。因为,这是我埋下的伏笔,杨玉环是我三个月后,检验变身成功与否的小白鼠。

     回到出租屋,我取出一个肉夹馍,试了一口,不错,馍酥肉嫩,咬一口满嘴流油,撩咋了。接下来,我加快速度,像跟肉夹馍有仇般,恶狠狠地把它们一一塞进嘴里。

    我之所以这样穷凶极恶,是因为,饱餐这一顿后,我就抱着必死的觉悟,开始减肥,那就要捱上好久的饿咯。



十三

     接下来,就是为期三个月的漫长修炼。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一公里也跑不出个瘦子,总之,我的脱胎换骨,是长期量变导致的质变。

     第二天早上,当我在跑步机上大汗淋漓,我跟自己说,脚下这条黑乎乎的东西,是肉联厂的流水线;而我自己,则是一只待宰的肥猪,如果不逆着流水线跑,那么就会被送到工作台上,大卸八块。

     为什么要这么残酷地自我催眠,是因为我厌恶跑步。我一直认为,跑步是一种折磨人的运动。跑步让我眼眶发黑,小腿抽筋,让我大汗淋漓,还让我被围观的众人所嘲笑:你看这个胖子,跑得花枝乱颤的。

     但是,一星期过后,当我跨上跑步机,我不需要再把自己当成一只逆流而上的肥猪。

     因为,我死心塌地爱上了跑步。

     该怎么说呢?这种转变非常的奇妙。我现在觉得,跑步,实在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运动;尤其是当你跑过了自己的极限,再坚持跑下去时,你会觉得此时的你,非常接近真理。

     当你跑完十公里后,会觉得自己的皮肤正在良好地散热,你的心肺等等器官,都在各司其职,健康地运转着。这些统统让你觉得自己非常年轻,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世界。

十四

     在我为期三个月的变身日程表里,每天上午是跑步,而下午则是做肌肉锻炼。

     我是这么考虑的,变瘦有助于躲过追捕者或者旧相识的眼光;而肌肉锻炼,则是出于拔腿逃跑、搏斗等业务的考虑。

     如果你已经有很多肌肉,或者你根本不想要肌肉,那么下面的专业人士的建议,你完全可以跳过。

     几年前,健身房的徐东进教练是这么跟我说的:

     肌肉需要至少二十四小时的休息,才能有效率地生长。因此,你必须间隔着锻炼某个固定的肌肉群。比如说,今天做十组哑铃,锻炼肱二头肌;第二天就不再做哑铃,而是做十组仰卧起坐,以锻炼腹肌;第三天再做哑铃,如此这般。锻炼期间的科学饮食,也很重要。应该多进食鸡胸肉、豆制品、奶制品,等等富含蛋白质的食物,以提供肌肉生长需要的氨基酸。

     此时,我听着摇滚乐,站在更衣镜前,咬牙切齿地做哑铃飞鸟。

     二十

     二十一

     二十二……

     我机械地重复着,直到筋疲力尽。

     之后三个月的时间,也是这样机械的重复。

     四十五天

     四十六天

     四十七天……




     醒来之后就再睡不下去了,我索性收拾好东西,把房间退掉。走出酒店,我打了辆出租车,来到市郊的临潼区。

     到了临潼之后,我首先四处乱转,看哪里有合适的房子出租。最后我相中了一片农民房,这里都是当地农民建来出租的。根据我的经验,这种城乡结合部,龙蛇混杂,流动量大,什么人都有,谁也不会特别注意你,所以是我这种逃犯的藏身的好场所。

     找到了一间两居室的,三楼,带阳台,虽然通风采光都不好,但是还算干净的,遂即定了下来,把押金交给房东老太太,当天入住。

     跟房东拿了钥匙之后,我关上房门,环顾四周,观察这个地方,三个月内,我都将在此闭关修炼。

     我清醒地认识到,逃窜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我充分意识到,要做一个成功的逃窜犯,就必须想方设法,减低被捕的风险系数。

     而在我的计划中,我将用三个月的时间,来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我把行李放在房间里,随便打扫了一下卫生,然后去海星超市,买了些床单、被套、拖鞋等家居用品。然后我又一口气订购了跑步机、哑铃、健身椅,等等,让店员第二天给我送货上门。走出超市,我又去了南大街的新华书店,买回许多小说,准备在锻炼的间隙里读。

     没错,这就是我逃亡计划中,改头换面的方式:地狱式减肥。

     选择减肥而不是整容,是出于两个考虑。首先,去医院做手术会留下记录,而且耗时又久;其次,这是更为重要一点:我对寒光闪闪的手术刀,有着与生俱来的恐惧。

     这一点上,男人往往不如女人。去年,伊莎贝自己去医院割了双眼皮。我通过自己观察发现后,一开始她死不承认,后来又改口说,割双眼皮根本不算手术。

     所以说,作为男人,有时候不得不佩服女人们的勇气。

     第八段缺失,但基本不影响阅读。



     我问,怎么回事呢?你要把猫煮了?

     肉(和谐)弹继续摸猫,头也不抬道,瞧大哥说的,我疼它还来不及呢。我是看今天太阳大,想给猫洗个澡。谁知道桃花怕水怕得要死,一下没捉住它,就跳上浴室窗口,然后跳到你阳台上了。

     又补充说,我住隔壁那栋,四楼的。

     原来是这样,我说。隔壁那栋应该是洗脚城、美容院之类的员工宿舍,进出的都是这样的女人。

     肉(和谐)弹道谢完后便要走,我问,要不要多坐会,喝杯水?

     不了,麻烦大哥了,说完她转身出了门。

     肉(和谐)弹抱着猫走后,我走到浴室,脱掉背心,哀伤地看着自己白晃晃的肥肉。我的罩(和谐)杯肯定不如肉(和谐)弹,但是胸围应该比她还大好几圈吧。

     我想,如果我瘦个20斤的话,或许她就不会走得那么急了吧。

     会吗?不会吗?

     穿上背心,我坐到床垫上,回想作为一个胖子的前尘往事。




     曾经有人跟我说,瘦子跟胖子,有着完全不同的逻辑。我没有办法申辩,因为我从来没有瘦过,我从出生到现在,二十七年中一直作为一个胖子而存在。

     身为一个胖子,经常会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比如说,胖子不能够忧郁。

     有一个神神叨叨的讲师曾说过:人们常认为,心宽体胖,此话反过来也该成立:胖子就应该是整天嘻嘻哈哈,吃嘛嘛香,没心没肺。身为一个胖子,群众最多能接受你严肃;至于伤感、惆怅这些人类的高级情感,绝不是一个胖子能奢望的。

     别忙着说这只是世俗的偏见,扪心自问,你是否能容忍这样一个画面:

     那是一个黄昏,忧伤开满了山岗,你与女友站在半山腰,一株挺拔的橡树下;女友挽着你的手臂,长发飘飘,似乎有些淡淡的心事;而你翻开一本海子诗集,正要为她朗读。此时,一阵微风吹动你们的衣袂,倒影在女友水汪汪的瞳仁里的,赫然是一个死胖子……


十一

     与其他胖子一样,我也曾多次对脂肪发起挑战,比如瑜伽,减肥药,节食什么的,屡战屡败。这些失败的唯一成果,就是证明了这一点:人类的惰性,实在是很坚固的东西。其实这也是理所当然,要不然的话,我就不会胖上二十多年了。

     所以,胖也往往是懒惰、缺乏意志力的表现。

     我想,要克服惰性,以顽强的意志力来完成一次成功的减肥,必须由极大的原因来推动。想忧伤地在夕阳下读诗,想穿上一条牛仔裤,诸如此类的原因,都不够巨大。

现在,我是为了成功地逃亡而减肥,这应该是史上最巨大的瘦身原因。

     我在心里给自己鼓劲,燃烧吧,小宇宙!

     此时又有人拍门,这次终于是送货的来了。我指挥着他们把东西摆好,又纷纷试用了一下,然后出了门。


十二

     作为一个有智慧的逃犯,在开始我的地狱瘦身实验之前,我要先埋下伏笔,找一张PH试纸,待三个月后来验证自己改头换面的目标是否达到。

     我走到街上,找到一家卖腊汁肉夹馍的。这家的肉夹馍卖相不错;老板娘长得也不错,徐娘半老,颇有唐朝遗风,此时正在看着电视,有顾客来也不招呼。

     我心里给她起个外号,叫杨玉环,口上却道,老板娘,您这肉夹馍好吃吗?

     杨玉环仍然看着电视,头也不回地答,我家的馍撩咋咧。

     我说,好吃啊?那我全要了。

     杨玉环回过头来,狐疑地望着我,全要了?

     我从荷包里拿出几张红纸片,说,对,全要了,带回去给我酒店里的同事们吃。

     从杨玉环喜笑颜开的表情,我肯定,她对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而我要的恰恰就是这个效果。因为,这是我埋下的伏笔,杨玉环是我三个月后,检验变身成功与否的小白鼠。

     回到出租屋,我取出一个肉夹馍,试了一口,不错,馍酥肉嫩,咬一口满嘴流油,撩咋了。接下来,我加快速度,像跟肉夹馍有仇般,恶狠狠地把它们一一塞进嘴里。

    我之所以这样穷凶极恶,是因为,饱餐这一顿后,我就抱着必死的觉悟,开始减肥,那就要捱上好久的饿咯。



十三

     接下来,就是为期三个月的漫长修炼。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一公里也跑不出个瘦子,总之,我的脱胎换骨,是长期量变导致的质变。

     第二天早上,当我在跑步机上大汗淋漓,我跟自己说,脚下这条黑乎乎的东西,是肉联厂的流水线;而我自己,则是一只待宰的肥猪,如果不逆着流水线跑,那么就会被送到工作台上,大卸八块。

     为什么要这么残酷地自我催眠,是因为我厌恶跑步。我一直认为,跑步是一种折磨人的运动。跑步让我眼眶发黑,小腿抽筋,让我大汗淋漓,还让我被围观的众人所嘲笑:你看这个胖子,跑得花枝乱颤的。

     但是,一星期过后,当我跨上跑步机,我不需要再把自己当成一只逆流而上的肥猪。

     因为,我死心塌地爱上了跑步。

     该怎么说呢?这种转变非常的奇妙。我现在觉得,跑步,实在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运动;尤其是当你跑过了自己的极限,再坚持跑下去时,你会觉得此时的你,非常接近真理。

     当你跑完十公里后,会觉得自己的皮肤正在良好地散热,你的心肺等等器官,都在各司其职,健康地运转着。这些统统让你觉得自己非常年轻,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世界。

十四

     在我为期三个月的变身日程表里,每天上午是跑步,而下午则是做肌肉锻炼。

     我是这么考虑的,变瘦有助于躲过追捕者或者旧相识的眼光;而肌肉锻炼,则是出于拔腿逃跑、搏斗等业务的考虑。

     如果你已经有很多肌肉,或者你根本不想要肌肉,那么下面的专业人士的建议,你完全可以跳过。

     几年前,健身房的徐东进教练是这么跟我说的:

     肌肉需要至少二十四小时的休息,才能有效率地生长。因此,你必须间隔着锻炼某个固定的肌肉群。比如说,今天做十组哑铃,锻炼肱二头肌;第二天就不再做哑铃,而是做十组仰卧起坐,以锻炼腹肌;第三天再做哑铃,如此这般。锻炼期间的科学饮食,也很重要。应该多进食鸡胸肉、豆制品、奶制品,等等富含蛋白质的食物,以提供肌肉生长需要的氨基酸。

     此时,我听着摇滚乐,站在更衣镜前,咬牙切齿地做哑铃飞鸟。

     二十

     二十一

     二十二……

     我机械地重复着,直到筋疲力尽。

     之后三个月的时间,也是这样机械的重复。

     四十五天

     四十六天

     四十七天……
十五

     如地狱般漫长的三个月后,我浴火重生了。

     锻炼的过程枯燥而且不断重复,但是锻炼的结果,令我大为震惊。

     让我为你描述一下成果:

     三个月的地狱式训练过后,我成功减去十九公斤,约等于我原来体重的四分之一,如今体重的三分之一。更让我欣喜的是,身上的肌肉开始崭露峥嵘,形势喜人。

     概括地说,我由一个低头看不见脚趾的胖子,出落成一个蜂腰细腿,六块腹肌的美型男。

     变化最显著的,乃是我的腰围,它由最初的三十四减到了二十八;原来一整块的腹肌被打散了,变成均匀的六块。另外,还有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比如说男人担心会随着减肥一起变瘦的那部分,事实上,由于下腹部的皮下脂肪变薄,露出来的部分变多,所以它反而变长了。

     当然了,如此超负荷的锻炼,无可避免地造成了消极的后果。比如说,我的膝关节、肩关节等等,变得非常松动,捏起来咯咯作响,晚年很可能演变成风湿性关节炎。

十六

     三个月后,一个初秋的早上,我翻动旅行袋时,发现就算是裤腰用松紧带的运动裤,我也完全穿不上了,因为它总是要往下掉。我还发现,自己完全可以把两只腿,都伸进同一只裤筒里。

     于是,我小心翼翼地提着裤子,打了辆出租车,到市区东大街的佐丹奴,准备大肆采购衣服。

     上次来西安时,我跟伊莎贝带的衣服不够,也曾来到这里置办。这里的装修一如以往,服务员也似曾相识。上次来时,我是带着漂亮女友的胖子,如今我则是个孑然一身的瘦子,于是我想起一句诗词,春依旧,人空瘦。

     几秒后我又醒悟到,这描写的乃是陆游笔下的唐婉儿,自己颇有些牛头不对马嘴,不禁哑然失笑。

     我习惯性地拿起了一件黑色的恤衫,这个举动引起了售货员妹妹的注意;她走过来,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对我而言,宛如天籁之音。

     她笑着说:先生,您那么苗条,应该穿浅色,最好是白色的衣服,才能显得胖一些。

     哈哈,原来我已经是一个需要穿浅色衣服,以此显得胖一些的,瘦子。(而不是靠穿黑衣服来显瘦的胖子!)胖跟瘦这两种状态,极大地影响一个人的穿衣选择。

     当天,我帮衬这位售货员三千多元衣物,各种白色上衣共十八件,其中包括恤衫、衬衫、背心,另外还有五条浅色的裤子,让她开心得合不拢嘴。

    于是,从那天起,我就只穿白色的上衣。我猜,我应该是地球上数量众多的逃犯中,最爱穿白色衣服的那个。


十七

     从市区回到临潼,不过是下午三点,但我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马上洗了个澡,换上新衣服。

     阳光从浴室的排气扇缝隙里,一缕缕地穿进来。这让我产生一种错觉:更衣镜中的不是我自己,而是一只浴火重生的凤凰。

     此刻,我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背心,站在更衣镜前,打量着身上崭露峥嵘的肌肉,摆出一个健美先生的姿势。这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成就感,带着些许自恋的愉悦,绝不是银行账户上的数字,或者某个考级证书上自己的名字,等等抽象的东西所能取代的。

    看着镜中焕然一新的自己,我突然想,现在的我,跟我那死鬼老爸应该很像吧?虽然作为遗腹子的我,没有亲眼见过他,但是记得小时候看他跟我妈的结婚照,穿着军装,踌躇满志,跟现在的我一样年轻,健壮。

     除了老爸,我还像另一个人,那就是出逃前,酒吧公主唐师讲的故事中的主角,他跟我一样姓宋,瘦,穿白色衬衣。

     我想,比起宋叔叔,我还缺了一块美军士兵的身份牌。

     我走回睡房,在旅行袋里搜了一下,它竟然还真的就躺在角落里。我把身份牌戴上,看上去挺英气的。嗯,以后我要一直戴着。

     哈哈,我现在就是故事里的宋叔叔啦。我想,如果我现在回到珠海(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站在她面前,她会不会因为恐怖故事里的人物,突然出现在现实中,而吓得花容失色?

     这个恶作剧因为无法实现,所以显得更加有趣。不过,我还有一个可以马上可以实现的恶作剧,而且也是我检验变身成功与否的标尺。

十八

     实验前,我先走到一间理发室,让师傅推了个板寸。

     嗡嗡的电刨声中,洒落一地的头发,就像是我要告别的过去。几分钟后,我望着镜中,与三个月前判若两人的自己;此时的我,对即将进行的实验,充满了自信。

走出理发室后,实验正式开始。

     我来到三个月前的肉夹馍摊子。老板娘杨玉环一如从前的丰满,正如我所料,她没能认出我,对我这个前任大客户爱理不理的。

     我问杨玉环,您家的肉夹馍,味道好不好啦?

     她一脸的不耐烦地答道,当然好啦。

     哦,我是想说啦,如果味道好的话,我买它几十个,带回给酒店住的同事……

     杨玉环顿时来了精神,哎呀,早说嘛。我家的腊汁肉夹馍,味道撩咋了,远近闻名的。这不,两个月前就有个台湾同胞,一下子买了一百多个,说要带回台湾去。




十九

     我暗忖,那还不馊了啊?口中却应付道,对啦,就是啦,我就是吃了上司带回的馍,这次出差就特地想找回那间店啦;不过地址我没问清楚,您能不能形容下那个人,长什么样的啦?我好确认下是不是这里买的啦。

     杨玉环不假思索道,记得记得,怎么会不记得,那是个圆伟人……

     圆伟人我知道,就是胖子。

     杨玉环继续道,他留个中分,穿棕色衬衣,比你矮些,言传口音倒和你一模一样的。

     果然,杨玉环把减肥前的我,当成了另外一个人;我对这个实验结果非常满意,却作出一副失望的表情,说,哎呀,我那个上司是个女的,看来不是这间店啦……杨玉…… 不,老板娘,实在对不起,我再找找看。

     然后我扔下满脸愠色的杨玉环,头也不回地走了。

     实验结果证明,经过三个月的地狱式减肥,我成功地脱胎换骨,改头换面,减低了被人认出的风险系数,提高了潜逃的成功率。

     我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心里绷着的弦松了,身体却顿时酸痛起来。一分钟后,已经发展全身每一块骨头,每一条肌肉,都酸痛无比。

     嗯,找个地方推拿一下吧。

廿十

     逛了半圈临潼,却没发现有跟回民街上一样的中医推拿,于是随便走进了一家按摩城。

     技师一进门,我就觉得脸熟,等我趴在床上让她给我按背时,想起来了,她就是三个月前,来我家找猫的那个肉弹。

     显然肉(和谐)弹也没有认出我,开始给我按摩。她手上功夫很差,不疼不痒的,完全是乱按。我想,她应该是靠别的服务来赚钱的,果不其然,按了不到二十分钟,她有意无意地用她的肉(和谐)弹蹭我的后背,挑逗说,帅哥,要不要保健一下?

     我此时突然想捉弄她一下,于是说,我是学奇门六甲的,不能近女色,否则就坏了修为。

     肉(和谐)弹一下来了兴趣,问道,那你会算命吗?

     我说,算命是我老本行了。你老家农村,你在家里是长女,对吗?

     肉(和谐)弹说,对呀。

     我继续道,你们村里有条河,你对面的那户人,家里有个病人。

     肉(和谐)弹说,是啊,没错,哇塞,你太厉害了。

     我继续说,你养了一条猫,对吧?这只猫可要关起来,不然早晚出事。
廿一

       肉(和谐)弹差点跳了起来,天哪,你是活神仙哪。早点遇见你的话,我就把桃花绑起来,那它上星期就不会跳到楼下摔死啦。

       桃花,桃花落……我心里咯噔了一下,不过并没有想太多。

       我继续道,哎呀,那猫帮你冲了一劫,但是你今年还有一劫;要破此劫,必须要在……我掐指算算,子丑寅卯……对,必须在明晚子时,不穿上衣,只穿乳(和谐)罩,在自己住的楼下绕圈跑一刻钟。

       肉弹说,哎呀……

       我恐吓到,你不信?

       肉(和谐)弹连忙说,信!信!

