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射杀家养宠物,是否可以用非法持有枪支罪和抢劫罪提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6:13:46


前2天早5时许,一起射杀私家宠物的犯罪嫌疑人被小区业主和保安群起抓获,并搜出自制长筒钢珠枪一支,由于群情激奋,嫌疑人被打成严重外伤,不过死不了。经调查为附近工地民工。被射杀宠物狗已经被证实当场死亡,子弹由右眼摄入穿过颈部打穿狗狗前胸,在地上形成痕迹,不过一直未找到弹珠,尸体前胸形成直径1cm大洞口,可见其威力巨大。主人现在要提起诉讼,不知上诉条件可否达成,谢谢各位警务大神~

前2天早5时许,一起射杀私家宠物的犯罪嫌疑人被小区业主和保安群起抓获,并搜出自制长筒钢珠枪一支,由于群情激奋,嫌疑人被打成严重外伤,不过死不了。经调查为附近工地民工。被射杀宠物狗已经被证实当场死亡,子弹由右眼摄入穿过颈部打穿狗狗前胸,在地上形成痕迹,不过一直未找到弹珠,尸体前胸形成直径1cm大洞口,可见其威力巨大。主人现在要提起诉讼,不知上诉条件可否达成,谢谢各位警务大神~
宠物有证吗???
刑事诉讼轮不到老百姓,问JCSS吧……
民事诉讼,楼上说的对,有证吗?——因为这是证明你是狗主的最有效法律文件,否则这狗谁说的清楚是你的呢?
不管有无狗证 都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但一般狗不值钱啊 谁个愿意费劲为条狗打官司啊
此案狗主人提不提告都是次要的,关键挨打的那位告不告你小区业主和保安,这才是大事,估计群情激奋的那几位不出点血是完不了的
本案件比较特殊 狗主人家底深厚不是一般 大腕级 为一条贵宾调动派出所刑侦队勘察现场可想而知,当然之前怀疑是否故意杀人或者恐吓。事发地是高档小区,旁边是开发工地一墙之隔,所以才有这事。我就一跑龙套的,特来请教的。呵呵
如果楼上说的是真的,那么所谓的群情激奋应该是被叫来的人打的吧
我们常说,打狗也要看主人嘛。并且这个狗还有身孕,一死多命啊。狗主人现在伤心欲绝,家里老太太都住院了,这不好办啊。至于说前面说群众是叫来的,那太没水平了,这事哪用叫别人啊~呵呵
大狗主人一般会牵着小偷不可能当主人面射杀,小狗的话用的着用钢珠枪吗.....
nini99999 发表于 2013-5-22 16:12
宠物有证吗???
没证就可以拿只枪打死?
故意伤人罪倒是妥妥的
死了条狗?怎么跟死了儿子似的,为了那几千块钱也就算个民事,打伤人倒是妥妥的刑事了,那几个狗爹和狗爹的打手有麻烦了,至于打狗的,狗不是问题,问题是他那个家伙算刑事问题了,就是没打狗也够进去
狗嘛,顶多是损害公私财务。把人打坏了,涉及故意伤害。人权大于狗权嘛。又不是万恶的旧社会,达观贵人一条狗命比穷苦百姓命还值钱。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提起民事诉讼
ldz1990 发表于 2013-5-22 16:56
此案狗主人提不提告都是次要的,关键挨打的那位告不告你小区业主和保安,这才是大事,估计群情激奋的那几位 ...
保安和业主抓获持枪犯罪嫌疑人,殴打是因为嫌疑人有枪还拒捕,这责任嫌疑人自己承担。呵呵
吹点风 发表于 2013-5-22 21:16
保安和业主抓获持枪犯罪嫌疑人,殴打是因为嫌疑人有枪还拒捕,这责任嫌疑人自己承担。呵呵
亲眼所见?你怎么知道人家拒捕,人家是保安和业主抓的不能算拒捕。
00923 发表于 2013-5-22 21:35
亲眼所见?你怎么知道人家拒捕,人家是保安和业主抓的不能算拒捕。
那就算见义勇为,反正这种货我见到了肯定要他半条命

吹点风 发表于 2013-5-22 21:16
保安和业主抓获持枪犯罪嫌疑人,殴打是因为嫌疑人有枪还拒捕,这责任嫌疑人自己承担。呵呵


保安和业主怎么可能有执法权,没有拒捕一说,就是JC蜀黍也不能抓人后殴打嫌疑人。此案最后看挨打的那位能不能获得赔偿,别什么大腕,就是狗主人是市委书记或最黑的老大也要用钱摆平。当然狗主人可以动用警方关系在非法持有枪支上做文章,民事诉讼无非是你赔狗钱他赔伤人钱,要是闹出民工事件就不好了。至于抢劫罪,除非枪手用枪抵住狗主人脑袋抢劫狗,教训教训送派出所就算出气了,为狗重伤他人学旧社会有意义吗。
吹点风 发表于 2013-5-22 21:16
保安和业主抓获持枪犯罪嫌疑人,殴打是因为嫌疑人有枪还拒捕,这责任嫌疑人自己承担。呵呵