       我心中暗爽,哈哈,明晚可有好戏看咯。想象一下,她那两个肉(和谐)弹随着跑动,在胸前晃动的样子……

廿二

      走出按摩城,身上甚至比进来时更酸痛了。这个肉(和谐)弹的技术还不如我。以前,我的女友伊莎贝,总是抱怨飞来飞去有多辛苦,要我帮她推拿;女祖宗的话我敢有不从,给她推拿了足有一年,自然练出了一身好手艺。

      想到这里,屈指一算,我跟伊莎贝不告而别,卷款出逃,至今已有三个多月了。这段时间里,我从没有跟人联系过,包括伊莎贝。

      伊莎贝有没有担心我呢?我猜是没有的。按照她处事的逻辑,现在应该跟那假洋鬼子领航员勾搭上了吧。

      但是,万一她没有移情别恋,一直在担心着我呢?万一她真的想我,想得睡不着觉,吃不下饭,想得越来越瘦了呢?

      我无法猜出事实到底如何,但是这时的我,如果不发封信给伊莎贝报个平安的话,我会睡不着觉,吃不下饭,越来越瘦的。

      现在的我,浑身上下没有一两多余的肉,可不能再瘦下去了。于是我出了门,准备去网吧给伊莎贝发封邮件。



廿三

      临潼西街的骊山大厦里,有个老旧的网吧,此时我坐在电脑前,先是在126新注册了一个邮箱,tommcj@126.com,然后开始构思,给伊莎贝的信该如何写。

     我不知道该在信里面,表达什么处境。该说我现在很惨来博取她的同情,还是说我现在逍遥快活,以此显示自己的坚强?还有,我是不是该问一下,三叔是几时报的案,现在我到底上没上通缉榜?

     我用了三个小时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然后在一分钟内全部删掉了。

     最终的信是这样子的。

敬启者:

     你好吗?我很好。

     伊莎贝很喜欢东瀛的电视剧跟电影,这封信,在某部电影里重复出现许多次;而这部电影,我则拥着她在半夜客厅的沙发上,一起看过许多次。

     所以,她一定会知道,发信人就是我。

廿四

     我填上伊莎贝的邮箱地址,按下发送,以为大功告成。谁知此刻,收件箱里马上多了一封新邮件;我打开一看,正是系统退信。

     我仔细检查一遍拼写,没错呀。再试一次,再退,又试又退。几次之后我放弃了,或许这就是天意。老天就是要我忘了这个女人,又或者说,老天就是要这个女人忘了我。

     我付完钱,兴味索然地走出骊山大厦。这时已经是夜里六点了,街灯陆续点亮,颇有些华灯初上的意思。

     我站在大厦门口,思索着晚餐要去哪里解决,一边摸着饥肠辘辘的肚子,一边抬头看着楼上刚刚亮起的霓虹灯。这些灯日久失修,大部分都不会亮了。

     骊山大厦四个字,只剩下“山”字在闪闪发亮;星盟网吧的招牌,则只亮着一个“盟”字。烂楼,烂网吧,烂电脑,难怪连个邮件都发不出去。

     山,盟……

     突然之间,我想起三个月前,火车上宣扬宿命论的怪老头,给我留下的那张信纸;上面写的是陆游的钗头凤,以纪念他的表妹唐婉儿。其中,就有这么一句:

















      一阵诡异的感觉突如其来,猛地攫住我的心脏,让我不禁汗毛倒竖,呆在当地。
第四章 少年游



      传统的羊肉泡馍,吃起来有讲究,那就是要由食客自己,把馍慢慢地掰成均匀的蜜蜂头大小,如数放进碗里,再让掌柜的淋上一勺羊肉鲜汤。因此,地道的西安人,会宁愿多花上一些时间,慢慢地把馍掰碎,淋上汤来一口,啊,撩咋咧。

      然而,在这个初秋的夜晚,临潼一家地道的泡馍店里,我作为一个逃窜到此的外乡客,却是在场的食客中,把馍掰得最碎的那一个。

      此时我眼神虚浮,机械地把手中的馍慢慢分尸,脑海里回旋着许多问题:

      世上真有所谓的命中注定?

      老衲真的可以准确地推测到,三个月后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

      真的有人能从恒河沙数的可能性里,找出世界运行的规律?

      又或者,这纯粹是个巧合?

      可是,如果只有桃花落这句,还能解释为我牵强附会,可是还有山盟虽在,却寄不出邮件这件事情……



      走回出租屋的路上,这些问题仍如苍蝇般,在我面前绕来绕去。我停下来站在人行道上,下意识地用手在面前挥舞,想要驱赶走这些烦人的想法。

      这个晚上空气洁净,天幕中星星大放光芒。

      我抬头看着恒古不变的群星,在它们面前,人类是那么的卑微。几十亿年来,它们都默默注视着这个小小圆球上,所发生的一切,如果它们有思维的话,或许会知道所有的答案。

      不过,我这样说,并不代表我像伊莎贝一样,相信所谓的占星学。

      伊莎贝狂热地相信,几百外光年外那些闪闪发光的巨大球体,可以影响到渺小的地球上某个人具体而微的命运。她振振有词道,既然月球可以影响地球的潮汐,为什么你就不能相信星星对人类的影响呢?

      我试图跟她解释,那些所谓的星座,都是古人从地球的角度仰望,再随意连上几条线,所意淫出来的图形。如果你到火星上去看,那大熊就不再是大熊,可能变成一只米奇老鼠啦。

      美女杏眼一瞪,说,你怎么知道,星星不是为了人类而特意摆成这样子的?

      我无语,只好说她是迷信占星学,她则反唇相讥说我迷信科学;我说她见识短不懂科学,她说我眼界窄,接受不了潜科学。

      总之,女人与男人处于迥异的话语系统下,并且有着完全不同的逻辑。





      占星看起来不靠谱,其它算命的体系在我看来,也不见得有多高明。那么火车上那个怪老头,到底是凭什么方法,推算出我的未来呢?

      一路走回出租屋,在把钥匙插进门锁的霎那,我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要去找老衲,这个解开谜团的关键人物,KEYMAN。

      我想通了,原来,问题的症结,全在于老衲,老衲就是我心病的病灶,找到他,也就找到了答案。

      答案无非两种,如果他只是个走狗屎运的神棍,我要揭穿他的装神弄鬼;万一他是个世外高人,那我就要跟他学习如何能预测未来,掌握人生的轨迹。早知三日事,富贵三千年,如果我可以……

      反正,我本来就是一个浪迹天涯的逃窜犯,寻人跟逃窜可谓一举两得。只不过,问题在于,老衲现在应该在哪里呢?

      我回想起,三个月前的火车上,老衲有可能是在韶关与渭南之间的任何一个站下车的,所以,原路回去找他,显然不可行。况且,老衲曾说过自己是云游僧,那么他应该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呆上三个月。

      我一时陷入沉思中。对了,我记得老衲说过,他老家在昆明。昆明……在那里就算找不到他,也可以找到一些线索,或许还能找到他的师父师兄之类,他们的修为就更高了。

      对,就去昆明!

     主意已定,心中顿时豁然开朗,这个晚上的觉,睡得特别的香。





      第二天早上,我跟房东商量退房,房东非常豪爽地答应退回押金,我也就投桃报李地告诉她,等我走后,房里的全部用具都交由她处置。

      我真正的身份证,早已被我绞碎,冲进钟鼓楼酒店的抽水马桶里了。为了路上住宿等各种需要,我得去做张假身份证。

      到照相馆拍了快照,我兴冲冲地走上街头,把照片交给一个看上去挺厚道的假证贩子。未待我开口,该贩子开口问,是要做四级证吧?接着又面带怜悯状,自言自语说,唉,你们这些大学娃儿,可让四级折腾坏啦,中国的教育制度不行!

      那是2007年的秋天,我二十七周岁,本科已经毕业五年。如此说来,减肥让我看上去年轻了许多岁,这倒是个意外的收获。

      我说,大娘,我做张身份证。

      哦,身份证啊,好咧。叫啥名字?

      我的大学舍友,曾经跟我说过,一个人闯荡江湖,名号很重要。现在该起什么名字呢,待我想想。

      低头沉吟时,我看见胸口的美军士兵身份牌,顿时有了主意。我拿起身份牌,上面写着的名字是 Tom Mc Jones,嗯,我就叫唐摩诘吧。

      我把这三个字写给假证贩子看,又告诉她说地址、身份证号随便编,然后交了押金。大娘让我留个电话号码,明天早上通知我过来取;我没有手机,于是跟她说定,明天上午九点,原地来取。

      唐摩诘,这个名字不错,挺有禅意,我不禁为自己的聪明而沾沾自喜。




      订好的车票是明天晚上的,也就是说,我还有一天多的时光可以消磨。

      此时已是中午时分,我先是到回民街的烧烤店,原样叫了二十串牛肚,五串牛筋,五串羊肉,不料吃完一半已经再也塞不下。我想,这是由于经过系统性的节食,我的胃容量已经变小了,接受不了肥腻的饮食。

      美食当前,我有心杀贼,却无力回天,我不禁有些悲从中来。

      午饭后,我登上城墙绕圈,一边疾走一边大唱,那一年,你正年轻,总觉得明天,肯定会很美……你决定就上路,就离开这城市,离开你深爱多年的姑娘。

      我的举动引得游人纷纷侧目,几个老外还拉住我要合影。

      晚餐是三个月前吃不到的火晶柿子饼,我站在摊前,买一个吃一个,再买再吃,直到实在撑不下为止,撩咋咧。


      第二天早上跟房东告别后,我背起旅行袋,到街上找假证贩子拿身份证。这赝品的制作工艺颇高,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它是假的,那么很难看出与真的身份证有什么区别。

      我拥有与三个月前截然不同的外貌,新发型,相左的穿衣品位,还有,新的身份证,新的名字。

      此刻,陕西明亮的阳光下,作为唐摩诘的我,重生了。

      从此,我告别了从前的我,新生成世界上的另一个我。

      人的一生,其实就是在不断地告别;只是相对来说,一个逃犯告别过去的频率,会高那么一点。

      我最后一次登上城墙,一边挥手一边默念,柿子饼再见,钟鼓楼再见,许巍再见,皮影再见,手推车上火红的石榴,再见。过去的我,再见。

      西安,再见。

      随后我来到西安火车站,由于来时是在渭南下的火车,所以这是我第一次来到这里。西安火车站的建筑、布局,跟广州火车站大同小异,可能全中国的枢纽火车站,都大概是这个样子。

      经历了上次硬座的折磨,这次,我买了张中铺的硬卧车票。

      一直等到夜里11点,我才登上了发往昆明的K165次列车。





      找到床位所在车厢时,里面已经到了三位乘客。对面中下铺的是一对年轻夫妇,男的膀大腰圆,一头卷发,女的皮肤白皙,面貌讨好。从他们的缠绵劲,就知道是新婚不久,甚至我推断,他们此次就是出来蜜月旅行的。整个旅途中,他们都厮缠在下铺,其实买两张票纯属浪费。

      我下铺则是一个高瘦青年,弓腰屈坐在床沿。他蓄一头长发,胡茬旺盛,戴黑框眼镜,看起来倍像艺术家。

      把行李放好,我突然想起三个月前,老衲说他与我有“盐份”,说不定这次在火车上就又遇见了。

     于是,我特意去几个硬座车厢逛了一遍,当然了,没有发现老衲的踪迹;由于发车时已经是深夜,乘客们过一会就睡得七七八八了,为了避免扰人清梦,我也就没有继续逛下去。

     走回自己车厢的路上,想到自己竟沦落到如此幼稚的地步,不禁哑然失笑。哪里真有那么巧?人海茫茫,要在两次列车上都不期而遇同一个人,简直痴人说梦。





      回到自己的车厢,同厢的三人却都没有睡觉,正在热火朝天地闲聊,我也随后加入了战团。

     自我介绍一番后,发现原来大家都是广东老乡,只有新娘来自沈阳。新郎姓廖,是深圳土著;艺术家则姓汤,从小随着团长父亲,驻扎韶关。

     我老家在粤东,然而作为一个逃犯,当然要时刻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万万不可乱认老乡。于是,我跟他们介绍,说自己姓唐,乃是正宗的西安人。

     我满口的一级乙等普通话,再掺上几句伊莎贝教的地道西安方言,天衣无缝,并没有引起他们的怀疑。

     正如我之前的推测,年轻夫妇此行是在度蜜月。新郎介绍说,他们请了半个月婚假,先是从深圳直飞西安,呆了一星期,现在乘火车到成都,顺便领略一下沿轨的风光。

     此时新娘望着新郎,含情脉脉地说,只要跟你在一起,去哪里我都无所谓。

     我抚掌大赞好一对壁人,其实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心里暗道,好一对狗男女。

     艺术家实则是电视台的电视剧编导,此行随处乱转,美其名曰采风,积累素材云云,所有旅费台里报销。

     至于我呢,我其实年纪比他们都大,却自认小弟,说自己是西安交通大学的大二学生,此行到昆明去探望女友。






     来自各地的旅人,在旅途上遇到一起,所聊的话题当然离不开旅行了。

     我出差的地方都是些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千篇一律,乏善可陈,于是我保持沉默,听他们瞎扯。

     这种氛围,倒有些像大学宿舍的卧谈会。

     新郎说,他早在2001年,突然发神经,孤身一人乘飞机去了拉萨。拉萨其实也没啥好玩,除了布达拉宫、大昭寺,除了满街的喇嘛跟拿着转经筒的老太太,也就是一个广东三线城市的样子。拉萨,有G2000专卖店,有川菜馆,甚至温州城……总之,挺世俗的一个城市,别把它看得太神圣。

     新娘补充道,廖廖去拉萨的唯一收获,就是从八廊街上扫货,背回一大包工艺品。

     艺术家对新郎的言论表示极大的愤慨,他说,那是因为你们是汉人,跟藏民没有共同的信仰,更无法融入到藏民的生活中去。(倒好像他自己不是汉人一样)他又说,在他工作的珠海电视台,有一位同事,为了到拉萨朝圣,五月份辞去了工作,从四川出发,骑着单车跨越川藏线,进了拉萨。

     说完这段话,艺术家脸色严肃地把眼光投射到窗外,仿佛拉萨、布达拉宫、大昭寺,就在铁轨旁那座山包后一样。然后他下定论说,踩单车入藏,可要比你们搭飞机乘火车进去,要牛得多。

     我插嘴一句道,其实呢,搭飞机、乘火车不够牛,骑自行车一样不够牛;要是能踩飞机、骑火车去拉萨,那可就牛得没言语啦。

     众人大笑。

     笑闹了一会之后,艺术家从包里摸出扑克,我们在他的铺上,玩起了斗地主。玩到三点多,大家都支持不住了,于是纷纷睡去。




      火车到了昆明,第二天我就在大名鼎鼎的圆通寺里找到了老衲。老衲正在院里扫着落叶,一副得道高僧的样子,看见我来,便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老衲等施主很久了。

      我当场下跪,拜老衲为师。接下来,老衲传授给我一部《天龙八卦》,苦心研读之后,我算出了下期福彩特等奖的号码,4、8、15、16、23、33,4,多倍投注,果然中奖,奖金共一亿元。

      然后我去投注站领奖,卖彩票的从窗口里递给我一瓶益力多,说,这就是奖品,里面有一亿个益生菌。我正要跟他争辩,此时从二楼跳下两个警察,二话不说就把我拷了起来。

      在戴上手铐的那一刻,我从一枕黄粱中醒来。

      昏黄的车灯下,新郎新娘正挤在狭窄的下铺里,相拥而眠。艺术家也在下铺发出轻微的鼾声。火车沿着既定的轨道,不管不顾地继续前进,或许,就跟命运一样。

      爬下床铺,从艺术家枕头旁顺了一支骆驼,点燃,然后走到车厢接缝处。烟味很呛。其实我很少吸烟,自己不喜欢,伊莎贝对烟味更是深恶痛绝。不过此时此地,如果指间缺乏了这个火光明灭的道具,或许就难以体现我心间的迷惘。

      许多时候,台型不是扮来给别人看的,而是给自己;有时候,你点燃一支不吸的烟,打开一瓶啤酒却只喝寥寥几口,只是为了酝酿情绪,更投入地回忆过去。
十一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为什么会做彩票中奖却焉知非祸的梦,这跟我的惨痛经历有直接关系。

      我从出生到现在从,一直没什么赌运。比如说,我每星期都会买一两次双色球,一次5注,全部机选,但是连五块钱都没有中过。

      有几次,我坐在财务部的办公室,手里拿着彩票,看着电脑里的开奖结果,大声道,唉,只差一个号码。外面的阿姨们以为差一个号码中大奖,其实我是差一个号码就能拿5块钱。

      不单止彩票如此,其它跟赌有关的,我都一律点背。比如说,玩卫生麻将我总是赢,但是一开始玩钱,就连牌都清不了。

      不过还好,在中国最大的赌场里,我的运气一直不错。

      这个赌场就是股市。



十二

      我是个遗腹子。七九年我爸开赴南疆去打仗,几个月后我在产房里正式面世时,等在走廊的是我三叔。战争结束了,我爸再没回来,但他却不是烈士;因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搞不清楚他到底是牺牲了还是叛逃了,政府的结论是:下落不明,待处理。

      这一待处理,便待了二十七年。

      我那可怜的老爸,连死都死得比别人倒霉,所以说,我这辈子运气那么差,都是遗传了我爸的。

      我三岁时,母亲改嫁了,继父姓李。李叔叔本来要我跟他姓的,但是我三叔强烈反对,并与李叔叔多次洽谈,最终我身份证上还是姓宋。

      我妈改嫁后,与我生父那边的亲戚变得非常差。但是因为我仍姓宋,所以大学毕业后,便进了三叔的公司,成了一个不懂财务的财务总监,在这个职位上做了五年。

      我三叔性格霸道,很有家长式的威严,但开给我的工资不算低;不过,年轻人用钱缺少计划,寅支卯粮,不免常有些捉襟露肘之感。

      更重要的一点是,我有一个空姐女友 —— 这是一个填不满的无底洞。

      伊莎贝常笑我,不吃不喝攒一个月工资,还不够她买个手袋的。

      女人的虚荣固然不能算是好品质,但是作为一个男人,如果没有能力支撑心爱女人的虚荣心,也很难说是一个好男人。况且,如果说女人们喜欢名牌是爱慕虚荣的话,难道男人喜欢美女,就不是虚荣心作祟?

      在伊莎贝同事们的男友圈中,我是最寒酸的那个,本来就有些攀高枝的意思。如果在交往中再斤斤计较,做不好后勤工作,让伊莎贝在空姐同事们熠熠生辉的名牌中抬不起头的话,不等伊莎贝嫌弃我,我都会鄙视自己了。

      总之,节流是不可行的,那么,为了改善经济状况,我只有多动脑筋,努力开源了。


十三

      2007年4月5日,星期四,我买入了人生中的第一支股票。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因为当天刚好是清明节。然后,在我初涉股市的那一个月,我颇有些斩获。

      我投入的本金为10万元,这本来是三叔给我读研的费用。关于这笔钱,说来话长。

      大三的时候我参加了硕士研究生考试,出来的总成绩,比去年的分数线多了19分,而且我的政治、英语单科分数全部过关。由于我报考的又是本校专业,所以大家都认为这个研究生我读定了。

      三叔说,我是家族里第一个研究生,光耀门楣,又说,我选的专业很好,然后给了我10万以供读研之用。

      不曾料,由于这一年的专业试卷难度太低,考生成绩大幅上涨,分数线也随之水涨船高,比上一年多了足足20分。于是,我以1分之差落榜。

     研究生没得读了,三叔并没有要回那10万,表示将这笔经费转拨给我将来娶妻之用。

     在2007的4月初入市,一个多月的时间,我凭着10万元本金所挣的钱,已经够我缴一辆运动版福克斯50%的按揭。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大盘狂飙猛进,让我经常感慨自己本金太少,要不然……

十四

     恰逢此时,三叔去了美国,预计要一个多月后才回来。三叔一向行事低调,我们做下属的都不知道他去美国所为何事,据三婶透露是去筹备又一个分公司。

     但是,这对我而言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一个多月,公司账户无人过目;也就是说,这段时间内,帐目里的钱多了还是少了,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你不知。

     看着节节攀升的大盘,苦于本金太小的我,自然而然就有了这样的想法:只要我拨一笔公款出来,在一个月内赚30%,然后把本金放回公司账户。那么,凭着这30%,我就可以住大房子,开跑车,可以跟伊莎贝去巴厘岛渡假。

     不,只要两个星期,只要20%,就够了,下半生,就算打跛双腿也不用愁了。

     当然也存在着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亏空巨额公款,换来牢狱之灾。类似的新闻常见于报端,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但是这样消极的念头,在我心中只是一闪而过。

     毕竟,一夜暴富的吸引力太致命了;这可是普通人做牛做马一辈子,也赚不来的一大笔钱,大得不切实际,大得你光是想起来,都会心跳加速。

     如果你处在我的位置,我想,你也必然会与我一样,铤而走险,放手一搏。

十五

     当然了,就像你猜到的那样,我最终还是栽了。

     要不然的话,我现在就是携美女在巴厘岛Bvlgari,享受水清沙幼椰林树影的新锐富豪,而不是这么一个灰溜溜的光棍逃窜犯。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句话必须要等到你真实地亏了以后,才能读懂。原来,买股票也是会亏的,亏了之后,也是会让你想去跳楼的。

     就像毛主席教导我们的,侥幸取胜的心理,必须扫除干净。

     但是,这种糟糕的结果并不是一开始就显露出来的,它像一个伪善而阴险的陷阱,一开始极具欺骗性。在最初的半个月里,我用公款所购买的股票,雨后春笋节节高,一度达到了17%的盈利,距我20%的目标只有一步之遥。

     在以后逃亡的路上,我有时会想,早知道的话我那时就该收手了。这样一来,今天的局面会截然不同;富豪与逃犯的差别,比天堂跟地狱还要大。

     夜深人静时,听着时钟在嘀嗒作响,这种铺天盖地的后悔,几乎要把人逼疯。
十六

      就像大地震来临前,鸡飞狗跳,老鼠搬家一样,我的股票大跌之前,也出现了一些异象。

      那时已经是5月最后的几天,我开车经过一家彩票站,突然福至心灵地想到了一个投注号码。我想,我以前买彩票全部是机选,也许是这样,才导致了我连末奖都不中。

      我的灵感来自美剧《LOST》中的一组号码。这是一部讲述飞机失事的扯淡剧集,里面有一组号码,4、8、15、16、23、42,一个大胖子用这组号码来买乐透彩,中了巨奖之后怪事不断,最后连乘坐的飞机都裂成两半,栽到南半球某个无人岛上。

      由于中国福彩的玩法与美国乐透彩不同,双色球里,红球只有1-33这些数字可选择,而且还要选多个蓝球,于是我把这组数字,稍微做了些改动,4、8、15、16、23、24,4,一共买了五注。走出彩票站,我突然又有灵感,重新回去买多五注机选。

      启动汽车的那一刻,我甚至在想,就中个几千万大奖吧,坠机的小岛上,可是有很多性感美女哟。

十七

      当我又拿着一张彩票,坐在电脑前惊呼“只差一个号码”时,门外的阿姨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但是这一次,我不是差一点能得5块,而是差一个号码就能中二等奖;中奖的却不是4、8、15、16、23、24,4这一组被诅咒的数字,而是机选那5注的第一注。

      三等奖,3000元。这就是我二十七年中,第一次中奖的奖金。3000块不多不少,刚好能给伊莎贝买那件短裙,她拉着我在西武几次走过了,没开口说要,但她知道我知道她要。

      当天晚上,发短信给人在上海的伊莎贝,告诉她明天晚上飞回来后,送她裙子做儿童节礼物,然后就上床睡觉了。

      半夜口渴,醒来喝水时突然有些诡异的感觉,此时打定主意,明天就把股票卖掉,然后就可以跟伊莎贝比翼双飞啦。

      到了第二天一早,打开行情软件时,整个人都懵了。如果那个时期你也在股市里,我想你跟我一样,不会忘记这一天,5月30号。

      原来,就在我起床喝水的半夜,国家出台了调整印花税的政策,这个政策让散户骂娘,大户撞墙,我这种拿公款炒股的亡命之徒,这次就真的要跳楼了。

十八

     第二天的儿童节,我仍陪伊莎贝去买了那条裙子。我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则仍抱幻想,或许明天,大盘就好起来了?

     拿公款炒股的事情,我一直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伊莎贝。几天前,我的户头中有一亿多盈利时,我没有说;连续几个跌停板之后,我的户头中盈利全部蒸发,还亏了一亿多时,我也没有说。

     我手中曾经鸡犬升天的小盘股,如今则成了成了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成了人神共愤的垃圾股。三叔预计七月中旬就要回国了,而在那时,我手中的股票不可能涨回原来的位置。

     按照我对三叔的了解,他一定会选择大义灭亲,把我这个侄子送进监狱,让我把牢底坐穿。我对坐牢心生恐惧,所以,我选择了逃跑。

     作为一个心存侥幸的新股民,我到了这时,仍然抱着股票还会升起来的幻想。所以我并没有卖掉户头内被套牢的股票,而是不惜大费周章,从公司账户里取出了100万备用金,作为逃跑的经费。

     但是,就像前面说的,我从出生到现在,一直没什么赌运。就在我正式潜逃的那个周五,我满怀期待地看了一下户头,发现已经亏掉了30%多一点,金额接近3亿元。

     那天下午下班时,我把股票帐户密码,跟挂钩的银行帐号的存折都留在办公桌抽屉里,开始了我逃亡的漫漫道路。

十九

     食指跟中指的灼热感,把我从回忆中唤醒。香烟即将燃尽,烧到了我的手指,我赶忙把它扔出窗外,它划出一道微弱的红线,很快便熄灭了。

     我望向窗外,世界就此睡去如一婴儿,田野一片黑暗,难得零星几点灯光。这种光景让人心里难受,仿佛似乎这列火车,已经被整个世界所遗弃。

长路漫漫,无心睡眠。

     我掏出裤兜里的IPOD,听钢琴曲。这个纯白色的IPOD,是与伊莎贝在一起的三年里,她送给我的唯一礼物。我清楚记得那天,那是我们的第一个情人节。

     那天晚上,我打开红色天鹅绒的盒子,里面埋葬着一粒白金戒指;当我认真说出我爱你三个字时,心中所想只是尽快得到她的身体。

     然而现在,在离她千里之外的孤独的、不断延伸的铁轨上,我想起了任性、势利、爱慕虚荣的,我的伊莎贝,心中充满了巨大的情感。我对着窗外的黑暗,轻声道,伊莎贝,我爱你。

     此时的我,是真的爱你。

     或许,唯有你听不见的那句盟誓,才不是意乱情迷时的呓语,不是别有用意的迷魂咒语;而是经过时间的升华与提纯,从而,最不朽的那一句。


廿十

     小俩口下车时,我正在铺上补睡;跟我同到昆明的艺术家,也在到站之后各奔东西。他留给我一个手机号码,我也留给他一个手机号码,只不过后者是一个空号而已。

     “你我相遇便是盐起,分离便是盐灭。”

     秋天正午的昆明,阳光和煦,比广东的来得温柔,又比西安的来得湿润,让我的心情为之一振。

     经验告诉我,每个枢纽火车站的建筑都大同小异;经验同时告诉我,每个火车站旁的餐饮店,味道都好不到哪里去。我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市区,去找我的午餐。

     在一家米线店享用了正宗的过桥米线后,我背起行囊,在街上四处游荡。

     如果暂时忘掉我的逃犯身份,这份阳光洒落肩头,无牵无绊的惬意,怕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

     路上看见一个旅店招牌,上书“昆人旅馆”四个大字。对于昆明人来说,这个名字很合理也很合乎逻辑,昆人旅馆,顾名思义,昆明人开的旅馆嘛。不过对于我这个广东人来说,这个名字就有点让人望而生畏了,皆因“昆人”在广府话中,就是骗人的意思。

     莫非是间黑店?我饶有兴致地走进这间小旅馆,登记,入住。我的假身份证在此处也通行无阻,只不过签名时我写上了一个宋字,过后才回过神来,划掉,一笔一画写上:唐、摩、诘。
廿一

      我拿着房门钥匙,进了206房。旅馆虽老旧,房间倒收拾得挺干净整洁的。

      我把旅行袋扔到床上,俯身拿出换洗衣物,准备去洗个痛快澡。西安的一切都好,只是水供应略显缺乏;如今到了云南这样水量充沛的城市,我要赶快洗个够本。

      此时,我意外发现墙壁上有许多留言,用各种颜色字迹写成,内容丰富多彩。于是我放下手中的衣服,背着手饶有兴致地观察起来。

      第一则充满爱意:曹悯芹,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我爱你的长腿,你的细腰,你的□□□□□□□□□(此处作者删去三十字),落款梁也春。

      另有一则比较伤感:其实我是个对感情很认真的男人。字迹潦草,无留名。

      有署名何宝荣的:黎耀辉,不如我们重新来过。

      玩诗意的也有之: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也无落款。

      此时我的兴致也来了,从袋里翻出一只马克笔,给这位仁兄续上。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狎兴生疏,酒徒萧索,不似去年时。落款,唐摩诘。

      盖上笔盖,兴致未减,又重新补上一句:此乃千古大嫖客柳永的小阑干。

      又写,骚、人、膜、客。

      我为什么学识那么渊博?皆因我报考的研究生专业就是古代文学,逃犯不可怕,就怕逃犯有文化。

廿二

      洗完澡后,擦干头发(其实是摸干头发,板寸非常易干),我躺倒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思索下一步应该如何走。

      火车上我曾梦见,老衲就栖身在昆明的圆通寺里。我此行已是荒诞,那就索性继续荒诞下去,古有孙阳之子,按图索骥找到只癞蛤蟆,今有我唐摩诘,按梦索人,是否会找到个火星章鱼?

      打定主意,明天就去圆通寺吧。

      圆通寺不知是个什么藏龙卧虎的所在,探险之前,一定要填饱肚子。由于初来乍到,晚餐不知哪里比较正宗,遂询问了楼下柜台的小妹妹,小妹妹推荐了1910火车南站,这是个餐厅名。我大概问了该怎么走之后,便向此地出发了。

     这间餐厅前的路颇惨不忍睹的,一进门看见一个穿着铁路制服的雕塑,里面的服务员也全部穿制服,可惜一点都不诱惑。

     在院子里找个大伞坐下,让服务员推荐了几个招牌菜。金条稀豆粉,金条其实就是油条,沾着稀豆粉吃。洱海醉虾,对于我这个南方人而言,太辣了。孜然烤鱼倒是不错,不过没什么特色。

     由于胃容量小的缘故,东西吃剩很多。结帐时服务员小伙子颇有些不满道,您看,吃剩那么多,有点浪费哦。节约粮食是我们应有的美德,我一下子来了情绪,拿出一张红纸,吩咐道小伙子别找了,小费。搞得他满脸疑惑。

     酒足饭饱之后,打辆出租车,让师傅推荐一个酒吧,结果他把我带到了豪斯,我点一杯柠檬雪碧,枯坐一会,看吧里群魔乱舞。我减肥后那么帅,竟然没什么艳遇,遂打出租车回旅馆睡觉,一夜无话。

廿三

      第二天的早餐是一份砂锅米线,吃完后问小店老板,圆通寺要怎么搭车去。小店老板笑着说,盐通寺就在盐通街,走路都能走到。

      我原以为寺庙都应在郊外清净之地,万没想到圆通寺就那么大剌剌地戳在市区。不过,这个老板跟老衲一样,也把“园”说成“盐”,看来老衲就是昆明人无疑,我于是对找到老衲这件渺茫的事情,平添了几分信心。

      很容易找到了圆通寺,进门是要收门票的。我对此很不以为然,释家不是有不得敛财这一戒条吗?八戒之所以叫八戒,就是因为他在十戒之中,少了不敛财以及过午不食这二戒。

      不满归不满,一样付了钱进门。里面倒没有我想象中的吵闹,颇有点闹中取静,大隐隐于市的意思。里面有山有水,有许多佛像。其中有一个造型独特的佛像,看介绍说是上座部的释迦牟尼,没有研究,亦不感兴趣。

      在里面绕了一圈,毫无头绪,我总不能拉住人家问,你们这里有没有个老衲,他满头白发,喜欢喝酒啃鸡爪,疯疯癫癫的……只怕我会被人乱棍打出去。

      欣赏了一下历代文人留下的墨宝后,我便出了圆通寺,绕着它瞎逛。无意之中,发现其右侧的巷内另有一道场,名曰莲花精舍,门口无人售票,遂进去一逛。

廿四

      莲花精舍似乎是个密宗道场,我进去转悠了一圈,殿内幽暗寂静,看不出什么门道。站着听一个喇嘛讲经,一刻钟后突然有些内急,于是出殿去寻厕所。

      从漆黑的殿内出来时,被头顶的阳光晃花了眼。找了一会,没有寻到厕所的踪迹,于是问在走廊一旁低头沉思的一位老者,老人家,请问一下您,厕所在哪里?

      这个老者五十多岁上下,穿一身灰色衣物。他闻言抬起右手,指了一个方向,我正待道谢,他却望着我,突然张大嘴巴,好象是见到鬼一样。

      他颤抖着说,白、白老弟,二十多年了,你终于还是来了。

      我不知道你们会怎么想,总之,当时在气氛本来就有些阴凉的道场内,突然有一位素未谋面的老者,说我是他二十年前的哥们,我可是当场吓得汗毛倒竖,打了个激灵,膀胱内的液体都差点喷涌而出。

      遭遇突然的惊吓,本来就蓄势而发的我,再不去解手的话就真的要尿裤子了。我未待与他详谈,狂奔向厕所,一阵江河日下之后,再回到走廊,那个居士却不见了踪迹。

廿五

      寻老衲未果,却又遇到个让人一头雾水的老头,心里不禁有些郁闷。我在街上草草吃了午饭,回到昆人旅馆206,倒头便睡,醒来时已是掌灯时分。

      我回到早上那家米线店,找张空桌便坐,要了份砂锅米线,老板笑说好咧。

      我左手撑额,低头思索着,既然寻人的事毫无头绪,倒不如暂且放下;三个多月里一直未近女色,今晚不如找个地方猎艳,也好看看肌肉是否有助于……

      此时,桌对面突然坐下一人,下身穿一件黑西裤,上身是一件发黄的白衬衫,我心里好一阵激动,莫非是老衲?抬头一看,却是早上莲花精舍内遇到的老者。

      我刚要开口话,老者做了个稍安毋躁的手势,对我说,年轻人,早上我失礼了,让你受惊,实在抱歉。我在此只问一句,阁下可是姓白?

     老人家,我不姓白,而且,我从来没见过您,二十年多前我还穿开裆裤呢。

     那老者黯然道,不姓白,那就不是他的后人了。又满脸痛苦状,低下头去喃喃自语,这样说来,一定是白老弟转世,六道轮回不可不信,不可不信啊……

     我不禁好笑,暗忖道,什么社会了,还搞封建迷信那一套,什么六道轮回,投胎转世,我可不信。

     正待开口,老者却直起腰来,说,年轻人,我知道你现在不信这一套,因为我也年轻过。不过这个世界,可能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得多。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一个发生在二十多年前的故事。

     年轻人,你知道什么叫赌石吗?

廿六

     关于赌石,我略有所闻,在缅甸以及滇西,常有人拿钱去买几块大石头,赌里面到底有没有玉。由于开采出来的矿石,表面都有一层外壳的遮掩,人们只根据外壳的特征,还有人工局部凿开的口子,来猜测里面到底有没有玉,是什么样的玉。

     比如说,你凭着经验以及胆识,打赌某块石头里面有绝世好玉,于是花50万块买下来,兴冲冲地剖开来看。如果里面真的有玉的话,可能就值200万;如果是上等翡翠,甚至能值个1000万。但也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你看走了眼,石头里面还是石头,那你这50万块就赌没了。

     总之,这是个让一部分人一夜暴富,同时让绝大部分人倾家荡产的勾当。

     如果不是三个月前,在火车上遇见过疯颠却又神秘的老衲,我此时会断定,这无非是个拿赌石做幌子的骗子。看着你像个肥羊,于是把一早编好的故事告诉你,最后无非是说家里藏有一块价值连城的玉石,出于某种原因不自己能变卖,只能低价转让给你,等等鬼话。

     以前的我,会客气地打发他走人;但是现在,我对世界抱有一种更为宽容的态度。于是,我对老者说,老人家,请您继续说下去,我洗耳恭听。

     姑且说之,姑且听之。

     于是,在初秋的傍晚里,阳光逐渐睡去;人声鼎沸的米线店内,坐着一老一少,老者拨开历史的迷雾,讲述一个多少年前,尘埃落定的故事。
第五章 江城子 上厥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那时候的我跟你一样年轻,居住在滇西靠近缅甸的小地方,盈江。对于赌石界来说,这个边陲小城是一个圣地。

      在赌石这个行业内,有一句话人人皆知,叫神仙难断寸玉。

      摆在你面前的这块石头,里面到底有没有玉,有多少玉,有什么样的玉,你只能去看,去摸,去猜;但是,无论你在这行打滚了多少年,积累了多少经验,你永远不可能做到百发百中。

      你可能非常地善于观察,眼光独到,更重要的是你的势好,于是赌什么涨什么,几年下来,你积累了丰厚的身家,因此自信满满,以为掌握了玉石的天道。

      但是,事情突然发生了逆转,你失去了赌石的势,也就是平常所说的运气。你看好一块白蜡壳,以为里面是最好的翡翠,花一个巨大的价钱买下来后,解开来一看,里面却只有石头;唯一的绿,就是表面上露出来的指甲大那么一块。接下来,就像佛陀跟你开玩笑一样,你赌什么垮什么,最后,倾家荡产了。

      而能够把这样的大石头,擦出指甲盖大小的一片绿来,让人直以为里面都是好玉的人,就是擦石人。

      故事开始的时候,我是盈江县城,一个小有名气的擦石人。



      擦石这一行,比直接赌石的买卖双方,风险要小得多。别人托你擦石,擦开眼了,给你多少佣金,擦瞎了,也不会要你赔偿。当然了,如果你总是把石头擦瞎,就没人来找你擦了,在这行你就混不下去,不用别人赶,你也只好灰溜溜地滚蛋。

      擦石不需要赌石那么高的胆识,但是却要比赌石人更有经验,更具慧眼。

      比如说,一块鸡蛋大小的石头,露出来指甲盖那么大块的绿。你以为指甲盖下面还有玉,就用砂轮去打磨,想让绿更多的显现出来;结果偏偏这块石头,就只有指甲盖那么大、那么薄的一点绿,一擦就没了,那么这块石头就给你擦瞎了,就一文不值了。

      总之,作为一个擦石人,就是要把有绿的石头,擦出更多的绿,把没绿的石头,擦成看起来有绿的样子。

      无疑,这一切需要经验,大量的经验。而经验,是从砂轮、刮刀这些工具长期的接触中,培养出来的。(说到这里,老者摊开手掌,展示他手中的老茧,二十多年过去,仍有明显的痕迹)



      但是,作为一个成功的擦石人,光有经验是远远不够的,更为重要的是灵感。

    (闻言我差点笑出声来,幸好老者并无不满,反而认真地重复道)是的,就是灵感。我有这种感觉,擦石,其实就是一项艺术创作。

      每次当我将一块灰不溜秋的石头,打造成一块宝贝,一块让人一看便移不开眼睛的宝贝,我就会有一种巨大的成就感。

      每次,当我把石头拿在手里,当成艺术品仔细端详时,那种喜悦,跟雕塑家看着他的成名作的感觉,不遑多让。



     我的活计做得不错,渐渐打响了名堂,托我擦石的人越来越多。一些人开始称我为金刮刀,后来更多不知所以的人,以为我就姓金,于是叫我金哥、金弟,我的真姓名反而无人提起。

     擦石这一行,也有分淡季旺季。这是因为,滇西地区,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都是漫长的雨季。只有每年的农历新年,至四月傣族泼水节期间,天气晴朗,这便是开矿和赌石的黄金季节,也是我擦石业务最为繁忙的时期。

     我清楚记得,那是八十年代中期,农历新年刚过去不久,正月初六。傍晚我正要关门时,一个风尘仆仆的年轻人登门造访,此人是个生面孔,应该刚到盈江不久。(此时,老人盯住我的脸,过了分来钟才回过神,继续道)他跟你长得一模一样,所以,早上见到你时,我才会那么失态。

     现在想起来,觉得自己实在好笑,二十多年过去了,我已经是一个糟老头,他又怎么可能永葆青春。

    (老板端上一杯茶,老者喝了一口,继续道)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白老弟,那天,他托我擦一块价值连城的黄沙皮。



     这个年轻人,大剌剌地在我作坊的竹凳上坐下,自我介绍说他姓白。然后,他从贴身的衣袋内,掏出一块黄沙皮,递给我。

     那个石头,大小如此杯,(老人举起手中的一次性杯子)外表是普通石头的黄色。外行人乍一看,会以为是随便哪条河里捡起来的鹅卵石。

     凭着职业的敏感,甫一接过石头,我便发现其背后卧着一条蟒。所谓蟒,就是石头上显露出来的玉脉,暗示着这块石头里面有不少绿,是身价的证明。

     我试探道,白老板,这块石头是大马坎的吧?