保安和业主怎么可能有执法权,没有拒捕一说,就是JC蜀黍也不能抓人后殴打嫌疑人。此案最后看挨打的那位能不能获得赔偿,别什么大腕,就是狗主人是市委书记或最黑的老大也要用钱摆平。当然狗主人可以动用警方关系在非法持有枪支上做文章,民事诉讼无非是你赔狗钱他赔伤人钱,要是闹出民工事件就不好了。至于抢劫罪,除非枪手用枪抵住狗主人脑袋抢劫狗,教训教训送派出所就算出气了,为狗重伤他人学旧社会有意义吗。
.狂热爱国青年 发表于 2013-5-22 21:54
那就算见义勇为,反正这种货我见到了肯定要他半条命
人被抓住了还把人打伤是违法的,现在的问题是到底是怎么被抓的,如果人家是当场犯事你抓住了是见义勇为
nini99999 发表于 2013-5-22 16:12
宠物有证吗???
这个跟有证有关系吗?
巫山中文 发表于 2013-5-22 22:18
这个跟有证有关系吗?
没办狗证属于非法养狗,就好像别人欠你赌债你没办法起诉人家偿还一样
REC 发表于 2013-5-22 20:37
死了条狗?怎么跟死了儿子似的,为了那几千块钱也就算个民事,打伤人倒是妥妥的刑事了,那几个狗爹和狗爹的 ...

这是两码事,值不值钱都是个人财产,如果不是狗,是在私家车上打个眼,可能损失远远比不上狗,但你说够不够民事,至于打人,要是主任叫来的固然不对,不过要是你的小区有个家伙拿着枪到处乱打,你说你想不想揍他
如果有证的话民事赔偿必须的,打人的事不好说,要是众口一词说民工拿枪威胁在先,估计打了也白打,那叫与持枪歹徒作斗争
force22 发表于 2013-5-22 17:40
本案件比较特殊 狗主人家底深厚不是一般 大腕级 为一条贵宾调动派出所刑侦队勘察现场可想而知,当然之前怀疑 ...
有枪击现场的现勘都必须出现场,没有现勘,凭什么说有枪击。。。。。。
非法持有枪支以非法持有枪支论处;
打死的狗,主人能出具证明狗有足够的市场价值,可以以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论处并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a2free 发表于 2013-5-22 21:56
保安和业主怎么可能有执法权,没有拒捕一说,就是JC蜀黍也不能抓人后殴打嫌疑人。此案最后看挨打的那位 ...
奇谈怪论,群众只要没把他打成轻伤,就没事。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5-22 22:40
奇谈怪论,群众只要没把他打成轻伤,就没事。
LZ的消息,嫌疑人被打成严重外伤。
00923 发表于 2013-5-22 22:22
没办狗证属于非法养狗,就好像别人欠你赌债你没办法起诉人家偿还一样
非法养狗怎样?就可以随便被别人打?物权法是什么东西?非法养狗处理非法养的事儿,但决不是你可以随便打的理由
wyjty 发表于 2013-5-22 22:23
这是两码事,值不值钱都是个人财产,如果不是狗,是在私家车上打个眼,可能损失远远比不上狗,但你说够 ...
非法持有枪支是严重危害公众安全的行为,群众在自发抓捕扭送公安机关过程中,造成的伤害,只要轻伤(不含轻伤)以下,没有超过对方的危害限度,以批评教育为主。法律的本意是鼓励人民群众以适当的方式与犯罪活动做斗争,要求群众完美的控制犯罪分子是不现实的,只要不因此引发刑事伤害,不论。
狗主要为狗狗报仇雪恨
还原事情经过 以正视听

20日早5时许,业主老太太带着爱犬在小区内锻炼,事发前由于业主老太太忘记自己是否关了自家大门,所以急忙走回去上楼,一时间独自把狗留在了花园里。经过计算。老人家从回去到返回,大约需要10分钟。凑巧的是案犯翻墙过来后 巧合的从巷道走到了花园。事后审讯才是了解到案犯之前想诱捕,但是失败,奥怒才顿起杀机。开枪之后,狗当场死亡。案犯拿着够装进了尼龙袋。返回的路上被听到声音来查看保安截获,并要求检查,案犯丢下袋子,拿出枪就跑,保安看见对方有枪立即呼叫支援。保安室接报后第一时间在岗5名保安全部出击,抓捕过程案犯慌乱开了1枪,由于动静太大,惹来了业主无数,并报警。最后在一角落处被4楼扔下的花盆击背部中,恍惚间被蜂拥上来的业主保安群殴。由于业主老太太下楼后走到花园没看到狗,并且这边动静那么大,跟过来发现带血的尼龙袋,打开看后顿时晕倒,后送120。