    (见我面带不解状,老者解释道)就如同穿衣讲究名牌,玉石也讲究其出身场口。每个场口出产的石头,都有些固定的特征;一块出产于名牌场口的玉石,往往会引起更多的注意,卖出更高的价格。

     大马坎场区,位于缅甸乌鲁江下游,场区内面又分了很多场口,最出名的有大马坎场口,雀丙场口,黄巴场口,等等。大马坎场区内,主要出产黄沙皮跟黄红沙皮,质量良莠不齐。

     这白老板倒大咧咧地答道,你可看走眼咯,这是老场区,大谷地场口的石头。他指着石头上的那条蟒对我说,你仔细看看,看看嘛,大马坎的石头,哪里有这么好的绿颜色。


      我再次端详手中的石头,一盏茶功夫过去,我终于打定主意,对白老板说,对不起,这单生意我不能接。

      白老板哈哈一笑道,真没见过谁有钱不赚的,这又是为何?

      我于是正色道,白老板您这块石头,已经不用再擦了。光是凭这条蟒,卖个8万没有问题。再擦下去,未必就能卖得高些;万一擦瞎了,坏我的名声事小,您这8万可就没了。

      当时的8万块,是一个吓人的数字。这么说你就明白了,那是八十年代的中期,普通工人工资30元左右,一名大学教授的月工资,大概是220元。8万块,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200多年的工资。

      我劝道,白老板,您还是好好想想吧。擦与不擦,都在您一句话。

      白老板当即道,人只说金大哥手艺好,今天一见,人品更是值得敬佩。就凭您这份诚心,这个朋友我是交定了。

      白老板拿过我手中的石头,我以为他将要起身离去了;谁知道,他把石头在衣襟上一擦,又伸到我面前,正色道:

擦!



      我花了足足两天时间,看了又看,最后才下的刀,把白老板的这块石头,擦出两个铜钱孔大小的绿块。再加上原来的那条蟒,这块黄沙皮,几天后便以15万的高价,被一名西安商人买下。

      然而,当西安人满怀期待地当场把它解开之后,一看之下,大失所望。里面的玉只有薄薄一层,最多只能卖个几千元。这时白老板又出乎意料的,表示愿意花2万块买回这两块石头,留个纪念,也交个朋友。这一举动,博得了在场许多人的好感。

      打这以后,白老板便把上手的石头,都拿到我这边来擦。渐渐地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好友,他称呼我为金大哥,我则叫他白老弟。

      初战告捷,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无论买还是卖,白老弟赌石的势头一直很旺。每次赌石,他临大事有静气,观察细致,出手大胆,就像他就是为了赌徒这个身份才出生的一样。



      渐渐盈江县城里,大家都知道了这号人物。那个买了黄沙皮的西安跛子,还给白老弟起了个外号,叫战神白起。跛子说,白起是秦国大将,战无不克,杀敌无数。

      看着白老弟的运势如日中天,连生性谨慎的我,都有些心动,想要拿出几年来擦石的积蓄,作为股份,参与白老弟的赌石事业。在一次晚宴上,我假装不经意地说出了这个打算;这本来是不合规矩的,因为一般来说,擦石人不参与赌石,以防有不公平的现象发生。

      谁知道一碗玉米酒下肚后,白老弟满口应承,只是让我不要泄露出去就好。我心头大喜,为白老弟再斟满一碗玉米酒,两人那晚喝了个烂醉。

      我拿出20万元,白老弟则出30万,一共是50万元;我们约定好,无论盈亏,我占四成,白老弟占六成。自此之后,我便满心期待地等着这20万元翻番,变成40万甚者80万。



      谁知道,自从我入伙后,白老弟的赌运便急转直下,不到一个月,便把他跟我的资金输了个大半。

      我起初疑心是白老弟出千,与其它客商合伙来骗我的血汗钱;于是我放下作坊里的活计,偷偷参加了几次赌石,却看见白老弟仍是跟以前一样,认真地看、摸、猜,胸有成竹地买下,用电锯当场解开之后,却是无绿。

      我只好暗暗后悔,自己向来无横财运,不应一时贪心,趟这摊浑水。

      到了只剩下最后的20多万时,我萌生了退意,开口向白老弟拿回我的8万余元,这些钱回老家虽不够买大房子,但娶个漂亮老婆还是绰绰有余的。

      谁知道,他却不肯退回我的股份,反而自信满满地说,他会赢回来的。我看着他脸上不知从何处而来的自信,无计可施,两人闹个不欢而散。



      几天后的傍晚,县城招待所里,又有人牵头赌石,白老弟也参加了。当我关掉作坊,赶到招待所405房间时,赌石已经开始了。

      一开始拿出来的是几块黄沙皮、黑沙皮,白老弟只是站在一旁看,懒懒的没多大兴趣。

     这时,主持人拿出一块麻蜡壳,介绍说,这是出产自小场区,莫罕场口的上等货色,卖家开价25万。

     这时候我看见,黄灿灿的电灯光下,白老弟眼神陡然一亮。

     奇怪的是,这块麻蜡壳,跟白老弟第一次拿给我擦的那块黄沙皮,无论形状、大小,还是表面的蟒、绿块,都非常相似;不同之处只在于表皮,顾名思义,麻蜡壳就是表面坑坑洼洼的石头,好像麻子的脸。
十一

     主持人开价25万,一开始并无人响应,几分钟后,一个台湾客商解围般道,10万,我拿下。

     西安的跛子这时说,12万,给满了。

     台湾客人斗气说,13万。跛子便不作声了。

     看起来,卖家对这块麻蜡壳也并无多少信心,跟主持人耳语了几句之后,主持人便欲拍板道,13万,成……

     这时,我才把悬着的心放回肚里。依我这几年擦石的经验,这块麻蜡壳,要么是无绿,要么也就是几块碎玉,只能打几只戒指,值不了几万块。我太担心白老弟要买了。

慢!

     我寻声望过去,说话的正是白老弟。他这一声慢,让主持人把喉咙里的“交”字又吞下了肚,同时把我刚安下的心,重新提到了喉咙口。

     白老弟把手上的烟扔到地板上,用鞋揉碎,然后慢悠悠地说,我出20万。

     卖家大喜过望,喊道,成交!

     我心如死灰,但心里还抱着最后一丝侥幸,那就是希望白老弟不要把石头解开,而是转手卖掉,能卖个15万,不,10万也就够了。

十二

     白老弟一手把一大提包的现金交给卖家,一手接过那块麻蜡壳,这单生意便正式成交了。

     此时卖家也颇想知道,这块石头到底是卖高了还是卖低了,于是不无怂恿地问,白老板,解玉吗?

     解玉,就是把石头剖开,是赌石的最后阶段。如果这块石头留着不解,那还可能卖个10万8万;如果解垮了,也就是解开来后无绿,那么,这块石头就变成一文不值的真正的石头。

     白老弟丝毫不在意我绝望的眼神,依然淡淡地道,解。

     那个台湾客人,带着幸灾乐祸的表情,高声吩咐工人拿出电锯,然后开始解玉。所有人都围上前去,带着各自不同的心情,一睹究竟。

     电锯顺着麻蜡壳的那条蟒,缓缓地割下去。工人一边割,一边洒槟榔水。一种带水气的火石味,弥漫开来。

     像是过了一个世纪,又像是刚过了3秒,麻蜡壳被从中割开,裂成了两半,将石头里的内容完全展示出来。

     众人倒抽一口冷气,静默了两三分钟,突然不知从哪里传来一声惊呼:

     天哪,满绿!

十三

     主持人熄掉了电灯,这样能更好地观察这两块上等翡翠。众人摈声静气地看着它们,就像看着刚出生的双胞胎婴儿。

     黑暗中,这两块翡翠,就像燃烧着的两团绿色火焰,又像是两个泸沽湖,发出幽幽的水光,让你的胸膛缓缓浸入了春天的湖泊,惬意,沉醉。

     我挤在人群中,默不作声,心脏却砰砰跳个不停。我兴奋地想,两边各做一个观音,至少能卖60万。60万还只是一个观音的价钱,两边加起来,就是120万。天哪,120万!




     我死死地盯着两块翡翠,生怕一眨眼它们便会像真正的湖水一样,溢出、流走。

     电灯重新打开之后,众人纷纷向白老弟道贺,这些声音中,有真心的,有后悔的,更多则是嫉妒。

十四

     西安跛子伸出大拇指,红光满面地嚷,白起,战神白起!

     卖家则阴阳怪气地说,白兄弟,好眼力。

     台湾客商当场愿意出100万,买下这两块翡翠,这几乎是半小时前那个价格的10倍。在那个年代,人民币最大的面额,不过是10块的大团结,100张一扎,才是1000块;而100万块就是1000扎,那要装上好多个麻袋。

     白老弟表情仍然是那么淡淡的,看不出他心里有多高兴。他说,这两块石头太漂亮了,我要放被窝里捂一捂,多几天再卖,今晚不说这个。

     他之所以这样说,意思是要等几天后风声传出去了,众多买家闻风而至,那就能卖个更高的价钱。

     然后他又做个端杯饮尽的手势,说,我请大家到楼下吃夜宵,今晚不醉无归!

十五

     那天晚上喝完酒,我高一脚低一脚地走回作坊,躺到床板上,心里盘算着,那两块翡翠,就算加起来卖个100万好了,那我就能得40万。40万该怎么花呢?回老家,给爸妈建一栋3层楼房,给大哥、二弟各两万,给妹妹一万吧。最重要的,当然是娶个漂亮贤惠的老婆。有了这几十万身家,就是七仙女我也能从天上招下来……

     我朦朦胧胧刚要睡着时,却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看一看床头的闹钟,已经是夜里3点了。我打开锁头,拆下一爿木门板,半夜敲门人却是白老弟。

     白老弟背着一个旅行袋,脸上还是平时的从容,眼神里却带了几分不安。甫一见面,他便低声说,金大哥,收拾细软,我们快逃吧。

     闻此言,我剩下的一点酒意全部醒了,我不解道,白老弟,这又是为何?

     白老弟闪身进了作坊内,用力握住我右手,道,我来此地不足三个月,突然得到这么大一笔钱,定会让些恶人起了歹意。这里是边陲小镇,天高皇帝远,杀个把人就如同杀小鸡一样随便。况且,钱是赌石赢来的,一天没有倾家荡产把钱输回去,那些人不会放我离开这里的。

    我右手一紧,感到白老弟手上又加了些力度;他急切道,时间无多,来不及细细思量,快收拾细软,跟我走吧!
十六

      此时,我吃完了面前的砂锅米线,老者则停止了他的讲述,失神地坐着,似乎陷入了回忆的陷阱里。

      我问,老人家,那后来呢?

      老者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哂笑一下,说,后来我便收拾好行李,跟白老弟一起逃了。谁知道,我们命运不济,在路上遇见了一伙马帮。这伙马帮有十几个人,为首的头目还有猎枪。他们杀了白老弟,拿走他旅行袋里用报纸包着的两块翡翠,我因跟其中的二头目有点头之交,苦苦哀求,终于保全了一条小命。

      老者喝了一口茶,继续道,只是走时,马帮大头目警告我,从此不许我回到盈江,否则休怪他们不客气。于是我沦落天涯,擦石的手艺在别处不管用,做了一些其他小生意,现在嘛,看穿了人生不过是一场戏,在莲花精舍里,青灯古佛,做个居士。

十七

      这老者,故事的前半部分讲得如此详细,却收尾得如此潦草,颇有些含混其辞的样子,我想里面必然有些隐情。保不成是他见财起意,杀了白老弟,抢走两块翡翠,只是后来不知如何,沦落得如此潦倒。一般来说,人到老年就开始迷信鬼神,此时他想起早年造下的孽,怕白老弟的鬼魂回来复仇,于是躲进庙里寻求心灵的宁静。

      老者打断了我的思索,他站起身来,从西裤口袋里掏出一个报纸抱着的事物,有孩童巴掌大小,放在桌子上。

      老者说,物归原主,你前世留下的东西,我代为保管了二十多年,现在就还给今生的你吧。如此,我也算了断了这场心事了。

十八

      我站起身来说,老人家,您这是……

     老者却把我按回凳子上,说,年轻人,我就住在莲花精舍内,如果想知道多些你上辈子的事情,就来找我吧。

     说完这些话,老者转身走出了砂锅店。老板疑惑地望着他,大概在想为什么这老家伙什么都不点,喝完一杯茶就跑了。

     我站起来喊老板快结帐,然后追了出去。几步之后才想起桌上留下的那块东西,里面或许就是价值连城的翡翠什么的,赶快回去揣进兜里。等我走再出米线店时,老者早已没了踪迹。

     也罢,反正他就在莲花精舍里住嘛,大不了明天再去找他好了。

十九

     我于是掉头走回旅馆,一边走一边掏出兜里的报纸包,这东西放在手上沉甸甸的。我一边走一边剥报纸,想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宝物,一点没考虑到财不露眼,现宝可是要遭抢的。

     剥开了好几层报纸,里面的宝贝露出了庐山真面目,我一看之下却大失所望。这是半截普通的鹅卵石,从中间被剖开,断面颇为平整。跟真正的鹅卵石不同的是,它外壳边缘有一层薄薄的绿色。

     我想,这大概就是老者所说的,那块被白老弟高价卖出低价买回的黄沙皮。我翻来覆去的看,昏黄的路灯下,石头的断面有一些黯淡的毛笔字,像是一首古诗。

     古诗?老头?我心头一动,不由得想起三个多月前,火车上的那一幕。

廿十

      回到旅馆206房,我在灯下仔细端详断面上那些字。这是些蝇头大小的楷书,要把毛笔字写成这个样子,需要不少功力。

     上面写的,是苏轼那首脍炙人口的江城子,上厥:

     江城子 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十年前我还是个初中生,初读此诗,颇为苏轼的字里行间的深情所打动。读大学时才知道,原来苏轼每年都要为亡妻王氏扫墓,这一年因为新纳的小妾染恙卧床,苏老人家疲于照顾,无法抽身去亡妻坟前祭奠,遂作此诗,以示未忘旧情。
廿一

     在千古流传的凄美爱情之下,却掩藏着这种苟且之事,让我好笑之余,心里颇有些说不出来的难过。

     这些毛笔字看着颇为眼熟,尤其是捺的尾巴上多余的钩起,似曾相识。到底是不是老衲写的?如果是的话,莫非那个白老弟就是年轻时的老衲?

     我躺倒在床上,苦苦回想当时火车上,老衲给我的信纸上的字迹,心中暗暗后悔,早知道把那张信纸留下来就好了。

     这些楷书,似乎与印象中老衲所写的隶书,大相径庭。可是奇怪了,我明明记得,不知在何处见过同样的字迹,到底是哪呢……

廿二

     突然,我想起来!

     我从床上弹起身来,走到放旅行袋处,去看墙上的旅客涂鸦。上面有一句柳永的词,词牌为小阑干,又称少年游: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

     我仔细对照石头上与墙上的亮出字迹,虽然是分别用毛笔跟圆珠笔写就,但是字的形体上却有九分相似。尤其是捺的尾巴上,一点不应该有的钩起,让我更加确定,这两处字迹,都是出于同一个作者。

     莫非这个曾住在昆人旅馆的涂鸦者,就是那莲花精舍内居士所说的白老弟?逃出盈江之后,白老弟到底死了没有?旅馆墙壁的题词,跟石头上的诗,又到底孰先孰后?

廿三

     我来昆明,本意是想找老衲,解决三个月多前的种种疑问;谁知道前面的谜还未解开,反而卷入了更诡异的故事里。心头有些郁闷,又有些兴奋,将手中的石头翻来覆去地看,却再看不出什么名堂。

     于是我打开电视看了一会,无聊得紧,于是关掉电视机,又回过头来研究墙上的字。

     这时,我赫然然发现,在这一片旧留言之上三寸的地方,有两行昨天没有看见的字,墨迹很新鲜。我无法肯定,这到底是刚刚写上去的,或者是,只是我昨天下午入住时,没有发现而已。

     留言的内容,则是我曾见过一次的,三个多月前信纸上的字迹:

     见字如晤,

     速来丽江。

廿四

     虽然不能肯定是否有人进了我的房间,写下这两行字,但是出于一个逃犯应有的谨慎,我还是检查自己的旅行袋,却并没有被翻动的痕迹。

     我又探出窗外一看究竟,这里虽然是二楼,但离地面很高,与其它窗户距离也足够远,而且没有任何可攀援的地方。如果想要从窗户里爬进来,除非他是特种兵。

     我下楼问柜台的小妹妹,是否有人进过我的房间。她眼睛一闪一闪地,过了一会说,有啊。

     保洁员呗。你不见了什么东西吗?

     我无语,转身上楼。

     我躺在床上,思绪飞转。逃窜路上,出于对自己外貌改变的自信,我很少为怕被追捕而担惊受怕,反而为了追寻别人大伤脑筋,实在有些诡异。

     昨晚还打算夜里继续出门猎艳的,如今再无心思,洗完澡后早早上床,在胡思乱想中渐渐睡去。

廿五

     第二天早上起来,我先去了一趟莲花精舍。这次那老者坐在店内的蒲团上,正在念经。我无意打扰其静修,于是站在一旁等,谁知这一等就是三个小时。

     到了中午,众多信徒们起身准备去用膳,老者分明看见我站在一旁,却不予理睬。我忙跟着他,一起往殿外走。

     我在他身后低声说,老人家,我想打听多些那个白老板,哦,不,是我前生的事情。

     老者未置可否,我继续追问,白……我前生到底是如何死的?

     老者闻言,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来跟我说,施主,我与您尘缘已尽,从此我将割断过去种种,只愿常伴青灯古佛。

     又道,此乃佛门清净之地,请施主以后莫要再来纠缠,妨碍修行。说罢,丢下我转身离去。

     我自讨没趣,奇怪为何老者与昨天判若两人,却也无可奈何,遂转身出了道场。

     赶在12点之前回到旅馆,收拾好行李,在柜台登出之后,我便打了辆出租车,来到昆明客车站,登上前往丽江的客车。

     见字如晤,速来丽江。

     望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景色,我心里不禁嘀咕,到底在丽江等着我的,是一个新的谜面,亦或是所有的谜底?