    关于工地方,工地方承认人是他们的,但由于是非上班时间,管理方不负有责任。并解除与其劳动关系。关于枪支来源,其同工工友表示都不清楚。
a2free 发表于 2013-5-22 22:44
LZ的消息,嫌疑人被打成严重外伤。
严重外伤是什么?我只知道轻伤、重伤、死亡归刑事案,其他的都叫轻微伤。
严重外伤,临床医学和法医学上都没有这样的描述。诊断医师做病理记录、法医师出具伤情等级鉴定。

轻型脑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裂伤,听起来是不是更直观,更严重?其实呢,不严重。
force22 发表于 2013-5-22 22:55
还原事情经过 以正视听

20日早5时许,业主老太太带着爱犬在小区内锻炼,事发前由于业主老太太忘记自己是 ...
哇哦,涉嫌数罪了。我很好奇“抓捕过程案犯慌乱开了1枪”算什么?可以尝试再加一条罪了。
REC 发表于 2013-5-22 20:37
死了条狗?怎么跟死了儿子似的,为了那几千块钱也就算个民事,打伤人倒是妥妥的刑事了,那几个狗爹和狗爹的 ...
狗倒不是问题,涉枪才是问题。
郁闷的雄猫 发表于 2013-5-22 20:38
狗嘛,顶多是损害公私财务。把人打坏了,涉及故意伤害。人权大于狗权嘛。又不是万恶的旧社会,达观贵人一条 ...
此案涉枪好不好,别说为了狗了,为了踩了鞋还有打起来的呢,难道说鞋权大于人权?什么逻辑。

ED18038 发表于 2013-5-22 20:53
非法持有枪支和抢劫是刑事诉讼,是由检察机关提前诉讼,但根据楼主所说的情况,一般这种情况警察只会采取治 ...


不,这人警察会先行刑事拘留,提请逮捕,然后才是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这案子听起来都兴奋,那么多人证、物证,基本必捕啊。
ED18038 发表于 2013-5-22 20:53
非法持有枪支和抢劫是刑事诉讼,是由检察机关提前诉讼,但根据楼主所说的情况,一般这种情况警察只会采取治 ...


不,这人警察会先行刑事拘留,提请逮捕,然后才是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这案子听起来都兴奋,那么多人证、物证,基本必捕啊。
   非法养狗也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星の在り処 发表于 2013-5-22 23:11
不,这人警察会先行刑事拘留,提请逮捕,然后才是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这案子听起来都兴奋,那么多人 ...
广州有人带这样的射钢珠的枪上地铁只是行政拘留5天,这个会怎么样?

a2free 发表于 2013-5-22 23:28
广州有人带这样的射钢珠的枪上地铁只是行政拘留5天,这个会怎么样?


先刑拘,然后枪支鉴定,根据鉴定确认涉嫌罪名报捕,该人有多项行为涉嫌犯罪,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故意伤害、甚至寻衅滋事,警方会选择一项或多项罪名报捕。鉴定结论明确是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的,以非法持有枪支报捕最稳妥,鉴定不够的,以其他罪名报捕。

你说的那种情况,只有持有行为,鉴定结果不够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当然只能拘留,才5天,明显偏轻。
不是所有具有发射弹丸、杀伤力的器械都认定为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每把枪要有鉴枪工程师亲手测试才能确定的。本案行为人还有其他危害行为,走枪管的路报捕最直接、工作量最轻而已。这工作量不在报捕、在起诉。报捕可以选罪名报,起诉不能漏罪。

这案子如果捕不动,要么嫌疑人得了非死不可的病,要么就是警察手艺太挫或者懒得没治了。
a2free 发表于 2013-5-22 23:28
广州有人带这样的射钢珠的枪上地铁只是行政拘留5天,这个会怎么样?


先刑拘,然后枪支鉴定,根据鉴定确认涉嫌罪名报捕,该人有多项行为涉嫌犯罪,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故意伤害、甚至寻衅滋事,警方会选择一项或多项罪名报捕。鉴定结论明确是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的,以非法持有枪支报捕最稳妥,鉴定不够的,以其他罪名报捕。

你说的那种情况,只有持有行为,鉴定结果不够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当然只能拘留,才5天,明显偏轻。
不是所有具有发射弹丸、杀伤力的器械都认定为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每把枪要有鉴枪工程师亲手测试才能确定的。本案行为人还有其他危害行为,走枪管的路报捕最直接、工作量最轻而已。这工作量不在报捕、在起诉。报捕可以选罪名报,起诉不能漏罪。

这案子如果捕不动,要么嫌疑人得了非死不可的病,要么就是警察手艺太挫或者懒得没治了。
保安和业主抓获持枪犯罪嫌疑人,殴打是因为嫌疑人有枪还拒捕,这责任嫌疑人自己承担。呵呵
在犯罪嫌疑人丧失抵抗能力下仍然对其进行殴打并造成重伤,涉嫌故意伤害了
先刑拘,然后枪支鉴定,根据鉴定确认涉嫌罪名报捕,该人有多项行为涉嫌犯罪,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损毁公 ...
捕掉应该问题不大。某城四少之一好歹也捕了,本案这位,估计没背景吧?