第五章完
第六章




     汽车未达丽江,先到大理。

     车子停在大理古城内,一个地面铺着鹅卵石的广场,我于是走下来随便逛逛。

     下关风、上关花,苍山雪、洱海月。风花雪月,所以这里就有了大理段氏,痴情儿子段誉,多情老子段正淳。

     许巍一定没来过大理,才会把洱海当成了真正的海,以为上面还有点点白帆。我大学里有个西安兄弟,姓张名宇,绰号章鱼;他曾大言不惭地
说与许巍做过邻居。我跟他说起这事,章鱼立刻来了精神,说他曾就这句歌词与许巍深刻探讨过。

     “许巍递给我一支烟”,章鱼说,然后,许巍承认,他确实没去过大理。那首脍炙人口的歌,是他半夜福至心灵,从床上爬起来,想当然地一

挥而就的。

     汽车在大理古城只停留了短短十几分钟,吞吐了一些乘客,便重新启动了。于是,我跟许巍一样没有见到大理的洱海,便重新上车,奔赴丽江。



     丽江古城里十月份的阳光,应该是地球上最美好的事物之一。走在石板路上,这样的阳光下,即使是我这样一个心怀鬼胎的在逃犯,也愿意用

更加愉快的语气,来描绘此地。

     不知道你们是如何想的,反正对于我而言,太过美好的东西,总会让我心存畏惧。所以那一天下了汽车之后,我只是在大研古城里逛了一圈,

然后走出古城外,投宿在新城的一栋无甚特色的旅馆里。

     丽江的夜晚似乎比昆明的还更为舒适,这样的夜晚里,我宁愿站在旅馆的窗口,眺望万古楼的灯火,先用形而上的想象,而不是形而下的眼睛

和脚步,来感受丽江的美好。

     IPOD里播放的理所当然是那首温暖,我爱丽江夜晚,熊熊的篝火,我们歌唱跳舞,快乐简单。



     我的空姐女友,伊莎贝,曾经多次跟我说过,要一起来丽江旅游。但是由于我们的假期难以磨合,以及其它种种原因,一直没能成行,看起来

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了。

     我跟伊莎贝在选择出游的交通工具上的分歧,也属于众多其它原因中的一种。自从与伊莎贝确定关系后,我的恐机症反而越演越烈,到了后来

,我已经完全丧失了坐飞机的勇气,每次出行都改乘火车。

     伊莎贝抱怨说,早知道你那么窝囊,那时就不留电话号码给你了。

     我回应说,我的窝囊,你第一次见到我时,就知道了呀。

     的确,在与伊莎贝的初次见面中,我就是一个在头等舱中手足无措,神情紧张的恐机症患者。



     我三叔认为,应该借搭飞机的机会,多认识些成功人士,开拓眼界、为公司培养潜在客户之余,或许还能有些意想不到的收获;既然有人愿意

报销我的头等舱机票,我当然乐得坐得宽些,吃得好些,更重要的是,看空姐笑得多些。

     而且,正如三叔所说,我的确有了些意外的收获。

     2005年秋天,由于三叔在上海筹备开一个分公司,所以我常打飞的,往返于上海与深圳之间,协助三叔的工作。那时候的我,恐机症还没有那

么严重,只是在飞机起落时会特别紧张,双手死抓住座椅扶手,双眼紧闭,或者神经质地一直睁开。

     每班级的空乘人员都是相对固定的,所以我跟头等舱里的几个空姐都混了个脸熟。但是跟伊莎贝真正意义上的交往,还是从一场剧烈气流开始。



     那是秋天的一个周末,从深圳机场起飞时,天气晴朗,万里无云;正因为如此,当飞机突然摇晃起来,机长的声音从喇叭里传出,告诉各位乘

客前方遇上强气流,请系好安全带时,我的心里比平时更加恐惧起来。

     飞机在气流中颠簸,我闭上眼睛,感受那种完全无能为力的恐惧。这种恐惧对于我而言,并不是第一次,只是这次来得更猛烈而已。好死不死

的,这时候,我抑制不住地想起了上星期看的剧集《LOST》。我脑海中浮现出剧集里的飞机,如何断成两截,乘客如何惊慌失措,机舱内的物

体又如何被强大的气流所席卷而去……

      然后,我想起了那些紧紧地绑在座椅上,摔进海里的遇难者,被打捞上来时,脸上还带着临死前的惊恐。我一口气卡在喉咙里,心脏似乎停止

了跳动,大脑出现了短暂的缺氧……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再也承受不住了,歇斯底里地大喊起来。


      这时,我感觉到有人用手指肚,轻轻地舒展开我紧皱的眉头,就像小时候半夜做噩梦,妈妈对我做的那样。

      然后,一个让人非常信服的声音,放佛从云的更高处传来,我听见那个声音说:

      先生,请您不要紧张,气流已经过去了。

      我睁开眼睛,站在我面前的是那位长得有几分像赤名莉香的空姐,我记得她名字叫伊莎贝。此时,她正天使般温柔地对我微笑。

      既然空姐能解下安全带,走到我身边来,说明气流是真的过去了。我心头大窘,赶忙跟伊莎贝道谢,又跟舱内的乘客跟与其它空姐道歉,因为

      这个时候,他们都带着好笑的表情看着我。

     下机的时候,我一脸诚恳地问伊莎贝,介不介意留给我电话号码,改天请她吃饭表示谢意。伊莎贝接过我的签字笔,在我手心写下了一个11位

的数字。从那天起,我开始了追求伊莎贝的漫长征途。

      在关系确定以后,我曾问过伊莎贝,如果那时我坐的是经济舱,她是否会如此温柔地照顾我,是否会给我留下电话号码?

      对于这个问题,伊莎贝反问道:如果那天照顾你的是莎莉(她的空姐同事中,长得比较失礼的一个,快30了还没有固定的男朋友),你会问她

电话号码吗?

     会吗?我不禁问自己。



      既然伊莎贝没来,那么我要连她的那份也一起游玩,加倍地享受丽江的风情。第二天走出旅馆时,我这样对自己说。

     从我所住的旅馆,往古城里走,是一条下坡路,路的两边都是纳西风情的建筑,有居家,有卖东西的,也有开旅馆的。路本来就窄,两旁还晾

着一些刚染好的蜡染布,于是我走得小心翼翼的。

     从这条路一下来,便踏上了古城铺满石头的街面。

     左手边顺着水渠的方向,是一排商铺。这其中,有卖各种户外用品的,有卖所谓藏银饰品其实就是白铜的,更多的则在卖印着纳西象形文字的

衣服。店主既有本地的,也有外地的。

     走过横架在渠上的短短石桥,便到了古城的四方街。这里有家银行,招牌是四个大大的竹筛,上书什么银行四个红色大字,颇有些入乡随俗的

意思。我在银行旁边的一家食店内,享用了古城里的第一顿早餐,丽江粑粑,却比我想象中的难吃多了。



     大研古城是这么一个地方,她没有非看不可的景点,但随便一个地方,都可以让你驻足看上十分钟而不生厌。颓壁上的墙头草,晒太阳的猫,

晒太阳的纳西族老人,在弥漫于古城的慵懒气氛中,都可成为一景。

     在这种温柔地照亮一切褶皱,却又知根知底,不会揭露你内心阴暗的阳光底下 —— 即便是正在观看这些景色的你,在其他游客的眼里,或许

也足以入画。

     丽江的饮食也不得不提。那些黄豆面、炸竹虫、丽江粑粑、东巴烤鱼之类,盛名之下其实难符,都是一些虚名,就好象天上的浮云。真正好吃

的东西,总是隐藏在旮旯里。站在大石桥上,背对着四方街,右手边有间叫顺水楼的餐馆,里面的东西未必说是多正宗的丽江口味,但是非常

的好吃。

      最初到丽江的几天里,我总是坐在顺水楼临窗的位置,一边吃饭一边望着楼下缓缓流动的渠水;丽江是个让人心里宁静的地方,虽然来到此地

之后,没有一丝老衲的线索,但是我心中一点也不焦急。

      有时候我甚至想,或许,老衲让我速来丽江,只是要让我享受这种尘埃落定的安宁。



      丽江就像是一碗美酒,我害怕醉倒,所以不敢端起来就牛饮,而是先小酌两口以试探。在大研古城斟酌了几天,确保自己不会被丽江的醇厚所

击倒之后,我于是从新城的旅馆搬出,住到了古城边缘的一个青年客栈。

      这个客栈,就坐在从新城往古城走的下坡上。她是一个全木结构的房子,宁静久远,在阳光下非常安然;一走进去,仿佛有许多往事扑面而来。

      由于此客栈依山而建,镶嵌在山坡上,所以从下坡路上一进客栈的大门,便是二楼。低处的楼下则有个小院落,水泥地上摆着一张乒乓球台。

      坐在客栈的走廊上,可以眺望不远处的万古楼,更远处的玉龙雪山,还有脚下大研古城所有的房顶。一个女老外正坐在走廊的椅子上,伏案写

着些什么笔记,一对情侣在此处卿卿我我,嘴角眉梢都渗着笑意。

      我独自站在此处,望向远方。微风拂面,时间跟阳光一样,从肩膀上徐徐流走。



      就这样在丽江住了几天,再住上一个星期之后,便是每年例牌的十一黄金周。为了应对届时蜂拥而来的游客,许多酒吧旅店,都张贴了招聘临

时工的告示。

      我的一百万巨款,至今已用了两万多,就当是两万好了;出逃至今将近四个月,如此算来,这一百万只够我用十六年多。坐吃山崩,于是,看

到这些招聘广告,我有了打工的念头。

      想由旅游者转变成为打工者,在丽江边玩边工作的人,并不在少数;但是,在面试了五家酒吧之后,我大获丰收,得到了三个工作机会。我想

,对于这些服务性行业而言,我的肌肉一定比三个月前的脂肪,更有利于应聘。

      虽然条件最优厚的那家,开出的工资也只是三叔给我的十分之一,但是能够劳动双手,自食其力,还是让我感到满足。

      不过,在这三个酒吧中,我并没有选择工资最高的那家,而是选了另外一家名为“饮酒吧”的。这个酒吧名字合我胃口,不过更合我胃口的,

是老板娘胸前所戴的那条项链。

      那个下午,当我第一次踏入饮酒吧,便发现相比前面的四家酒吧,这里显得尤其干净整洁;好的工作环境会让人身心愉悦,于是我马上对这里

产生了好感。

      我向柜台里的老板娘说明来意,她便笑着让我到一张桌前坐下,吩咐道,小娇,倒杯茶。然后她对我进行面试,内容无非是有没有工作经验,

要求什么待遇之类。我一一不如实地回答。

      老板娘长得不错,声音也挺有吸引力。听我说我曾在深圳做过3年酒吧侍应后,她当即拍板决定雇佣我;我则回答说,等我回去考虑一下。

然后我站起身来告辞,当她也躬身起立时,胸前赫然露出一串项链,那正是东京爱情故事里,完治送给莉香的那条。
十一

      就如同前面所说的,空姐伊莎贝是《东京爱情故事》的铁杆粉丝。自从那次有惊无险的空中气流之后,我对她展开为长达9个多月的狂轰滥炸;

而帮助我最后击溃伊莎贝的防线的,正是眼前这样一条项链。

      那时已经是2006年的夏天,伊莎贝生日的前一星期。我在烛光晚餐后掏出这一条项链,随后惊喜地发现,她脸上出现了从未有过的喜悦;那晚

她终于答应我半年来的要求,成为我的女友。

      这其实是一条并不昂贵的仿制品,至少比我以前送给她的礼物廉价多了。在终于抱得美人归的狂喜之余,我又颇有点抱怨编剧,为什么不写完

治多送些礼物给莉香,也好让我照猫画虎,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回报。

      如今,老板娘戴着的这条项链,勾起我许多回忆,也平添了对她的一份好感。我于是改口道,我愿意在您这里工作,而且明天就可以上班了。

      老板娘不知道我为何变得那么快,不过仍然很开心。于是我们当场说定,先从十月底做到农历春节后,至于之后是走是留,看双方需要再做打

算。

十二

      一开始,我与同事们相处得并不融洽。厨房的阿柱显然不把我当根葱,两个女侍应,小娇跟小莎,对我这个“资深侍应”也没有多少热情,可

能是担心我这个临时工挤走了她们这些正式工。

      最初的几天里,我明显察觉到小娇在观察我的一举一动,似乎随时准备打小报告;幸好,我虽然没有在酒吧工作过,但在酒吧里厮混却不止三

年,因此很清楚作为一个男侍应,应该做的活有哪些。

      我就这样不急不徐地干活,既不至于太懒而让小娇捉到把柄,又不至于太勤劳而显得争功,这就像走平衡木一样,的确需要一些技艺。总之,

在国庆节到来之前,我总算打消了她们的戒心,可以融洽地共事 —— 最起码看起来挺融洽。

      老板跟老板娘倒是一开始就对我挺好的,尤其是前者。他们一直要求我称呼自己为阿青、阿盐便好了,但我固执地尊称他们为老板、老板娘。

      其实我估计他们年纪都比我小。不过,做戏做全套,既然我的身份酒吧里名叫小杰的男侍应,来自广东,高中缀学生,年方二十三,所以在他

们面前还是装孙子比较适合。

      所以说,其实我不单止是一个逃犯,还是一个敬业的演员。

十三

      我来面试的那一天,老板出门去采购颜料,所以才没有见到。据小莎说,老板是上海某大学艺术系的高材生,而老板娘则是广州某大学医学院

的高材生,总之,我们的雇主,其实是艺术家和医学家。

      小莎不无羡慕地说,我们在丽江是赚钱糊口,他们是在体验生活。我口中附和,心中却颇不以为然。

      9月30号晚,店里没几个客人,呈现出暴风雨前的宁静。老板在桌子摊开一幅未完工的小写意,画的乃是玉龙雪山,左上角空出一大块,似乎打

算用来题诗。

      老板见我们都我围了上来,解释道,其实他所学专业是油画,国画不过是偶尔为之,不在行,至于书法更不在行,所以现在考虑找谁代笔,补

首诗上去。

      我此时不禁有些技痒,忘了应该韬光养晦的道理,自告奋勇地说,老板,我来试试。

     老板狐疑地望着我,不过还是让老板娘把纸笔拿了出来。我先是在另一张纸上,自然而然地写下“大唐西京千福寺多宝塔感应碑文”几个字,

让老板过目。如此这般,才获许在老板的大作上狗尾续貂。

     我挠首思索,写什么呢?

     有了。

     我挥毫写道:

     饮酒 其五

    结庐在人境 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 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 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 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 欲辨已忘言

十四

    这首陶渊明的诗,呼应了酒吧名字,又与画中玉龙雪山紧密相扣,非常切题;我的颜体其实写得并不好,但是写完后,仍然获得了一片喝采,

    连闻声而至的阿柱都鼓起掌来。

    老板娘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我的脸。

    老板端详着我湿漉漉的墨宝,狐疑道,小杰写的字不错啊。潜台词就是,你不过是个高中生啊?

    我谦虚地说,哦,这个是我小时候,家里人逼着我学的,长大后就扔掉了,写得不好。

    这一句我说的倒是大实话。

    老板收好我跟他的联合创作,说是要去做个画框,裱好后再挂到墙上。但是直到十月底他不辞而别时,也没有见他裱好。

    艺术家,我想。

十五

     国庆节的人潮,比想象中来得更加汹涌。这样说吧,如果你在黄金周没去过中国的旅游景点,你简直就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竟然有那么多

的人。

     林子大了,自然什么鸟都有。

     就在国庆期间,有一中一外两位女性对我表示了极大的兴趣,可惜中国这位女同胞长得像实在不乐观,外国的那位则比我高半个头,肩膀也比

我宽,我无福消受。

     另有一位酒后对我示爱的,则长得让人颇为喜爱,只可惜是让女人以及男同所喜爱。他是个男同性恋,跟我表示说他做0或者1都可以。我对此

非但没有兴趣,还觉得很恶心,同样敬谢不敏。

     有个男客人,喝了不到半打啤酒,醉了,给在场所有人发钱,100块,让人打的回家,谁不要跟谁急。我跟他拿了三次。

     有喝醉了往旁边的水渠一跳,在里面泡澡的。

     至于在厕所里面、在楼梯上、在路边睡觉的,几乎每晚都有。

     总之,如果你在2007年的国庆去过丽江,在四方街不远的地方,靠着水渠的酒吧里,遇见过一个总爱穿白色衣服,戴着一个美军士兵身份牌的

男侍应的话,那就是我。
十六

      这个世界不仅人多,而且非常的大。

      在国庆节这七天里,我每天大概要为跟300个顾客服务吧,7天就是2000个,但是里面竟然没有一个是我的老相识。按道理说,逃犯应该经常担

心遇上熟人,但是真的遇不上之后,我又想着,几时才可以遇见一个?

      从家乡过来的熟人,不仅仅是他或她自己,还是一个符号,代表着家乡所有的气息,可以让我这个有家不能回的逃犯,多少感受些家乡的温暖。

      不过,我并没有感概太多。

      顾客多时,我忙着伺候坐满店里店外的上帝,没有时间去酝酿乡愁,也没时间想伊莎贝、老衲、逃亡,等等烦心的事情;偶尔空闲下来,则跟

有点心机的小女人小娇、没点心机的大女孩小莎,打情骂俏,浑水摸鱼。

      总之,来饮酒吧当了男侍应之后,我的心情一天天变得开朗起来。我甚至想,所有男性抑郁症患者,如果想要医好这个病,都应该来酒吧当侍

应。

      我还想,小娇小莎都没有男朋友,不如我泡上其中一个,然后就跟她一起在丽江做侍应。三几年后我再拿出几十万,也承包个酒吧,我当老板

她当老板娘,就这样终其一生。

      不,阿柱喜欢小莎,那我就不夺人之美了,小娇虽然有点小心眼,其实人长得倒不错的。嗯,从明天开始就慢慢地献殷勤,下个月正式展开攻

势。空姐都逃不过我的魔掌,一个女侍应更不在话下……

      但是,老板的离家出走,彻底打乱了我的计划。

十七

     老板之所以丢下老板娘,一声不响地离去,想来是因为老板娘的洁癖。大概这种心理疾病,在医生当中发病率比较高;难怪我来面试时,就觉

得这里特别的干净。

     爱干净是好事,但再好的事情过了一个界限,也会变成坏事。

     老板娘每次坐在柜台后时,便要戴上手套,因为钱是脏的。老板娘留一头清爽的短发,因为长头发是脏的。因为身体跟衣服会脏,所以每天洗

,因为酒吧里的空气会脏,所以客人多时她要戴上口罩。

     对于我跟小娇小莎来说,不过是勤洗杯子、桌布,擦多几次地板。对于厨师阿柱跟打下手的四川阿姨,稍微痛苦些,不过也就是锅碗瓢盆、菜

蔬多洗几次,围裙要多点更换。

     最惨的人就是老板。

     一次打烊后,小莎神秘兮兮地跟我八卦,她说,你知道吗?老板娘每天监督老板洗手、洗脸、洗头、洗澡、刷牙,不准吸烟,不准喝酒,手上

的一点点颜料都要马上洗,。这还不算,最惨的是每次爱爱前,老板洗刷干净后,老板娘都要用鼻子从上到下嗅上一遍,有一点点异味就要再

洗一遍。往往洗完了,老板也就歇菜了。

     莎莎姐,什么是爱爱啊,什么又是歇菜啊?我故作天真地问。

     小莎脸颊绯红,白我一眼,说,小色鬼,你就装吧。

十八

     老板的离去,对这个小酒吧的运营,并未起到什么负面影响。之前他在时,也不过是每天跑到外面去写生,偶尔晚上陪下客人喝酒。这里的生

意,一直都是老板娘在打理。

     他走后不久,深秋便来了。我从西安带过来的短打扮已经不够御寒,我又逐渐添置了些衣物,大部分是当地的土布衣服,当然也都是白色的。

     没什么客人的时候,我就自己坐在酒吧门外,临着水渠的桌子旁,看一本随手拿起的什么书,有可能是老板留下的油画技巧,也可能是小娇的

安妮宝贝。

      厨房空闲时,阿柱会出来跟我下象棋。自从那次题诗之后,这家伙可能以为我还留着两手,有些来历,于是对我日渐友好起来。他虽然是个厨

师,象棋倒下得不错,我是屡败屡战,屡战屡败。

      阿娇也对我越来越好,特别是我假装无意地透露,做生意的父母留给我十几万让我创业后 —— 我偶尔捉她的手,她也不再那么急着甩掉了。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下去,直到一个傍晚,站在酒吧二楼的阳台念诗的时候,老板娘从背后抱住了我。

十九

      那天的夕阳特别好,晚饭前我一直都站在阳台上看。突然一下子,我的情绪就来了,好,念诗吧,念一首能在黄昏下反复吟诵的诗。

      我念的是海子的诗。姐姐,今夜我在德令哈,夜色笼罩。姐姐,我今夜只有戈壁。草原的尽头我两手空空,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

      楼下传来阿柱的大声呼唤,开~饭~啦~小~杰~杰~这是在模仿小娇对我的称呼。

      吃饭对我也很重要,但是现在我想把诗读完。

     今夜我只有美丽的戈壁,空空。姐姐,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

     突然有个温软的肉体从后面抱住了我,我刚才太投入于念诗,竟没察觉到有人上来了。以为是小娇上来催我吃饭,我于是说,知道啦,现在就

下去。

     在做什么呢?竟然是老板娘的声音。

     我惊讶之下又大窘,作为一个男侍应,黄昏下像文艺青年一样念诗,无疑是装逼的表现。

     老板娘,我在……唱歌呢。

二十

     我想表现坐怀不乱的风度,于是去搬老板娘的手,她却说,不要动。

     老板娘……

     不要叫我老板娘,叫我阿盐就好。

     说完,她把头埋在我肩胛之间,深吸了一口气,接着说,我中意你身上麦子的味道。

     我抬起手,自己闻了一下手背,只有淡淡的消毒水味,那是拖地板时沾上的。

     接下来的事情非常顺其自然,又非常出格。顺其自然的是我已经将近四个月没沾女色,出格的是我们连晚饭都没下去吃,就在老板娘的房间 —

— 以前是老板娘跟老板的房间 —— 成其好事。如此一来,楼下吃饭的众人,会知道我们在搞鬼,虽然未必猜得到,我们搞的是最高规格的那

种鬼。

     从那以后,老板娘便只准我叫她阿盐。在称呼这方面,这次我没有再坚持。而阿盐也开始叫我的全名,摩诘。并且她知道,王维名维,字摩诘

,还知道维摩诘是个和尚头子。

     作为一个曾经立志救死扶伤,而后由于洁癖无法忍受肮脏的医院,只好逃到丽江来当一个老板娘的女人,她知道那么多的东西,着实让我感动。

二十一

     阿盐的洁癖,其实没有传说中的那么严重,她只是要求我每次“爱爱”前先洗澡,这本来就是我的习惯。她说,之前她的男友阿青,无论洗了

多少次,都有一股油腻味;而我的每个毛孔里都有淡淡的麦子清香,很干净。

     我实在不懂自己的身体怎么就变成了粮食,不过我想,所谓的麦子味道,大概跟我减肥后很少出汗有关。

     阿盐特别喜欢麦子,我不知道这是源于什么心理。

     她总是喜欢用女上位,说我是一片麦地,是麦地里一株挺拔的麦秆,而她正用一种柔软但强有力的容器,在刮取我的麦粒。

     传统上都把女人的身体比成土地,男人在其上耕耘,所以她这种说法倒是颇有新意。

     在体位方面我没有什么偏好,比较随遇而安,因此也能很好地配合阿盐。相比于奋力地去耕耘而言,懒洋洋地躺在那里,看着阿盐卖力地扭动

腰腹,套取我的粮食,是另外一种惬意。

     阿盐作为一个辛勤的收割者,每次花上长短不同的时间,装满了她所要的麦种之后,脸上确实有一种丰收后心满意足的表情。

     只是每次收割前,我都会帮阿盐拿下颈上的项链。这样的话,似乎比较对得起阿盐,也比较对得起伊莎贝。

     还有一个我对不起的人,那就是小娇。她当然会对我这种陈世美的行为非常怨恨,但也就这样吧。反正我还没有正式追求他,更何况,我现在

已经是她的老板了。

二十二

     不过,其实我只是个挂名的老板。或者说在这个酒吧里,董事长是阿盐,我只是给她打工的老总,没有一点股份。阿盐每个月给我发工资,这

     让我非常汗然,但是她说以前阿青时也是这样子的。这间酒吧原本就是阿盐的全资公司,而投资者就是阿盐的家里人。

     既然我领着阿盐的薪水,那么多少要为她干些活。再去做侍应的活显然有些不靠谱,那么,负责店里的财会工作之余,我专门陪顾客喝酒。喝

     酒本就是我的老本行,何况以前喝酒是花钱,现在喝酒能挣钱,不亦乐乎。

     跟阿盐勾搭上后,我也从之前的客栈里搬出来,跟她住到了一起,就在酒吧二楼的房间里。

     在CBD的写字楼里,日子被格子间分割成零碎的许多截;而在偏安于一隅的丽江,日子则是一大段一大段的,中间不需要停顿。我有许多的时间

来读诗,读小说,偶尔写几首歪诗。

     在夕阳很好的时候,我跟阿盐一起到房顶,黄昏下,我为她写诗,为她读诗。这个场面非常温馨,而且我特别满意的是,现在的我是一个白衣

飘飘的文艺青年,不再是几个月前的痴肥胖子。

     你可以想象得到,这种田园生活非常地惬意。总而言之,在那段非常放松的日子里,我减肥过度的身体,渐渐丰腴了一点;而我的思想则慢慢

地瘦身了。

     我已经很少再想以前的人事物,伊莎贝、潜逃,诸如此类纷纷扰扰,都在我脑海中渐渐淡去。偶尔想起老衲,他说,见字如晤,速来丽江,或

许只是指引我来晤阿盐的一段良缘。


第六章完
第七章 天净沙



     掌柜的,请点歌。

     吕秀才,来个高雅的。两只老虎,英文版。

     我撕心裂肺地唱了起来,兔只泰格兔只泰格,跑得快,跑得快,碗只没有伊尔,碗只没有猫死,真奇怪,真奇怪。

     哈哈哈哈,阿盐坐在栏杆上笑个东倒西歪,差点摔下阳台。

     事情总是这样子的,一开始在一起时可以很诗意,很浪漫,但是过了最初的蜜月期之后,如果再装诗意浪漫,双方都会不好意思起来。

     所以,以前我在夕阳下给阿盐读海子,现在我给她唱儿歌。以前我称赞她很有内涵,现在我告诉她应该减掉那一点点肚腩。阿盐不同意肚腩这种说法,她说这是黄蜂腰曱甴肚,非常性感。

     所以,我们日渐庸俗起来。

     不过也许,正是如此,才能体现出这日夜相对的两个人,不但是花前月下而已,简直就要柴米油盐地相伴终老了。



     老板老板娘~吃~饭~啦~是阿柱的大嗓门。

     我背着阿盐,一步步地下楼梯,她问我:要不要去泸沽湖?

     我:那店里的生意呢?

     她:反正最近那么淡,每天收的现金都不多,让小娇代理一下好咯。

     我:客车上可是很脏的哦。

     她:简单,包车,我们自己带座垫。

     我:一路上吃的都不干净,还有,泸沽湖回来的人都说,摩梭人的旅馆,床铺都是黑油油的。

     阿盐的手从我脖子后伸过来,在我眼前掰手指算:带碗、筷子、床单、枕套、一星期的衣服。哦还有滴露消毒液,大瓶的。

     我差点闪了脚,好在没从楼梯上滚下来:……谁背啊?

     阿盐用手捏住我的鼻子,说:难道还要为师的背吗?悟~净~



     于是在晴朗的一天,我们浩浩荡荡地出发了。只有两个人,却可以营造出浩浩荡荡的声势,完全归功于于我背上的nikko超大背囊,手上一个旅行箱,胸前还有一个小背囊。阿盐倒是轻装上阵,只系了个腰包。

     反正跟她在一起,她是大小姐我就是杂役,她是唐僧我是沙徒弟。

     我们此行包的是一辆微面,师傅是四川人,用一个巨大的玻璃瓶装满了盐炒辣子,声称没这个就吃不下饭。

     除去阿盐的洁癖带来的不便外,此行还算好玩,因为说不好玩会被阿盐捏鼻子。我们先去了长江第一湾,那是一个好大的湾……除此之外没什么好说的。虎跳峡的栈道倒值得走一走,不过总有人要你背着她的话,也不算太有趣。

     逛完了这两处,我们便开赴泸沽湖。



     路很险,紧紧地缠绕在山上,绕完了这座山,又到另一座山开始绕;总之此地的路与直线无关,“事物是螺旋前进的”这句话摆在这里非常恰当。在这样的路上开车,需要极大的勇气、经验、耐心,缺一不可;这时候我暗地庆幸,本来想说借隔壁老六的切诺基,自己开进来的,幸好没有托大。

     窗外总有黑色的山羊在蹦跳,路上偶尔看见牧人,就那么躺在路边,一点不担心被过往的车辆碾到,舒适得像已经死了一般。

     当微面绕完最后一座山之后,泸沽湖就这么宁静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满湖都是亘古的蓝,似乎由创世者亲手调色,已经存在了亿万年,并在人类灭亡后仍将继续蓝下去。

     这实在是个美丽的地方,让我感到非常惊喜,之前旅途上的疲惫一扫而光。在太美的事物面前,文字就变得无能为力;我只能这么说,泸沽湖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即使此地出了一个头戴大花四处献宝的傻大姐,也丝毫无损这个湖泊的美丽。



     我们入住在一家摩梭人的家庭式旅店里。摩梭族里女人是一家之主,因此这间店最尊贵的乃是一位老祖母。阿盐说这叫母系氏族,我暗想,我跟阿盐实行的也是母系氏族,所以她才那么欺负人。

     我在铺床的时候,阿盐进了浴室,她戴上橡胶手套,要用消毒水先把浴室清洁一遍,不然的话她就没办法在里面洗澡。这时她背包里面的手机响了,阿盐说,我的手是湿的,你帮我接电话吧。

     我掏出电话,刚想接,看到来电显示:家,想想还是算了,于走到浴室,按下接听键,拿到阿盐耳边。

     阿盐的话很简单,是广府话,嗯、啊、好、知啦,你走滴范啦。从她眉头的不耐烦,我知道她妈妈又催她回去相亲了。


      我是阿盐的男友,但是她的妈妈却不是我的岳母。几年前阿盐与阿青私奔,已经让二老气得不行,要与阿盐断绝家庭关系。后来他们逃到昆明,阿盐打电话回家哭诉没饭吃了,父亲马上心软,给了十几万,让她找个生意做着,然后阿盐就盘下了丽江那间酒吧。

      在阿盐父母的眼里,艺术家不可靠,我这个来路不明的高中生,就更不可靠了;二老从来不承认我的存在,三番几次催阿盐回广州相亲结婚,说是已经预约了几个好男人,有海归,有金领,有年轻的大学讲师。

      其实,像阿盐这样的个性,父母越是反对,她越是觉得自己崇高的爱情正在遭受世俗的压迫,反而会爱得更疯。

      阿盐告诉我,在阿青之前,她父母已经反对过几个了,也就是说,她拍拖的次数可能比我更多。但是我并没有太介意,谁都有些过去,谁又可洁白无比?

      阿盐也隐约知道,我的来历并不像我自己说的那么简单,但她从来不追根问底,这就是她霸道性格之外,高明的地方。



      阿盐的父母都是外地人,工作调动到了广州,然后相识,相知,结婚,怀孕。据说是母亲出门买盐的路上,羊水破了被送医院,因此叫做阿盐。所以说许多不俗的名称后面,都有一个俗得可爱的来源。

      在阿盐读小学三年级时,其父在大学里有副教授转正,母亲则是大医院的妇产科主任,总之,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

      父亲非常疼爱阿盐,并不因为她不是儿子而遗憾;总喜欢让阿盐坐在他肩膀上,骑马游街。这样就养成了阿盐霸道的大小姐脾气,或者说是强烈的个人主义。

      母亲从小教育阿盐要热爱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这本来都无可厚非,只是因为她的职业,所以热爱得比较严厉些。没有料到的是,阿盐生长在这种环境下,慢慢养成了洁癖。

      最初的症状并不明显,就是比较过分的爱干净而已;大五时到医院里实习后,便慢慢严重起来。医生是没办法做了,医院里的细菌、病毒有多少呀,还有,老年病人的气管里,永远涌动着痰的声音,让她一想起来就全身鸡皮疙瘩。

      阿盐五年大学毕业后,在家里呆了不到三个月,便被小青骗了(父母语),或说骗了小青(阿盐语),轰轰烈烈地私奔了。



      洗完澡后我们下去吃饭,喝了点青稞酒。然后我们去参加篝火晚会,围着火圈跳舞。

      完了我们便从旅馆借两张凳子,带了长外套,坐在泸沽湖畔看星星。

      湖面上的星星可真多呀。

      怎么说呢,在城市里你看星星时,只有那么几粒;偶尔天气非常好,有十几二十粒,彼此之间隔着无比遥远的距离,所以你会觉得,夜空是离你无比遥远的一块大布,而星星不过是处于同一平面内的,那么几个破洞。

      但是在泸沽湖这里,空气洁净,没有人工灯光的污染;在湖边仰起头来,你会觉得无数的星星,就在你头顶三尺处,以至于你竟然想要伸手摘一个下来。



      你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星星!

      恒河沙数,这是你能想象出来的最高级词汇了,但是还不足以形容它们的千分之一。人类的语言,在星空之下如此无力。

      在此处,你很容易可以看出,星空并非平面,而是立体的。星星们友好地挤在一起,一粒星星躲在另一粒星星身后,而每一粒星星,都被前后左右众多的星星所簇拥。

      所以,当你转动脖子,看着天幕内无处不在的星星,闭上眼想象一下,你会发觉,原来我们的地球,也被这无数的、恒河沙数的星星所簇拥着。宇宙无限广袤,星辰之数无限,超出人类所能理解的范围。

      我们的地球,像一个蓝色的桔子,沉默地飘浮在由无数星辰组成的海洋里。

      所以,其实人类并不孤独。地球不孤独,太阳也并不孤独。



      在这样伟大而亘古存在的星星之前,人类显得非常的渺小卑微;在这种极端永恒与极端短暂,极端伟大与极端渺小的比较之下,会让你感动得想要流下泪来。

      我跟阿盐,就这样坐在无数的星星脚下,坐在泸沽湖边,一句话都不说。我们共用一个IPOD,每人只塞一边耳朵,听钢琴曲,星空。只有音乐,伟大的音乐,可以在广袤的宇宙里,让人类显得稍微高尚一点。

      我们接吻,在世界上最完美的湖边,我们像两条陆地上的鱼,相呴以湿,相濡以沫。

      然后,我们在湖边燕好。

      我坐在木凳之上,阿盐坐在我的大腿上 —— 她穿的是一条短裙,所以连褪去衣物都不须要。

      我左手抱着她的细腰,右手自下而上地承托着她的柔滑的脊骨,与纤长的脖颈。阿盐的速度并不快,但每次抬起腰之后,都像打桩机般沉重的落下。

      在她每个白糖一样甜的叹息里,恒星都在纷纷融化。

      那天晚上,我们都非常投入,就好象明天便是世界末日一般。
十一

     早上我在旅店的床醒来时,发现阿盐正侧身支着头,看着我的脸。

     我打了个喷嚏,哈~秋~昨晚在湖边吹风受冻,有点着凉了。

     阿盐刮刮我的鼻梁,怜惜地说,该起床啦,懒猪。

     我突然有了征服她的冲动,征服她而不是被她征服;耕耘她,而不是被她耕耘。于是我压在了她身上,吻她 —— 她只是皱了皱眉头,竟然没有让我去刷牙。

     我吻遍了阿盐每一寸肌肤,五分钟后,她深情地告诉我,她已经好了。

     阿盐用她的柔软包容我的坚硬,我则以更加炽热来回报她的炽热。我喜爱她临近顶点时,向后弯曲的白皙脖颈,就像一只濒死的天鹅。

     洗漱一番之后,我们走下楼梯,享用早餐。

     之后我们拖着手,走到一个小小的码头,雇一艘小小的船,准备到泸沽湖中间的岛上游玩。划船的是一位摩梭族姑娘,穿着传统的民族服装。早上我醒来时,窗外有一位同样穿着的姑娘,牵着一匹白马走过,这种景象我似乎前世便见过,因此让我心里非常安宁。

     我们登上了小岛的最高处,俯瞰这个美丽的湖。岸边的湖水是浅蓝,越往湖中心越是深蓝。

     蓝得像你心里的忧郁。

十二

     晚上我们参加了一场骑行者的聚会,他们有六个人,我们有两个人,加上载我们来的四川司机,九个人围坐在篝火旁,吃一只烤全羊。

     这些人来自全国各地,而且来自不同的路线。有个广东人刚独身从滇藏线下来,有一对情侣是从广西骑过来的。他们在丽江聚集 —— 那对情侣还去过我们的酒吧 —— 然后结伴骑行到泸沽湖。

     席间,广东人说他叫OK明,他的假行僧 —— 另一个湖南的骑行者解释说,这是一款单车的名字 —— 来到泸沽湖后坐管突然断了,带来的工具修不好,想我们回去时捎他一程,到了丽江再做打算。

     我们同意了。

     后来我们喝了很多青稞酒,阿盐不胜酒力,伏在我膝盖上睡了。

     OK明也喝多了,他直接睡在地上,嘴里反复念叨着一句话:bubu车有几个碌啊?八个,你唔好呃我。(汽车有多少个轮?八个,你不要骗我)

十三

     在广府话里,OK明这个绰号,可以有两种解释。

     第一就是说,他名字里有个明,然后他做事很OK,所以叫做OK明。

     还有另一个解释,OK明等于差不多明白、还算明白的意思,显示这个人懵懵懂懂,或者常喜欢不懂装懂。

     在第二天回程的微面上,跟OK明谈了几个小时之后,我确定他的绰号是起源于后者。

     OK明坐在副驾驶室里,我跟阿盐坐在中排的座位上。由于我们都是广东人,因此用广府话聊起天来。四川司机听得一头雾水,说我们是鸟语花香,阿盐闻言大笑。

     OK明说,他之前在一家电视台工作,但是五月上旬突然觉得不想做了,于是不顾家里人的阻挠,辞掉了他爸爸托关系找来的电视台肥差,从磨坊上联系了个老驴,买了一部二手的假行僧,就开始上路了。

      他先把单车通过火车货运到四川,然后搭飞机到四川,从那里出发,经川藏线入藏。

      这种挑战生命,超越极限的行程,算是非常难得的人生体验。于是我问他,这一路有没有什么感悟?

      他把眼珠移到眼眶左上角,想了一会,说,有啊。

十四

      OK明说,他刚出发没多久,骑到磨西附近时,不够力,于是乎掉队,然后又爆胎。

      阿盐问,点解你部车成日坏?

      我代他答道,人品问题。

      OK明说,然后呢,我就停下来补胎。这时候行过来一个藏族细路,站在我旁边,睇我补胎。这个细路大概八岁,流鼻水,衣衫很旧但很干净。

      我自作聪明地以为,这个细路会对OK明施以援手,但事情不是这样子的。

      OK明继续说,睇了一阵,他就问我要我的水壶。我没有给他。然后他又问我要头盔,我一样没有给他。这个细路就威胁说,要回村叫大人来打我。

      我无语,阿盐问,然后呢?

      OK明答,然后我说,你没回村之前,我就会打扁你。然后细路就跑开了,几分钟后我补好胎,拍拍屁股走了,奋力追上了队伍。

      我跟阿盐心有不甘地望着他,不肯相信这就是故事的结尾。他于是补充道,讲完了。

      我忍不住问,那你的感悟呢?

      OK明把眼珠移到眼眶左上角,想了一会,说,江湖险恶。

      然后又说,人心难测。

十五

      我跟阿盐都不知道这位仁兄,到底是在故意搞笑,还是在严肃地讨论问题,所以两人都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一时无语,气氛有点尴尬。

      倒是OK明自顾自地笑了起来,自嘲道,哈哈,是不是有点好笑?

      接下来,我已经对他失去了耐心,翻出一本小说,看了起来。阿盐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问答。

      忽然OK明看见了我手里的小说,快乐地道,寻找无双,我也看过,很搞笑的。

      我继续无语,心里想,就你这理解能力,给你看周星驰都太深奥了,充其次可以看下郭敬明。

      山路跟来时一样险,黑山羊一样奔跑,牧人一样睡得像死尸。不同的是车上多了OK明这么个活宝,此时他看见窗外掠过一只未成年山羊,诗性大发,背起诗来: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十六

       回到丽江之后,一切照旧,我仍当我的甩手掌柜,阿盐仍当她的老板娘。小娇收钱似乎收上了瘾,把柜台钥匙交还阿盐时,脸上不太开心。看来小娇是真的很想当老板娘。

      OK明的单车已经修好了,但是他又不想走了,要在丽江多玩一阵子。他经常来我的酒吧,要一瓶啤酒就可以坐半天,总是试图讨好小娇,可是说出的笑话冷到掉渣,小娇笑又不是,不笑又不是,非常难受,千方百计避开他。我们见到OK明挠头的样子,都觉得非常可乐。

      一天晚饭前,我在酒吧外读书,OK明来了,小娇借口帮厨躲进了厨房,于是他坐到我对面,与我搭讪,老板,看什么书呢?

      我不太想搭理他,懒懒地说,上次那本,没看完。

      OK明趴在桌子上,伸出头来,想要看我读到哪个部分,才好发表他的高论。

      突然他看见了我土布衫里面的金属牌,于是找到了话题,兴奋地说,那是美军士兵识别牌吧,又叫狗牌,DOG TAG,我也有一个。

      我哦了一句,他马上剥下自己戴着的金属牌,放到我打开的书页上,迫使我看。

      我实在没有办法,只好拿了起来,上面也是用铭文雕刻的,写着:

BONE CLINKZ

BLOOD TYPE /

DOTA SCOURGE

ARCHER

3252542522111133355555555

      跟唐师给我的这一块比起来,牌身新很多,内容也不一样。

十七

      我于是问OK明,这上面是什么意思呢?OK明马上来了精神,口若悬河地解释道:

      这种识别牌现在很流行的呀,RAIN的演唱会上他也戴的。RAIN你知道吧?韩国那个。这个牌是我自己订制的,很有个性吧?BONE CLINKZ是士兵名字,它是一个游戏,DOTA你知道吧?魔兽你知道吧?反正是那游戏里面的角色。血型没有,因为他是一个骷髅嘛,哈哈哈。军队是天灾军团,职业是弓箭手,那串数字是加点的分配。明白吧?

      我说,明白。其实我明白个鬼,这家伙理解能力差,表达能力更是乱七八糟。

      你那块呢?借我看看。

      让一只小狗不再汪汪叫的最好办法,就是赏它一块它想要的骨头。我于是把自己的牌子也拿下来,递给他。

      OK明接过手,咦了一声,说,这个不像是仿制品哦。

      他自顾自地道,链子是新的,消音圈是新配的,但是这个牌倒是老东西了,有些年头呢。

十八

      我半信半疑,不知道他在胡诌还是真的懂,于是问他,那上面写的是什么意思呢?

      OK明边借着夕阳的余辉,观察上面的铭文,一边解释道:

      汤姆麦琼斯,是这个士兵的名字,688-045-6……后面这两个数字看不清楚,这是社保号码。A型血,男性,P-R-E-F代表religious preference,宗教信仰,B嘛就是佛教,buddism。

      我问,怎么跟你的写得不一样?

      OK明把眼珠移到眼眶左上角,想了想说,我这个仿照的是现行的美军识别牌,真牌里面都有磁芯的,所以内容跟你的不一样。你这个是二战时,或者越战时的步兵用的,而且这是个真家伙,而且一般来说,这士兵退役了、死了,牌子才会拿下来。这牌子有一主一副同样的两个,你从哪里弄来的,另一个又在哪里?

      看他说得一套套的,好像还真有其事的样子。我当然不能告诉他这个是跟卖酒女郎一夜情后,她送给我的,于是抢回来重新戴上,说,坟堆里扒的。

      然后呢,我也借口说要帮厨,躲厨房里去了。

十九

      第二天吃午饭的时候,小娇说OK明这两天到处转悠,想盘下一个酒吧来当老板。我心中暗暗好笑,英雄所见略同,他也想到这个办法来泡小娇,看来还不算太笨。

      谁知道阿盐却认真地问,是吗?那盘我这家就好了。

      我不说话,心里想,难道阿盐要回广州了?

      阿盐看我默不作声吃饭的样子,知道一时说错话了,也埋头吃饭。

      这顿晚饭的气氛颇有些闷。

      晚饭后阿盐把我叫上阳台,现在已经是深秋了,太阳早已下山,风吹过来有点凉。我把外套脱下,披在她肩膀上。

      阿盐说,我要回去了。

      她又说,昨天妈妈打电话给我,说我爸病重。说是红斑狼疮或者胸膜癌变,胸腔大量积水,抽出来有一大可乐瓶。如果是年轻人,能慢慢康复,我爸年纪大,眼看是不行了。

      我不出声,只是抱住她。她又说,我回去了,会回来的。你既然不能陪我回去,那在这里打理好酒吧,等我。

      我说好,等你。

      阿盐抽泣起来,在微凉的风中说,我爱你。

      说完之后,在微弱的天光中,阿盐眼角含泪,注视我,等待我的回应。世界上有三个字,在心里比一座山还重,说出口时,比一滴海水更轻。然而,我故意忘记回应。

      我只是吻了她,很长。离别的吻,通常带一种苦味。

      有些吻,是为了记取,有些吻,则是为了忘记。

廿十

      第二天,我送阿盐去昆明。机场里,我眼看着载她的那辆飞机,越飞越高,越飞越远。飞机发出巨大的轰鸣,挣脱了强大的地球引力,却没有扯断离人心中,最柔软的那根弦。

      阿盐也有从舷窗上看着我吗?阿盐故作坚强的脸,在我眼前显现,比起痛哭流泪,那种强忍的表情,更加让人心酸。此刻,她是否也在张望地面上的我,看着我越来越小,仿如一颗芥子,或是旱地之上,一粒渐渐蒸发的雨滴。

      泉凅,鱼相与处于陆,相呴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送阿盐阿盐走后,我便回了丽江。第二天的下午,我坐在阳台上喝闷酒,反正我是酒吧老板,什么没有,酒管够。蹬蹬蹬有人上来了,回头一看是OK明。我向他举起手中的喜力,跟他用广府话说,祝我又单身返,啤啤渠。我请。

      OK明从箱里拿出一瓶,我递给他开瓶器,他却摆摆手说不用,然后把玻璃瓶放在手里,扑的一下打开了。这家伙还挺有两下子,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我们碰了下瓶颈,我说,饮胜。

      OK明说,饮胜。

      我突然之间感概良多,站起身来,对着将要下山的太阳唱歌。如果你知我苦衷,何以没一点感动……

      我突然听见身后传来啪的一声,回头一看,OK明的酒瓶掉在地上碎了,啤酒流了一地,泡沫溅在他身上。我刚想笑他才半瓶就醉,却看见他一脸痴呆,双眼直视,像看见鬼的表情。

      我伸出手在他眼前晃动,问他,发羊吊癫啊?

      OK明喃喃地说,哲蚌寺那死老坑,原来是个活神仙……

      又抬起头来问我,唐老板,你是不是姓宋?

第七章完

第八章 江城子 下厥



      我在四方街那间竹筛做招牌的银行里,给阿盐的账户汇了三十万。

      我给OK明开价二十八万,最后以二十三万成交。这个酒店是阿盐当初以十六万盘来的,赚了七万。我又从我逃亡的经费里,支出七万,凑个整数。

      家里有人患病,钱总是有多一点好。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况且我还能挣钱呢。

      我跟OK明说,好多人等着盘我这家店呢,二十三万给你算便宜你了,也算是犒劳你给我带口信。不过呢,你还得把你的假行僧啦、头盔啦驼包啦什么的,一应俱全,统统给我。反正你也不准备走了嘛。

      谁说我……OK明刚想分辨,却给旁边的小娇捏了一下。小娇说,你什么?

      小娇终于圆了她的酒吧老板娘之梦,现在的女孩子真是现实,无论是空姐还是女侍应。OK明则说自己有四年没拍拖了,答应小娇说会好好珍惜。

      有家室的人,没有资格漂泊。幸好阿盐已经回了广州,不然我又怎么舍得离开在这里呢?

      终于,在丽江停留了两个月之后,我顺着老衲指引的无形的轨迹,再次踏上潜逃之路,继续下一段的漂泊。



      OK明身高跟我差不多,因此他的单车、头盔、手套什么的,我都能用。白天我在新城里练车技,晚上我让OK明给我讲骑行的注意事项,然后我便上路了。

      那是早上六点,天色渐亮。酒吧里的人,老板OK明,老板娘小娇,厨师阿柱,侍应小莎,都站在路边给我饯行,颇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意思。

      这时的我戴着墨镜,迪卡侬的头盔,手套,等等,完全是一个全副武装的骑行者。跟他们站在路旁扯淡了几十分钟,无非是要回来看我们,我们结婚要回来喝喜酒啊,之类废话。

      小莎说,真的不过完年再走?

      OK明说,路上小心。又说,江湖险恶啊。

      我说,少废话,你行难道我不行?

      这便是我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了,然后我嗖地一声踩着单车冲了出去。

      我知道众人还在背后看着我,就像是几道拖延我前进的绳索。

      告别某一些相识的人,告别某一个喜爱的地方,总是有些悲伤。我不喜欢悲伤,因为那会让我心里不安。



     于是,我想做一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姿势,于是手脚一并用力,想要把前轮提起来,谁知道这一下,却差点把整辆车向后翻了过去 —— 这是因为车后的驼包太重了,怕有30公斤。

      之所以那么重,是因为驼包里除了我自己换洗衣物、随身细软,还有从OK明那继承来的全副身家。其中包括相机,补胎工具,睡袋,GPS,还有以防GPS遭遇不测而准备的地图。

      出发之前,我看了一下地图,从丽江到桂林,走国道,大概2200公里。虽然老衲托OK明带给我的口信,只是让我去广西,而没有说广西哪里。不过嘛,广西在我心目中就等于桂林,小学课本说了,桂林山水甲天下嘛。

      我看着车把上的测速器,脚下发力,把速度提到了25公里。照OK明说的,每天骑200公里,两星期就到桂林啦。



      一星期前的那个下午,我们围着OK明,坐在阳台,听他讲拉萨遇上怪老头的奇遇。

      显然,对于OK明来讲,一群人围在旁边,用期待的眼神等待他发言,是很罕见的事情,于是OK明有些受宠若惊,表达得越发词不达意。

      我让他喝口茶,慢慢讲。

      OK明的说法是这样子的:

      骑车到了拉萨市区以后,我住进了八角街附近的旅店,把单车也寄放在那里,每天到处去玩。

      这一天我来到哲蚌寺,这个寺在拉萨市郊,要搭小巴过去。小巴上面有很多喇嘛,坐我前排的年轻喇嘛,路上接了个电话,那手机是诺基亚N95,可贵了。你们知道吗,我听说,那些喇嘛很多白天读经,晚上穿西装去酒吧玩的……

      啊!OK明惨叫,因为小娇捏了他一下,其他人也纷纷抗议他的离题万里。



      OK明继续说:

      然后我就到了哲蚌寺,这里门票很贵的,不过布达拉宫的门票更贵……好了不说了。然后,我就遇见那个死老坑,就是死老头,也就是老板说的那个老衲了。他穿一件发黄的白衬衣,黑西裤,白皮鞋,站在一处斜坡上。

      他一见我就莫名其妙地笑,说我跟他有缘,让我请他喝酒,我问他凭什么,他说他能算命。我其实挺相信命运这一套的,缘分天注定啦,不可不信缘啦,宿命因缘啦,多浪漫……

      啊!好疼,好了我说正题,别捏我了。

      然乎呢他就给我算命了,他说我今年红鸾星动,我那时不信,现在信了。还说了一些杂七杂八的,有些准有些不准吧。最后他跟我说,一个月后我会遇见一个人,姓宋,喜欢穿白色衣服,很瘦,这都没什么。最神奇的是,他说这个人,会请我喝啤酒,然后在我面前唱《如果你知我苦衷》。死老坑,不,活神仙说,如果我遇见了这个人,就让他去广西。

      他说,在那里,有一切的谜底。


       我问,然后呢?

       OK明说,然后他哄得我挺开心的,我就请他去一家四川人开的饭店喝酒。在高原可不能喝太多酒啊,很容易出问题的。他还教我怎么样空手开酒瓶盖……然后就没再见过他了。

       OK明补充道,早知道他那么神,就让他帮我算下福彩号码了。

       小莎一脸不可思议,说,这个活神仙,算得可准了,除了老板姓唐之外,其他都对嘛。

       我默默无语。在丽江呆的这两个月,老衲差不多被我完全放下了。可是,一下子的,断了的线索全部接起来了。见字如晤,速来丽江;广西有我要的谜底……

       无论如何,广西是非去不可了。

       我问OK明,广西那么大,有没有说是广西哪里?

       OK明把眼珠移到眼眶左上角,想了想说,有。

       然后又说,但是,我忘了。哈哈……呃,你不要这样瞪我,挺吓人的……



       早上起来时,发现窗外的太阳很大。刚想下地洗漱,发现大腿肌肉又酸又痛,膝盖则脆弱得像要裂开,差点挪不动了。

       昨天早上从丽江出发,顺着214国道骑行,下午五点到了江尾镇,然后就再也踩不动了,于是在镇上找间旅店住了下来。我原以为,有了之前地狱减肥那段经历,一天骑行个200公里不在话下;现在我只能这样认为,跑步跟骑单车,用的不是不同的肌肉群。

       现在想起来,OK明虽然智力不怎么样,体力倒是超绝,不然怎么能从四川踩到拉萨,又踩回丽江。

       随便吃了点早餐后,我坐在店门口,狠狠地往小腿上搽太阳油。

       OK明教我,要把防晒油涂在脖子后面,耳根,等等地方,要涂得均匀。但是他忘了告诉我,小腿的两块肌肉也要涂上。

       踩单车时,小腿外侧的两块肌肉,在用力时会向外突出,超出大腿的遮盖范围,直接暴露在紫外线下。所以,昨天晚上我发现,腿上有两个倒水滴形状的红色,又辣又痒。

       搽完防晒油,我看看手表,才九点半。这个时候,丽江酒吧里的人才刚睡醒吧,我却要狠狠地上路了。

       出发前,再看看车把上的西格玛测速器,按下按钮,上面显示出,总里程为115公里。也就是说,昨天我才踩了110公里左右,是原定计划的200公里的一半。

       这样的话,年前是赶不到广西了。我心里想着,腿上加了力,单车飞速地在214国道上飞驰。

       我口里唱着,你问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你的惊奇像是给我,喔,赞扬。




       从江尾镇到大理这一段,国道基本是沿着洱海西岸,从北向南地铺展。

       此时头上的天很蓝,我左手边的一大片洱海,却比天更蓝。单车轮飞转,我身体劳累,心中却轻松无比。

       骑着单车在国道上飞跑,烦恼似乎都被抛在车轮后面;这种感觉像风一样自由。当你愤怒地把坡位推到N档,焦急地等待着前上方的红灯变绿,你绝对不能相信,世上竟然有骑单车这种无拘无束的自由。

       此刻耳边没有引擎声,只有低吟的风,还有单车轮与路面的窃窃私语。

       看着国道上迎面而来的各类型汽车,我不会因为那是一辆宝马而心生妒忌;我驾驭着我的单车,远比你困在一个铁盒里,更天然,更自由,更不辜负大自然的良辰美景。

       我与我胯下的单车,就这样在国道上飞跑。

       世界仿佛永远是这样子的,风的后面是风,道路的前面是道路,天空的上方,永远是天空。



       出发前在丽江,按照OK明的预测,我两星期可以到桂林,其实我只用了十二天。

       倒不是我骑得比他预计的还快,只是我八天后到了昆明时,再也受不了单车旅行 —— 虽然我的心灵喜欢骑单车,但是我的肌肉不喜欢,大腿内侧不喜欢,我跑步落下病根的膝盖,尤其不喜欢。

       我找到一间货运站,把单车、驼包、睡袋等等一干辎重物品,全部打包好,货运回丽江给OK明。至于他的GPS等先进仪器,则揣进我的旅行袋里。

       走出货运站后,我摸着生痛的大腿内侧,心想,OK明至少在骑单车这方面,比我OK多了。然后我又不无促狭地想,单车还给你,骑吧,骑多点,看会不会得绣球风,甚至像环法自行车赛的那个冠军一样,睾丸癌,哈哈……

       这样自我安慰一番,得到了精神上的胜利后,我背着旅行袋,再一次来到昆明客运站,登上前往南宁的客车,再转车到桂林阳朔。



       读大学的时候,我有一个师姐,她的理想是环游世界,拍许多出色的照片,然后有朝一日,这些照片可以刊在一本封面有个黄色方框的杂志里。我也曾经有一个理想,前半部分与师姐相同,后半部分则略有差别:她要用镜头记录美景,我则想用舌头记录美食。

       是的,我曾经的伟大理想,就是做一个永远走在路上的老饕,像蔡澜那个样子。

       所以,当在阳朔的第三天早上,我听旅店老板说,最地道的米粉,其实是某处的马肉米粉时,立刻食指大动,跃跃欲试。

       按图索骥地找到了这件马肉米粉店,它灰溜溜得地蹲在居民区里,颇符合“最地道的美食都隐藏在旮旯里”这个定理。

       正宗的马肉米粉,是没有汤的;所以,正宗的老饕,也是不需要用汤匙的,用筷子就够了。面前这一碗马肉米粉,马肉美味得诡异,米粉爽滑,我自己加的一大把芫荽、酸豆角之类,也和谐共处,颇为惹味。

       吃完米粉,我在街上找了间租单车的小店,交押金,骑走了一辆烂单车。当骑着这辆除了铃铛哪儿都不响的单车,听着它在脚下吱呀吱呀地呻吟时,我不禁非常想念本来属于OK明,后来属于我,最后还是属于OK明的那辆单车,假行僧。

       骑车到月亮山游玩了一会,想起OK明给我的相机还一直没用,特意掏出来随便拍了两张。没想到把照片像素调得太大,一会儿就满了,于是换上备用的储存卡,继续拍。
十一

      在月亮山吃了内容主要为窑鸡的晚餐后,骑单车回了西街的旅店,此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

      洗完澡后,我仰躺在床上,看今天拍的照片。先看了之前拍的那些,然后重新换上备用的储存卡,继续看。我的摄影技术非常一般化,拍出来的东西简直惨不忍睹。

      翻着翻着,到最后是几张OK明忘了删掉的照片。这家伙的智力真是……也好,我看看有没有什么艳照,当然了,男主角的我不看,要有女主角才行。

      前面几张是他在川藏路上的,OK明傻兮兮的在某个界碑,某个隧道口留影,摆出到此一游的愚蠢姿势。

      之后的应该是他辞职前拍的,其中有一张是大合影,应该是同事吧。最后一排有个模糊的人影,高瘦,留长发,长胡子,我好像曾经见过……想不起了。

      我打个哈欠,手指继续按动按钮,向下翻去。

      最后的一张照片,却让我如雷贯顶,睡意全无。

十二

      在这张照片里,是一个长方形的房间。

      画面中,最左边靠墙是一个书架,最右边则是一张凌乱的床。一缕阳光透过窗帘,投射在地板上。

      有一个与我一样身高的男人,向隅而立,站在书架前。他低着头,抬起右手,正要翻动书的一页。

      这个画面我无比熟悉,却恍若隔世。

      这就是我半年前,在珠海的酒吧女郎,唐师的房间里,先验地预感到的画面—— 分毫不爽。

      当时的我,从书架上取下一册马桥词典,正想要结识这个房间的前一任房客;而我的身后,唐师正在醒来。

     于是,在半年过后,在我漂泊了半个西部之后,故事走到这里,又回到了它刚开始的地方。

十三

      之前我一直以为,在我逃亡路上一串莫名其妙的经历里,老衲是一个谜题,或者老衲是解谜的钥匙。

      如今,在初冬断流的漓江旁,一个小小的旅社里,我恍然梦醒:

      原来,真正的谜是我自己,真正的钥匙,同样是我自己。

      半年以来,我一直无知无觉地乘坐在一列火车上,它顺着注定的轨道,缓缓前行。老衲不过是铁轨旁的路标,启发乘客,但完全无碍于列车前行的轨迹。

      我想起从广州到西安的火车上,老衲对我说过,所有的缘起,都有其意义。只是现在的我无从得知,那么多的缘起,到底会把我指向哪里。

      万分庆幸的是,我不是OK明那种听过就忘的猪脑子,我清楚记得,半年前地下购物广场的茶餐厅里,唐师给无缘无故给我讲了个不靠谱的故事,那个故事,所发生的地点,也就是我下一站要去的地方。

      广西省,大新县,雷平镇。

十四

      我把一件白衬衣,还有丽江的白色土布外套,都收进旅行袋里。

      我看着浴室镜子里的男人,他身材瘦削,穿白衬衣,戴一个金属牌子。半年前唐师故事里的主角,便是这样一个风尘仆仆的旅者。

      宋叔叔。

      原来,早在我上路之前,所有的一切已经注定好了。我所做的,不过是在一双无形的大手操纵下,一步步地重蹈覆辙,按照那个超验的故事,重演宿命中必然发生的一切。

      我不知道在雷平镇,有什么事情在等待着我,是一个愿意与我私奔的美丽老师,亦或是惨死在山洞里的悲惨命运?

      但是无论如何,我都要去那里。

      这种感觉如此绝对,以致于让我怀疑,这到底是我自己的意愿,亦或是由某种不可知的力量所决定。

十五

      客车到了大新县城,当我走出车门,踏上此地的第一秒,便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这种感觉从心头飘过,我刚想抓住它,它却从从容容地溜走了。

      我心里怅然若失,无法分辨之所以有这种熟悉感,是由于这里跟我童年居住的粤东县城相似,亦或是在我的前生,我真的来过这里。

      漫步在县城街头,我总在想,当年的宋叔叔,有没有踏上我脚下的这块地砖。

      时间已近傍晚,我无意识地乱走,来到了交易场旁。这里有一个老婆婆在卖一种炒灌肠,此处的方言成为“龙”,有黑白两种。

      老婆婆先说了句当地土话,我听不懂,幸好她用我能明白的白话,重复了一遍。我买了两块钱的龙,老婆婆看我的眼神,分明是在说,年轻人,我以前见过你。

      站在街边享用完我的晚餐后,我在附近找了个旅店住下。仍然要了206房,只是这次,墙上没有留给我的任何预言,或者指引。
十六

      如今,我坐在从县城开往雷平的客车上,车里除了从县城回来的镇民,还有从珠三角等地回来过年的打工者。

      此时已是农历十二月。

      我关掉IPOD,听这些兴高采烈的回乡者,叙说珠三角的一切趣事,以及一切的不公平。深圳,珠海,广州,这些词汇从他们嘴里毫不吝啬地流出,这些我曾经无比熟悉的城市,现在听起来却像是从未到过的远方。

      窗外是大片大片的甘蔗,无比陌生,无比熟悉,这两种南辕北辙的感觉,融洽地共存于我心中。

      我来过这里吗?我没有来过这里吗?

      乘车不够半个小时,我便来到了唐师所说的雷平镇。

      正如她所说,这是一个边陲小镇;按照她的说法,十几二十年前,此地曾发生过一场骇人听闻的私奔惨案。

      今年的冬天颇有些用心险恶,即使是这亚热带的小城,也颇有些寒意。

      下车时风很大,我从旅行袋里翻出OK明留给我的鸭舌帽,戴在头上,然后背起陪我漂泊了半年多的旅行袋,向镇里走去。

十七

      我站在雷平镇招待所二楼,望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群。

      其中有一些人,衣着颜色暗淡,表情安然,那是常年居住在镇上的居民;另外的那些,穿着某一个品牌打折时购下的鲜艳衣服,脸上带着主动而且夸张的笑意,这些便是回来过年的外出者。

      我的目光主要就落在这样的还乡者身上,尤其是其中的女性。她们不畏越来越浓的寒意,穿着显露身材的衣裙,披挂着在深圳称为俗在此地却是洋气的衣服。

      不知道我这样认真地寻找,是否能找到唐师的身影?

      按我的推测,跟街上那些回乡者一样,唐师应该也会老家地过年。前两天我在每条大街小巷梭巡,却从来没有到她。我心里焦虑的是,会不会其实已经我见到了她,但是我们都认不出对方,就此擦肩而过。

      她只不过是,半年前跟我在酒后度过一夜的女人,如此而已。

十八

      站在太平街上的镇政府前,我想,如果我是一个前来查案的公安干警,那么我可以雄赳赳气昂昂地入内,要求查阅本镇所有人口信息。

      只可惜,我是一个逃犯。

      我只能靠自己,来寻找一切蛛丝马迹。

      首先,我去了唐师所说的雷平镇中心小学。此时已是寒假,学校大门紧闭。而且学校外,并没有唐师所说的小卖店,不知道是被拆了,或者说本来就是她的杜撰。

      然后,我装作不经意的,跟招待所服务员,小吃店老板等等,打听是否认识一个名叫唐师的女孩子。但是每次当我说出“唐师”这个名字时,他们都表示不知道,并且不约而同地对我这个外乡客,流露出一种讳莫如深的戒心。

      我想,二十年前宋叔叔初来乍到时,所遭遇的也就是我这种状况吧。

      回忆唐师所说的故事,宋叔叔游荡了半个月后,便盘下中心小学门口的小店,但是现在我没办法照猫画虎,首先小学门口已没有小店,其次我也不愿做个跟柴米油盐、阿姨小孩打打交道的小店老板。

      还有,虽然来到雷平镇来,我总给自己打气,生又何欢,死又何哀,但是心里当然不愿意重蹈宋叔叔覆辙,像他那样恐怖地死于非命;所以,有意无意的,我总希望改变故事的过程与结局。

      只是谁能知道,每一次竭力的挣扎,不过是在宿命的流沙里陷得更深而已。

十九

      接下来,我打起精神,在雷平镇上逛了数日,想要找一个工作岗位,或者一间即将转让的店铺,总之,是一个可以让我长久留在此处,而不引起别人怀疑的理由。

      第四天下午,当我走到黑水河西岸的河沿小学时,门卫室窗口上的黑板吸引了我。急聘五年级语文老师,待遇面议,上面是这样说的。

      这天之前,我从未想过当老师,就像我一年前从未想过要当逃犯。我想,自己对文学虽是是七窍通了六窍,但当个小学老师,做孩子王,还是绰绰有余的。这样想着,我便走向了门卫室。

      门卫室的老伯正在打瞌睡,我敲了一分钟窗户,他才醒过来。我跟他说明来意,他看着我楞了几分钟,最后才说我运气真好,因为明天早上八点,便是最后一次面试了。

      第二天早上,我穿上白衬衣黑西裤,戴上昨晚特意买的平光镜,总之,把自己打扮得很小学老师。然后,在走去河沿小学的路上,我一直酝酿着,装作一个有过三年深圳民办小学老师经验的我,面试时会说些什么。

      来到河沿小学,门卫老伯在我前面一瘸一拐地带路,引我走早了一楼走廊尽头的校长办公室。

      老伯说,里面正有个人在面试,你稍等一会吧。

廿十

      在校长室外枯等了十多分钟,终于吱呀一声门响,一个打扮得跟我一模一样的面试者走了出来。我整理了一下衣领,然后跨入了昏暗的校长室。

      办公桌后坐着一个脸色和蔼,一头花白的中年人,想必就是门卫老伯所说的胡校长了。他欠起身来与我握手,我赶忙迎上去,与其热烈地寒暄了一番。

      胡校长先是狐疑地盯着我,问道,唐老师,你多大年纪了?

      又问,你真的在深圳当过三年老师?

      我遂把昨晚编好的说辞,面不改色地扯了出来。我断定我所编的谎,还是比较有说服力的,因为胡校长脸上的怀疑渐渐散去了。

      胡校长说,我们学校,这次之所以那么急地招聘老师,是因为原来教五年级的老王老师,春节过完就要到广州儿子家,去享清福了。本来说好下学期来接岗的小徐老师,前几天却打电话给我,说他已经在深圳找了个民办小学,所以就不回老家这边来了。

      胡校长意味深长地补充道,说实在的,我们这边的待遇可比不上广州深圳,如果你没有长期留在这里的打算,又或者缺乏教书育人的信念,那么不要浪费彼此的时间。

      我说,我的女朋友是家里独女,家住大新县城,她家里条件比较好,父母一定要我入赘,所以这次我到大新,就没有打算要离开。
廿一

      接着问答了几分钟后,我走到窗口的小黑板前,拿起一支粉笔字,一笔一画地写白居易的琵琶行。写到似诉平生不得意这句时,胡校长说可以了,然后让我回去等消息。

      从他告别时有力的握手,以及眼神中的认可,我知道自己获得了这份工作。

      走出校长室时我想,一个月后,我便是几十个纯真孩童口中的唐老师了。人类灵魂工程师,想起这个已经多年无人提起的称号,不禁莞尔一笑。

      门卫的老伯看见我嘴上的笑,便迎上来说,恭喜唐老师,大家是一家人了,以后叫我老黄就可以啦。

      我笑道,黄伯,以后多关照。

廿二

      腊月廿一扫上,我按照胡校长留给我的号码,打电话去询问结果。他在电话中祝贺我,希望我能用寒假的时间调整好心态,开学后便融入河沿小学这个大家庭。

      电话的最后,胡校长说,这两天就可以搬到教师宿舍去住了。我口中道谢,心里也颇为安慰,这样一来,我便可以名正言顺地呆在雷平镇了。

      下午从招待所结帐后,我背着旅行袋走到河沿小学,找陈伯拿了宿舍钥匙,然后便上了教师宿舍五楼。打开504房间时,一股呛人的霉味袭来,这里门窗紧闭,看来是长久没有住人了。

      我到太平东市场上买了扫帚拖把一应清洁工具,还有一些床垫之类,自己分几次背回了宿舍,然后又在校门口的小店买了洗衣粉洗洁精。这样的场面跟半年前我在西安临潼时,颇有些相似,让我不禁有些感叹。

      虽然未到年廿七廿八洗邋遢的时候,不过想要在这里住下,不打扫是肯定不行了。我打开所有门窗,戴上橡胶手套,准备在504房里来一番改天换地的大扫除。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廿三

      我独自一人把地板拖了三次,门窗都擦了个干净,此时已是下午四点了。

      然后,我开始收拾屋里的家具。那张双人铁架床还挺结实,客厅的玻璃茶几也能用,不过卧室的写字台就得处理掉了,漆掉光了不说,还被白蚁蛀得只剩个风吹就倒的架子。

      我把写字台的柜子一个个抽出来,以防等会搬动时砸伤了脚。我抽出上面的抽屉,用力过猛,里面的白蚁残渣飞舞起来,我赶忙向后退了两步。然后,抽下面的抽屉时,心里就留了神,慢慢地往外抽。

      嗯?怎么这个下抽屉看上去就有点不对劲,好像短了些。我拿起脚边的上抽屉对比一下,还真的是。抽屉的侧板的尽头,有锯过的痕迹,而且和顶板并不那么严丝合缝,像是由不懂木工的人加工而成。

      莫非是里面藏了什么东西?我往写字台内壁看去,幽暗的光线里,真的隐藏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犹豫了一下,好奇心战胜了谨慎,我于是跪在地上,伸出右手向里面摸去;由于戴着橡胶手套,感觉不出到底是什么东西,好像是用胶纸粘在那里的,而且还挺沉。

廿四

     拿出来一看,是个轮廓诡异的牛皮纸包,外面用透明胶封得水泄不通。我拿来剪刀,一边拆一边暗忖,这不会有又是老衲留给我的吧。待解开一看,赫然是一个硬皮日记本,几个早已无味的樟脑球。除此之外,还有一块石头。

     不,不是一块,而是半截石头。

     这半截石头,外表呈黄色,与普通鹅卵石一无二致,唯一不同之处,是截面的边缘,有着一层薄薄的绿色。还有,上面似乎用小楷,写着几句诗。

     这半截石头,与我旅行袋里,昆明的金老伯给我的那半块玉石,一模一样。四个月前,金老伯告诉我,这叫做黄沙皮。

     我按捺住越跳越凶的心脏,颤抖着双手,把它拿到窗缝的一缕夕阳下,细细辨认。果然,上面写着下半厥的江城子,苏轼。

     我不由自主如鬼神附体,用喉咙里挤出来的发颤的声音,念道: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廿五

     我从旅行袋里翻出另一块黄沙皮,与刚发现的这块拼合在一起,毫无意外地,它们严丝合缝,数十年前被人从矿场里挖掘出来时,想必就是我手中这个样子。

     是什么样的力量,能让我在事隔半年之后,得到了这故事中的另一块石头?又是什么力量,令我在距昆明两千里外的边陲小镇,把两个毫不相关的故事,拼成如手中的石头般严丝合缝的一体?

     此时,我不由得想起一个月前,我请OK明在饮酒吧喝了半打生力,之后他所发表的高论。

     当时我对他的理论嗤之以鼻。

     OK明说,在此亿亿亿亿万年前,宇宙还未大爆炸,那时候它是一个奇点,一个太初火球;在沿着既定的轨道,演变了亿亿亿亿万年之后,宇宙最终坍塌,变回一个太初火球。在无限长的时间里,宇宙便重复着这个爆炸、坍塌,再爆炸,再坍塌的过程。

     无数次。

廿六

     而每一个粒子,当它紧缩在太初火球内时,便注定了其以后亿亿亿亿万年里,无微不至的所有轨迹。而且,每一次爆炸彤塌的过程里,这个粒子都重复着所有的轨迹。

     也就是说,所有的粒子,构成这个世界,构成你本身的粒子,都沿着既定的轨迹,重复,重复,再重复。

     无数次。

     所以,在无限长无限重复的时间里,被屠杀的将无数次地被屠杀,而相遇的,也将无数次地相遇。

     这样的说法往往让人不安,并感到难以接受。因为如果事实真的如此,那么,所谓人的自由意志,也不过是幻觉而已。你以为这是你自己想去做的事情,其实是由于构成你身体的亿亿亿亿万个粒子,都注定要协力去完成此事。如此而已。

     当时我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就收回这剩下的半打生力,你喝手中的那瓶便好了,反正接下来你会无数次地喝到。

     OK明慌忙站起身来,护住桌上的半打生力,道,别,我乱讲的。

     他又补充道,我说的话你都好信?

第八章完
mv1905 发表于 2013-5-29 16:43
廿一

      接着问答了几分钟后,我走到窗口的小黑板前,拿起一支粉笔字,一笔一画地写白居易的琵琶行。 ...
文是不错,别太监了哦
ecosong 发表于 2013-5-30 10:30
文是不错,别太监了哦
我这儿是全本,放心。
第九章 渭城曲



      如果OK明的谬论,竟然是正确的话,在无限长的时间内,我是否会无数次地,在一栋老旧的教师宿舍五楼走廊,俞发昏暗的夕阳下,翻阅这本满是往事尘埃的日记?

      扉页上没有署名,不过从第一页第一个字,便可以看出是女性的娟秀钢笔字迹。

      我平伏了一下心境,就此阅读起这本多少年前的日记。因为没有只有月日没有年份,所以不知道具体为哪一年所写。

二月六日 阴

      今天文副又来找我,我实在太烦他了。

      我一再跟他重申,不知道那个人的下落,而且他留下的所有东西,都已经按照他家信上的通信地址,寄回了他家里。

      这个人害死了二姐,我一辈子都恨他。我也恨所有来找他的人。

二月十二日 晴

      半夜,那个混蛋竟然想对诗下手,诗才几岁……

      我要跟他离婚。

      但是!爸妈不会同意的,当时就是他们逼着我嫁给这个混蛋。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衣冠禽兽!

      我要报警。不,不能。

      谁能告诉我怎么办才好?

二月十四日 晴

      我跟文副说,再来找我的话,我会报警的。

      看到这里,太阳已经完全躲到了山后,我走回房间打开电灯,不顾衣裤上的脏迹,坐在新买来的床垫上,继续翻阅下去。



二月廿六日 阴

      新学期,诗跟歌表现都不错,不愧是我的女儿

      特别是歌,最近不跟诗吵架了。长大了,懂事了

三月四日 雨

      文副被我赶出镇外,十天而已,又有人来找那个人

      不过比文副英俊多了,又年轻

      不用他开口,一看就知道他是谁。

三月十日 阴

      晚上歌要抢诗手上的一个什么东西,诗不肯给,看见我来还藏在身后

     于是又吵了起来,两姐妹已经很久没吵架了

     我问诗是谁给的,竟然不肯说,我有点生气



三月十六日 晴

      他竟然把校门口的小店盘下来了,我实在想不到

      无论他在这里多久,我都不会把他要的给他

      休想

三月十八日 晴

      傍晚让诗去打酱油,歌也吵着要跟去

      一个小时都没回来,我出去小店看时,他正教她们念诗。念诗不错,但是内容不适合小孩子,什么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茫茫楚天阔

     不过这个人倒挺健谈的,也很干净

三月十九日 阴

     今天歌又在他的小店里呆了几个小时

     我去找她时,她正揽着他的脖子在撒娇

     她从未这样对她的父亲撒娇

三月廿二日 晴

     他给我写了一首诗,其实也不算诗,神神怪怪的东西

     他说这叫竹枝词,跟一个宿命轮回的故事有关:

     三生石上旧精魂,赏风吟月莫要论

     惭愧故人远相访,此身虽异性长存

     生前身后事茫茫,欲话因缘恐断肠

     吴越山川寻已遍,却回烟棹上瞿塘



三月廿六日 晴

     晚饭时,那混蛋动手打诗。我护着诗,他竟然打我

     歌在一边哭

     这日子眼看是过不下去了,我要离婚

     诗、歌我都要,我自己带。他跟那小狐狸精过好日子去,我不稀罕

四月一日 还是讨厌的雨

     昨晚十一点多,第一次跟他约会,竟然下雨

     这是西方的愚人节,我的确觉得自己很傻

     他说要送我一块定情信物,我选了一块黄色的。不过绿色两块据他说很值钱

     石头上面有诗,我喜欢他的字,跟他的人一样清爽

     夜来幽梦忽还乡

     小轩窗 正梳妆

     相顾无言

     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

     明月夜 短松冈

四月四日 雨

     明天是歌的生日了,但愿会放晴吧



四月十一日 雨

     早上,看见诗被送进焚化炉,我的心像被刀子割一样。

     歌哭昏了过去

     我说过要照顾好她的啊!我恨自己!

     要不是歌生日那天,我没管好她们……

四月十六日 晴

     他说私奔

四月十八日 晴

     歌晚上又哭醒了,说她撒谎,是她缠着诗去黑水河游泳,诗是为了救她才……

     我舍不得歌,我要带她一起走

四月十九日 晴

     我们准备去广东

四月廿二日 晴

     希望明天也是一样的好天气

     不能带歌一起走,希望她会明白

     毕竟是那混蛋的亲生女儿,虎毒不食子

     我要把这本日记藏起来,把我们的定情信物,也留给歌。十几年后歌发现它时,那时候她就从女孩长成女人了,她会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

     我不奢望你原谅我,我只希望你能理解我。

     日记到此为止。

     此时镇里华灯初上,或明或暗的窗户内,无数家人围坐一起,说着今天的趣事,共进晚餐。

     而我在看着多少年前的日记,关于爱情、私奔,以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